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029 深深房A 更新日期:2025-08-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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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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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3-06-21│ 3.80│ 4.1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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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3-11-30│ 3.90│ 3.5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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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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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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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房传麒房地│ 99500.00│ ---│ 100.00│ ---│ -62.65│ 人民币│
│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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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邦集团(惠阳│ 45000.00│ ---│ 51.00│ ---│ -642.29│ 人民币│
│)实业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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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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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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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深圳市深房│ 3343.80万│人民币 │--- │--- │质押 │否 │否 │
│区房地产( │传麒房地产│ │ │ │ │ │ │ │
│集团)股份 │开发有限公│ │ │ │ │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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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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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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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4年12
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4年公司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计提384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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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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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1日,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
及利润分配预案报告》,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202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401610305.69元,2024年实现净利润-163938743.67元,可供分
配利润1237671562.02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公司2024年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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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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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品种:低风险、高流动性的货币基金等。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一、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短期内可能的投资需求前提下,通过购买资金收益产品,提高
资金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二)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货币基金等。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六)实施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授予管理层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行使购买资金收益产品决策权和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的权利。实际购买资金收益产品时,需按规定经集团党委会审议后,由公司计划财务部按
照国资监管有关规定具体落实。
二、风险控制
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主要包括:
(一)在已购买资金收益产品存续期内,如合同执行发生重大变化,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
的,须在相关事项发生2个工作日内上报集团公司。
(二)集团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集团公司的购买资金收益产品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
及时督促纠正和整改。
(三)集团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对购买资金收益产品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审计部审计
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由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
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四)集团公司监事会有权对购买资金收益产品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
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上述事项已分别经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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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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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深房”或“上市
公司”)及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物业”)均为深圳市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控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深深房和深物业均存在经营房地产开发
和商品房销售业务的情形,归属于同一行业,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针对深深房和深物业之间的同业竞争,投控公司于2018年8月在《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中做出了相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并于2021年9月对前述承诺
进行了变更。由于行业环境等多种客观情况的变化,投控公司预计不能在承诺期内实施完毕避
免同业竞争的方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投控公司现拟对2021年9
月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进行变更。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函》。
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主要情况如下:
一、目前承诺主要内容
对于深深房现有的与深物业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投控公司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适时启动以下方案中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一种或几种方案,并在2024年11月9日前实施完毕相
关方案,以解决现存的同业竞争问题:
(1)通过资产出售或资产置换等方式解决两者间的同业竞争;
(2)通过股权划转等方式解决两者间的同业竞争;
(3)其他能够有效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措施。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和变更原因
投控公司自做出上述相关承诺以来,一直积极致力于履行承诺。自承诺出具以来,投控公
司会同上市公司就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开展了详细论证,研究了通过资产出售或资产置换、股权
划转及其他能够有效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措施等方式来解决深物业与深深房同业竞争问题,并
通过引入央企股东,进一步加强产业资源协同合作,为后续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创造条件,但由
于行业市场下行,两家上市公司资产出售或置换存在困难,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的股
权划转方案尚未具备条件。预计深物业与深深房的同业竞争问题不能在承诺期内解决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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