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011 深物业A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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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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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1-10-01│ 3.60│ 1.48亿│
├───────────┼───────────┼───────────┼───────────┤
│首发融资 │ 1991-12-18│ 3.81│ 1.08亿│
├───────────┼───────────┼───────────┼───────────┤
│配股 │ 1993-08-09│ 8.50│ 8160.0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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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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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股份A、金田股 │ 356.59│ ---│ ---│ 56.73│ -1.46│ 人民币│
│份B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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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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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转让比例(%)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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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2.46亿 │转让价格(元)│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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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2979.90万 │转让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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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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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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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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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交易金额(元)│2.46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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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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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799,000股以及│ │ │
│ │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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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东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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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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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
│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深投控”)通知,获悉其与东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东方资产”)于2024年6月2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向东方资产协议转让 │
│ │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799,000股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占公司总股本的│
│ │5.00%。本次交易转让价格确定为每股人民币8.27元,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46,437,730.0│
│ │0元。 │
│ │ 2025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深投控出具的《关于终止协议转让深物业A部分股份的告知 │
│ │函》。获悉经各方协商一致,现决定终止深投控向东方资产协议转让公司5.00%股份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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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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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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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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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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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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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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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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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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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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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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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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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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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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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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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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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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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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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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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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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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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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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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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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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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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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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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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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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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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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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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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投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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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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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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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19年11月,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购深圳市│
│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持有的原深圳市投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原投控物业”)100%股权。鉴于原投控物业部分土地资产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及处理的│
│ │复杂性,为保持原投控物业股权转让后的稳定和发展,深投控、深圳市深投物业发展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深投发展”)与公司共同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
│ │)。委托经营管理标的资产范围为原投控物业股权转让剥离至深投控的33项土地房产,面积│
│ │合计219,248.56平方米(其中房产面积207,548.56平方米,土地面积11,700平方米)。公司│
│ │根据协议约定代行深投控与标的资产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4负责和承担标的资产的│
│ │登记保管、维护维修、经营租赁和安全责任,负责和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一切税费,负责│
│ │和承担有关标的资产纠纷处理的一切费用等所有事宜,涉及到安全责任、信访维稳责任的,│
│ │由公司负责处理。同时约定,以经审计的标的资产年租金总收入(含税)为基数,按年度租│
│ │金总收入(含税)的25%向深投发展一次性支付上一年度租金收益分成。 │
│ │ 经协商一致,为保证资产运营效率,保障公司租赁板块业务稳定,拟签署补充协议,委│
│ │托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不发生任何资产权属的转移,仅提供管│
│ │理服务并收取租金收益分成。深投控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深投发展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深投控│
│ │的全资子公司(深投发展代深投控行使本协议项下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1.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 2.深圳市深投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深投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深投发展为公司控股股东深投控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
│ │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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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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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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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业│深圳市荣耀│ 34.91亿│人民币 │2019-11-27│2026-11-20│连带责任│否 │是 │
│发展(集团)│房地产开发│ │ │ │ │保证、抵│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押、质押│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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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业│深圳市国贸│ 6.80亿│人民币 │2025-08-11│2028-08-11│抵押 │否 │是 │
│发展(集团)│物业管理有│ │ │ │ │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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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业│扬州市物合│ 2.56亿│人民币 │2024-01-19│2029-01-18│连带责任│否 │是 │
│发展(集团)│置业有限公│ │ │ │ │保证、抵│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押、质押│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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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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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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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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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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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否决、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6年6月29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
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
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
2026-06-13│其他事项
──────┴──────────────────────────────────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
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
赛特广场5层。
致同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
NO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
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
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
致同是致同国际(Grant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截至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44名,注册会计师人数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00名。致同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8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68亿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3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02亿元;2025年年报审计挂牌公
司客户171家,审计收费4296.16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5年末职业
风险基金2126.98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
施14次和纪律处分3次。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
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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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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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关联人对相关事项回避表决:(1)通过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
方案,将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通过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会
通过后即可实施,并将在股东会上进行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
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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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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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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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否决、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6年4月17日(周五)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15-9:
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
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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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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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及减少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
会计政策等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2025年公司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合计42,451.41万元,合并报表抵销41,220.86万元,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
总额的影响金额为-1,230.5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一)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准备729.
76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荣耀地产”)对深圳市蚌岭股份合作公司的其他应收款项,根据账龄计提坏账准备600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存货进行减值
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29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了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
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测算,并出具了股权可收回金额资
产评估报告。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母公司所持有荣耀地产69%股权的可收回金额为9,579.14万
元,低于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50,800万元,公司母公司报表层面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1
,220.86万元,相应计入母公司当期损益,减少母公司当期利润总额41,220.86万元,对公司20
25年度合并报表损益无影响。
(四)商誉减值准备
1.商誉形成过程
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物合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合公司”或“委托人”)
于2021年完成对深圳市设施之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施之家”)股权收购及定向增资
后取得设施之家35%股权,支付对价1,400.00万元,此外设施之家股东吴姣将其持有或实际控
制的设施之家股权中16%的表决权无条件授予物合公司享有并行使,即在设施之家股东会中,
物合公司合计占有51%的表决权,自2021年9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物合公司本次
购买设施之家35%股权的合并成本为1,400.00万元,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455.32万
元。物合公司将支付的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收购方设施之家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差额944.68万元确认为商誉。
2.本次商誉减值准备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物合公司聘请了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
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设施之家含商誉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
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设施之家形成的包含商誉
的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值为2,732.83万元,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的物合公司认
定的设施之家含商誉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1,302.83万元。由此计算,物合
公司当期计提因收购设施之家35%股权所对应的商誉减值准备
500.50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
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董事会同意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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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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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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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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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
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4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6年4月10日(周五);
B股股东应在2026年4月7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
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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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最终审计
结果为准。
──────┬──────────────────────────────────
2025-12-31│重要合同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11月,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购深圳市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持有的原深圳市投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原投控物业”)100%股权。鉴于原投控物业部分土地资产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及处理的复杂性
,为保持原投控物业股权转让后的稳定和发展,深投控、深圳市深投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深投发展”)与公司共同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委托经
营管理标的资产范围为原投控物业股权转让剥离至深投控的33项土地房产,面积合计219248.5
6平方米(其中房产面积207548.56平方米,土地面积11700平方米)。公司根据协议约定代行
深投控与标的资产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和承担标的资产的登记保管、维护维修、
经营租赁和安全责任,负责和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一切税费,负责和承担有关标的资产纠纷
处理的一切费用等所有事宜,涉及到安全责任、信访维稳责任的,由公司负责处理。同时约定
,以经审计的标的资产年租金总收入(含税)为基数,按年度租金总收入(含税)的25%向深
投发展一次性支付上一年度租金收益分成。
经协商一致,为保证资产运营效率,保障公司租赁板块业务稳定,拟签署补充协议,委托
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不发生任何资产权属的转移,仅提供管理服
务并收取租金收益分成。深投控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深投发展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深投控的全资
子公司(深投发展代深投控行使本协议项下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剥离
土地房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四>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次
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交易服务符合各方的经营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和各方经营生
产活动的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议案提交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
此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
关部门批准。此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一)基本情况
1.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
(3)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8楼、19楼;
(4)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8楼、19楼;
(5)法定代表人:何建锋;
(6)注册资本:3358600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75664218;
(8)经营范围: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担保等金融和类金融股权的投资与并购;在
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与服务;
通过重组整合、资本运作、资产处置等手段,对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进行投资、运
营和管理;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
后方可经营);(9)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和财务数据: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深投控”)成
立于2004年,由原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商贸控股公司、建设控股公司三家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合并新设,现已发展成为以科技金融、科技产业、商贸流通、城市运营为主业的国有资本投资
公司。深投控注册资本335.86亿元,资产总额超1.2万亿元,年营业收入超2700亿元;连续六
年入榜《财富》世界500强,2025年位居榜单第414位。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2196548
6.09万元,净资产41371195.47万元,202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138086.80万元,净利润1309
838.71万元。
2.深圳市深投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
(3)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5层东侧;
(4)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5层东侧;
(5)法定代表人:刘洋;
(6)注册资本:5090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71676C;
(8)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和财务数据:深投发展成立于1997年8月,是深投控全资子公
司,主要业务涵盖物业资产运营、酒店经营、物业管理三大板块。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
产47176.27万元,净资产27232.56万元,202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831.85万元,净利润836.
51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投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深投发展为公司控股股东深投控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原标的资产为33项,面积合计219248.56平方米(其中房产面积207548.56平方米,土地面
积11700平方米)。现标的资产调整为32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办公、住宅、单身宿舍、工
业厂房、停车场等,管理面积合计210837.86平方米(其中房产面积199137.86平方米,土地面
积11700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参照为完成受托管理工作所必需的人员薪酬、确保生产安全的维修整改费用、安全生产专
项经费、法律诉讼律师服务费、办公经费(含交通、差旅及其它费用)、代管费用等成本支出
情况及历史情况,测算成本费用固定比率,沿用原协议约定,作为按实际年度租金收入给付的
费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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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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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概述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下称“深投控”)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资产”)于2024年6月2
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深投控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东方资产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97
99000股无限售流通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2
8号)。
二、终止协议转让股份的情况
2025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深投控出具的《关于终止协议转让深物业A部分股份的告知函
》。获悉经各方协商一致,现决定终止深投控向东方资产协议转让公司5.00%股份事宜。
三、终止协议转让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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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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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分别于2025年
7月7日、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36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物业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5〕8
50号),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公司债券。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
25深物业01”,债券代码“134664.SZ”,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工作。具体发行情
况如下:
1.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5.5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期限3年,债券票面利率2.3
0%,认购倍数为2.16倍。
2.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认购0.4亿
元,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0.8亿元,
其认购报价公允、认购程序合规。此外,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
东以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参与认购本期债券的情况。
3.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
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及《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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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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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否决、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11月25日(周二)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上午9:1
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
25年11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小平
6.通知情况:本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
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7.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规范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股东会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35人、代表股份3609633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0.5664%,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3576742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
份总数的67.6934%;B股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6700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总股份
数的0.0099%。
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代理人)共128人,代表股份32398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
份总数的0.6132%;B股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42600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总股份
数的0.06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3人,代表股份197805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1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64981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6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1人,代表股份328243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508%。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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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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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8日B股股东应在2025年11月13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
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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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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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否决、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11月7日(周五)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上午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
5年11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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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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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原定任期已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
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
会。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0日收到工会联合会《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
举结果的通知》,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志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张志民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
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张志民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董事任职的资格及条件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张志民先生简历
张志民先生,197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张志民先生于2016年进入深
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历任办公室(信访室)主任科员、办公室(机关
党委)主任科员、办公室(机关党委)副调研员、办公室(机关党委)四级调研员、办公室(
机关党委)三级调研员。2022年5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2022年6月起,任本公司职工代
表董事。张志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
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
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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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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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11月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31日B
股股东应在2025年10月28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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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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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否决、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8月11日(周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上午9:15
-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5年8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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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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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本次担
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
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国贸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物管公司”)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9亿元,
用于置换存量贷款、归还股东借款及日常经营等,公司拟以商业资产为国贸物管公司提供抵押
担保,具体内容最终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担保协议,为国贸物
管公司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9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
管理层后续在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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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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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37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此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11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上午9:15-9:25,9:30
-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上
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
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
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
2025年8月4日(周一);
B股股东应在2025年7月30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
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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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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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否决、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7月23日(周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上午9:15
-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5年7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王航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
议。
6.通知情况:本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
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7.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规范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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