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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00042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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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421 南京公用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6-07-25│ 5.60│ 7282.20万│ ├───────────┼───────────┼───────────┼───────────┤ │配股 │ 1997-10-30│ 5.00│ 7560.82万│ ├───────────┼───────────┼───────────┼───────────┤ │配股 │ 1999-08-18│ 7.00│ 1.05亿│ ├───────────┼───────────┼───────────┼───────────┤ │增发 │ 2015-01-04│ 4.71│ 8.49亿│ ├───────────┼───────────┼───────────┼───────────┤ │增发 │ 2015-01-21│ 6.40│ 2.5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2-14│ 2.48│ 1409.88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南京新能源产业集团│ 25000.00│ ---│ 100.00│ ---│ -325.75│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南京公用赣锋循环科│ 4000.00│ ---│ 40.00│ ---│ 152.03│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南京中北东堃新胜房│ 2250.00│ ---│ 45.00│ ---│ 0.00│ 人民币│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 │ │ ├─────────┼─────┼─────┼─────┼─────┼──────┼──────┤ │南京滨江液化天然气│ 1600.00│ ---│ 80.00│ ---│ 0.0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松芝股份 │ 1065.67│ ---│ ---│ 4705.97│ ---│ 人民币│ ├─────────┼─────┼─────┼─────┼─────┼──────┼──────┤ │智慧交通 │ 561.36│ ---│ ---│ 561.36│ ---│ 人民币│ ├─────────┼─────┼─────┼─────┼─────┼──────┼──────┤ │南京能网云创新能源│ 510.00│ ---│ 51.00│ ---│ 0.00│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支付标的资产现金购│ 1.12亿│ ---│ 1.12亿│ 100.00│ ---│ ---│ │买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 │ 1.00亿│ 1.00亿│ 1.00亿│ 100.00│ ---│ ---│ ├─────────┼──────┼─────┼─────┼─────┼─────┼──────┤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 1407.17万│ ---│ 905.50万│ 100.00│ ---│ ---│ │用 │ │ │ │ │ │ │ ├─────────┼──────┼─────┼─────┼─────┼─────┼──────┤ │油坊桥高中压调压站│ 5077.97万│ ---│ 4864.48万│ 100.00│ ---│ ---│ │及配套高压管线项目│ │ │ │ │ │ │ ├─────────┼──────┼─────┼─────┼─────┼─────┼──────┤ │南京川气东送天然气│ 8340.90万│ ---│ 0.00│ ---│ ---│ ---│ │利用工程项目二期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 │ 0.00│ 1.00亿│ 1.00亿│ 110.72│ ---│ ---│ ├─────────┼──────┼─────┼─────┼─────┼─────┼──────┤ │补充流动资金 │ 0.00│ 21.97万│ 21.97万│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12-27 │转让比例(%) │7.61 │ ├──────┼────────────────┼──────┼────────────────┤ │交易金额(元)│3.00亿 │转让价格(元)│6.86 │ ├──────┼────────────────┼──────┼────────────────┤ │转让股数(股)│4373.1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2-30 │交易金额(元)│3484.24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南京中北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南京金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 │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转让方(甲方):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乙方):南京金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二)合同主要内容 │ │ │ 第一条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 本合同转让标的股权为甲方所持有的南京中北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 │ │的企业”)51%股权。 │ │ │ 第二条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 │ │ 1.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公开挂│ │ │牌转让南京中北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涉及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 │ │(苏华评报字[2025]第705号)对标的企业的评估,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并经南京市城市建 │ │ │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备案,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8月31日,标的企业评估后 │ │ │的净资产合计为人民币6769.37万元,其中转让标的股权所对应评估值为人民币3452.38万元│ │ │。 │ │ │ 2.按照国有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定,甲方通过鉴证方以公开挂牌转让的形式转让标的股 │ │ │权,乙方通过挂牌后协议转让的方式以人民币3484.237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肆佰捌拾肆│ │ │万贰仟叁佰柒拾元整)的价格受让了甲方所持有的标的企业51%股权。 │ └──────┴────────────────────────────────────────┘ ┌──────┬────────────────┬──────┬────────────────┐ │公告日期 │2025-12-27 │交易金额(元)│1.85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6930936│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4.69% │ │ │ │ │) │ │ │ ├──────┼────────────────┴──────┴────────────────┤ │买方 │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协议各方及签署时间 │ │ │ 转让方一: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转让方二: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签署时间:2025年11月12日 │ │ │ (二)协议主要条款 │ │ │ 1、转让方式及股份数量 │ │ │ (1)鉴于本次股份转让是为了满足目标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国有资源整合,根 │ │ │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份转让采用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 │ │式进行。 │ │ │ (2)转让方将其持有的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3731000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 │ │ │本的7.61%,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其中,城建集团将其持有目标公司26930│ │ │936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4.69%)转让给受让方,公用控股将其持有目标公司168000│ │ │64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2.92%)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受让 │ │ │标的股份。 │ │ │ 2、转让价格 │ │ │ 各方一致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6.86元/股,转让股份数总计43731000股,转让价款 │ │ │共计人民币299994660.00元(大写:贰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肆仟陆佰陆拾元整),其中受让│ │ │方应向城建集团支付转让价款计人民币184746220.96元(大写:壹亿捌仟肆佰柒拾肆万陆仟│ │ │贰佰贰拾元玖角陆分),向公用控股支付转让价款计人民币115248439.04元(大写:壹亿壹│ │ │仟伍佰贰拾肆万捌仟肆佰叁拾玖元零肆分)。 │ │ │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并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 │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5年│ │ │12月25日。 │ └──────┴────────────────────────────────────────┘ ┌──────┬────────────────┬──────┬────────────────┐ │公告日期 │2025-12-27 │交易金额(元)│1.15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6800064│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2.92% │ │ │ │ │) │ │ │ ├──────┼────────────────┴──────┴────────────────┤ │买方 │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协议各方及签署时间 │ │ │ 转让方一: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转让方二: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签署时间:2025年11月12日 │ │ │ (二)协议主要条款 │ │ │ 1、转让方式及股份数量 │ │ │ (1)鉴于本次股份转让是为了满足目标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国有资源整合,根 │ │ │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份转让采用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 │ │式进行。 │ │ │ (2)转让方将其持有的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3731000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 │ │ │本的7.61%,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其中,城建集团将其持有目标公司26930│ │ │936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4.69%)转让给受让方,公用控股将其持有目标公司168000│ │ │64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2.92%)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受让 │ │ │标的股份。 │ │ │ 2、转让价格 │ │ │ 各方一致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6.86元/股,转让股份数总计43731000股,转让价款 │ │ │共计人民币299994660.00元(大写:贰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肆仟陆佰陆拾元整),其中受让│ │ │方应向城建集团支付转让价款计人民币184746220.96元(大写:壹亿捌仟肆佰柒拾肆万陆仟│ │ │贰佰贰拾元玖角陆分),向公用控股支付转让价款计人民币115248439.04元(大写:壹亿壹│ │ │仟伍佰贰拾肆万捌仟肆佰叁拾玖元零肆分)。 │ │ │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并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 │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5年│ │ │12月25日。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交易金额(元)│2364.43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南京中北金基企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标的类型 │股权 │ │ │公司45%股权 │ │ │ ├──────┼────────────────┴──────┴────────────────┤ │买方 │南京金基新企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卖方 │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中北盛业”)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南京中北金基企悦企业管理咨│ │ │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北金基企悦”)45%股权。2025年12月16日,根据南京市公共资 │ │ │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鉴证方”)出具的受让方确认函,在规定期限内仅有南京金基新企│ │ │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基新企悦”)完成报名并缴纳了保证金,根据南京│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本次交易最终成交价格确定为2,364.43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5-09-19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失败 │ ├──────┼────────────────┼──────┼────────────────┤ │交易标的 │杭州宇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股份 │标的类型 │股权 │ │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 │ │ │份及支付现金 │ │ │ ├──────┼────────────────┴──────┴────────────────┤ │买方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刘爱明等22名交易对方 │ ├──────┼────────────────────────────────────────┤ │卖方 │刘爱明等22名交易对方、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刘爱明等22名交易对方购│ │ │买其合计持有的杭州宇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 │ │ │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 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以现 │ │ │金方式收购杭州宇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以现金方式收购宇 │ │ │谷科技68%股权,并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终止相关 │ │ │事宜。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任其董事的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关联人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关联人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任其董事的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任其董事的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入关联人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入关联人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任其董事的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出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出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任其董事的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关联人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关联人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任其董事的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任其董事的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入关联人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入关联人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南京公用住工智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出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任其董事的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出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出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水务集团有│ │ │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均受一集团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进一步加强资源协同,做大做强公司主业,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南京公用 │ │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交集团”)、南京市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照明集团”)、南京水│ │ │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等公司共同参与认购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智慧交通”)定向增发的股份,其中公司认购200万股,公交集团认购120│ │ │万股,照明集团认购200万股,水务集团认购200万股。本次交易,各方按照一致价格以现金│ │ │入股,认购价格以第三方资产评估价格为最终基准价(定价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最终 │ │ │认购价格以当日摘牌结果为准。 │ │ │ 2、鉴于公司与公交集团、照明集团、水务集团、智慧交通均受南京市城市 │ │ │ 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 │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参与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巍先生、商│ │ │海彬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 │ │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 │将回避表决 │ │ │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 │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关联方一 │ │ │ 1、基本信息 │ │ │ (1)公司名称: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 │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3)成立日期:1990-08-03 │ │ │ (4)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央路323号 │ │ │ (5)法定代表人:赵亮 │ │ │ (6)注册资本:90000万元 │ │ │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公共交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机动车检验检测 │ │ │服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一般项目:机动车修理│ │ │和维护;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 │ │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平面设计;货物进出口;数据处理服务;│ │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洗车│ │ │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轮胎销售;规划设计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 │ │务 │ │ │ 2、股权结构:城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 │ 3、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32,944.13万元,净资产84,114.66万元,2025 年实│ │ │现营业收入 47,243.18 万元,净利润-15,043.02 万元 │ │ │ 4、关联关系:与公司均受城建集团控制 │ │ │ 5、公交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关联方二 │ │ │ 1、基本信息 │ │ │ (1)公司名称:南京市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 │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3)成立日期:2013-02-06 │ │ │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B5栋22层 │ │ │ (5)法定代表人:臧锋 │ │ │ (6)注册资本:5000万元 │ │ │ (7)经营范围:公共空间照明、亮化规划、设计、咨询;道路、桥梁、隧道、楼宇照 │ │ │明、亮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管理;建筑材料销售;照明器材销售、维修;汽车租赁、│ │ │会展服务 │ │ │ 2、股权结构:城建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 │ │ 3、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2,045.68万元,净资产93,124.24万元,2025 年实现│ │ │营业收入 64,357.67 万元,净利润 3,315.66 万元 │ │ │ 4、关联关系:与公司均受城建集团控制 │ │ │ 5、照明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关联方三 │ │ │ 1、基本信息 │ │ │ (1)公司名称: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3)成立日期:1990-10-26 │ │ │ (4)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460号 │ │ │ (5)法定代表人:龚成林 │ │ │ (6)注册资本:347073.105万元 │ │ │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 │ │ │工程监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非居住│ │ │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市政设施管理;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水资源│ │ │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 │ │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 │ │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计量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财务咨询│ │ │。 │ │ │ 2、股权结构:城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 │ 3、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210,977.10万元,净资产1,262,077万元,2025 年实│ │ │现营业收入 435,045.90 万元,净利润 48,334.10 万元 │ │ │ 4、关联关系:与公司均受城建集团控制 │ │ │ 5、水务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南京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均受一集团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2024年10月24日,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 │ │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拟投资建设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为有序推│ │ │进退役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的施工建设,公司下属公司南京公用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公用赣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关联方南京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城投建设”)为中标施工单位之一。公用赣锋拟与城投建设签署《退役锂电│ │ │池综合利用项目施工一标段施工协议》,就退役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的施工建设等相关事项│ │ │予以约定,交易金额2,905.61万元。 │ │ │ 2、鉴于公司与城投建设均受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 │ │称“城建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 │ │关联交易。 │ │ │ 3、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下属公司签署<退役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施工一标段施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 │ │事王巍先生、商海彬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 │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 │ │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 │将回避表决。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信息 │ │ │ (1)公司名称:南京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与公司均受城建集团控制。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南京公用发│南京中北友│ 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展股份有限│好国际旅行│ │ │ │ │保证 │ │ │ │公司 │社有限公司│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4│其他事项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 2026-05-21│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 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 5:00。 2、召开地点:公司(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十 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4-28│其他事项 ──────┴────────────────────────────────── 2026年4月24日,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经营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燃 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港华”)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 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拟申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 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 4、发行日期:在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规模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 身资金需求择机一次或分次、部分或全部发行。 5、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 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运营资金、归还到期贷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 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7、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 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8、发行对象:拟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9、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注册发行及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持续有 效。 二、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南京港华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制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 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分期注册、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等相 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审核、修订、签署及决定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协议、公告、表格、函件及其 他一切相关的文件; 4、制作并签署所有必要的申报注册文件、发行文件等材料; 5、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注册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同时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情况 独立董事方忠宏先生自2020年6月1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即将届满六年,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方忠宏先生将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也不在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忠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 行完毕的公开承诺。方忠宏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方忠宏先生 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选举戴克勤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戴克勤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选举的独立董事当选后,公司董事 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 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1│其他事项 ──────┴────────────────────────────────── 一、辞职情况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 师孙彬先生的辞职报告。孙彬先生因组织调动,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的职务。孙 彬先生辞职后不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孙彬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孙彬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500股,其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27年6月18 日。辞职后,孙彬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孙彬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 事会对孙彬先生在任期内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以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十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的议案》,同意聘 任刘伟伟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伟伟:女,1987年8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 师。曾任公司计划财务部科员,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 主管、主管,南京城建高淳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南京市城市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资金 财务部部长,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兼总会计师。 刘伟伟女士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之外,与公司实际 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 伟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026-04-13│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5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 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2025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共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制造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为9.1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截至2025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 、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俊玉,近三年签署过美思德、康缘药业、海鸥股份 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南京公用、嘉环科技、银河电子等多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金陵体育、大亚圣象、趣睡科技等多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 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121.80万元,审计内容包括2025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 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其中财务报表审 计费9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29.80万元。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 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双方协商确 定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为9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29.80万元。 ──────┬────────────────────────────────── 2026-04-13│其他事项 ──────┴────────────────────────────────── 2026年4月9日,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的原因 为客观、真实反映公司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 ,并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 则,公司拟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的具体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888.72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783.64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 3、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具体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 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公司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按单项计提预期 信用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 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2025年末,公司应收南京颐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借款32878.50万元,经测算公司可 收回金额,本次拟对该部分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2000.00万元,对剩余应收款项计提减值 准备943.40万元,共计提2943.40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预计减少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689.72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相 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依据充分且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客观、真实、公允 的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 产,增强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对各项资产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10888.72万元,转 销存货跌价准备2783.64万元。 ──────┬────────────────────────────────── 2026-04-13│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042959.36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04295.94元,2025年 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20103451.43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74415734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4464944.04元,剩余685638 507.39元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5年,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 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况。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 分红总额为34464944.0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1.68%。 3、如在本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 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 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现金分红总额。 ──────┬────────────────────────────────── 2026-02-07│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 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15—9:259:30—11:3 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15-15:0 0。 2、召开地点:公司(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十 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1-21│其他事项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加强资源协同,做大做强公司主业,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南京公用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 集团”)、南京市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照明集团”)、南京水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等公司共同参与认购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智慧交通”)定向增发的股份,其中公司认购200万股,公交集团认购120万股,照明 集团认购200万股,水务集团认购200万股。本次交易,各方按照一致价格以现金入股,认购价 格以第三方资产评估价格为最终基准价(定价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最终认购价格以当日 摘牌结果为准。 2、鉴于公司与公交集团、照明集团、水务集团、智慧交通均受南京市城市 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 与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巍先生、商海彬 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 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一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日期:1990-08-03 (4)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央路323号 (5)法定代表人:赵亮 (6)注册资本:90000万元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公共交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机动车检验检测服 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一般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 护;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 ;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平面设计;货物进出口;数据处理服务;电动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洗车服务;汽车 拖车、求援、清障服务;轮胎销售;规划设计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 2、股权结构:城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32944.13万元,净资产84114.66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 收入47243.18万元,净利润-15043.02万元。 4、关联关系:与公司均受城建集团控制。 5、公交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方二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南京市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日期:2013-02-06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B5栋22层 (5)法定代表人:臧锋 (6)注册资本:5000万元 (7)经营范围:公共空间照明、亮化规划、设计、咨询;道路、桥梁、隧道、楼宇照明 、亮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管理;建筑材料销售;照明器材销售、维修;汽车租赁、会展 服务。 2、股权结构:城建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3、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2045.68万元,净资产93124.24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 收入64357.67万元,净利润3315.66万元。 4、关联关系:与公司均受城建集团控制。 5、照明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方三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日期:1990-10-26 (4)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460号 (5)法定代表人:龚成林 (6)注册资本:347073.105万元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 程监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市政设施管理;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水资源专用机 械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 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 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计量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财务咨询。 2、股权结构:城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210977.10万元,净资产1262077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 收入435045.90万元,净利润48334.10万元。 4、关联关系:与公司均受城建集团控制。 5、水务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智慧交通将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挂牌信息,以第三方资产评估价格为定价依 据(定价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本次定增采取挂牌方式,认购价格暂不能确定,公司将在本次挂牌完成、认购价格确定 及满足所有生效条件后,与智慧交通等相关方签署交易协议。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 2026-01-21│重要合同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4年10月24日,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拟投资建设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为有序推进退 役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的施工建设,公司下属公司南京公用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用赣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关联方南京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城投建设”)为中标施工单位之一。公用赣锋拟与城投建设签署《退役锂电池综合利用 项目施工一标段施工协议》,就退役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的施工建设等相关事项予以约定,交 易金额2905.61万元。 2、鉴于公司与城投建设均受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城建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3、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 属公司签署<退役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施工一标段施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 巍先生、商海彬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 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 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南京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19-06-19 (4)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雨合路33号科盛大厦2032室 (5)法定代表人:孙林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 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 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土石方工程施 工;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结构销售;建筑材料销 售;电工器材销售2、股权结构:南京城建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城建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持有其51%股权,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3、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7903.22万元,净资产11263.4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 入16035.66万元,净利润960.63万元。 4、关联关系:与公司均受城建集团控制。 5、城投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为推动相关产业集聚发展,建设具有南京特色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生态圈,开展再生 资源循环产业设施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打造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围绕电池综合利用项 目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布局,根据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用赣锋拟投资建设10 万吨/年电池综合利用项目。 1、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具体范围为东至规划生态一路,南 至规划循环三路,西至规划生态二路,北至规划循环二路,项目占地面积约73亩。地块性质为 工业用地。 2、项目建设内容:分两期新建厂房及配套附属用房。其中,一期投资额约1.5亿,年处理 废旧电池10万吨(一期3万吨),包括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含室外液碱罐区)、仓库、 固废仓库、消防泵房水池机修间、生产调度楼、门卫等各类配套建构筑物及土石方、道路、路 灯、围墙、综合管网等其他配套工程。 3、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时间:200日历天(开工日期具体以签发书面开工令日期为准)。 4、项目投资总额:预计投资不超过50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建造厂房及附属 设施、购置机器设备及流动资金等。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因公开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 ──────┬────────────────────────────────── 2026-01-2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2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日 ──────┬────────────────────────────────── 2025-12-30│其他事项 ──────┴──────────────────────────────────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鑫樾”)系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北盛业”)的参股 公司,中北盛业持有朗鑫樾45%股权,南京朗福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朗福”)持有 朗鑫樾30%股权,江苏洛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德基金”)持有朗鑫樾2 5%股权。朗鑫樾目前主要业务系南京江宁NO.2017G62项目地块(以下简称“NO.2017G62项目” )的开发建设及销售。 为满足朗鑫樾开发的NO.2017G62项目运营和管理所需的资金需求,经2017年11月13日召开 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7年11月2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北盛业于NO.2017G62项目开发初始阶段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以股东借款形式向朗鑫樾提 供了不超过70875万元(年利率8%)的财务资助,期限3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 年11月14日、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南京朗福地产有限公司 〈签署关于南京市NO.2017G62地块项目之合作协议〉并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 17-51)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52)。 为支持朗鑫樾就NO.2017G62项目后续开发建设,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在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经2020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0年11月6日召开 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北盛业将对朗鑫樾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予以展期, 展期期限18个月,且所有股东对其所提供的财务资助均不再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 20年10月20日、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2017G62项目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4)、《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51)。 经2022年5月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北盛业对朗鑫樾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予以展期,展期期限24个月,至20 24年5月28日止,且所有股东对其所提供的财务资助均不再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 2年5月6日、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展期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40)、《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49)。 受房地产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朗鑫樾开发的NO.2017G62房地产项目回款不能达到预期, 导致无法按合同约定于借款到期日2024年5月28日前归还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的财务 资助。中北盛业对朗鑫樾的财务资助尚有14095.92万元未能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4-39)。 2025年7月,中北盛业收到朗鑫樾归还的财务资助部分款项500万元,中北盛业对朗鑫樾的 财务资助尚有13595.92万元未能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回对外财务资助部 分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5)。 2025年8月,中北盛业收到朗鑫樾归还的财务资助部分款项1725万元,中北盛业对朗鑫樾 的财务资助尚有11870.92万元未能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回对外财务资助 部分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9)。 ──────┬────────────────────────────────── 2025-12-27│其他事项 ──────┴──────────────────────────────────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公用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城建集团”或“城建集团”)的通知,公用控股、市城建集团 向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创投集团”或“创投集团”)协议转让公 司部分股份事项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转让相关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公用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市城建集团于2025年11月12日与市创投集团签署了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公用控股、市城建集团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 方式以6.86元/股的交易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 平均值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南京公用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向市创 投集团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合计4373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1%,转让 价款共计299994660.00元。其中,公用控股拟转让168000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市城 建集团拟转让26930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引 入战略投资者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65)及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025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转发的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江苏省国资委”)《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南京城建集团及其子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 南京公用7.61%股权的批复》(苏国资复[2025]67号),主要内容如下:原则同意该国有股权 变动事项,即城建集团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创投集团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南京公用 2693093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69%;公用控股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创投集 团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南京公用1680006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获 得江苏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6)。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并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取 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5年12月 25日。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和款项支付与前期披露、协议约定安排一致,前期公告披露后转让 双方未签订补充协议或者作出其他安排,受让方已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支付了本次 协议转让的全部价款。 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2025-12-23│股权转让 ──────┴────────────────────────────────── 1、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北盛业”)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南京中北金基企悦企业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北金基企悦”)45%股权。2025年12月16日,根据南京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鉴证方”)出具的受让方确认函,在规定期限内仅有南京金基新企 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基新企悦”)完成报名并缴纳了保证金,根据南京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本次交易最终成交价格确定为2364.43万元。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双方已正式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并完成了交易价款 的全额支付工作,尚需向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本 次公开挂牌转让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中北盛业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 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中北金基企悦45%股权。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南 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南京中北金基企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5% 股权涉及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25]第702号),以2025年8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5074.41万元,中北盛业所持中北金基企悦45%股权 的评估价值为2283.49万元(已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2025年10月29日,中北盛业在南京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中北金基企悦45%股权,挂牌底价为2364.43万元,挂牌 起始日为2025年10月29日,挂牌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9日。 2025年12月16日,根据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受让方确认函,在规定期限内仅有 金基新企悦完成报名并缴纳了保证金,根据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本次交易 最终成交价格确定为2364.43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双方已正式签订了《产权交 易合同》并完成了交易价款的全额支付工作。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交易完成后,中北盛业将不再持有中北金基企悦 股权。 2、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本次交易已于首次挂牌前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金基新企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年8月9日 3、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菱角市66号内40栋115号 4、法定代表人:李昀 5、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7、股权结构:金基新企悦系南京金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北盛业与金基新 企悦共同投资设立中北金基企悦,中北金基企悦通过100%控股的南京中北金基新地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开发南京玄武区NO.2024G02地块。除此情况外,金基新企悦与公司不存在其他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8、经查询,金基新企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2025-12-11│股权转让 ──────┴──────────────────────────────────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公用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城建集团”或“城建集团”)于2025年11月12日与南京市创新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创投集团”或“创投集团”)签署了《南京公用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公用控股、市城建集团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以6.86元/股 的交易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及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南京公用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向市创投集团转让其所持 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合计4373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1%,转让价款共计299994660 .00元。其中,公用控股拟转让168000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市城建集团拟转让269309 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引 入战略投资者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65)及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2025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转发的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江苏省国资委”)《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南京城建集团及其子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 南京公用7.61%股权的批复》(苏国资复[2025]67号),主要内容如下:原则同意该国有股权 变动事项,即城建集团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创投集团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南京公用 2693093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69%;公用控股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创投集 团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南京公用1680006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2%。 ──────┬────────────────────────────────── 2025-11-13│股权转让 ──────┴────────────────────────────────── 1、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公用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城建集团”或“城建集团”)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 ,向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创投集团”或“创投集团”)转让其持 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合计4373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1%。 2、本次交易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4、本次交易各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 的规定。本次交易受让方市创投集团承诺交易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 司股份。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将向上市公司提名或推荐1名非独立董事。 5、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取得国资监管有权主体批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因此,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公用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市城建集团通知,公用控股、市城 建集团于2025年11月12日与市创投集团签署了《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公用控股、市城建集团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以6.86元/股的交易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 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南京公用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向市创投集团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合 计4373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1%,转让价款共计299994660.00元。其中,公用控股拟转 让168000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市城建集团拟转让26930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 。转让方与受让方同属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京市国资委” )控制的企业。 本次权益变动后,受让方市创投集团将持有公司43731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61% ,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用控股将直接持有公司2668596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 46%,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为响应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相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本次交易为 公司积极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资本市场认同度。 市创投集团聚焦南京市“4266”产业开展基金投资,成为上市公司的重要股东后,可在项 目投资与产业并购上实现更加高效的协调,进一步发挥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的作用,实现市场的 快速转型和业绩的持续增长。 (三)本次协议转让需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取得国资监管有权主体批准; 2、取得深交所出具的合规性确认意见; 3、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权益变动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1-04│其他事项 ──────┴────────────────────────────────── 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9:15-15 :00。 2、召开地点:公司(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十 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5-10-28│其他事项 ──────┴────────────────────────────────── 2025年10月24日,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真实反映公司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 测试,并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 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2025-10-18│企业借贷 ──────┴──────────────────────────────────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提高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对外合作的房地产项目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控股公司南京中北东堃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北东堃”)在充 分预留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拟按持股比例向其股东方南京中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北置业”)、南京中堃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堃置业”)及南京一九一二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一九一二”)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100万元、2400万元及2500万元的财务 资助,借款年利率2.54%,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出借至各股东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至届满12个月 之日止。 2、上述对外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被资助 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中北东堃由公司控股公司中北置业与中堃置业及一九一二共同投资设立,合作开发建 设南京市江心洲NO.2023G70地块贤坤花园住宅项目。鉴于中北东堃流动资金较为充裕,为提升 其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充分预留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中北东堃拟与其 股东方中北置业、中堃置业及一九一二签订借款合同,按持股比例分别向中北置业提供不超过 5100万元、向中堃置业提供不超过2400万元、向一九一二提供不超过25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 款年利率2.54%;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出借至各股东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至届满12个月之日止。 2、上述对外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会影 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中堃置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 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一九一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 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 2025-10-18│企业借贷 ──────┴────────────────────────────────── 1、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北盛业”或“甲方”)与南京中堃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堃 置业”或“乙方”)签署了《合作开发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就中北盛业竞得的 南京市建邺区NO.2025G72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开展合作,并按持股比例向项目公司 提供不超过7.875亿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为6%/年,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出借至指定账户之 日起至届满36个月之日止。 2、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一、交易概述 1、2025年10月11日,根据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授权,中北盛业参与了南京 市建邺区NO.2025G72地块的竞拍,并以人民币13.23亿元成功竞得上述地块土地使用权。 为提升房地产项目运作效率、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加强合作开发优势,中北盛业与中堃置 业签署了《合作开发协议》,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并将项目地块变更至项目公司名下共同 合作开发。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中北盛业认缴注册资本2250万元,占项目公司 股权比例45%,中堃置业认缴注册资本2750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55%。 双方确认,项目运营所需资金峰值预计为18亿元,项目运营所需资金峰值对应资金,由中 北盛业及中堃置业(或各自关联方)按照各自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通过缴付认缴的注册资 本金及提供股东借款的方式向项目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其中,中北盛业应承担不高于8.1亿元 资金支持,即缴付的注册资本金为0.225亿元,通过提供股东借款方式向项目公司提供的财务 资助不超过7.875亿元,借款利率为6%/年,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出借至指定账户之日起至届满 36个月之日止。 2、上述对外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 开展及资金使用。 3、本次合资设立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10-18│股权转让 ──────┴────────────────────────────────── 特别提示: 1、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北盛业”)拟将其持有的南京中北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北金基房地产”)51%股权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挂牌底价为2025年8月31日中北金 基房地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人民币6769.37万元的51%股权对应评估值人民币3452.38万元, 且不低于经国资有权备案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以公开挂牌交易结果 为准。 2、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鉴于本次转让事项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手 方、交易对价等相关事项尚未确定,能否成交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 次交易尚需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 4、本次交易若在进展过程中达到相关审批要求,公司将严格履行后续审批程序,并按要 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中北盛业拟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中北金基房地产51%股权。 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 让南京中北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涉及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华 评报字[2025]第705号),以2025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6769.37 万元,中北盛业所持中北金基房地产51%股权的评估价值为3452.38万元,即本次挂牌转让底价 为人民币3452.38万元,且不低于经国资有权备案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 对手以公开挂牌交易结果为准。 最终交易对手方和交易价格将根据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则产生和确定。如本次 交易顺利完成,中北金基房地产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鉴于本次 转让事项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手方、交易对价等相关事项尚未确定,能否成交存在 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若在进展过程中达到相关审批要求,公司将严格履 行后续审批程序,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尚需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 为保障本次挂牌事项的顺利实施,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此次挂 牌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挂牌手续、与意向受让方沟 通、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以及首次挂牌未征集到符合条 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下按照相关规定变更转让底价后重新挂牌等。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及相关后续进展情况。 ──────┬────────────────────────────────── 2025-10-18│其他事项 ──────┴──────────────────────────────────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就有关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11月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7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十七楼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 体A4号楼。 ──────┬────────────────────────────────── 2025-09-19│购销商品或劳务 ──────┴──────────────────────────────────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房地产业发展,本着控制风险、科学决策、效益最优的原则,经过充分 的前期调研,公司授权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与南京市土地竞拍。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公司授权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参与南京市江宁区NO.202 5G71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竞拍;于2025年10月11日参与南京市建邺区NO.2025G72地块的土地使用 权竞拍。 2、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竞拍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但竞拍结果尚存在不确定 性。若公司成功竞得上述地块,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开发建设,公司授权经营层在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与品牌开发商合作的方式,开发上述所竞得的相关地块。 4、若公司成功竞得相关地块,且成交价格总额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公司根据竞拍后续进展,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审议和披 露程序。 ──────┬────────────────────────────────── 2025-09-19│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 风险,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投保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金额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以最终签 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 新投保) ──────┬────────────────────────────────── 2025-09-19│收购兼并 ──────┴──────────────────────────────────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以现金方式收购杭州宇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股权的 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以现金方式收购杭州宇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谷科技”) 68%股权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终止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签署了《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刘爱明 、杭州宇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胡雄毅、李朝、杭州宇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等22名交易对手及杭州宇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调整为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将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宇谷科技6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调整为现金方式购买宇谷科 技68%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交易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各方推进本次交易 各项工作。但鉴于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就交易条款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终止协议》 ,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三、终止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以现金 方式收购杭州宇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以现金方式收购宇谷科 技68%股权,并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终止相关事宜。 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及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09-02│其他事项 ──────┴──────────────────────────────────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鑫樾”)系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北盛业”)的参股 公司,中北盛业持有朗鑫樾45%股权,南京朗福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朗福”)持有 朗鑫樾30%股权,江苏洛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德基金”)持有朗鑫樾2 5%股权。朗鑫樾目前主要业务系南京江宁NO.2017G62项目地块(以下简称“NO.2017G62项目” )的开发建设及销售。为满足朗鑫樾开发的NO.2017G62项目运营和管理所需的资金需求,经20 17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7年11月2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北盛业于NO.2017G62项目开发初始阶段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以股东借 款形式向朗鑫樾提供了不超过70875万元(年利率8%)的财务资助,期限36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14日、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s://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南京 朗福地产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南京市NO.2017G62地块项目之合作协议〉并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51)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52) 。 为支持朗鑫樾就NO.2017G62项目后续开发建设,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在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经2020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0年11月6日召开 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北盛业将对朗鑫樾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予以展期, 展期期限18个月,且所有股东对其所提供的财务资助均不再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 20年10月20日、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2017G62项目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4)、《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51)。 经2022年5月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北盛业对朗鑫樾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予以展期,展期期限24个月,至20 24年5月28日止,且所有股东对其所提供的财务资助均不再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 2年5月6日、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展期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40)、《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49)。 受房地产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朗鑫樾开发的NO.2017G62房地产项目回款不能达到预期, 导致无法按合同约定于借款到期日2024年5月28日前归还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的财务 资助。中北盛业对朗鑫樾的财务资助尚有14095.92万元未能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4-39)。 2025年7月,中北盛业收到朗鑫樾归还的财务资助部分款项500万元,中北盛业对朗鑫樾的 财务资助尚有13595.92万元未能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回对外财务资助部 分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5)。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5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安南路6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震军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园 林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材料销售。 股权结构:朗鑫樾系中北盛业与南京朗福、洛德基金共同投资设立,中北盛业持股45%, 南京朗福持股30%、洛德基金持股25%。 2、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朗鑫樾资产总额12372.09万元,负债总额29697万元,归属于母公 司的所有者权益-17324.91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2.4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1693.2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朗鑫樾资产总额11622.88 万元,负债总额28973.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7351.00万元,2025年1-6月实现 营业收入624.7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0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收回对外财务资助部分款项情况 近日,中北盛业收到朗鑫樾归还的财务资助部分款项172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朗鑫 樾未归还的借款本金11870.92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37%。 ──────┬────────────────────────────────── 2025-08-09│其他事项 ──────┴──────────────────────────────────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鑫樾”)系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北盛业”)的参股 公司,中北盛业持有朗鑫樾45%股权,南京朗福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朗福”)持有 朗鑫樾30%股权,江苏洛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德基金”)持有朗鑫樾2 5%股权。朗鑫樾目前主要业务系南京江宁NO.2017G62项目地块(以下简称“NO.2017G62项目” )的开发建设及销售。 为满足朗鑫樾开发的NO.2017G62项目运营和管理所需的资金需求,经2017年11月13日召开 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7年11月2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北盛业于NO.2017G62项目开发初始阶段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以股东借款形式向朗鑫樾提 供了不超过70875万元(年利率8%)的财务资助,期限3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 年11月14日、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南京朗福地产有限公司 〈签署关于南京市NO.2017G62地块项目之合作协议〉并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 17-51)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52)。 为支持朗鑫樾就NO.2017G62项目后续开发建设,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在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经2020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0年11月6日召开 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北盛业将对朗鑫樾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予以展期, 展期期限18个月,且所有股东对其所提供的财务资助均不再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 20年10月20日、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2017G62项目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4)、《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51)。 经2022年5月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北盛业对朗鑫樾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予以展期,展期期限24个月,至20 24年5月28日止,且所有股东对其所提供的财务资助均不再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 2年5月6日、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展期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40)、《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49)。 受房地产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朗鑫樾开发的NO.2017G62房地产项目回款不能达到预期, 导致无法按合同约定于借款到期日2024年5月28日前归还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的财务 资助。中北盛业对朗鑫樾的财务资助尚有14095.92万元未能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4-39)。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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