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056 *ST皇庭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5-09-01│ 1.64│ 7200.00万│
├───────────┼───────────┼───────────┼───────────┤
│首发融资 │ 1996-06-21│ 4.78│ 9110.00万│
├───────────┼───────────┼───────────┼───────────┤
│增发 │ 2015-08-14│ 10.03│ 30.3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7-25│ 5.89│ 1.6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2-03│ 2.50│ 889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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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意发功率 │ 13300.00│ ---│ 27.81│ ---│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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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偿还借款 │ 17.07亿│ 17.07亿│ 17.07亿│ 100.00│ 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2.71亿│ 2.71亿│ 2.71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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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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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 2.32亿 20.62 95.36 2020-12-26
司
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 1.85亿 15.73 72.61 2020-12-26
司
百利亚太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万 3.31 62.08 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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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57亿 3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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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1-16 │质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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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 │质押占总股本(%) │--- │
├────────┼──────────────┴────────┴──────────────┤
│股东名称 │百利亚太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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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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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19-08-1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1-14 │解押股数(万股) │1500.00 │
├────────┼──────────────┴────────┴──────────────┤
│质押说明 │--- │
├────────┼──────────────────────────────────────┤
│解押说明 │2025年01月14日百利亚太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5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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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皇庭│深圳融发投│ 27.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国际企业股│资有限公司│ │ │ │ │保证、抵│ │ │
│份有限公司│ │ │ │ │ │押、质押│ │ │
├─────┼─────┼─────┼────┼─────┼─────┼────┼───┼───┤
│深圳市皇庭│瑞泽众合(│ 9644.7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国际企业股│天津)融资│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租赁有限公│ │ │ │ │ │ │ │
│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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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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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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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4人因离职失去激励对
象资格,故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98400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
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2、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2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
的任何异议。2023年1月2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3、2023年2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皇
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
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3年3月20日,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
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3年
3月23日。
6、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
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0647000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0000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10717000股。2024年6月
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55)。
7、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
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7222800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989800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15212600股。公司于202
5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一)回购原因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由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4人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拟
回购注销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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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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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本身有交易价格时
,以公司商业物业经营管理部门提供的同期成交价格或报价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公司投
资性房地产本身无交易价格时,由公司商业物业经营管理部门或聘请房地产专业中介机构进行
市场调研评估,并出具市场调研报告或评估报告,以市场调研报告或评估报告的估价结论确定
其公允价值。
2025年度,公司聘请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出具
评估报告,详情如下:
一、投资性房地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69106.51万元,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详见
下表: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2025年末,以上2项投资性房地产本期确认税前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共计3270.
30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70.30万元,相应减少
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所有者权益3270.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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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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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4月22日召
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皇庭广场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
实施业绩补偿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了落实本公司战略发展需要,集中资源做好公司主业,同时避免同业竞争,扩大商业不
动产管理规模,2018年12月,本公司以公司旗下的深圳市同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22.34%股份与
公司关联方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集团”)旗下的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皇庭”)100%股权进行资产置换(以下简称“本次资产置换”),重庆
皇庭主要资产为自持运营重庆皇庭广场。同时交易各方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书》,由皇庭集
团及重庆皇庭原股东重庆皇庭九龙珠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九龙珠宝”)对重
庆皇庭进行业绩承诺。
2018年12月29日,置入资产重庆皇庭已完成股权过户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二)业绩承诺内容
重庆九龙珠宝承诺自2019年度起8年内,重庆皇庭每年度全部营业收入(含租金、管理费
、水电费、停车费等商场所有收入)应达到以下金额:2019年度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2020
年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2021年起每年不低于人民币6400万元。如未能达到承诺金额的差
额部分,由皇庭集团及重庆九龙珠宝承诺以现金支付方式补足。
交易各方同意补偿金额按照如下原则确定:若经重庆皇庭年报会计师审核的重庆皇庭年度
营业收入少于相应年度营业收入承诺数额,皇庭国际或其子公司应在业绩考核期内,每个补偿
年度的重庆皇庭的年度报告披露后的10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皇庭集团或其子公司,皇庭集团或
其子公司应在接到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皇庭国际或其子公司进行补偿。
(三)业绩承诺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皇庭广
场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业绩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公司与皇庭集团及重庆皇庭原股东重庆九
龙珠宝(即业绩承诺人)对原重庆皇庭业绩承诺进行部分延期调整,将2020年及以后年度重庆
皇庭营业收入承诺延期1年履行,调整后业绩承诺如下:重庆九龙珠宝承诺自2021年至2027年
,重庆皇庭每年度全部营业收入(含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等商场所有收入)应达到
以下金额:2021年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2022年起每年不低于人民币6400万元。如未能达
到承诺金额的差额部分,由皇庭集团及重庆九龙珠宝承诺以现金支付方式补足。
交易各方同意补偿金额按照如下原则确定:若经重庆皇庭年报会计师审核的重庆皇庭年度
营业收入少于相应年度营业收入承诺数额,皇庭国际或其子公司应在业绩考核期内,每个补偿
年度的重庆皇庭的年度报告披露后的10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皇庭集团或其子公司,皇庭集团或
其子公司应在接到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皇庭国际或其子公司进行补偿。
二、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重庆皇庭广场2025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尤振专审字[2026]第0192号)。重庆皇庭广场2025年度经审计营
业收入0元,情况如下:
重庆皇庭广场2025年度承诺业绩为64000000.00元,经审计的重庆皇庭广场2025年度营业
收入0元,未完成承诺业绩,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皇庭集团或其子公司应以现金支付方式补
偿本公司64000000.00元。
三、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
因重庆皇庭广场于2023年4月被司法裁定以物抵债,导致重庆皇庭无实际可运营资产,无法
实现预期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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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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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6]第0489号),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729,683,196.2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
998,446,168.73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4,998,446,168.73元,实收股本为1,182,528,22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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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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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
经营成果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
款项、存货、商誉、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
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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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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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
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2、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2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
的任何异议。2023年1月2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3、2023年2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3年3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3年3月23日。
6、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
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0647000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0000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10717000股。公司于202
4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55)。7、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7222800股,回购注销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989800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共15212600股。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一)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子公司意发功率经审计的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4730.31万元,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第三期解锁的业绩条件:2025年意发功率营业收入不低于2.5亿元。根
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
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
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
因公司子公司意发功率2023年度业绩指标不符合第三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03200
0股(不含失去激励对象资格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50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因此,本次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总数的
22.59%和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8%。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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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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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
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
关于公司董事报酬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情况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2、适用期
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2026年度津贴标准维持税前20万元/年,按月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具体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以2025年度为
基础,按月发放,公司将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对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
酬情况进行调整;绩效奖金部分根据当年度公司经营成果及其任职考核情况予以评定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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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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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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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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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公司可供利润分配情况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2729683196.2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000358.0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4998446168.73元,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761990037.60元。
(二)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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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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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个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均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两个案件均为原告。
3、涉案的金额:23764442.33元和14465492.6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皆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2026)粤1302行初136号
1.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惠州市皇庭白马山旅
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白马山公司”)于近日收到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送达
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获悉原告皇庭白马山公司诉被告博罗县横河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
府”)行政协议纠纷一案,已于2026年4月13日立案,案号为(2026)粤1302行初136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情况
原告:惠州市皇庭白马山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博罗县横河镇人民政府
(2)诉讼请求
①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博罗县横河镇人民政府履行回购义务,向原告惠州市皇庭白马山
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投资人民币16101837.19元及自2014年11月27日至2025年10月1
9日的利息7033966.26元,2025年10月19日之后的利息以未付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②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博罗县横河镇人民政府向原告惠州市皇庭白马山旅游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支付工程投资回报人民币483055.12元及自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10月19日的利息55583
.86元,2025年10月19日之后的利息以未付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博罗县横河镇人民政府向原告惠州市皇庭白马山旅游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赔偿律师费损失9万元;
④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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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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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可能为负值。如果
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
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一、核心资产被动处置形成巨额非经常性损失。公司核心资产深圳皇庭广场因债务违约被
司法裁定抵债,该资产账面价值59.13亿元,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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