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099 中信海直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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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0-07-03│ 10.20│ 5.94亿│
├───────────┼───────────┼───────────┼───────────┤
│配股 │ 2003-12-05│ 7.12│ 1.43亿│
├───────────┼───────────┼───────────┼───────────┤
│可转债 │ 2012-12-19│ 100.00│ 6.36亿│
├───────────┼───────────┼───────────┼───────────┤
│增发 │ 2021-08-14│ 6.50│ 10.8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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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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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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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九州通用航空有│ 10327.64│ ---│ 51.00│ ---│ 77.31│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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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购置项目 │ 3.39亿│ 0.00│ 3.00亿│ 100.00│ 0.00│ 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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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材购置及飞机维修│ 6.13亿│ 7941.00万│ 4.03亿│ 88.12│ 0.00│ 2025-12-31│
│项目 │ │ │ │ │ │ │
├─────────┼──────┼─────┼─────┼─────┼─────┼──────┤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 4.08亿│ 0.00│ 3.24亿│ 100.00│ 0.00│ 2023-06-15│
│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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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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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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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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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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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17 │
├──────┼────────────────────────────────────────┤
│关联方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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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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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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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财务公司")签署为期3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
│ │并表子公司提供存款、综合授信、结算等金融服务。 │
│ │ 此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分别于│
│ │2025年3月18日和4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 │n,下同)上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
│ │决议公告》。 │
│ │ 公司与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因此│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为16.78亿元,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 │
│ │年12月31日日均存款为11.58亿元。 │
│ │ 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预计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的金融业 │
│ │务开展情况如下: │
│ │ 1.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人民币存款利率参考│
│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进行浮动,外币存款参考同期限伦敦银行同业拆放│
│ │利率(或双方另行同意之国际或国内认可的其他定价基准)进行浮动,实际执行利率原则上│
│ │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
│ │ 2.预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贷款、贸易│
│ │融资等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外币│
│ │贷款、贸易融资等利率参考国际市场同业拆借利率,实际执行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其他金│
│ │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
│ │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1.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批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6名非关 │
│ │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
│ │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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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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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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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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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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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公司拟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金租”)签署框架协议,具体事项如│
│ │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及业务拓展需要,落实公司机队更新计划。鉴于未来具体引│
│ │进项目的时间、机型及规模尚需根据市场情况逐步明确,为提前建立合作通道、明确合作原│
│ │则,公司拟与华融金租签署框架协议。 │
│ │ 公司与华融金租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
│ │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 │
│ │ 本事项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
│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与中标价格,│
│ │定价是按照市场的中标价格作为合同的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 │
│ │允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和关联交易所产生利益的转移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
│ │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八届董│
│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审议本关联交易时,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并在股东 │
│ │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交易方进行谈判、签署租赁合同等相关事项。张坚、余│
│ │小元、闫增军、关颐、唐明通、姚旭、张威、杨杰、方健宁等9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详 │
│ │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披露的《第八届│
│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信息 │
│ │ 企业名称: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 │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8日 │
│ │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江锦路60号-96号祝锦大厦B楼13-22层 │
│ │ 法定代表人:顾剑飞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4521665X │
│ │ 经营范围:开展经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租赁业务及其他业务。 │
│ │ (二)股权情况 │
│ │ 华融金租注册资本为125.64亿元,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设有宁波、金华分公司│
│ │以及全资子公司华融航运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有16家,均由监管部门审批通过,控│
│ │股股东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0%。 │
│ │ (三)财务情况 │
│ │ 截至2025年9月末,华融金租总资产1642.13亿元,负债1422.83亿元,净资产219.30亿 │
│ │元;1-9月实现营业收入29.17亿元。 │
│ │ (四)关联关系 │
│ │ 因公司与华融金租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五)华融金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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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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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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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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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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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为满足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场需求、补充公司运力。公司│
│ │拟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金租”)租赁1架中型直升机,具体事项 │
│ │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公司拟向华融金租经营性租赁1架AW139直升机,租期15年,每架不含税月租金为8932│
│ │0欧元,15年租金共计16077600欧元,折合人民币约133444080元(按照欧元兑人民币汇率8.│
│ │3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89%,占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2.51%。 │
│ │ 2.公司与华融金租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 │易。 │
│ │ 3.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 │十九次会议在审议本关联交易时,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并授权公司经营管 │
│ │理层与交易方进行谈判、签署租赁合同等相关事项。张坚、余小元、闫增军、关颐、唐明通│
│ │、姚旭、张威、杨杰、方健宁等9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 │
│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中标│
│ │单位与中标价格,定价是按照市场的中标价格作为合同的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 │
│ │、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和关联交易所产生利益的转移的情况,不存在│
│ │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 │。 │
│ │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
│ │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信息 │
│ │ 企业名称: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 │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8日 │
│ │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江锦路60号-96号祝锦大厦B楼13-22层 │
│ │ 法定代表人:顾剑飞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4521665X │
│ │ 经营范围:开展经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租赁业务及其他业务。 │
│ │ (二)股权情况 │
│ │ 华融金租注册资本为125.64亿元,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设有宁波、金华分公司│
│ │以及全资子公司华融航运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有16家,均由监管部门审批通过,控│
│ │股股东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0%。 │
│ │ (三)财务情况 │
│ │ 截至2025年9月末,华融金租总资产1642.13亿元,负债1422.83亿元,净资产219.30亿 │
│ │元;1-9月实现营业收入29.17亿元。 │
│ │ (四)关联关系 │
│ │ 因公司与华融金租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五)华融金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关联交易定价是按照市场的中标价格作│
│ │为合同的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和 │
│ │关联交易所产生利益的转移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交易│
│ │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合规合法。 │
│ │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1.出租人:华融金租 │
│ │ 2.承租人:公司 │
│ │ 3.租赁本金:133444080元人民币 │
│ │ 4.租赁期限:15年 │
│ │ 5.租金支付周期:出租方同意,自交付日至飞机验收合格当日,为免租期,承租方在免│
│ │租期内无需支付租金。验收合格当日(“验收合格日”)开始,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按月支付│
│ │直升机租赁费用。租金支付日期:在验收合格日之后的第5个工作日,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 │
│ │直升机首月租金。该日期将作为承租方后续每月需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的固定日期。晚于该日│
│ │期的支付将以逾期计算违约金(但该日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支│
│ │付并不视为逾期,如该日在一个月没有对应日,则当月租金支付日应为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 │)。 │
│ │ 6.租金支付来源:自有资金 │
│ │ 7.协议的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 │ 本项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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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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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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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职工董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召开职工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方式选举,吴星海先生当选
为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吴星海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吴星海先生,1977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吴星海先生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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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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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0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5日
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坚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75人,代表股份2401877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
.96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347661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6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3人,代表股份5421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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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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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
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
东利益;信永中和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
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自20
21年度起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过去一年的审计服务中,信永
中和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二、拟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5年度业务收入为40.56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7.64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0.01亿元。2025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90家,收费总额
4.78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为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
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
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
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
。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侯光兰先生,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董秦川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益羽先生,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纪律处分等情况。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执行某客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因海外客户核查程序
执行不充分于2024年8月被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自律监管函,除此之外,未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
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
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拟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
85万元。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信永中和签
署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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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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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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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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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
年6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张坚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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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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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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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城市整体规划需要,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中海直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直”)与深圳市南山区相关方已共同签署了《关于南头直升机
场搬迁项目补偿框架协议》及《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协议书》,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
18年11月19日、2020年1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签订<关于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8),及《关于签署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4)。中海直系樟坑径新机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建设主体,项目建成
后主要供公司生产经营使用。因此,为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够符合公司的运营需要与技术要求,
中海直同意授予公司对项目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的权利。
近日,公司与中海直签署《樟坑径新机场建设项目监督协议》(以下简称“监督协议”)
,现将监督协议主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协议当事人
甲方: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监督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同意乙方基于自身未来利益考虑,对本项目的设计技术标准、关
键设备选型、施工质量等环节享有监督权利,乙方可通过参与技术讨论、现场查验、提出书面
建议等方式行使监督权。甲方对相关建议拥有最终决定权,且乙方的监督行为不构成对项目的
管理、承包或担保,乙方及其人员不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期延误或成本超支承担任何责
任。
甲方承诺,本项目资产建成后将主要用于保障乙方的生产经营需求,并在未来就资产租赁
事宜与乙方协商时,给予乙方最优惠的租赁条件,具体安排由双方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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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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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
年4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张坚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80人,代表股份3063480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
.48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34766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6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77人,代表股份715819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
272%。
2.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8人,代表股份6673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466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83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6人,代表股份6026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7769%。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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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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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离任情况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唐明通先生
、方健宁先生、杨杰先生、姚旭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唐明通先生、方健宁先生、杨杰先生、姚旭先生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
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明通先
生、方健宁先生、杨杰先生、姚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
唐明通先生、方健宁先生、杨杰先生、姚旭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兢兢业业,对公
司业务发展、经营管理及公司治理等重大工作给予指导,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持续稳定发展做
出了突出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唐明通先生、方健宁先生、杨杰先生、姚旭先生为公司做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核提名、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李刚先生、胡树生先生、刘晨光先生、邓明川先
生(简历附后)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本次聘任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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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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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18日(星期三)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
年3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张坚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39人,代表股份2402768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
.97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347662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6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36人,代表股份5510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
03%。
2.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38人,代表股份61573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467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83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36人,代表股份5510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7103%。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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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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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签署为期3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
并表子公司提供存款、综合授信、结算等金融服务。
此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分别于20
25年3月18日和4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下同)上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
公司与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因此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为16.78亿元,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
2月31日日均存款为11.58亿元。
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预计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
开展情况如下:
1.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人民币存款利率参考中
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进行浮动,外币存款参考同期限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
(或双方另行同意之国际或国内认可的其他定价基准)进行浮动,实际执行利率原则上不低于
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2.预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贷款、贸易融
资等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外币贷款
、贸易融资等利率参考国际市场同业拆借利率,实际执行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
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1.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批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
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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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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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金租”)签署框架协议,具体事项
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及业务拓展需要,落实公司机队更新计划。鉴于未来具体引进
项目的时间、机型及规模尚需根据市场情况逐步明确,为提前建立合作通道、明确合作原则,
公司拟与华融金租签署框架协议。
公司与华融金租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因
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
本事项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与中标价格,定价
是按照市场的中标价格作为合同的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
则,不存在有失公允和关联交易所产生利益的转移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
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在审议本关联交易时,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并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交易方进行谈判、签署租赁合同等相关事项。张坚、余小元、闫增军、
关颐、唐明通、姚旭、张威、杨杰、方健宁等9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详见同日在《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决议公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8日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江锦路60号-96号祝锦大厦B楼13-22层
法定代表人:顾剑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4521665X
经营范围:开展经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租赁业务及其他业务。
(二)股权情况
华融金租注册资本为125.64亿元,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设有宁波、金华分公司以
及全资子公司华融航运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有16家,均由监管部门审批通过,控股股
东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0%。
(三)财务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华融金租总资产1642.13亿元,负债1422.83亿元,净资产219.30亿元
;1-9月实现营业收入29.17亿元。
(四)关联关系
因公司与华融金租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华融金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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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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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经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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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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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1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4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0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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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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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离任情况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唐明通先生、方健宁先生、杨杰先生、姚旭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
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明通先生、方健宁先生、杨杰先生、姚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根
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唐明通先生、方健宁先生、杨杰先生、姚旭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兢兢业业,对公
司业务发展、经营管理及公司治理等重大工作给予指导,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持续稳定发展做
出了突出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唐明通先生、方健宁先生、杨杰先生、姚旭先生为公司做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变更董事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李刚先生、胡树生先生、刘晨光
先生、邓明川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
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董事任
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
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李刚先生、胡树生先生、邓明川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晨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本事项仍需提请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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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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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3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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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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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场需求、补充公司运力。公
司拟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金租”)租赁1架中型直升机,具体事项
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向华融金租经营性租赁1架AW139直升机,租期15年,每架不含税月租金为89320
欧元,15年租金共计16077600欧元,折合人民币约133444080元(按照欧元兑人民币汇率8.3折
算)。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89%,占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2.51%。
2.公司与华融金租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3.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在审议本关联交易时,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与交易方进行谈判、签署租赁合同等相关事项。张坚、余小元、闫增军、关颐、唐明通、姚旭
、张威、杨杰、方健宁等9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与中标价
格,定价是按照市场的中标价格作为合同的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和关联交易所产生利益的转移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
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
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8日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江锦路60号-96号祝锦大厦B楼13-22层
法定代表人:顾剑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4521665X
经营范围:开展经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租赁业务及其他业务。
(二)股权情况
华融金租注册资本为125.64亿元,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设有宁波、金华分公司以
及全资子公司华融航运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有16家,均由监管部门审批通过,控股股
东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0%。
(三)财务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华融金租总资产1642.13亿元,负债1422.83亿元,净资产219.30亿元
;1-9月实现营业收入29.17亿元。
(四)关联关系
因公司与华融金租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华融金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关联交易定价是按照市场的中标价格作为
合同的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和关联
交易所产生利益的转移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交易的决策
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合规合法。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华融金租
2.承租人:公司
3.租赁本金:133444080元人民币
4.租赁期限:15年
5.租金支付周期:出租方同意,自交付日至飞机验收合格当日,为免租期,承租方在免租
期内无需支付租金。验收合格当日(“验收合格日”)开始,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按月支付直升
机租赁费用。租金支付日期:在验收合格日之后的第5个工作日,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直升机
首月租金。该日期将作为承租方后续每月需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的固定日期。晚于该日期的支付
将以逾期计算违约金(但该日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支付并不视为
逾期,如该日在一个月没有对应日,则当月租金支付日应为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6.租金支付来源:自有资金
7.协议的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项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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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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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
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
东利益;信永中和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
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自20
21年度起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过去一年的审计服务中,信永
中和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
.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
,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为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潘传云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10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詹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
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颖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3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因执行某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时存在部
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于2024年4月被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及于2024年5月被深交所
出具自律监管函;执行某客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因海外客户核查程序执行不充分于2024年8月
被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自律监管函,除此之外,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
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拟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
100万元。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信永中
和签署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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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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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
事会1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同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直”)为提高决策效率,
提请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1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海直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34119474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30.18%。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
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27)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无变化。现将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9:1
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
年9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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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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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4日(星期四)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1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关于调整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
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函》,其推荐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杨威先生因工作调整
原因,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推荐张坚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离任后,杨威
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
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杨威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兢兢业业,对公司业务发展、经营管理及公司治理等重
大工作给予指导,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持续稳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杨威先生
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变更董事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张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董事任
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
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张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本事项仍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
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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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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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表
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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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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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经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未经审计的2025年上半年财务报表,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53,
404,771.5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1,738,236.26元。截至2025年6月末,母公司可供分
配利润为2,193,734,808.74元。2025半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拟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7
75,770,137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0.63元现金红利(含税),预计分配红利48,873,518.63元
,约占2025年上半年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2025半年度拟不送股、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固定
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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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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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
月22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资料和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发送各位监
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将公司2025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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