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009 中国宝安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美团-W │ 9575.86│ ---│ ---│ 6950.71│ -1836.85│ 人民币│
├─────────┼─────┼─────┼─────┼─────┼──────┼──────┤
│小米集团-W │ 9525.69│ ---│ ---│ 7364.31│ 2340.75│ 人民币│
├─────────┼─────┼─────┼─────┼─────┼──────┼──────┤
│*ST红相 │ 9380.76│ ---│ ---│ 3484.00│ -5546.57│ 人民币│
├─────────┼─────┼─────┼─────┼─────┼──────┼──────┤
│快手-W │ 3121.81│ ---│ ---│ 2254.04│ -545.54│ 人民币│
├─────────┼─────┼─────┼─────┼─────┼──────┼──────┤
│碧桂园 │ 2631.66│ ---│ ---│ 1413.70│ -1223.19│ 人民币│
├─────────┼─────┼─────┼─────┼─────┼──────┼──────┤
│顺丰控股 │ 2503.98│ ---│ ---│ 2020.00│ -567.94│ 人民币│
├─────────┼─────┼─────┼─────┼─────┼──────┼──────┤
│腾讯控股 │ 2330.02│ ---│ ---│ 2127.17│ 340.74│ 人民币│
├─────────┼─────┼─────┼─────┼─────┼──────┼──────┤
│完美世界 │ 1987.50│ ---│ ---│ 1674.89│ 129.61│ 人民币│
├─────────┼─────┼─────┼─────┼─────┼──────┼──────┤
│阿里巴巴-SW │ 1574.28│ ---│ ---│ 1007.10│ -147.95│ 人民币│
├─────────┼─────┼─────┼─────┼─────┼──────┼──────┤
│歌尔股份 │ 1501.32│ ---│ ---│ 1260.60│ -33.16│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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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1.00亿 23.20 --- 2019-09-24
司
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 9000.00万 3.49 21.78 2023-08-08
司
─────────────────────────────────────────────────
合计 1.90亿 26.69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3-08-09 │质押股数(万股) │9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1.78 │质押占总股本(%) │3.49 │
├────────┼──────────────┴────────┴──────────────┤
│股东名称 │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8-07 │质押截止日 │2024-08-07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8月07日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900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 │司 │
├────────┼──────────────────────────────────────┤
│解押说明 │---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中国宝安集│贝特瑞新材│ 1.7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股份│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中国宝安集│贝特瑞新材│ 6368.6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股份│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中国宝安集│贝特瑞新材│ 4736.8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股份│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中国宝安集│贝特瑞新材│ 1944.5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股份│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中国宝安集│贝特瑞新材│ 1570.7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股份│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中国宝安集│贝特瑞新材│ 1239.3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股份│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中国宝安集│贝特瑞新材│ 1176.6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股份│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中国宝安集│贝特瑞新材│ 1129.0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股份│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中国宝安集│贝特瑞新材│ 947.3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股份│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中国宝安集│贝特瑞新材│ 947.3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股份│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中国宝安集│贝特瑞新材│ 772.7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股份│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中国宝安集│贝特瑞新材│ 369.4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股份│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中国宝安集│贝特瑞新材│ 318.0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股份│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中国宝安集│贝特瑞新材│ 225.7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股份│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中国宝安集│贝特瑞新材│ 152.5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股份│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中国宝安集│贝特瑞新材│ 152.4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股份│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中国宝安集│贝特瑞新材│ 78.1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股份│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中国宝安集│贝特瑞新材│ 65.3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股份│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中国宝安集│贝特瑞新材│ 50.3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料集团股份│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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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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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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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种类: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
及货币型基金等。
2、委托理财金额:使用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
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
能导致相关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折
合人民币3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
理财业务,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2、委托理财额度:使用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对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货币型基金等。
4、委托理财期限:自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董事局就委
托理财事项进行审议之日止。
5、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
法合规。
二、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依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
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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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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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
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
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3年公司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290782074.00元(已经
审计确认)。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1、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
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
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
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
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
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
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
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
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
的资产减值准备。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通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
收回金额。当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
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4、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发放贷款结余,按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相关要求
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对贷款业务形成的债权实行分级管理,分别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
、可疑类和损失类,根据资产的期末余额分别计提1.5%、3%、30%、60%、100%的减值准备。
5、商誉减值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时,首先将该商誉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各资产组的账面
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各资产组(包括商
誉)是否发生了减值。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采用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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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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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宝安”)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
了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
计费用为200万元人民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
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结合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
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200万元人民币。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7)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
7267.54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4541.58万元,综合类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
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罗明国,1999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
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2023年度为中国宝安提供审计服务。
最近3年签署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勉,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中国宝安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明璀,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2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中国宝安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罗明国、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勉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明璀最近3年未受
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罗明国、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明璀不存在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上期审计费用共计2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
本期审计费用共计2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系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繁简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
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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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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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为远期、NDF交易(无本金交割
远期)等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
2、投资金额: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合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使用期限及授权总额度
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日常经营带来的风险,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贝特
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等下属子公司拟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
合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局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使用期限及授权总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等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
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外币业务。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
场环境下,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
显著增加。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在对汇率走势判断不明确时,降低国际业务中的汇率、利率风险,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
对公司利润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
(二)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
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合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使用期限及授权总额度内,资金可循环
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额度使用期
限,则额度使用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交易方式
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其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
的币种,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
资格的金融机构。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为远期、NDF交易(无本金交割
远期)等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衍生品投资。
(四)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及项目贷款资金,不
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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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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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下属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的全资子公司贝特瑞
(香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香港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4日及2023年6月
21日与STELLARINVESTMENTPTE.LTD.(以下简称“STELLAR公司”)签署了《印尼贝特瑞新能源
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新能源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合资协议》(“原协议”)及《印
尼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新能源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合资协议之补充协
议》,双方通过合资公司印尼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尼贝特瑞”)在IMIP
工业园区和肯德尔园区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新能源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
)。
现贝特瑞香港公司拟与STELLAR公司签署《年产8万吨新能源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合
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共同增资印尼贝特瑞,并建设年产8万吨新能源锂电池负极材料
一体化项目(“二期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约为 2.99亿美元。本次增资,贝特瑞香港公
司拟增资6279万美元,STELLAR公司拟增资4186万美元,增资完成后,贝特瑞香港公司仍持有
合资公司60%股权。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下属子公司拟签署合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
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企业名称:STELLARINVESTMENTPTE.LTD.(一家依据新加坡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
司)
住所:2BatteryRoad,#27-01,MaybankTower,Singapore(049907)注册地址:2BatteryRoad
,#27-01,MaybankTower,Singapore(049907)企业类型:PRIVATECOMPANYLIMITED
成立日期:2020年7月7日
股权结构:EVERRISINGLIMITED持股100%
主营业务:OTHERHOLDINGCOMPANIES
STELLAR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STELLAR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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