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423 东阿阿胶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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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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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 │ 63000.00│ ---│ ---│ 93857.1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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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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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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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阿胶浆生产车间│ 2.40亿│ ---│ 2.40亿│ 100.00│ 1.07亿│ 2014-08-31│
│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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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基地建设及改扩│ 2.36亿│ 7220.34万│ 2.42亿│ 102.67│ 1.38亿│ ---│
│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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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营销网络终端项│ 1.83亿│ ---│ 1.83亿│ 100.00│ 1.21亿│ 2013-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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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研发项目 │ 6165.00万│ ---│ 6165.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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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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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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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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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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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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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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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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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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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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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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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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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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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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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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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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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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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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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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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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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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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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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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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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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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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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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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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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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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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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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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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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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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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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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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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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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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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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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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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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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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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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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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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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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到20
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基于谨
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
策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本年计提减值准备6356.01
万元人民币,本年核销、转回等影响减值准备减少15490.96万元人民币。2023年资产减值合计
对利润总额影响1664.64万元人民币。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
础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
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2023年度减值准备余额较年
初减少1390.10万元。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
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综合考虑存货状态、库龄、持有目的、市场销售价格、是否已有合同订
单等因素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并与存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按照各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
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3年存货减值准备余额较年初减少10324.55万元。
3.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公司在年末判断相关资产出现减值
迹象,并对此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对于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照可回
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充分考虑长期资产当前状况、未来现金流量
折现率等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年末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等减值准备。2023年各项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余额较年初增加
2579.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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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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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阿阿胶”)主要合作银
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或较低风险等级的银行理财产品,单笔期限不超过六
个月(含六个月)。
2.投资金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意
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40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虽为低风险收益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2024年3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
品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公司现有部分闲置资金,全面提高公司资金
收益水平。
2.投资金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意
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40亿元。
3.投资方式:本次购买理财受托方均为国内商业银行(不含珠海华润银行),与本公司无
关联关系。购买产品为主要合作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或较低风险等级的
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单笔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金
融理财产品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金融理财事项的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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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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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
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
划。
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151.2332万股(含),上限为166万股(含),回购价格拟不
超过人民币74.8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6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4年1月10日,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51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2349%,回购最高价格为52.41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48.01元/股,使用资金总金额为758724
45.00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方案完成回购。本
次回购使用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
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
上市地位。
三、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公司
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512400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续拟用于股
权激励计划。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本公告披露日后三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按规
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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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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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151.2332万股(含),上限为166万股(含),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4.82元/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
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数量为2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11%,最高成交价为50.36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49.6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3710.00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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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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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推动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在综合
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决定以自有资金回购公
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2.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规则》第七条以及《回购指引》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4.82元/股(含)。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
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
况和经营状况等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不超过人民币12420.12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1)回购股份
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结合实际经营状况,在回购股份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74.82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总金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
回购股份数量为16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2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缩股、配股、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
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
份数量。
7.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
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但
顺延后期限仍不得超过12个月,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1)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
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
前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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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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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结合工作需要,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对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投资者关系的联系方式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的联系电话及传真:0635-3264069,0635-3260786。
变更后的联系电话及传真:0531-88800423。
以上变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及电
子邮箱等信息保持不变,敬请留意。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与公司交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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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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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阿阿胶”或“公司”)于2023年8月6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为积极响应关于健康中国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战略号召,支持华润健康乡村公益项目,助力
开放型国家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公司拟向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和中国医学科学院捐赠人民
币470万元。其中,向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捐赠人民币430万元,包括现金捐赠350万元人民币
和实物捐赠价值80万元人民币,用于助力华润健康乡村公益项目;向中国医学科学院捐赠人民
币40万元,用于支持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术咨询委员会相关活动以及开放型国家医学科技创新体
系建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捐赠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是为了进一步改善基层百姓就医环境,为乡村振兴及开放型国家医学科技创
新体系建设贡献力量,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及回馈社会的具体实践。
本次对外捐赠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外捐赠符合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对进一步改善基层百姓就医环境以
及支持开放型国家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着积极作用。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捐赠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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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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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丁红岩先生出具的《关
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东阿阿胶股票的情况及致歉声明》,获悉丁红岩先生近亲属丁子璇女士于
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13日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了解相关情况,丁红岩先生及其女儿丁子璇女士积极
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已采取的措施如下:(一)经核实,本次短线交易为
丁子璇女士误操作所致,丁红岩先生事先并不知晓相关情况,在此次交易前后亦未告知丁子璇
女士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违规的
情况。本次交易事项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丁红岩先生及其女儿丁子璇女士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对本次短线交易造成的
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遵守证券交易相关
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做好个人及亲属的持股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
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
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
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根据上述规定,丁子璇女士已将本次交易所得收益人民币153.00元上交公司。
(三)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合规培训和宣导,要求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加强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
作。公司将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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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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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
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
歧。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公司扎实落地“十四五”战略规划,围绕“增长效率”关键主题,深度践行“四个重塑”
,坚持“药品”“健康消费品”双轮驱动增长模式;持续推进“滋补国宝东阿阿胶”顶流品牌
建设,全面品牌唤醒和品牌焕新,积聚品牌势能;坚持以消费者为本,继续夯实核心基石业务
,东阿阿胶块市场份额明显提升,复方阿胶浆大品种战略持续发力,桃花姬阿胶糕全渠道实现
快速增长,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未来,公司将持续融入国家大健康发展战略,以消费者为中心,以“更高、更深、更实”
的标准,继续深入推进“四个重塑”,巩固“东阿阿胶滋补国宝”顶流品牌地位;持续深化“
药品”“健康消费品”双轮驱动业务模式,大力实施“一中心”“三高地”研发规划,开拓新
品类、新产品、新功效、新人群;围绕大健康拓展新赛道,寻求外延发展新机遇,努力成为消
费者最信赖的滋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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