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503 国新健康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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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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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医疗医药应急保│ ---│ ---│ 8.00│ ---│ -367.18│ 人民币│
│障平台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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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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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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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壹永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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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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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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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新健康保障服│
│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有限”)因拟向公司参股公司北京壹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壹永科技”)采购专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形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
│ │方式形成。 │
│ │ 国新有限于近日对专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
│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标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
│ │经履行评审程序后,壹永科技为上述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国新有限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
│ │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国新有限专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标人为壹永科技,中标价格│
│ │2290万元。 │
│ │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
│ │ 壹永科技为公司参股公司,因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永华在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壹永科技│
│ │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 │规定,壹永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事项审议情况 │
│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
│ │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
│ │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国新有限与壹永科技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联董事李永华回避表决。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
│ │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
│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
│ │024-05)。 │
│ │ (四)其他说明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壹永科技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北京壹永科技有限公司 │
│ │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3、成立日期:2017-10-20 │
│ │ 4、法定代表人:杨亚军 │
│ │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88KB0G │
│ │ 6、注册地址和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3号院1号楼5层1单元601室 │
│ │ 7、注册资本:2118.3377万人民币 │
│ │ (二)关联关系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壹永科技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总│
│ │经理李永华在过去12个月内曾经担任壹永科技董事,因此公司与壹永科技构成关联关系。 │
│ │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本次关联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价格,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
│ │定价不公允或因关联交易所导致利益转移的情形。 │
│ │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国新有限拟向公司参股公司壹永科技采购专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该关联交易通过│
│ │公开招标方式形成,项目中标人为壹永科技,中标价格2290万元,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
│ │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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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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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新数据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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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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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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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新健康”)全资子公司│
│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有限”)与国新数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国新数据”)拟签署《国新健康2023年采购国新数据有关数字化服务合同》,由国新有限│
│ │向国新数据采购数字化服务,服务期限一年,合同金额(含税价)为人民币1,154,503.49元│
│ │。 │
│ │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
│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新”)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国新数据│
│ │为中国国新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
│ │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国新数据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事项审议情况 │
│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
│ │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 │
│ │,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国新有限与国新数据关联交易的议│
│ │案》,关联董事杨殿中、李永华、姜开宏、陈涛回避表决。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
│ │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
│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
│ │023-84)。 │
│ │ (四)其他说明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国新数据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国新数据有限责任公司 │
│ │ (二)关联关系 │
│ │ 公司与国新数据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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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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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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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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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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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新健康”)全资子公司│
│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新有限”)拟与浙江海虹药通网络│
│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虹”)签署《租赁合同》,浙江国新有限承租浙江海虹的│
│ │房屋,租期两年,合同金额为1174768.56元/年。 │
│ │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
│ │ 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恒”)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海虹为中海│
│ │恒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 │制度》的规定,浙江海虹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年初至上述关联交易前,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
│ │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 │
│ │ (三)事项审议情况 │
│ │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
│ │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国新有限与浙江海虹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
│ │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殿中、李永华、姜开宏、陈涛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
│ │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 │议。 │
│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
│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
│ │3-35)和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 │
│ │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 │ (四)其他说明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浙江海虹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 │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3、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三路20号建工大厦7楼 │
│ │ 4、法定代表人:吕铮 │
│ │ 5、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
│ │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528055X7 │
│ │ (二)关联关系 │
│ │ 浙江海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恒控制的企业。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浙江国新有限承租浙江海虹位于杭州市文三路20号I号楼(建工大厦)七层的房屋,房 │
│ │屋建筑面积1149.48平方米,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钢砼,建筑总层数为21层,该房屋在 │
│ │第7层。租赁期为24个月。 │
│ │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办公场所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为依据,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
│ │,实行市场定价。租金标准:人民币2.8元/㎡/天,租金为人民币1174768.56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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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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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壹永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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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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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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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 │
│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
│ │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对参股公司北京壹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壹永科技”)增资优先购买权。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
│ │ (一)壹永科技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1410%股权。国华卫星数据科技有限 │
│ │公司(以下简称“国华数据”)拟出资人民币19000万元,对壹永科技进行溢价增资,对应 │
│ │壹永科技新增注册资本224.8515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公司作为壹永科技股东享│
│ │有本次增资的优先购买权。公司基于自身资金安排和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拟放弃本次增资│
│ │的优先购买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壹永科技的注册资本由1893.4862万元增加至2118.3377万│
│ │元,公司对壹永科技的持股比例下降至8.1707%。 │
│ │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壹永科技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购买权属于关│
│ │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拟发生的放弃增资优先购买权利的关联交易外,公司及│
│ │控股子公司与壹永科技在过去12个月内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本次放弃权利涉及的金额达到│
│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三)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 │
│ │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其中,关联董事李永华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
│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
│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
│ │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公告编号:2023-15)和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
│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
│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壹永科技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北京壹永科技有限公司 │
│ │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3、成立日期:2017-10-20 │
│ │ 4、法定代表人:杨亚军 │
│ │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88KB0G │
│ │ 6、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3号院1号楼5层1单元601室7、注册资本:1893│
│ │.4862万人民币 │
│ │ 8、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 │
│ │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
│ │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
│ │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 │辅助设备;经济贸易咨询;医学研究(不含诊疗活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会议│
│ │服务;翻译服务;企业策划;市场调查;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企业管理│
│ │咨询;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市场主体│
│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
│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二)关联关系 │
│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壹永科技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永华兼│
│ │任壹永科技董事,因此公司与壹永科技构成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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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国新健康保│北京海协智│ 1000.00万│人民币 │2021-08-17│2023-08-17│连带责任│是 │是 │
│障服务集团│康科技发展│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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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重要合同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新健康保障服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有限”)因拟向公司参股公司北京壹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壹永科技”)采购专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形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
成。
国新有限于近日对专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标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履
行评审程序后,壹永科技为上述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国新有限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间无异议。国新有限专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标人为壹永科技,中标价格2290万元
。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壹永科技为公司参股公司,因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永华在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壹永科技董
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壹永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国新有限与壹永科技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永华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
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壹永科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壹永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17-10-20
4、法定代表人:杨亚军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88KB0G
6、注册地址和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3号院1号楼5层1单元601室
7、注册资本:2118.3377万人民币
(二)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壹永科技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总经
理李永华在过去12个月内曾经担任壹永科技董事,因此公司与壹永科技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价格,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定
价不公允或因关联交易所导致利益转移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国新有限拟向公司参股公司壹永科技采购专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该关联交易通过公
开招标方式形成,项目中标人为壹永科技,中标价格2290万元,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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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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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新健康”)全资子公司国
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有限”)与国新数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
新数据”)拟签署《国新健康2023年采购国新数据有关数字化服务合同》,由国新有限向国新
数据采购数字化服务,服务期限一年,合同金额(含税价)为人民币1154503.49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新”)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国新数据为
中国国新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的规定,国新数据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国新有限与国新数据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杨殿中、李永华、姜开宏、陈涛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
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
84)。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国新数据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国新数据有限责任公司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与国新数据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2023-12-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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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系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恒”)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
结构产生影响。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80413268股
,已于2023年12月1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
受理确认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903762868股增加至9841761
36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恒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恒持有公司股份2357025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
6.08%,中海恒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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