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031 大悦城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3-08-08│ 4.38│ 2.85亿│
├───────────┼───────────┼───────────┼───────────┤
│配股 │ 1997-03-10│ 3.80│ 1.61亿│
├───────────┼───────────┼───────────┼───────────┤
│配股 │ 2007-08-13│ 6.50│ 13.30亿│
├───────────┼───────────┼───────────┼───────────┤
│增发 │ 2019-02-01│ 6.84│ 144.47亿│
├───────────┼───────────┼───────────┼───────────┤
│增发 │ 2019-10-24│ 6.73│ 24.0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市锦峰城房地产│ ---│ ---│ 100.00│ ---│ -35379.22│ 人民币│
│开发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中粮·置地广场项目│ 9.16亿│ ---│ 5.80亿│ 100.32│ ---│ ---│
├─────────┼──────┼─────┼─────┼─────┼─────┼──────┤
│中粮地产发展(深圳│ 1.17亿│ 1.17亿│ 1.17亿│ 100.00│ ---│ ---│
│)有限公司 │ │ │ │ │ │ │
├─────────┼──────┼─────┼─────┼─────┼─────┼──────┤
│杭州大悦城-购物中 │ 14.85亿│ 0.00│ 6.69亿│ 100.81│ 3773.38万│ ---│
│心项目 │ │ │ │ │ │ │
├─────────┼──────┼─────┼─────┼─────┼─────┼──────┤
│重庆渝北大悦城 │ 0.00│ 1789.18万│ 4.76亿│ 101.26│ -1.65亿│ ---│
├─────────┼──────┼─────┼─────┼─────┼─────┼──────┤
│成都天府大悦城 │ 0.00│ 5000.00│ 2.20亿│ 100.13│-5529.86万│ ---│
├─────────┼──────┼─────┼─────┼─────┼─────┼──────┤
│深圳宝安大悦城 │ 0.00│ 7810.40万│ 4.68亿│ 102.89│ -337.15万│ ---│
├─────────┼──────┼─────┼─────┼─────┼─────┼──────┤
│青岛即墨大悦春风里│ 0.00│ 0.00│ 4007.97万│ 100.20│-6529.66万│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租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承租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租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承租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大悦城控股│佑城有限公│ 42.00亿│人民币 │--- │--- │质押担保│否 │否 │
│集团股份有│司 │ │ │ │ │ │ │ │
│限公司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西单大悦城│ 33.00亿│人民币 │--- │--- │质押担保│否 │否 │
│集团股份有│有限公司 │ │ │ │ │ │ │ │
│限公司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熙安有限公│ 30.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有│司 │ │ │ │ │保证 │ │ │
│限公司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重庆泽悦实│ 24.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中粮地产发│ 20.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展(深圳)│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Bapton Com│ 17.5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pany Limit│ │ │ │ │保证 │ │ │
│限公司子公│ed │ │ │ │ │ │ │ │
│司 │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北京恒合悦│ 17.1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兴置业有限│ │ │ │ │保证、股│ │ │
│限公司 │公司 │ │ │ │ │权质押 │ │ │
├─────┼─────┼─────┼────┼─────┼─────┼────┼───┼───┤
│大悦城控股│成都天府辰│ 17.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悦置业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陕西鼎安置│ 15.3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深圳市锦峰│ 13.8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城房地产开│ │ │ │ │保证 │ │ │
│限公司子公│发有限公司│ │ │ │ │ │ │ │
│司 │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Bapton Com│ 12.1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有│pany Limit│ │ │ │ │保证 │ │ │
│限公司子公│ed │ │ │ │ │ │ │ │
│司 │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深圳市锦峰│ 11.00亿│人民币 │--- │--- │股权质押│否 │否 │
│集团股份有│城房地产开│ │ │ │ │、连带责│ │ │
│限公司 │发有限公司│ │ │ │ │任保证 │ │ │
├─────┼─────┼─────┼────┼─────┼─────┼────┼───┼───┤
│大悦城控股│中粮(北京│ 10.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农业生态│ │ │ │ │保证 │ │ │
│限公司 │谷发展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中粮(深圳│ 9.3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智汇置业│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深圳市创芯│ 8.7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有│置业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深圳市创芯│ 8.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置业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南昌嘉悦房│ 6.63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地产开发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中粮地产发│ 6.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有│展(深圳)│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深圳中益长│ 6.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昌投资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昆明鸿悦房│ 5.81亿│人民币 │--- │--- │股权质押│否 │否 │
│集团股份有│地产开发有│ │ │ │ │、连带责│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任保证 │ │ │
├─────┼─────┼─────┼────┼─────┼─────┼────┼───┼───┤
│大悦城控股│中粮地产集│ 5.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团深圳工业│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发展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成都中金澍│ 5.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有│茂置业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北京恒合悦│ 4.7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有│兴置业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陕西鼎安置│ 4.0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陕西鼎安置│ 4.0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陕西鼎安置│ 4.0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绍兴元昊置│ 4.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股│ │ │
│限公司 │ │ │ │ │ │权质押 │ │ │
├─────┼─────┼─────┼────┼─────┼─────┼────┼───┼───┤
│大悦城控股│张家口悦乾│ 3.9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房地产开发│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眉山加悦置│ 3.36亿│人民币 │--- │--- │抵押担保│否 │否 │
│集团股份有│业有限公司│ │ │ │ │ │ │ │
│限公司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重庆悦致渝│ 3.06亿│人民币 │--- │--- │股权质押│是 │否 │
│集团股份有│房地产开发│ │ │ │ │ │ │ │
│限公司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重庆悦鼎房│ 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地产开发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成都花悦府│ 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有│房地产开发│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北京恒合悦│ 2.7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兴置业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重庆悦致渝│ 2.65亿│人民币 │--- │--- │股权质押│否 │否 │
│集团股份有│房地产开发│ │ │ │ │ │ │ │
│限公司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武汉裕灿房│ 2.4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有│地产开发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苏州吴江锐│ 2.4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有│泽置业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沈阳市和诚│ 2.1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房地产开发│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眉山加悦置│ 1.4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有│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眉山加悦置│ 1.4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中粮地产集│ 1.4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团深圳房地│ │ │ │ │保证 │ │ │
│限公司 │产开发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佛山市淦盈│ 1.4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有│置业有限公│ │ │ │ │保证、股│ │ │
│限公司 │司 │ │ │ │ │权质押 │ │ │
├─────┼─────┼─────┼────┼─────┼─────┼────┼───┼───┤
│大悦城控股│眉山加悦置│ 1.3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有│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苏州吴江锐│ 1.3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泽置业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眉山加悦置│ 1.3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大悦城控股│ 1.13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有│集团东北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武汉地悦小│ 955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镇房地产开│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发有限公司│ │ │ │ │ │ │ │
├─────┼─────┼─────┼────┼─────┼─────┼────┼───┼───┤
│大悦城控股│眉山加悦置│ 9212.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深圳市宝安│ 6979.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三联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大悦城控股│北京燕都水│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韵房地产开│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发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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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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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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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7日下午14:30。
2、会议地点:北京市安定门外大街208号玖安广场媒体中心。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长林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8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300374194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775%。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共计29694951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78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28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34246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90%。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广东信
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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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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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盈利:0.03元/股
本报告期,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系受结算资源、周期影
响,毛利率同比下降,毛利额同比减少。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对经营情况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6年半年
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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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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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公司新增1个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津南长(挂)2026-05号地块。该项目位于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北侧、平利路西侧。该地
块土地出让面积为11954.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合计不大于192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
宅用地(兼容商业)。该项目通过公开场招拍挂获取,我方需支付价款为人民币4.11亿元。公
司控股子公司拥有该项目权益比例为100%,公司最终权益比例为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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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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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2月31日印发《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证
监会公告〔2025〕21号)及《关于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工
作的通知》(证监发〔2025〕63号),正式启动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工作,要求规范高效做
好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实施,重点支持位于核心
区位、运营成熟、现金流稳定的购物中心、写字楼、酒店、商业综合体等优质商业不动产发行
REITs,盘活存量商业资产、畅通投融资循环、服务扩大内需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响应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的政策
号召,进一步释放公司成熟物业的投资价值,完善公司商业不动产全生命周期发展模式与投融
资机制,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以控股子公司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置业”)为原始权益人,以其全
资子公司大悦城(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天津)”]持有的资产开展商业不动
产REITs的申报发行工作。
本次发行商业不动产REITs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本议案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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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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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会计
师(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吴立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立鹏先生因工作调动,将
在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和人员独立的有关要
求,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吴立鹏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
定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吴立鹏先生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
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吴立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股,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其辞任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吴立鹏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将按
照规则尽快完成相关职务的选聘流程。
吴立鹏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期间,勤勉尽责、恪
尽职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专业担当,在公司财务管理、资本运作、提质增效等方面发挥了重
要作用。董事会对吴立鹏先生的辛勤付出及其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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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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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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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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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鸿悦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鸿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
行”)申请28270万元借款,期限4年,用于归还昆明鸿云(景悦花园)项目建设存量房地产开
发贷款。公司与交通银行近日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昆明鸿悦在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悦城控股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公司”
)与交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其持有的昆明鸿悦100%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2、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6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
、2026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昆明鸿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注册地点为中国(云南)自由贸
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清水片区JK-QS-D4-04-01号,注册资本为55000万元
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继宗。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悦城控股集团(成都)有限公司持有昆明鸿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
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昆明鸿悦未经审计总资产1047239372.92元、总负债437826444.31
元、净资产609412928.61元;2025年,营业收入67383527.54元、利润总额-107164154.15元、
净利润-107164154.15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昆明鸿悦未经审计总资产1031079965.88元、
总负债423043850.10元、净资产608036115.78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137
6812.83元、净利润-1376812.83元。
截至目前,昆明鸿悦不存在担保或仲裁等事项,公司涉诉标的总金额约1197.58万元,主
要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昆明鸿悦在贷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2827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同时,成都
公司以其持有的昆明鸿悦100%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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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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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累计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诉讼及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
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及仲裁事项累计金额合计120851
.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1.75%。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或
申请人涉及的诉讼及仲裁事项合计金额约为人民币65319.83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
或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及仲裁事项合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55532.02万元。前述累计诉讼案件中
,多数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房地产领域常见纠
纷类型。截至本公告日,已结案诉讼、仲裁金额约11853.69万元。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亦不存在其
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通过法律途径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本次披露涉及的部分诉讼、仲裁案件正在诉讼、仲裁过程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
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仲裁生效判决/裁决为准,公司将依据相关
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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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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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下午14:30。
2、会议地点:北京市安定门外大街208号玖安广场媒体中心。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长林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303533474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146%。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共计29695033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78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13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65831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59%。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北京)律师
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其中
,议案十五、十六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5624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06%;反对19569137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47%;弃权141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31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637%;反对1956
91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214%;弃权141473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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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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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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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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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以及《关
于2026年度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项目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推进项目
公司的开发建设进度,提高公司运营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担保额度,向合营或者联营企业(非关联方)提供不超过人民
币39.90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
权公司总经理对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进行决策。
2、原则上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按照出资比例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提供
担保(包括信用担保、股权质押、抵押、具有担保性质的流动性支持函等),若有特殊情况需
超过持股比例担保,公司将要求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向本公司提供对应的反担保或其他增信措
施。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担保额度。
武汉地悦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中,中粮地产(武汉)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另一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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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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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资助额度情况概述
1、为解决在建、拟建项目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推进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进度,提高公
司运营效率,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
向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的项目公司(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最高总额度不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514055.92万元),
对单个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102811.18万元)。
2、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6
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事项。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
露》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
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对额度范围内的财务资助
事项进行决策。
二、预计财务资助额度情况
1、被资助的项目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
务;
2、被资助对象不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对象范围;
3、被资助的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4、最高总额度不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514055.92万元),对单个项目
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102811.18万元);
5、授权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于财务资助
实际发生时与上述对象签订具体协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
有利于加快该等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从而促进公司的整体发展,且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根据出
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财务资助额度管理事项符
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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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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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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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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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服务期届满。信永中和
在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与其不存在重要意见不
一致的情况。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并且具有较为完善的内
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在过往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公允独
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公司拟续聘信
永中和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情况审计及其他
专业服务,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83家,
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
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
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
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
至目前,该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
万元。截至目前,该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
万元。该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
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罚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
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马海霞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汤其美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8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盼盼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
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
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281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8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93万元
。2025年度审计费用281万元。以上费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具备的专业技能
、工作性质复杂度、实际承担的工作量,结合所需工作人日数及对应收费标准综合估计确定,
不包含其他子公司审计服务费及其他专业服务费。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业务情
况和公允定价原则,在行业费用标准内决定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其他审计相关服务费及其他专业
服务费,董事会在取得股东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上述原则和标准
进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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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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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为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外汇远期、利率掉期、货币掉期、期权等金融工具,在境内/外的场外开
展规模不超过24亿美元的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
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2、本交易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交易受市场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为规避汇率、利率变动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实现稳健经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开展规模不超过24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
算成美元汇总)额度的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会开展境外融资业务,融资外币币种以美元、港币为主
。外币融资以浮动利率为主,经常发生波动。随着公司外汇负债的不断增长,收入与支出币种
的不匹配,以及浮动利息波动,致使以美元和港币为主的汇率及利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为平
滑利率及汇率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并
根据业务经营和风险控制的需要开展场外交易。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和期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开展规模不超过24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
种,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额度的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
项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间点,
衍生品投资规模(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4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
种)。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2亿人民
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3、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为外汇远期、利率掉期、货币掉期
、期权等金融工具,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均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严禁
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4、交易场所:境内/外的场外。场外远期及掉期的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
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合约期限:合约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长周期项目不得超过项目或保值标的周期。
6、资金来源: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
资金。
7、流动性安排:衍生品投资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公
司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二、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
的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具有必要性。通
过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能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
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控制度、风险管理措施,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开展
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
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五、授权事项
为提高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效率,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不超过24亿美元
的额度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负责有关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具体运作和管理,董事会在
取得股东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本议案所述授权
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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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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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房地产项目使用合作模式开
发,各方股东原则上需按照权益比例向项目公司提供资金,由此形成公司对合营联营项目公司
的财务资助,为房地产业务正常经营需要。此外,为减少资金占压,按行业惯例,合作项目各
方股东原则上按照权益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形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与合作
方股东的资金往来。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对联合营公司
以及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本次部分财务资助额度为对存续的资助金额进行审议
。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其他股东未能以同等
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司将要求上述其他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均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3、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
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财务资助额
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经理
对额度范围内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
(一)总体情况
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对下列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提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计划安排,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
资助年利率参照市场情况确定,公司将于财务资助实际发生时与上述对象签订具体协议,约定
被资助对象应当遵守的条件、资助金额、资助期限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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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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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并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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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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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3大悦01”的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登记期内(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
2月8日、2025年12月26日)选择将其所持有的“23大悦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大悦城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回售价格为1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
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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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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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悦锦成房地产实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悦锦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以下简
称“工商银行”)签订《房地产借款合同》,申请24亿元借款,期限五年,用于项目建设、置
换存量银行贷款及归还股东借款。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地
产”,间接持有南京悦锦成50%股权)与工商银行近日签订了《保证合同》,大悦城地产有限
公司按股权比例50%为南京悦锦成在房地产借款合同项下本金余额不超过50%贷款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南京悦锦成另一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
日、202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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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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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陈朗先生
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朗先生因已达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陈朗先生原定任职
期间为2023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13日。鉴于陈朗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陈朗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
效。
至本公告日,陈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将按
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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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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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财务
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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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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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品种一)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2大悦02”的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登记期内(2025年11月7
日至2025年11月11日)选择将其所持有的“22大悦02”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回售价格为1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资金
发放日为2025年12月19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2大悦02”在回售登记期
内回售数量10300000张,回售金额1030000000.00元。
根据《回售结果公告》,发行人于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20日对回售债券实施转售
,拟转售债券数量10300000张。本期债券回售转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终端“回售转售”栏目完成
债券转售业务申报,本期债券完成转售数量为2700000张,转售平均价格为100.00元/张,本公
司已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对于未转售的债券份额7600000张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2
2大悦02”剩余托管数量为740000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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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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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23大悦01”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及利息已于2026年1月15日足额支付至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并将于回售资金到账日2026年1月19日划付至
投资者资金账户。
根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3大悦01”的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登记期内(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
2月8日、2025年12月26日)选择将其所持有的“23大悦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大悦城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回售价格为1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
资金兑付日为2026年1月19日,本次回售资金已足额划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3大悦01”的回售数量为
20000000张,回售金额为2000000000.00元(不包含利息);本次有效回售后剩余未回售数量
为0张,金额为0元(不包含利息)。
发行人决定于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2月24日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本
期债券回售转售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终端“回售转售”栏目完成债券转售业务申报,拟转售债券
数量不超过10000000张。发行人承诺本次转售符合相关规定、约定以及承诺的要求,转售完成
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本次“23大悦01”债券的转售,发行人和转售受让方承诺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回售转
售”栏目完成债券转售申报业务。发行人承诺将确保转售受让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
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转售的转售
受让方可于转售完成后根据深交所债券交易转让有关规定进行交易转让。债券转售业务完成后
,对于未能实施转售的债券份额,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申请注销。
转售受让方参与债券转售业务,应当全面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债券风险识别能力、风险
控制与承受能力,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知悉并自行承担债券市场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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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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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泽悦实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重庆泽悦”)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区支行(以下简称
“邮储银行”)申请5.7亿元借款,期限15年,用于置换重庆泽悦为项目开发建设形成的借款
。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地产”,间接持有重庆泽悦100%股
权)按股权比例100%为重庆泽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202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公司2025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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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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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已在指定媒
体披露了《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大悦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
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大悦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
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大悦01”票面利
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
23大悦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23大悦01”
回售申报日为2025年12月4日、12月5日、12月8日。
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根据发行人已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大悦01”拟再次
实施回售提示性公告》,投资者可在再次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23大悦01”全部或部分
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23大悦01”再次回售申报日为2025
年12月26日。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回售申报日结束后,“23大
悦01”的回售数量为20000000张,回售金额为2000000000.00元(不包含利息);本次有效回
售后剩余未回售数量为0张,金额为0元(不包含利息)。
发行人拟对部分回售债券进行转售,拟转售债券数量不超过10000000张。
具体转售安排以回售结果公告说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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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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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大悦城”或“公司”,股票代码:000031.SZ)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评级
。除评级委托关系外,中证鹏元及评级从业人员与公司不存在任何足以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
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因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中粮地产发展(深圳)有限
公司和深圳市宝安三联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下属公司”)拟作为借款人申请最高不超过50亿
元的固定资产银团贷款。上述银团贷款以公司及下属公司持有的深圳宝安大悦城商业中心物业
(以下简称“抵押物业”)设立抵押,并基于抵押物业所产生的经营收入设立应收账款质押。
截至2025年9月30日,抵押物业账面价值61.43亿元,占同期末公司净资产的14.92%。
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23大悦01”、“22大悦02”、“22大悦01”、“24大悦城MTN003”信用等级维持为AAA,评
级结果有效期为2025年12月29日至“23大悦01”、“22大悦02”、“22大悦01”、“24大悦城
MTN003”存续期。同时中证鹏元将密切关注公司融资环境变化、债务规模及债务结构变化情况
,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23大悦01”、“22大悦02”、“
22大悦01”、“24大悦城MTN003”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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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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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22大悦02”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及利息已于2025年12月17日足额支付至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并将于回售资金到账日2025年12月19日划付至
投资者资金账户。
根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2大悦02”的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登记期内(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
1月11日)选择将其所持有的“22大悦02”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回售价格为1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资金兑付日为20
25年12月19日,本次回售资金已足额划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2大悦02”的回售数量为
10300000张,回售金额为1030000000.00元(不包含利息);本次有效回售后剩余未回售数量
为4700000张,金额为470000000.00元(不包含利息)。
发行人决定于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20日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本期债券回售转售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终端“回售转售”栏目完成债券转售业务申报,拟转售债
券数量不超过10300000张。发行人承诺本次转售符合相关规定、约定以及承诺的要求,转售完
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本次“22大悦02”债券的转售,发行人和转售受让方承诺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回售转
售”栏目完成债券转售申报业务。发行人承诺将确保转售受让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
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转售的转售
受让方可于转售完成后根据深交所债券交易转让有关规定进行交易转让。债券转售业务完成后
,对于未能实施转售的债券份额,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申请注销。
转售受让方参与债券转售业务,应当全面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债券风险识别能力、风险
控制与承受能力,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知悉并自行承担债券市场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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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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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至今,公司新增项目如下:
1、三亚中央商务区东岸单元DA02-29-05A/B地块。该项目位于三亚市吉阳区东岸片区腊尾
西路、东岸蓝湾项目以南。该地块土地出让面积为3264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48971平方米
,土地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地块成交总价为人民币784100000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拥有
该项目权益比例为100%,公司最终权益比例为63.93%。
2、成都市青羊区QY09(070102):2025-052、QY10(070102):2025-053、QY11(09):2025-054
、QY12(09):2025-055共计4宗地块。该项目位于成都市青羊区蔡桥街道。4宗地块土地出让面
积合计13450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合计约30517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城镇居住用地及二
类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地块成交总价为人民币2650212983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拥有该项目权
益比例为100%,公司最终权益比例为86.19%。
3、青岛市市北区315-319-370203-020-001-GB00090地块。该项目位于青岛市市北区辽宁
路以南、宁海路以西。该地块土地出让面积为50417.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为126043平方
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地块成交总价为人民币410836280元。公司控股
子公司拥有该项目权益比例为51%,公司最终权益比例为43.96%。
以上项目,未来可能因引进合作方共同开发等原因导致公司在项目中所占的权益比例发生
变化。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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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以资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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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背景及原因
因业务经营需要,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及其下属公司中
粮地产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宝安三联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下属公司”)拟作为借
款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作为牵头行的银团申请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固定资产银团贷款(以下简称“银团贷款”)并签署相应的银团贷
款合同(以下简称“银团贷款合同”),银团贷款的贷款期限为180个月。
(一)抵质押情况
1、债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以中国银行作为牵头行的银团(具体银团成员行以银团
贷款合同为准)
2、债务人、被担保人:大悦城及下属公司
3、抵押人、出质人:大悦城及下属公司
4、抵质押物及抵质押类型:大悦城及下属公司以其分别持有的深圳宝安大悦城商业中心
的物业(以下合称“抵押物业”,具体以将签署的各抵押合同所载为准)设立抵押,并由大悦
城及下属公司分别基于相关抵押物业产生的所有经营收入等(具体以将签署的各应收账款质押
合同所载为准)设立应收账款质押,在银团贷款存续期内为全部银团贷款及相关应付款项提供
增信;截至2025年9月30日抵押物业账面价值61.43亿元
5、反担保情况:无
6、抵押合同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的签署、抵押物和质押物的登记或者交付情况:大悦城
及下属公司尚未与中国银行(代表全体银团成员行)签署抵押合同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后续
将根据融资安排签署抵押合同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并办理相关不动产抵押登记和应收账款质押
登记。
三、相关决策情况
本次资产抵质押已经大悦城及下属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和其他内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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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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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
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满足业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
职务相应解除,《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
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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