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036 华联控股 更新日期:2026-08-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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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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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 5.00│ 5.01亿│
├───────────┼───────────┼───────────┼───────────┤
│增发 │ ---│ 6.08│ 5.23亿│
├───────────┼───────────┼───────────┼───────────┤
│首发融资 │ 1993-12-13│ 2.60│ 8688.6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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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6-09│ 2.68│ 4448.8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6-24│ 4.09│ 777.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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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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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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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想境界科技有│ ---│ ---│ 2.78│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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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W │ ---│ ---│ ---│ 1281.49│ 340.7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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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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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27 │交易金额(元)│2.2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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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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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州华联置业有限公司21.4149%的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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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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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盛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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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十二 │
│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现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具体│
│ │情况如下: │
│ │ 一、交易概述 │
│ │ 1.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2亿元(含税)现金收购盛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怡 │
│ │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华联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联置业”或“标│
│ │的公司”)21.414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
│ │司股权比例将由原来的73.9962%增加至95.4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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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3 │交易金额(元)│12.3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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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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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Argentum Lithium S.A.100%股份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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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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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Lithium Chile Inc.、Steve William Cochra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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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1.2025年12月22日,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召开│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
│ │现金收购ArgentumLithiumS.A.100%股份暨签署股份购买协议的预案》。公司拟以自有或自 │
│ │筹资金约1.7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2.35亿元)受让LithiumChileInc.(以下简称“智利锂业│
│ │”)、SteveWilliamCochrane(即“SteveCochrane”)合计持有的ArgentumLithiumS.A.(以 │
│ │下简称“标的公司”或“Argentum”)100%股份,从而获得Arizaro项目80%的权益(以下简│
│ │称“本次交易”)。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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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6 │交易金额(元)│5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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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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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成都理想境界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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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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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成都理想境界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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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公司及关联方恒裕资本拟各自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对理想境界进行增资入股,将分别持有│
│ │理想境界2.7778%股权。其中4.4924万元为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其余4995.5076万元计入资本│
│ │公积。 │
│ │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共同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 │
│ │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公│
│ │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龚泽民、陈彬彬将│
│ │回避表决。 │
│ │ 4.本次交易是公司向新科技领域进行投资、布局,受经济环境、市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 │,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能否达到预期前景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一、交易概述 │
│ │ 1.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与成都理想境界科技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理想境界”或“标的公司”)及其全体股东拟签署《关于成都理想境界│
│ │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拟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对│
│ │理想境界进行增资入股,其中4.4924万元为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其余4995.5076万元计入资 │
│ │本公积(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理想境界2.7778%的股权 │
│ │(具体持股比例、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以工商登记为准)。 │
│ │ 2.近日,公司关联方深圳市恒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裕资本”)与理想境│
│ │界及其实控人宋海涛签订《成都理想境界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
│ │》”)。根据《增资协议》,恒裕资本拟通过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投资10000 │
│ │万元,取得对应标的公司增资扩股后5.555556%的股权。恒裕资本有权选择在本协议有效期 │
│ │内指定其关联第三方出资5000万元,投资条件与恒裕资本相同。据此,公司及关联方恒裕资│
│ │本拟各自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对理想境界进行增资入股,将分别持有理想境界2.7778%的股 │
│ │权。恒裕资本5000万元增资款已支付至标的公司指定账户。上市公司拟在完成投前尽调及投│
│ │资审批合规流程后,签署相关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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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6 │交易金额(元)│5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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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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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成都理想境界科技有限公司2.7778%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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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恒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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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成都理想境界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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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公司及关联方恒裕资本拟各自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对理想境界进行增资入股,将分别持有│
│ │理想境界2.7778%股权。其中4.4924万元为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其余4995.5076万元计入资本│
│ │公积。 │
│ │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共同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 │
│ │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公│
│ │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龚泽民、陈彬彬将│
│ │回避表决。 │
│ │ 4.本次交易是公司向新科技领域进行投资、布局,受经济环境、市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 │,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能否达到预期前景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一、交易概述 │
│ │ 1.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与成都理想境界科技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理想境界”或“标的公司”)及其全体股东拟签署《关于成都理想境界│
│ │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拟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对│
│ │理想境界进行增资入股,其中4.4924万元为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其余4995.5076万元计入资 │
│ │本公积(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理想境界2.7778%的股权 │
│ │(具体持股比例、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以工商登记为准)。 │
│ │ 2.近日,公司关联方深圳市恒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裕资本”)与理想境│
│ │界及其实控人宋海涛签订《成都理想境界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
│ │》”)。根据《增资协议》,恒裕资本拟通过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投资10000 │
│ │万元,取得对应标的公司增资扩股后5.555556%的股权。恒裕资本有权选择在本协议有效期 │
│ │内指定其关联第三方出资5000万元,投资条件与恒裕资本相同。据此,公司及关联方恒裕资│
│ │本拟各自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对理想境界进行增资入股,将分别持有理想境界2.7778%的股 │
│ │权。恒裕资本5000万元增资款已支付至标的公司指定账户。上市公司拟在完成投前尽调及投│
│ │资审批合规流程后,签署相关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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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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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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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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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杭州华联千岛湖创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淳安千岛湖进贤湾游船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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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华联千岛湖创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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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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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星光大道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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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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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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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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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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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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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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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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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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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华联千岛湖创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淳安千岛湖进贤湾游船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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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杭州华联千岛湖创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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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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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星光大道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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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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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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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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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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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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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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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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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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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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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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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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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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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恒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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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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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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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特别提示: │
│ │ 1.公司及关联方恒裕资本拟各自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对理想境界进行增资入股,将分别│
│ │持有理想境界2.7778%股权。其中4.4924万元为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其余4995.5076万元计入│
│ │资本公积。 │
│ │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共同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 │
│ │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公│
│ │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龚泽民、陈彬彬将│
│ │回避表决。 │
│ │ 4.本次交易是公司向新科技领域进行投资、布局,受经济环境、市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 │,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能否达到预期前景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一、交易概述 │
│ │ 1.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与成都理想境界科技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理想境界"或"标的公司")及其全体股东拟签署《关于成都理想境界科技有限│
│ │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拟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对理想境界进│
│ │行增资入股,其中4.4924万元为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其余4995.507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以 │
│ │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理想境界2.7778%的股权(具体持股比 │
│ │例、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以工商登记为准)。 │
│ │ 2.近日,公司关联方深圳市恒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裕资本")与理想境界│
│ │及其实控人宋海涛签订《成都理想境界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
│ │)。根据《增资协议》,恒裕资本拟通过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投资10000万元 │
│ │,取得对应标的公司增资扩股后5.555556%的股权。恒裕资本有权选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指 │
│ │定其关联第三方出资5000万元,投资条件与恒裕资本相同。据此,公司及关联方恒裕资本拟│
│ │各自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对理想境界进行增资入股,将分别持有理想境界2.7778%的股权。 │
│ │恒裕资本5000万元增资款已支付至标的公司指定账户。上市公司拟在完成投前尽调及投资审│
│ │批合规流程后,签署相关协议。 │
│ │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共同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公│
│ │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龚泽民、陈彬彬将│
│ │回避表决。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深圳市恒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 2.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
│ │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4.法定代表人:龚泽民 │
│ │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9907756R │
│ │ 6.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登良路恒裕中心A座9层 │
│ │ 7.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恒裕资本、龚泽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共同投资,适用│
│ │关联交易相关规定。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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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里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7419.68万 5.00 100.00 2022-12-08
(有限合伙)
─────────────────────────────────────────────────
合计 7419.68万 5.00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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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股│杭州华联置│ 4.7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业 │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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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股│景恒泰公司│ 6062.50万│人民币 │--- │--- │抵押 │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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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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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2026-07-03│其他事项
──────┴──────────────────────────────────
一、“华联A区城市更新单元”基本情况
2023年6月9日,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以下简称“南山区城市更新局”)
发布了《关于<2023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的公告》,华联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申报的“华联A区城市更新单元”(以下简称“华
联A区”)被列入《2023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2023年7月,公司收
到南山区城市更新局《关于南山区南山街道华联A区城市更新单元申请计划调整的复函》。详
情可查阅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2023-027)。
2025年4月28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以下简称“南山区规自局”)发
布《关于南山区南山街道华联A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开展示的通告》(以下简称“
通告”)。详情可查阅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最新进展情况
近日,南山区城市更新局发布了《关于南山区南山街道华联A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
调整的补充公告》。根据该公告,“华联A区”项目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调整已经区政府批准
,在原计划有效期基础上延期一年,有效期至2027年6月8日止。具体情况可在深圳市南山区人
民政府网站(https://www.szns.gov.cn/)进行查阅。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抓紧开展
后续专项规划指标调整等相关工作,以推动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
2026-06-27│收购兼并
──────┴──────────────────────────────────
1.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2亿元(含税)现金收购盛怡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杭
州华联置业21.4149%的股权。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股权收购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交易涉及外商投资变更备案、工商变更、跨境税务、境外付汇等多道跨境审批流程
,各环节审批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股权交割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十
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现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
一、交易概述
1.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2亿元(含税)现金收购盛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怡公
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华联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联置业”或“标的公
司”)21.414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股权
比例将由原来的73.9962%增加至95.4111%。
2.本次交易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2亿元(含税),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1.17
亿元的4.30%,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盛怡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3.成立日期:2005年3月14日
4.商业登记号码:35452444
5.办事处地址:香港灣仔莊士敦道178-186號華懋莊士敦廣場7樓704室盛怡公司与公司及
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
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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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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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14:30起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时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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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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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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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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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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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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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闲置资金短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优化闲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
正常经营周转与产业转型所需资金的前提下,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自有暂时闲置
资金,短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理财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12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持有的理财产品余额均不得超过上述
额度。
本短期理财计划需依据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制定,以不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及
投资计划等相关资金需求为前提。公司将结合发展进程与实际经营中的资金需求状况,对短期
理财计划进行相应调整,适时减少理财资金规模或提前终止相关短期理财安排。
上述理财金额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1.17亿元的23.4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1.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暂时性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
,有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
2.理财金额
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理财余额
不得超出上述理财额度。
3.购买方式
上述资金将主要用于购买持有期间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且仅限于购
买经合法核准经营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其他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高风险金融产品。
4.资金来源
自有暂时性闲置资金。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企业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得到满足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通过适度
开展低风险银行理财业务,旨在拓宽收入来源,提升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与现金资产收益
,从而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此次针对闲置资金实施的短期理财安排,符合公司全体
股东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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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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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制定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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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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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制定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含兼任公司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
制度领取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涉及)等组成,其中绩效
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根据其承担的战略责任、经
营规模、经营难度、岗位职责、市场薪资行情、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按月
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
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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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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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546731.4
5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154673.15元后,母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净利润为10392058.30
元。加上年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1533627955.32元(年初未分配利润扣除当年分配后的余额)
,截至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544020013.62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配政策规定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部结转到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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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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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苏秦先生、孔庆富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
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要求。1.减持原因:个人财务规划
(2)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合计数量为其2026年全年可减持的总数量
。4.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4
月28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6.减持价格:具体减持价格将根据
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转让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要求。
本次拟减持事项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
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实施情况可能与计划
存在差异。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
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3.本次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4.公司对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其变动将进行严格、规范管理。按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的
减持数量不能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25%。敬请投资者理性判断,谨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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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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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新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终止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2023年11月1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
券投资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42),同意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
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上述额度可滚动使
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82),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
资金进行证券投资。2024年,证券投资累计投入资金1.96亿元。截至2024年底,证券投资浮盈
为2290万元。2025年12月10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69),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对开展证券投资业务、投资额度进行延期、授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证券投资账户余额约1.11亿元。2025年至今,公司证券投资账
户未新增投入资金。截至2025年9月30日,证券投资收益及浮盈约为2100万元。
二、终止证券投资业务情况
根据公司最新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终止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业务。2025年,公
司证券投资主要通过沪港通进行港股投资与交易,其中第四季度以净卖出操作为主。截至2025
年12月30日,证券投资账户中现金资产占比约为90%,所持有的少量港股有价证券拟于近期减
持完毕。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是为了提高闲置现金的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
本次终止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最新资金使用计划需求,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自
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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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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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提示:
1.公司拟与交易对方LithiumChileInc.、SteveCochrane签署股份购买协议(以下简称“
交易协议”),现金收购ArgentumLithiumS.A.100%股份。本次交易基础价格1.75亿美元(折
合人民币12.35亿元,按2025年12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美元对人
民币汇率中间价7.0583折算)。
2.本次收购标的为境外公司,且本次交易涉及公司产业转型,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
拟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并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次交易的实施尚存在一系列风险,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之“六、本次交易
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2025年12月22日,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召开第
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
收购ArgentumLithiumS.A.100%股份暨签署股份购买协议的预案》。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
约1.7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2.35亿元)受让LithiumChileInc.(以下简称“智利锂业”)、Ste
veWilliamCochrane(即“SteveCochrane”)合计持有的ArgentumLithiumS.A.(以下简称“标
的公司”或“Argentum”)100%股份,从而获得Arizaro项目80%的权益(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2.本次上市公司收购资产折合人民币
金额约12.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80亿元的24.31%,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中各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泽民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收购标的为境外公司,且本次交易涉及公司产业转型,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
拟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并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交股东会审议。
5.本次交易除需提交交易双方股东会批准外,尚需履行的其他审批程序:
(1)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就本次境外
投资事项的审批或备案;
(2)加拿大政府的国家安全审查审批或备案。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智利锂业和SteveCochrane。
七、授权
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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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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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拟使用总计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5000万元(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的自
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
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为进一步拓宽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投资渠道,提高公司投资
收益,公司拟使用总计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5000万元(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的自
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
的证券投资,提高闲置现金的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公司拟用于证券投资的本金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5000万元(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
,且在该额度范围内,用于投资的资本金及收益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交易
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上述证券投资额度1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7979万元的2.95%。根据《公
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3.投资期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投资的存续期超过了决
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投资品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定义的“证券投资”所认定的品种,包括
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
他投资行为。但下列情形不属于证券投资:(1)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
资行为;
(2)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3)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权利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4)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5.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投资管理
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选择合适人选成立证券投资领导小
组,负责公司证券投资的决策与实施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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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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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景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景恒泰公司”)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资金需求,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人民币5.0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用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
街道A117-0647宗地(御品峦山雅苑)项目建设。
景恒泰公司以其持有的编号“粤(2024)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39393号”的土地使用权、
“御品峦山雅苑”项目在建工程为本次借款进行担保。同时,公司质押所持景恒泰公司100%股
权并抵押公司部分固定资产为景恒泰公司本次借款进行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期
限为六年。
公司实控人龚泽民同时为景恒泰公司本次借款进行担保。公司关联方深圳市恒裕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裕集团”)将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
银行借款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本次借款金额为5.0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8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管理层后续在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深圳市景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10月15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25层2501
法定代表人:龚泽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57057X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
项目除外);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自有物业租赁;建筑物空调设备、采暖系
统、通风设备系统上门安装;电工上门维修;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
清洁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机动车停放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景恒泰公司100%股权。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3.经查询,被担保方景恒泰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景恒泰公司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资金需求,拟向交通银行借款人民币5.0亿元。景恒泰公
司以其持有的编号“粤(2024)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39393号”的土地使用权、“御品峦山雅
苑”项目在建工程为本次借款进行担保。同时,公司质押所持景恒泰公司100%股权并抵押公司
部分固定资产为景恒泰公司本次借款进行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期限为六年。公
司实控人龚泽民同时为景恒泰公司本次借款进行担保,公司关联方恒裕集团将对公司本次担保
事项提供反担保。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上述担保金额内,按实际担保金额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具体
担保协议,具体条款内容由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最终以正式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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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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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及关联方恒裕资本拟各自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对理想境界进行增资入股,将分别持
有理想境界2.7778%股权。其中4.4924万元为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其余4995.5076万元计入资本
公积。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共同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公司
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龚泽民、陈彬彬将回避
表决。
4.本次交易是公司向新科技领域进行投资、布局,受经济环境、市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能否达到预期前景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与成都理想境界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理想境界”或“标的公司”)及其全体股东拟签署《关于成都理想境界科技
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拟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对理想境
界进行增资入股,其中4.4924万元为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其余4995.507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理想境界2.7778%的股权(具体持股
比例、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以工商登记为准)。
2.近日,公司关联方深圳市恒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裕资本”)与理想境界
及其实控人宋海涛签订《成都理想境界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
)。根据《增资协议》,恒裕资本拟通过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投资10000万元,
取得对应标的公司增资扩股后5.555556%的股权。恒裕资本有权选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指定其
关联第三方出资5000万元,投资条件与恒裕资本相同。据此,公司及关联方恒裕资本拟各自投
资人民币5000万元对理想境界进行增资入股,将分别持有理想境界2.7778%的股权。恒裕资本5
000万元增资款已支付至标的公司指定账户。上市公司拟在完成投前尽调及投资审批合规流程
后,签署相关协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共同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公司
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龚泽民、陈彬彬将回避
表决。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恒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龚泽民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9907756R
6.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登良路恒裕中心A座9层
7.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恒裕资本、龚泽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共同投资,适用关
联交易相关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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