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419 通程控股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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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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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 ---│ ---│ 16.91│ ---│ 0.00│ 人民币│
│融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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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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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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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和提质改造门店│ 3.00亿│ 3897.73万│ 1.30亿│ 100.00│ 8365.94万│ 2013-09-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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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7152.35万│ 7152.35万│ 7152.35万│ 100.00│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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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3.00亿│ ---│ 3.00亿│ 100.00│ ---│ 2011-06-01│
│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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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 1.39亿│ 1.39亿│ ---│ ---│ 2013-09-01│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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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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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6 │交易金额(元)│1.5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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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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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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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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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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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长沙银行”)共同以自有资金对公司参股子公司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进行增资,公司拟增资金额不超过1.5亿元(含),本 │
│ │次增资的最终金额以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的实际出资金额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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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6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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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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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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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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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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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长沙银行”)共同以自有资金对公司参股子公司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进行增资,公司拟增资金额不超过1.5亿元(含),本 │
│ │次增资的最终金额以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的实际出资金额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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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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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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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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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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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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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1、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
│ │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
│ │议案》。公司拟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市网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 │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银五八消费金融”)。长银五八消费│
│ │金融于2017年1月16日成立,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公司出资4800万元人民币,持有长银五│
│ │八消费金融16%的股权。 │
│ │ 2018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增资│
│ │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长银五八消费金融此次为原股东同比例增资│
│ │。公司以自有资金9600万元人民币参与长银五八消费金融增资,增资价格为1元人民币/股,│
│ │增资完成后,长银五八消费金融注册资本为9亿元,公司持有长银五八消费金融1.44亿股股 │
│ │权,仍占其注册资本的16%。 │
│ │ 长银五八消费金融依据其战略发展规划和市场定位,为有效突破长期发展资本瓶颈,切│
│ │实提升市场竞争力,确保可持续稳健发展,拟实施2024年度增资扩股。 │
│ │ 长银五八消费金融2024年度增资扩股由原股东参与增资。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
│ │和未来发展需要,本次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参与增资,增资价格为3.1572 │
│ │元人民币/股,本次增资事项尚需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增资额度以最终认购数和监管部门核 │
│ │准为准。 │
│ │ 2、作为本次共同增资方之一的长沙银行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且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 │财务总监李晞女士在长沙银行担任董事职务;作为增资标的长银五八消费金融为公司的参股│
│ │公司,公司董事欧阳硕娃女士在长银五八消费金融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共同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湖南│
│ │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增资扩股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
│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增资涉及的关联交易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发表了审│
│ │查意见。 │
│ │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及关 │
│ │联交易属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
│ │ 5、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6、本次长银五八消费金融的增资扩股事项尚需经监管部门批准或核准。如果监管部门 │
│ │未批准或核准本次长银五八消费金融的增资事项,公司董事会关于参与增资长银五八消费金│
│ │融的相关决议自动失效。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3、与公司关联关系:长沙银行为公司参股公司,截至目前,公司共持有长沙银行股份1│
│ │23,321,299股,持股比例为3.07%,为长沙银行第十大股东,同时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 │
│ │务总监李晞女士在长沙银行担任董事职务,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
│ │)第6.3.3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因本次公司及长沙银行共同向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进行增 │
│ │资,符合《深交所上市规则》第6.3.2第(七)项规定的情形。 │
│ │ 三、共同增资暨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 4、与公司关联关系:长银五八消费金融为公司参股公司,截至目前,公司共持有长银 │
│ │五八消费金融1.44亿股,持股比例为16%,同时公司董事欧阳硕娃女士在长银五八消费金融 │
│ │担任董事职务,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6.3.3第(四)项规定的│
│ │情形。因本次公司及长沙银行共同向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进行增资,符合《深交所上市规则》│
│ │第6.3.2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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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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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 1.20亿 22.08 49.80 2024-10-22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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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20亿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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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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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2 │质押股数(万股) │7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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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1.95 │质押占总股本(%) │1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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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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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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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10-18 │质押截止日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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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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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18日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7700.0万股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 │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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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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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1 │质押股数(万股) │4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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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7.84 │质押占总股本(%) │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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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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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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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9-18 │质押截止日 │2025-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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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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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18日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4300.0万股给长沙银行股份有限│
│ │公司汇丰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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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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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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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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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通程控│通程商业保│ 300.00万│人民币 │2018-03-19│2019-03-19│一般担保│否 │否 │
│股股份有限│理(深圳)有│ │ │ │ │,保证担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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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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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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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2024年度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续聘期限一年。该项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收到天健发来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天健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张恩学先
生、周娅女士作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
册会计师。由于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赵娇女士接替张恩学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
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赵娇女士、周娅女士。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
赵娇女士2008年开始在天健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9年2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
师。赵娇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
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报告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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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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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长沙通程(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程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
押和再质押的手续,质押情况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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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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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长沙通程(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程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
押和再质押的手续,质押情况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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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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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持有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沙银行”)股份123321299.00股,持股比例为3.07%。长沙银行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的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长沙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为:以2023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根据上述
分配方案,公司可分得现金股利46862093.62元。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收到长沙银行该笔现金
分红款。
公司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将此次分得的现金红利计入2024年度投资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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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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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2024年度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续聘期限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一、基本情况1、机构
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历史沿革:天健成立于1983年12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
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12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1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8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27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836人。
2023年度的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3年审计情况: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5家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
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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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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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李荻辉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鉴于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
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李荻辉女士因在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已超过三家,故申请辞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
事之前,李荻辉女士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其辞职
报告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荻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
李荻辉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发展、规范公司治
理及完善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李荻辉女士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的感谢。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贺向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
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贺向阳先生为会计
专业人士,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能够胜任独立董事工作,
已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备案,本次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贺向阳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该事项方可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可能发生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拟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各专门委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贺向阳先生(主任委员)、李晞女士、危平女士提名委员会:邹华斌先生(
主任委员)、杨格艺女士、贺向阳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危平女士、郭虎清先生、邹华斌先生上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
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调整将在贺向阳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的
相关议案通过后正式生效。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独立董事前,李荻辉女士将继续履行其作为
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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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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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各银行的授信额度即将在本年内陆续
到期,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发展所需流动资金,2024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继续
申请总额不超过35.9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2.4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含商票保贴)等,授信期限一年。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2.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含商票保贴)等,授信期限一年。
3、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
度,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含商票保贴)等,授信期限一年
。
4、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4.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
度,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含商票保贴)等,授信期限一年
。
5、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含商票保贴)等,授信期限一年。
6、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
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含商票保贴)等,授信期限一年。
7、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
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含商票保贴)等,授信期限一年。
8、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0.9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主
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含商票保贴)等,授信期限一年。
9、向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一年。
10、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
额度,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含商票保贴)等,授信期限一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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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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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配预案: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1.2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
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2
9606273.03元,母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9042175.50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0564097.
53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286450115.55元,减去本期分配现金红利81537398.25元。本期
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25476814.83元。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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