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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北明(00015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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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158 常山北明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北京金实盈信科技有│ 17980.00│ ---│ 100.00│ ---│ 1465.49│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常山云数据中心项目│ 1.79亿│ 1396.25万│ 1.79亿│ 100.00│ ---│ ---│ │一期工程 │ │ │ │ │ │ │ ├─────────┼──────┼─────┼─────┼─────┼─────┼──────┤ │云中心管理平台建设│ 1.36亿│ ---│ 2913.05万│ 100.00│ ---│ ---│ │项目 │ │ │ │ │ │ │ ├─────────┼──────┼─────┼─────┼─────┼─────┼──────┤ │智慧城市行业解决方│ 9290.15万│ ---│ 2928.57万│ 100.00│ ---│ ---│ │案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运营资金、偿还│ 3.00亿│ ---│ 3.00亿│ 100.00│ ---│ ---│ │银行借款 │ │ │ │ │ │ │ ├─────────┼──────┼─────┼─────┼─────┼─────┼──────┤ │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 2000.00万│ ---│ 1135.26万│ 100.00│ ---│ ---│ ├─────────┼──────┼─────┼─────┼─────┼─────┼──────┤ │常山云数据中心项目│ ---│ 1396.25万│ 1.79亿│ 100.00│ ---│ ---│ │一期工程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北京万峰嘉晔投资管理中心 1.37亿 8.28 --- 2019-03-22 (有限合伙) 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 6650.00万 4.16 14.61 2022-04-21 任公司 ───────────────────────────────────────────────── 合计 2.03亿 12.44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石家庄常山│北明软件有│ 13.94亿│人民币 │2018-12-07│2019-12-07│连带责任│否 │否 │ │北明科技股│限公司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石家庄常山│石家庄常山│ 2.51亿│人民币 │2022-07-26│2023-07-26│连带责任│否 │否 │ │北明科技股│恒新纺织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石家庄常山│常山股份香│ 2.49亿│人民币 │2023-03-29│2024-03-29│连带责任│否 │否 │ │北明科技股│港国际贸易│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石家庄常山│石家庄常山│ 1.74亿│人民币 │2022-07-18│2023-07-18│连带责任│否 │否 │ │北明科技股│恒荣进出口│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贸易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石家庄常山│舞钢智慧城│ 8742.00万│人民币 │2022-02-23│2023-02-23│连带责任│否 │否 │ │北明科技股│市科技发展│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石家庄常山│北明天时能│ 5181.00万│人民币 │2022-07-08│2023-07-08│连带责任│否 │否 │ │北明科技股│源科技(北│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京)有限公│ │ │ │ │ │ │ │ │子公司 │司 │ │ │ │ │ │ │ │ ├─────┼─────┼─────┼────┼─────┼─────┼────┼───┼───┤ │石家庄常山│河北北明鼎│ 3000.00万│人民币 │2022-09-06│2023-09-06│连带责任│否 │否 │ │北明科技股│云信息技术│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石家庄常山│北京金实盈│ 500.00万│人民币 │2022-09-02│2023-09-02│连带责任│否 │否 │ │北明科技股│信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石家庄常山│河北恒合纺│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北明科技股│织科技有限│ │ │ │ │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2-19│其他事项 ──────┴────────────────────────────────── 一、本次收到土地补偿金的政策依据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棉二分公司厂区土地,于2022 年12月16日公开出让,受让人为衡水保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交价为168100万元。公司与 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土储中心”)签署的《企、事业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 (回)合同》(石收储2009(02)号补充合同)中约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污染工 业企业退城搬迁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石家庄市主城区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 造的实施意见》(石政规〔2018〕15号)规定的土地补偿标准给予土地补偿,即按照土地出让 总价款的60%对企业进行补偿。补偿费用包括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等补偿费用,不再另行 计提基金(如遇极特殊情况,基金总额超过总价款数40%,超过部分从企业补偿中扣除)。 企业应得土地补偿金(土地出让总价款的60%)中需扣除已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利息及其 他费用;同时乙方不再享受除《石家庄市主城区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的实施意见》(石 政规〔2018〕15号)及本合同以外其他土地补偿优惠政策。土地收购补偿金用于支持企业搬迁 改造。” 根据市财政局测算,该地块土地价款的60%即100860万元为应付土地收购补偿金,扣除棉 二地块已支付费用37043.065635万元、利息23739.414807万元、其他费用71.967041万元和棉 一地块暂纳入本次核算成本12000万元后,还有28005.552517万元待支付。 二、本次收到土地补偿金的情况 2024年2月8日,公司收到土储中心支付的部分土地补偿金100152618.36元。2021年和2023 年公司已依据石收储2009(02)号补充合同、《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2022〕029号地 块有关情况的复函》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将28005.552517万元 确认为政府补助,并分别计入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损益,本次收到土地补偿金事项 不会对2024年度损益造成影响,但将增加公司现金储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积极影响。相关财务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01-31│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但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 2024-01-13│其他事项 ──────┴──────────────────────────────────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 司第二大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公司第二大股东北 京北明伟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明控股”)拟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将所持有的 公司部分股份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股份数量不超过31972334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2%,期限自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明控股《关于提前终止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北明控股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计划原定于2024年2月21日到期,现该公司决定2024年1月12日提前终 止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实施情况 截止2024年1月12日,北明控股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未实施,北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为114395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6%。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未到期的股份余额为0 股。 ──────┬────────────────────────────────── 2024-01-05│其他事项 ──────┴──────────────────────────────────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8日、2023年1 2月26日召开董事会八届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2023年1 2月27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的相关公告。 2024年1月4日,公司完成了注册地址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并取得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后,公司的登记信 息如下: 1.名称: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700715920E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34号天利商务大厦九层 5.法定代表人:吴宁 6.注册资本:壹拾伍亿玖仟捌佰陆拾壹万陆仟柒佰贰拾壹元整 7.成立日期:1998年12月29日 8.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棉花、办公设备、电子元器件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零配件、计算机软件、仪器仪表、光伏设备的批发零售;通信设备、计 算机零配件的租赁,计算机系统集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天然纤维和 人造纤维的纺织品、针织品、服装加工;家用服饰、纺织品、产业用纺织品的设计、开发、制 造(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料、机械设备 、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 机电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新风净化器及配件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经营本企 业的进料加工;化学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其他前置性行政许可项目);房屋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3-10-30│对外投资 ──────┴──────────────────────────────────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 八届二十六次会议,以全票赞成通过了《关于公司正定园区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2023年9月13日,公司董事会八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正定园区建筑物屋 顶与第三方合作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第三方合作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 详见2023年9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利用建筑物屋顶与第三方合作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2023年9月22日,公司通过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在e招冀成平台公开招标。按照招标文件 ,公司近期通过开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委员会定标,并经公示期后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2023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标通知书》,最终中标单位为新华 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中标的自用优惠电价为0.3644元/KWH,每年自用电优惠电费总额不低 于300万元。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合作方名称: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3006887328 注册资本:104870.7516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2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周亚森 营业期限:2015年2月15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二道商务园西区W17号楼2层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投资、勘探;矿产品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及销售;工农业供水工 程;城市供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物业管理;风景区旅游开发(不含房地产开发);技术咨 询;清洁能源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持股66.74883%,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3.25 117%。 企业信用情况: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3-10-30│其他事项 ──────┴──────────────────────────────────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八 届二十六次会议,以全票赞成通过了《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3年9月 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3年1- 9月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8457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70%。具体明细如下: 注:以上2023年1-9月份计提减值金额为抵减本期转回后的计提减值净额。本次计提信用 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说明1.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公司对信用风险 显著增加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基于应 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 划分为组合3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 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为0%。 (2)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3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为0%。 2.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期末,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共计提坏账准备6644万元,确认信用减值损失6644万 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已就计提2023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向我们提供了详细资料,并向我们 做了充分的说明,为我们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帮助。 2、公司本次就计提2023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和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 3、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 司截止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 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2023-10-30│其他事项 ──────┴──────────────────────────────────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八届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 月25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10:30在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 大街34号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与会监事共 同推选侯光华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八届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有关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职 工代表监事侯光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2023-10-25│其他事项 ──────┴──────────────────────────────────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于2023年10月 23日起变更办公地址,办公地址由“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61号”变更为“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 大街34号”;传真号码由“0311-86673929”变更为“0311-86673856”,其它联系方式不变。 现将公司新办公地址、传真号码及其它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34号 邮政编码:050011 电话号码:0311-86255070 传真号码:0311-86673856 公司网址:http://www.csbmkj.com ──────┬────────────────────────────────── 2023-09-14│对外投资 ──────┴────────────────────────────────── 一、交易概述 为充分利用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定园区和公司全资 子公司石家庄常山恒新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新公司”)建筑资源,缓解能源价格上涨 压力,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实现生产减碳、降碳目标,公司拟分别通过与第三方合作的方式, 利用公司正定园区(以下简称“正定园区”)和恒新公司建筑物屋顶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分别以全票通过了《关于利用正定园区 建筑物屋顶与第三方合作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利用恒新公司建筑物屋顶与第 三方合作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委托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 式,分别确定合格的合作方。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也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关联交易。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定园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正定 园区光伏项目”) 1、项目地点: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定园区,正定县高新区崇因路19号; 2、合作方式:公司向合作方提供可利用建筑物屋顶,面积以最终使用面积为准,合作方 在满足正定园区屋顶荷载要求的前提下,采用“自发自用”的并网方式,建设装机容量约25兆 瓦(以实际装机容量为准)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所发电能优先供公司使用(该部分的 电量视为“自发自用”的电量),余电部分可由合作方出售给供电部门(该部分的电量视为“ 余电上网”的电量)。由合作方承担项目建设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荷载、投资、建 设以及项目竣工后的运营、维护工作。 3、合作期限: (1)工期:合同签订后9个月具备并网条件(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合作期限:自项目建成正式投运日期起20年,合同期内中标人无违反本项目合同之相 关约定,自动顺延5年。 4、收益分成方式:合作方向正定园区供应符合其生产所需电能质量的项目所发电力,并 按优惠电价结算,优惠电价不高于0.5元/kwh。如果正定园区按照优惠电价计算优惠总额少于 中标优惠总额,则合作方每年按最低中标优惠总额(不低于300万元/年)和公司进行结算。 5、合作方确定方式:公司将委托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按照招标文件的条款,采用公 开招标方式,根据商务部分(企业实力、财务状况、工期、项目业绩)、技术部分(项目总体方 案、保障措施、消防安全措施等)和报价(自用优惠电价、最低优惠总额、绿电等碳交易的收 益)的综合得分,确定合格的合作方。 (二)石家庄常山恒新纺织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恒新光伏项目”) 1、项目地点: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502号。 2、合作方式:恒新公司向合作方提供可利用建筑物屋顶,面积以最终使用面积为准,合 作方在满足恒新公司屋顶荷载要求的前提下,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等并网方式,建设 装机容量不低于12兆瓦(以实际装机容量为准)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所发电能优先供 恒新公司使用(该部分的电量视为“自发自用”的电量),余电部分由合作方出售给供电部门( 该部分的电量视为“余电上网”的电量)。由合作方承担项目建设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 计、荷载、投资、建设以及项目竣工后的运营、维护工作。 3、合作期限: (1)工期:合同签订后9个月具备并网条件(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合作期限:自项目建成正式投运日期起20年,合同期内中标人无违反本项目合同之相 关约定,自动顺延5年。 4、收益分成方式:合作方向恒新公司供应符合其生产所需电能质量的项目所发电力,并 按优惠电价结算,优惠电价不高于0.5元/kwh。如果恒新公司按照优惠电价计算优惠总额少于 中标优惠总额,则合作方每年按最低中标优惠总额(不低于104万元/年)和恒新公司进行结算 。 5、合作方确定方式:公司将委托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按照招标文件的条款,采用公 开招标方式,根据商务部分(企业实力、财务状况、工期、项目业绩)、技术部分(项目总体方 案、保障措施、消防安全措施等)和报价(自用优惠电价、最低优惠总额、绿电等碳交易的收 益)的综合得分,确定合格的合作方。 ──────┬────────────────────────────────── 2023-08-30│其他事项 ──────┴──────────────────────────────────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 八届二十四次会议,以全票赞成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各类资产进 行了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资产的价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 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对公司2023年 半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总额为2484万元,本次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审计。 ──────┬────────────────────────────────── 2023-08-01│其他事项 ──────┴──────────────────────────────────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收到公司第 二大股东北京北明伟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明控股”)《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 务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获悉北明控股拟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北京北明伟业控股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2023年7月31日,北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4348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5% 。 二、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主要内容 1、计划参与股份数量:北明控股计划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股份不超过31972334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在实施期间内,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借入方: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时间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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