资本运作☆ ◇000006 深振业A 更新日期:2026-05-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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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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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89-08-01│ 10.00│ 69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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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1993-06-28│ 12.80│ 1.36亿│
├───────────┼───────────┼───────────┼───────────┤
│配股 │ 1995-01-23│ 5.60│ 7500.00万│
├───────────┼───────────┼───────────┼───────────┤
│配股 │ 1997-04-01│ 12.00│ 4.7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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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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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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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10139.14│ ---│ ---│ 112725.8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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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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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28 │交易金额(元)│19.9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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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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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光明区A509-0074地块的国有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土地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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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天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建辰投资│
│ │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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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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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5年6月27日,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业集团”) │
│ │联合深圳市前海天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天健”)及深圳市建辰投资发展│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辰发展”)参加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
│ │司举办的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竞拍,并以人民币199400万元的成交价格公开竞得深圳市光明│
│ │区A509-0074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地块基本情况 │
│ │ (一)地块位置:深圳市光明区周家大道与华夏路交汇处西南侧。 │
│ │ (二)用地面积:土地面积34995.97㎡,建筑面积108487㎡。 │
│ │ (三)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
│ │ (四)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土地使用年限70年,容积率≤3.1。 │
│ │ (五)成交地价款:人民币199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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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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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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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惠州市惠阳│ 5.1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区振业创新│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发展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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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广州市振业│ 2.1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鸿远房地产│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开发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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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深圳市振业│ 4595.5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百瑞纪投资│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运营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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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资产负债率│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集团)股份│为70%以下 │ │ │ │ │ │ │ │
│有限公司 │的各级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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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资产负债率│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集团)股份│为70%以上 │ │ │ │ │ │ │ │
│有限公司 │的各级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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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集团)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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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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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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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
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
二、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
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完工开发产品,公司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
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在建开发产品,公司以该开
发项目的估计售价减去至项目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已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确认。
(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对于应收款项,
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三、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26年一季度利润总额增加30109235.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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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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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本金安全、收益稳定、风险可控的货币基金、银
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深圳市属国企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及固定收益类产品。
2.投资金额: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开展低风险投资理
财。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受到政策调整、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波动等影响,投资收益
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含本
数)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本金安全、收益稳定、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以
循环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决议做出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
2.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但任一时点余额不得超出上述委托理财额度。
3.委托理财方式:本次委托理财允许购买本金安全、收益稳定、风险可控的货币基金、银
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深圳市属国企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及固定收益类产品。
4.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决议做出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情况。
二、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原则上不涉及关联交易。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和办理上述委托理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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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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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23振业01
债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
本息兑付日:2026年5月4日(实际本息兑付日为2026年5月6日)
债券摘牌日:2026年5月4日(实际债券摘牌日为2026年5月6日)
本年度计息期限:2025年5月4日至2026年5月3日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3]493号)批准发行。本期债券将于2026年5月4日(实际本息兑付日为202
6年5月6日)支付自2025年5月4日至2026年5月3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深圳市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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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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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定期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已顺利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根据审计工作需要
,公司决定继续聘任信永中和承担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9万元(含差旅费,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7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人民币10万元)。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
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邓登峰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
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陈星国华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和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丽红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
报告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
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
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89万元(含差旅费),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9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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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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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定期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
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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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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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拟于未来十二个月内以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公司为
担保方,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为9.37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
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9.37亿元,资产负债率70%以下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0亿元。
在股东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项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将担保额度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同类
子公司内进行调剂。
上述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自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的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相关说明
1、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经营发展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
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
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
力,本次申请担保前后实际担保余额均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经营
风险及财务风险可控,有充足能力保障偿还到期债务。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
2、对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在实际担保发生或签
署担保协议时,公司将按规定要求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
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如该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
制措施,董事会应当对其原因、风险是否可控等情况进行披露;对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则不
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
3、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公司进行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
法,依法运作,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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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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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定期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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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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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截至公告日,本次被担保对象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振
业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
,保证期限为债务人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加三年。
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亿元
,保证期间为借款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加三年。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6亿
元,以上担保金额均在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
准。
本次担保前后对振业惠阳公司担保余额分别为5.17亿元、6.67亿元(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
限内的担保余额),对广州鸿远公司担保余额分别为2.19亿元、4.49亿元(已提供且尚在担保
期限内的担保余额),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6.0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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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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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最终审计
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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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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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本公司
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公司债券。具体公告如下
:
一、关于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
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
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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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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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
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2025年度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5.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
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邓登峰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
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7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陈星国华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和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丽红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
报告的上市公司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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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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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3日14:30,会期半天。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
为:2025年10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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