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039 中集集团 更新日期:2026-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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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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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 15.00│ 17.5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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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4-01-26│ 8.50│ 1.1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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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4-02-01│ 8.50│ 10000.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9-22│ 16.08│ 44.2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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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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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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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消防 │ 120000.00│ ---│ ---│ 79246.20│ 1169.5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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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能源(CM ENERG│ 20432.60│ 18560.00│ 5.72│ 4421.20│ ---│ 人民币│
│Y TECHCO.,LTD.)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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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特货 │ 16156.30│ 4000.00│ 0.90│ 13400.00│ 138.4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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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玻A │ 6740.70│ ---│ ---│ 5333.3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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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 │ 6649.50│ ---│ ---│ 3158.90│ -1332.4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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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雷股份 │ 6500.00│ ---│ ---│ 4152.50│ -1241.1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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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o Energy │ 1348.00│ 1352.10│ 0.36│ 31.6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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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控股 │ 55.00│ ---│ ---│ 37.90│ -12.9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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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机场 │ 22.00│ ---│ ---│ 11.90│ -11.3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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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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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29 │交易金额(元)│1.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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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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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中集天达控股有限公司72,838,346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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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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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Expedition Holding Corporation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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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 │
│ │本集团”)基于对子公司中集天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天达”)业务前景与长期│
│ │价值的持续坚定看好,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中集香港”)与ExpeditionHoldingCorporationLimited(以下简称“Expedition”) │
│ │于2026年7月28日签署《中集天达控股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 │
│ │”)。中集香港拟向Expedition购买其持有的中集天达72838346股股份,占中集天达18.07%│
│ │股比,交易对价为等值于1亿美元的港币(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Exp│
│ │edition不再持有中集天达股份,中集香港对中集天达的持股比例将由65.66%提升至83.73% │
│ │,中集天达仍为本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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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9 │交易金额(元)│2.9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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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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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东莞市松山湖中集智荟园188套住宅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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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中集创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卖方 │深圳市辰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鉴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子公司 │
│ │合称“本集团”)整体在东莞产业及企业布局,为满足在莞员工居住需求,吸引并保留集团│
│ │在莞企业核心人才,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中集创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
│ │集创新”)拟购买深圳市辰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辰宇公司”)持有的东莞│
│ │市松山湖中集智荟园188套住宅(以下简称“交易标的”),主要自用满足在莞员工的居住 │
│ │需求,交易价款为人民币293201100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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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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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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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从对方采购商品及接受服务等│
├──────┼────────────────┴──────┴────────────────┤
│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
│关联方 │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向对方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等│
├──────┼────────────────┴──────┴────────────────┤
│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
│关联方 │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从对方采购商品及接受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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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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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向对方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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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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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从对方采购商品及接受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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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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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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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向对方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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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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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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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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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从关联方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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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向关联方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
│关联方 │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从关联方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
│关联方 │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向关联方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
│关联方 │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从关联方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
│关联方 │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向关联方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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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集鑫德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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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购买船舶设计服务、咨询服务│
│ │ │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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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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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集鑫德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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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销售海运集装箱、铁路箱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
│关联方 │中集鑫德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从关联方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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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
│关联方 │中集鑫德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向关联方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
│关联方 │中集鑫德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从关联方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
│关联方 │中集鑫德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向关联方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
│关联方 │中集鑫德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从关联方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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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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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集鑫德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向关联方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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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9 │
├──────┼────────────────────────────────────────┤
│关联方 │深圳中集创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辰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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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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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鉴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子公司 │
│ │合称“本集团”)整体在东莞产业及企业布局,为满足在莞员工居住需求,吸引并保留集团│
│ │在莞企业核心人才,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中集创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
│ │集创新”)拟购买深圳市辰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辰宇公司”)持有的东莞│
│ │市松山湖中集智荟园188套住宅(以下简称“交易标的”),主要自用满足在莞员工的居住 │
│ │需求,交易价款为人民币293,201,100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 │
│ │ 2、深圳辰宇公司为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产城”)的全 │
│ │资子公司,中集产城为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集申发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持有45.92%股权的│
│ │联营公司。因本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同时担任中集产城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中集产城及其全资子公司东莞菁英公司│
│ │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深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香港联合│
│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交易。 │
│ │ 3、2025年12月18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 │
│ │圳中集创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松山湖中集智荟园物业的议案》,本公司董事长麦伯良先│
│ │生作为关联董事在上述决议案中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在提交本│
│ │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7会议审议,全 │
│ │体独立董事均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 │
│ │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 │
│ │深交所上市规则》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本公司│
│ │股东会审议。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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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中集香港及│ 97.76亿│人民币 │--- │--- │保证担保│否 │否 │
│运集装箱(│中集集团海│ │ │ │ │ │ │ │
│集团)股份│外控股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等本公│ │ │ │ │ │ │ │
│ │司实际管控│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中国国际海│子公司对另│ 48.96亿│人民币 │--- │--- │保证担保│否 │否 │
│运集装箱(│一子公司(│ │ │ │ │ │ │ │
│集团)股份│资产负债率│ │ │ │ │ │ │ │
│有限公司子│为70%以上 │ │ │ │ │ │ │ │
│公司 │的)担保 │ │ │ │ │ │ │ │
├─────┼─────┼─────┼────┼─────┼─────┼────┼───┼───┤
│中国国际海│子公司对另│ 45.72亿│人民币 │--- │--- │保证担保│否 │否 │
│运集装箱(│一子公司(│ │ │ │ │ │ │ │
│集团)股份│资产负债率│ │ │ │ │ │ │ │
│有限公司子│低于70%的 │ │ │ │ │ │ │ │
│公司 │)担保 │ │ │ │ │ │ │ │
├─────┼─────┼─────┼────┼─────┼─────┼────┼───┼───┤
│中国国际海│中集集团下│ 25.61亿│人民币 │--- │--- │保证担保│否 │否 │
│运集装箱(│属子公司(│ │ │ │ │ │ │ │
│集团)股份│资产负债率│ │ │ │ │ │ │ │
│有限公司 │为70%以上 │ │ │ │ │ │ │ │
│ │的) │ │ │ │ │ │ │ │
├─────┼─────┼─────┼────┼─────┼─────┼────┼───┼───┤
│中国国际海│中集集团下│ 20.02亿│人民币 │--- │--- │保证担保│否 │否 │
│运集装箱(│属子公司(│ │ │ │ │ │ │ │
│集团)股份│资产负债率│ │ │ │ │ │ │ │
│有限公司 │低于70%的 │ │ │ │ │ │ │ │
│ │) │ │ │ │ │ │ │ │
├─────┼─────┼─────┼────┼─────┼─────┼────┼───┼───┤
│中国国际海│中集鑫德租│ 2.75亿│人民币 │--- │--- │保证担保│否 │是 │
│运集装箱(│赁(深圳)│ │ │ │ │ │ │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含子公司)│ │ │ │ │ │ │ │
├─────┼─────┼─────┼────┼─────┼─────┼────┼───┼───┤
│中国国际海│深圳市中集│ 2.20亿│人民币 │--- │--- │保证担保│否 │是 │
│运集装箱(│产城发展集│ │ │ │ │ │ │ │
│集团)股份│团有限公司│ │ │ │ │ │ │ │
│有限公司 │(含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中国国际海│集瑞联合重│ 9917.60万│人民币 │--- │--- │保证担保│否 │否 │
│运集装箱(│工有限公司│ │ │ │ │ │ │ │
│集团)股份│(含子公司│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中国国际海│陕西中集车│ 265.40万│人民币 │--- │--- │保证担保│否 │否 │
│运集装箱(│辆产业园投│ │ │ │ │ │ │ │
│集团)股份│资开发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的客户│ │ │ │ │ │ │ │
├─────┼─────┼─────┼────┼─────┼─────┼────┼───┼───┤
│中国国际海│中集车辆(│ 144.80万│人民币 │--- │--- │保证担保│否 │否 │
│运集装箱(│集团)股份│ │ │ │ │ │ │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 │ │ │ │ │ │ │
│有限公司 │属公司的客│ │ │ │ │ │ │ │
│ │户及经销商│ │ │ │ │ │ │ │
├─────┼─────┼─────┼────┼─────┼─────┼────┼───┼───┤
│中国国际海│中世运(北 │ 0.0000│人民币 │--- │--- │无 │未知 │否 │
│运集装箱(│京)国际供 │ │ │ │ │ │ │ │
│集团)股份│应链有限公│ │ │ │ │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中国国际海│宜川县天韵│ 0.0000│人民币 │--- │--- │无 │未知 │否 │
│运集装箱(│清洁能源有│ │ │ │ │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10-16│其他事项
──────┴──────────────────────────────────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将于2026年10
月29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以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
止九个月之第三季度业绩及其发布。
──────┬──────────────────────────────────
2026-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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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
9月23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补
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完成补选董事、独立董事
2026年9月23日,本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同意补选孙慧荣先生当选为本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补选刘雪生先生为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任
期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本公司董事会
谨此欢迎孙慧荣先生及刘雪生先生加入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中兼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本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刘雪生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本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查无异议,同时,刘雪生先生已确认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13条项下要求的
独立董事之独立性。有关孙慧荣先生及刘雪生先生的简历详情及相关信息可参见本公司于2026
年8月28日在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中国
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副董事长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
告编号:【CIMC】2026-073)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原独立非执行董事谢家伟女士的辞任申请于2026年9月23日起正式生效。本公司及本公司
董事会对谢家伟女士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完成补选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2026年9月23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16次会议,同意以下事项:
1、同意补选副董事长徐腊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2、同意补选董事赵峰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3、同意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刘雪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4、批准独立非执行董事刘雪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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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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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通告于2026年9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公告编号:【CIMC】2026-079)及香港联
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3日(星期三)下午3:00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
(2)A股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23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
星期三)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A股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
司A股股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主持人:独立董事王桂埙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中国
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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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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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销部分回购A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
8月28日、2026年9月23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13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同意变更本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
案的议案》中的回购用途,由原计划“回购股份全部用于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该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2464555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人民币24645550元。具体内
容请见本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
.com)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6-069)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由于本次注销部分回购A股股份将导致本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特此通知本公司债权人(为避免疑义,本公告的“本公
司债权人”并不包含“本公司子公司的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
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将由本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邮寄
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所需材料
本公司债权人可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
2、债权申报方式
(1)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研发中心
(2)申报时间: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1月7日(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峰
联系电话:(86)755-26691130转集团财务管理部张晓峰电子邮箱:GJT_zqtzjs@cimc.c
om
邮政编码:518067
3、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本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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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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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董事名单及其角色和职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
露如下,供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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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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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编制。本公司H股股东参加本次股东会
,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
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通告》。涉及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转融通业务相关账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深
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香港中
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2026年9月4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14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会届次:本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3日(星期三)下午3:00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
(2)A股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23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
星期三)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本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A股股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A股、H股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本公司A股股东:2026年9月18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H股股东: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
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告》;
(3)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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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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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成
功注册了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DFI”),该次注册额度为人民币150亿元,其有效
期为两年,将于2027年4月10日到期失效。鉴于DFI注册申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
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审核均需一定周期,为预留充足准备时间,确保新旧批文无缝衔接,
避免直接市场融资额度断档风险,满足本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本公司良性发展,本
公司拟再次向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并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多品种债务融资
工具,并在取得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分期择机发行(以
下简称“本次DFI注册发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DFI注册发行方案
1、注册品种及发行:本公司拟根据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申请统一注册发行DFI,注册品
种涵盖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
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本公司拟先行统一注册,后续综合考量自身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走势
,择机分期发行,并灵活确定各期发行的具体品种、规模及期限等核心要素。
2、注册额度及发行规模:采用统一注册模式,注册阶段不设置具体额度。本次申请注册D
FI项下各品种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具体以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
书》载明内容为准。
3、发行成本:依托本公司AAA级主体信用优势,最终发行利率将结合拟发行时的市场利率
情况、集团资金需求情况及与承销商询价情况综合确定。
4、发行方式:拟采用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或定向发
行。
5、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券、补充流动资金及满足其他合规资金需求
。
6、决议有效期:本次DFI注册发行的决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次DF
I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二、本次DFI注册发行的授权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麦伯良先生或其授权人士,
在授权范围内全权处理本次DFI注册发行的全部相关工作,包括制定及调整发行方案、选聘中
介机构、办理监管报批、签署法律文件、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必要事宜,在授权范围内根
据市场及监管变化调整发行方案(需股东会重新表决事项除外)及其他相关配套工作。授权有
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DFI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届满。
三、本次DFI注册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DFI注册发行事项已于2026年8月28日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13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在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
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为准。
本次DFI注册发行事项是否能获得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本次DFI注册后,新注册额度与原
注册额度不重叠使用,新额度注册生效后本公司将仅依据新额度进行发行。本公司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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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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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集集团”,与其
子公司合称“本集团”)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
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本集团2026年度担保计划总额为人民币850亿元,其中2026年度担保
合计余额为人民币570亿元,专项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80亿元。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26年
3月26日、2026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
)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6-022、【CIMC】2026-024、【CIMC】2026-052)及香
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现因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需要,本公司拟在2025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的2026年度担保合
计余额人民币570亿元及专项担保额度人民币280亿元不变的基础上,针对担保额度分类、担保
对象名单的相关事项进行调剂或更新,其余未做更新说明的担保事项均和2025年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内容保持一致。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
26年度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2026年度担保计划额度调剂的具体情况
调整前: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对本公司或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6年度金融机构授信、融资
及项目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80.9亿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
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45亿元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含等于)的公司提供
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35.9亿元的担保。
调整后: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对本公司或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6年度金融机构授信、融资
及项目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80.9亿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
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51.7亿元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含等于)的公司提
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9.2亿元的担保。
调整前:
调整后:
本次新增担保对象中世运(新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集世联达物流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联营企业中世运(北京)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中世
运(新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经营需求,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应按出资比例为中世运(
新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同等担保,如确需提供超出出资比例担保的,被担保联合营企业
的其他股东方须按出资比例向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按其出资比例承担
相应资金风险和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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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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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董事名单及其角色和职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
露如下,供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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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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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了客观、公允反映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截止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
本公司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合并范
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以下简称“本次计提减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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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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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将于2026年8
月28日(星期五)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举行会议,以批
准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半年度业绩及其发布,以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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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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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其子公
司合称“本集团”)基于对子公司中集天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天达”)业务
前景与长期价值的持续坚定看好,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集香港”)与ExpeditionHoldingCorporationLimited(以下简称“Expeditio
n”)于2026年7月28日签署《中集天达控股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
》”)。中集香港拟向Expedition购买其持有的中集天达72838346股股份,占中集天达18.07%
股比,交易对价为等值于1亿美元的港币(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Exped
ition不再持有中集天达股份,中集香港对中集天达的持股比例将由65.66%提升至83.73%,中
集天达仍为本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2、2026年7月28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
关议案,无关连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3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将本次交易事项提请董事会
审议。
3、由于Expedition持有中集天达18.07%股权,为中集天达之主要股东,而中集天达为本
公司重要附属公司,因此Expedition构成本公司《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关连人士,但不
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关连交易,但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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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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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今日收到谢家伟女
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谢家伟女士因个人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
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等一切职务。谢家伟女
士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本公司以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谢家伟女士的辞职将导致本公司独
立董事人数占本公司董事会人数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因此,
在新任独立董事选举程序完成之前,谢家伟女士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
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直至新任独立董事在本公司股东会上获股
东批准之日。
谢家伟女士在其任职期间,与本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不存在与其辞任有关的其
他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截至本公告日,谢家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完成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成员的补选和相关后续工作。本公司和董事会对谢家伟女士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发展做出的贡
献致以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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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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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
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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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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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于2026年6月17日(即紧随宣派末期股息的年度股东会日期后的首个营业日
)公布的港元兑人民币的中间汇率为1.00港元兑人民币0.86945元。因此,应付每股H股末期股
息金额为0.206港元(含适用税项)。
代扣代缴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企业所得税
根据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向名列
于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前,本公司须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任何以非个人H股股东名义,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受托
人或其他团体及组织名义登记的H股皆被视为由非居民企业股东持有,因此,其应得股息须被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H股股东欲更改其股东身份,请向代理人或信托机构查询相关手续。
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或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并严格依照记录日期的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代扣
代缴企业所得税。
代扣代缴境外个人股东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总局国税函[2011]348号规定,对于H股个人股东(「H股个人股
东」),应由本公司代扣代缴股息个人所得税;同时H股个人股东可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
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议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本公司
将按10%税率代为扣缴H股个人股东(香港居民、澳门居民或其他与中国协议股息个人所得税率
为10%的国家居民)的个人所得税。若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议股息个人所得税率低于10%的
国家居民,若该等股东要求退还超出税收协议项下应交个人所得税的金额,本公司可根据《非
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议待遇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代为办理享受有
关税收协议优惠待遇的申请,但股东需及时根据相关税收协议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和数据,以
及补充享受相关协议待遇的情况说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本公司将协助对多扣缴税款予
以退还。若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议股息个人所得税率高于10%但低于20%的国家居民,本公
司将按协议的实际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若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并无达成任何税收协议的国
家居民或与中国协议股息个人所得税率为20%的国家居民或属其他情况,本公司将按20%税率扣
缴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将以本公司股东名册上所记录的登记地址为基准来认定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
并据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任何因股东身份未能及时确定或确定不准而提出的任何要求
或对代扣代缴税项的争议,本公司将不会予以受理,亦不承担责任。
本公司委任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为香港收款代理人(「收款代理人」),并将
把已宣派末期股息支付予该收款代理人,以供向H股股东派付。末期股息将于2026年8月10日(
星期一)或前后以普通邮递寄发支票的方式派付予有权收取该项股息的H股股东,邮误风险由
收件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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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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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通告于2026年5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公告编号:【CIMC】2026-045)及香港联交所披
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2:40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2)A股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
星期二)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A股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
司A股股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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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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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基本情况
1、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
子公司合称“本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集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资本控股”
)与专业投资机构江苏省海洋经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省海洋基金”)、
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资本”)、阜宁县阜开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阜开科技”)及盐城市集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盐城集悦”)
于近日共同签署了《盐城市中集苏悦海洋战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作框
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江苏省海洋经济产业子基金(
暂定名为“盐城市中集苏悦海洋战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最终名称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合伙企业”)。本基金认缴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中集资本控
股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在本基金中出资人民币2.9亿元,占比29%。盐城集悦拟担任本基金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本基金拟委托中集资本控股子公司中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资本
管理”)执行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以上事项合称“本次合作设立基金”)。本基金不
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公司不属于对本基金构成重大影响的有限合伙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合作设立基金不构成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专业投资机构/有限合伙人——省海洋基金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省海洋基金之普通合伙人江苏沿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系说明
:其控股股东为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海洋基金与
本公司及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
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省海洋基金与本次合作设立基金的其他投资方不存在一致行动
关系。省海洋基金为本公司之独立第三方。
省海洋基金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编号为SAYT
91。经本公司合理查询,省海洋基金非失信被执行人。
2、有限合伙人——悦达资本
公司名称: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91582312775A
成立日期:2011年9月19日
注册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号法定代表人:吴英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409628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经本公司合理查询,悦达资本非失信被执行人。
3、有限合伙人——中集资本控股
经本公司合理查询,中集资本控股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本公司合理查询,阜开科技非失信被执行人。
5、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盐城集悦
2026年5月20日,中集资本管理、江苏悦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私募
”)及自然人张力先生签署了《盐城市集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合伙协议》,并共
同成立了盐城集悦。盐城集悦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张力先生为中集资本控股、中集资本管理之法人代表,其不关系说明
:构成本公司关联方。盐城集悦为本集团参股企业,不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
经本公司合理查询,盐城集悦非失信被执行人。
6、悦达私募
公司名称:江苏悦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
91MA27D9A498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9日
注册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号3幢11层法定代表人:薛志成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告日,悦达资本持有悦达私募100%股权,为悦达私募控股股东,江苏
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为悦达私募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悦达私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关系说明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悦达私募是本
次合作设立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悦达资本的全资子公司。悦达私募为本公司之独立第三方。
悦达私募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73184。经
本公司合理查询,悦达私募非失信被执行人。
中集资本管理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71007。
经本公司合理查询,中集资本管理非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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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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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
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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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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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编制。本公司H股股东参加本次股东会
,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
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5年度股东会通告》。
涉及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转融通业务相关账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深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香港中央结算有
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2026年5月22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8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会届次: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2:40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2)A股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
星期二)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本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A股股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A股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9日(星期二)
H股股权登记日:请参见本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
.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5年度股东会通告》。
7、出席对象:
(1)本公司A股股东:2026年6月9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H股股东: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
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5年度股东会通告》;
(3)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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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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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
集团”)于今日知悉,美国司法部于美国时间2026年5月19日公开宣布对以下人员及相关方提
出指控:本公司、麦伯良先生(本公司董事长及执行董事)、黄田化先生(本公司副总裁)及
万永波先生(本集团员工,非本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指控其谋划限制特定非冷藏运输集装
箱的产量并操纵其价格(以下简称“该事项”)。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上述本集团相关人
士均未曾收到美国司法部就该事项发出的任何法律程序文件或其他法律文件。
本公司对该事项高度重视,后续将密切关注并积极应对。于本公告日期,本集团日常业务
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维持正常运营,本公司将持续评估该事项的后续影响。本公司将根据相关上
市规则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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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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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
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董事名单及其角色和职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
露如下,供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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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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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招商局国际(中
集)投资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H股股份15097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28%,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由1304055330股H股减少至1288958330股H股(以下简称
“本次变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4.18%减少至23.90%,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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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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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
026年度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议聘请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
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5年12月31日
,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
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
:2024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
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
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
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马于翀,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
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马于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丽嘉,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
,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丽嘉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黄锋,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
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锋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17份以及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2、诚信记录
马于翀、陈丽嘉和黄锋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
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
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的繁
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本公司向毕马威华振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78.27万元
,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098.2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80.00万元。在年度审计范围
相同的情况下,公司拟就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向毕马威华振支付的审计费用
为人民币1278.27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为人民币1098.2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
币180.00万元);如2026年度审计范围发生变动,则在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不变的基础上,由公
司管理层按照实际审计范围调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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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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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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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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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将于2026年4
月28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以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
止三个月之第一季度业绩及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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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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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
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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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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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2026年度担保计划预计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
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2026年度担保计划概述
2026年3月26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4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中集集团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中集集团2026年度为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中集集团2026年度为中集鑫德租赁(深圳)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集团2026年度担保计划总额为人民币850
亿元,其中包括为其关联方深圳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产城”)及中集
鑫德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德租赁”,至2026年10月前构成公司关联方)分别
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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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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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1、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
“本集团”)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4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
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集集团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含长期限
含权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本集团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
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中期票据、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超短
期融资券,该议案项下申请注册额度合计为人民币140亿元(以下简称“额度一”)。详见本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2023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
ww.cimc.com)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3-020、【CIMC】2023-027及【CIMC】202
3-0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议案申请注册额度有效期均已于2025年内届满。
2、本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12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2日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同意本集团申请统一注册并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
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以下亦称“DFI”,相关额度以下简称“额度二”),品种包括超短期
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
资工具等,并将在有效期内自主发行(以下简称“DFI发行”)。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4
年10月10日、2024年1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
com)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4-084、【CIMC】2024-085及【CIMC】2024-094)
。
2025年4月10日,本公司取得交易商协会核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D
FI23号)(以下简称“注册通知书”),有效期自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有效期
至2027年4月9日),在注册有效期内,本公司可分期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目前尚在注册
有效期内。在该注册通知书项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集团已成功发行多品种债券融资工具
合计人民币30亿元,剩余可用额度为人民币30亿元。
3、为充分保障流动性安全,满足本集团中长期战略项目与运营资金需求,择机把握利率
窗口期以有效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本集团需扩充高效、灵活的债券融资额度储备。由于本集团
单一债券品种注册额度人民币140亿元(即额度一)的有效期均已届满,因DFI注册机制具备注
册有效期内可自主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
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发行安排灵活、管理效率高等综合优势,因此,本集团拟申请调整在
交易商协会DFI的发行规模,由人民币60亿元(即额度二)调整至人民币150亿元(以下简称“
本次调整”)。本次调整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二、关于本公司符合DFI注册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2023年版)》,本公司
属于成熟层企业,已符合统一注册模式要求,即可就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
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编制同一注册文件,进行统一注
册。本公司已取得注册通知书,且因注册通知书未限制注册额度,本次调整事项无需重新向交
易商协会申请注册。
三、本次调整后的DFI发行方案
1、注册品种及发行:本集团拟根据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在本次调整后的额度项下根据
本集团资金需求及市场利率情况择机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
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并届时确定具体发行品
种、发行规模和期限等要素。
2、注册及发行规模:本次调整后的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
元。
3、发行成本:结合本集团良好的AAA级信用评级情况,最终利率需根据拟发行时的市场利
率、本集团资金需求情况以及与承销商协商情况综合而定。
4、发行方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或定向发行。
5、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置换银行贷款、债券、补充流动资金等合规资金需求。
6、决议有效期:本次调整的决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注册通知书有
效期到期日止(有效期至2027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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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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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2026年度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拟继续通过汇
率、利率及钢材衍生品交易对全球经营业务所涉及的汇率、利率及钢材价格波动风险进行负向
对冲套期保值管理,以平滑或降低汇率、利率及钢材价格波动对本集团经营造成的不确定性影
响为目的,坚持套期保值基本原则,禁止投机交易。汇利率衍生品的交易品种包括远期、掉期
、互换、期权和期货;交易场所为境内/外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或期货交易所;汇率衍
生品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同期汇率风险敞口总额,最高持仓量不超过等值75亿美元,利率衍生品
最高持仓金额不超过等值10亿美元或70亿人民币。钢材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钢材相关期货合约
(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等);交易场所为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金额占用保证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
2.审议程序:2026年3月26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6年度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本公司开展的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基本原则,负向对冲汇率、
利率及钢材价格波动风险,禁止投机交易,但单侧来看衍生品交易过程及存续期间本身存在着
一定程度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3月26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衍
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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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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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了客观、公允反映本公司截止2025年年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中
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等相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以下简称“本次计提减值事项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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