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059 华锦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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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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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7-01-03│ 5.38│ 6.8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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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1998-08-17│ 7.00│ 2.67亿│
├───────────┼───────────┼───────────┼───────────┤
│增发 │ 2008-01-07│ 7.00│ 37.13亿│
├───────────┼───────────┼───────────┼───────────┤
│增发 │ 2014-12-08│ 7.52│ 29.5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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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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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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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振华石油能源储│ 4395.00│ ---│ 15.00│ ---│ 10.00│ 人民币│
│备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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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 ---│ ---│ 30.00│ ---│ -60.31│ 人民币│
│运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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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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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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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化工增资建设│ 30.00亿│ ---│ ---│ ---│ ---│ ---│
│100万吨合成氨、160│ │ │ │ │ │ │
│万吨尿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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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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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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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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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一集团同一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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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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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简称“兵工财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3年,兵工财务将为公司及 │
│ │下属子分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
│ │务。其中,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余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75亿元,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
│ │币70亿元,公司预计未来三年内每年向兵工财务申请提供的贷款、票据及其他形式的授信总│
│ │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兵工财务将根据公司的申请按照每笔业务具体情况进行审批。 │
│ │ 2.兵工财务属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兵器集团”)控 │
│ │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兵工财务属于受同一法│
│ │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兵工财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
│ │的议案》《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任勇强、郑│
│ │宝明、许晓军、万程、信虎峰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 │审议通过此项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
│ │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1.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26734U │
│ │ 法定代表人:王世新 │
│ │ 注册资本:634,000万元 │
│ │ 成立日期:1997年6月 │
│ │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
│ │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
│ │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
│ │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
│ │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 │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开展│
│ │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及即期结售汇业务(包括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对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
│ │ 兵工财务提供的金融服务在兵器集团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而兵器│
│ │集团的持续较快发展更为兵工财务的经营壮大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和条件,同时也对兵工财务│
│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望,赋予了新的使命和责任。 │
│ │ 2.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
│ │ 本公司和兵工财务均受兵器集团同一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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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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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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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华锦化│兵器下属子│ 1.50亿│人民币 │2024-09-19│--- │连带责任│否 │是 │
│学工业股份│公司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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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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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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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递交
的辞职报告。张宏伟先生、黄武生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刘勇先生因工
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原定任期到
期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人员辞职
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宏伟先生、黄武生先生、刘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
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张宏伟先生、黄武生先生、刘勇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
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
指定张廷豪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
张廷豪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27-5855742 0427-5856743
办公传真:0427-585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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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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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股份”)及控股子公司盘锦北方沥青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沥公司”)生产加工的原料主要是原油,加工量分别为600万吨/年
和200万吨/年,大部分来自海外采购,均以美元付款或以美元计价人民币结算。当前国际外汇
市场受多重因素影响,例如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调整、地缘政治局势变化、国际贸易环境波动
等,导致汇率走势的不确定性大幅提升,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特征日益明显,这种波动性给企
业的进口原油采购业务带来了显著影响。
二、业务开展的必要性
开展货币类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锁定汇率,抵减汇率波动对进口原油成本产生的不确
定性,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财务风险。通过运用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企
业可以提前锁定未来外币支付的汇率,从而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的负面影响。从国际实践
来看,成熟的企业普遍将套期保值作为汇率风险管理的基础工具。
通过套期保值工具的使用,企业可以更准确地预测未来的外汇收支情况,有助于更好地安
排资金使用,合理规划生产、投资等活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一方面,准确的外币现金流
预测可以帮助企业避免因汇率波动导致的资金缺口;另一方面,确定性的资金安排也能让企业
更有效地利用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从整体上看,套期保值工具的运用使企业的资金管
理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规划,提升了整体资金使用效率,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提供了更坚实的资
金保障。
三、业务开展方式
根据《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华锦股份及北沥公司拟
新开展金融衍生业务,须经董事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向中国兵器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提交资质申请材料,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
业务。资质通过后长期有效,业务范围须在集团公司批复范围之内开展。
在取得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资质后,华锦股份每年应结合生产经营等情况制定各品种最大
持仓规模的年度计划并报送集团公司,在集团公司批复的计划范围内开展业务操作。
四、预计开展的货币类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货币类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企业拟开展的货币类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以货币或利率为标的资产的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包
括但不限于远期合约、期权、掉期(互换)及其组合产品。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华锦股份及北沥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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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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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八届第六次监事会于2025年8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有效表决票为3票;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康启发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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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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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兵工财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3年,兵工财务将为公司及下属
子分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其
中,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余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75亿元,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
,公司预计未来三年内每年向兵工财务申请提供的贷款、票据及其他形式的授信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150亿元,兵工财务将根据公司的申请按照每笔业务具体情况进行审批。
2.兵工财务属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兵器集团”)控股
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兵工财务属于受同一法人中
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3.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与兵工财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
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任勇强、郑宝明、许晓军、万程、信虎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
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26734U
法定代表人:王世新
注册资本:634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6月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
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
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
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
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
财务公司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开展外汇资金集中
管理及即期结售汇业务(包括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对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
兵工财务提供的金融服务在兵器集团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而兵器集
团的持续较快发展更为兵工财务的经营壮大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和条件,同时也对兵工财务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和期望,赋予了新的使命和责任。
2.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本公司和兵工财务均受兵器集团同一控制。
3.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公司注册资本为634000万元,目前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如下:
4.兵工财务财务状况
2024年末总资产11898565.56万元,净资产1456345.8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44524.22
万元,净利润52212.9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82613.46万元。
5.经查询,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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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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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第七
次董事会、第八届第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2794763928.73元,期末未分配利润2746384394.52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622465749.53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304393.31元。
为持续提高公司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目前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阶段,公司拟实施如
下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59944253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28789965.67元(含税)。
如在董事会决策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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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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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北方华锦化学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
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估值
提升计划。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2025年度公司拟通过制定正确战略规划、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
理、可持续地创造公司价值,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
通过效益改善和提升、积极寻求并购重组机会、积极实施现金分红、积极推进和实施股份回购
、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主要股东增持、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信息披露相关工
作等措施推动公司估值提升。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实现公司
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
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
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
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触及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
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长
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处于低位波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
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4月12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9.43元),2024年4月15日至2024
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8.93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
划的情形。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国资委《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
工作的若干意见》和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制定本估值提升计划。
(二)审议程序
202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了《估值提升计划》。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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