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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00005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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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055 方大集团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市云筑实业有限│ 12538.81│ ---│ 100.00│ ---│ 790.13│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 1.09亿│ 1700.00万│ 6750.35万│ 100.00│ 994.15万│ 2016-06-28│ │13MWp分布式光伏发 │ │ │ │ │ │ │ │电项目 │ │ │ │ │ │ │ ├─────────┼──────┼─────┼─────┼─────┼─────┼──────┤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 1.68亿│ ---│ 201.23万│ 100.00│ ---│ ---│ │20MWp分布式光伏发 │ │ │ │ │ │ │ │电项目 │ │ │ │ │ │ │ ├─────────┼──────┼─────┼─────┼─────┼─────┼──────┤ │江西省南昌市五十铃│ 3612.00万│ 838.35万│ 2794.02万│ 100.00│ 363.80万│ 2016-05-08│ │汽车停车场棚顶6.3M│ │ │ │ │ │ │ │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 │ │ │ │ │ │目一期4.3MWp工程 │ │ │ │ │ │ │ ├─────────┼──────┼─────┼─────┼─────┼─────┼──────┤ │江西省南昌市五十铃│ 1680.00万│ ---│ ---│ 0.00│ ---│ ---│ │汽车停车场棚顶6.3M│ │ │ │ │ │ │ │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 │ │ │ │ │ │目二期2MWp工程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30亿│ 2.32亿│ 3.62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 3270.00万 2.91 28.47 2020-03-06 司 ───────────────────────────────────────────────── 合计 3270.00万 2.91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方大集团股│方大置业公│ 6.6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6.5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5.9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3.3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智源公│ 3.1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3.0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智造公│ 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智源公│ 2.4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2.2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1.8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1.7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智源公│ 1.6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1.5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1.5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1.5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1.1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智源公│ 8574.3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智源公│ 7824.1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智源公│ 5728.3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智建公│ 4559.3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智源公│ 2991.6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东莞新│ 2865.4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材公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智源公│ 2485.9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新材料│ 1844.2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建科公│ 1016.4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云筑公│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智源公│ 924.7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新材料│ 599.2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智源公│ 70.4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云筑公│ 24.7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智源公│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方大集团股│方大云筑公│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保证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2│对外担保 ──────┴──────────────────────────────────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含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2亿元(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公司担保 、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对自身提供自有物业抵押担保等各种担保方式)。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区间内合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进行授信 担保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 大会决议,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止。 预计本次新增担保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包括目前担保余额中在本次授权期限内到期需续期的担保金额以及新增 担保金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担保实际发生总额未超过上述授权 总额度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各担保单位和被担保单位之间(公司和公司所有子公司) 的担保额度。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以上担保事项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概况: (1)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1994年4月成立于深圳,注册资本107387 4227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熊建明,主营业务:建筑幕墙系统及材料、轨道交通设备(地铁 屏蔽门等)、太阳能光伏电站及产品和房地产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股权结构如下: (2)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方大建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1993年3月 成立于深圳,注册资本6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魏越兴,主营业务:各类建筑幕墙的设计 、制作和安装;玻璃隔墙、门窗、围墙、栏杆吊顶等装饰的制作、设计与施工等。本公司直接 及间接持有方大建科100%股权。 (3)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下称:方大江西新材料):本公司全资子公司,200 3年5月成立于南昌,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李军,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新型材料 、复合材料、建造幕墙、门窗、金属结构和构件、金属制品、环保节能材料和产品等。本公司 直接及间接持有方大江西新材料100%股权。 (4)上海方大智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方大智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2017年12月 成立于上海,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廖宁林,主营业务:智能科技、新能源科 技、自动化科技、节能环保科技、建筑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建筑幕墙的研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安装。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方大智建100%股 权。 (5)江西方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方大智造):本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11月 成立于赣州,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范锦欢,主营业务:金属制品研发、制造 、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销售,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及销售等。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方大智造100%股权 。 (6)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方大智源科技):本公司全资子公司,2003年8 月成立于深圳,注册资本1.0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林克槟,主营业务:轨道交通屏蔽门 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设计、加工、安装、销售等。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方大智源科技100% 股权。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 报表因或有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为0万元。 3、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2025-04-22│其他事项 ──────┴────────────────────────────────── 一、触及情形及审议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 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简 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处于低位波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 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其中: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4月2日,公司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5.35元/股;2024年4月 2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5.55元/股,属 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估 值提升计划》。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估值提升计划具体方案 为了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增强市场竞争力,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制定了公司的估值提升计划。具体举措如下: (三)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 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通过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图文形式解读定期报告、投资者实地调研、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 线电话、电子邮箱、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等方式,拓展沟通渠道,加强与各类投资者沟通与交流 ,聆听投资者意见,解答和反馈投资者的相关疑虑,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努力与投资者之间形 成良好的互动关系,将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发展规划等情况合规、及时、全面地传递给 投资者,消除信息不对称,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利益。 此外,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和研判,对于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公司股票交易的舆情及时响 应、主动发声,防范虚假信息误读误解风险,维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形象和品 牌声誉。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财务状况、发展 阶段、投资需求、市场环境等因素,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 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 2025-04-22│其他事项 ──────┴──────────────────────────────────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 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 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 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 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 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 ,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 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俊超先生,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根,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梅,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 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周俊超、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为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与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 审计收费。 ──────┬────────────────────────────────── 2025-04-22│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8日,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 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 润为人民币144813705.53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57284200.15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利润分配以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人民 币57284200.15元为基准,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159988498.20元,减提取10%盈余公积572 8420.02元,减派发2023年度股利人民币85909938.16元,减其他综合收益结转20343287.52元 ,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105291052.65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73874227股为基数,拟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53693711.35元。本年 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53693711.35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7.08%。2024年度公司未实 施股份回购。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0.50元(含税)”的原则,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 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总金额。 ──────┬────────────────────────────────── 2025-04-22│其他事项 ──────┴──────────────────────────────────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现根据相关规定,将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更加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及资产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 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14,594.74万元。 ──────┬────────────────────────────────── 2024-11-14│其他事项 ──────┴──────────────────────────────────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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