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055 方大集团 更新日期:2026-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5-11-16│ 1.60│ 7500.00万│
├───────────┼───────────┼───────────┼───────────┤
│首发融资 │ 1996-03-29│ 5.18│ 9879.60万│
├───────────┼───────────┼───────────┼───────────┤
│配股 │ 1999-09-22│ 14.50│ 1.13亿│
├───────────┼───────────┼───────────┼───────────┤
│增发 │ 2010-06-12│ 7.30│ 3.35亿│
├───────────┼───────────┼───────────┼───────────┤
│增发 │ 2016-07-12│ 14.60│ 4.6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市云筑实业有限│ 12538.81│ ---│ 100.00│ ---│ 790.13│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 1.09亿│ 1700.00万│ 6750.35万│ 100.00│ 994.15万│ 2016-06-28│
│13MWp分布式光伏发 │ │ │ │ │ │ │
│电项目 │ │ │ │ │ │ │
├─────────┼──────┼─────┼─────┼─────┼─────┼──────┤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 1.68亿│ ---│ 201.23万│ 100.00│ ---│ ---│
│20MWp分布式光伏发 │ │ │ │ │ │ │
│电项目 │ │ │ │ │ │ │
├─────────┼──────┼─────┼─────┼─────┼─────┼──────┤
│江西省南昌市五十铃│ 3612.00万│ 838.35万│ 2794.02万│ 100.00│ 363.80万│ 2016-05-08│
│汽车停车场棚顶6.3M│ │ │ │ │ │ │
│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 │ │ │ │ │
│目一期4.3MWp工程 │ │ │ │ │ │ │
├─────────┼──────┼─────┼─────┼─────┼─────┼──────┤
│江西省南昌市五十铃│ 1680.00万│ ---│ ---│ 0.00│ ---│ ---│
│汽车停车场棚顶6.3M│ │ │ │ │ │ │
│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 │ │ │ │ │
│目二期2MWp工程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30亿│ 2.32亿│ 3.62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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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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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 3270.00万 2.91 28.47 2020-03-06
司
─────────────────────────────────────────────────
合计 3270.00万 2.91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方大集团股│方大置业公│ 10.8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5.9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4.4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智源公│ 3.1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智造公│ 2.8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智源公│ 2.4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2.1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1.8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智源公│ 1.7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1.3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1.2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智源公│ 9782.7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9770.0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智建公│ 6473.3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6016.9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智源公│ 5484.4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4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4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405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3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智源公│ 3119.6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3097.6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智源公│ 2342.1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新材料│ 1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东莞新材 │ 1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云筑公│ 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智源公│ 544.5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智源公│ 356.0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智源公│ 234.6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云筑公│ 8.8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6-0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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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
00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3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
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2026年6月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
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最高成交价为3.5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1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9,964,643.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
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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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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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种类: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
2、回购股份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
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已回购股份使用完毕,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3、回购金额及来源:不超过6000万元,不低于4000万元,本次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为公司
自有资金。
4、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38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
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数量: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38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6000万元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1152416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04%;按回购金额下
限4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7434944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9%,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7、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
及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8、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
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
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进而存在已
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部董事均出席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方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
者信心、加强公司经营稳定性、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
规定的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方式和用途
公司本次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的已
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四、回购股份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38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董事会在回购启动
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
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
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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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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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下午2: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十二路011号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
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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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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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高端幕墙及材料产业的订单情况如下:
一、重大合同情况
项目名称:中信金融中心项目幕墙专业工程
合同金额:人民币35084.48万元
合同工期安排:2024年1月8日至2025年8月18日(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施工情况有所
差异,客户已根据实际情况对工期作出相应调整,目前工程进展顺利)。
工程进度:截至2026年3月底,工程进度比例为63.85%。
收入确认情况:截至2026年3月底,公司累计确认的含税收入为22152.18万元。
结算及收款情况:本项目采取按月分期收款方式结算,项目款项的收取根据工程进度按比
例执行。截至2026年3月底,本项目已累计收到工程款16233.59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项目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与回款的情况,交易对手方履
约能力正常,相关项目结算及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注: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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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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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8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7日
B股股东应在2026年4月17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
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17日(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
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十二路011号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
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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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
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决策与部署,积极响应深交所“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倡议,切
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不断提升公司质量,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结合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并经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自1991年创立以来,历经三十余年发展,已形成轨道交通智能屏蔽门系统、高端智慧
幕墙系统及新材料、新能源、商业管理及服务等多元业务协同发展的格局。
公司的核心产品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系统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
冠军产品”,已覆盖全球40多个城市、120多条轨道交通线路,国内市场覆盖超60%已开通地铁
城市。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应用人工智能AI技术成功研发出全球首创的高铁站台全滑动门系统
,实现关键领域重大突破,并于2025年10月,在深圳福田高铁站成功运行,开创了高铁站台门
发展新赛道。同时,公司加快业务模式升级,成功签署新加坡捷运裕廊线和香港东铁线屏蔽门
长期维保服务项目,在轨道交通屏蔽门后市场服务领域实现重大突破,完成从设备制造商向“
设备制造商+技术综合服务商”全产业链服务体系转变,为拓展全球市场提供了有力支撑。
公司的高端智慧幕墙系统及新材料产品,凭借卓越的产品质量与服务体系,取得了强大的
品牌价值和市场信誉,是国内高端幕墙系统及新材料产业的首选品牌之一。公司先后获得“国
家质量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奖”、“中国建筑装饰奖”
以及省部级以上奖项200多项。在全球范围内打造了1000+地标性项目,已成为高端幕墙领域的
领导品牌。方大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获得“国际信誉品牌”、“深圳老字号”称
号,连续多年入选“广东企业500强”、“深圳500强企业”,行业影响力持续巩固。
面对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与国内市场竞争加剧的双重压力,公司坚定推进国际化转型战略,
以全球化布局有效对冲单一市场风险。凭借行业领先的技术、品牌、服务等优势,公司业务已
经拓展到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阿联酋、澳大利亚、新西兰、安哥拉、孟加拉、哥
伦比亚、希腊、菲律宾、哈萨克斯坦及中国香港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产品包括轨
道交通屏蔽门、智慧幕墙及PVDF铝板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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