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521 长虹美菱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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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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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3-08-30│ 4.80│ 1.4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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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1995-01-27│ 3.88│ 1.00亿│
├───────────┼───────────┼───────────┼───────────┤
│首发融资 │ 1996-08-14│ 3.30│ 3.14亿│
├───────────┼───────────┼───────────┼───────────┤
│配股 │ 1997-07-29│ 4.80│ 1.55亿│
├───────────┼───────────┼───────────┼───────────┤
│增发 │ 2010-12-23│ 10.28│ 11.78亿│
├───────────┼───────────┼───────────┼───────────┤
│增发 │ 2016-08-30│ 5.59│ 15.4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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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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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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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长虹智慧家电有│ 50000.00│ ---│ 100.00│ ---│ -218.79│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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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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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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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 3.91亿│ 3928.34万│ 3.86亿│ 98.66│ 1134.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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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万台洗衣机 │ 1.20亿│ 3928.21万│ 1.15亿│ 95.64│-2547.00万│ 2021-12-31│
│生产基地项目(二期│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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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06亿│ 0.00│ 3.06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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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研发能力建设及│ 5.59亿│ 5493.19万│ 4.68亿│ 97.14│ ---│ ---│
│智能家电技术新品开│ │ │ │ │ │ │
│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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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生活项目 │ 3.20亿│ 0.00│ 4500.16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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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71亿│ 0.00│ 2.71亿│ 100.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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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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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13 │交易金额(元)│9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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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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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宏源地能热泵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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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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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宏源地能热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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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增资情况概述 │
│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或“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 │
│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
│ │增资的议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空调”)拟对其│
│ │控股子公司宏源地能热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热泵”)增资,再由宏源热泵对其│
│ │全资子公司宏源地能热泵科技(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泵中山”)进行增资。 │
│ │ (一)长虹空调对宏源热泵增资情况概述 │
│ │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下属子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长虹空调以非公开协│
│ │议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宏源热泵(其中长虹空调持股85%,恒有源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 │
│ │下简称“恒有源”)持股15%)增资9500万元人民币。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经长 │
│ │虹空调与恒有源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长虹空调增资价格以宏源热泵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
│ │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为1.7213元/注册资本,其中5519.0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980│
│ │.9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恒有源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增资完成后,宏源热泵注册资 │
│ │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0519.08万元,长虹空调对宏源热泵的持股比例由85%上升至约92.87% │
│ │,恒有源对宏源热泵的持股比例由15%下降至约7.13%。 │
│ │ (二)宏源热泵对热泵中山增资情况概述 │
│ │ 为满足热泵中山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宏源热泵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对其全资子公司│
│ │热泵中山增资9500万元人民币。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宏源热泵对全资子公司热泵│
│ │中山的增资价格以热泵中山2024年度审计报告为基础确定为1.5714元/注册资本,其中6045.│
│ │56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454.4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热泵中山注册资本由4500万│
│ │元增加至10545.56万元,宏源热泵对热泵中山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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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13 │交易金额(元)│9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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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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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宏源地能热泵科技(中山)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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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宏源地能热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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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宏源地能热泵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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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增资情况概述 │
│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或“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 │
│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
│ │增资的议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空调”)拟对其│
│ │控股子公司宏源地能热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热泵”)增资,再由宏源热泵对其│
│ │全资子公司宏源地能热泵科技(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泵中山”)进行增资。 │
│ │ (一)长虹空调对宏源热泵增资情况概述 │
│ │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下属子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长虹空调以非公开协│
│ │议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宏源热泵(其中长虹空调持股85%,恒有源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 │
│ │下简称“恒有源”)持股15%)增资9500万元人民币。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经长 │
│ │虹空调与恒有源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长虹空调增资价格以宏源热泵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
│ │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为1.7213元/注册资本,其中5519.0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980│
│ │.9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恒有源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增资完成后,宏源热泵注册资 │
│ │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0519.08万元,长虹空调对宏源热泵的持股比例由85%上升至约92.87% │
│ │,恒有源对宏源热泵的持股比例由15%下降至约7.13%。 │
│ │ (二)宏源热泵对热泵中山增资情况概述 │
│ │ 为满足热泵中山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宏源热泵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对其全资子公司│
│ │热泵中山增资9500万元人民币。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宏源热泵对全资子公司热泵│
│ │中山的增资价格以热泵中山2024年度审计报告为基础确定为1.5714元/注册资本,其中6045.│
│ │56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454.4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热泵中山注册资本由4500万│
│ │元增加至10545.56万元,宏源热泵对热泵中山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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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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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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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佳华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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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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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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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12月19日,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
│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延长经营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
│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虹云基金”或“基金”)将经营期限延长1年,累 │
│ │计经营期限为11年(即经营期限延长至2026年10月18日),同意公司与其他各合伙人签署《│
│ │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修正案》(以下简称│
│ │“《合伙协议修正案》”),对《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第十条经营期限进行修订。现将虹云基金延长│
│ │经营期限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015年8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 │了《关于认购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本公司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
│ │参与投资虹云基金。虹云基金于2015年10月19日成立,存续期为8年,具体时间为2015年10 │
│ │月19日至2023年10月18日。虹云基金实缴出资额为2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实缴出资额为4,│
│ │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6%,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
│ │”)实缴出资额为5,000万元,出资比例为20%,四川长虹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佳华数字技术│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数字”)实缴出资额为2,750万元,出资比例为11%,其他投资机│
│ │构合计实缴出资额为13,250万元,合计出资比例53%。 │
│ │ 2023年9月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 │
│ │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
│ │易的议案》,会议同意虹云基金将存续期延长1年,基金延长后累计存续期为9年,存续期时│
│ │间为2015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18日,并同意公司与其他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修正案。 │
│ │ 2024年11月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
│ │过了《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
│ │议案》,同意虹云基金将存续期延长1年,本次延期后该基金累计存续期为10年,存续期及 │
│ │经营期限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至2025年10月18日,并同意公司与其他各合伙人签署《四川│
│ │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修正案》。详细情况公司│
│ │已于2015年8月12日、2023年9月8日、2024年1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2015-032号、2015-033号 │
│ │、2015-035号公告、2023-044号、2023-045号、2023-046号、2024-061号、2024-062号、20│
│ │24-063号公告)进行了披露。 │
│ │ 根据《合伙协议》原第十条约定,虹云基金经营期限为基金存续期限,如经营期限届满│
│ │前3个月,合伙企业投资项目仍未全部退出,经基金管理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虹云 │
│ │基金可以延长经营期限。虹云基金存续期及经营期限已于2025年10月18日届满,鉴于虹云基│
│ │金投资项目未全部退出,结合合伙企业目前实际运营情况及在投项目退出规划,为实现虹云│
│ │基金投资收益最大化,保障基金合伙人的利益及基金退出质量,虹云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四│
│ │川虹云创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向全体合伙人提出延长基金经营期限1年,累│
│ │计经营期限为11年(即经营期限延长至2026年10月18日)。 │
│ │ (二)关联关系 │
│ │ 截至目前,四川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281,83│
│ │2,434股股份,占总股份的27.36%,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佳华数字为四川长虹控股子公司, │
│ │四川长虹间接合计持有佳华数字77.44%的股权,本公司与佳华数字同受四川长虹控制。 │
│ │ 鉴于虹云基金的共同投资方四川长虹、佳华数字均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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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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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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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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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压缩机、销售商品、接受或提供│
│ │ │ │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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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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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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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远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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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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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融资租赁、商业保│
│ │ │ │理及融单等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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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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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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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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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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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其他服务、劳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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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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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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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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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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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其他服务、劳务等│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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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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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快益点电器服务连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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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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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外包国内产品售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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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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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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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长虹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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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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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外包国内产成品物流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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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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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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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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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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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业务、承租业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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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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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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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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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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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燃料及动力│
│ │ │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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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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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虹欧洲电器有限责任公司(ChanghongEuropeElectric s.r.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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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燃料及动力│
│ │ │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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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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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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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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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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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燃料及动力│
│ │ │ │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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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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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CHANGHONG(HK)TRADINGLIMI TED)、长虹电器(澳大利亚)有限│
│ │公司(CHANGHONGELECTRIC(AUSTRA LIA)PTY.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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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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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燃料及动力│
│ │ │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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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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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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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虹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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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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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燃料及动力│
│ │ │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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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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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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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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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燃料及动力│
│ │ │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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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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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
│关联方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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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或销售设备、软件、维│
│ │ │ │备件、模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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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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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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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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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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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购买燃料及动力│
│ │ │ │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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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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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虹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CHANGHONGINTERNATIONALH OLDING(HK)LIMITED)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购买燃料及动力│
│ │ │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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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
│关联方 │四川长虹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购买燃料及动力│
│ │ │ │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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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
│关联方 │四川长虹电子部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购买燃料及动力│
│ │ │ │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
│关联方 │四川长虹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购买燃料及动力│
│ │ │ │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
│关联方 │四川长虹技佳精工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购买燃料及动力│
│ │ │ │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
│关联方 │四川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购买燃料及动力│
│ │ │ │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
│关联方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购买燃料及动力│
│ │ │ │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
│关联方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其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原材料、接受劳务服务、│
│ │ │ │购买燃料动力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
│关联方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原材料、接受劳务服务、│
│ │ │ │购买燃料动力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
│关联方 │四川奥库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原材料、接受劳务服务、│
│ │ │ │购买燃料动力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
│关联方 │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原材料、接受劳务服务、│
│ │ │ │购买燃料动力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
│关联方 │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原材料、接受劳务服务、│
│ │ │ │购买燃料动力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
│关联方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设备、提供技术│
│ │ │ │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
│关联方 │欧利安株式会社(ORIONCO.,LTD)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设备、提供技术│
│ │ │ │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长虹美菱股│四川长虹空│ 6.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调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长虹美菱股│合肥美菱集│ 4.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团控股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长虹美菱股│合肥美菱集│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团控股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长虹美菱股│合肥美菱集│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团控股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长虹美菱股│合肥美菱集│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团控股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长虹美菱股│合肥长虹美│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菱生活电器│ │ │ │ │保证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长虹美菱股│合肥长虹美│ 8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菱生活电器│ │ │ │ │保证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长虹美菱股│合肥长虹实│ 5060.7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长虹美菱股│合肥长虹实│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长虹美菱股│合肥长虹实│ 3514.4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长虹美菱股│长虹美菱日│ 3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电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长虹美菱股│合肥长虹实│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长虹美菱股│合肥长虹实│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长虹美菱股│安徽菱安医│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疗器械有限│ │ │ │ │保证 │ │ │
│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
│长虹美菱股│安徽菱安医│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疗器械有限│ │ │ │ │保证 │ │ │
│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
│长虹美菱股│安徽拓兴科│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技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
│长虹美菱股│安徽拓兴科│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技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
│长虹美菱股│安徽拓兴科│ 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技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
│长虹美菱股│绵阳长虹智│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慧家电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长虹美菱股│合肥长虹实│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业有限公司│ │ │ │ │ │ │ │
├─────┼─────┼─────┼────┼─────┼─────┼────┼───┼───┤
│长虹美菱股│安徽拓兴科│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技有限责任│ │ │ │ │ │ │ │
│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
│长虹美菱股│宏源地能热│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泵科技(中│ │ │ │ │ │ │ │
│子公司 │山)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长虹美菱股│安徽菱安医│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疗器械有限│ │ │ │ │ │ │ │
│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
│长虹美菱股│合肥美菱集│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团控股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长虹美菱股│合肥长虹美│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菱生活电器│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长虹美菱股│江西美菱电│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器有限责任│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长虹美菱股│四川长虹空│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调有限公司│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
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同比下降,主要受以下因素综合影响:
因有色金属、化工原料等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海运费上升影响,盈利阶段性承压。受
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终端消费需求不足及渠道库存消化周期延长等因素影响,行业竞争加剧
,产品均价下行,利润空间进一步收窄。为增强产品中长期竞争力,公司持续加大智改数转、
品牌建设等长期性、战略性投入,对当期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后续公司将着力优化产品结构,
深化与供应商战略合作,推动内部全价值链提质增效,促进公司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持续改善
。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2026半年度业绩具体数据以公司后续
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
2026-07-02│其他事项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
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核销部分坏账的议案》
。
──────┬──────────────────────────────────
2026-06-22│银行授信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
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潜支行等8家商
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审议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如无特殊说明,以下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一、申请授信额度情况概述以上授
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
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
2026-06-16│其他事项
──────┴──────────────────────────────────
1.分红年度:2025年度;分红类型:年度;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固定。A股股权登记日(B
股最后交易日):2026年6月22日;除权日:2026年6月23日。
2.A股分红派息:A股除权前总股本881733881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在已回购A股股份数
量22575498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此外不存在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
A股每10股派息(含税)2.10元,现金分红总额180423260.43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除权后总股本881733881股。按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
(含税)为2.046232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股派息
(含税)为0.2046232元。
──────┬──────────────────────────────────
2026-06-0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已于2026年5月19日、2026年5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号、2026-037号)。
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亦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6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6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63号行政中心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小东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已于2026年5月19日、2026年5月30日发出,会议的议题及
相关内容于同日公告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5-19│其他事项
──────┴──────────────────────────────────
经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6年6月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为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8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8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
2026-05-19│对外投资
──────┴──────────────────────────────────
一、概述
2026年5月18日,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或“公司”)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暂缓投资建设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的议
案》,同意下属子公司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实业”)暂缓投资建设合肥长
虹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市场需
求及公司产能利用情况适时启动项目建设。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
效。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2025年11月24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
意合肥实业投资建设合肥长虹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合肥长虹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
2.项目投资的主要内容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拟投资建设中大容积冰箱制造中心(含整机和
零部件生产厂房、成品仓库等)及新增中大容积冰箱生产线1条,占地面积约8.9万平方米,建
筑面积约16.83万平方米。项目拟投资约8770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合肥实业自筹资金。
3.项目建设期:项目原计划于2025年8月启动,预计建设周期24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
况为准。
项目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5年6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
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三、项目进展及暂缓建设的原因
截至目前,本项目已按原计划完成工艺装备设计规划及产线布局规划,尚未启动施工建设
。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规划,公司对本项目重新进行了研究和评估。
近期,公司通过对各生产基地的技改提效、数智化转型等方式,较大幅提升了冰箱现有产线的
产能,预计提升后的产能可阶段性满足销售订单需求。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本着审慎性原则
,拟调整投资进度,暂缓投资建设合肥长虹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根据市场需求及公司产能利用情况适时启动项目建设。
──────┬──────────────────────────────────
2026-05-08│股权回购
──────┴──────────────────────────────────
基于2025年4月9日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A股
股份,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00万元(含)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1元/
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公司
A股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增加至“
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除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以外,
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2025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调
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基于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内发生了利润分配事项,且公司暂未
实施股份回购,根据《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
价格上限由11元/股(含)调整为10.67元/股(含)。
相关内容公司已于2025年4月10日、5月9日、6月5日、7月2日、7月4日、7月16日、8月5日
、9月3日、10月11日、11月5日、12月3日、2026年1月6日、2月4日、3月4日、3月28日、4月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
公告形式(公告编号:2025-019号、2025-031号、2025-032号、2025-041号、2025-043号、20
25-049号、2025-050号、2025-051号、2025-052号、2025-053号、2025-061号、2025-069号、
2025-076号、2025-093号、2026-001号、2026-006号、2026-011号、2026-012号、2026-013号
公告)进行了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2025年7月15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于2025年7月16日
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号。
(二)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回购
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三)截至2026年5月7日,公司回购股份的期限已届满。2025年7月15日至2026年5月7日
期间,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22575498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19%;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7.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0元/股,成交总金
额为150020980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
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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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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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处置及减值计提的议案》。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相关规范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现将本次资产处置及减值计提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处置及减值计提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6年3月31日已经无使用价值或其继续使用带来的成本超过所产生经济效益的非流动资产进
行处置,并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以
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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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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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关于处置非流动资产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现将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
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符合条件的资产进行
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以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二)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2025年1月至12月,公司对资产报废处置及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110440106
.84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2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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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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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中需设置职工董事一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
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一、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情况
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需要,程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
、ESG管理委员会委员及其他任何职务,仍在控股股东相关单位任职。程平先生原定任期至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日收到程平先生提交的书面报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书面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程平先生的任职调整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程平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程平先生
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公司职工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表决,选举
卢海旸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
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卢海旸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卢海旸先生简历及任职资格情况如下:
卢海旸,男,汉族,江西吉安人,1984年10月生,中共党员,浙江理工大学毕业,本科学
历。历任绵阳市审计局园区经济审计科科长、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等
职,现任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职工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海旸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卢海旸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
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卢海旸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曾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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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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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于2026年4月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等11家商业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该类议案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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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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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
工作需要,为减少应收票据占用公司资金,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6亿元人民币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为2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介绍
“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金融机构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合作金融机
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
质押池开票、票据贴现、票据托管和托收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票据池业务实施目的
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新开、托收
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
东权益的最大化。
3.协议合作金融机构及实施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6亿元人民币票据池专项授
信额度。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最终实际授信额度以兴业银行最终审批金额为准
。
4.业务主体
本次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主体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5.业务期限
本次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具体开展期限以公司与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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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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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于2026年7月1日
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人民币外汇
掉期业务、人民币外汇期权业务、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等,交
易总发生额不超过22.22亿美元(主要包括:美元、澳元、欧元,其他外汇全部折算为美元)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一)业务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出口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出口业务涉及美元、澳元、欧元等外币结算。由于
出口业务确定收入到实际结售汇之间有一定账期,同时进口业务自签订合同与对外付汇之间亦
存在时间差,在主要汇币种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波动较大的背景下,公司外汇资产和负债将面
临较大的汇率波动风险。为有效锁定公司收入与成本,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及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有必要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
(二)方式和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主要对应外币币种包括:美元、澳元、欧元
,其他外汇全部折算为美元。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
人民币外汇期权业务、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等。相关交易品种
均需与公司主营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
效的外汇风险管控原则。
(三)额度和期限
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年度交易总发生额不超过22.22亿
美元,业务期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单笔业务交割期间最长不超过1年。
(四)资金来源
远期外汇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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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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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
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通过股东会审议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除此之外不再享
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后)。
2.职工董事及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
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相应的薪酬。
3.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其他说明
1.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除独立董事津贴外,其他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以及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
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4.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
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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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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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
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董事会审议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津补贴、绩效薪酬、专项奖励、中长期激励等收入等
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按照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公司职工工
资水平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津补贴:根据岗位需要及公司制度规定发放。
3.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经营效益实现情况和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
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
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4.专项奖励是指在公司产品研发、市场开发、资本运作、管理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事件,按公司相关专项事件方案组织实施。
5.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四、其他说明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
从税前薪酬中扣除个人所得税、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应缴纳的其
他税费。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
予以发放。
3.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
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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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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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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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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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B股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为切实提升公司投
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积极响应并
落实监管要求,制定B股估值提升计划。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估值计划披露触及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
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2025年2月27日至2026年2月27日,公司B股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4月2
日公司B股股票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3.94港元/股至4.46港元/股之间,均低于2023年度经审
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66元(按2023年12月31日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港币
=0.9062人民币换算,约6.25港元),2025年4月3日至2026年2月27日公司B股股票每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为3.85港元/股至4.80港元/股之间,均低于2024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5.91元(按2024年12月31日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港币=0.9260人民币换算汇率换
算,约6.38港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B股
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估值提
升计划。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
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营提升
2026年,公司将坚持创新驱动、内外融合、产业协同、营销转型与数智推进五大核心举措
,加速实现高质量发展。
1.创新驱动铸造产业能力
围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制造创新、管理创新四大维度,持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坚
持在主业上深耕细作,产品开发不做跟随者,以引领性创新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稳固主业根
基,落地创新土壤,创新与主业双向赋能,共同构筑核心竞争力。
2.内外融合构筑产业生态
坚定推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以内促外、以外强内,深化内外经营深度融合。对外,依
托海外优质客户基础,加快拓展产业矩阵,培育坚实的第二增长曲线;对内,将国内市场竞争
中锤炼出的创新与效率能力,转化为海外扩张的有力支撑。面对未来生态竞争,公司将立足冰
洗、空调产业基础,推动新品类协同发展,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持续锻造全球化竞争
能力。
3.产业协同加速产业发展
着力推动技术与研发、精益制造、供应链、质量提升协同突破、系统联动。
通过方法论共享与平台能力复用,打破产业边界,实现资源高效配置。以系统协同释放组
织效能,以整体合力加速发展进程,推动各产业板块融合共生。
4.营销转型创建用户生态
以冰洗双驱、冰厨融合、零售转型为牵引,稳步构建以用户为核心的生态体系。从产品分
层切入,以差异化IP布局增强用户连接与流量运营能力,为品牌分层积累势能。坚持ToB以客
户为中心、ToC以用户为中心,双轮驱动、协同发力,将用户导向贯穿营销全链路,持续提升
用户触达与运营深度。
5.数智推进全面提升效率
将效率作为公司经营的护城河,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推动全价值链提质增效。聚焦核心
主业,坚定不移精简SKU,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人效管理与组织效能,以“做减法”的思路重
塑流程,推动组织运营效率提升。通过数字化工具赋能业务闭环,打造端到端的高效运营体系
,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提前布局产品、技术、市场,推动公司向高端化、智能化转型,丰富产品线,提升公司经
营能力和盈利能力,致力于打造综合性家电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产品与服务,为股东
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对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结合公司经营现状、财务
状况及现金流安排等综合因素,2026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既定方案与相关监管要求,规范、
高效推进A股股份回购实施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回购计划。回购股份将专项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
公司将结合所处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计划,在完成股份回购的基础上,择
机充分运用股权激励等激励工具,将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切身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深度
绑定,强化各方的责任意识,全身心投入到提升公司价值的工作中,为公司在未来市场竞争中
赢得优势、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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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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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
增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情况
2026年2月1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李小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
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李小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李小东先生被选举为公司董事长,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
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的合理性及完整性,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2
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同意增补李小东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ESG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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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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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已于2026年1月27日、2026年2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号、2026-007
号)。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亦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星期三)下午13: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63号行政中心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代行董事长职责)汤有道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已于2026年1月27日、2026年2月4日发出,会议的议题及
相关内容于同日公告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共计354人,共持有327,412,785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943%,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含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295,751,3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8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47人,代表股份31,661,
4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33%。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346人,代表股份300,237,880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
.5578%。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27,174,905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3
79%。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委
派律师以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记名投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了第1项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23,
563,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45%,反对2,996,664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53%,弃权8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603%。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050,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2.4382%,反对2,996,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
东股份总数的5.8875%,弃权8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
6743%。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96,469,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A股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98.7449%;反对2,916,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0.9713%;弃权8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838%。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094,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B股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99.7038%;反对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B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96
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B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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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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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
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11日(星期三)下午13: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投票表决时同
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
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
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2026年2月3日(星期二),其中
,B股股东应在2026年2月3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
7.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会的A股股权登记日
/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2月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63号行政中心一号会议室
。
三、提案编码
1.本次股东会已对提案进行了编码(详见表一)。
2.本次股东会没有互斥议案,也没有分类表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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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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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汤有道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合理性及完整
性,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各下属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增补汤有
道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ESG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他委员会的构成、召集人等均不改变。
本次增补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ESG管理委员会构成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吴定刚
委员:汤有道、赵其林、程平、易素琴、方炜、程文龙
二、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程文龙
委员:吴定刚、汤有道、牟文、洪远嘉
三、ESG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吴定刚
委员:汤有道、赵其林、程平、易素琴、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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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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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延长经营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虹云基金”或“基金”)将经营期限延长1年,累计经
营期限为11年(即经营期限延长至2026年10月18日),同意公司与其他各合伙人签署《四川虹
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修正案》(以下简称“《合伙
协议修正案》”),对《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
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第十条经营期限进行修订。现将虹云基金延长经营期限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015年8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认购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本公司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参与
投资虹云基金。虹云基金于2015年10月19日成立,存续期为8年,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
至2023年10月18日。虹云基金实缴出资额为2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实缴出资额为4000万元,
出资比例为16%,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实缴出
资额为5000万元,出资比例为20%,四川长虹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佳华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佳华数字”)实缴出资额为2750万元,出资比例为11%,其他投资机构合计实缴出资
额为13250万元,合计出资比例53%。
2023年9月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会议同意虹云基金将存续期延长1年,基金延长后累计存续期为9年,存续期时间为20
15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18日,并同意公司与其他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修正案。
2024年11月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虹云基金将存续期延长1年,本次延期后该基金累计存续期为10年,存续期及经营期
限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至2025年10月18日,并同意公司与其他各合伙人签署《四川虹云新一
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修正案》。详细情况公司已于2015年
8月12日、2023年9月8日、2024年1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2015-032号、2015-033号、2015-035号公
告、2023-044号、2023-045号、2023-046号、2024-061号、2024-062号、2024-063号公告)进
行了披露。
根据《合伙协议》原第十条约定,虹云基金经营期限为基金存续期限,如经营期限届满前
3个月,合伙企业投资项目仍未全部退出,经基金管理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虹云基金
可以延长经营期限。虹云基金存续期及经营期限已于2025年10月18日届满,鉴于虹云基金投资
项目未全部退出,结合合伙企业目前实际运营情况及在投项目退出规划,为实现虹云基金投资
收益最大化,保障基金合伙人的利益及基金退出质量,虹云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四川虹云创业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向全体合伙人提出延长基金经营期限1年,累计经营期限为
11年(即经营期限延长至2026年10月18日)。
(二)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四川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28183243
4股股份,占总股份的27.36%,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佳华数字为四川长虹控股子公司,四川长
虹间接合计持有佳华数字77.44%的股权,本公司与佳华数字同受四川长虹控制。
鉴于虹云基金的共同投资方四川长虹、佳华数字均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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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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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已于2025年11月29日、2025年12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号、2025-0
94号)。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亦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下午13: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202
5年12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63号行政中心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定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已于2025年11月29日、2025年12月9日发出,会议的议题
及相关内容于同日公告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共计389人,共持有400,371,014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842%,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含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297,369,74
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7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76人,代表股份103,00
1,2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64%。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385人,代表股份373,153,209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
.8431%。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27,217,805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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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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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公司控股子
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18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07%,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信用担保额度合计为160000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6.29%。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需要
,2026年度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183000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07%。其中,公司拟对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美菱集团”)提供担保额度100000万元;对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
实业”)提供担保额度60000万元;对绵阳长虹智慧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智慧家电
”)提供担保额度20000万元。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科美菱”)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安徽拓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拓兴科技”)
拟提供担保额度1000万元;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安徽菱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安
医疗”)拟提供担保额度2000万元。针对前述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6
年度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宜,超过公司董
事会全体成员的2/3,议案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对外担保的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单笔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无
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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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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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投资概述
(一)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制造成本,提高市场竞争能力,长虹美
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虹空调”)拟以自筹资金1257.84万元实施技术改造项目。
(二)本次投资的审批情况
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
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空调以自筹资
金投资1257.84万元实施技术改造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
(二)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空调管路配件自制项目。
2.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长虹空调自筹资金。
3.项目建设期:预计建设周期5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4.项目总投资:1257.84万元。
5.项目投资的主要内容:本项目系空调管路配件自制并优化生产工艺的技术改造项目。
6.必要性分析。
随着空调行业的市场竞争加剧,诸多企业已将前端配套的加工工序部分产能转化为工厂内
部自制,为进一步降低制造成本,长虹空调需推动生产自制能力等技术改造,降低制造成本,
提升产品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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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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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5.5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5亿元人
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该类议案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5.5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
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最终实际授信额度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审批金额为准。
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
衍生品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最终实际授信额度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审批金
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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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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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合肥美菱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
算注销的议案》《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河北虹茂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的议案》,
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子公司清算注销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注销子
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
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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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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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包括下属上市子公司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
公司所涉及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按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审议并披露。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
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含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82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进行投资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
,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概述
(一)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目的
公司实施稳健的现金流控制政策,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情况
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风险评级不超过
R1级或有保本约定类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种类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种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
内、到期还本付息等风险相对较低(风险评级不超过R1级或有保本约定类型)的银行理财产品
。
银行风险评级:
根据产品风险特性,一般银行将理财产品风险由低到高分为R1(谨慎型)、R2(稳健型)
、R3(平衡型)、R4(进取型)、R5(激进型)五个级别。
R1级(谨慎型):保证本金的完全偿付,产品收益随投资表现变动,且较少受到市场波动
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R2级(稳健型):不保证本金的偿付,但本金风险相对较小,收益浮动相对可控。
R3级(平衡型):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有一定的本金风险,收益浮动且有一定波动。
R4级(进取型):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本金风险较大,同时收益浮动且波动较大,投资较
易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影响。
R5级(激进型):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本金风险极大,同时收益浮动且波动极大,投资较
易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影响。
(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额度
本次拟安排的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每日动态余额不超过82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
用)。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承诺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
适量介入,长短期科学组合投资品种,保持投资产品的流动性,并根据经营所需资金,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将及时收回部分或全部投资额。
(四)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
金。
(五)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实力雄厚的大型银
行、选择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明确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金额、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签
署合同及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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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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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1月27日召开,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下午13:30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
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上午9:15—9:
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上午9:
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2025年12月8日(星期一),其中
,B股股东应在2025年12月8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
会。
7.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会的A股股权登记日
/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2月8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63号行政中心一号会议室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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