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017 深中华A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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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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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1-12-14│ 3.75│ 1.03亿│
├───────────┼───────────┼───────────┼───────────┤
│首发融资 │ 1991-12-28│ 3.75│ 1.03亿│
├───────────┼───────────┼───────────┼───────────┤
│配股 │ 1993-12-13│ 8.70│ 1.82亿│
├───────────┼───────────┼───────────┼───────────┤
│增发 │ 2022-10-20│ 2.13│ 2.8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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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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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 2555.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应链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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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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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89亿│ 464.15万│ 2.89亿│ 100.02│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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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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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 6350.87万 9.22 100.00 2025-11-27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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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350.87万 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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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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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7 │质押股数(万股) │635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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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9.22 │
├────────┼──────────────┴────────┴──────────────┤
│股东名称 │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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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11-25 │质押截止日 │2026-11-19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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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25日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了6350.8747万股给上海浦东发 │
│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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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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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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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以现场会议、线上视频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
内有效,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贴现、国内保理等授信业
务,低风险业务以公司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或自有存单作为质押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本着
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亦可以在不同金融
机构间进行调整。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的实际需求情况决定,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
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法
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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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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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
需求,保障其业务顺利开展,拟在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时为其提供相应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全权代表公
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026年4月17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线上视频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期限、担保
主体等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实际签署的为准,但担保额度不得超过总审批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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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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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
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
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
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万元。2025年度为9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
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
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3
,622.69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
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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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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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中华”)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以现场会议、线上视频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公
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与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胜实业”)、
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晟能源”)签订的《合作协议》,公司编制
了《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
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14日万胜实业、国晟能源与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协议明确:万胜实业与公
司已于2020年12月14日签署《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万胜实业控股(深圳)
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约
定万胜实业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原则上为人民币29,359.28万元,且万胜实业认购
的股份数量为总认购金额除以深中华根据《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确定的发行价格,不超过137,
836,986股(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万胜实业持有深中华股份比例为20%;国
晟能源合计持有深中华股份比例为9.78%。万胜实业成为深中华控股股东、万胜实业控股股东
王胜洪先生成为深中华实际控制人。国晟能源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支持万胜实
业及王胜洪先生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范围内,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会人员进行调整,
使万胜实业及王胜洪先生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选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半数
以上成员。同时支持万胜实业及王胜洪先生提名达到半数以上的董事、监事成员人选,并支持
其当选。及支持万胜实业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王胜洪先生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3552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7,836,986股,发行完成后万胜实业持有深中华股份比例为
20%,正式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业绩承诺内容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万胜实业承诺: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且万胜实业完成对深中华
董事会、监事会调整之次年起未来三年内,上市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500万元及4,000万元,即累积净利润规模为人民币10,500万元。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
间内截至任一年度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达不到承诺累计净利润数,则万胜实业应在业绩承诺期
间内当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出具后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深中华进行补偿。当年应补
偿金额计算方式为: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
净利润数-累积已补偿金额(如有)。深中华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
《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据此万胜实业业绩承诺期的未来三年为2023年、2024年
及2025年。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4月17日出具的报告号为华兴审字[2026
]2501613001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深中华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
币4,112.92万元,实际完成数高于业绩承诺的人民币4,000.00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2.82
%,万胜实业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期间累计承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
已经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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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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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
司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129172.17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134676946.4
5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197537.59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172002115.27元。
鉴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本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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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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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以现场会议、线上视频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
股东会审议。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
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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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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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原
材料价格波动对产品成本的影响,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开展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开展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
2、交易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800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
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4000万元人民币。
3、交易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仅通过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
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及合法交易平台开展黄金
、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黄金、白银、铂金等贵
金属的期货交易、远期交易、延期交易、期权交易等。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
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贵金属商
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5、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开展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
期保值业务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合同条款等引起的法
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开展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黄金、白
银、铂金等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80
0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4000万元人民币。上述交易额度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
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
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为公司经营活动中的主要原材料,为有效规避
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产品成本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开展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
的。
2、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800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
合约价值上限为4000万元人民币。
3、交易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仅通过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
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及合法交易平台开展黄金
、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黄金、白银、铂金等贵
金属的期货交易、远期交易、延期交易、期权交易等。
4、交易期限:本次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
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套期保
值业务相关事宜。单笔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衍生品业务最长不超过12个月,如单笔交易
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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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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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业绩预告相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本次业绩预
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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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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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15:00中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贝丽北路89号水贝金座大厦8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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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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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已
届满,公司换届选举相关工作正在筹备中,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相应
顺延。
在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
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公司延
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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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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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2
月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
2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应选择现场投
票、网络投票中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
B股股东应在2025年12月10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
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贝丽北路89号水贝金座大厦8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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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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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持公司股份5%以
上的股东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函告,获悉其所持公司股份已在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办理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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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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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万胜
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胜实业”)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股份的承诺函
》,公司现将相关承诺函内容公告如下:
“鉴于:
1.2021年10月25日,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申请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2年11月7日,上市公司完成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本公司”)作为认购对象
,认购上市公司新发行的137836986股股票(“本次发行”)。就认购本次发行股份事项,本
公司出具《股份锁定承诺函》,承诺自上市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所认购的137836986股新股。本公司所持本次发行新增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11月7日。
2.2020年12月14日,本公司通过与上市公司、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
《合作协议》作出业绩承诺,在本次发行完成且本公司完成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调整之
次年起未来三年内(即2023年度、2024年度与2025年度),上市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
民币3000万元、3500万元及4000万元,即累积净利润规模为人民币10500万元。截至本函出具
日,2025年度作为业绩承诺期的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相关业绩承诺仍处于正常履行阶段。
本公司特此承诺:
1.自本公司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解禁之日起至《合作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完成之日前,
本公司不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如涉及业绩补偿的,至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前,本公司
不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2.自《合作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完成之日起,如本公司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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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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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于2025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的通知。
2、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30在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贝丽北路89号水贝
金座大厦8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线上视频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主持人及列席人员
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郭勇先生主持。
4、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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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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