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060 中金岭南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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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7-01-10│ 8.00│ 1.35亿│
├───────────┼───────────┼───────────┼───────────┤
│配股 │ 1999-01-19│ 10.00│ 6.25亿│
├───────────┼───────────┼───────────┼───────────┤
│增发 │ 2006-11-09│ 12.03│ 7.01亿│
├───────────┼───────────┼───────────┼───────────┤
│增发 │ 2015-02-12│ 8.50│ 12.45亿│
├───────────┼───────────┼───────────┼───────────┤
│增发 │ 2017-05-31│ 9.12│ 14.90亿│
├───────────┼───────────┼───────────┼───────────┤
│可转债 │ 2020-07-20│ 100.00│ 37.84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山东中金岭南新材料│ 19296.37│ ---│ 64.00│ ---│ 1678.30│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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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生物 │ 10000.00│ ---│ ---│ 3980.79│ -678.0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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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科技 │ ---│ ---│ ---│ ---│ 14.04│ 人民币│
├─────────┼─────┼─────┼─────┼─────┼──────┼──────┤
│华润微 │ ---│ ---│ ---│ ---│ 1866.54│ 人民币│
├─────────┼─────┼─────┼─────┼─────┼──────┼──────┤
│中钨高新 │ ---│ ---│ ---│ ---│ 4197.38│ 人民币│
├─────────┼─────┼─────┼─────┼─────┼──────┼──────┤
│百嘉百臻利率债等 │ ---│ ---│ ---│ ---│ 0.6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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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转债等 │ ---│ ---│ ---│ ---│ 0.0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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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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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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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米尼加矿业公司迈│ 17.30亿│ 9853.82万│ 15.57亿│ 90.01│ ---│ 2025-12-01│
│蒙矿年产200万吨采 │ │ │ │ │ │ │
│选工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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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霞冶炼厂炼锌渣绿│ 14.10亿│ 1031.22万│ 14.10亿│ 100.00│ 1.15亿│ 2022-06-01│
│色化升级改造项目 │ │ │ │ │ │ │
├─────────┼──────┼─────┼─────┼─────┼─────┼──────┤
│凡口铅锌矿采掘废石│ 1.60亿│ ---│ 1.60亿│ 100.11│ 3069.67万│ 2021-07-01│
│资源化利用技术改造│ │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一般流动资金项│ 5.00亿│ ---│ 5.00亿│ 10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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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1-24 │交易金额(元)│3.65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10│标的类型 │股权 │
│ │.3333%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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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为履行公司对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破产重整计划和有关协议安排,进│
│ │一步提高对中金铜业及中金荣晟的管理决策效率,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少数股东持有的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 │简称“中金铜业”)6.7784%股权,收购少数股东持有的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中金荣晟”)10.3333%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穿透持有中金铜业100%股权│
│ │。 │
│ │ 2025年9月28日,公司与中国信达签订《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 │
│ │让协议》、《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转让中金铜业4.│
│ │2095%股权,对价为2.42亿元;中国信达转让中金荣晟10.3333%股权,对价为3.65亿元。 │
│ │ 2025年11月20日,公司与中国信达签订《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
│ │议》,中国信达转让中金铜业2.5689%股权,对价为1.35亿元。 │
│ │ 二、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一)《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
│ │ 1、协议主体 │
│ │ 甲方(转让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 │ 丙方(标的公司):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 │
│ │ 2、转让标的:甲方同意将所持标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全部标的股权 │
│ │。乙方受让甲方持有标的公司10.3333%的股权份额。 │
│ │ 3、交易价格 │
│ │ 各方同意,计算至2025年9月30日的股权转让价款金额为365029599.33元。 │
│ │ (二)《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1) │
│ │ 1、协议主体 │
│ │ 甲方(转让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 │ 丙方(标的公司):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2、转让标的:甲方同意将所持标的股权4.2095%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全部标的股│
│ │权。 │
│ │ 3、交易价格 │
│ │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41715913.11元(大写:人民币贰亿肆仟壹佰柒拾壹万伍仟玖佰壹拾│
│ │叁元壹角壹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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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1-24 │交易金额(元)│2.42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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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4.20│标的类型 │股权 │
│ │95%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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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为履行公司对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破产重整计划和有关协议安排,进│
│ │一步提高对中金铜业及中金荣晟的管理决策效率,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少数股东持有的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 │简称“中金铜业”)6.7784%股权,收购少数股东持有的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中金荣晟”)10.3333%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穿透持有中金铜业100%股权│
│ │。 │
│ │ 2025年9月28日,公司与中国信达签订《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 │
│ │让协议》、《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转让中金铜业4.│
│ │2095%股权,对价为2.42亿元;中国信达转让中金荣晟10.3333%股权,对价为3.65亿元。 │
│ │ 2025年11月20日,公司与中国信达签订《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
│ │议》,中国信达转让中金铜业2.5689%股权,对价为1.35亿元。 │
│ │ 二、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一)《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
│ │ 1、协议主体 │
│ │ 甲方(转让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 │ 丙方(标的公司):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 │
│ │ 2、转让标的:甲方同意将所持标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全部标的股权 │
│ │。乙方受让甲方持有标的公司10.3333%的股权份额。 │
│ │ 3、交易价格 │
│ │ 各方同意,计算至2025年9月30日的股权转让价款金额为365029599.33元。 │
│ │ (二)《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1) │
│ │ 1、协议主体 │
│ │ 甲方(转让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 │ 丙方(标的公司):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2、转让标的:甲方同意将所持标的股权4.2095%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全部标的股│
│ │权。 │
│ │ 3、交易价格 │
│ │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41715913.11元(大写:人民币贰亿肆仟壹佰柒拾壹万伍仟玖佰壹拾│
│ │叁元壹角壹分)。 │
└──────┴────────────────────────────────────────┘
┌──────┬────────────────┬──────┬────────────────┐
│公告日期 │2025-11-24 │交易金额(元)│1.3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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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2.56│标的类型 │股权 │
│ │89%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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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为履行公司对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破产重整计划和有关协议安排,进│
│ │一步提高对中金铜业及中金荣晟的管理决策效率,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少数股东持有的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 │简称“中金铜业”)6.7784%股权,收购少数股东持有的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中金荣晟”)10.3333%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穿透持有中金铜业100%股权│
│ │。 │
│ │ 2025年9月28日,公司与中国信达签订《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 │
│ │让协议》、《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转让中金铜业4.│
│ │2095%股权,对价为2.42亿元;中国信达转让中金荣晟10.3333%股权,对价为3.65亿元。 │
│ │ 2025年11月20日,公司与中国信达签订《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
│ │议》,中国信达转让中金铜业2.5689%股权,对价为1.35亿元。 │
│ │ 二、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一)《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
│ │ 1、协议主体 │
│ │ 甲方(转让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 │ 丙方(标的公司):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 │
│ │ 2、转让标的:甲方同意将所持标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全部标的股权 │
│ │。乙方受让甲方持有标的公司10.3333%的股权份额。 │
│ │ 3、交易价格 │
│ │ 各方同意,计算至2025年9月30日的股权转让价款金额为365029599.33元。 │
│ │ (二)《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2) │
│ │ 1、协议主体 │
│ │ 甲方(转让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 │ 丙方(标的公司):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2、转让标的:甲方同意将所持标的股权2.5689%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全部标的股│
│ │权。 │
│ │ 3、交易价格 │
│ │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35355947.63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伍佰叁拾伍万伍仟玖佰肆拾│
│ │柒元陆角叁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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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3-14 │
├──────┼────────────────────────────────────────┤
│关联方 │广冶国贸(海南)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孙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4 │
├──────┼────────────────────────────────────────┤
│关联方 │华日轻金(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之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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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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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承租关联方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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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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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珠海东江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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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晟城服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4 │
├──────┼────────────────────────────────────────┤
│关联方 │广州市万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4 │
├──────┼────────────────────────────────────────┤
│关联方 │深圳市粤鹏建设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4 │
├──────┼────────────────────────────────────────┤
│关联方 │广晟棚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4 │
├──────┼────────────────────────────────────────┤
│关联方 │宝安东江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4 │
├──────┼────────────────────────────────────────┤
│关联方 │华日轻金(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之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4 │
├──────┼────────────────────────────────────────┤
│关联方 │韶关东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公司的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4 │
├──────┼────────────────────────────────────────┤
│关联方 │广晟稀有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4 │
├──────┼────────────────────────────────────────┤
│关联方 │韶关市大宝山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4 │
├──────┼────────────────────────────────────────┤
│关联方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4 │
├──────┼────────────────────────────────────────┤
│关联方 │华日轻金(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之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4 │
├──────┼────────────────────────────────────────┤
│关联方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4 │
├──────┼────────────────────────────────────────┤
│关联方 │深圳广晟幕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4 │
├──────┼────────────────────────────────────────┤
│关联方 │华日轻金(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之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4 │
├──────┼────────────────────────────────────────┤
│关联方 │韶关东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公司的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4 │
├──────┼────────────────────────────────────────┤
│关联方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4 │
├──────┼────────────────────────────────────────┤
│关联方 │华日轻金(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之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采购燃│
│ │ │ │料和动力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4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文化事业部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分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采购燃│
│ │ │ │料和动力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4 │
├──────┼────────────────────────────────────────┤
│关联方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4 │
├──────┼────────────────────────────────────────┤
│关联方 │华日轻金(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之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4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承租关联方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4 │
├──────┼────────────────────────────────────────┤
│关联方 │珠海东江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4 │
├──────┼────────────────────────────────────────┤
│关联方 │广晟城服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4 │
├──────┼────────────────────────────────────────┤
│关联方 │广州市万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4 │
├──────┼────────────────────────────────────────┤
│关联方 │深圳市粤鹏建设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4 │
├──────┼────────────────────────────────────────┤
│关联方 │广晟棚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 1.44亿 4.03 14.65 2020-05-19
司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 1500.00万 0.42 48.93 2019-12-14
公司
─────────────────────────────────────────────────
合计 1.59亿 4.45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中金│澳大利亚佩│ 7.7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岭南有色金│利雅公司 │ │ │ │ │保证 │ │ │
│属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中金│深圳市中金│ 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岭南有色金│岭南投资发│ │ │ │ │保证 │ │ │
│属股份有限│展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中金│澳大利亚佩│ 2.1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岭南有色金│利雅公司 │ │ │ │ │保证 │ │ │
│属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04│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同向上升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同比实现较大幅度提升,主要原因系:
1.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金属价格同比上升;
2.报告期内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上升;
3.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子公司权益比例同比上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
──────┬──────────────────────────────────
2026-05-26│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因有效期届满
而自动失效,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
会议,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本次发行方案公布以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股东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
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上述延长议案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未能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
此未通过该延长提案。
鉴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已于2026年5月7日届满,且延长议案未获
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因有效期届满而自动失效。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系因股东会决议有
效期届满且延长议案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所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稳定发展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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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
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5月14日上午9:15—
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5月14日上午
9∶15至当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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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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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被否决议案为:《关于延长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3.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
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7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5月7日上午9:15—9
: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5月7日上午9
∶15至当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裁潘文皓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5-06│其他事项
──────┴──────────────────────────────────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成立韶关万侯矿项目公司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根据战略规划、结合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于近日成立全资子公司韶关市中金岭南万侯
有色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并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本次投资不涉及
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韶关市中金岭南万侯有色矿业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
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郑伦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6-04-30
注册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重阳镇河北街1号经发楼201室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以公司自有货币资金出资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选矿;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租赁;通
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基础地质勘查;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工程管理服
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石加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过磅服务;金属矿石销售;
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水泥生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测绘服务;检验检测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026-04-22│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
上述决议,公司股东会决议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5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7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确保后续工作顺利推进,决议将本次发行方案的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即延长至2027年5月7日。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22│对外投资
──────┴──────────────────────────────────
一、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
金开展证券投资,以充分提高资金收益和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投资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证券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
托理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上市公司委托银行、
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
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3.实施主体
公司金融板块子公司。
4.投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金融板块子公司自有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
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且不涉及募集资金。
──────┬──────────────────────────────────
2026-04-22│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
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即有效期为2025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7日。
鉴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确保后续工作顺利推进,决议将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
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5月7日。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22│其他事项
──────┴──────────────────────────────────
2025年5月8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继续购买责任
险的议案》。公司根据此股东大会决议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责任保险,保险责任限额1.5亿元,保险费61.5万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公司在股东会授
权范围内,拟继续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每年1.5亿元人民币
4、保险费总额:584250元
5、保险期限:12个月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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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银行授信
──────┴──────────────────────────────────
一、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情况
2025年4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25年银
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
过人民币5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等值外币,下同)。2025年5月8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
大会表决通过该议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予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
为人民币469.69亿元(含等值外币),实际已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19.47亿元。
公司于2023年2月1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
注(2023)SCP23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
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暂无未到期超短期融资券余额。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
协注(2023)MTN1152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50亿
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截至2025年12月3
1日,公司未到期中期票据余额为36亿元。
二、申请2026年度6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十四五”期间,公司致力于不断完善产业链条,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进军铜产业,实现铜
铅锌产业链协同发展,打造千亿级、世界一流的多金属国际化全产业链资源公司。为预备公司
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满足公司发展需求,进一步扩宽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公司
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含等值外币)。额度项下主要授信业务品种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含法透)、非
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福费廷、贴现等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额度及原有授信额度的续期,并非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单
笔融资金额、授信期限及其他相关条款将视公司实际需求而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
协议为准。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前上述授信额度在授
权期内可循环使用。
──────┬──────────────────────────────────
2026-04-22│其他事项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反映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本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
收回金额,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于2025年度
,本公司对各项资产共计提减值人民币50,148.02万元(若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后述金额均
为人民币万元)。
──────┬──────────────────────────────────
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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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4,441,172,458股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 0.55元(含
税),现金分红总额244,264,485.1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5,188,103,151.66元拟结转
下一年度。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
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6-04-22│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
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5月14日上午9:15—
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5月14日上午
9∶15至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
。
──────┬──────────────────────────────────
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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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
)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喻鸿董事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二、选举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日止。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
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7名):
召集人:董事长喻鸿
委员:潘文皓、郭磊、李蒲林、黄俊辉、罗绍德、陈德喜
2、提名委员会(5名):
召集人:独立董事陈德喜
委员:郭磊、李珊、黄俊辉、罗绍德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名):
召集人:独立董事黄俊辉
委员:郭磊、王伟东、罗绍德、陈德喜
4、审计委员会(5名):
召集人:独立董事罗绍德
委员:郭磊、李珊、黄俊辉、陈德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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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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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召开职代会代表团团
长会议,经与会代表团团长民主表决,选举郭磊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郭磊先生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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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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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名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8
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至今届满三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成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并表决通过,董事会现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
:喻鸿先生,潘文皓先生,李蒲林先生,李珊女士,王伟东先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选
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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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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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名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8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至今届满
三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成立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并表决通过,董事会现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
黄俊辉先生,罗绍德先生,陈德喜先生。公司第十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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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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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3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澳大利亚佩利雅公司(以下简称“佩利雅公司”)向汇丰银行悉尼
分行申请4000.00万美元的一年期借款提供全额连带保证担保,向中国工商银行悉尼分行申请3
000.00万美元的一年期借款续约提供全额连带保证担保,向中国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42000.
00万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三年期借款提供全额连带保证担保,向中国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
35000.00万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三年期借款提供全额连带保证担保,佩利雅公司为该四笔借
款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此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公司累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此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佩利雅公司
成立日期:1987年
注册地点:Level1,55GrenfellStreet,AdelaideSA5000
注册资本:澳元5096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铅、锌、铜、银等金属勘探、采选及销售主
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佩利雅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96660万澳元,负债总额116184万
澳元,净资产80476万澳元,资产负债率59.08%,营业收入57586万澳元,净利润-80万澳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佩利雅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96510万澳元,负债总额118803
万澳元,净资产77707万澳元,资产负债率60.46%,营业收入41508万澳元,净利润-329万澳元
。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佩利雅公司向汇丰银行悉尼分行申请4000.00万美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
款、向中国工商银行悉尼分行申请3000.00万美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申请42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三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
35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三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佩利雅
公司就上述四笔借款向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认为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借款提供
的担保,被担保公司贷款偿还能力有保证,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
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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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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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
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202
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2025年9月17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
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7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一、本次更换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合伙人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审众环《关于更换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
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的联系函》。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安排王慧
军为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相关准则要求及事务所内部工作安排
,中审众环委任焦金梅接替王慧军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中审众环原安排江超杰为本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相
关准则要求及事务所内部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委任韩振平先生接替江超杰先生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服务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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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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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岭南”或“公司”)于2025年3
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
关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控股”)作为本次发行
的认购对象,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广晟控股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中金岭南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下称“本次
发行”),就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广晟控股声明及承诺如下:
一、广晟控股确认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未曾减持中金岭南股票。
二、广晟控股承诺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中金岭南股
票;在此基础上,就广晟控股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中金岭南股份,广晟控股将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该部分股份。
三、广晟控股承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
四、因中金岭南发生配股、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如广晟控股违反前述承诺,广晟控股承诺因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中金岭南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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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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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其控股股东广东省
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控股集团”)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与广晟控股集团签署《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前述事项构成关联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与特定对象签订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公司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
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能否通过审核或取得注册,以及最终通过
审核和取得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
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
调整,将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305977734.00元
(含本数),因募集资金总额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351069
283股(含本数),发行价格调整为3.72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以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方案确定。
2025年12月22日,公司与广晟控股集团签署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二)关联关系
广晟控股集团是公司目前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晟控股集团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蒲林、李珊依法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根据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
终能否获得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
上市。
(一)关联方概况
1、企业名称: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法定代表人:吕永钟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6、成立时间:1999年12月23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19283849E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
产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
发;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采购代理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广晟控股集团10%的股权,广东省人民政府持有广
晟控股集团90%的股权。
10、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广晟控股集团拟认购金额
为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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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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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了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8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权,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
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相关内容进行
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价格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7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
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
资产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
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7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
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
资产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
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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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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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铜铅锌等有色金属的采选、冶炼、加工、销售及贸易业务,由于国内外经济
形势复杂多变,有色金属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规避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公
司通过对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维持
经营业绩稳定。
二、期货套期保值的额度及开展方式
(一)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的期货业务。商品期货业
务品种包括:铜、铅、锌、铝、黄金、白银、焦炭等。
(二)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
1、母公司自产矿保值策略为对公司年度利润目标进行保值,母公司自产精矿含锌、铅、
银保值比例上限均为50%。
2、公司子公司韶关市中金岭南营销有限公司的产成品铅保值比例上限为30%,产成品锌、
外购粗铅、外购矿(含进口)矿含铅、锌的保值比例上限均为50%,外购燃料保值比例上限为2
0%。
3、公司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中金岭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金属(含矿)贸易锌、铅、铜、
银保值比例上限均为70%。
4、公司子公司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自产精矿含锌、铅金属量的保值比例上限
为60%。
5、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锌的原料库存管理保值比例上限为60%。
6、公司子公司赣州市中金高能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铜原料库存管理保值比例上限为60%
。
7、公司子公司佛山通宝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原料库存管理保值比例上限为60%,铜
和镍原料库存管理保值比例上限均为55%。
8、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中金岭南新材料有限公司铜、镍原料库存管理保值
比例上限分别为65%和60%。
9、公司子公司佩利雅(PeriyaLimited)自产精矿含锌、铅、铜、银金属量的保值比例上
限均为60%。
10、公司子公司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含铜、矿含黄金、矿含白银、粗铜的采
销敞口的保值比例上限均为50%,中间物料(矿含铜、金、银金属量)库存管理保值比例上限
为85%,产品(阴极铜)保值比例上限为20%。
11、公司子公司中金岭南香港有限公司外购精矿(矿含铜、铅、锌、金、白银)、自营贸
易(黄金、白银)保值比例上限为70%。
(三)套期保值资金说明
公司套期保值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公司及子公司
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上限为人民币8亿元(不含期货标的的实物交割款项),在限
定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四)套期保值期限
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时间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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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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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要求,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小投
资者利益,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2025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
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5年12月末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351069283股,该发行股票数量最终以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3、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的影响;
5、2024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186.7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136.96万元。对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假设按以下三种情形
进行测算:
情形1:假设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较2024年度上升20%;情形2:假设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24年度保持不变;情形3:假设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24年度下降20%;
6、在预测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
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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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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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8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公开
发行了38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万元,期限6年。可转换
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
%、第六年2.00%。
(二)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703号文同意,公司380000.00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14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中金转债”,债券代码
“127020.SZ”。
(三)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中金转债”自2021年1月2
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4.71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4.29元/股。
因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8日起,由4.71元/股调
整为4.63元/股。因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14日起,由
4.63元/股调整为4.54元/股。因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
月28日起,由4.54元/股调整为4.44元/股。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
格于2024年7月9日起,由4.44元/股调整为4.38元/股。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
”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6月26日起,由4.38元/股调整为4.29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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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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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金转债”赎回日:2025年11月26日
2.“中金转债”摘牌日:2025年12月4日
3.“中金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8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公开
发行了38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万元,期限6年。可转换
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
%、第六年2.00%。
(二)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703号文同意,公司380000.00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14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中金转债”,债券代码
“127020.SZ”。
(三)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中金转债”自2021年1月2
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4.71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4.29元/股。“中金
转债”历次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因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8日起,由4.71元/股调
整为4.63元/股。因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14日起,由
4.63元/股调整为4.54元/股。因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
月28日起,由4.54元/股调整为4.44元/股。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
格于2024年7月9日起,由4.44元/股调整为4.38元/股。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
”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6月26日起,由4.38元/股调整为4.29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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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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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了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收益以及公司发展需要,2024年6月7日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财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内容需作修订,公司拟与广
晟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两年。根据该《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广晟财
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服务及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
,公司存放在广晟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等值30亿元人民币,公司向广晟财务公
司申请最高不超过等值4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2、由于公司与广晟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晟控股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2楼
4、法定代表人:陈赟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9922.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5年06月17日
7、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16H244010001
8、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0000345448548L
9、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10、主要财务数据:
11、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广晟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广晟控股集团之控股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广晟财务公司是公司的关
联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协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限内,广晟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服务及其经营范
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存放在广晟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等值30亿元人民币,公司向广晟财务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等值4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广晟财务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按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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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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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2023年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参与破产重
整方式并购了山东东营方圆系企业,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公司引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农银投资”)、杭州光
曜致新钟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曜致新”)三家财务投资人共同设
立了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荣晟”)持股平台(其中,中金岭
南出资18.9亿元,财务投资人合计出资11.1亿元),通过该平台控股破产重整投资主体山东中
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铜业”)。其他债转股股东中国信达、东营市润泽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润泽”)、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
金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东营东城支行”)则按
照初始转股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享有中金铜业股权。中金铜业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为48.92
亿元。
2、截至2025年6月底,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少数股东持有的中金铜业30.8409%股权,收购
少数股东持有的中金荣晟26.6667%股权。上述收购事项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3、为履行公司对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破产重整计划和有关协议安排,
进一步提高对中金铜业及中金荣晟的管理决策效率,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少数股东持有的中金
铜业6.7784%股权,收购少数股东持有的中金荣晟10.3333%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穿透持有
中金铜业100%股权。
2025年9月28日,公司与中国信达签订《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
协议》、《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转让中金铜业4.2095
%股权,对价为2.42亿元;中国信达转让中金荣晟10.3333%股权,对价为3.65亿元。
2025年11月20日,公司与中国信达签订《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中国信达转让中金铜业2.5689%股权,对价为1.35亿元。
4、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5、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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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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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
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
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
后方可实施。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快速发展
对资金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发行中
期票据的主体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公司符合发行中期票据的规定,具备发行中期
票据的条件和资格。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册及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亿元(含伍拾亿元),具体发行规模以公司
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二)发行方式
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额度有
效期内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三)发行日期及期限
在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之日起24个月内在中国境内发行,发行期限
最长不超过10年(含10年)。
(四)发行利率
固定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情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五)发行对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六)募集资金用途
偿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本
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以相关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的完成本次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
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
三、审批程序
2025年11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
票据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
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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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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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中金转债”赎回价格:100.70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2.00%,且当期
利息含税)。2.“中金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10月30日
3.“中金转债”赎回登记日:2025年11月25日
4.“中金转债”赎回日:2025年11月26日
5.“中金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年11月21日
6.“中金转债”停止转股日:2025年11月26日
7.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5年12月1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12月3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金转债
11.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11月25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中金转债”将被强制赎回,特提
醒“中金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本次赎回完成后,“中金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摘牌。“中金转债”持有人持有的“中金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
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12.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10月30日收市后,“中金转债”收盘价为131.520元/张。根据
赎回安排,截至2025年11月25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中金转债”将按照
100.70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
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中金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
意行使“中金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中金转债”全部赎回。同时,为确保本次“中金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董
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中金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
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中金转债”的相关规定
,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81
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公开发行了38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
,发行总额380000万元,期限6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
、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38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14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中金转
债”,债券代码“127020.SZ”。
“中金转债”历次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因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8日起,由4.71元/股调
整为4.63元/股。因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14日起,由
4.63元/股调整为4.54元/股。因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
月28日起,由4.54元/股调整为4.44元/股。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
格于2024年7月9日起,由4.44元/股调整为4.38元/股。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
”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6月26日起,由4.38元/股调整为4.29元/股。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中金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
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
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中金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
中金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中金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
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中金转债”全部赎回。
同时,为确保本次“中金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
部门负责办理本次“中金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中金转债”赎回价格为100.70元/
张(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7月21日)
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11月26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2.00%×128÷365≈0.70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1月25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中金转债”持有
人。
相关主体减持“中金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中金
转债”满足本次赎回条件的前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中金转债”的情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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