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068 华控赛格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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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7-05-21│ 5.45│ 7.94亿│
├───────────┼───────────┼───────────┼───────────┤
│增发 │ 2015-01-08│ 4.81│ 5.2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山西建投云数智科技│ 2167.56│ ---│ 40.00│ ---│ 0.0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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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偿还股东赛格集团借│ 2.50亿│ 0.00│ 2.50亿│ 100.00│ 0.00│ ---│
│款 │ │ │ │ │ │ │
├─────────┼──────┼─────┼─────┼─────┼─────┼──────┤
│向清控人居环境增资│ 5000.00万│ 0.00│ 5000.00万│ 100.00│ 0.00│ ---│
├─────────┼──────┼─────┼─────┼─────┼─────┼──────┤
│缴纳华控赛格科技注│ 1260.00万│ 0.00│ 550.00万│ 43.65│ 0.00│ ---│
│册资本 │ │ │ │ │ │ │
├─────────┼──────┼─────┼─────┼─────┼─────┼──────┤
│偿还平安银行短期借│ 1.20亿│ 0.00│ 1.20亿│ 100.00│ 0.00│ ---│
│款 │ │ │ │ │ │ │
├─────────┼──────┼─────┼─────┼─────┼─────┼──────┤
│补充公司贸易业务营│ 1.00亿│ 0.00│ 9814.50万│ 98.15│ 0.00│ ---│
│运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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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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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6 │交易金额(元)│489.3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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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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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山西建投云数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3│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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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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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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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了推动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数智化转型升级及发展│
│ │协同,公司拟与关联方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六建”)签订《股权转让协│
│ │议》,收购山西六建直接持有的山西建投云数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科技”│
│ │)43%股权,转让价格489.38万元。 │
└──────┴────────────────────────────────────────┘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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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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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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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了推动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数智化转型升级及发展│
│ │协同,公司拟与关联方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六建”)签订《股权转让协│
│ │议》,收购山西六建直接持有的山西建投云数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科技”│
│ │)43%股权,转让价格489.38万元。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山西六建为公司间接│
│ │控股股东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
│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无需提交股东│
│ │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山西六建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
│ │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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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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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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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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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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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2025年3月14 │
│ │日与2025年4月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2024│
│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华融泰申请借款的议案》。公司向控股股│
│ │东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泰”)借款14,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不│
│ │超过6.4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发布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
│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现公司拟向华融泰申请借款额度展期1年以缓解资金│
│ │压力。 │
│ │ 2.华融泰直接持有公司26.4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此次借款展期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
│ │ 3.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
│ │票、回避5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华融泰申请借款展期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 │
│ │股东会审议批准,控股股东华融泰将回避表决。 │
│ │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华融泰持有公司266,533,049股,占总股本比例26.48%,为公司控股股 │
│ │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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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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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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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采购产品、承包/分包│
│ │ │ │EPC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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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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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含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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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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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承租/出租固定资产、销售/│
│ │ │ │采购产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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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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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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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含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持其股份及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采购产品、提供/接受│
│ │ │ │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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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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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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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提供/接受劳│
│ │ │ │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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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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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提供/接受劳│
│ │ │ │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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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含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承租/出租固定资产、销售/│
│ │ │ │采购产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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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含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持其股份及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采购产品、提供/接受│
│ │ │ │劳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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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含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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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承租/出租固定资产、销售/│
│ │ │ │采购产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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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含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持其股份及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采购产品、提供/接受│
│ │ │ │劳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华控赛│山西华控凯│ 4968.4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格股份有限│迪物资循环│ │ │ │ │保证 │ │ │
│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深圳华控赛│山西华控凯│ 34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格股份有限│迪物资循环│ │ │ │ │保证 │ │ │
│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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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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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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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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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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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9日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
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
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太平金融大厦29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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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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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6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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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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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推动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数智化转型升级及发展协
同,公司拟与关联方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六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收购山西六建直接持有的山西建投云数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科技”)43%
股权,转让价格489.38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山西六建为公司间接控
股股东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00142863
3.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南路192号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时间:1988年10月3日
6.法定代表人:左兆卿
7.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各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境外房屋建筑;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机电设备安装
;机械设备租赁、维修;非标准钢结构件制作安装;建筑幕墙施工与设计一体化、建筑装饰装
修施工与设计一体化;建材检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矿山工程
施工、公路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道路桥梁施工
、防水防腐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环保工程、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
道路照明工程、铁路工程;炉窑工程施工、特种工程;冶金工程、铁路电气化工程、压力管道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通信信号设备的检修及维护;进出口:上述境内
外工程所需的设备销售;上述境内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履约能力分析:山西六建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财务状
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山西六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关联关系:山西六建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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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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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2025年3月14日
与2025年4月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2024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华融泰申请借款的议案》。公司向控股股东深圳
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泰”)借款14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不超过6.4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发布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5))。现公司拟向华融泰申请借款额度展期1年以缓解资金压力。
2.华融泰直接持有公司26.4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此次借款展期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3.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
华融泰申请借款展期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控股股东华融泰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2905法定代表人:王
利民
成立日期:2009年6月29日
注册资本:65142.26299万元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华融泰控股股东为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山
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关联关系说明:华融泰持有公司266533049股,占总股本比例26.48%,为公司控股股东。
经查询,华融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华融泰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展期的利率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符合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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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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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一、情况概述
根据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的审计,截
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749534370.33元,实收股本1006671464.00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审议该事项。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公司前身赛格三星2009年度发生亏损1926370072.72元,其中由于经营环境恶化,赛格
三星全面终止CRT生产,导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74017423.29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
赛格三星未分配利润为-1603543542.88元,未弥补亏损金额1603543542.88元。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年度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参考年审审计机构审计意见
的基础上,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商誉等资
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截
止2025年12月31日,累计计提减值金额为287203088.98元。
3.公司近几年带息负债较高,财务费用多,公司经营持续亏损。
三、应对措施
1.业务方面
公司持续聚焦环保主业,依托在海绵城市、水务咨询、规划设计施工、智慧水务等领域积
累的深厚经验,稳步巩固并扩大在环保水务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司已完成对云数智公司的战略
并购,借助其在建筑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方面的技术积累,为公司以生态环保为主业、数智科
技为转型方向的“一主一培”发展战略注入新动能。未来,公司将坚持全方位提质增效,深化
精细化管理,持续加强系统化建设与运营能力,深耕核心业务领域,扎实推动公司迈向更高质
量的发展阶段,为长远可持续发展筑牢根基。
2.管理方面
公司将按照权责明确、控制有力、运转高效的精细化管理原则,以战略为导向,以制度为
依据,以执行为基础,进一步提升目标管理能力。一是持续优化内部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强
化跨部门协同联动,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二是健全合规风控体系,夯实稳健运营基础,聚焦关
键业务领域与风险高发环节,完善内控制度与操作规范,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防线。三
是深化资源集约管理,提升资产运营效益,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推动资源向高产出、高成
长领域集聚,不断提升投入产出效率与价值创造能力。
3.资本方面
公司将统筹当前资金需求与长远发展布局,持续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金配置效能,增强
财务稳健性。一是加强存量资产盘活利用,系统梳理低效闲置资产,分类制定处置方案,推动
资产向资本转化,提升资产运营效益;二是深化资金精细化管理,完善资金预算刚性约束机制
,强化现金流全过程管控,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提升资金保障能力;三是强化资本运作能
力,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探索产业并购等资本运作路径,拓展权益性资金来源,持续优化
负债结构,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4.治理方面
公司将坚持依法治企、规范运作,持续健全治理机制,强化合规管理效能,筑牢风险防控
屏障。一是推进合规管理向纵深发展,围绕重点业务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合规风险识别、评
估与应对机制,推动合规要求融入业务流程,提升合规管理的穿透力与实效性;二是完善内部
控制闭环管理,强化内控评价与审计监督,建立缺陷整改跟踪问效机制,确保内控体系有效运
行、持续改进;三是加强董事会建设与履职保障,优化专门委员会运作机制,提升决策的科学
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形成权责法定、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治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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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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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
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
值准备。2025年,公司共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948.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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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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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
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9日,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太平金融大厦29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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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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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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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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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进行了预
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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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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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
(四)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太平金融大厦29楼会议室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主持人:董事长郎永强
(七)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表决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1人,代表股份443207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4.0270%。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
333371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0465%;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7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8700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805%。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计12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98701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805%。2、董事、高管及
律师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万商天勤(深圳)
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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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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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5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
(四)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太平金融大厦29楼会议室(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主持人:董事长郎永强
(七)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表决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0人,代表股份443962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4.1020%。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
381100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5207%;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76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8520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813%。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计17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06249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555%。2、董事、高管
及律师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万商天勤(深圳
)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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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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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名国成”)。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兴财”)。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由于中兴财因个别审计业务的原因已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为避免影响公司2025年度审计业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聘
任中名国成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
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确认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情况概述
2025年12月12日,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
中名国成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1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办公楼一座9层910单元首席合伙人:郑鲁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70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371人,其中: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37941.19万元
2024年度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28633.07万元
2024年度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9853.66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024年度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医药制造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84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4115.12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00万元。近三
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中名国成计提职业风险基金4115.12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5000万元。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名国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0次、自律监
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姚海新,2003年5月26日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于2023年9
月开始在中名国成所执业。具有22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2013年开始从事证券服务类审计
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会计师:邵光临,2025年3月20日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于2025年11月开始在中
名国成所执业。2022年开始从事证券服务类审计业务,近三年审计过两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
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气大,200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于2022年10月开始在中名国成所执业。曾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9份、IPO审计报告1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多份,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名国成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姚海新、签字注册会计师邵光临、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李气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2025年度审计费用15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约人民币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约人民币40万元,与上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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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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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贷款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
东会。
一、贷款情况
公司为补充日常经营性资金,向金融机构以信用担保的方式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流动资金
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江苏银行深圳科技支行
贷款金额:1000万元;
贷款用途:日常经营、置换公司本部他行融资;
贷款期限:1年;
贷款利率:不超过2.9%;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还款来源:后续以应收款项回款还款。
(二)华润银行江门分行
贷款金额:500万元;
贷款用途:日常经营;
贷款期限:1年;
贷款利率:不超过3.6%;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还款来源:后续以应收款项回款还款。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贷款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优化公司资产
负债结构,本次贷款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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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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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
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太平金融大厦29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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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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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11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
25-62)。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
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部分提案的议案》。由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
个别审计业务的原因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为避免影响公司2025年度审计业
务,公司决定取消原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第三项提案《关于拟续聘2025年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待公司选聘出新的年度审计机构后将另行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
宜。本次取消股东会部分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的相关规定。除取消该提案事项外,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时间、方式、地点、
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事项均不变。现将公司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5日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5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
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太平金融大厦29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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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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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2023年5月,经深圳市坪山区政府有关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坪山厂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
目被纳入《深圳市2023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同年11月,公司与深圳市坪山区城市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以下简称“区城更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龙
田街道办”)签署了《龙田街道2号地块(华控赛格)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宗地号G13116-
0068)补偿安置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协议”)。协议约定货币补偿标准为6.32亿元,在24
个月(即2025年11月27日)内完成留用地选址范围的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拟签订<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5)。
自协议签订以来,公司与深圳市坪山区政府指定单位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但因政策调整影
响,未能在约定的24个月内完成留用地选址范围的确认。现经公司与区城更局、龙田街道办沟
通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三方拟就该项目签署《龙田街道2号地块(华控赛格)土地整备利
益统筹项目(宗地号G13116-0068)补偿安置补充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二、协议各方介绍
1.协议甲方
名称: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310MB2D06619K
法定代表人:刘茂
成立日期:2019-04-16
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坪山大道5068号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2.协议乙方
公司名称: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464898
注册资本:100667.146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卫炳章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兰竹大道以北CH3主厂房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
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3.协议丙方
名称: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300MB2C17421D
法定代表人:杨洲杰
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盘龙路38号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留用地选址范围确认期限调整
1.原协议第七条“留用地选址确认期限”调整为:自原协议签订之日(2023年11月27日)
至2027年4月10日止,甲方应协调完成异地安置留用地选址范围的确认。
2.延期期间,乙方可不定期向甲方、丙方了解异地安置留用地选址的进展,内容需包含但
不限于:留用地位置、留用地的规划指标等相关内容。
3.本条款约定的延期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原协议中与本条款冲突的内容,以本条款为准
;未冲突部分继续有效。
(二)新增留用地选址约定
1.留用地已有意向选址,但因政策和程序问题,目前暂无法确认。最终选址位置、范围及
用地面积以规划部门正式批复文件为准。
2.若意向选址地块因规划调整、权属限制等客观原因无法落实,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
协助乙方开展与现留用地意向选址类似的备选方案论证工作,避免项目推进停滞。
(三)新增其他约定
1.各方共同确认: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由各方的权利义务与原协议保持一致。
2.本补充协议是原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
仍按原协议执行;本协议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补充协议履行产生的争议,三方应先协商解决;其中:如因政策调整、规划审批等
不可归责于甲、乙、丙任何一方的客观原因导致在上述期限内未能完成选址确认的,则本协议
约定的选址确认期限自动延长【12】个月;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不涉及任何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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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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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主动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有
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延长至2025年12月11日)。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一直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鉴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同业竞争
解决等实际情况,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终止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主动终止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根据公司于20
23年11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与2024年12月2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且该授权尚在有效期内,
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项是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作出的决策。经了解,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经公司与相关各
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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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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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础信息
1)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3)成立日期:1999年1月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5)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6)人员信息: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
伙人187人,共有注册会计师804人,其中33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业务信息: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9
9115.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7875.1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9661.81万元。中兴财光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共承担89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11285.00万
元,主要审计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责任保险为主。截至
2024年末,中兴财光华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27亿元,已提取的职业风险基金余
额1.01亿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职业风险基金合计4.28亿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
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提取及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的
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
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4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
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4次,累计涉及58名从业人员。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薛东升,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6月注册成为注册会计
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1月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尹盘林,2015年4月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8年12月在本所执业。201
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一鸣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1年9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
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负责过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年度审计、上市公司报告质量
审核,经济责任审计等业务,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
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薛东升于2022年5月22日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事由:因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中,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出
具警示函。
3、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费用
2025年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约人民币110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约人民币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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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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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5日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5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
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太平金融大厦29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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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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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7日,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
格进行审查,董事会同意补选海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补
选完成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件:
海波先生简历
海波,男,汉族,1977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施工员、项
目经理、分公司副经理、分公司经理、副总经理;运城晋建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深圳市
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海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党委
副书记、副董事长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
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公司查询,不是被失信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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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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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华控
凯迪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两项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贷款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
(一)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情况
公司为降低融资成本,向建设银行坪山高新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具体
情况如下:
贷款金额:5000万元;
贷款用途:日常经营;
贷款期限:3年;
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3%;
还款方式:按期还本付息;
还款来源:后续以应收款项回款还款。
(二)全资子公司华控凯迪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华控凯迪物资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控凯迪”)为拓展融
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信用方式申请1000万元授信
额,其中敞口授信额度500万元可办理信用证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贷款类型:国内信用证;
贷款金额:500万元;
贷款用途:日常经营周转;
贷款期限:1年;
贷款利率:不超过3%;
还款方式:按期还本付息;
还款来源:经营性资金回款。
二、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影响
本次贷款将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有利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稳健经营和
可持续发展,优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本次贷款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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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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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向控股子公司遂宁市华控环境
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遂宁华控”)提供的1000万元财务资助展期,展期利率不超过
7.15%,展期期限至2026年12月17日;向迁安市华控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迁安
华控”)提供的不超过2000万元财务资助展期,展期利率不超过7.15%,展期期限至2027年5月
8日;向北京中环世纪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环世纪”)提供的1763.53万元财
务资助展期,展期利率不超过7.15%,展期期限至2026年6月30日;
向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控人居”)提供的582.89万元财务资
助展期,展期利率不超过7.15%,展期期限至2025年12月28日。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
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相关程序”。但根
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由董事会审议决
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以同意7票,反对1票,
弃权0票表决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财务资助展期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
经营管理、财务、投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遂宁华控、迁安华控、中环世纪、清控人居因自身资金紧张无法按时偿还
公司为其提供的财务资助。为了保证各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公司决定为4家子公司提
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具体提供财务资助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2023年12月11
日、2023年12月30日、2024年4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的公告》(2022-34)、《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75)、《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3-7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4-
22)。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以同意7票,反对1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财务资助展期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产生影响。上述事项不属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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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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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北京分公司的议案》。公司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依法定程序注销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分公司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注销分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C48N2E
3.负责人:朱明扬
4.成立日期:2017-02-27
5.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27号楼一层01室
6.经营范围: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
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产品设计、模型设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
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程勘察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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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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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
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
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婷主持。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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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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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工程款本金、利息及维修费用总额暂计263062086.88元;
4.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
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5年7月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迁安市华控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迁安华
控”)收到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唐山市中院”)发送的《民事诉状》等法
律文书。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就与公司控股子公司迁安华控签订的《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所产生的纠纷问题,向唐山市中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的基本内容
原告: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定葵;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八宝街111号。
被告:迁安市华控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小毛(现已更换为杨志国);
地址:迁安市三李庄村东南(迁安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院内)。
(一)诉讼请求
1.请求唐山市中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欠款207153633.33元;
2.请求唐山市中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上述工程款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
024年11月30日为48560119.05元);
3.请求唐山市中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维修费用7348334.5元;
4.请求唐山市中院依法确认原告就上述工程款本金对原告所施工的迁安市海绵城市建设PP
P项目(道路、管网及绿化、建筑与小区海绵化改造工程)二期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金额263062086.88元。
(二)原告诉讼的事实与理由
2017年5月24日,原被告双方就迁安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道路、管网及绿化、建筑与
小区海绵化改造工程)二期工程签订《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201706034),约
定原告为案涉项目的承包人。施工合同专用条款9.15.1条约定:“工程进度款拨付方式以月为
单位:每月25日核实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并于下月25日前支付上月完成合格工程量部分造价的
60%,工程施工完成验收合格(提供国家标准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经第三方审计机构
审计后的30日内支付至工程价款的70%;完工1年后通过三部委关于海绵城市建设验收及政府可
用性考核,乙方移交全部工程资料后的30日内支付至工程价款的95%,剩余工程款待工程质量
缺陷责任期结束,且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保险书以后一次性支付。”
第12条约定缺陷责任期24个月。施工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并完工,原
告于2018年10月25日向被告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但被告因其自身原因拖延验收,至今未完成竣
工验收。2022年8月起原告数次向被告提交结算资料,但被告始终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结算。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之规定,原
告已依据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被告应当依约按时向原告支付全部工程价款。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当事人对
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二)承包人已
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因此案
涉工程的竣工时间应为2018年10月25日,缺陷责任期已于2020年10月25日届满。同时依据《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依
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规定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原告在被告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对原告所施工的迁安市海绵城市建设PP
P项目(道路、管网及绿化、建筑与小区海绵化改造工程)二期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
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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