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088 盐 田 港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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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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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7-07-07│ 5.31│ 6.4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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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2004-01-16│ 19.62│ 7.11亿│
├───────────┼───────────┼───────────┼───────────┤
│配股 │ 2020-08-11│ 3.86│ 11.83亿│
├───────────┼───────────┼───────────┼───────────┤
│增发 │ 2023-12-18│ 4.18│ 85.13亿│
├───────────┼───────────┼───────────┼───────────┤
│增发 │ 2024-10-23│ 4.38│ 39.7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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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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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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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港航发展(常│ 30000.00│ ---│ 80.00│ ---│ 0.00│ 人民币│
│德)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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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港航发展(湖│ ---│ ---│ 100.00│ ---│ 0.00│ 人民币│
│北)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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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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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 10.46亿│ 0.00│ 10.47亿│ 100.01│ ---│ ---│
│改扩建项目 │ │ │ │ │ │ │
├─────────┼──────┼─────┼─────┼─────┼─────┼──────┤
│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 10.46亿│ 0.00│ 10.47亿│ 100.01│ ---│ ---│
│改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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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现金对价 │ 15.02亿│ 0.00│ 15.02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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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 25.00亿│ 24.70亿│ 25.00亿│ 100.00│ ---│ ---│
│中介机构费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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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新港二期工程11│ 1.36亿│ 0.00│ 1.38亿│ 101.20│ ---│ ---│
│-13#和23#泊位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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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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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交易金额(元)│2.5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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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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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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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洋浦中远海运特种运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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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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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 │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引入战略投资者产权变动有│
│ │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增资 │
│ │并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2)。因本次增资主体调整,公司于2025年1│
│ │2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增│
│ │资引战产权变动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因增资主体调整导致形成关联交易。现就进展及关│
│ │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交易进展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将小漠国际物流港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东部门户港,进一步提升“航运+港口+物流│
│ │”一体化运营能力,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汕港口投资公司”)│
│ │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深汕港口投资公司战略投资的增资主体由原中远海│
│ │运(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厦门公司”)调整为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中远海特公司”,系中远海运集团控股上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洋浦中远海│
│ │运特种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浦中远特运公司”)。本次增资主体调整不改变原增资│
│ │方案的核心条款,包括持股比例、非公开增资方式等关键内容。洋浦中远特运公司拟对深汕│
│ │港口投资公司进行增资入股,取得20%股权,合计投资金额为25847.60万元。其中首次增资1│
│ │4709.5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232.75万元,超出部分将计入深汕港口投资公司资│
│ │本公积),后续根据项目进度按持股比例增资11138.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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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9-16 │交易金额(元)│1.32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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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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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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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远海运(厦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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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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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临 │
│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引入战略投资者产权变动 │
│ │有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汕港口投资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
│ │司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港港口运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小│
│ │漠国际物流港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为将小漠国际物流港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东部门户港│
│ │,进一步提升“航运+港口+物流”一体化运营能力,深汕港口投资公司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
│ │式引进中远海运(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厦门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深汕港│
│ │口投资公司总注册资本52931.00万元,本次中远厦门公司拟以现金出资的方式新增注册资本│
│ │13232.75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深汕港口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由52931.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 │66163.75万元人民币,中远厦门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将持有深汕港口投资公司的20%股权。深 │
│ │汕港口投资公司股东盐港港口运营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盐港港口运营公司持股│
│ │比例由100%下降至80%,增资完成后深汕港口投资公司仍然为盐港港口运营公司的控股子公 │
│ │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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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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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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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洋浦中远海运特种运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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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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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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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特别提示: │
│ │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
│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引入战略投资者产权变│
│ │动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
│ │增资并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2)。 │
│ │ 因本次增资主体调整,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
│ │《关于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引战产权变动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因增资│
│ │主体调整导致形成关联交易。现就进展及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交易进展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将小漠国际物流港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东部门户港,进一步提升“航运+港口+物流│
│ │”一体化运营能力,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汕港口投资公司”)│
│ │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深汕港口投资公司战略投资的增资主体由原中远海│
│ │运(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厦门公司”)调整为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中远海特公司”,系中远海运集团控股上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洋浦中远海│
│ │运特种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浦中远特运公司”)。 │
│ │ 本次增资主体调整不改变原增资方案的核心条款,包括持股比例、非公开增资方式等关│
│ │键内容。洋浦中远特运公司拟对深汕港口投资公司进行增资入股,取得20%股权,合计投资 │
│ │金额为25,847.60万元。其中首次增资14,709.5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232.75 │
│ │万元,超出部分将计入深汕港口投资公司资本公积),后续根据项目进度按持股比例增资11,│
│ │138.10万元。 │
│ │ (二)关联交易情况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认定的相关条款,中远海特公司为公│
│ │司关联法人,本次增资主体洋浦中远特运公司为中远海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亦为公司关联│
│ │法人,本次增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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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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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港创新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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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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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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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为响应“建设海洋强国”战略,通过资本赋能引导公司港口主业向海洋板块创新发展拓│
│ │展,推动公司与产业上、下游融合,扩展产业影响力及增强未来收益能力。公司拟与深圳港│
│ │基金公司、国信弘盛、桂粤公司、赣深基金、光明科发合作发起设立深圳港弘盛海洋科技投│
│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并签署合伙│
│ │协议。 │
│ │ 该基金总认缴出资金额为52,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21,100│
│ │万元,占基金本次总认缴出资金额的40.58%。桂粤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3,000万元│
│ │,认缴比例25.00%。赣深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5,000万元,认缴比例28.85%。光明│
│ │科发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700万元,认缴比例5.19%。普通合伙人深圳港基金公司及执│
│ │行事务合伙人国信弘盛各认缴出资100万元,各自的认缴比例为0.19%。 │
│ │ (二)关联交易情况 │
│ │ 普通合伙人深圳港基金公司由两家股东合资成立,其中深圳港资本公司持股51%。深圳 │
│ │港资本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港基金公司为公司的关联│
│ │法人。公司本次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该基金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方共同投资)。深圳港│
│ │基金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审议情况 │
│ │ 本次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 │通过。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深圳港弘│
│ │盛海洋科技投资基金的议案》,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 │则》规定,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基金,认缴出资21,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 │审计净资产的1.09%,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四)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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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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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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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董事及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提名刘兆弟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李安民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李安民先生原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因工作调整原因,公司董事会聘任刘兆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安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
经理职务,聘任冯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刘兆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安民先生离任总经理后,不再担任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以外
的其他职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安民先生自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李安民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工
作交接,其2
离任总经理后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安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李安民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团结带领经理层,严格执行股东会
和董事会决议,圆满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经营发展建设任务,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了重要
贡献,公司董事会向李安民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审议程序情况
经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刘兆弟先生和冯斌先生的履历并听取公司对其情况的介绍后,
认为其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次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事宜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变更董事事宜尚待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批准。
本次调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刘兆弟先生和冯斌先生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员。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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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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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完成收购深圳市盐港港口
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运营公司”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现将公司收购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涉及的盐田三期国际
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三期”)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港集团”或“交易对方”)持有的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港口运营公司主要承担管理职能,未直接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其持有广
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盐田三期35%股权。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出具的《深圳市盐田港股
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6021号),以2022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
日,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评估值为1,001,009.61万元。基于评估结果及
评估基准日后深圳港集团对港口运营公司实缴出资
500.00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作价确定为1,001,509.61万元。关
于港口运营公司持有的盐田三期35%股权,中企华以2022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盐田三期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盐田三期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2,742,598.33万元,港口运营公司持有的
盐田三期35%股权的评估价值为959,909.42万元。2023年12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5号)。
截至2023年12月14日,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
完毕,港口运营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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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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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
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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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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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已经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
的相关资料完整。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
择现场表决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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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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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风险提示:投资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敬请
投资者关注。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
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
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企业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
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公司及控股企业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
额度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
(三)购买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企业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
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产品)。以上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
(四)授权期限
本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资金来源及具体实施方式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和决议的
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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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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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
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
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公司相关会计制度规定,收费路桥特许经营权采用车流量法在收费路桥经营期限内进
行摊销,单位摊销额是根据专业机构的车流量预测结果结合收费公路车流量实际情况确定。20
25年12月18日,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平面层东西段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固,
转固后摊销原值发生较大变化,且实际车流量数据较2022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核定的车流量数
据发生较大变化,原单位车流量摊销系数已不能合理反映公司资产未来摊销金额。公司拟对单
位车流量摊销系数进行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内容
结合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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