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070 ST特信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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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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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拓光通信股份│ 9240.00│ ---│ 70.00│ ---│ 0.1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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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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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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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厂房建设及│ 2.01亿│ 0.00│ 1.59亿│ 79.03│ 0.00│ 2021-12-31│
│特发光纤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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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东智扩产及产线│ 1.47亿│ 0.00│ 4869.97万│ 33.17│ 0.00│ 2021-12-31│
│智能化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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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傅立叶测控地面│ 7195.00万│ 107.21万│ 4574.24万│ 63.58│ 0.00│ 2021-12-31│
│站数据链系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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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数据科技有│ 4.50亿│ 1.18亿│ 1.86亿│ 41.42│ 0.00│ 2022-06-30│
│限公司智慧城市创展│ │ │ │ │ │ │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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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亿│ ---│ 1.00亿│ 100.00│ 0.00│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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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司债项目 │ 15.00亿│ 3.50亿│ 8.00亿│ 100.00│ 0.00│ 202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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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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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01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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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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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39.6875%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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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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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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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系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 │
│ │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
│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39.6875%股权无偿划转给│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持有。 │
└──────┴────────────────────────────────────────┘
┌──────┬────────────────┬──────┬────────────────┐
│公告日期 │2024-03-18 │交易金额(元)│1.17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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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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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四川华拓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70%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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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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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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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集中资源聚焦主营核心业务发展,2024年1月31日经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 │
│ │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信息”或“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五十七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十九│
│ │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不低于11737.12万元交易价格,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
│ │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四川华拓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华拓”)70%股权。具 │
│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 │9)。 │
│ │ 二、交易进展情况 │
│ │ 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3月11日,四川华拓70%股权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 │,转让底价为11737.12万元。 │
│ │ 2024年3月12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组织签约通知书》,公开挂 │
│ │牌期间征得一家意向受让方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飞数据”),经│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审核,确认奥飞数据符合受让条件。 │
│ │ 2024年3月15日,公司与奥飞数据就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格 │
│ │为人民币11737.12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四川华拓股份,四川华拓将│
│ │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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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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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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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西安特发千│ 91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信息股份有│喜信息产业│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发展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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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常州特发华│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信息股份有│银电线电缆│ │ │ │ │担保 │ │ │
│限公司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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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常州特发华│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信息股份有│银电线电缆│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特发│常州特发华│ 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信息股份有│银电线电缆│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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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常州特发华│ 4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信息股份有│银电线电缆│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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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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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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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聂曼曼女
士、周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
日,聂曼曼女士、周俊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的相关规定,聂曼曼女士、周俊先生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
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
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的书面承诺(聂曼曼)》《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
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的书面承诺(周俊)》。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聂曼曼女士、周俊
先生的通知,其已参加了深交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了由深交所颁发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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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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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12月4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四次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成都傅立叶申请银行授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
傅立叶”)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六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
8000万元整,担保期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当事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协议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1年5月15日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管委会武兴二路17号
法定代表人:雷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5380万元整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手机、测控产品的开发、
生产、销售、维修和技术服务;电缆、光缆、光纤、光配线产品、仪器仪表、通用机械设备、
专用机械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工具量具的销售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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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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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10月14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七十
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成都傅立叶申请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简称“
成都傅立叶”)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5000
万元整,担保期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当事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协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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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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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七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人周俊被提名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
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知晓上市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00
0070)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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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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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七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人聂曼曼被提名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
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知晓上市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00
0070)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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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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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本次诉讼案件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为原告
。
3、本次诉讼案件的涉案金额:99290709.39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预计。
一、本次诉讼案件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东智”)因与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
司买卖合同纠纷,向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近期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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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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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发行主体信用评级为“AA”;“21特信02”债券评级为“AAA”、“21特信03”
债券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调整后,发行主体信用评级为“AA-”;“21特信02”债券评级为“AAA”、“21特信03”
债券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一、评级调整情况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
元”)出具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
期)(品种一、品种二)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以下简称“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
】跟踪第【929】号01),将发行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AA”调整为“AA-”,公司债券“21
特信02”和“21特信03”的评级结果仍为AAA,保持不变,维持债券评级展望为“稳定”。
评级报告显示,本次债券发行主体评级调整主要考虑公司因连续五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
载,收到证监会的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罚款,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给予
警告、罚款和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公司股票被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此外,网络
终端产品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光电制造业务仍面临经营压力。同时中证鹏元也考虑到公司较强
的股东背景,多年的从业经验有利于公司获取订单,业务签约量维持增长,深圳市深担增信融
资担保有限公司为“21特信02”、“21特信03”提供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仍
能有效提升其信用水平。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公司所发行的债券“21特信02”、“21特信03”由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
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项评级维持为A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本次主体
评级调整对公司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由于子公司事项影响2015年至2019年连续五年年度报告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被监管机
构实施管理措施。目前公司经营稳定,资金充足,正在主动夯实公司资产整体效益,后续公司
还将继续努力,围绕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争取
在智慧服务等业务板块取得更大的突破。同时,公司将深刻反思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内部治
理规范,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维护
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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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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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发信息”)于2023年5月7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
72023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4年5月10日,公司及相关
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4〕9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8日和2024年5月1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
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3)和《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4)。
近日,公司及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
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当事人: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信息或上市公司),住所:广东省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
蒋勤俭,男,1962年8月出生,时任特发信息总经理、董事长,兼任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
限公司(原深圳东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东智)董事、董事长。
杨洪宇,男,1978年5月出生,时任特发信息董事、总经理,兼任特发东智董事。
李增民,男,1978年8月出生,时任特发信息董事、财务总监,兼任特发东智董事。
张大军,男,1965年5月出生,时任特发信息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任特发东智监事
。
陈传荣,男,1961年3月出生,时任特发东智董事、总经理,系特发东智业绩承诺补偿义
务人。
易宗湘,男,1976年7月出生,时任特发东智董事、副总经理。王凌,女,1971年9月出生
,时任特发东智财务经理。刘颖,男,1973年6月出生,时任特发东智成本会计。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特发信息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
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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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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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孙公司常州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常州华银”)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了股东会,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特发华
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华银”)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
信提供2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担保事项
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特发华银于2023年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授信即将到期,特发华银
拟继续申请授信。本次担保事项系常州华银继续为特发华银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主体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
主体,担保事项已经常州华银股东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19日
住所:常州市金坛区荆元路77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铝包钢单线、铝包钢绞线、铝包钢芯铝绞线、架空绞线、光纤复合架空地线(
OPGW)、光纤复合架空相线(OPPC)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咨询;工业生产资料(除专
项规定)、日用百货,建筑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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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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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4月15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发信息”)董
事会第八届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特发华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下称简称“特发华银”)申请授信分别向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600万元整,向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450万元整。
2024年6月11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六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前期同意为特发华银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银行具体名称的议案》,
应办理担保事项银行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特发华银
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决议中的银行具体名称进行修订,决议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
决议为: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分别向招商银
行常州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600万元整,向建行江苏省分行及下属分支机构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450万元整。担保期均为自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特发华银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当事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协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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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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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特发信息”或“公司”,股票代码:000070.SZ)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评
级。
2024年5月10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
)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4〕9号)。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
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考虑特发信息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时间、金额,同
时结合其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主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等情节,深圳证监局依法确定
量罚幅度,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罚款,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和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5月12日披露《特发信息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
牌的提示性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八)款规定,公司股票在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简称由“特发信息”变更为“ST特信”;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070”;股票交易
日涨跌幅限制为5%。
根据《上市规则》第9.8.8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该规则第9.8.1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
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交易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
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根据公司公告,2021年,公司董
事会已经对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东智”)业务体系和管理体系进行梳
理,对特发东智相关业务事项进行内部核查,发现特发东智在收购前实施了负债延迟入账、少
计负债等行为,导致特发东智并购日的净资产多计以及2015年度至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会计核算存在会计差错,并及时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外披露。
上述事项或将对公司经营、财务和信用状况等方面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中证鹏元将密切关
注并购子公司的经营表现,以及线缆制造业务、科技融合业务、光电制造业务等变动对公司经
营及偿债能力的影响,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21特信02”
、“21特信03”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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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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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0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
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4〕9号)。根据《行
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4〕9号)认定的情况,公司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
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9.5.1条、第9.5.2条、第9.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
会深圳监管局正式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活
动一切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3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
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
案告知书的公告》。
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
书》(〔2024〕9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蒋勤俭先生、杨洪宇先生、李增民先生、张大军先生、陈
传荣先生、易宗湘先生、王凌女士、刘颖先生: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特发信息或上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
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并拟对蒋勤俭、陈传荣、易宗湘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现将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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