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088 盐 田 港 更新日期:2026-10-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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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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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7-07-07│ 5.31│ 6.4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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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2004-01-16│ 19.62│ 7.11亿│
├───────────┼───────────┼───────────┼───────────┤
│配股 │ 2020-08-11│ 3.86│ 11.83亿│
├───────────┼───────────┼───────────┼───────────┤
│增发 │ 2023-12-18│ 4.18│ 85.13亿│
├───────────┼───────────┼───────────┼───────────┤
│增发 │ 2024-10-23│ 4.38│ 39.7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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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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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盐田港港航发展(常│ 30000.00│ ---│ 80.00│ ---│ 0.00│ 人民币│
│德)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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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港航发展(湖│ ---│ ---│ 100.00│ ---│ 0.00│ 人民币│
│北)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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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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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 10.46亿│ 0.00│ 10.47亿│ 100.01│ ---│ ---│
│改扩建项目 │ │ │ │ │ │ │
├─────────┼──────┼─────┼─────┼─────┼─────┼──────┤
│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 10.46亿│ 0.00│ 10.47亿│ 100.01│ ---│ ---│
│改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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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现金对价 │ 15.02亿│ 0.00│ 15.02亿│ 100.00│ ---│ ---│
├─────────┼──────┼─────┼─────┼─────┼─────┼──────┤
│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 25.00亿│ 0.00│ 25.00亿│ 100.00│ ---│ ---│
│中介机构费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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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新港二期工程11│ 1.36亿│ 0.00│ 1.38亿│ 101.20│ ---│ ---│
│-13#和23#泊位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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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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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交易金额(元)│2.5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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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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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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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洋浦中远海运特种运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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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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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 │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引入战略投资者产权变动有│
│ │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增资 │
│ │并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2)。因本次增资主体调整,公司于2025年1│
│ │2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增│
│ │资引战产权变动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因增资主体调整导致形成关联交易。现就进展及关│
│ │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交易进展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将小漠国际物流港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东部门户港,进一步提升“航运+港口+物流│
│ │”一体化运营能力,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汕港口投资公司”)│
│ │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深汕港口投资公司战略投资的增资主体由原中远海│
│ │运(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厦门公司”)调整为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中远海特公司”,系中远海运集团控股上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洋浦中远海│
│ │运特种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浦中远特运公司”)。本次增资主体调整不改变原增资│
│ │方案的核心条款,包括持股比例、非公开增资方式等关键内容。洋浦中远特运公司拟对深汕│
│ │港口投资公司进行增资入股,取得20%股权,合计投资金额为25847.60万元。其中首次增资1│
│ │4709.5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232.75万元,超出部分将计入深汕港口投资公司资│
│ │本公积),后续根据项目进度按持股比例增资11138.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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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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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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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洋浦中远海运特种运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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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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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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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特别提示: │
│ │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
│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引入战略投资者产权变│
│ │动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
│ │增资并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2)。 │
│ │ 因本次增资主体调整,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
│ │《关于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引战产权变动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因增资│
│ │主体调整导致形成关联交易。现就进展及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交易进展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将小漠国际物流港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东部门户港,进一步提升“航运+港口+物流│
│ │”一体化运营能力,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汕港口投资公司”)│
│ │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深汕港口投资公司战略投资的增资主体由原中远海│
│ │运(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厦门公司”)调整为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中远海特公司”,系中远海运集团控股上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洋浦中远海│
│ │运特种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浦中远特运公司”)。 │
│ │ 本次增资主体调整不改变原增资方案的核心条款,包括持股比例、非公开增资方式等关│
│ │键内容。洋浦中远特运公司拟对深汕港口投资公司进行增资入股,取得20%股权,合计投资 │
│ │金额为25,847.60万元。其中首次增资14,709.5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232.75 │
│ │万元,超出部分将计入深汕港口投资公司资本公积),后续根据项目进度按持股比例增资11,│
│ │138.10万元。 │
│ │ (二)关联交易情况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认定的相关条款,中远海特公司为公│
│ │司关联法人,本次增资主体洋浦中远特运公司为中远海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亦为公司关联│
│ │法人,本次增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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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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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港创新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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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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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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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为响应“建设海洋强国”战略,通过资本赋能引导公司港口主业向海洋板块创新发展拓│
│ │展,推动公司与产业上、下游融合,扩展产业影响力及增强未来收益能力。公司拟与深圳港│
│ │基金公司、国信弘盛、桂粤公司、赣深基金、光明科发合作发起设立深圳港弘盛海洋科技投│
│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并签署合伙│
│ │协议。 │
│ │ 该基金总认缴出资金额为52,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21,100│
│ │万元,占基金本次总认缴出资金额的40.58%。桂粤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3,000万元│
│ │,认缴比例25.00%。赣深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5,000万元,认缴比例28.85%。光明│
│ │科发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700万元,认缴比例5.19%。普通合伙人深圳港基金公司及执│
│ │行事务合伙人国信弘盛各认缴出资100万元,各自的认缴比例为0.19%。 │
│ │ (二)关联交易情况 │
│ │ 普通合伙人深圳港基金公司由两家股东合资成立,其中深圳港资本公司持股51%。深圳 │
│ │港资本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港基金公司为公司的关联│
│ │法人。公司本次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该基金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方共同投资)。深圳港│
│ │基金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审议情况 │
│ │ 本次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 │通过。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深圳港弘│
│ │盛海洋科技投资基金的议案》,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 │则》规定,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基金,认缴出资21,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 │审计净资产的1.09%,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四)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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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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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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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本公司于2026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
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续聘事务所成立日期
:1988年8月(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
,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拟续聘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续聘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拟续聘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233人、注册会
计师人数为150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856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91008.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3719.56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为139069.64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57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审计收费57550.2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
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
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
咨询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026年3月16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5)闽02民初735号、(2025)闽02民初736号]作出一审判
决,判决:原告(红相股份投资者)主张损失中的合理部分,由红相股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容诚所在2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容诚所收到判决书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
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自律处分1次。
10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5次(共3个项目)、行政监管措施20次、行业惩戒1次、纪律处分11次、自律监管措施1
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莉萍,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过古井贡酒、特发服务、深圳机场、天威视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秦昌明,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过特发服务、天威视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华利集团、三态股份、深圳机场等多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莉萍,签字注册会计师秦昌明,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近
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容诚所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
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
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60.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50.00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为10.0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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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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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苏州港张家港港区冶金工业园作业区深张港务码头一期
工程项目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深张港(江苏)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张港务公
司”)作为投资主体,在苏州市张家港港区建设现代化港口即苏州港张家港港区冶金工业园作
业区深张港务码头一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深张港项目”),打造集港口装卸、物流仓储、
商务服务、多式联运于一体的江海联运枢纽,项目总投资约37.88亿元。
2.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投资审议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2026年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项目总投资约378840万元,其中资本金比例40%,即151536万元,由深张港务公司以股东
增资方式筹集,其余部分拟通过银行贷款等途径解决。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深张港(江苏)港务有限公司是深张港项目的投资主体,目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24
年3月成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船舶代理
;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无船承运业务;报关业务;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
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0万元,尚未实缴。
实际控制人:本公司为其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数据:深张港务公司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尚无财务数据。
深张港务公司现阶段作为项目前期报批报建工作的承载主体,暂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
后续拟结合项目资本金配比要求,深张港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51536万元。为
保障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公司将结合项目建设进度、资金需求及潜在合作方意向,适时研究引
入战略投资者的可行性并推进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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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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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已经2026年10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
的相关资料完整。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5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
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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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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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
期届满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现将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说明如
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725号文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港集团
”)持有的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其中港口
运营公司持有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盐田三期”)35%股权。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出具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
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6021号),以2022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港
口运营公司100%股权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评估值为1,001,009.61万元。基于评估结果及评估基
准日后深圳港集团对港口运营公司实缴出资500.00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港口运营公司100%
股权作价确定为1,001,509.61万元。关于港口运营公司持有的盐田三期35%股权,中企华以202
2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盐田三期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盐田三期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2,
742,598.33万元,港口运营公司持有的盐田三期35%股权的评估价值为959,909.42万元。
2023年12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5号)。
截至2023年12月14日,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
办理完毕,港口运营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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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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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名向自力先生为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向自力先生简历见附件),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上述提案经2026年6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向自力先
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向东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向东先生原定董事任期至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向东先生离任董事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向东先生自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向东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
,其离任董事后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工作。本次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向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向东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
事会向向东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向自力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历任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高级主管,广州市天健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管理部高级主管、副部长,深圳市农产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董事、财务总监,现任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向自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
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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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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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50
2.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雨田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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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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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惠盐高速”)于近期收到《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
程金钱坳至荷坳段平面层交工验收报告备案的意见》及《交通建设项目附属房建工程竣工验收
备案表》。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地
面层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地
面层及其附属设施交工验收备案并通车运行后,收费车型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
》(JT/T489-2019)予以执行。惠盐高速预计于2026年6月12日0时起调整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收费费率由原0.45元/标准车公里调整至0.6元/标准车公里。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
、1.5、2、3,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专项作业车
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新的车辆通行费标准实施后,预计将增加公司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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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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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提名向自力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向东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其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向东先生原
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向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向东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
事会向向东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审议程序情况
经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向自力先生履历并听取公司对其情况的介绍后,认为其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
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此议
案提请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调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向自力先生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行
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
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人员。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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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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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已经2026年6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的相
关资料完整。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6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
择现场表决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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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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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变更情况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名刘兆弟先生为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刘兆弟先生简历见附件),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上述
提案经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刘兆弟先生为本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董事,李安民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李安民先生原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安民先生离任董事后,不再担任除控股子公司董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安民先生自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李安民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
其离任董事后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工作。本次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安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李安民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
司董事会向李安民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
刘兆弟先生个人简历刘兆弟先生,中国国籍,1985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
师。曾就职于山东省航运工程设计院设计咨询工程师,山东诚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师,广
东南沙港桥股份有限公司港口工程部主管,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岗
,黄石新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汉江港航发展(湖北)有
限公司总经理,盐田港港航发展(湖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张港(江苏)港务有限公司总
经理,2023年8月至2026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6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兆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
公司担任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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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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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50。
2.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雨田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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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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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董事及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提名刘兆弟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李安民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李安民先生原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因工作调整原因,公司董事会聘任刘兆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安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
经理职务,聘任冯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刘兆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安民先生离任总经理后,不再担任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以外
的其他职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安民先生自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李安民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工
作交接,其2
离任总经理后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安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李安民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团结带领经理层,严格执行股东会
和董事会决议,圆满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经营发展建设任务,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了重要
贡献,公司董事会向李安民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审议程序情况
经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刘兆弟先生和冯斌先生的履历并听取公司对其情况的介绍后,
认为其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次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事宜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变更董事事宜尚待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批准。
本次调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刘兆弟先生和冯斌先生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员。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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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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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完成收购深圳市盐港港口
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运营公司”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现将公司收购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涉及的盐田三期国际
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三期”)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港集团”或“交易对方”)持有的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港口运营公司主要承担管理职能,未直接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其持有广
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盐田三期35%股权。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出具的《深圳市盐田港股
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6021号),以2022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
日,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评估值为1,001,009.61万元。基于评估结果及
评估基准日后深圳港集团对港口运营公司实缴出资
500.00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作价确定为1,001,509.61万元。关
于港口运营公司持有的盐田三期35%股权,中企华以2022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盐田三期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盐田三期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2,742,598.33万元,港口运营公司持有的
盐田三期35%股权的评估价值为959,909.42万元。2023年12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5号)。
截至2023年12月14日,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
完毕,港口运营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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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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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
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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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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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已经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
的相关资料完整。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
择现场表决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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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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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风险提示:投资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敬请
投资者关注。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
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
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企业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
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公司及控股企业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
额度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
(三)购买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企业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
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产品)。以上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
(四)授权期限
本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资金来源及具体实施方式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和决议的
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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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
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
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公司相关会计制度规定,收费路桥特许经营权采用车流量法在收费路桥经营期限内进
行摊销,单位摊销额是根据专业机构的车流量预测结果结合收费公路车流量实际情况确定。20
25年12月18日,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平面层东西段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固,
转固后摊销原值发生较大变化,且实际车流量数据较2022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核定的车流量数
据发生较大变化,原单位车流量摊销系数已不能合理反映公司资产未来摊销金额。公司拟对单
位车流量摊销系数进行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内容
结合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平面层东西段转固金额和原南北段剩余原值,及2025
年12月至2047年预测车流量重新核定车流量摊销系数。根据测算结果,自2025年12月1日起,
将惠盐高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车流量摊销系数由0.7302元/标准车次上调至3.2035元/标准
车次。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
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
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
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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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5833.34万元,同比增加6476.54万元,增幅8.16%;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266.37万元,同比增加9333.51万元,增幅6.92%。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225.95万元,同
比增加26509.35万元,增幅22.71%。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
比增加,非流动资产处置等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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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50。
2.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雨田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1-1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已经2026年1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的
相关资料完整。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1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
择现场表决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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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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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引入战略投资者产权变动有关
事项的议案》,并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并引
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2)。
因本次增资主体调整,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引战产权变动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因增资主体
调整导致形成关联交易。现就进展及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进展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为将小漠国际物流港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东部门户港,进一步提升"航运+港口+物流"一
体化运营能力,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汕港口投资公司")以非公开
协议增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深汕港口投资公司战略投资的增资主体由原中远海运(厦门)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厦门公司")调整为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远海特公司",系中远海运集团控股上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洋浦中远海运特种运输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洋浦中远特运公司")。
本次增资主体调整不改变原增资方案的核心条款,包括持股比例、非公开增资方式等关键
内容。洋浦中远特运公司拟对深汕港口投资公司进行增资入股,取得20%股权,合计投资金额
为25,847.60万元。其中首次增资14,709.5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232.75万元,超
出部分将计入深汕港口投资公司资本公积),后续根据项目进度按持股比例增资11,138.10万
元。
(二)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认定的相关条款,中远海特公司为公司
关联法人,本次增资主体洋浦中远特运公司为中远海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亦为公司关联法人
,本次增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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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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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50
2.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雨田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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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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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下午14:50
2.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雨田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98人,代表股份39797395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
6.54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782710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
75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4人,代表股份197029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94%
。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6人,代表股份4253398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18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28310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1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4人,代表股份197029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
94%。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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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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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已经2025年11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的
相关资料完整。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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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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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深圳
港创新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港基金公司”)、国信弘盛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弘盛”),以及有限合伙人桂粤(深圳)产业合作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桂粤公司”)、赣州市赣深产业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赣深基金”)、深圳市光明科学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科发”)共同
投资设立深圳港弘盛海洋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
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该基金”或“合伙企业”),该基金总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5200
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1100万元,占该基金本次总认缴出资
金额的40.58%。
2.深圳港基金公司由两家股东合资成立,深圳市深圳港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港
资本公司)持股51%,深创投不动产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持股49%。深圳港资本公司是公
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港基金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本次作为
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该基金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基金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各合伙人尚未出资,合伙协
议尚未签订,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该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
案后方可实施,基金及其所投项目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
因宏观经济、政策法规、行业环境及决策等因素的影响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
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为响应“建设海洋强国”战略,通过资本赋能引导公司港口主业向海洋板块创新发展拓展
,推动公司与产业上、下游融合,扩展产业影响力及增强未来收益能力。公司拟与深圳港基金
公司、国信弘盛、桂粤公司、赣深基金、光明科发合作发起设立深圳港弘盛海洋科技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并签署合伙协议。
该基金总认缴出资金额为52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21100万元
,占基金本次总认缴出资金额的40.58%。桂粤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3000万元,认缴
比例25.00%。赣深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5000万元,认缴比例28.85%。光明科发作为
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700万元,认缴比例5.19%。普通合伙人深圳港基金公司及执行事务合伙
人国信弘盛各认缴出资100万元,各自的认缴比例为0.19%。
(二)关联交易情况
普通合伙人深圳港基金公司由两家股东合资成立,其中深圳港资本公司持股51%。深圳港
资本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港基金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本次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该基金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方共同投资)。深圳港基金公
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审议情况
本次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深圳港弘盛海
洋科技投资基金的议案》,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基金,认缴出资21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1.09%,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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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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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
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
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
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
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7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莉萍,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过古井贡酒、特发服务、天威视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秦昌明,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过特发服务、天威视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华利集团、三态股份、深圳机
场等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莉萍,签字注册会计师秦昌明,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近
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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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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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已分别经2025年9月15日和2025年10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完整。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0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0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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