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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000014)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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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014 沙河股份 更新日期:2026-03-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1-12-19│ 2.38│ 2533.0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河南深业地产有限公│ 5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2-07 │交易金额(元)│2.74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70%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 │买方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业鹏基(集团) │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业鹏基"或"交易对方")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晶华电子"或"标的公司")70%的股权,交易价格27,375.25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 │ │晶华电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0-31 │ ├──────┼────────────────────────────────────────┤ │关联方 │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了更好满足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沙河股份”或“乙方”)│ │ │办公场地的需求,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 │ │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12月27日,公司与关联方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沙河集团”或“甲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 │ │沙河世纪楼二楼至四楼及一楼部分物业,用于办公用途(具体内容详见:《沙河实业股份有│ │ │限公司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6)。 │ │ │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 │ │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 │(关联董事杨岭先生、胡月明先生、麻美玲女士、严中宇先生和史晓梅女士回避表决)审议│ │ │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统筹规划并依据公司实际│ │ │办公需求,公司决定退租部分承租物业,并与沙河集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 │ │ 沙河集团持有沙河股份34.02%的股权,为沙河股份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 │ │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名称: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 │ │ │ 沙河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公司关联法│ │ │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 922.01万 4.57 --- 2018-01-06 金有限公司 ───────────────────────────────────────────────── 合计 922.01万 4.57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3-18│企业借贷 ──────┴────────────────────────────────── 重要内容提示: 1.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包括但不 限于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长沙深业福湘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深业地产有限公司以及因公司 2026-2027年度业务拓展需要拟成立或收购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累计不超过 人民币9亿元(含已提供的人民币6.36亿元),借款利率上浮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 准利率的15%,融资资助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按季度 计算利息。 2.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融资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公司对其 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一、融资资助事项概述 1.融资资助原因及影响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发展,保证其资金需要,同时为履行股东职责,公司2026-2 027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长沙深业福湘置业 有限公司、河南深业地产有限公司以及因公司2026-2027年度业务拓展需要拟成立或收购的控 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累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已提供的人民币6.36亿元)。 本次融资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 供融资资助的情形。 2.融资资助基本情况 1)融资资助对象: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长 沙深业福湘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深业地产有限公司以及因公司2026-2027年度业务拓展需要拟 成立或收购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2)融资资助额度: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已 提供的人民币6.36亿元)。 3)资金使用期限:根据相关协议执行。 4)资金使用年利率:借款利率上浮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 5)利息支付:按季度计算利息。 6)融资资助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7)融资资助协议:本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将同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签署协议。协议中约定 的借款金额、借款利率等内容不超过股东会审批范围。 8)除特别注明外,本公告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3.审议情况 本次融资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2027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融资资助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6日,注册地为湖南长沙,法定代表人为陈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主营业务为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该公司2025年末资产总额为132416万元,负债总额88761万元, 净资产为46655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193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0619万元,净利润为-1 1213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公司已提供人民币27354万元的融资资助,不存在融资资 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经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下: 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12日,注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 福区清水塘街道清水塘路6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该公司2025年末资产总额为72279万元,负债总额为81773万元, 净资产为-9494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38万元,实现利润总额为-6585万元,净利润为-65 85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公司已提供人民币19200万元的融资资助,不存在融资资 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经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下: 月18日,注册地为河南郑州,法定代表人为李轩,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营业务 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租赁与经营、物业管理。该公司2025年末资产总额为17926万元 ,负债总额20791万元,净资产为-2864万元。2025年实现利润总额-399万元,净利润为-400万 元。该公司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等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公司已提供人民币17042万元的融资资助,不存在融资资 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经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下: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融资资助,是为了满足其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支持其主 营业务发展,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不会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提供融资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其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较高,公司 资信状况较好,拥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 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融资资助的风险可控。 ──────┬────────────────────────────────── 2026-03-18│其他事项 ──────┴──────────────────────────────────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 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 (二)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526.5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 款信用减值准备-6.0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8,532.66万元。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 2026-03-1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董事会2026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9日(星期四)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 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 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6年4月2日下午收市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四楼会议室 ──────┬────────────────────────────────── 2026-03-18│其他事项 ──────┴────────────────────────────────── 2025年度,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未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公司独立董事 张佳华、赵晋琳、胡宁可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 、平稳运营,也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6-03-14│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45(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9 :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四楼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3-0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 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026-02-26│其他事项 ──────┴────────────────────────────────── 根据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 司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45(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9 :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 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6年3月4日下午收市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四楼会议室。 ──────┬────────────────────────────────── 2026-02-07│其他事项 ──────┴──────────────────────────────────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业鹏基(集团)有 限公司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电子”)70%股份(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晶华电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方 案的议案》《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由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在推进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暂不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本 次交易有关事项。公司董事会后期会根据公司安排择机发布股东会会议通知并将相关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1-23│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2.业绩预告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业绩变动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部分项目销售价格下降,导致项目销售毛利率减少,同时公司根据房地产项目 所处区域的市场状况和项目实际销售情况,对开发项目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公司2025年度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5年 年度报告为准。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我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2-24│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会未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 2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四楼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5-12-06│其他事项 ──────┴──────────────────────────────────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等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 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 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 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 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安永华 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 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 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 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邓冬梅女士。邓冬梅女士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年及2020年曾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 售业。 项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蒋寒松先生。蒋寒松先生于2016年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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