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088 盐 田 港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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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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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港航发展(常│ 30000.00│ ---│ 80.00│ ---│ 0.00│ 人民币│
│德)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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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港航发展(湖│ ---│ ---│ 100.00│ ---│ 0.00│ 人民币│
│北)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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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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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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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 10.46亿│ 1.69亿│ 10.47亿│ 100.01│ ---│ ---│
│改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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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 10.46亿│ 1.69亿│ 10.47亿│ 100.01│ ---│ ---│
│改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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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现金对价 │ 15.02亿│ 15.02亿│ 15.02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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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 25.00亿│ 3001.70万│ 3001.70万│ 1.20│ ---│ ---│
│中介机构费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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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新港二期工程11│ 1.36亿│ ---│ 1.38亿│ 101.20│ ---│ ---│
│-13#和23#泊位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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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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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26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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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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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曹妃甸工业区综合物流项目及北方海│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上钢铁物流交易中心项目用地范围内│ │ │
│ │的三宗土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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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曹妃甸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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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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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参股公司土地使用权收回事项概述 │
│ │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参股公司曹妃甸港集团股│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港股份”)的通知,曹港股份位于曹妃甸工业区综合物流项目及│
│ │北方海上钢铁物流交易中心项目用地范围内的三宗土地因延迟开发建设,存在被曹妃甸区政│
│ │府无偿收回的风险,三宗土地宗地编号分别为130209451053GB10002、130209451053GB10004│
│ │、130209451053GB10005,土地总计面积约1118.22亩,土地账面成本约3.36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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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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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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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完成收购深圳市盐港港口
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运营公司”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现将公司收购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涉及的盐田三期国际
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三期”)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港集团”或“交易对方”)持有的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港口运营公司主要承担管理职能,未直接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其持有广
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盐田三期35%股权。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出具的《深圳市盐田港股
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6021号),以2022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
日,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评估值为1001009.61万元。基于评估结果及评
估基准日后深圳港集团对港口运营公司实缴出资
500.00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作价确定为1001509.61万元。关于
港口运营公司持有的盐田三期35%股权,中企华以2022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盐田三期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盐
田三期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2742598.33万元,港口运营公司持有的盐田
三期35%股权的评估价值为959909.42万元。2023年12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725号)。
截至2023年12月14日,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
完毕,港口运营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与补偿约定情况
2023年3月28日,公司与交易对方深圳港集团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23年10月1
2日,公司与深圳港集团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前述协议关于盐田三期业
绩承诺与补偿情况主要约定如下:
(一)业绩承诺期
经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盐田三期的业绩承诺期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毕(即标
的资产交割,下同)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实施完毕当年度)。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
2023年度内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间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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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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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算编制思路
2025年公司将继续强化管理,创新增效,做好现有企业及项目的运营,以全面预算为统领
,开展经营管理和投资发展工作,通过合理规划控制实现提质增效管理目标。
2.预算编制范围
2025年度纳入公司合并预算的单位有八家,包括公司本部、物流事业部、盐田港港航发展
(湖北)有限公司(股比100%)、深圳市盐田港出口货物监管仓有限公司(股比100%)、惠州
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比70%)、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比66.67%)、黄石新港
现代物流园股份有限公司(股比31%)、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股比100%)。
3.2025年主要预算指标
2025年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车流量预算为4910万辆,盐田港港航发展(湖北)有限
公司货物吞吐量预算为3360万吨,惠州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货物吞吐量预算为800万吨,深
圳市深汕港口运营有限公司货物吞吐量预算为110万吨。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预算为90327万元
,预计年末资产总额2398166万元。
本预算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
本年度内对2025年度预算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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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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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563324.77万元,比年初增加361557.23万元,增幅16.42%,
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25899.09万元,增幅80.53%,主要是收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导致流动资产增加;非流动资产增加35658.14万元,增幅1.98%,主要是因工程项目
投入导致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增加,参股企业分红大于本年确认的投资收益导致长
期股权投资减少。
负债总额为623971.92万元,比年初减少101972.47万元,减幅14.05%,其中:流动负债减
少149621.72万元,减幅53.79%,主要是支付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的现金对价;非流动负债增加47649.25万元,增幅10.64%,主要是黄石新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黄石新港公司”)、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盐高速公司”)
长期借款增加。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786769.17万元,比年初增加456740.03万元,增幅34.34%,主
要影响因素有: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导致股本、资本公积增加397394.65万元
;②2024年公司实现权益净利润134932.86万元;③分配2023年度利润减少未分配利润77949.9
7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4.34%,比年初32.97%减少8.63%。
二、经营成果
2024年,本年营业收入79356.80,同比减少11.16%;本年实现利润总额145216.67万元,
同比增长17.03%。主要指标情况详见下表:
(一)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356.80万元,同比减少9963.89万元,减幅11.16%,主要
影响因素是:①因业务量减少,盐田港港航发展(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港航公
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4734.57万元、惠州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深投控公
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4407.15万元;②惠盐高速公司因改扩建工程封闭龙岗收费站出入口
匝道、多轮强对流暴雨天气的影响导致车流量减少,营业收入同比减少1616.56万元;③深圳
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港运营公司”)新开通5条汽车滚装航线,营业收入
同比增加991.22万元。
三、现金流量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237.40万元,同比减少18981.72万元,减幅40.20%
,主要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税费返还同比减少的影响;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5
489.96万元,同比减少310528.10元,减幅200.29%,主要是报告期内购买结构性存款同比增加
、上年同期收到土地整备中心退回拆迁款的影响;取得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3580
.29万元,同比增加458464.23万元,增幅483.18%,主要是报告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的影响;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36327.83万
元,增幅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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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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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
润1133876941.4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3,387694.15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20
489247.34元,加上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4111303024.98元,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46
78269.06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现金红利779499703.02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56970838
.36元。公司2024年末总股本5199483346股。
3.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计提。公
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截至2024年1月1日,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1189492239.87元,未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1994
83346.00元的50%,拟按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3387694.15元,不提
取任意公积金。
4.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在满足该规划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5.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金113387694.15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的预案向股东分配利润
675932834.98元(占2024年度合并归母净利润的50.09%)。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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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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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
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
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
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
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购买理财产品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企业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
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额度生效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
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
(三)购买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企业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以上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
为目的的理财产品。
(四)授权期限
本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资金来源及具体实施方式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额度范围和决议的有效期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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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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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参股公司土地使用权收回事项概述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参股公司曹妃甸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港股份”)的通知,曹港股份位于曹妃甸工业区综合物流项目及北方
海上钢铁物流交易中心项目用地范围内的三宗土地因延迟开发建设,存在被曹妃甸区政府无偿
收回的风险,三宗土地宗地编号分别为130209451053GB10002、130209451053GB10004、130209
451053GB10005,土地总计面积约1118.22亩,土地账面成本约3.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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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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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
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2号)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原股东配售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6,961,747股,配股价格3.8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4,87
2,343.4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251,850.7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2,62
0,492.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9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黄石新港二期工程11-13#和23#泊位项目投资进度为101.20%,系由于使用募集资金利息
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用后的净额支付部分工程款。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一)具体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盐高速
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
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投资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
响。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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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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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
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
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购买理财产品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企业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
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额度生效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
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三)购买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企业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
过12个月)的产品。以上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
(四)授权期限
本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资金来源及具体实施方式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额度范围和决议的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
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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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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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272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披露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5)。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总股本由4285724351股增加至519948
3346股。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动,其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
稀释,具体变动情况如下(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再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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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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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根据《平盐铁路改造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开展平盐铁路改
造工程(盐田段)房屋征收工作。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宗地
J304-0316(部分用地)、J304-0315(部分用地)、J302-0018(整宗用地)上的房屋(包括
土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被纳入此次征收范围。
深圳市盐田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以下简称“盐田区土地整备中心”)组织深圳市文集土
地房地产评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公司拥有位于平盐铁路改造工程(盐田段)房屋征收项目的国
有已出让用地、永久性建筑物、简易结构建筑物、构筑(附属)物、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等补偿价
值进行评估,由深圳中企华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复核。经评估,上述房屋的征收补偿
款及其他费用合计为人民币约2.16亿元,公司需支付给房屋使用人相应搬迁补偿款。上述事项
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事项概述
根据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平盐铁路改造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平盐铁路改造
工程拟征收股份公司权属J304-0315、J304-0316、J302-0018共3宗土地的部分用地,用作扩建
铁路中港区站开展平盐铁路改造工程(盐田段)房屋征收工作。公司所属宗地号J304-0316、1
304-0315、J302-0018宗地,宗地面积总计为69155.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本次房屋
征收合计土地面积为28563.54平方米。
深圳市文集土地房地产评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公司拥有位于平盐铁路改造工程(盐田段)
房屋征收项目的国有已出让用地、永久性建筑物、简易结构建筑物、构筑(附属)物、室内自行
装修装饰等补偿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平盐铁路改造工程(盐田段)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
评估报告》(深文集评字[2024]SZ第005号)。深圳中企华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文集评
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了复核。
二、征收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约定被征收房屋补偿款(含搬迁奖励、临时安置补偿等)共计
2.1571亿元。
2.公司需支付给房屋使用人相应搬迁补偿款,公司已与房屋使用人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
议》,补偿金额约0.11亿元。
3.在满足平盐铁路改造工程项目的进度需要的前提下,盐田区土地整备中心提前60天书面
通知公司及相关房屋使用人搬迁,公司及相关房屋使用人应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搬迁。
三、本次征收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征收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
司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3.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征收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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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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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
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盐高速公司”)拟将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投
资规模由原29.2亿元调整为43.51亿元,自有资金比例30%,由惠盐高速公司股东按股比注资;
公司新增注资不超过2.95亿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投资规模调整的决议。该事项还需经公司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该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控股子公司惠盐高速公司投资的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
目”)地面层改扩建工程起点桩号K32+174,终点桩号K52+500,路线总长20.326km,设计速度
100km/h,双向八车道。2021年1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出具《交通运输部关于
广东省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交公路函〔2021〕609号),
同意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概算总金额调整为156.56亿元(含原规划地面层及新增立
体层建设)。2022年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核定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收费
期限为25年,自2022年2月12日起至2047年2月11日止。根据本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及行
业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建设内容时序优化调整的安排,现阶段实施本项目地面层概算金额经专家
审定为43.51亿元,现阶段项目总投资额由29.2亿元调整为43.51亿元。本项目调整投资规模,
系对原有项目的优化,未改变项目名称、项目业主、项目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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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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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
圳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港集团”)购买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
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
2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披露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注册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5)。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后,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事宜。
截至本公告日,已完成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已完成登记并上市。
为更好地推进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募集配套资金工作,公司经过审慎研究,拟更换本次交
易的专项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更换本次交易的专项审计机构的原因
2024年8月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天职国际)》(〔2024〕
78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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