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520 凤凰航运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0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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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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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信软件 │ 2223.49│ 53.02│ ---│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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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 │ 1336.50│ 37.85│ ---│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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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陆重工 │ 407.95│ 27.68│ ---│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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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 │ 209.38│ 14.00│ ---│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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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 │ 59.40│ 3.00│ ---│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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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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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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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航运(│上海华泰海│ 5000.00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武汉)股份│运有限公司│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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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航运(│上海华泰海│ 20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武汉)股份│运有限公司│ │ │ │ │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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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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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9│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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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因船舶老旧,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处置一艘沿海散货轮
“长耀海”,截止2024年8月31日该资产原值5,760.5万元,净值4,228.3万元。
2、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资产:长耀海。该船舶2000年1月21日建造完工,船龄24年,总吨为26,126吨
。2024年8月31日该资产原值5,760.5万元,净值4,228.3万元。
2、权属情况
公司本次拟出售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负债情况,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
制转让的情况,没有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
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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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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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聘任的会计师
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
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
事宜无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
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
总额3.5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
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
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海霞,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
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斌,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
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继明,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海霞、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斌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继明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
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陈海霞、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斌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继明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主要根据致同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
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
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确定。
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公司与致同所协商确定其2024年度
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3万元(不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
人民币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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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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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公司迁至新址办公,公司投资者专线电话变更为:027-83511909。
上述变更后的投资者专线电话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原电话将不再用作投资者专
线电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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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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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烨集团
”,持有本公司17.11%股份)《关于提交凤凰航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提议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的临时提案。
增加提案后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4年10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0月25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上午9:15至2024年10月25日下午15:0
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
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
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
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22日,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2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13号鸿鹄科技园1栋7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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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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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
理王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涛先生因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辞职后
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涛先生的辞职报告
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股,辞职后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
王涛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涛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勤勉尽责,在公司实现重整、恢复上市、安全生
产、经营管理、队伍稳定等方面倾注了大量精力和心血,为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发挥了重
要作用。
公司及董事会对王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卓越工作和重大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和诚挚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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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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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经营需要,自2024年9月9日起,本公司迁至新址办公。现将新的办公地址公告如下
:
办公地址变更为: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13号鸿鹄科技园1栋7楼邮政编码:430024
公司投资者关系联系方式不变,电话为:027-8276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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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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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以微信及邮件的
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王岩科主持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实际表决票3票。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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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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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
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
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
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
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
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
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
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2)项目相关人员从业经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
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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