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088 盐 田 港 更新日期:2025-11-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7-07-07│ 5.31│ 6.48亿│
├───────────┼───────────┼───────────┼───────────┤
│配股 │ 2004-01-16│ 19.62│ 7.11亿│
├───────────┼───────────┼───────────┼───────────┤
│配股 │ 2020-08-11│ 3.86│ 11.83亿│
├───────────┼───────────┼───────────┼───────────┤
│增发 │ 2023-12-18│ 4.18│ 85.13亿│
├───────────┼───────────┼───────────┼───────────┤
│增发 │ 2024-10-23│ 4.38│ 39.74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盐田港港航发展(常│ 30000.00│ ---│ 80.00│ ---│ 0.00│ 人民币│
│德)有限公司 │ │ │ │ │ │ │
├─────────┼─────┼─────┼─────┼─────┼──────┼──────┤
│盐田港港航发展(湖│ ---│ ---│ 100.00│ ---│ 0.00│ 人民币│
│北)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 10.46亿│ 0.00│ 10.47亿│ 100.01│ ---│ ---│
│改扩建项目 │ │ │ │ │ │ │
├─────────┼──────┼─────┼─────┼─────┼─────┼──────┤
│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 10.46亿│ 0.00│ 10.47亿│ 100.01│ ---│ ---│
│改扩建项目 │ │ │ │ │ │ │
├─────────┼──────┼─────┼─────┼─────┼─────┼──────┤
│支付现金对价 │ 15.02亿│ 0.00│ 15.02亿│ 100.00│ ---│ ---│
├─────────┼──────┼─────┼─────┼─────┼─────┼──────┤
│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 25.00亿│ 17.58亿│ 17.88亿│ 71.51│ ---│ ---│
│中介机构费用 │ │ │ │ │ │ │
├─────────┼──────┼─────┼─────┼─────┼─────┼──────┤
│黄石新港二期工程11│ 1.36亿│ 0.00│ 1.38亿│ 101.20│ ---│ ---│
│-13#和23#泊位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9-16 │交易金额(元)│1.32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中远海运(厦门)有限公司 │
├──────┼────────────────────────────────────────┤
│卖方 │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临 │
│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引入战略投资者产权变动 │
│ │有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汕港口投资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
│ │司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港港口运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小│
│ │漠国际物流港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为将小漠国际物流港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东部门户港│
│ │,进一步提升“航运+港口+物流”一体化运营能力,深汕港口投资公司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
│ │式引进中远海运(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厦门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深汕港│
│ │口投资公司总注册资本52931.00万元,本次中远厦门公司拟以现金出资的方式新增注册资本│
│ │13232.75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深汕港口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由52931.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 │66163.75万元人民币,中远厦门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将持有深汕港口投资公司的20%股权。深 │
│ │汕港口投资公司股东盐港港口运营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盐港港口运营公司持股│
│ │比例由100%下降至80%,增资完成后深汕港口投资公司仍然为盐港港口运营公司的控股子公 │
│ │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变。 │
└──────┴────────────────────────────────────────┘
┌──────┬────────────────┬──────┬────────────────┐
│公告日期 │2025-02-26 │交易金额(元)│0.00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曹妃甸工业区综合物流项目及北方海│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上钢铁物流交易中心项目用地范围内│ │ │
│ │的三宗土地 │ │ │
├──────┼────────────────┴──────┴────────────────┤
│买方 │曹妃甸区政府 │
├──────┼────────────────────────────────────────┤
│卖方 │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本次参股公司土地使用权收回事项概述 │
│ │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参股公司曹妃甸港集团股│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港股份”)的通知,曹港股份位于曹妃甸工业区综合物流项目及│
│ │北方海上钢铁物流交易中心项目用地范围内的三宗土地因延迟开发建设,存在被曹妃甸区政│
│ │府无偿收回的风险,三宗土地宗地编号分别为130209451053GB10002、130209451053GB10004│
│ │、130209451053GB10005,土地总计面积约1118.22亩,土地账面成本约3.36亿元。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0-21 │
├──────┼────────────────────────────────────────┤
│关联方 │深圳港创新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为响应“建设海洋强国”战略,通过资本赋能引导公司港口主业向海洋板块创新发展拓│
│ │展,推动公司与产业上、下游融合,扩展产业影响力及增强未来收益能力。公司拟与深圳港│
│ │基金公司、国信弘盛、桂粤公司、赣深基金、光明科发合作发起设立深圳港弘盛海洋科技投│
│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并签署合伙│
│ │协议。 │
│ │ 该基金总认缴出资金额为52,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21,100│
│ │万元,占基金本次总认缴出资金额的40.58%。桂粤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3,000万元│
│ │,认缴比例25.00%。赣深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5,000万元,认缴比例28.85%。光明│
│ │科发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700万元,认缴比例5.19%。普通合伙人深圳港基金公司及执│
│ │行事务合伙人国信弘盛各认缴出资100万元,各自的认缴比例为0.19%。 │
│ │ (二)关联交易情况 │
│ │ 普通合伙人深圳港基金公司由两家股东合资成立,其中深圳港资本公司持股51%。深圳 │
│ │港资本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港基金公司为公司的关联│
│ │法人。公司本次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该基金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方共同投资)。深圳港│
│ │基金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审议情况 │
│ │ 本次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 │通过。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深圳港弘│
│ │盛海洋科技投资基金的议案》,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 │则》规定,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基金,认缴出资21,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 │审计净资产的1.09%,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四)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0-21│对外投资
──────┴──────────────────────────────────
1.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深圳
港创新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港基金公司”)、国信弘盛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弘盛”),以及有限合伙人桂粤(深圳)产业合作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桂粤公司”)、赣州市赣深产业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赣深基金”)、深圳市光明科学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科发”)共同
投资设立深圳港弘盛海洋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
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该基金”或“合伙企业”),该基金总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5200
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1100万元,占该基金本次总认缴出资
金额的40.58%。
2.深圳港基金公司由两家股东合资成立,深圳市深圳港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港
资本公司)持股51%,深创投不动产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持股49%。深圳港资本公司是公
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港基金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本次作为
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该基金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基金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各合伙人尚未出资,合伙协
议尚未签订,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该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
案后方可实施,基金及其所投项目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
因宏观经济、政策法规、行业环境及决策等因素的影响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
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为响应“建设海洋强国”战略,通过资本赋能引导公司港口主业向海洋板块创新发展拓展
,推动公司与产业上、下游融合,扩展产业影响力及增强未来收益能力。公司拟与深圳港基金
公司、国信弘盛、桂粤公司、赣深基金、光明科发合作发起设立深圳港弘盛海洋科技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并签署合伙协议。
该基金总认缴出资金额为52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21100万元
,占基金本次总认缴出资金额的40.58%。桂粤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3000万元,认缴
比例25.00%。赣深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5000万元,认缴比例28.85%。光明科发作为
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700万元,认缴比例5.19%。普通合伙人深圳港基金公司及执行事务合伙
人国信弘盛各认缴出资100万元,各自的认缴比例为0.19%。
(二)关联交易情况
普通合伙人深圳港基金公司由两家股东合资成立,其中深圳港资本公司持股51%。深圳港
资本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港基金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本次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该基金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方共同投资)。深圳港基金公
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审议情况
本次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深圳港弘盛海
洋科技投资基金的议案》,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基金,认缴出资21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1.09%,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5-10-21│其他事项
──────┴──────────────────────────────────
1.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
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
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
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
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7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莉萍,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过古井贡酒、特发服务、天威视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秦昌明,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过特发服务、天威视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华利集团、三态股份、深圳机
场等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莉萍,签字注册会计师秦昌明,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近
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
2025-10-2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已分别经2025年9月15日和2025年10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完整。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0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0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
2025-09-16│增资
──────┴──────────────────────────────────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引入战略投资者产权变动
有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汕港口投资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港港口运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小漠国
际物流港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为将小漠国际物流港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东部门户港,进一
步提升“航运+港口+物流”一体化运营能力,深汕港口投资公司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引进中
远海运(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厦门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深汕港口投资公司
总注册资本52931.00万元,本次中远厦门公司拟以现金出资的方式新增注册资本13232.75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深汕港口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由52931.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66163.75万元人
民币,中远厦门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将持有深汕港口投资公司的20%股权。深汕港口投资公司股
东盐港港口运营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盐港港口运营公司持股比例由100%下降至80
%,增资完成后深汕港口投资公司仍然为盐港港口运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不变。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远海运(厦门)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3年10月27日
3.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黄厝路555号1层
4.法定代表人:张炜
5.注册资本:12.90亿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155050328X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国际班轮运输;大陆与台湾
间海上运输;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从事内地与港澳
间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船舶修理;劳务派遣服务;对外劳务合
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从事内地与港澳间
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船舶港口服务;旅客票务代理;国际货物运输
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船舶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
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
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
;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持有中远海运(厦门)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实际控
制人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9.公司介绍:中远海运(厦门)有限公司是中远海运集团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唯一的二级航
运企业,主要从事台湾海峡间的客货运输业务和国际船舶管理业务,为两岸海上交流实践做出
了积极贡献。立足自有资金优势及多元化融资能力,重点打造专业化产业投资平台,紧密围绕
中远海运集团及中远海运特运的战略需求,精准布局特种运输船舶、绿色航运技术及上下游物
流节点,助力构建更具韧性的全球航运物流生态体系。截至2024年底,中远厦门公司总资产15
.15亿元,净资产13.21亿元。中远厦门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2025-09-1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8元(含税),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
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的原
则分配。
3.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
时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中期分红预案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半年度
2.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53308570.68元,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935174861.28元。
3.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
相关规定,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19948334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0.88元(含税),本次分配457554534.45元。本次利润分配拟不送股,拟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
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的原则
分配。
三、中期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
2025-08-30│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25年8月2
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
知及议案文件。
2.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3.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平女士召集并主持。
4.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