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403 派林生物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6-06-07│ 3.78│ 8544.00万│
├───────────┼───────────┼───────────┼───────────┤
│配股 │ 1997-09-01│ 4.80│ 4459.71万│
├───────────┼───────────┼───────────┼───────────┤
│配股 │ 1999-03-17│ 8.30│ 1.1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5-19│ 19.61│ 3520.00万│
├───────────┼───────────┼───────────┼───────────┤
│增发 │ 2021-01-18│ 17.47│ 33.47亿│
├───────────┼───────────┼───────────┼───────────┤
│增发 │ 2021-01-27│ 33.33│ 15.7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4-27│ 19.27│ 812.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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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派斯菲科 │ 334700.00│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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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单采血浆站新建及迁│ 2.50亿│ ---│ 4.05亿│ 100.00│ ---│ 2024-12-31│
│建项目 │ │ │ │ │ │ │
├─────────┼──────┼─────┼─────┼─────┼─────┼──────┤
│单采血浆站新建及迁│ 4.05亿│ ---│ 4.05亿│ 100.00│ ---│ 2024-12-31│
│建项目 │ │ │ │ │ │ │
├─────────┼──────┼─────┼─────┼─────┼─────┼──────┤
│新产品研发及配套生│ 3.41亿│ 3515.42万│ 1.85亿│ 54.44│ ---│ 2026-12-31│
│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
│新产品研发及配套生│ 3.50亿│ 3515.42万│ 1.85亿│ 54.44│ ---│ 2026-12-31│
│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1.50亿│ ---│ 450.00万│ 100.00│ ---│ 2022-12-31│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450.00万│ ---│ 450.00万│ 100.00│ ---│ 2022-12-31│
├─────────┼──────┼─────┼─────┼─────┼─────┼──────┤
│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 8.00亿│ ---│ 8.00亿│ 100.00│ ---│ ---│
│公司流动资金、偿还│ │ │ │ │ │ │
│债务 │ │ │ │ │ │ │
├─────────┼──────┼─────┼─────┼─────┼─────┼──────┤
│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 5000.00万│ ---│ 2916.00万│ 58.32│ ---│ ---│
│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09-10 │转让比例(%) │2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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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46.99亿 │转让价格(元)│23.51 │
├──────┼────────────────┼──────┼────────────────┤
│转让股数(股)│2.00亿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
│转让方 │共青城胜帮英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受让方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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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6162.11万 22.61 --- 2017-07-21
杭州浙民投天弘投资合伙企 1.34亿 18.35 100.00 2023-04-13
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胜帮英豪投资合伙企 1.23亿 16.79 80.00 2024-06-17
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航运健康科技有限公 3571.72万 4.87 --- 2022-03-04
司
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 3072.30万 4.19 38.22 2024-03-19
公司
─────────────────────────────────────────────────
合计 3.86亿 6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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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06-18 │质押股数(万股) │12300.22 │
├────────┼──────────────┼────────┼──────────────┤
│质押占所持股(%) │80.00 │质押占总股本(%) │16.79 │
├────────┼──────────────┴────────┴──────────────┤
│股东名称 │共青城胜帮英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3-05-3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14日共青城胜帮英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3075.0612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3-19 │质押股数(万股) │862.30 │
├────────┼──────────────┼────────┼──────────────┤
│质押占所持股(%) │10.73 │质押占总股本(%) │1.18 │
├────────┼──────────────┴────────┴──────────────┤
│股东名称 │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3-1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3月14日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质押了862.3万股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
│ │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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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斯双林生│派斯菲科 │ 2.8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物制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派斯双林生│广东双林 │ 2.2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物制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派斯双林生│广东双林 │ 2.2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物制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派斯双林生│派斯菲科 │ 7154.3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物制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派斯双林生│广东双林 │ 160.9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物制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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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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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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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5年9月7日,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林生物”或“公司”
)控股股东共青城胜帮英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胜帮英豪”)与中国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生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胜帮英豪拟向中国生
物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99878656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03%(以下简称
“本次权益变动”或“本次转让”)。
2、若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并完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中国生物将
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
,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
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025年9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胜帮英豪与中国生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胜帮英豪拟
向中国生物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99878656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03%。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胜帮英豪变更为中国生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三、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
受让方: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共青城胜帮英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订时间:2025年9月7日
本协议中,受让方、转让方合称“双方”,分别称为“一方”。
(二)标的股份数量、价格及支付方式
2.1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占派林生物总股本21.03%的股份(即199878656股股份)以非公开
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标的股份。
转让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其持有的199878656股派林生物股份中,159902860股股
份处于质押状态,剩余39975796股份不存在质押等权利负担。
2.2过渡期内,如派林生物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股
份转让的标的股份数量及每股转让价格将自动作出相应的调整,以保持约定的股份转让比例以
及股份转让总价不变。
为免疑义,本协议签署前派林生物已向转让方派发的现金分红归转让方所有。
(三)标的股份过户及转让价款支付
3.1标的股份转让款
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份转让总价为人民币4698728058.78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亿玖
仟捌佰柒拾贰万捌仟零伍拾捌元柒角捌分,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款”),每股转让价格约
为人民币23.51元。该等标的股份转让款为受让方取得标的股份应支付的全部价款,除该等款
项外,转让方不得要求受让方就标的股份支付任何其他价款、费用或支出。
3.2共管账户的建立及管理
3.2.1本协议签署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共同配合以转让方名义在质权人
处开立共管账户(以下简称“共管账户”)用于接收标的股份转让款,共管账户的对外付款均
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具体共管安排以转让方和受让方与共管银行签署的协议/文件为准。
3.2.2双方同意,因开立、维持共管账户而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受让方实际承担。标的股份
转让款根据本协议第3.4条释放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双方应配合注销共管账户,共管账户
如有资金余额(含利息),该余额归受让方所有。
3.3标的股份转让款的支付
3.3.1双方同意,受让方应于共管账户设立起5个工作日内,向共管账户支付30%的标的股
份转让款,即人民币1409618417.63元(大写:拾肆亿零玖佰陆拾壹万捌仟肆佰壹拾柒元陆角
叁分),作为本次交易的保证金。非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共管账户未能在本协议签署日起5个工
作日内设立,受让方未能依照本条约定时间向共管账户支付上述保证金的,不视为受让方违约
。
3.3.2双方同意,受让方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
共管账户支付剩余70%的标的股份转让款,即人民币3289109641.15元(大写:叁拾贰亿捌仟玖
佰壹拾万零玖仟陆佰肆拾壹元壹角伍分):
(1)质权人已就本次交易出具同意函(包括同意本次交易、本协议约定的共管账户及相
关标的股份转让款收付、标的股份解质押安排);
(2)双方已经根据各自的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组织文件等的规定,完成其内部决策程序
批准本次交易;
(3)本次交易转让方取得有权部门的同意、受让方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或批
准;
(4)转让方未发生致使本协议根本目的不能实现的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况;
(5)不存在限制、禁止或取消本协议及本次交易的法律或者政府机关的判决、裁决、裁
定、禁令或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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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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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双林”)于近日与BRAINFARMAINDúSTRIAQUíMICAEFARMACêUTICAS.A.
(以下简称“BRAINFARMA”)签订了《共同终止协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海外市场法规注册出口贸易签订双向排他合作框
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公司为大力推动海外出口销售工作,寻求海外市场
法规注册出口的长期贸易机会,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双林与BRAINFARMA签订了《双向排他合作
框架协议》,后广东双林与BRAINFARMA再次签订了《独家许可和供应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3年5月5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海外市场法规注册出口贸易签订独家许可和供应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协议终止概况
因市场销售趋势及监管政策等发生变化,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于双方拟合
作的产品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未取得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的营销授权,经双方协商一致
解除协议并签订了《共同终止协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共同终止协议》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对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不会对公司当期
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巴西市场销
售需求及趋势,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寻求与合作伙伴推进静注人免疫球蛋白(10%)及其他产
品海外法规注册出口工作,并做好重大项目执行的风险防控,推动公司海外出口业务的长远稳
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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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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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
马威华振”)。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下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
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
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
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
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
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
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
: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
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
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所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
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张杨,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杨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
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杨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璞,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璞200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
业,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璞近三年签署或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罗科,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罗科199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
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罗科近三年签署或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7份。
2、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承做本项目合伙人张杨于2023年12月曾受到辽宁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
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相关人员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
务业务和其他业务。除上述情形外,本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
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
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
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225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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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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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扩大信息披露覆盖面,进一步做
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决定自2025年8月20日起增加《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
本次增加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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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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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
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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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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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67),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管理人员计划自2024年12月28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
级市场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增持主体合
计增持公司股份311610股,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5079589.00元,已实施完成本次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的通知,公司股票增
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现任总经理荣先奎、监事会主席郭麾、董事兼副总经理黄晓英、董事
兼副总经理司文彬、董事兼副总经理叶兰、监事左超、董事会秘书赵玉林、财务总监王晔弘,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双林”)总经理闫晨。
2、增持计划主要内容: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
信心,计划自2024年12月28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拟增持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且实施完成,增持主体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1
1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28%,合计增持金额人民币507958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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