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036 华联控股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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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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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 │ ---│ ---│ ---│ 2987.32│ 2271.5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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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 │ ---│ ---│ ---│ 1.22│ 16.41│ 人民币│
├─────────┼─────┼─────┼─────┼─────┼──────┼──────┤
│兴业银行 │ ---│ ---│ ---│ 2.86│ -4.78│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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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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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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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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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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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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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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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淳安千岛湖进贤湾游船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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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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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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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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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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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星光大道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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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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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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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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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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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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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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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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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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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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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华联千岛湖创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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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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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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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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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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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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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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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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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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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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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淳安千岛湖进贤湾游船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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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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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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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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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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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星光大道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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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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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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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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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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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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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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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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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华联千岛湖创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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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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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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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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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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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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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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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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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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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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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里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7419.68万 5.00 100.00 2022-12-08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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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419.68万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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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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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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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股│杭州华联置│ 6.70亿│人民币 │2019-06-12│2034-06-12│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业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华联控股股│深圳市华联│ 3.20亿│人民币 │2018-01-25│2022-01-25│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置业集团有│ │ │ │ │担保 │ │ │
│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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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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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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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拟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原来的“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1、2024-002、2024-012)。
截至2025年1月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2024年1月10日
)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编
号:2024-003);
2.2024年1月1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7155700股,详见《关于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3.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
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4.截至2025年1月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7215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6.55%,最高成交价为4
.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9968802.71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
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8日,本次回购股份实
施情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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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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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拟使用总计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的自
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
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为进一步拓宽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投资渠道,提高公司投资
收益,公司拟使用总计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的自
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1.概述
公司拟使用总计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的自有
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上述证券投资额度2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3641万元的3.75%。根据《公
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
根据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选择合适人选成立证券投资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证券投
资的决策与实施等各项工作。
2.投资目的
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
的证券投资,提高闲置现金的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公司拟用于证券投资的本金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
,且在该额度范围内,用于投资的资本金及收益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交易
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品种:投资品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定义的“证券投资”所认定的品种,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
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但下列情形不属于证券投资:
(1)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2)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3)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权利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4)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6.投资期限:本次证券投资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投资的存
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
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
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总计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的
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选择合适人选成立证券投资领导小组
,负责公司证券投资的决策与实施等各项工作。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
券投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现金的使用效率及资
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同时,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
过程中公司将持续跟踪证券投资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
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规模,严控投资风险。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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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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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对双方开展合作的原则性约定,是基于双方合作共识而达成
的战略合作意向,本协议下涉及的具体合作业务,以签署正式协议为准;
2.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
期经营的影响将需视后续具体合作事项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在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
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协议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据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战略合作背景及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与北京四良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四良科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旨在共同开发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及减排固碳生态价值链业务,开创农业碳中和价值实现新模式。
公司将围绕设施农业、碳汇农业发展思路,加强与四良科技紧密合作,本着四良科技承接
、负责的入库项目“出库一个发展一个,出库一批发展一批”原则,双方拟在全国范围内着力
打造一批零碳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项目。
本《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视具体合作业务
的开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二、协议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四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家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K9L72L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1111.111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5月21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2号楼3层302室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新鲜水果、新鲜蔬菜、化肥、食用农产品、机械设备、不再分装的包装
种子、花卉;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城市园林绿化
;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施工总承包;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
品);工程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实控人龚泽民与四良科技及其实控人于家伊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未与四良科技签署过类似的协议。
4.履约能力分析
四良科技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
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四良科技非失信被执行人。
5.四良科技实控人于家伊情况
于家伊女士,现任北京四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正高研究员,北京市劳动模范,中国专
利金奖、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得者,兼任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副会长、健康土壤分会秘
书长,中关村生态乡村创新服务联盟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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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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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与北京四良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四良科技”)签署了《关于成都四良山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转让
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详见同日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16
万元人民币收购四良科技持有的成都四良山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山河”或“
标的公司”)的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通过加强与四良科技的战略合作,
以成都山河为运营平台,开展、承接零碳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整县域生态碳汇项目开发
、农业减排固碳工程技术开发和生态碳汇的确权与收购等业务。
一、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情况概述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标的公司截至2024年7月31日的净资产
金额为-32.19万元。鉴于成都山河成立至今没有开展具体业务,但拥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书。本次交易为协商定价,以满足甲方开展EPC业务需要为前提,双
方在充分考虑成都山河历史沿革、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同意以乙方收购成都山河10
0%股权成本(70万元)及人员工资和建筑资质证书维护成本(46万元)合计116万元为作价依据,
交易价格确定为116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公司拟对成都山河进行增资,注册资本由4000万元(目前未实缴)增加
至10000万元(实缴)(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作价116万元,后续涉及增资事宜,实缴注册资本金额10000万元,合计
投入金额101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3.36亿元的1.9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本次增资事项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实控人龚泽民与四良科技及其实控人于家伊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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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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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已于近日正式迁入新
址办公,由“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1层”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
08号华联大厦16层”。
除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的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及公司网址等其他信息
均未发生变化。
本次变更后,公司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层
电子邮箱:hlkg000036@udcgroup.com
公司网址:http://www.udcgrou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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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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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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