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070 特发信息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0-03-24│ 7.90│ 5.35亿│
├───────────┼───────────┼───────────┼───────────┤
│增发 │ 2013-01-18│ 6.64│ 1.23亿│
├───────────┼───────────┼───────────┼───────────┤
│增发 │ 2015-11-04│ 9.53│ 2.95亿│
├───────────┼───────────┼───────────┼───────────┤
│增发 │ 2015-11-12│ 9.53│ 1.05亿│
├───────────┼───────────┼───────────┼───────────┤
│可转债 │ 2018-11-16│ 100.00│ 4.16亿│
├───────────┼───────────┼───────────┼───────────┤
│可转债 │ 2020-08-07│ 100.00│ 5.49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四川华拓光通信股份│ 9240.00│ ---│ 70.00│ ---│ 0.1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特发信息厂房建设及│ 2.01亿│ 0.00│ 1.59亿│ 79.03│ 0.00│ 2021-12-31│
│特发光纤扩产项目 │ │ │ │ │ │ │
├─────────┼──────┼─────┼─────┼─────┼─────┼──────┤
│特发东智扩产及产线│ 1.47亿│ 0.00│ 4869.97万│ 33.17│ 0.00│ 2021-12-31│
│智能化升级项目 │ │ │ │ │ │ │
├─────────┼──────┼─────┼─────┼─────┼─────┼──────┤
│成都傅立叶测控地面│ 7195.00万│ 107.21万│ 4574.24万│ 63.58│ 0.00│ 2021-12-31│
│站数据链系统项目 │ │ │ │ │ │ │
├─────────┼──────┼─────┼─────┼─────┼─────┼──────┤
│特发信息数据科技有│ 4.50亿│ 1.18亿│ 1.86亿│ 41.42│ 0.00│ 2022-06-30│
│限公司智慧城市创展│ │ │ │ │ │ │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亿│ ---│ 1.00亿│ 100.00│ 0.00│ 2019-12-31│
├─────────┼──────┼─────┼─────┼─────┼─────┼──────┤
│一般公司债项目 │ 15.00亿│ 3.50亿│ 8.00亿│ 100.00│ 0.00│ 2026-01-01│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间接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鉴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
│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网科技)设在越南的全资子公司瑞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 │简称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或承租方)当前经营办公场所的租赁期限已到期,光网科技越南子│
│ │公司与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越联合、出租方或关联方)续签了租赁合同,租│
│ │赁期限延长3年,从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为止。三年租金总额约402亿越南盾,折│
│ │算人民币约1,082万元。 │
│ │ 由于公司与深越联合的间接控股股东均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越联合为公司关联法人,光网科技│
│ │越南子公司与深越联合续签租赁合同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光网科技越│
│ │南子公司与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续签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已事前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事项所涉关联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 │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
│ │ 深越联合是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在越南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越联合投│
│ │资有限公司是深投控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投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深投控持有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59.5384%的表决权;特发集│
│ │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7.28%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越联合是公司的关联方。 │
└──────┴────────────────────────────────────────┘
┌──────┬────────────────────────────────────────┐
│公告日期 │2025-08-13 │
├──────┼────────────────────────────────────────┤
│关联方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间接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鉴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信息或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
│ │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信息东莞分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东智)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分公司(以下合称特发│
│ │服务)前期签订的物业管理相关服务合同于2025年7月31日到期,按照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项 │
│ │目需求第四条“项目服务期限为叁年,服务期满,如叁年平均客户满意度评价分93分以上,│
│ │且无人员编制等变化,参照市场情况,以涨幅不超过3%服务费双方协商,若达成一致,可延│
│ │期两年服务合同。”经协商,《特发信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拟在2024至2025年服务周期费│
│ │用下浮2%的基础上,进行续约;特发信息东莞分公司以及特发东智与特发服务按照人工费用│
│ │单价与2024至2025年服务周期保持不变的安排续签协议,合同期限均为两年,物业管理服务│
│ │总费用约2,046.62万元,特发服务需向公司支付停车场承包费用约156.20万元。 │
│ │ 由于公司与特发服务的直接控股股东均为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
│ │),间接控股股东均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发服务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拟与特发服务签订物业管理│
│ │服务合同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市特发 │
│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续签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李宝东先生、洪文亚│
│ │先生、肖坚锋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议案事项所│
│ │涉关联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与特发服务的间接控股股东均为深投控:深投控持有特发集团59.54%股权,为特发│
│ │集团控股股东;特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7.28%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特│
│ │发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特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特发服务48.76%的股权。根据《深圳证│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发服务是公司的关联方。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特发│成都傅立叶│ 9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信息股份有│电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特发│西安特发千│ 7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信息股份有│喜信息产业│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发展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深圳市特发│成都傅立叶│ 58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信息股份有│电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特发│成都傅立叶│ 2134.9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信息股份有│电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09│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系公司初步测算结果。
──────┬──────────────────────────────────
2026-06-3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的提案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9日14:50;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6年6月29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6年6月29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公
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4日;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宝东先生;
(7)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681人,代表股份337,848,68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05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2名股东,代表股份335,624,993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49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79人,代表股份2,223,6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1%
。
公司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深圳)律
师事务所谢烨蔓律师、陈曦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
2026-06-13│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6月11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三十三次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成都傅立叶申请银行授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傅
立叶)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6,000万元整
,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5,000万
元整,以上合计11,000万元整。担保期限均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担保具体情况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鉴于本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成都傅立叶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
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有关当事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协议文件。
──────┬──────────────────────────────────
2026-06-1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5-19│其他事项
──────┴──────────────────────────────────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
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出售及后续安排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十九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八届五次会议,于2022年5
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一次会议
及监事会第八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将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由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设立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的方式变
更为由公司自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13日及2022年5月19日
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22年5月27日完成股票购买,累计购买公司股票649120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5%,成交均价为5.73元/股,成交金额合计37199691.84元。详见公司
于2022年5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以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修订稿)》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分别召开董事会第八届四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
第八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议案》,同意将本员工
持股计划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3年11月29日止。经调整后,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8个
月,并已于2023年11月29日届满。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与2023年11月29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公告》及《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
性公告》。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6年5月27日,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延长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
终止。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出售完毕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6491200股公司股票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全部出售完毕,出售股票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5%,后续公司将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完成清算及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等事宜。公司
在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
2026-05-1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的提案全部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14:50;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6年5月15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公
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宝东先生;
(7)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2026-05-11│其他事项
──────┴──────────────────────────────────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存放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31951811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900344760股)的3.55%。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由900344760股减少至868392949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
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3元/股,回购期限自该次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2-44)。
截至2023年5月12日暨回购期限届满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股份数3195181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6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7.1380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5.290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93766869.08元(不含交易费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9)
。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26日及2026年3月16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31951811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的“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
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及2026年3月17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10)及《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15)。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办理完
成,公司总股本由900344760股减少至868392949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
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6-04-30│其他事项
──────┴──────────────────────────────────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19),定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2026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
)提交的书面函件,为提高决策效率,特发集团提议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并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
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核,特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25721489股,持股比例3
6.18%,其提案资格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该提案具有明确
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同意将其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
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表决。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中列明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年5月12日(股权登记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公司3号会议室
──────┬──────────────────────────────────
2026-04-3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交易金额: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网科技)的
海外业务在其经营发展中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海外业务的主要结算货币是美元。为有效规避
外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变动对其生产经营的影响,光网科技拟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00万美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不超过该
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2.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3.风险提示:光网科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汇率波
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等
,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
资风险。
一、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光网科技的海外业务在其经营发展中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海外业务的主要
结算货币是美元。为有效规避外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变动对其生产经营的影响,光网科技拟
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
求。
2.交易金额: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00万美元
,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不超过该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品种和交易对方:本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为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主要外币币种
为美元。交易对方为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
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此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资金来源为光网科技经营收入。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
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鉴于公司过去12个月内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额度已达
到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22│其他事项
──────┴──────────────────────────────────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三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工作变动原因,周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
项。
──────┬──────────────────────────────────
2026-04-22│其他事项
──────┴──────────────────────────────────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三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
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存货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
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
2026-04-22│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4-22│其他事项
──────┴──────────────────────────────────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及董事会第九届三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5591165.17元,母公司报表当年净利润为-1546319154.87元。截至2025
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39597879.5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36710422.
91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母公司报
表实现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6-04-22│其他事项
──────┴──────────────────────────────────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三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其中董事薪酬方案基于谨慎
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2026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届任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标准
1.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所任职
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绩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外部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3.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含税),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
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
4.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具体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含业绩薪酬)及
中长期激励。其中,绩效薪酬基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根据岗位价值、职责及行业水平确定。
(2)绩效薪酬(含业绩薪酬):依据公司组织绩效及个人绩效评价结果核算,其中绩效
评价涉及的财务数据须经审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放。
(3)中长期激励: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激励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制
定并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绩效管理相关
规定、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年内换届、改选、退休、组织调动、辞职等原因而不再任职
的或因身体状况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职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在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社保费及住房公积金费等应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统一代
扣代缴。
──────┬──────────────────────────────────
2026-03-17│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26日及2026年3月16日召
开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
途并注销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
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3元/股,回购期限自该次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2-44)。
截至2023年5月12日暨回购期限届满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股份数3195181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6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7.1380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5.290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93766869.08元(不含交易费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9)
。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发展
情况,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31951811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的“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
将由900344760元减少至868392949元,公司总股本将由900344760股减少至868392949股。详见
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的相关情况
本次公司注销已回购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本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
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
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1.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5月1日(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
厦B栋18楼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吕荣
(4)电话号码:0755-66833901
(5)电子邮箱:sdgi_dmc@sdgi.com.cn
3.其他: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电子邮件系统收到文件日
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6-03-17│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16日14:50;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6年3月16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上午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6年3月16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公
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10日;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宝东先生;
(7)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841人,代表股份337,980,35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20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3名股东,代表股份335,625,093.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49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38人,代表股份2,355,2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2%
。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深圳)律
师事务所谢烨蔓律师、陈曦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
2026-02-28│股权回购
──────┴──────────────────────────────────
本次变更并完成注销手续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31951811股,注册资本将减少31951811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
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3元/股,回购期限自该次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2-44)。
截至2023年5月12日暨回购期限届满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股份数3195181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6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7.1380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5.290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93766869.08元(不含交易费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9)
。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票数量为31951811股。
──────┬──────────────────────────────────
2026-02-28│其他事项
──────┴──────────────────────────────────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16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3月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3月10日
──────┬──────────────────────────────────
2026-02-0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交易金额:为规避和减少产品主要原材料
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稳定经营利润、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深圳市特发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华
银)及其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择机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占用的保证金/权利金不超过7910万元人民币,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
价值不超过65918万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3.风险提示:特发华银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
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存在价格波动风险、技术风险、流动性风
险及政策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提请投
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特发华银导地线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铝,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为避免原材料
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保证日常生产平稳、有序进行,特发华银拟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对特发华银正常经
营的影响。
2.交易金额: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7910万元,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
不超过65918万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和品种:特发华银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
与其生产经营相关的铝期货品种,严禁以追逐利润为目的进行的任何投机交易。
4.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
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特发华银的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
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2-07│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流动性较好的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任一时点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4亿元,在该额度内可循环办理委托理财业务,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的项目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投向的是低风险产品,但金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投资产品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原则,公司可使用总额
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委托理
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
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资金适时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2.委托理财额度: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该额度内可循环办理委托理财业
务,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
上述委托理财额度。3.投入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
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管
理办法》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事项原则上不涉及关联交易,若涉及关联交易,公
司将就关联交易事宜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
2026-01-31│其他事项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的经营业绩: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系公司初步测算结果。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
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
2026-01-06│重要合同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网科技)设在越南的全资子公司瑞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或承租方)当前经营办公场所的租赁期限已到期,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与
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越联合、出租方或关联方)续签了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延
长3年,从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为止。三年租金总额约402亿越南盾,折算人民币约
1082万元。
由于公司与深越联合的间接控股股东均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越联合为公司关联法人,光网科技越南
子公司与深越联合续签租赁合同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光网科技越南
子公司与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续签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事
前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事项所涉关联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1.住所:越南海防市安丰坊
安阳工业区
2.法定代表人:何东
3.注册资本:4300万美元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08年3月30日
6.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投资产业园产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产业园区物业管理;会议策划。(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餐饮服
务。
7.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主要股东:深越联合是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在越南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续租当前的经营办公场所,交易价格系根据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
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或利益输送的情形。
──────┬──────────────────────────────────
2025-12-12│诉讼事项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害人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发信息)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
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4)粤03刑初021号、(2024)粤03刑初285号、(2025
)粤03刑初263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当事人
1.被告人:陈传荣、易宗湘、刘颖、王凌、刘冰
2.被害单位: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二、案件基本情况
针对公司因收购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东智)被合同诈骗、职务侵占
一案,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收到深圳市公安局关于立案侦查的《立案告知书》,并由深圳市
公安局于后续移送本案件至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2023
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022-66),《关于公司收到〈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公告》(2023-69)。
三、与公司相关判决情况
经依法审理,被告人陈传荣、易宗湘、刘颖、王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协议
过程中,通过财务造假的方式,骗取特发信息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四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合
同诈骗罪;被告人陈传荣、刘冰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
其二人行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决追缴被告人陈传荣合同诈骗的全部犯罪所得,包括其
未售的特发信息股票和现金人民币144962570.45元(已扣减利润补偿款1.2亿元及王凌退缴的1
654994.42元);判决追缴被告人陈传荣、刘冰职务侵占犯罪所得2764249.86元;判决追缴被
告人易宗湘犯罪所得人民币21550629.41元,判决追缴被告人刘颖违法所得人民币4184244.78
元,依法返还被害单位特发信息(该判项实际追缴的数额可抵扣对陈传荣的追缴金额);判决
被告人王凌已退缴的1654994.42元,依法返还被害单位特发信息。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
讼、仲裁事项。
──────┬──────────────────────────────────
2025-11-21│其他事项
──────┴──────────────────────────────────
1、交易概述: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特发华银
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华银)因业务订单量增加,现拟增加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交易额度。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经营风
险,提升利润的稳定性。本次特发华银申请增加期货交易金额不超过21907万元,本次新增后
,授权期限内期货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0337万元,最高额保证金7686万元额度保持不变,授权
期限保持不变即自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
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占用的保证金/权利金不超过7686万元
人民币)。
2、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控股子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的议案》及附件《关于增加开展铝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3、风险提示:特发华银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
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存在价格波动风险、技术风险、流动性
风险及政策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
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特发华银导地线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铝,因业务订单量增加,根据生产
经营情况,为避免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影响,特发华银拟增加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
易额度,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对特发华
银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控股子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授权特发华银经营层在董事会审批额度范围内
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其中铝期货交易额度38430万元,最高额保证金不超过7686
万元。
由于业务订单量增加,本次新增期货交易额度不超过21907万元。本次新增后,特发华银
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686万
元(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占用的保证金/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7686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
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0337万元。
(三)交易方式和品种:特发华银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
易的与其生产经营相关的铝期货品种,严禁以追逐利润为目的进行的任何投机交易。
(四)交易期限:原授权期限保持不变即自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
易终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特发华银的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控股子公
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的议案》及附件《关于增加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
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
2025-10-11│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0日14:50;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上午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0月10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公
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9日;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宝东先生;
(7)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707人,代表股份345,518,06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88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2名股东,代表股份335,624,993.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49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05人,代表股份9,893,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9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深圳)
律师事务所程建锋律师、陈曦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
2025-09-23│其他事项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1名。第四条战略委员会委员人选由董
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推举,并经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
人数。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1
名,由公司负责战略发展的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第九条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决定。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十条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
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
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第十一条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
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会议由
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召集和主持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
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四条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
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成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
频、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委员本人出席,委员因故不
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在委托书上明确对讨论事项的表决意见。第十五
条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的,会议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战
略委员会会议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的,委员的签字投票表决意见可以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
式传送至会议召集人。
第十六条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副组长可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
付。
第十八条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公司应当保存上述会议资料至少十年。
第十九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
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保存。
第二十条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工作条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工作条例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
工作条例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应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本工作条例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
2025-09-2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0日14:5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上午9:
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5年9月29日(股权登记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公司会议室。
9.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
场。
──────┬──────────────────────────────────
2025-08-2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
聘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公司拟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5、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确认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聘请广东司农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该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
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46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48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3人。
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2253.4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050
0.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619.61万元。
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6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
);采矿业(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批发和零售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
);教育(1);审计收费总额3933.6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4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安霞,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2000年5
月10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了4家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从业
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祥帮,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9年,2016年7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4月9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2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近三年
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夏富彪,200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4年12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过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
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3、独立性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合计16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
计服务费用为120万元,内控审计服务费用为40万元(含IT审计),与上年度持平。本期审计
服务的收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
2025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2024年连续七年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
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
及审计服务需求,公司拟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对本次变
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
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
2025-08-13│重要合同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信息或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信息东莞分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东智)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分公司(以下合称特发服务)
前期签订的物业管理相关服务合同于2025年7月31日到期,按照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第
四条“项目服务期限为叁年,服务期满,如叁年平均客户满意度评价分93分以上,且无人员编
制等变化,参照市场情况,以涨幅不超过3%服务费双方协商,若达成一致,可延期两年服务合
同。”经协商,《特发信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拟在2024至2025年服务周期费用下浮2%的基础
上,进行续约;特发信息东莞分公司以及特发东智与特发服务按照人工费用单价与2024至2025
年服务周期保持不变的安排续签协议,合同期限均为两年,物业管理服务总费用约2046.62万
元,特发服务需向公司支付停车场承包费用约156.20万元。
由于公司与特发服务的直接控股股东均为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
,间接控股股东均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发服务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拟与特发服务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
同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市特发服
务股份有限公司续签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李宝东先生、洪文亚先生
、肖坚锋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议案事项所涉关联
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的具体情况如
下:
1.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1010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
2.法定代表人:陈宝杰
3.注册资本:人民币16900万元
4.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成立日期:1993年5月31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285356
7.一般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水电工程;国内贸易;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为酒店
提供管理服务;汽车零配件及汽车饰品的购销;自有物业租赁;园林绿化服务;绿化养护服务
;花卉租摆;清洁服务;从事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业务;建筑工程;投资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电子商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医
院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代理(不含航空客
货运代理服务和水路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
得许可的培训);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碳减排、碳转化、
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通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许经营项目:游泳池经营;停车场经营;劳务派遣;餐饮服务;人力资源输出;人力资
源开发与管理咨询;人才资源培训服务;企业人才的交流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
管理软件;垃圾清运;道路清扫;园林设计;市政工程管理;“四害”防治;白蚁防治;环境
消杀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主要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7.78%;新余市银坤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
股8.75%;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嘉兴创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99%;深
圳市特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0.98%;钟仁美持股0.5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
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0.5%,深圳市特发投资有限公司是深圳市特发
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国家及深圳市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经过公开招标、投标程
序,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各投标方所做承诺和报价,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
确定了为本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单位。本次是根据前期公开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的续签安
排,相关续签价格符合招标文件精神。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