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423 东阿阿胶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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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6-07-05│ 5.28│ 5526.94万│
├───────────┼───────────┼───────────┼───────────┤
│配股 │ 1998-02-09│ 6.00│ 1.07亿│
├───────────┼───────────┼───────────┼───────────┤
│配股 │ 2000-08-01│ 8.00│ 3.2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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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理财产品 │ 63000.00│ ---│ ---│ 93857.1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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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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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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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阿胶浆生产车间│ 2.40亿│ ---│ 2.40亿│ 100.00│ 1.07亿│ 2014-08-31│
│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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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基地建设及改扩│ 2.36亿│ 7220.34万│ 2.42亿│ 102.67│ 1.38亿│ ---│
│建项目 │ │ │ │ │ │ │
├─────────┼──────┼─────┼─────┼─────┼─────┼──────┤
│建设营销网络终端项│ 1.83亿│ ---│ 1.83亿│ 100.00│ 1.21亿│ 2013-12-31│
│目 │ │ │ │ │ │ │
├─────────┼──────┼─────┼─────┼─────┼─────┼──────┤
│新产品研发项目 │ 6165.00万│ ---│ 6165.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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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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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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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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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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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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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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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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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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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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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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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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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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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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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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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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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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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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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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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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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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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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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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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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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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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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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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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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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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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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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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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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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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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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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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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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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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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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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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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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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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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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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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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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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2.08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股
份数量下限为138.73万股,上限为277.47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价格和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
际回购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完成后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
实施完毕。根据回购股份方案等有关规定,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应当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5月25日起由不超过72.08元/股(含)调整至不
超过70.65元/股(含)。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2)、《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81)、《2025年年度股
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2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
6-29)等相关公告。
截至2026年6月23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近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申请。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12月23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82)。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的相关要求,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回购进展
的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6年6月23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15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4%,最高成交价为50.30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45.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89793.57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金额
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
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
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3)。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4150000股,与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一致。截至2026
年6月3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注销
手续。
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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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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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2.08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
下限为138.73万股,上限为277.47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价格和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
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
完成后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
实施完毕。根据回购股份方案等有关规定,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应当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5月25日起由不超过72.08元/股(含)调整至不
超过70.65元/股(含)。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2)、《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81)、《2025年年度股
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2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
6-29)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
相关规定。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12月23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82)。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的相关要求,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回购进展
的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15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4%,最高成交价为0.30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45.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89793.57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金额已
达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
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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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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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5日14:3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5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6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的召集与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丁红岩先生主持。
(六)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562人,代表股
份2623835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7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8人,代
表股份2173045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3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44人,代表股份450789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0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0人,代表股份45387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08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3082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48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4人,代表股份450789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0
1%。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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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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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事项,符
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
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黄文辉,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5年12月
31日,毕马威华振拥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
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约为人民币6.82亿元。前述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
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
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
振2024年年报审计客户中,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
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
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徐未然,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
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未然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应,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
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李应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昕,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
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杨昕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
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
民币30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增加30万元,主要系公司因并购导致审计范围变化所致。
2026年度审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
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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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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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东阿阿胶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1.方案中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或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
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等内部制度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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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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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
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6月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9日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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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14: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银丰华美达酒店一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
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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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
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E座·银丰华美达酒店一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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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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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李庆川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
报告,由于工作变动原因,李庆川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辞职后,李庆川先生将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庆川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
效,其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该项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日,李庆川先生持有公司20639股限制性股票,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27年8月
6日。辞职后,李庆川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李庆川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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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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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对象: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阿阿胶”)主要合作银
行及其下属银行子公司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或较低风险等级的银行理财产品,单笔期
限不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
2.投资额度:投资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在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
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
3.特别风险提示: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虽为低风险收益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闲置资金收入水平,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2.投资额度:投资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在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持
有总额不超过该额度。
3.投资对象:主要合作银行及其下属银行子公司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或较低风
险等级的银行理财产品,单笔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
5.合作机构说明:本次投资理财合作机构均为国内商业银行(不含广东华润银行),与本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1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为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提高工作效
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根据市场情况在前述投资额度范围内
,具体办理理财产品的筛选、签约、管理等事宜。
本次投资金融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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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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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6年3月18日,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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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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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6年2月26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16.7792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29.29元/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人数:31人
股票来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公司A股普通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2025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2025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
(四)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五)2025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7日,在公
司内部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
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六)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与股东大会决议同步披露
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七)202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九)2026年1月13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
1月9日,在公司内部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
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下同)发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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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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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概述
为扎实落地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阿阿胶”)“1238”发展战
略,有效支撑健康消费品业务高质量发展,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健康消费品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以14.8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4.21亿元,铺底流动资金0.64亿元)的自有资金
投资建设健康消费品产业园项目,用于药食同源食品、保健品、功能性食品等健康消费品的生
产与配套仓储物流、质检中心、新品孵化中心、电商分拣及药品成品仓储等。公司董事会决议
授权管理层具体推进落实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进一步完善规划设计、细化投资测算、建设施
工,以及办理其他与本投资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
本次投资建设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建设事
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阿阿胶健康消费品产业园建设项目2.投资主体: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经济开发区4.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40.68万平方米
,拟建工程建设面积15.11万平方米,包含阿胶糕、阿胶枣、阿胶粉等生产车间,配套综合仓
库、电商中心等仓储设施,设有质检孵化中心满足检验与产品上新需求,同时配备污水处理、
动力供应等公共设施。
5.建设周期:由于项目尚处于前期规划阶段,从现场开工开始计算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建设周期规划约为22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6.投资估算:总投资金额14.85亿元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4.21亿元,铺底流动资金0.64亿元。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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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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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为深化企地交流,助力地方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向山东省教育基金会捐赠160万
元(其中,现金150万元,实物折合1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捐赠受赠方为山东省教育基金会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捐赠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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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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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12月30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6.7792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29.29元/股
根据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
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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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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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及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2.08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
下限为138.73万股,上限为277.47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价格和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
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
完成后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7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81)
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
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12月23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数量为4068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6%,最高成交价为49.22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49.0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7635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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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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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2日09:3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上午9:
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5年12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的召集与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过半数的董事推
举董事、总裁孙金妮女士主持。
(六)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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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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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及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上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境内发
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
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2.08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下限
为138.73万股,上限为277.47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价格和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为准
,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回购完成后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
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振丰
联系电话:0531-88800423
传真号码:0531-88800423
邮政编码:252201
4.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
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说明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
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公司传真收到文件日为准;寄送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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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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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
心,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在考虑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
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2.08元/股(含)。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
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具体回购价格
,将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和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不超过20000万元(含),不低于1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6.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1)回购股份
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回购股份的用途: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72.08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
量约为277.47万股,约占总股本的0.43%;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人民币72.08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138.73万股,约占总股本的0.22%。具体回
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缩股、配股、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
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
份数量。
7.回购股份的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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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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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3.会议召开的合
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2日0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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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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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2
月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程翔林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
立董事候选人程翔林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
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生效。
本次增补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程翔林:男,1962年12月出生,毕业于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专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程翔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
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
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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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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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任奂奂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共同组成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核实,任奂奂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任职
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四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任奂奂:女,197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山东东阿阿胶阿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综合
主管;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部核算主管、代理部长,财务管理部资金结算主管、副
部长,战略财务部部长,运营会计部部长;东阿阿胶金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东阿阿胶股份
有限公司财经部总经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文旅事业部副总经理
、工会副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奂奂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245股,所持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
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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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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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25)。
近日,公司收到毕马威华振《关于变更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项目合伙人为张杨
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徐未然先生。
现因工作调整,毕马威华振指派具有同等职级及胜任能力的徐未然先生接替张杨女士作为
本项目合伙人,指派李应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为徐未然先生,签字注册会计
师为李应先生。
二、本次变更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信息
1.基本信息
本次变更的项目合伙人为徐未然先生,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9年开始在毕
马威华振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未然
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应先生,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2年开始在
毕马威华振执业,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李应先生
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徐未然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应先生,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签字项目合伙人徐未然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应先生,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
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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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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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1
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控
股股东提名王毅飞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次增补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毅飞:女,1980年12月出生,持有中国药科大学理学学士及沈阳药科大学理学硕士学位
,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医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分析室研发人员、技术部经理、生产部经
理、质量总监、项目管理部负责人,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创新孵化事业部项目质量管理经理
、运营管理部高级经理、专业总监、研发管理部专业总监等职务。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直管企业专职外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毅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
联单位任职外,其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
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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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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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为推动中医药科技赋能与产业升级,拟与上海中医药大学进行校企合作。本次校企合作聚
焦于胶类药物及膏方研究、国际标准制定、人才培养、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基于本次
合作,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拟在上海中医药大学设立“东阿阿胶奖学金”。合作
期五年,公司每年向校方提供奖学金15万元,总金额75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捐赠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彰显公司作为行业领军企业对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的责任担当,有助于加
速科技创新与产品升级,提升行业标准,构建人才储备与创新生态。
该捐赠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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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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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为深化驴产业科研创新,助力公司原料战略布局,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
人民币12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捐赠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有助于推动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驴产业创新生态体系,实现公司原料保
障可持续发展。该捐赠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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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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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阿阿胶”)董事长程杰先生,已担任公
司控股股东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公司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医
药集团)执行董事、总裁等职务。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华润医药集团于2025年8月2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
刊发了关于程杰先生任职的公告,即自2025年8月26日起,程杰先生担任华润医药集团执行董
事、总裁、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及企业管治委员会成员。公告详细信息,请查询香港联交所网站
:http://www.hkexnews.hk。本次聘任完成后,程杰先生将继续担任东阿阿胶党委书记、董事
长职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长的本次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独立性发生变化,也不会对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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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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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为积极响应健康中国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战略号召,支持华润健康乡村公益项目,同时提升
公司知名度与美誉度、彰显国企责任与担当,公司拟向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捐赠430万元,其
中包括资金捐赠260万元以及实物捐赠价值17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捐赠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持续落实健康中国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旨在进一步改善基层百姓就医环境
,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及回馈社会的具体实践。
本次对外捐赠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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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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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
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娇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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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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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5年5月20日,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
2025年8月2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事项已获得股东
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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