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045 深纺织A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4-05-28│ 3.90│ 6245.00万│
├───────────┼───────────┼───────────┼───────────┤
│首发融资 │ 1994-07-18│ 2.68│ 6190.55万│
├───────────┼───────────┼───────────┼───────────┤
│增发 │ 2010-07-21│ 9.30│ 8.29亿│
├───────────┼───────────┼───────────┼───────────┤
│增发 │ 2013-02-28│ 5.83│ 9.6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2-14│ 5.73│ 2723.07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9 │ 2850.00│ ---│ ---│ 2850.00│ ---│ 人民币│
├─────────┼─────┼─────┼─────┼─────┼──────┼──────┤
│其他6 │ 1680.00│ ---│ ---│ 0.00│ ---│ 人民币│
├─────────┼─────┼─────┼─────┼─────┼──────┼──────┤
│其他5 │ 1483.17│ ---│ ---│ 0.00│ ---│ 人民币│
├─────────┼─────┼─────┼─────┼─────┼──────┼──────┤
│股票 │ 894.06│ ---│ ---│ 881.84│ ---│ 人民币│
├─────────┼─────┼─────┼─────┼─────┼──────┼──────┤
│其他7 │ 424.37│ ---│ ---│ 2576.01│ ---│ 人民币│
├─────────┼─────┼─────┼─────┼─────┼──────┼──────┤
│其他2 │ 260.00│ ---│ ---│ 15246.92│ ---│ 人民币│
├─────────┼─────┼─────┼─────┼─────┼──────┼──────┤
│其他1 │ 255.99│ ---│ ---│ 1231.59│ ---│ 人民币│
├─────────┼─────┼─────┼─────┼─────┼──────┼──────┤
│其他8 │ 150.00│ ---│ ---│ 1346.50│ ---│ 人民币│
├─────────┼─────┼─────┼─────┼─────┼──────┼──────┤
│其他4 │ 52.40│ ---│ ---│ 222.79│ ---│ 人民币│
├─────────┼─────┼─────┼─────┼─────┼──────┼──────┤
│其他3 │ 16.00│ ---│ ---│ 747.49│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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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TFT-LCD用偏光片二 │ 9.62亿│ 100.00│ 3.53亿│ 50.36│ 6337.63万│ 2018-06-07│
│期6号线项目 │ │ │ │ │ │ │
├─────────┼──────┼─────┼─────┼─────┼─────┼──────┤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 ---│ 2500.00│ 4.10亿│ ---│ -1.07亿│ 2021-07-11│
│况(7号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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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9-13 │
├──────┼────────────────────────────────────────┤
│关联方 │合肥新美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副董事长同时为其董事长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9-13 │
├──────┼────────────────────────────────────────┤
│关联方 │合肥新美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副董事长同时为其董事长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9-13 │
├──────┼────────────────────────────────────────┤
│关联方 │合肥新美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副董事长同时为其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
│ │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光电")拟与合肥新美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美")│
│ │及其子公司开展PET保护膜和涂层材料等偏光片用原材料采购合作,预计2025年交易总额不 │
│ │超过人民币19300万元,去年与上述交易对方未有同类交易发生。 │
│ │ LGChem,Ltd.及乐金化学(广州)信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G化学")原系盛 │
│ │波光电偏光片保护膜和涂层材料的长期原材料供应商,盛波光电向LG化学购买偏光板素材合│
│ │作始于2018年,由于LG化学已将偏光板素材事业部出售给合肥新美,并已于2025年1月23日 │
│ │完成交割,原有的业务、生产及产品供应等均转移至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为保障偏光片产│
│ │品生产所需原材料的供应稳定性和安全性,盛波光电仍需继续采购上述原材料,拟与合肥新│
│ │美及其子公司开展采购合作。 │
│ │ 盛波光电副董事长李馨菲,同时为合肥新美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 │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
│ │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因此,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合肥新 │
│ │美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
│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采购合作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关联董│
│ │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
│ │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方介绍 │
│ │ 1、公司名称:合肥新美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2、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智慧大道18号工业社区北楼公寓101室 │
│ │ 3、法定代表人:李馨菲 │
│ │ 4、注册资本:419064.1698万人民币 │
│ │ 5、成立日期:2023年9月19日 │
│ │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1MA8R1H390W │
│ │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
│ │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
│ │造;光学玻璃制造;光学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显示器件制造;功│
│ │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 │光电子器件销售;光学仪器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学玻璃销售│
│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肥新美(合并报表)资产总计957186.06万元 │
│ │,净资产446251.63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92805.72万元,净利润257.60万元(未│
│ │经审计)。 │
│ │ (二)关联关系 │
│ │ 盛波光电副董事长李馨菲,同时为合肥新美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 │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
│ │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因此,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合肥新 │
│ │美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
│ │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盛波光电拟与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开展PET保护膜和涂层材料等偏光片用原材料采购合 │
│ │作,预计2025年全年交易不超过193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定价将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
│ │,遵循公平、公允、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
│ │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1、协议签署方 │
│ │ 卖方:合肥新美 │
│ │ 买方:盛波光电 │
│ │ 2、交易标的 │
│ │ 盛波光电拟向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购买PET保护膜和涂层材料等偏光片用原材料。 │
│ │ 3、产品交付 │
│ │ 卖方按采购订单指定的交货日期和地点交货,买方向卖方出具收货单或经买方签章确认│
│ │的送货单,即视为卖方完成交付。 │
│ │ 4、价款支付 │
│ │ 产品单价以订单确定价格为准;买方付款方式为电汇,付款金额以双方确认的订单对账│
│ │单及发票为依据;买方需按订单约定的账款结算日按时结清货款。5、产品交付 │
│ │ 卖方按采购订单指定的交货日期和地点交货,买方向卖方出具收货单或经买方签章确认│
│ │的送货单,即视为卖方完成交付。 │
│ │ 6、违约责任 │
│ │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 │等违约责任。 │
│ │ 7、生效条件和有效期 │
│ │ 协议自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纺织│深圳市盛波│ 1.13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光电科技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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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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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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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光电”)拟与合肥新美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美”
)及其子公司开展PET保护膜和涂层材料等偏光片用原材料采购合作,预计2025年交易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19300万元,去年与上述交易对方未有同类交易发生。
LGChem,Ltd.及乐金化学(广州)信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G化学”)原系盛
波光电偏光片保护膜和涂层材料的长期原材料供应商,盛波光电向LG化学购买偏光板素材合作
始于2018年,由于LG化学已将偏光板素材事业部出售给合肥新美,并已于2025年1月23日完成
交割,原有的业务、生产及产品供应等均转移至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为保障偏光片产品生产
所需原材料的供应稳定性和安全性,盛波光电仍需继续采购上述原材料,拟与合肥新美及其子
公司开展采购合作。
盛波光电副董事长李馨菲,同时为合肥新美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
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因此,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合肥新美及其
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采购合作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关联董事需
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
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合肥新美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智慧大道18号工业社区北楼公寓101室
3、法定代表人:李馨菲
4、注册资本:419064.1698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3年9月19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1MA8R1H390W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光学玻璃制造;光学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显示器件制造;功能玻璃
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光电子器
件销售;光学仪器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学玻璃销售;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9、主要财
务数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肥新美(合并报表)资产总计957186.06万元,净资产446251
.63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92805.72万元,净利润257.60万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盛波光电副董事长李馨菲,同时为合肥新美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
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因此,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合肥新美为公
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盛波光电拟与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开展PET保护膜和涂层材料等偏光片用原材料采购合作
,预计2025年全年交易不超过193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定价将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
循公平、公允、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
卖方:合肥新美
买方:盛波光电
2、交易标的
盛波光电拟向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购买PET保护膜和涂层材料等偏光片用原材料。
3、产品交付
卖方按采购订单指定的交货日期和地点交货,买方向卖方出具收货单或经买方签章确认的
送货单,即视为卖方完成交付。
4、价款支付
产品单价以订单确定价格为准;买方付款方式为电汇,付款金额以双方确认的订单对账单
及发票为依据;买方需按订单约定的账款结算日按时结清货款。5、产品交付
卖方按采购订单指定的交货日期和地点交货,买方向卖方出具收货单或经买方签章确认的
送货单,即视为卖方完成交付。
6、违约责任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7、生效条件和有效期
协议自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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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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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
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控公司”)来函,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建议尹可
非不再担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等职务。以上函件送达董事会即日生效
,董事会同意尹可非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战略规划委员会召集人及法定代表人。离任
后,尹可非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可非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锁定承诺。尹可
非先生离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及正常生产经营
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及董事长选举等相关工作。
尹可非先生自2021年2月担任公司董事,2022年8月起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任期期间
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坚持党建引领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紧紧围绕公司“十四五”
战略规划目标,带领团队深耕主业,有效防范控制风险,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持续回报股东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公司经营业绩实现跨越式增长。公司董事会对尹可非先生任
职期间忠诚担当、勤勉履职,为公司发展作出的卓越贡献致以诚挚敬意和衷心感谢!
──────┬──────────────────────────────────
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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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和
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
年8月21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现将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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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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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
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因工作调整,姜澎女士
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
聘任黄旻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姜澎女士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推动上市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在公司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资本运作、风控合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姜澎女士任职期间
为公司及董事会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黄旻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黄旻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A座6楼
联系电话:0755-83776043
传真:0755-83776139
电子邮箱:huangm@chinasthc.com
附:简历情况
黄旻,男,1987年12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
黄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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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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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所”)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
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
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
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所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
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所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
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所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所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
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亿元。德勤所为5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
费总额为人民币2.60亿元。德勤所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
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所提供审计服务的
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所近三年未
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所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德勤所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
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
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
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天义先生,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并从事上市公司相关的专业服
务工作,2002年加入德勤所,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
黄天义先生近三年曾为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天义先生近
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俊亨先生,2019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并从事上市公司相
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6年加入德勤所。陈俊亨先生近三年曾为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俊亨先生近三年签署1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方少帆先生,2010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并从事上市公司
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5年加入德勤所。方少帆先生近三年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上市
公司包括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方少帆先生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服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与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
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上述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受到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措施一次。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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