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056 皇庭国际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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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意发功率 │ 13300.00│ ---│ 27.81│ ---│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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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偿还借款 │ 17.07亿│ 17.07亿│ 17.07亿│ 100.00│ 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2.71亿│ 2.71亿│ 2.71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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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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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 2.32亿 20.62 95.36 2020-12-26
司
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 1.85亿 15.73 72.61 2020-12-26
司
百利亚太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万 3.31 62.08 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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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57亿 3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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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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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6 │质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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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 │质押占总股本(%) │--- │
├────────┼──────────────┴────────┴──────────────┤
│股东名称 │百利亚太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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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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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19-08-1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1-14 │解押股数(万股) │1500.00 │
├────────┼──────────────┴────────┴──────────────┤
│质押说明 │--- │
├────────┼──────────────────────────────────────┤
│解押说明 │2025年01月14日百利亚太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500.0万股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皇庭│深圳融发投│ 27.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国际企业股│资有限公司│ │ │ │ │保证、抵│ │ │
│份有限公司│ │ │ │ │ │押、质押│ │ │
├─────┼─────┼─────┼────┼─────┼─────┼────┼───┼───┤
│深圳市皇庭│瑞泽众合(│ 9644.7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国际企业股│天津)融资│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租赁有限公│ │ │ │ │ │ │ │
│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皇庭│融发投资按│ 0.0000│人民币 │--- │--- │一般保证│是 │否 │
│国际企业股│揭担保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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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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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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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本身有交易价格时
,以公司商业物业经营管理部门提供的同期成交价格或报价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公司投
资性房地产本身无交易价格时,由公司商业物业经营管理部门或聘请房地产专业中介机构进行
市场调研评估,并出具市场调研报告或评估报告,以市场调研报告或评估报告的估价结论确定
其公允价值。
2024年度,公司聘请深圳市同致诚德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
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详情如下:
一、投资性房地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654747.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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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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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5]第0267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40428436.9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26876
2972.46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2268762972.46元,实收股本为1210088720.00元,公司未弥
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原因系:
1、由于原有融资涉诉使得公司近几年融资成本一直居高不下;
2、由于公司资产结构中,投资性房地产占较大比重,而近三年受行业发展形势影响,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所处区域的市场价格均出现下降迹象,因此,公司按照相
关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于相应年度末根据评估结果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3、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分别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存货、商誉等
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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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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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
度经营成果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
收款项、存货、长期应收款、商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
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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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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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68762972.4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
润为-710989679.53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
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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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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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51名激励
对象,共注销限制性股票2,756.05万股,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总股本的2.28%。
注销股份的授予日期为2017年7月25日,回购价格为5.89元/股,本次回购价款本金为162,331,
345.00元(不包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10,088,720股变更为1,182,528,2
20股。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6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6月2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
效。
3、2017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4、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7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
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
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7月25日,同意公司向5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756.05万
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5.89元/股。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7年8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完成了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8月7日。
6、2018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未达
到第一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826.815万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32.768万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1,259.583万股。2018年
6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公告编号:2018-59)。
7、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未达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
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11.207万股,同时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的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36.984万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48.1
91万股。2019年5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19-40)。
8、2020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公
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未达到
第三期解锁条件对应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40.128万股,同时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
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8.148万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48.276万股。2020年6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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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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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20日10时至2025年1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
股东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产控”)持有的1000万A股公司股份进行
公开拍卖活动,用户姓名徐秀龙在此次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皇庭产控持有公司股份19112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9%。若
本次司法拍卖及过户完成,皇庭产控将持有公司股份18112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97%。本
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拍卖最终成交以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交纳尾款、法院执行法定
程序、股权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获悉5%以上股东皇庭产控持有的1000万A股公司股份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在淘宝
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完成二次公开拍卖。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具体拍卖信息详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31日刊载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
台上(https://sf.taobao.com/)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司法拍卖进展情况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用户姓名徐秀龙通过竞买号D9015于2025/
01/2111:07:06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关于拍卖深圳市皇庭产业控
股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股票(证券简称:皇庭国际
,证券代码:000056)”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24
600000(贰仟肆佰陆拾万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
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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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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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百利亚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亚太”)告知,获悉百利亚太将其所持有的部分
本公司股票办理了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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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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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亚泰国际”)。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
虑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拟改聘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亚泰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亚泰国际对此无异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MA
3TGAB979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成立日期:2020年7月9日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
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01
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尤尼泰振青拥有合伙人40名、注册会计师19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7人。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尤尼泰振青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1551.5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6779.14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923.10万元。2023年度为5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审计收费总额674.00万元。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尤尼泰振青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2967.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6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尤尼泰振青近三年
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
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
、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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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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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3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亚太”)。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亚泰国际”)。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业
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拟改聘亚泰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
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亚太进行了充分沟通,亚太对此无异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
MA003KNT1R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6年2月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新源大街29号院1号楼14层1401首席合伙人:胡志勇、田梦珺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亚泰国际拥有合伙人16名、注册会计师6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人。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亚泰国际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513.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969.0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10.85万元。2023年度为5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涉及的
主要行业包括: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批发业、皮革、毛皮、羽毛、商务服务业、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等,审计收费总额235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亚泰国际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5050.0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为50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亚泰国际近三年不存
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
处分的情况。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
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任海春,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23年起开始在亚泰国际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10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启生,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4年末开始在亚泰国际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魏蔚,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3年起开始在亚泰国际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2家,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行情、实际审计服务范围、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亚太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4年;
2023年度审计意见: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托亚太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亚太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拟改聘亚泰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亚泰国际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审计人员具
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因此,公司拟聘任亚泰国际为本公司提供2024年报审计服务,聘期一
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亚太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亚太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
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
有关规定,双方已积极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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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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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皇庭珠宝广
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皇庭”)作为债务人向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破产的原因
全资子公司重庆皇庭因借款纠纷原因导致重庆皇庭广场被司法裁定以物抵债,使得重庆皇
庭已无实际运营资产,且已资不抵债,为更好的优化公司经营结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
董事会同意重庆皇庭作为债务人拟申请破产清算。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范围内组织实施重庆皇庭破产清算相关具体事宜。
二、破产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7月3日
3、注册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彩云大道10号
4、法定代表人:颜国林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业广场管理;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示展览服
务;会场布置策划;婚庆礼仪服务;市场管理;市场推广宣传;金属辐工;金属工艺品制造;
珠宝制造加工;珠宝手饰批发及零售;企业形象设计策划;装饰设计;商业管理服务、物业管
理(凭资质证书执业)、酒店管理;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执业);
房地产经纪(凭资质证书执业);房地产投资顾问;房地产置业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
融业务);利用自有资金从事对酒店、商业、科技、服务业项目投资;房屋租赁(不含住宿服
务)。[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重庆皇庭拟申请破产清算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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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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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概况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皇庭物业发展
有限公司皇庭中心分公司、深圳市皇庭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收到深圳市岗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
深圳市皇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业主告知,近期开始陆续解除上述公司为皇庭大厦及皇岗商务
中心提供物业服务的合同。
该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事项,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2.2的日
常交易合同披露标准。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披露本次被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事项。
二、对公司的影响
1、两项物业服务项目2023年度收入为10861.68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比例为9.2
7%,占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比例为13.82%。本次被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事项将相应
减少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物业管理服务业务收入,今年截止目前,公司已为业主提供了部分物业
服务,确认营业收入3930.73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该部分营业收入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
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2、在本次被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事项后,公司将依托在物业管理服务领域积累的丰富的经
验,发挥管理商办、住宅等多种业态的物业服务能力,积极开拓物业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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