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042 中洲控股 更新日期:2026-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4-05-26│ 10.80│ 1.67亿│
├───────────┼───────────┼───────────┼───────────┤
│配股 │ 1997-03-19│ 12.80│ 4.0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9-07│ 10.56│ 9830.20万│
├───────────┼───────────┼───────────┼───────────┤
│增发 │ 2015-12-11│ 11.31│ 19.7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成都文旅熊猫小镇投│ 4015.57│ ---│ 100.00│ ---│ -273.58│ 人民币│
│资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还子公司深圳市香江│ 6.00亿│ ---│ 6.00亿│ 100.00│ ---│ 2015-12-17│
│置业有限公司向建设│ │ │ │ │ │ │
│银行深圳市分行借款│ │ │ │ │ │ │
├─────────┼──────┼─────┼─────┼─────┼─────┼──────┤
│偿还子公司深圳市香│ 5.00亿│ ---│ 5.00亿│ 100.00│ ---│ 2015-12-17│
│江置业有限公司向西│ │ │ │ │ │ │
│藏信托有限公司借款│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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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子公司上海深长│ 4.24亿│ ---│ 4.28亿│ 100.00│ ---│ 2015-12-16│
│城有限公司向包商银│ │ │ │ │ │ │
│行深圳分行借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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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子公司成都中洲│ 4.52亿│ ---│ 4.52亿│ 100.00│ ---│ 2015-12-16│
│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 │ │ │ │ │ │
│向平安银行成都分行│ │ │ │ │ │ │
│借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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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贷款 │ 2.00亿│ ---│ 2.00亿│ 100.00│ ---│ 2015-10-19│
├─────────┼──────┼─────┼─────┼─────┼─────┼──────┤
│补充营运资金 │ 10.87亿│ 220.41万│ 10.89亿│ 100.00│ ---│ 201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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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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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8-28 │交易金额(元)│272.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天津信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标的类型 │股权、债权 │
│ │伙)30%股权、债权272.00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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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中洲洲汇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 │深圳中洲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
│ │司深圳市中洲洲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洲汇”、“乙方”、“收购方”)拟与天│
│ │津信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丙方”)、深圳中洲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中洲城开”或“甲方1”)、深圳市前海君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 │
│ │君诚”或“甲方2”)、深圳新宏隆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隆”或“甲方3”,│
│ │以上甲方1、甲方2、甲方3合称“转让方”)、深圳市骏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甲方4”)和深圳市中洲龙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丁方”)签署《深 │
│ │圳市龙华商业中心更新单元中片区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本协议”)│
│ │,拟通过收购转让方在丙方中所持有的财产份额间接收购转让方合计持有的项目公司60%股 │
│ │权及对应债权。转让方中甲方1中洲城开与甲方2前海君诚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涉及关│
│ │联交易。 │
│ │ 中洲洲汇有意向收购转让方在丙方中所持有的财产份额(暨对应持有项目公司60%股权 │
│ │,下称“目标股权”)及对应债权,其中,甲方1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应持 │
│ │有的项目公司30%股权暨对应45,000.00万元股权份额)及其对项目公司持有的债权272.00万│
│ │元(应收对价款为人民币2,720,000.5元其中,股权对价款0.50元,债权对价款2,720,000元│
│ │);甲方2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对应持有的项目公司10%股权暨15,000.00万元股 │
│ │权份额及35,136.46万元债权对应份额),应收对价款为人民币351,364,600.17元,其中, │
│ │股权对价款0.17元,债权对价款35,136.46万元;甲方3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持有的财产份额│
│ │(对应持有项目公司20%股权暨对应30,000.00万元股权份额),应收对价款为人民币0.33元│
│ │,其中,股权对价款0.33元,债权对价款0元。收购完成后,乙方合计持有合伙企业相应财 │
│ │产份额(对应项目公司60%的股权暨持有60%股权对应份额90,000.00万元和35,136.46万元债│
│ │权对应份额)及对项目公司直接持有债权272.00万元。各方按照协议约定对项目公司及目标│
│ │项目进行合作开发,由乙方负责项目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后的操盘工作。 │
└──────┴────────────────────────────────────────┘
┌──────┬────────────────┬──────┬────────────────┐
│公告日期 │2026-08-28 │交易金额(元)│3.51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天津信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标的类型 │股权、债权 │
│ │伙)10%股权、债权35,136.46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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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中洲洲汇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 │深圳市前海君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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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
│ │深圳市中洲洲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洲汇"、"乙方"、"收购方")拟与天津信龙企│
│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丙方")、深圳中洲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洲城开"或"甲方1")、深圳市前海君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君诚"或"甲方2")│
│ │、深圳新宏隆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隆"或"甲方3",以上甲方1、甲方2、甲方3│
│ │合称"转让方")、深圳市骏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4")和深圳市中洲龙商置 │
│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丁方")签署《深圳市龙华商业中心更新单元中片区项│
│ │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本协议"),拟通过收购转让方在丙方中所持有的财│
│ │产份额间接收购转让方合计持有的项目公司60%股权及对应债权。转让方中甲方1中洲城开与│
│ │甲方2前海君诚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 │
│ │ 中洲洲汇有意向收购转让方在丙方中所持有的财产份额(暨对应持有项目公司60%股权 │
│ │,下称"目标股权")及对应债权,其中,甲方1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应持有 │
│ │的项目公司30%股权暨对应45,000.00万元股权份额)及其对项目公司持有的债权272.00万元│
│ │(应收对价款为人民币2,720,000.5元其中,股权对价款0.50元,债权对价款2,720,000元)│
│ │;甲方2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对应持有的项目公司10%股权暨15,000.00万元股权 │
│ │份额及35,136.46万元债权对应份额),应收对价款为人民币351,364,600.17元,其中,股 │
│ │权对价款0.17元,债权对价款35,136.46万元;甲方3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持有的财产份额(│
│ │对应持有项目公司20%股权暨对应30,000.00万元股权份额),应收对价款为人民币0.33元,│
│ │其中,股权对价款0.33元,债权对价款0元。收购完成后,乙方合计持有合伙企业相应财产 │
│ │份额(对应项目公司60%的股权暨持有60%股权对应份额90,000.00万元和35,136.46万元债权│
│ │对应份额)及对项目公司直接持有债权272.00万元。各方按照协议约定对项目公司及目标项│
│ │目进行合作开发,由乙方负责项目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后的操盘工作。 │
└──────┴────────────────────────────────────────┘
┌──────┬────────────────┬──────┬────────────────┐
│公告日期 │2026-08-28 │交易金额(元)│0.00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天津信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标的类型 │股权 │
│ │伙)20%股权 │ │ │
├──────┼────────────────┴──────┴────────────────┤
│买方 │深圳市中洲洲汇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 │深圳新宏隆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
│ │深圳市中洲洲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洲汇"、"乙方"、"收购方")拟与天津信龙企│
│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丙方")、深圳中洲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洲城开"或"甲方1")、深圳市前海君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君诚"或"甲方2")│
│ │、深圳新宏隆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隆"或"甲方3",以上甲方1、甲方2、甲方3│
│ │合称"转让方")、深圳市骏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4")和深圳市中洲龙商置 │
│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丁方")签署《深圳市龙华商业中心更新单元中片区项│
│ │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本协议"),拟通过收购转让方在丙方中所持有的财│
│ │产份额间接收购转让方合计持有的项目公司60%股权及对应债权。转让方中甲方1中洲城开与│
│ │甲方2前海君诚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 │
│ │ 中洲洲汇有意向收购转让方在丙方中所持有的财产份额(暨对应持有项目公司60%股权 │
│ │,下称"目标股权")及对应债权,其中,甲方1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应持有 │
│ │的项目公司30%股权暨对应45,000.00万元股权份额)及其对项目公司持有的债权272.00万元│
│ │(应收对价款为人民币2,720,000.5元其中,股权对价款0.50元,债权对价款2,720,000元)│
│ │;甲方2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对应持有的项目公司10%股权暨15,000.00万元股权 │
│ │份额及35,136.46万元债权对应份额),应收对价款为人民币351,364,600.17元,其中,股 │
│ │权对价款0.17元,债权对价款35,136.46万元;甲方3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持有的财产份额(│
│ │对应持有项目公司20%股权暨对应30,000.00万元股权份额),应收对价款为人民币0.33元,│
│ │其中,股权对价款0.33元,债权对价款0元。收购完成后,乙方合计持有合伙企业相应财产 │
│ │份额(对应项目公司60%的股权暨持有60%股权对应份额90,000.00万元和35,136.46万元债权│
│ │对应份额)及对项目公司直接持有债权272.00万元。各方按照协议约定对项目公司及目标项│
│ │目进行合作开发,由乙方负责项目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后的操盘工作。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8-28 │
├──────┼────────────────────────────────────────┤
│关联方 │深圳中洲城市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君诚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本次交易涉及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相关事项除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经合│
│ │伙企业投决会表决通过、满足全部生效条件后方可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相关章节。本次│
│ │交易存在获批风险,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
│ │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洲洲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 │洲洲汇”、“乙方”、“收购方”)拟与天津信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 │称“丙方”)、深圳中洲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城开”或“甲方1”)、深圳 │
│ │市前海君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君诚”或“甲方2”)、深圳新宏隆地产投资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隆”或“甲方3”,以上甲方1、甲方2、甲方3合称“转让方”)、│
│ │深圳市骏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4”)和深圳市中洲龙商置业有限公司(以 │
│ │下简称“项目公司”、“丁方”)签署《深圳市龙华商业中心更新单元中片区项目合作协议│
│ │》(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本协议”),拟通过收购转让方在丙方中所持有的财产份额│
│ │间接收购转让方合计持有的项目公司60%股权及对应债权。转让方中甲方1中洲城开与甲方2 │
│ │前海君诚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合伙企 │
│ │业财产份额(暨对应项目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同│
│ │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交易基本情况 │
│ │ 中洲洲汇有意向收购转让方在丙方中所持有的财产份额(暨对应持有项目公司60%股权 │
│ │,下称“目标股权”)及对应债权,其中,甲方1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应持 │
│ │有的项目公司30%股权暨对应45,000.00万元股权份额)及其对项目公司持有的债权272.00万│
│ │元;甲方2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对应持有的项目公司10%股权暨15,000.00万元股 │
│ │权份额及35,136.46万元债权对应份额);甲方3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持有的财产份额(对应│
│ │持有项目公司20%股权暨对应30,000.00万元股权份额)。收购完成后,乙方合计持有合伙企│
│ │业相应财产份额(对应项目公司60%的股权暨持有60%股权对应份额90,000.00万元和35,136.│
│ │46万元债权对应份额)及对项目公司直接持有债权272.00万元。各方按照协议约定对项目公│
│ │司及目标项目进行合作开发,由乙方负责项目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后的操盘工│
│ │作。 │
│ │ 本次交易总价款合计人民币35,408.4601万元,转让方中甲方1、甲方2为本公司的关联 │
│ │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 │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本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深圳市汇海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交易支出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交易支出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深圳市汇海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交易收入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交易收入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深圳市汇海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交易支出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交易支出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深圳市汇海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交易收入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交易收入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 2.78亿 41.74 79.31 2025-10-25
─────────────────────────────────────────────────
合计 2.78亿 41.74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10-25 │质押股数(万股) │7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14 │质押占总股本(%) │1.13 │
├────────┼──────────────┴────────┴──────────────┤
│股东名称 │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10-2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0月23日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750.0万股给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深圳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9-20 │质押股数(万股) │1861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3.21 │质押占总股本(%) │28.00 │
├────────┼──────────────┴────────┴──────────────┤
│股东名称 │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深圳市励拓卓见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9-1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17日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18616.0万股给深圳市励拓卓见科技有限 │
│ │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9-20 │质押股数(万股) │2184.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24 │质押占总股本(%) │3.29 │
├────────┼──────────────┴────────┴──────────────┤
│股东名称 │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深圳市励拓卓见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9-1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17日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2184.0万股给深圳市励拓卓见科技有限公│
│ │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中洲│深圳市长城│ 19.6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投资控股股│物流有限公│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深圳市中洲│惠州创佳房│ 14.4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投资控股股│地产开发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中洲│深圳市香江│ 10.4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投资控股股│置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深圳市中洲│惠州中洲置│ 6.00亿│人民币 │--- │--- │抵押 │否 │否 │
│投资控股股│业有限公司│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中洲│深圳市香江│ 5.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投资控股股│置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中洲│惠州创佳房│ 4.8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投资控股股│地产有限公│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深圳市中洲│惠州中洲置│ 4.7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投资控股股│业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中洲│深圳市香江│ 3.95亿│人民币 │--- │--- │抵押 │否 │否 │
│投资控股股│置业有限公│ │ │ │ │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中洲│深圳市香江│ 3.73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投资控股股│置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深圳市中洲│深圳市香江│ 2.1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投资控股股│置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深圳市中洲│深圳市香江│ 1.9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投资控股股│置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中洲│深圳市香江│ 1.8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投资控股股│置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深圳市中洲│深圳市中洲│ 1.85亿│人民币 │--- │--- │抵押 │否 │否 │
│投资控股股│投资控股股│ │ │ │ │ │ │ │
│份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中洲│深圳市香江│ 1.73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投资控股股│置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深圳市中洲│深圳市香江│ 1.63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投资控股股│置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深圳市中洲│深圳市香江│ 1.4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投资控股股│置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深圳市中洲│深圳市香江│ 1.3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投资控股股│置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深圳市中洲│上海深长城│ 1.0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投资控股股│地产有限公│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深圳市中洲│深圳市香江│ 9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投资控股股│置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深圳市中洲│深圳市长城│ 6000.00万│人民币 │--- │--- │抵押 │否 │否 │
│投资控股股│投资控股有│ │ │ │ │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中洲│深圳市香江│ 4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投资控股股│置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深圳市中洲│惠州创佳房│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投资控股股│地产有限公│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深圳市中洲│深圳市长城│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投资控股股│物流有限公│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9-08│其他事项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0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
7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7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2026-08-28│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且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洲洲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
洲汇”)、拟与天津信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中洲城市开发有限公司、深圳
市前海君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新宏隆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骏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深
圳市中洲龙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签署《深圳市龙华商业中心更新单元中
片区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拟通过收购转让方在天津信龙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中所持有财产份额间接收购转让方合计持有项目公司60%股权及对应债权。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中洲洲汇需在协议及相关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提供
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协议项下受让方应付的全部款项,合计为人民币35
4084601元,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对价款、债权对价款、资金占用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
转让方为实现前述债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协议项下转让方全部义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本担保已经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本担
保为关联交易项下的附属事项,谨慎起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中洲洲汇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YAP60G
3、成立日期:2019-11-26
4、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长城社区华强北路4002号长兴大厦A座、B座B座15层
1501
5、法定代表人:唐大平
6、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为酒店提供
管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展览展示策划;文化活
动策划;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深圳市中洲洲汇投资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9、股权架构如下: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中洲洲汇需在协议及相关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提供
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协议项下受让方应付的全部款项,合计为人民币35
4084601元,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对价款、债权对价款、资金占用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
转让方为实现前述债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协议项下转让方全部义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中洲洲汇需在协议及相关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提供
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协议项下受让方应付的全部款项,合计为人民币35
4084601元,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对价款、债权对价款、资金占用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
转让方为实现前述债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协议项下转让方全部义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担保已经公司于2026年8月2
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本担保为关联交易项下的附属事项,谨
慎起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须回
避表决。
──────┬──────────────────────────────────
2026-08-28│其他事项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公司2026-32
号公告《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8月27日,公司收到股东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集团”)《关于
新增股东会议案的提议》,提请公司将以下议案作为临时议案增加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进行审议。1、《关于收购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暨对应项目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
公司于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核查,中洲集团持有公司52.63%的股份,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且提案程序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
《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拟于2026年
9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对该通知进行补充更新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8-28│收购兼并
──────┴──────────────────────────────────
本次交易涉及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相关事项除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经
合伙企业投决会表决通过、满足全部生效条件后方可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相关章节。本次
交易存在获批风险,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洲洲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
洲汇"、"乙方"、"收购方")拟与天津信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丙方"
)、深圳中洲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城开"或"甲方1")、深圳市前海君诚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君诚"或"甲方2")、深圳新宏隆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隆
"或"甲方3",以上甲方1、甲方2、甲方3合称"转让方")、深圳市骏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甲方4")和深圳市中洲龙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丁方")签署《深
圳市龙华商业中心更新单元中片区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本协议"),拟通
过收购转让方在丙方中所持有的财产份额间接收购转让方合计持有的项目公司60%股权及对应
债权。转让方中甲方1中洲城开与甲方2前海君诚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合伙企业
财产份额(暨对应项目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将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中洲洲汇有意向收购转让方在丙方中所持有的财产份额(暨对应持有项目公司60%股权,
下称"目标股权")及对应债权,其中,甲方1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应持有的项
目公司30%股权暨对应45,000.00万元股权份额)及其对项目公司持有的债权272.00万元;甲方
2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对应持有的项目公司10%股权暨15,000.00万元股权份额及35,
136.46万元债权对应份额);甲方3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持有的财产份额(对应持有项目公司2
0%股权暨对应30,000.00万元股权份额)。收购完成后,乙方合计持有合伙企业相应财产份额
(对应项目公司60%的股权暨持有60%股权对应份额90,000.00万元和35,136.46万元债权对应份
额)及对项目公司直接持有债权272.00万元。各方按照协议约定对项目公司及目标项目进行合
作开发,由乙方负责项目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后的操盘工作。
本次交易总价款合计人民币35,408.4601万元,转让方中甲方1、甲方2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8-21│委托理财
──────┴──────────────────────────────────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本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闲置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以及
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及本公
司当前资金情况,拟对公司闲置资金通过委托理财的方式进行提升资金收益的管理。公司于20
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的议案》,经授权的理财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理财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
即不超过人民币9.33亿元。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资金安全及流动性的前提下,拟对委托理财授权额
度进行调整,由原授权的不超过人民币9.33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1、申请的主要内容:
(1)委托理财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15亿元。
(2)理财产品类别为满足《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
的产品。
(3)单笔理财期限根据实际购买产品设定,7天、14天、28天等,最长不超过1年;可在
理财资金限额、期限内滚动理财。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进行委托
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本次授权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
3、本次申请委托理财授权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50%,不属于关联交易,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为提高理财业务办理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上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
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对额度范围内(即不超过
人民币15亿元)的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决策程序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执行,授权期限至2027年4月30日。
二、资金来源
本公司委托理财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2026-08-2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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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股权冻结
──────┴──────────────────────────────────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中
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集团”)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到期日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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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确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2026-05-13│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8楼3814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相结合
──────┬──────────────────────────────────
2026-04-18│企业借贷
──────┴──────────────────────────────────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2026年度向符合条
件的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最高总额度不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单个
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
5年度股东会审议。有效期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及公
司《章程》,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目的: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问题,有利于加快该等公司的项目建设
进度。
2、财务资助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均不超出此额度。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4、被资助的对象:被资助的对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健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明
确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经办部门及其职责等事项。
2、公司财务部门在全面分析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
、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对被资助对象的履约能力做出审慎判断。
3、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的稳定性。
4、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继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追加提供财
务资助。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发挥各
方优势、降低项目开发风险,加快项目的推进速度,以取得更好的运营收益。公司拟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会前述授权之同时
,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
1、被资助的项目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
务;
2、被资助的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3、授权财务资助总额度为公司2025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单个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
不超过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持房地产业务平稳发展基础上,利用自有及自筹资金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委托贷款),有利于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问题,加快该等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本事
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
2026-04-18│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且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2026年
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5
亿元的担保额度。
2、上述担保事项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担保额度项下每一单笔担
保的具体事项,董事会在取得股东会上述担保审议授权的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担保额度项
下每一单笔担保的具体事项。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
号——行业信息披露》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4、本次担保事项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资产
负债率为70%以上各级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7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各级控股子公司
的担保额度为5亿元。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的决
策效率,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
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能够确保通过
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会前述授权之
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对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进行决策。上述担保事项及授权的有
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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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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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制定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6年度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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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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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和有序开展工作,根据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选举胡伟
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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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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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本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以及有效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根据《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委
托理财管理制度》”)及本公司当前资金情况,拟对公司闲置资金通过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的方式进行提升资金收益的管理。
1、申请的主要内容:
(1)理财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理财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即不超过人
民币9.33亿元。
(2)理财产品类别为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债券、货币型基金等。
(3)单笔理财期限根据实际购买产品设定,7天、14天、28天等,最长不超过1年;可在
理财资金限额、期限内滚动理财。
2、为提高理财业务办理效率,申请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在理财资金额度(即不超过人民币9
.33亿元)的范围内行使理财投资决策权,决策程序根据《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授权期限至2027年4月30日。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购买金融
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本次授权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
4、本次申请理财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即不超过人民币9.33亿元
,不属于关联交易,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资金来源
本公司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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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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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现有审计机构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综合评估,拟继续聘请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272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82万元。以上费用
包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报告出具费用、内部控制审计及报告出具费用、其他与年度审计相关
的专项报告费用以及交通费、住宿费等。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
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
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
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
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4人,从业人员共6,133人,
注册会计师共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德勤华永
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52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
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
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
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
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
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彭金勇先生,自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
服务工作,200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
深会员。彭金勇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彭金勇先生自2024年开始为深圳中
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蔡建斌先生,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
工作,2007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蔡建斌先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超过23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或上
市公司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蔡建斌先生自2021年开始为深圳中
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鸿美女士,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
,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王鸿美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3家。王鸿美女士自2024年开始为深圳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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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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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真实反映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
准备,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6807.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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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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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送
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
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审)字(26)第P06007号审计报
告,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90240.70万元,亏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5.4
3%。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
配及分红预案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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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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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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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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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确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
面不存在重大分歧。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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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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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中
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集团”)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到期日发生变化
中洲集团本次股份被冻结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会持续关注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并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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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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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且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创佳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创佳”)向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及/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以下统称
“建设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合计壹拾肆亿伍仟万元,其中申请河谷花园二期项目房地产开发
贷款柒亿元整,截至2026年1月4日,贷款余额为壹亿贰仟壹佰叁拾万壹仟零伍拾陆元整,贷款
期限为陆拾陆个月,自2020年8月7日起至2026年2月6日止;申请河谷花园三期项目房地产开发
贷款柒亿伍仟万元整,截至2026年1月4日,贷款余额为肆亿捌仟贰佰肆拾万元整,贷款期限为
伍拾肆个月,自2021年7月8日至2026年1月7日止。惠州创佳现已向建设银行申请河谷花园三期
房地产开发贷款展期,申请将河谷花园三期项目贷款到期日由2026年1月7日展期至2027年1月7
日,河谷花园三期项目的最终贷款期限为陆拾陆个月,自2021年7月8日起至2027年1月7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创佳房地产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3698123511N
3、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日
4、注册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古屋洋纳村委内环东路8号河谷花园5幢1层30
号房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室内建筑装饰工程;物业管理;承接土石方
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惠州创佳房地产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创筑、惠州昊恒及香江置业为惠州创佳向建设银行申请的贷款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肆亿肆仟玖佰万元整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
包括借款本金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
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
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
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
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在上述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
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2025-23
号公告《关于核定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本次公司为惠州创佳
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在公司已授权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惠
州创筑、惠州昊恒及香江置业已经履行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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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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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中
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集团”)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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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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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八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暨职代会,会
议选举陈玲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
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玲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中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陈玲女士简历
陈玲,女,1974年出生,高级审计师,会计师。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
A)专业硕士,西安交通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2000年7月至2003年4月,任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会计师;2003年5月至2013年11月,任深圳市南山区审计局科长;2013年11月至2016年6月,任
深圳市南山区审计局副局长;2016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中心总经理,2017年7
月起任本公司监事,2018年10月至2025年9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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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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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且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中洲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中洲置业”)向广
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兴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整贷款
(以下简称“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陆拾陆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中洲置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26788530906
3、成立日期:2008年8月21日
4、注册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竹园路11号中洲天御花园时代天街5层01号06房
5、法定代表人:马一鸣
6、注册资本:100万元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审批);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国内贸易;
餐饮服务(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房地产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惠州中洲置业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创筑、惠州惠兴、香江置业、惠州大丰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
银泰达为惠州中洲置业向华兴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整担保。担保范围为主
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延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
加倍的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
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止。在上述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
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2025-23
号公告《关于核定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本次公司为惠州中洲
置业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在公司已授权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惠
州创筑、惠州惠兴、香江置业、惠州大丰、惠州银泰达已经履行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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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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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集团”)的告知函,获悉中
洲集团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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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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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集团”)的告知函,告知公
司中洲集团于2025年10月23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以下简称“本次质押”),并于2025年10月24日取得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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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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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集团”)的告知函,告知公
司中洲集团于2025年9月17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以下简称“本次解除质押”),并于同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
登记手续(以下简称“本次质押”),中洲集团于2025年9月18日取得相应的《解除证券质押
登记通知》及《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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