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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好(00000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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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007 全新好 更新日期:2025-12-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88-12-01│ 1.00│ 300.00万│ ├───────────┼───────────┼───────────┼───────────┤ │配股 │ 1993-06-21│ 9.00│ 1.15亿│ ├───────────┼───────────┼───────────┼───────────┤ │配股 │ 1994-07-19│ 4.00│ 5103.60万│ ├───────────┼───────────┼───────────┼───────────┤ │增发 │ 2011-05-05│ 7.06│ 3.1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同花顺 │ 101.80│ ---│ ---│ 0.00│ 2.38│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偿还部分经营欠债 │ 6359.95万│ 6047.73万│ 6047.73万│ 100.00│ 544.30万│ 2011-06-13│ ├─────────┼──────┼─────┼─────┼─────┼─────┼──────┤ │归还银行贷款 │ 2.46亿│ 2.14亿│ 2.14亿│ 100.00│ 1926.27万│ 2011-06-13│ ├─────────┼──────┼─────┼─────┼─────┼─────┼──────┤ │银行手续费 │ 1100.00│ 1100.00│ 1100.00│ 100.00│ 0.00│ 2011-06-13│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06-10 │转让比例(%) │12.99 │ ├──────┼────────────────┼──────┼────────────────┤ │交易金额(元)│3.90亿 │转让价格(元)│8.67 │ ├──────┼────────────────┼──────┼────────────────┤ │转让股数(股)│4500.01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汉富控股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林文杰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8-30 │交易金额(元)│12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浙江易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6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浙江全新好医药有限公司 │ ├──────┼────────────────────────────────────────┤ │卖方 │浙江启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全新好”)全资子公司浙江全新好医药│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新好医药”)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200万元收购浙江启联医疗管理│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联医疗”或“交易对方”)持有的浙江易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易联医疗”或“标的公司”)60%股权。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汉富控股有限公司 4500.01万 12.99 --- 2019-01-08 ───────────────────────────────────────────────── 合计 4500.01万 12.99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全新│方正证券股│ 4.9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好股份有限│份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全新│东兴投资控│ 1.4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好股份有限│股发展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全新│一村资本有│ 1.4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好股份有限│限公司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12-16│其他事项 ──────┴──────────────────────────────────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①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下午2:30②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 ,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 。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5-12-12│其他事项 ──────┴──────────────────────────────────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2025〕246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根据相关要求,现披露 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黄国铭、邹林、陆波、唐乾、陈桂、王其帅、陈伟彬: 经查,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财务核算不规范 2022年至2024年,公司房屋租赁业务财务核算未考虑免租期影响,外销业务收入确认时点 与披露政策不符且存在跨期情形,外销杀菌纸巾业务收入确认不规范。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四十五条、《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第十三条、第 三十四条的规定。 (二)信息披露不规范 因对杀菌纸巾和其他日常用品分类错误,公司2023年、2024年年报对杀菌纸巾和其他日常 用品的收入披露错误,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 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内部控制不规范 公司对孙公司江门市都合纸业科技有限公司管控不到位,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第1号——组织架构》第十条的规定。 (四)公司治理不规范 公司未与部分董事签订合同、未及时修订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对个别重 大事项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确认。上述情 形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二十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五条、第六 条第一款的规定。 上述情况反映公司在财务核算、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问题。财务核 算问题影响了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公司时任董事长黄国铭、现任董事长邹林:时任总 经理陆波、现任总经理唐乾、时任财务总监陈桂、现任财务总监王其帅、现任董事会秘书陈伟 彬对上述相关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第 五十二条和《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 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黄国铭、邹林、陆波、唐乾、陈桂、王其帅、陈伟彬 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人员应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 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实勤勉、谨慎履职,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和财务管理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加强对子公司的 管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治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整 改。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 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 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 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整改措施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所指出的问题,深刻 反思、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监局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 并按要求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 理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12-12│其他事项 ──────┴────────────────────────────────── 1.2024年度,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 3.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兴财光华”)。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量公司业务发展与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 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同意将《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8)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为210,734.12万元,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为189,880.76万元,2 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为80,472.37万元 (9)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 (10)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 2025-12-12│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定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 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 ──────┬────────────────────────────────── 2025-12-06│其他事项 ──────┴────────────────────────────────── 持有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73224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的股东建德隽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隽林合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322495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 ──────┬────────────────────────────────── 2025-11-2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定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 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 ──────┬────────────────────────────────── 2025-08-30│收购兼并 ──────┴──────────────────────────────────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全新好”)全资子公司浙江全新好医 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新好医药”)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200万元收购浙江启联医疗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联医疗”或“交易对方”)持有的浙江易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易联医疗”或“标的公司”)60%股权。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夯实公司全资子公司全新好医药的医疗业务基础,增强其综合竞争实力,公司全资子公 司全新好医药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200万元收购启联医疗持有的易联医疗60%股权。本次交易 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全新好医药的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本次交易聘请了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以202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 易联医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报告结论选取了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评估值为20 40.00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标的公司的60%股权作价为1200.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股权的议案》,同意全新好医药以自有资金购 买易联医疗60%股权,并授权管理层根据交易各方进度安排签署相关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购买股权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批准。同时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2025-06-10│股权冻结 ──────┴──────────────────────────────────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全新好”)于2025年6月9日通过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公司股东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博恒投资”)所持公司股票合计15114647股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博恒投资持有全新好非限售流通股票37500000股,占全新好总股本10.82%,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博恒投资持有 全新好的前述股票中15114647股(占总股本4.36%)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经与博恒投资询证,冻结原因为博恒投资与建德隽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济纠纷 。 ──────┬────────────────────────────────── 2025-04-25│其他事项 ──────┴──────────────────────────────────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 相应会计处理,无须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产生影响,但增加公司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金额1,291,646.70元。 一、概述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掌握了较多的历史经验数据,为了更加准确地体现公 司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 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 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减值损失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在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第十二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5-04-25│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 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 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 2025-04-25│其他事项 ──────┴──────────────────────────────────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 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及股本转增方案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本转增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本转增方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 会审议。 二、基本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3260 03号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421651.57元, 扣除以前年度亏损后,未分配利润为-331351093.27元。公司2024年度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 ;同时考虑到公司的持续发展、经营状况等,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5-03-21│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公司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5000127股(占公司总股本12.99%)将被北 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 2.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前期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共青城汇富欣然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王可欣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为公司第 一大股东,汉富控股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治理产生影响 ; 3.本次司法拍卖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全新好”)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 人民法院送达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知》(2024)京03执3177号。公司股东汉富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富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5000127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2 .99%)将于2025年4月24日10时至2025年4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 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 ──────┬────────────────────────────────── 2025-02-13│其他事项 ──────┴──────────────────────────────────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对该事项进行了公告,详见《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 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见《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兴财光华《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中兴财光华因工作安排 原因拟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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