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039 中集集团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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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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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 15.00│ 17.5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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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4-01-26│ 8.50│ 1.11亿│
├───────────┼───────────┼───────────┼───────────┤
│首发融资 │ 1994-02-01│ 8.50│ 10000.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9-22│ 16.08│ 44.2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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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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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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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消防 │ 120000.00│ ---│ ---│ 81943.90│ 1299.5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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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能源 │ 20432.60│ 18560.00│ 5.72│ 4333.90│ 171.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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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特货 │ 16156.30│ 4000.00│ 0.90│ 16200.00│ 324.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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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程控股 │ 8164.10│ ---│ 0.00│ ---│ 506.9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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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玻A │ 6740.70│ ---│ ---│ 4578.80│ 72.4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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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 │ 6649.50│ ---│ ---│ 4504.30│ -1007.8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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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雷股份 │ 6500.00│ ---│ ---│ 5412.80│ 1612.5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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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o Energy │ 1348.00│ 1352.10│ 0.36│ 24.6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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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禾致源 │ 1324.40│ ---│ 0.00│ ---│ 335.1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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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控股 │ 55.00│ ---│ ---│ 50.80│ 3.1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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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机场 │ 22.00│ ---│ ---│ 23.20│ 39.6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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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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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9 │交易金额(元)│2.9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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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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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东莞市松山湖中集智荟园188套住宅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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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中集创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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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辰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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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鉴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子公司 │
│ │合称“本集团”)整体在东莞产业及企业布局,为满足在莞员工居住需求,吸引并保留集团│
│ │在莞企业核心人才,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中集创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
│ │集创新”)拟购买深圳市辰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辰宇公司”)持有的东莞│
│ │市松山湖中集智荟园188套住宅(以下简称“交易标的”),主要自用满足在莞员工的居住 │
│ │需求,交易价款为人民币293201100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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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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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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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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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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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从对方采购商品及接受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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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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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向对方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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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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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从对方采购商品及接受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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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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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向对方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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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
│关联方 │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从对方采购商品及接受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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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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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向对方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等│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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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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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从关联方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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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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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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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向关联方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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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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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从关联方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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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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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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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向关联方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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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
│关联方 │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从关联方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
│关联方 │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向关联方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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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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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集鑫德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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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购买船舶设计服务、咨询服务│
│ │ │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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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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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集鑫德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销售海运集装箱、铁路箱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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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集鑫德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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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从关联方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
│关联方 │中集鑫德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向关联方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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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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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集鑫德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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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从关联方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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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
│关联方 │中集鑫德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向关联方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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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
│关联方 │中集鑫德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从关联方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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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9 │
├──────┼────────────────────────────────────────┤
│关联方 │中集鑫德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集团向关联方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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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中集创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辰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鉴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子公司 │
│ │合称“本集团”)整体在东莞产业及企业布局,为满足在莞员工居住需求,吸引并保留集团│
│ │在莞企业核心人才,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中集创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
│ │集创新”)拟购买深圳市辰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辰宇公司”)持有的东莞│
│ │市松山湖中集智荟园188套住宅(以下简称“交易标的”),主要自用满足在莞员工的居住 │
│ │需求,交易价款为人民币293,201,100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 │
│ │ 2、深圳辰宇公司为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产城”)的全 │
│ │资子公司,中集产城为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集申发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持有45.92%股权的│
│ │联营公司。因本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同时担任中集产城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中集产城及其全资子公司东莞菁英公司│
│ │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深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香港联合│
│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交易。 │
│ │ 3、2025年12月18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 │
│ │圳中集创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松山湖中集智荟园物业的议案》,本公司董事长麦伯良先│
│ │生作为关联董事在上述决议案中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在提交本│
│ │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7会议审议,全 │
│ │体独立董事均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 │
│ │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 │
│ │深交所上市规则》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本公司│
│ │股东会审议。 │
└──────┴────────────────────────────────────────┘
┌──────┬────────────────────────────────────────┐
│公告日期 │2025-09-11 │
├──────┼────────────────────────────────────────┤
│关联方 │海龙十六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海龙十七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主要股东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2025年9月9日,经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 │”,与子公司合称“本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资子 │
│ │公司BLUEWHALEOFFSHOREPTE.LTD.(以下简称“BWO”)拟向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招商工业”)的间接全资子公司海龙十六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海龙十七号(天津│
│ │)租赁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海龙十六号公司”、“海龙十七号公司”)租赁“华业龙”│
│ │和“华商龙”两座起重生活平台(以下简称“交易标的”),并分别签署相关光租合同(以│
│ │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2、截至本公告日,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招商工业持有本公司24.49%股权 │
│ │,为本公司主要股东。而海龙十六号公司、海龙十七号公司均为招商工业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的规定,海龙十六号公司、海龙十七号公司│
│ │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对本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
│ │ 3、2025年9月9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
│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关连/联交易的议案》,梅先志副董事长及赵金涛董事作为关 │
│ │联董事而在上述决议案中回避表决。其余七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该议案在提交本公司│
│ │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6次会议审议,全体 │
│ │独立董事均同意将本次交易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 │
│ │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5、于2025年1月3日,本公司分别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招商局港口集团股 │
│ │份有限公司、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协│
│ │议(以下统称“《招商港口等框架协议》”),约定了双方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
│ │日止三个年度的年度交易金额上限。于2025年3月18日,本公司与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签署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招商工业框架协议》”),约定了双方自20│
│ │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年度交易金额上限。《招商港口等框架协议》、│
│ │《招商工业框架协议》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与本次交易均属于本集团与同一受控主体下公│
│ │司的交易。《招商港口等框架协议》、《招商工业框架协议》项下2025年度上限金额,与本│
│ │次交易金额经累计计算之后,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归母净资产5%以上,因此本次│
│ │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 二、关联方基本概况 │
│ │ (一)海龙十六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股权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招商工业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招商局海工投│
│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海工投资”)持有海龙十六号公司100%股权。招商工业为招商│
│ │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龙十六号公司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
│ │ (二)海龙十七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股权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招商工业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招商海工投资持有海│
│ │龙十七号公司100%股权。招商工业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龙十七号公司为│
│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中国国际海│中集海外控│ 127.39亿│人民币 │--- │--- │保证担保│否 │否 │
│运集装箱(│股公司 │ │ │ │ │ │ │ │
│集团)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中国国际海│子公司对另│ 75.02亿│人民币 │--- │--- │保证担保│否 │否 │
│运集装箱(│一子公司(│ │ │ │ │ │ │ │
│集团)股份│资产负债率│ │ │ │ │ │ │ │
│有限公司子│为70%以上 │ │ │ │ │ │ │ │
│公司 │的)担保 │ │ │ │ │ │ │ │
├─────┼─────┼─────┼────┼─────┼─────┼────┼───┼───┤
│中国国际海│子公司对另│ 44.26亿│人民币 │--- │--- │保证担保│否 │否 │
│运集装箱(│一子公司(│ │ │ │ │ │ │ │
│集团)股份│资产负债率│ │ │ │ │ │ │ │
│有限公司子│低于70%的 │ │ │ │ │ │ │ │
│公司 │)担保 │ │ │ │ │ │ │ │
├─────┼─────┼─────┼────┼─────┼─────┼────┼───┼───┤
│中国国际海│中集集团下│ 32.48亿│人民币 │--- │--- │保证担保│否 │否 │
│运集装箱(│属子公司(│ │ │ │ │ │ │ │
│集团)股份│资产负债率│ │ │ │ │ │ │ │
│有限公司 │为70%以上 │ │ │ │ │ │ │ │
│ │的) │ │ │ │ │ │ │ │
├─────┼─────┼─────┼────┼─────┼─────┼────┼───┼───┤
│中国国际海│中集集团下│ 23.20亿│人民币 │--- │--- │保证担保│否 │否 │
│运集装箱(│属子公司(│ │ │ │ │ │ │ │
│集团)股份│资产负债率│ │ │ │ │ │ │ │
│有限公司 │低于70%的 │ │ │ │ │ │ │ │
│ │) │ │ │ │ │ │ │ │
├─────┼─────┼─────┼────┼─────┼─────┼────┼───┼───┤
│中国国际海│深圳市融资│ 2.83亿│人民币 │--- │--- │保证担保│否 │是 │
│运集装箱(│租赁(集团│ │ │ │ │ │ │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有限公司 │(含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中国国际海│深圳市中集│ 2.28亿│人民币 │--- │--- │保证担保│否 │是 │
│运集装箱(│产城发展集│ │ │ │ │ │ │ │
│集团)股份│团有限公司│ │ │ │ │ │ │ │
│有限公司 │(含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中国国际海│集瑞联合重│ 1.24亿│人民币 │--- │--- │保证担保│否 │否 │
│运集装箱(│工有限公司│ │ │ │ │ │ │ │
│集团)股份│(含子公司│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中国国际海│宜川县天韵│ 3511.00万│人民币 │--- │--- │保证担保│否 │否 │
│运集装箱(│清洁能源有│ │ │ │ │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中国国际海│中集车辆(│ 431.20万│人民币 │--- │--- │保证担保│否 │否 │
│运集装箱(│集团)股份│ │ │ │ │ │ │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 │ │ │ │ │ │ │
│有限公司 │属公司的客│ │ │ │ │ │ │ │
│ │户及经销商│ │ │ │ │ │ │ │
├─────┼─────┼─────┼────┼─────┼─────┼────┼───┼───┤
│中国国际海│陕西中集车│ 324.30万│人民币 │--- │--- │保证担保│否 │否 │
│运集装箱(│辆产业园投│ │ │ │ │ │ │ │
│集团)股份│资开发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的客户│ │ │ │ │ │ │ │
├─────┼─────┼─────┼────┼─────┼─────┼────┼───┼───┤
│中国国际海│昆明中集车│ 0.0000│人民币 │--- │--- │保证担保│未知 │否 │
│运集装箱(│辆产业园开│ │ │ │ │ │ │ │
│集团)股份│发有限公司│ │ │ │ │ │ │ │
│有限公司 │的客户 │ │ │ │ │ │ │ │
├─────┼─────┼─────┼────┼─────┼─────┼────┼───┼───┤
│中国国际海│中世运(北│ 0.0000│人民币 │--- │--- │保证担保│未知 │否 │
│运集装箱(│京)国际供│ │ │ │ │ │ │ │
│集团)股份│应链管理有│ │ │ │ │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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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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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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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
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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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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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于2026年6月17日(即紧随宣派末期股息的年度股东会日期后的首个营业日
)公布的港元兑人民币的中间汇率为1.00港元兑人民币0.86945元。因此,应付每股H股末期股
息金额为0.206港元(含适用税项)。
代扣代缴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企业所得税
根据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向名列
于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前,本公司须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任何以非个人H股股东名义,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受托
人或其他团体及组织名义登记的H股皆被视为由非居民企业股东持有,因此,其应得股息须被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H股股东欲更改其股东身份,请向代理人或信托机构查询相关手续。
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或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并严格依照记录日期的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代扣
代缴企业所得税。
代扣代缴境外个人股东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总局国税函[2011]348号规定,对于H股个人股东(「H股个人股
东」),应由本公司代扣代缴股息个人所得税;同时H股个人股东可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
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议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本公司
将按10%税率代为扣缴H股个人股东(香港居民、澳门居民或其他与中国协议股息个人所得税率
为10%的国家居民)的个人所得税。若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议股息个人所得税率低于10%的
国家居民,若该等股东要求退还超出税收协议项下应交个人所得税的金额,本公司可根据《非
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议待遇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代为办理享受有
关税收协议优惠待遇的申请,但股东需及时根据相关税收协议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和数据,以
及补充享受相关协议待遇的情况说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本公司将协助对多扣缴税款予
以退还。若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议股息个人所得税率高于10%但低于20%的国家居民,本公
司将按协议的实际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若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并无达成任何税收协议的国
家居民或与中国协议股息个人所得税率为20%的国家居民或属其他情况,本公司将按20%税率扣
缴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将以本公司股东名册上所记录的登记地址为基准来认定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
并据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任何因股东身份未能及时确定或确定不准而提出的任何要求
或对代扣代缴税项的争议,本公司将不会予以受理,亦不承担责任。
本公司委任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为香港收款代理人(「收款代理人」),并将
把已宣派末期股息支付予该收款代理人,以供向H股股东派付。末期股息将于2026年8月10日(
星期一)或前后以普通邮递寄发支票的方式派付予有权收取该项股息的H股股东,邮误风险由
收件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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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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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通告于2026年5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公告编号:【CIMC】2026-045)及香港联交所披
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2:40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2)A股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
星期二)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A股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
司A股股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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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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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基本情况
1、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
子公司合称“本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集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资本控股”
)与专业投资机构江苏省海洋经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省海洋基金”)、
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资本”)、阜宁县阜开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阜开科技”)及盐城市集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盐城集悦”)
于近日共同签署了《盐城市中集苏悦海洋战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作框
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江苏省海洋经济产业子基金(
暂定名为“盐城市中集苏悦海洋战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最终名称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合伙企业”)。本基金认缴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中集资本控
股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在本基金中出资人民币2.9亿元,占比29%。盐城集悦拟担任本基金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本基金拟委托中集资本控股子公司中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资本
管理”)执行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以上事项合称“本次合作设立基金”)。本基金不
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公司不属于对本基金构成重大影响的有限合伙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合作设立基金不构成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专业投资机构/有限合伙人——省海洋基金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省海洋基金之普通合伙人江苏沿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系说明
:其控股股东为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海洋基金与
本公司及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
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省海洋基金与本次合作设立基金的其他投资方不存在一致行动
关系。省海洋基金为本公司之独立第三方。
省海洋基金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编号为SAYT
91。经本公司合理查询,省海洋基金非失信被执行人。
2、有限合伙人——悦达资本
公司名称: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91582312775A
成立日期:2011年9月19日
注册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号法定代表人:吴英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409628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经本公司合理查询,悦达资本非失信被执行人。
3、有限合伙人——中集资本控股
经本公司合理查询,中集资本控股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本公司合理查询,阜开科技非失信被执行人。
5、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盐城集悦
2026年5月20日,中集资本管理、江苏悦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私募
”)及自然人张力先生签署了《盐城市集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合伙协议》,并共
同成立了盐城集悦。盐城集悦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张力先生为中集资本控股、中集资本管理之法人代表,其不关系说明
:构成本公司关联方。盐城集悦为本集团参股企业,不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
经本公司合理查询,盐城集悦非失信被执行人。
6、悦达私募
公司名称:江苏悦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
91MA27D9A498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9日
注册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号3幢11层法定代表人:薛志成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告日,悦达资本持有悦达私募100%股权,为悦达私募控股股东,江苏
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为悦达私募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悦达私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关系说明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悦达私募是本
次合作设立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悦达资本的全资子公司。悦达私募为本公司之独立第三方。
悦达私募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73184。经
本公司合理查询,悦达私募非失信被执行人。
中集资本管理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71007。
经本公司合理查询,中集资本管理非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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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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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
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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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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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编制。本公司H股股东参加本次股东会
,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
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5年度股东会通告》。
涉及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转融通业务相关账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深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香港中央结算有
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2026年5月22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8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会届次: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2:40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2)A股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
星期二)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本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A股股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A股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9日(星期二)
H股股权登记日:请参见本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
.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5年度股东会通告》。
7、出席对象:
(1)本公司A股股东:2026年6月9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H股股东: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
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5年度股东会通告》;
(3)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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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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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
集团”)于今日知悉,美国司法部于美国时间2026年5月19日公开宣布对以下人员及相关方提
出指控:本公司、麦伯良先生(本公司董事长及执行董事)、黄田化先生(本公司副总裁)及
万永波先生(本集团员工,非本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指控其谋划限制特定非冷藏运输集装
箱的产量并操纵其价格(以下简称“该事项”)。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上述本集团相关人
士均未曾收到美国司法部就该事项发出的任何法律程序文件或其他法律文件。
本公司对该事项高度重视,后续将密切关注并积极应对。于本公告日期,本集团日常业务
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维持正常运营,本公司将持续评估该事项的后续影响。本公司将根据相关上
市规则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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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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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
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董事名单及其角色和职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
露如下,供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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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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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招商局国际(中
集)投资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H股股份15097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28%,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由1304055330股H股减少至1288958330股H股(以下简称
“本次变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4.18%减少至23.90%,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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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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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
026年度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议聘请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
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5年12月31日
,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
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
:2024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
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
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
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马于翀,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
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马于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丽嘉,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
,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丽嘉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黄锋,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
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锋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17份以及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2、诚信记录
马于翀、陈丽嘉和黄锋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
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
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的繁
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本公司向毕马威华振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78.27万元
,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098.2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80.00万元。在年度审计范围
相同的情况下,公司拟就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向毕马威华振支付的审计费用
为人民币1278.27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为人民币1098.2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
币180.00万元);如2026年度审计范围发生变动,则在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不变的基础上,由公
司管理层按照实际审计范围调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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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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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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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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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将于2026年4
月28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以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
止三个月之第一季度业绩及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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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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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
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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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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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2026年度担保计划预计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
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2026年度担保计划概述
2026年3月26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4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中集集团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中集集团2026年度为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中集集团2026年度为中集鑫德租赁(深圳)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集团2026年度担保计划总额为人民币850
亿元,其中包括为其关联方深圳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产城”)及中集
鑫德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德租赁”,至2026年10月前构成公司关联方)分别
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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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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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1、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
“本集团”)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4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
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集集团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含长期限
含权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本集团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
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中期票据、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超短
期融资券,该议案项下申请注册额度合计为人民币140亿元(以下简称“额度一”)。详见本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2023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
ww.cimc.com)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3-020、【CIMC】2023-027及【CIMC】202
3-0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议案申请注册额度有效期均已于2025年内届满。
2、本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12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2日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同意本集团申请统一注册并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
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以下亦称“DFI”,相关额度以下简称“额度二”),品种包括超短期
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
资工具等,并将在有效期内自主发行(以下简称“DFI发行”)。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4
年10月10日、2024年1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
com)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4-084、【CIMC】2024-085及【CIMC】2024-094)
。
2025年4月10日,本公司取得交易商协会核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D
FI23号)(以下简称“注册通知书”),有效期自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有效期
至2027年4月9日),在注册有效期内,本公司可分期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目前尚在注册
有效期内。在该注册通知书项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集团已成功发行多品种债券融资工具
合计人民币30亿元,剩余可用额度为人民币30亿元。
3、为充分保障流动性安全,满足本集团中长期战略项目与运营资金需求,择机把握利率
窗口期以有效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本集团需扩充高效、灵活的债券融资额度储备。由于本集团
单一债券品种注册额度人民币140亿元(即额度一)的有效期均已届满,因DFI注册机制具备注
册有效期内可自主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
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发行安排灵活、管理效率高等综合优势,因此,本集团拟申请调整在
交易商协会DFI的发行规模,由人民币60亿元(即额度二)调整至人民币150亿元(以下简称“
本次调整”)。本次调整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二、关于本公司符合DFI注册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2023年版)》,本公司
属于成熟层企业,已符合统一注册模式要求,即可就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
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编制同一注册文件,进行统一注
册。本公司已取得注册通知书,且因注册通知书未限制注册额度,本次调整事项无需重新向交
易商协会申请注册。
三、本次调整后的DFI发行方案
1、注册品种及发行:本集团拟根据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在本次调整后的额度项下根据
本集团资金需求及市场利率情况择机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
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并届时确定具体发行品
种、发行规模和期限等要素。
2、注册及发行规模:本次调整后的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
元。
3、发行成本:结合本集团良好的AAA级信用评级情况,最终利率需根据拟发行时的市场利
率、本集团资金需求情况以及与承销商协商情况综合而定。
4、发行方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或定向发行。
5、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置换银行贷款、债券、补充流动资金等合规资金需求。
6、决议有效期:本次调整的决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注册通知书有
效期到期日止(有效期至2027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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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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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2026年度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拟继续通过汇
率、利率及钢材衍生品交易对全球经营业务所涉及的汇率、利率及钢材价格波动风险进行负向
对冲套期保值管理,以平滑或降低汇率、利率及钢材价格波动对本集团经营造成的不确定性影
响为目的,坚持套期保值基本原则,禁止投机交易。汇利率衍生品的交易品种包括远期、掉期
、互换、期权和期货;交易场所为境内/外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或期货交易所;汇率衍
生品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同期汇率风险敞口总额,最高持仓量不超过等值75亿美元,利率衍生品
最高持仓金额不超过等值10亿美元或70亿人民币。钢材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钢材相关期货合约
(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等);交易场所为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金额占用保证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
2.审议程序:2026年3月26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6年度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本公司开展的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基本原则,负向对冲汇率、
利率及钢材价格波动风险,禁止投机交易,但单侧来看衍生品交易过程及存续期间本身存在着
一定程度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3月26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衍
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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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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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了客观、公允反映本公司截止2025年年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中
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等相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以下简称“本次计提减值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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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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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6月4日,经本集团第十届董事会二零二四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金融服
务框架协议》,中集财司向中集产城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吸收存款服务和贷款服务
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其中,中集财司为中集产城及其子公司提供
的贷款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鉴于上述经董事会审批通过的关联交易有效期于2025年
6月3日到期,经本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二零二五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集财司与中集产
城签署新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服务内容和交易额度较原协议无变化,有效期至2026年12
月31日。此汇总表已于2026年3月26日获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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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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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概况: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中国
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
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资金理财
业务。投资种类主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产品风险评级为稳健型、风险水平较低级别
且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低风险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等。在本公司
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上述资金额
度可滚动使用,且单笔投放最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2.特别风险提示:本集团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
、管理风险等投资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金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使本集团暂时闲置的资金创造更大价值,提高资金整体收益,在确保本集团日常经营
资金需求,不影响本集团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本集团拟合理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开展资金
理财业务。
2、委托理财额度
委托理财的资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且单笔投放最长期
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得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3、委托理财投资方式
本集团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较高
、流动性较好、产品风险评级为稳健型、风险水平较低级别的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包括结构性存款、低风险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等。目前,市场同类型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的预期
年化收益率在1%-3%之间。
4、投资期限
委托理财额度的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本集团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6、合作机构情况
本集团计划选择规模大、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信用评级较高、无不良诚信记录、
履约能力较强、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强、且与本集团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合作机构。合作机构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将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公司关联人。
二、审批程序
本集团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资金理财业务的相关议案已于2026年3月26日经本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本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
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的董事会决议有效期至2027年有关理
财业务的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麦伯良先生或其授权人在董事会批准的理财额度范围内,对资金理
财业务进行审批,并签署业务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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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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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子公司合称“
本集团”)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已回购股份146179540股,
以本公司现有总股本5392520385股剔除该回购股份后的52463408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
股派现金人民币0.17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
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每1股派现金人民币0.179元(含税)的分
红比例,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2、本公司披露现金分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
25年度利润分配、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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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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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将于2026年3
月26日(星期四)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举行会议,以批
准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及其发布,考虑派发末期股息(
如有),以及处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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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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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但
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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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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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
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谢家伟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
董事的议案》。同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完成补选独立董事
2026年1月29日,本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同意补选谢家伟女士为本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
董事会届满时止。本公司董事会谨此欢迎谢家伟女士加入董事会。本公司董事会中兼任本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本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谢家伟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在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同时,谢家伟
女士已确认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13条项下要求的独立董事之独立性。有关谢家伟
女士的简历详情及相关信息可参见本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在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
)、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
名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6-006)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
exnews.hk)发布的公告。
原独立非执行董事杨雄先生的辞任申请于2026年1月29日起正式生效。本公司及本公司董
事会对杨雄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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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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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通告于2026年1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公告编号:【CIMC】2026-007)及香港
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下午2:55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
(2)A股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
星期四)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A股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
司A股股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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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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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
集团”)于2025年11月14日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杨雄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本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等一切职务。由于杨雄先生的辞职将导致本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本公司董事会人数比例低于三
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因此,在新任独立董事选举程序完成之前,杨雄先生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直至新任独立董事在
本公司股东会上获股东批准之日。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5-10
5)。
2026年1月12日,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董事会同
意提名谢家伟女士为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谢家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谢家伟女士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并形成审查意见,认为其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要求。
谢家伟女士的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以上提名补选董事的事项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谢家伟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已发表声明。谢家伟女士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待补选完成后,
本公司董事会中兼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本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谢家伟女士,197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现任深圳市和天下会计
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高级顾问。谢家伟女士曾任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等,曾先后兼任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已更名为: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000782.SZ)、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002139.
SZ)、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00096.SZ)、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
769.SZ)、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162.SH)、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2008.SZ)、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300888.SZ)等独立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谢家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在本公司及/或其相联法团的股份中
拥有任何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权益。除上文简历所述外,谢家伟女士于过去
三年并无在任何其它上市公司出任董事职务,也无在本集团控股子公司中担任任何其它职位,
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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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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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编制。本公司H股股东参加本次股东会
,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
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通告》。涉及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转融通业务相关账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深
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香港中
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2026年1月12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1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会届次: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下午2:55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
(2)A股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
星期四)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本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A股股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A股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
H股股权登记日:请参见本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
.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告》
。
7、出席对象:
(1)本公司A股股东:2026年1月23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H股股东: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
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告》;
(3)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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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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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
“本集团”)之控股子公司中集世联达物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世联
达”)拟通过增资扩股和转让少量老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2025年12月31日,经本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中集世联达、集智共创(天津)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集智共创”)、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上海隐山致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
海隐山”)、夸克(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夸克咨询”)、
艾瑞宝迪(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艾瑞宝迪”)(本公司、
集智共创、上港集团、上海隐山、夸克咨询及艾瑞宝迪合称为中集世联达的“现有股东”)、
CLH144(HK)Limited(以下简称“CLH144”,与上海隐山合称为“隐山”)、山东陆海联动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东陆海基金”)、山东省陆海港城建设一期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港城基金”)及集联(深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集联”)(CLH144、山东陆海基金、港城基金、集联合称为中集世联达
的“新股东”)签订了《关于中集世联达物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
简称“《投资协议》”)及《关于中集世联达物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
以下简称“《股东协议》”),共同约定引入战略投资者投资中集世联达(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同时,中集世联达计划以现金收购其旗下两家重要子公司中集世联达长江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江公司”)及中集世联达亚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称“亚联公司”)小股东
持有的长江公司和亚联公司股权、且长江公司及亚联公司小股东按照本次交易的估值定价以现
金向中集世联达出资认购中集世联达增发的股份(以下简称“子公司小股东股权上翻”),以进
一步加强内部协同。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集团对中集世联达持股比例将由62.70%下降至45.04%。为确保本集团
在本次交易后继续并表中集世联达,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中集世联达的管理层持股平台
—集智共创及集联(本次交易完成后分别持有中集世联达8.22%和1.89%股份)签订了《股东一
致行动协议》。
2、本次交易的必要性:中集世联达正处于业务升级发展的关键阶段,为支持中集世联达
战略落地,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和提升盈利能力,中集世联达计划增资扩充股本,并引入更多
有优质资源的战略投资人,以扩大资本助力其高质量持续发展。后续随着融资渠道的拓宽,中
集世联达可促进巩固其市场地位,提升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同时有利于本集团股东价值的最
大化。
3、本次交易对本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中集世联达旗下子公司的小
股东股权上翻尚需对该等子公司的股权价值另行评估,本公司后续将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义务。
三、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股权结构:截至本
公告日,本公司持有其62.70%股权,集智共创持有其10%股权,上海隐山持有其8%股权,上港
集团持有其12%股权,夸克咨询持有其4.3%股权,艾瑞宝迪持有其3%股权。
2、中集世联达的主要合并财务数据
3、经本公司合理查询,中集世联达非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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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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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子公司合
称“本集团”)整体在东莞产业及企业布局,为满足在莞员工居住需求,吸引并保留集团在莞
企业核心人才,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中集创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集创新
”)拟购买深圳市辰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辰宇公司”)持有的东莞市松山湖
中集智荟园188套住宅(以下简称“交易标的”),主要自用满足在莞员工的居住需求,交易
价款为人民币293201100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
2、深圳辰宇公司为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产城”)的全资
子公司,中集产城为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集申发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持有45.92%股权的联营
公司。因本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同时担任中集产城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中集产城及其全资子公司东莞菁英公司为本公司
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深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交易。3、2025年12月18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中集创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松山湖中集智荟园物业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长麦伯良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在上述决议案中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表
决通过。该议案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
25年第7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
交所上市规则》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
审议。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田路8号中集智荟园项目,交易
标的合计建筑面积16288.95平方米,具体分布为:2号楼68套、3号楼92套、6号楼28套。交易
标的已全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期限均已满五年。截至本公告日,交易标的中的147套住
宅已对外出租,有41套住宅尚未对外出租。
深圳辰宇公司已将中集智荟园188套住宅抵押给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并已将交易标的《不动产权证书》交由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托管,未办理抵押登记。
深圳辰宇公司承诺除前述限制之外,不存在其他他项权利限制,也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仲
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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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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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
9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的回购总金额,
以不超过人民币12.01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
于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后续如有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的用途,亦可考虑将全部或部分回购股份用途调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如有)及时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披露的
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5-088及【CIMC】2025-08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部分A股股份已经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
部分A股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部分A股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1月28日期间,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60417690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的比例为1.1204%,
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9.0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7.85元/股,已使用的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498286268.47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拟使用的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本次
回购已实施完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实施回购股份的使用资金总额、已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实施期
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公司实施回购使用的资金金额已达回购方案
中拟使用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未超过拟使用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且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
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实际实施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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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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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今日收到杨雄先生
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等一切职务。杨雄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
在本公司以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杨雄先生的辞职将导致本公司独立
董事人数占本公司董事会人数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因此,在新
任独立董事选举程序完成之前,杨雄先生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
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直至新任独立董事在本公司股东会上获股东批准
之日。
杨雄先生在其任职期间,与本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不存在与其辞任有关的其他
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截至本公告日,杨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完成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成员的补选和相关后续工作。本公司和董事会对杨雄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
致以衷心感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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