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014 沙河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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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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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深业地产有限公│ 5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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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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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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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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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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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用关联方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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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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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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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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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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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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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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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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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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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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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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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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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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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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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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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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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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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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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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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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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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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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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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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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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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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用关联方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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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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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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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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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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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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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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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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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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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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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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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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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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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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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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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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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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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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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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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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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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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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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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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 922.01万 4.57 --- 2018-01-06
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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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22.01万 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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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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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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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被担保方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深业地
产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97.6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2024-2025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和河南深业地产有限公司合计
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借款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
年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
楼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表决一致,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2025年度
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年4月6日,注册地为湖南长沙,法定代表人为陈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主营业
务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该公司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165006万元,负债总额113196万元,
净资产为5181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71221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4979万元,净利润为109
03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等事项。
经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下:
2024-2025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合计人民币6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年12月18日,注册地为河南郑州,法定代表人为李轩,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营
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租赁与经营、物业管理。该公司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20349
万元,负债总额19861万元,净资产为488万元。2023年实现利润总额-34万元,净利润为-26万
元。该公司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等事项。
经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下:
2024-2025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合计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2024-2025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涉及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
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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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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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包括但不
限于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长沙深业福湘置业有限公司、新乡市深业地产有限公司、河南深
业地产有限公司以及因公司2024-2025年度业务拓展需要拟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
融资资助累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已提供的人民币3.69亿元),借款利率上浮不超过中国
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融资资助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
日起一年有效,按季度收取利息。
2.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融资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公司对其
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一、融资资助事项概述
1.融资资助原因及影响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发展,保证其资金需要,同时为履行股东职责,公司2024-2
025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长沙深业福湘置业
有限公司、新乡市深业地产有限公司、河南深业地产有限公司以及因公司2024-2025年度业务
拓展需要拟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累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已提供的
人民币3.69亿元)。
本次融资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
得提供融资资助的情形。
2.融资资助基本情况
1)融资资助对象: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长
沙深业福湘置业有限公司、新乡市深业地产有限公司、河南深业地产有限公司以及因公司2024
-2025年度业务拓展需要拟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
2)融资资助额度: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已提供的人民币3.69亿元)。
3)资金使用期限:根据相关协议执行。
4)资金使用年利率:借款利率上浮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
5)利息支付:按季度收取利息。
6)融资资助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本次融资资助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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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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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
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
(二)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66.03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信用减值准备-467.48万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033.51万元。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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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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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
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1765764.33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06747143.85元。母公司2023年净利润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88508281.90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674714.39元,减去2023年已
实施的2022年度分配现金股利29045546.88元,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25535164.48
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拟以20
23年12月31日总股本242046224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16元(
含税),共拟派发现金股利52281984.38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
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
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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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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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2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等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
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
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
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FRC(英
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
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
天合伙人数为28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39余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64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4.21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37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8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
收费总额为人民币6.76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
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房地产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的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林崇云,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8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柳璟屏,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2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陈耘涛,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至今为多家香港主板及国
内A股上市公司提供IPO申报审计和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超过
25年的审计经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崇云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柳璟屏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
陈耘涛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
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3.独立性
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林崇云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柳璟屏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陈
耘涛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合同约定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包括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
元和2023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0万元),系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经公司招
投标程序确定。2022年度合同约定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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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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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
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
为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8月15日,公司监事会收到《关于选举陈瑜同志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职工监事的决议》。公司工会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选
举,同意选举陈瑜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陈瑜女士与公司20
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十一届监事会两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
事会,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
附件:个人简历
陈瑜,女,197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中专学历,经济师。现任深业沙河(集团)有限
公司监事,深圳市幸福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1991年7月-1997年6月,在湖北省黄
石市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办公室统计员、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1997年7月-2006
年4月,在深圳市沙河工贸发展公司任办公室副主任;2006年5月-2012年3月在深圳市沙河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团委副书记、书记、女工主任;2012年4月至今在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历任人力资源部(党群办公室)副经理、党群办(监察室)主任、女工委主任、公司纪委委员
。现任公司党群办公室主任、职工监事。
截至目前,陈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陈瑜女士除在控股股东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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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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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分提升公司资产的整体利用效率,基于
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注销控股子公司洛阳深业博浩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
阳博浩”)。
截至办理注销手续前,公司未对洛阳博浩作实质性建设投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近日,洛阳博浩收到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登记通知书》((自贸)登字[2023]
第2225号),相关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洛阳深业博浩地产有限公司
(二)住所:洛阳高新开发区卓飞路
(三)法定代表人:温毅
(四)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五)成立日期:2011年7月22日
(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580306208J
(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八)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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