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016 *ST康佳A 更新日期:2026-10-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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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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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 15.50│ 12.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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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1-12-17│ 3.90│ 3687.2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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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1-12-24│ 3.90│ 1.16亿│
├───────────┼───────────┼───────────┼───────────┤
│配股 │ 1996-07-19│ 6.28│ 3.0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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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1998-07-20│ 10.50│ 2.4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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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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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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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 │ 23944.74│ ---│ ---│ 13877.59│ 4657.4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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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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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5 │交易金额(元)│9.1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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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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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6283973│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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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华润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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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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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目前,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武汉天源")(股票代码:301127)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资本│
│ │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合计79583973股,占武汉天源截至2025年11月27日总股本的11.8│
│ │1%。公司所持有的上述武汉天源股份目前已解除限售。 │
│ │ 为集中资源聚焦主业发展,加快剥离非主业资产,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
│ │持有的66283973股武汉天源股份转让至华润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深 │
│ │圳"),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80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914718827.40元,资 │
│ │产深圳使用自筹资金,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武汉天源的股│
│ │份数量将从79583973股减少至13300000股,资产深圳持有武汉天源的股份数量将为66283973│
│ │股。 │
│ │ 2025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 │书》,公司与资产深圳关于武汉天源66,283,973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 │,且公司收到了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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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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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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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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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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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存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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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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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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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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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原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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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服务和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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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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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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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磐石润创(深圳)信息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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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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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服务和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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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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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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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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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原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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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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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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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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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磐石润创(深圳)信息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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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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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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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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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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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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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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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存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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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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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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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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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原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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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服务和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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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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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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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磐石润创(深圳)信息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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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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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服务和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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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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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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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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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原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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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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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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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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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磐石润创(深圳)信息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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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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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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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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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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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华侨城文化产业股权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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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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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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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概述 │
│ │ (一)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
│ │事局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成 │
│ │立乌镇佳域数字经济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出资不超过2亿元与 │
│ │合作方共同发起成立规模不超过5亿元的乌镇佳域数字经济产业基金。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
│ │020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发起成立乌镇佳域数字经济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 │编号:2020-19)。 │
│ │ (二)2020年7月27日,桐乡市乌镇佳域数字经济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以下简称“乌镇佳域基金”)完成工商注册,规模为5亿元,其中深圳市康佳投资控股有 │
│ │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投资控股”)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亿元 │
│ │,云享乌镇(桐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享乌镇”)与桐乡市金信股权投资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各认缴出资1亿元,深圳华侨城文化产业 │
│ │股权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侨城文化母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
│ │认缴出资9,500万元,桐乡市乌镇昆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镇昆域”)作为普 │
│ │通合伙人(同时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500万元,委托深圳市融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以下简称“融创投资”)担任管理人。2020年9月28日,乌镇佳域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
│ │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具备投资条件。乌镇佳域基金存续期限为7年,其中前4年为投资期,后│
│ │3年为退出期。乌镇佳域基金全体合伙人已按比例全额实缴出资5亿元。 │
│ │ (三)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5年1月3日召开│
│ │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乌镇佳域基金投资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康│
│ │佳投资控股在经营期限不变且管理费总额不增加的前提下,对乌镇佳域基金投资期由4年延 │
│ │长至5年。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披露的《关于乌镇佳域基金投资期延长暨关 │
│ │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6)。截至2025年12月31日,乌镇佳域基金累计支付投 │
│ │资款2.74亿元,支付管理费、中介服务费等各项费用0.44亿元,剩余货币资金1.98亿元。 │
│ │ (四)因乌镇佳域基金投资期结束,经各合伙人共同商议,拟对剩余未投资款实施同比│
│ │例减资,具体为将乌镇佳域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从50,000万元减少至32,500万元,其中康佳投│
│ │资控股对乌镇佳域基金的认缴出资金额将由20,000万元减少至13,000万元,康佳投资控股在│
│ │乌镇佳域基金中的认缴出资比例为40%不变,本次减资不影响乌镇佳域基金的存续期限、投 │
│ │资范围及其他核心条款。 │
│ │ (五)乌镇佳域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华侨城文化母基金是公司原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则》的第6.3.3规则,公司与华侨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26年7月前仍为关联方,因此华│
│ │侨城文化母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方。乌镇佳域基金减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六)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12日(星期一)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
│ │通过了《关于乌镇佳域基金减资的议案》,公司共有9名董事,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 │规则》《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
│ │,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此项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
│ │ (七)乌镇佳域基金减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有限合伙人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深圳华侨城文化产业股权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
│ │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华侨城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 │:25,85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MJKX9H。成立日期:2019年5月30日。经 │
│ │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
│ │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
│ │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 │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机关核准│
│ │为准)。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4203。 │
│ │ 华侨城文化母基金是公司原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3规则,公司与华侨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26年7月前仍为关│
│ │联方,因此华侨城文化母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方,乌镇佳域基金减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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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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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润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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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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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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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目前,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天源”)(股票代码:301127)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上市后│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合计79583973股,占武汉天源截至2025年11月27日总股本的│
│ │11.81%。公司所持有的上述武汉天源股份目前已解除限售。 │
│ │ 为集中资源聚焦主业发展,加快剥离非主业资产,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
│ │持有的66283973股武汉天源股份转让至华润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深│
│ │圳”),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80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914718827.40元,资│
│ │产深圳使用自筹资金,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武汉天源的股│
│ │份数量将从79583973股减少至13300000股,资产深圳持有武汉天源的股份数量将为66283973│
│ │股。 │
│ │ (二)本次交易对方为资产深圳。资产深圳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润│
│ │”)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磐石润创(深圳)信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磐石 │
│ │润创”),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华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
│ │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交易方:华润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 │ 企业名称:华润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804202│
│ │。成立日期:1984年8月15日。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华林社区八卦四路61号八 │
│ │卦岭工业区430栋9层。法定代表人:秦锋。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注│
│ │册资本:560万元。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咨询(不含外商投资限制、禁止类项目)。 │
│ │ (二)资产深圳为中国华润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磐石润创,实际控制人均│
│ │为中国华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
│ │联交易。 │
│ │ (三)2024年度,资产深圳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99亿元,净资产为-9.72亿元,营业收 │
│ │入为0.85亿元,净利润为-4.25亿元。2024年度,资产深圳的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经审计的 │
│ │总资产为27138亿元,净资产为8644亿元,营业收入为9327亿元,净利润为647亿元。资产深│
│ │圳使用自筹资金,具备履约能力。 │
│ │ 资产深圳承诺,本次转让完成后,将自愿锁定本次受让取得的武汉天源股份12个月。 │
│ │ (四)资产深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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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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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磐石润创(深圳)信息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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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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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为改善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和财务稳健性,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磐石润创(深│
│ │圳)信息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永续债权融资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磐石润创(深│
│ │圳)信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磐石润创”)进行永续债权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 │50亿元,无固定期限,年化利率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浮动利率,每12个月 │
│ │为一个浮动周期,每个浮动周期重新定价一次,不设置利率跳升条款。具体期限及用途以双│
│ │方签订合同为准。 │
│ │ 为提高本次永续债权融资工作效率,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
│ │营层负责永续债权融资的研究与组织工作,修订、签署与永续债权融资有关的协议和法律文│
│ │件。 │
│ │ (二)本次交易对方为磐石润创。截至目前,磐石润创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29.999│
│ │997%的股份,磐石润创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 │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
│ │ (三)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 │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磐石润创(深圳)信息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永续债权融资的议案│
│ │》,公司共有9名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对该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除关联董事邬建军先生、 │
│ │余惠良先生、宋清先生、孙永强先生回避表决外,其余5名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 │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
│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此项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 │,控股股东磐石润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
│ │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交易方:磐石润创(深圳)信息管理有限公司 │
│ │ 企业名称:磐石润创(深圳)信息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MXA│
│ │FW5J。成立日期:2024年5月31日。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
│ │6号中国华润大厦L5101。法定代表人:陈荣。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171000万元。经营范围: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
│ │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磐│
│ │石润创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
│ │ (二)截至目前,磐石润创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29.999997%的股份,磐石润创为公│
│ │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
│ │关联交易。 │
│ │ (三)2024年度,磐石润创的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7138亿 │
│ │元,净资产为8644亿元,营业收入为9327亿元,净利润为647亿元。 │
│ │ (四)磐石润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磐石润创签署《永续债权协议》,进行永续债权融资,主要内容如下│
│ │: │
│ │ (一)金额:公司向磐石润创进行永续债权融资的总金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
│ │ (二)期限及续期选择权:无固定期限。期限为3+3*N(N=123……,N为延续次数)年 │
│ │期,即初始存续期限为3年,每满3年为一个存续周期,初始存续期限届满后可延续一个存续│
│ │周期,延续次数不受限制。在任一存续周期届满前20个工作日内,公司有权选择延续一个存│
│ │续周期;或选择偿还全部本金、所有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利息(包括递延支付的利息)、孳│
│ │息及其他应付费用(如有)。 │
│ │ (三)利率:年化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LPR)。浮动利率,每12个月为一个浮动周期,每个浮动周期重新定价一次,不设置利率 │
│ │跳升条款。 │
│ │ (四)付息日及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按年付息,付息日为资金起息日后每一年的对应│
│ │日。公司享有利息递延支付的权利,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应支付的利息,及已递延的所有利息│
│ │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利息递延支付次数的限制。递延支付的利息金额│
│ │(包括当期利息及递延利息余额)应按照当期适用利率计算孳息,孳息计算期间自递延之日│
│ │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
│ │ (五)偿付顺序:磐石润创享有的永续债权本息及孳息(若有)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公│
│ │司普通债务。 │
│ │ (六)生效条件:公司与磐石润创将签订《永续债权协议》,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
│ │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并经公司、磐石润创双方有权决策机构│
│ │审议批准后生效。 │
│ │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 │ 公司向控股股东磐石润创进行永续债权融资,有利于公司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
│ │率,提高抗风险能力和财务稳健性。该关联交易定价系参考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
│ │ 2025年7月,磐石润创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后,公司向磐石润创拆入资金21.7亿元,产生 │
│ │的利息为1646万元,与磐石润创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其他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24│
│ │9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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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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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润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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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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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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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11月12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增信措施的议案》,拟由华润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华润股份”)承接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对公司存│
│ │量未到期的35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
│ │简称“保证担保”),公司对华侨城集团的反担保责任相应解除。公司拟就实际使用的担保│
│ │金额向华润股份支付担保费用,预计担保费率不超过实际使用的担保金额的0.05%/年,即按│
│ │照担保金额35亿元计算,担保期内,公司支付的担保费用总额不超过294万元,具体以合同 │
│ │条款为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情况及增信措施 │
│ │ (一)发行情况 │
│ │ 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分别先后│
│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
│ │牌条件的无异议函》后,公司于2024年和2025年合计发行了35亿元公司债券。 │
│ │ 关于公司上述35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披露 │
│ │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并向华侨城集团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
│ │23-50)以及于2024年9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并向华侨城集团提│
│ │供反担保及支付担保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7)等公告。 │
│ │ (二)增信措施 │
│ │ 1、华侨城集团对公司2024年发行的23亿元公司债券(“24康佳01”“24康佳02”“24 │
│ │康佳03”)提供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向华侨城集团提供等额等期信用反担保。 │
│ │ 2、华侨城集团对公司2025年发行的12亿元公司债券(“25康佳01”“25康佳03”)提 │
│ │供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向华侨城集团提供等额等期信用反担保,并按照实际使用的担保金│
│ │额向华侨城集团支付担保费用,担保费率为0.5%。 │
│ │ 担保人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交易方:华润股份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祥明。注册资本:1,646,706.35万元。统一社│
│ │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093131XH。经营范围:金融保险、能源交通、电力通讯、仓储运输│
│ │、食品饮料生产企业的投资;商业零售企业(含连锁超市)的投资与管理;建筑材料产品的│
│ │生产;电子及机电产品的加工、制造、批发零售;物业管理;酒店经营管理;民用建筑工程│
│ │的施工、民用建筑工程的外装修和室内装修;技术交流。企业管理;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
│ │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 │展经营活动)。主要办公地点、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
│ │国华润大厦L5101。 │
│ │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
│ │ 华润股份与磐石润创(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华润,并且华润股份通│
│ │过全资子公司合贸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B股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华润股份构成关联关系。 │
│ │ (三)2024年度,华润股份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7,617亿元,净资产为9,234亿元,营业 │
│ │收入为9,295亿元,净利润为646亿元。 │
│ │ (四)华润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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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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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原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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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服务和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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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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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原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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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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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控股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存贷款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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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磐石润创(深圳)信息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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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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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服务和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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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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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磐石润创(深圳)信息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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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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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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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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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东莞康佳电│ 8.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子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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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重庆康佳科│ 3.8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技发展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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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西安康鸿科│ 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技产业发展│ │ │ │ │担保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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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遂宁康佳鸿│ 1.9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业电子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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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康佳芯云半│ 1.2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导体科技(│ │ │ │ │担保 │ │ │
│ │盐城)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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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安徽康佳电│ 1.0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子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康佳集团股│江西闪石科│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技发展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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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江西中益装│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饰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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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江西新鑫建│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安工程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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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安徽康佳电│ 7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子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康佳集团股│安徽康佳电│ 7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子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康佳集团股│宁波康韩瑞│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电器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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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宁波康韩瑞│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电器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
│康佳集团股│安徽康佳电│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子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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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毅康科技有│ 438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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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安徽康佳同│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创电器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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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毅康科技有│ 2498.00万│人民币 │--- │--- │股权质押│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康佳集团股│毅康科技有│ 1499.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康佳集团股│毅康科技有│ 1499.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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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毅康科技有│ 1249.00万│人民币 │--- │--- │股权质押│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康佳集团股│毅康科技有│ 1249.00万│人民币 │--- │--- │股权质押│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康佳集团股│毅康科技有│ 1249.00万│人民币 │--- │--- │股权质押│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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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毅康科技有│ 1249.00万│人民币 │--- │--- │股权质押│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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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毅康科技有│ 1249.00万│人民币 │--- │--- │股权质押│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康佳集团股│毅康科技有│ 999.00万│人民币 │--- │--- │股权质押│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康佳集团股│毅康科技有│ 750.00万│人民币 │--- │--- │股权质押│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康佳集团股│毅康科技有│ 500.00万│人民币 │--- │--- │股权质押│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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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
2026-10-17│其他事项
──────┴──────────────────────────────────
1、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证券简称:*
ST康佳A、*ST康佳B,证券代码:000016、200016,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6年10月16日。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7.11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主动终止
上市的,不设退市整理期”。因此,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不进入
退市整理期。
3、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
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4、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
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
司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上市交易。20
26年9月23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主动终止上市申请材料。2026年9月28日,深交所正式受理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申请。具体请见公司相关公告《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终止上市申请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86)、《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申请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90)。本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6〕1390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
证券简称:*ST康佳A、*ST康佳B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主动终止上市相关议案,并向本所提
交了A股、B股股票终止上市申请材料。
上述股票终止上市申请已经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
6年修订)》第9.7.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9.7.9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
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A股、B股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9.7.11条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将于本所公告终
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股票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
作。”
三、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
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
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转让。公司应当与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
(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签订协议,聘请该机构在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为公司提供股份转
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
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公司已与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聘请
江海证券为代办机构,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
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及全国股转公司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请
投资者关注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后续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确权公
告。
主办券商基本情况如下:
机构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75630766X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5日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注册资本:676698.637795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
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自有房屋租赁。
──────┬──────────────────────────────────
2026-09-29│企业借贷
──────┴──────────────────────────────────
一、概述
重庆康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科技”)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康佳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光电
科技75%的股权,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山投资”)持有光电科技25%的股权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考虑光电科技资金使用计划后,光电科技按照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
向各股东提供一定金额的借款。
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9月26日召开的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的议
案》,同意光电科技按股权比例向其股东提供借款,其中向两山投资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借款
,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
4年9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
6)。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康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
展期的议案》,同意光电科技按股权比例向其股东提供借款,其中向两山投资提供不超过1亿
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展期的年化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具体内容请见
公司于2025年3月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展期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14)。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2025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康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展期
的议案》,同意光电科技按股权比例向其股东提供借款,其中向两山投资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
借款,借款年化利率为不低于一年期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利率及不高于同期的中国人民银行贷
款利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
借款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9)。
截至目前,光电科技向公司(含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两山投资分别提供了3亿元和1亿元
借款。因公司及两山投资就还款事宜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均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归还光电科技提
供的借款,导致借款逾期。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两山投资借款逾期事项预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
采取相应措施,有关上述借款逾期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9-29│其他事项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拟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和B股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上市交易,并在股票终止上市后申请转入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转让(以下简称“本次终止上市”)
。本次终止上市事项已于2026年9月14日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已于2026年9月23日向深交所提
交了本次终止上市申请。2026年9月2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同意受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申请的函》(公司部函〔2026〕第286号),深交所正式受理公司股票终止
上市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在受理公司申请后的十五个交
易日内,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形成审议意见。深交所将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
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在作出终止股票上市决定前,深交所可以要求公司补充材料,补充材料
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
公司主动终止上市不设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自深交所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
日内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公司将在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刊登终止上市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
2026-09-24│其他事项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集团”或“公司”)拟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撤
回A股和B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上市交易,并在股票终止上市后
申请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转让(以下简称“本次
终止上市”)。本次终止上市事项已于2026年9月14日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基于上述,公司本次终止上市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9.7.1条第一款规定的主动终止上市情形。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交
所提交主动终止上市申请材料。现阶段,公司已正式进入主动终止上市办理流程。鉴于康佳集
团2025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依据《股票上
市规则》相关条款规定,若公司2026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持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
终止上市。就此,公司已对就决议持异议的股东及其他股东的现金选择权作出了专门安排。综
上,康佳集团本次主动终止上市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主动终止上市事项法律
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动终
止上市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康佳集团本次拟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和B股股票在
深交所的上市交易的方案,符合《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主动终止上市已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内部决策程序,尚
需取得深交所关于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尚需取得深交所的有关决定。
──────┬──────────────────────────────────
2026-09-19│诉讼事项
──────┴──────────────────────────────────
一、易平方系列诉讼案件的背景情况
2021年,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佳集团”)分别与重庆昆域创
新智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1家投资方及重庆市易平方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易平方”)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在投资方成为易平方股东后,若
易平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实现IPO(在2025年6月30日前或在2025年12月31日前),投资方可
行使受偿权,受让价格为投资方实际支付的投资金额及实际支付投资金额之日起至实际受偿之
日按照年化收益率(单利6%或8%)计算的投资收益之和,并扣减投资方已从易平方获得的分红
款,即受让价格=投资金额+投资收益-投资方已从易平方获得的分红款,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2
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重庆市易平方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补充公告》(公告
编号:2026-32)以及相关定期报告中涉及诉讼的有关情况。
二、易平方系列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福建中缔金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起诉材料,该案件为易平
方系列诉讼新增案件。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6家投资方的起诉材料,涉案金额合计82670.55
万元,其中案件一至案件五公司已经在分别于2026年5月30日、2026年7月29日和2026年8月15
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5)、《关于易平方系列诉
讼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52)及《关于易平方系列诉讼新增案件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53)中披露,本次公告新增案件六,案件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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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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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6年9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佳集团”)董事会。
5、主持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邬建军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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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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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累计诉讼及仲裁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连续十二个
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64537.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61%。其中,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诉讼、仲裁金额为14249.05万元;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
诉讼、仲裁金额为44151.63万元;作为第三人的诉讼、仲裁金额为6136.89万元(公司及控股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二、已披露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大额未决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
63),分别于2020年9月19日、2021年6月1日、2021年12月1日、2022年11月24日、2023年6月1
日、2023年6月22日、2025年4月15日、2025年7月31日、2025年11月26日、2026年3月28日、20
26年5月30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7、2021-48、202
1-101、2022-89、2023-37、2023-39、2025-36、2025-67、2025-90、2026-19、2026-45)以
及相关定期报告中对公司及控股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公告。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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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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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股东参加,公司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
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除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外,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时间、审议议案等事项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变更股东会现
场会议召开地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康佳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本次变更会议地点后的股东会相关信息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9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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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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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佳集团”)2025年度经审计期末净
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规定,若公司2026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持续为负值
,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终止上市。
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拟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和B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上市交易,并在股票终止上市后申请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转让。
公司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交所
股票简称:*ST康佳A、*ST康佳B
股票代码:000016、200016
注册资本:240794.5408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5-24层
办公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5-24层
联系电话:86-755-26609138
联系邮箱:szkonka@konka.com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电视机、冰箱、洗衣机、日用小家电、厨卫电器及其他智
能生活电器产品,家庭视听设备,IPTV机顶盒,OTT终端产品,数字电视接收器(含卫星电视
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数码产品,智能穿戴产品,智能健康产品,智能电子产品,智能开关插
座,移动电源,移动通信设备及终端产品,日用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卫星导航系统,智
能交通系统,防火防盗报警系统,办公设备,电子计算机,显示器;大屏幕显示设备的制造和
应用服务;LED(OLED)背光源、照明、发光器件制造及封装;触摸电视一体机;无线广播电
视发射设备;应急广播系统设备;生产经营电子元件、器件,模具,塑胶制品,各类包装材料
;设计、上门安装安防产品、监控产品,无线、有线数字电视系统及系统集成,并从事相关产
品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的生产项目,除移动电话外,其余均在异地生产)。从
事以上所述产品(含零配件)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
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售自
行开发的技术成果;提供电子产品的维修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货运代理
、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业务
。从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不含拆解)(由分支机构经营);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
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银行后台服务、财务结算、人力资源服务、软件开
发、呼叫中心、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际
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销售安防产品、智能家居产品、门锁、五金制品;代办
(移动、联通、电信、广电)委托的各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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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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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作为征集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
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征集条件;2、征集人承诺,自征集日至审议征集议案的股东会
决议公告前持续符合上述法定条件;3、本次征集表决权包括线上征集和线下征集,公司全体A
股和B股股东可通过线上或者线下任一程序办理委托手续。本次线上征集表决权的时间为2026
年9月4日(网络征集开始日)上午9:15至2026年9月10日(网络征集结束日)下午3:00。本次
线下征集表决权的时间为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0日每日9:00-17:30。
一、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A股和B股股东征集对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
达同意意向的表决权,具体议案名称为《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
议案》。
二、征集理由
公司本次主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
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为进一步保护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并顺利完成公司以股东会决
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由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A股和B股股东公开征集审
议本次主动终止上市相关事宜的股东会的表决权。
三、征集对象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和B股股东。
四、征集期限
本次线上征集表决权的时间为2026年9月4日(网络征集开始日)上午9:15至2026年9月10
日(网络征集结束日)下午3:00。
本次线下征集表决权的时间为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0日每日9:00-17:30。
六、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表决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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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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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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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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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鉴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佳集团”)2025年度经审计期
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规定,若公司2026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持续为
负值,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终止上市。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拟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
动撤回A股和B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上市交易,并在股票终止上
市后申请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转让。请各位股东
在股东会表决时做出慎重决策。2、若股东会不能通过《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
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异议股东及其他股东将不能获得现金选择权。3、根据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7.4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通过股东会决议主动终止公司股票
上市的方式下,公司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自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停牌(
即9月4日开始停牌),可以在股东会做出终止上市决议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
交主动终止上市申请。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7.8条、第9.7.9条相关规定,深交所
在收到公司提交的终止上市申请文件后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公司;深交所
在受理公司申请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上市委员会形成审议意见,深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
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4、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7.5条的相关
规定:如公司本次通过股东会决议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项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自股东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复牌。
鉴于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依据《深
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规定,若公司2026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持续为负值,公司股票
将被深交所终止上市。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拟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和B股
股票在深交所的上市交易,并在股票终止上市后申请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转让。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动终止上市方式
公司拟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公司A股和B股股票在深交所的上市交易,并在股票终止
上市后申请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转让。
二、本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7月23日,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意公司主动终止上市事项。
2、2026年8月27日,公司先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
票上市事项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3、2026年8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
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
4、公司股东会
本次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上市尚需经出席公司股东会的全体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经出席公司股东会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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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5│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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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易平方系列诉讼案件的背景情况
2021年,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佳集团”)分别与重庆昆域创
新智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1家投资方及重庆市易平方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易平方”)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在投资方成为易平方股东后,若
易平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实现IPO(在2025年6月30日前或在2025年12月31日前),投资方可
行使受偿权,受让价格为投资方实际支付的投资金额及实际支付投资金额之日起至实际受偿之
日按照年化收益率(单利6%或8%)计算的投资收益之和,并扣减投资方已从易平方获得的分红
款,即受让价格=投资金额+投资收益-投资方已从易平方获得的分红款,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2
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重庆市易平方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补充公告》(公告
编号:2026-32)以及相关定期报告中涉及诉讼的有关情况。
二、易平方系列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易平方系列诉讼新增案件的起诉材料。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5家投资方
的起诉材料,涉案金额合计75803.42万元,其中案件一至案件四公司已经分别于2026年5月30
日、2026年7月29日在《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5)及《关于易
平方系列诉讼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52)中披露,本次公告新增案件五,案件具体
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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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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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易平方系列诉讼案件的背景情况
2021年,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佳集团”)分别与重庆昆域创
新智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1家投资方及重庆市易平方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易平方”)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在投资方成为易平方股东后,若
易平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实现IPO(在2025年6月30日前或在2025年12月31日前),投资方可
行使受偿权,受让价格为投资方实际支付的投资金额及实际支付投资金额之日起至实际受偿之
日按照年化收益率(单利6%或8%)计算的投资收益之和,并扣减投资方已从易平方获得的分红
款,即受让价格=投资金额+投资收益-投资方已从易平方获得的分红款,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2
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重庆市易平方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补充公告》(公告
编号:2026-32)以及相关定期报告中涉及诉讼的有关情况。
二、易平方系列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4家投资方的起诉材料,涉案金额合计63707.42万元,其中公司已
于2026年5月30日在《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5)中披露案件一
、案件二基本情况,案件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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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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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子公司借款逾期的具体情况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佳集团”)及
其子公司向部分子公司提供了借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部分子公司因经营困难、资金周转紧
张等原因形成逾期并预计无法全部收回。目前,对子公司提供的内部借款逾期且预计无法全部
收回的本金合计人民币442483.34万元及对应利息(按照2026年6月底汇率将美元折算人民币)
。
二、应对措施
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逾期借款的清收工作,督促各借款方尽快制定并落实还款
计划。另外,公司已启动内部整改,全面梳理内部借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规范借款审
批流程,强化贷后跟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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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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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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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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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累计诉讼及仲裁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连续十二个
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73718.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2.12%。其中,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诉讼、仲裁金额为151.77万元;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第
三人的诉讼、仲裁金额为73567.17万元(公司及控股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
裁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二、已披露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大额未决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
63),分别于2020年9月19日、2021年6月1日、2021年12月1日、2022年11月24日、2023年6月1
日、2023年6月22日、2025年4月15日、2025年7月31日、2025年11月26日、2026年3月28日披露
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7、2021-48、2021-101、2022-89
、2023-37、2023-39、2025-36、2025-67、2025-90、2026-19)以及相关定期报告中对公司及
控股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公告。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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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5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现场股东
会召开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现场股
东会召开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邬建军先生主持。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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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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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情况概述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召开的第八届
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成立东方康佳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康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投控”)出资不超过5亿元作为
有限合伙人与合作方发起成立规模不超过10.01亿元的产业并购基金。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
8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发起成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5)。
2018年7月11日,东方康佳产业并购基金正式成立,基金名称为东方佳康一号(珠海)私
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原名“东方康佳一号(珠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基金”),其中康佳投控、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
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各认缴出资5亿元,东方汇佳(
珠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汇佳”)作为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100万元,并担
任基金管理人。基金于2018年9月5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具备投资条件。基
金合伙期和存续期为5年(即合伙期为2023年7月11日到期,存续期为2023年9月4日到期)。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东方康佳一号基金投资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基金在经营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将投资期延长
1年,即投资期由2年变更为3年,退出期由3年变更为2年。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
披露的《关于延长东方康佳产业并购基金投资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60)。
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星期一)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东方佳康一号基金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基金的合伙期限延长3年,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
不超过3年,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会议要求在延长的合伙期限内,基金不再进行任何投资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延长东方佳康产业并购基金存续期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41)。截至目前,基金募集金额97574.82万元,已分配金额61185.54
万元,其中康佳投控支付基金实缴款48734.40万元,已收回资金30110.74万元。基金投资了合
肥欣奕华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统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
,9个投资项目尚未退出。
二、关于延长基金存续期的说明
因部分投资项目预计无法在基金存续期到期前实现退出,根据基金整体运作情况,为实现
各合伙人的利益最大化,基金管理人东方汇佳提请基金的合伙期限延长3年,基金的存续期限
延长1年。延长期限内,基金不收取管理费,也不再进行任何投资。
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专题会于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审议通过了延长基金存
续期事项,同意基金的合伙期限延长3年,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1年,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延长基金存续期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本次延长基金存续期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的时机和方式退出已投资项目,保障公司权益,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符合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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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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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情况概述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日(星期一)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成立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或其控股子公司出资不超过5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合作方共同发起成立规模不超过10.06亿
元的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3月3日披露的《关于发起成立新兴产
业发展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及2020年3月4日披露的《关于发起成立新兴
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15)。
2020年6月3日,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正式成立,基金名称为昆山信佳新兴产业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其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康佳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投控”)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5亿元,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众邦金控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11月3日退出,变更为北京
晟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天益汇佳(珠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有限合
伙人合计认缴出资5.04亿元,中信新未来(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新未来
”)、东方汇佳(珠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汇佳”)作为普通合伙人各实缴
出资100万元,中信新未来担任基金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东方汇佳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基金于2020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具备投资条件。基金合伙期为自
设立之日起十年,至2030年6月2日到期,基金存续期自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之日
起满六年,至2026年7月6日到期。截至目前,基金累计实缴资金39388万元,已分配返还实缴
资金1120万元,其中康佳投控支付基金实缴款19521万元,已收回资金560万元。基金投资了福
建华清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得瑞领新(重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北京得瑞领新科
技有限公司”)、京微齐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11个投资项目尚未退出。
二、关于延长基金存续期的说明
因部分投资项目预计无法在基金存续期到期前实现退出,根据基金整体运作情况,为实现
各合伙人的利益最大化,基金管理人中信新未来提请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1年。延长期限内,
基金不收取管理费,也不再进行任何投资。
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专题会于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审议通过了延长基金存
续期事项,同意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1年,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延长基金存续期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延长基金存续期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的时机和方式退出已投资项目,保障公司权益,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符合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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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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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持有的重庆市易平方科技有
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平方”)70%股权在国有
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转让。2021年12月,公司与由深圳市侨易数字化科技有限公司等17家受让
方组成的联合体签订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格为28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1年12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经认真检查,对于上述挂牌转让易平方70%股权事项,公司发现与部分受让方约定了广告
收入目标、重大事件受偿权及股东特殊权利等,现将相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广告收入目标
2021年,易平方与投资方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幻电”)的关联方
上海哔哩哔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哔哩哔哩”)签署协议承诺: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
,每年为哔哩哔哩带来不低于1个亿的广告收入。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广告收入未达
成1亿元目标,则易平方应补足易平方实际为哔哩哔哩累计带来的广告收入与1亿元目标之间的
差额。
(二)重大事件受偿权
2021年,公司、易平方与上海幻电签署协议约定:在易平方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若发
生重大事件(即易平方不再为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控制以及公司或易平方重大违
反交易文件项下的约定),则上海幻电有权要求以上海幻电认可且可行的方式从易平方退出,
价格应不低于本次交易中投资方的最终摘牌价格加上单利8%的年化利息计算后的金额。
(三)股东特殊权利
1、股东受偿权:2021年,公司分别与重庆昆域创新智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等11家投资方及易平方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在投资方成为易平方股
东后,若易平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实现IPO(在2025年6月30日前或在2025年12月31日前),
投资方可行使受偿权,受让价格为投资方实际支付的投资金额及实际支付投资金额之日起至实
际受偿之日按照年化收益率(单利6%或8%)计算的投资收益之和,并扣减投资方已从易平方获
得的分红款,即受让价格=投资金额+投资收益-投资方已从易平方获得的分红款。同时,基于
公司与上海幻电约定的关于投资人权利不低于其他投资人的约定,如果易平方未能在约定时间
内实现IPO,上海幻电亦享有前述投资人约定的受偿权。
2、共同出售权及反稀释权:2021年,公司分别与喜粤新媒二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等3家投资方及易平方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在易平方上
市前,如公司将股权出售给非关联第三方,则该等投资方享有共同出售权,且该等出售对应的
易平方估值不得低于投资方投资易平方时的估值,否则投资方有权行使受偿权。另外,约定在
易平方上市前,该等投资方享有反稀释权,投资方有权要求公司承担反稀释义务。
上述约定事项未履行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程序。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约定事项影响公司损益合计-132553.60万元,其中影响2025年当期损益-1
01662.49万元,影响以前年度追溯调整损益-30891.11万元,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
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未及时披露上述约定事项给广大投资者
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后续将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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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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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2025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
度》《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会计专业与审计监督优势,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判
断,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专业意见,牵头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由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自2025年8月14日起开始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现将本人2025年
度任职期内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潘昭国,男,汉族,196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澳洲会计师公会资深注册会计师,特
许公司治理公会、香港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员,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资深会员,加拿大矿业、
冶金及石油协会会员。历任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
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船海洋与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独立非执行
董事。现任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及公司秘书,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奥
克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三一重装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绿城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金川集团国际
资源有限公司、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
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
的独立性,已按监管规则完成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受
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审
计委员会召集人任职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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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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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经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榷,为确保客观、公正地反
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经过对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
备共计人民币769678.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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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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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
未分配利润为-15,157,108,084.7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为15,157,108,084.70元,实收股本为2
,407,945,408.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5年末未弥补亏损为15,157,108,084.70元,实收股本为2,407,945,408.00元,公
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亏损原因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商誉、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部分预计负债,导致公
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且公司消费电子业务受产品竞争力不足影响,营
业收入下滑,虽然整体费用同比有所压降,但毛利仍未有效覆盖费用支出,消费电子业务仍处
于亏损状态。
三、应对措施
2026年,公司将重点聚焦存量业务优化与重塑,通过推行精益管理全面提升研产供销服全
链条效能,实现存量业务质效提升,同时围绕“9+6”战新产业进行研判,为公司高质量发展
谋求创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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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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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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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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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召开了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共有
8名董事,实到董事8名,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该项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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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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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城锐”)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参股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四川城锐49%的股权,广东万润道恒文化旅游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万润”)持有四川城锐20%的股权,重庆宸睿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宸睿”,为广东万润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四川城锐31%的股权。四川城
锐下设全资子公司重庆佳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佳润”)作为重庆市璧山区数字经
济产业园一期配套167.67亩商住用地项目(以下简称“璧山产业园项目”)的实施主体。四川城
锐成立于2019年1月,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成立时为公司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2021年12月
,四川城锐以6.11亿元竞得璧山产业园项目一期167.67亩商住用地。2021年12月,四川城锐在
竟得土地后,在璧山区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佳润。重庆佳润注册资本2000万元,作为项目土地
受让方,签署项目土地出让合同。按出让合同约定,土地价款可分两期支付,首期需支付总地
价款的50%,约3.055亿元。因四川城锐注册资本不足以支付上述50%地价款,公司及四川城锐
其他股东一起按持股比例对四川城锐提供了股东借款3.005亿元,其中公司同股同权提供约2.4
04亿元股东借款,持股20%的广东万润同股同权提供约0.601亿元股东借款。股东借款及实缴注
资款用于重庆佳润支付首期地价款、相关税费和项目前期其他资金需求。
2022年3月,公司通过在国有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将公司持有的四川城锐31%股权转
让给重庆宸睿。股转完成后,公司持有四川城锐49%的股权,重庆宸睿与广东万润合计持有四
川城锐51%股权,即四川城锐由公司的控股公司变为参股公司,公司在股权转让的同时收回了3
1%股权所对应的0.932亿元股东借款及相应利息。为顺利开发璧山产业园项目,公司于2022年3
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3月22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挂牌转让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31%股权后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
议案》,同意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四川城锐31%股权完成后,与四川城锐其他股东一起按持股比
例对四川城锐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1.5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
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8%,该股东借款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7日披露的《关于
按持股比例对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因四川
城锐负责的璧山产业园项目投资开发周期较长,四川城锐向各方股东申请股东借款展期,为顺
利推进璧山产业园项目建设,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二次会议及202
5年4月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四川城锐房地产
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对四川城锐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
期,期限1年,年化利率为5%,该股东借款展期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披露
的《关于向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9)。
截至2025年末,股东共向四川城锐提供了约3.005亿元股东借款,其中重庆宸睿与广东万
润合计提供约1.533亿元股东借款,公司提供约1.472亿元股东借款。四川城锐已将股东借款提
供给重庆佳润用于支付首期地价款、相关税费和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费用等。
受市场下行影响,璧山产业园项目进度不及预期,为保障资金安全,公司要求四川城锐按
合同约定归还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本金约1.472亿元及其利息,但四川城锐因项目销售不达预
期且资金不足,所以无法及时归还,导致股东借款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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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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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康云”)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参股公司,其中公司持有烟台康云34%的股权,烟台华毅康侨置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烟台华毅”)持有烟台康云33.66%的股权,毅康控股(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
康控股”,为烟台华毅的一致行动人)持有烟台康云32.34%的股权。目前,烟台康云主要负责
建设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479亩环保科技小镇项目(以下简称“环保科技小镇项目”)。
烟台康云成立于2019年12月,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成立时公司持有烟台康云51%的股权
,毅康控股持有烟台康云49%的股权。2020年11月,烟台康云以约6.372亿元竞得环保科技小镇
项目,因烟台康云注册资本不足以支付上述对价,公司及烟台康云其他股东一起按持股比例对
烟台康云提供了股东借款约6.65亿元,其中公司同股同权提供约3.39亿元股东借款,持股49%
的毅康控股同股同权提供约3.26亿元股东借款,用于支付用地地价和建设价款、相关税费和项
目前期其他资金需求。
2021年3月,公司通过在国有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将公司持有的烟台康云17%股权转
让给烟台华毅。股转完成后,公司持有烟台康云34%的股权,烟台华毅与毅康控股合计持有烟
台康云66%股权,即烟台康云由公司的控股公司变为参股公司,公司在股权转让的同时收回了1
7%股权所对应的5010万元股东借款。为顺利推进环保科技小镇项目,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
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在挂牌转让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7%股权后按持股比例提供股东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烟台康云17%股权完成后,与烟台康云其他股东一起按持股比例对
烟台康云提供股东借款,其中公司的股东借款金额不超过2.26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
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8%,该股东借款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披露的《关于
按持股比例对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及2021
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7%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33)。
因商住用地开发需履行前置规划、建设审批手续,并且销售不及预期,首次批准财务资助
到期时烟台康云无资金归还股东借款,为顺利推进环保科技小镇项目建设,公司于2024年2月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按
持股比例对烟台康云提供不超过2.26亿元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为8
%,该股东借款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按持股比例为烟台康云
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截至2025年末,股东共向
烟台康云提供了约6.65亿元股东借款,其中烟台华毅与毅康控股合计提供约4.39亿元股东借款
,公司提供约2.26亿元股东借款。烟台康云已将股东借款用于支付地价款、相关税费和项目开
发建设所需费用等。因环保科技小镇项目销售进度不及预期,为施加压力加快项目进展,保障
资金安全,公司要求烟台康云按合同约定归还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本金约2.26亿元及其利息,
但烟台康云因项目销售不达预期且资金不足,所以无法及时归还,导致股东借款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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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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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累计诉讼及仲裁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连续十二个
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160913.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的67.91%。其中,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诉讼、仲裁金额为137033.54万元;作为被告或被申请
人的诉讼、仲裁金额为23879.81万元(公司及控股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
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二、已披露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大额未决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
63),分别于2020年9月19日、2021年6月1日、2021年12月1日、2022年11月24日、2023年6月1
日、2023年6月22日、2025年4月15日、2025年7月31日、2025年11月26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
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7、2021-48、2021-101、2022-89、2023-37、2023
-39、2025-36、2025-67、2025-90)以及相关定期报告中对公司及控股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
有关情况进行了公告。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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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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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四川弘鑫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弘鑫宸”)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四川弘鑫宸49%的股权,重庆创腾置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重庆创腾”)持有四川弘鑫宸31%的股权,广东万润道恒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东万润”,为重庆创腾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四川弘鑫宸20%的股权。四川弘鑫宸下
设全资子公司重庆方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方秉”)作为重庆市璧山区数字经济产
业园二期配套236.38亩商住用地项目(以下简称“重庆商住用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四川弘鑫
宸成立于2019年10月,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成立时为公司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2022年7
月,四川弘鑫宸以约8.079亿元竞得重庆商住用地项目236.38亩商住用地。2022年8月,四川弘
鑫宸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方秉,注册资本2,000万元,作为项目土地受让方,签署项目土地出
让合同。因四川弘鑫宸(含重庆方秉)注册资本不足以支付上述对价,公司及四川弘鑫宸其他
股东一起按持股比例对四川弘鑫宸提供了股东借款4.057亿元,其中公司同股同权提供约3.246
亿元股东借款,持股20%的广东万润同股同权提供约0.811亿元股东借款,用于重庆方秉支付首
期地价款、相关税费和项目前期其他资金需求。2023年2月,公司通过在国有产权交易所公开
挂牌方式,将公司持有的四川弘鑫宸31%股权转让给重庆创腾。股转完成后,公司持有四川弘
鑫宸49%的股权,重庆创腾与广东万润合计持有四川弘鑫宸51%股权,即四川弘鑫宸由公司的控
股公司变为参股公司,公司在股权转让的同时收回了31%股权所对应的1.258亿元股东借款。为
顺利开发重庆商住用地项目,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1
2月23日召开的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挂牌转让四川弘鑫宸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31%股权后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四川弘鑫宸3
1%股权完成后,与四川弘鑫宸其他股东一起按持股比例对四川弘鑫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公司
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2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8%,该股东借款事
项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披露的《关于按持股比例对四川弘鑫宸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92)。
因商住用地开发需履行前置规划、建设审批手续,首次批准财务资助1年期限内无法产生
销售回款归还股东借款,为顺利推进重庆商住用地项目建设,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的第十
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按持股比例向四川弘鑫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
对四川弘鑫宸提供不超过2亿元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为8%,该股东
借款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按持股比例为四川弘鑫宸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截至2025年末,股东共向四川弘
鑫宸提供了约4.057亿元股东借款,其中重庆创腾和广东万润合计提供约2.069亿元股东借款,
公司提供约1.988亿元股东借款。四川弘鑫宸已将股东借款提供给重庆方秉用于支付地价款、
相关税费和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费用等。
受市场下行影响,重庆商住用地项目进度不及预期,为施加压力加快项目进展,保障资金
安全,公司要求四川弘鑫宸按合同约定归还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本金约1.988亿元及其利息,
但四川弘鑫宸因项目销售不达预期且资金不足,所以无法及时归还,导致股东借款逾期。
二、四川弘鑫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弘鑫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10月30日。注册地址:四
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玉锦路283号。法定代表人:江华。注册资本:2,5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
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不含投资咨询);商品房销售;市场营
销策划;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税咨询;企业登记代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货物及技
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商住用地项目已开工建设15亩土地,剩余土地正在与政府沟通退还。四川弘鑫宸2025
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5,907.20万元,负债总额为53,559.97万元,净资产为2,34
7.24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四川弘鑫宸提供了约1.988亿
元股东借款,重庆创腾和广东万润合计提供约2.069亿元股东借款,合计向四川弘鑫宸提供了
约4.057亿元股东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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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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