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523 红棉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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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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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 61392.66│ ---│ 60.00│ ---│ 3620.59│ 人民币│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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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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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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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93亿│ 5.96亿│ 5.96亿│ 100.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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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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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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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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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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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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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新仕诚企业发│
│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仕诚”)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
│ │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集团”)就广州市荔湾区西增路63号物业房屋租赁事项│
│ │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总面积为52,528.5327平方米,租赁期12年,租金总额为24,667.74│
│ │万元(含税)。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 │ 新仕诚拟租赁轻工集团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西增路63号物业房屋,可承租面积为52,528.5│
│ │327平方米,承租用途为:办公和工业,租赁期为12年,每年一个月免租期,首年月租金为1│
│ │,733,441.58元,月租金单价为33.00元/平方米,年租金每2年递增3%。 │
│ │ 轻工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租赁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郑坚雄先生、董事磨莉女士和│
│ │董事刘勇先生因在公司控股股东及下属企业任职而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以4票同意,0票 │
│ │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项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
│ │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2,630.96万元(不含税),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
│ │15%,过去12个月内(含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与轻工集团及受其同一控制的其他关联人的交 │
│ │易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
│ │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 │ 1.基本情况: │
│ │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7号; │
│ │ 法定代表人:林虎; │
│ │ 注册资本:199,049.35万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45956816K │
│ │ 主营业务:商业服务等。 │
│ │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轻工集团2023年12月末总资产2,260,936.77万元,净资产1,│
│ │400,859.47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2,127,728.04万元,净利润77,998.04万元(以上 │
│ │财务数据已经审计)。轻工集团2024年9月末总资产2,300,334.95万元,净资产1,427,999.9│
│ │1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669,949.04万元,净利润57,913.6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 │
│ │经审计)。 │
│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轻工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轻工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 │
│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司与轻工集团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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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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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现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现代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股│
│ │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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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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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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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
│ │贸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广州现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私募”│
│ │)、广州现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投资”)、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虎头公司”)发起设立广州穗越兴壹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暂定,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穗越兴投资基金”“基金”│
│ │或“合伙企业”),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现代私募出资100万元, │
│ │现代投资出资9,900万元,公司出资10,000万元,虎头公司出资10,000万元,各方均以自有 │
│ │资金出资。穗越兴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 │资活动(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
│ │ 轻工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现代私募、现代投资、虎头公司为轻工集团的下属企业,│
│ │因此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成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郑坚雄先生、│
│ │董事磨莉女士和董事刘勇先生因在公司控股股东及下属企业任职而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 │
│ │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项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 │
│ │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4%,本次交易 │
│ │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
│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现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 │限公司 │
│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现代私募为公司控股股东轻工集团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
│ │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现代私募为公司关联方。 │
│ │ (二)有限合伙人:广州现代投资有限公司 │
│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现代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轻工集团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
│ │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现代投资为公司关联方。 │
│ │ (三)有限合伙人: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虎头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轻工集团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
│ │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虎头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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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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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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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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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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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新仕诚企业发│
│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仕诚”)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
│ │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集团”)就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180号房产租赁事项 │
│ │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总面积为4812.99平方米,租赁期12年,租金总额为2671.16万元(│
│ │含税)。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 │ 新仕诚拟租赁轻工集团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180号房产,可承租面积为4812.99平│
│ │方米,承租用途为办公,租赁期为12年,免租期12个月,首年月租金为187706.61元,月租 │
│ │金单价为39.00元/平方米,年租金每2年递增3%。 │
│ │ 轻工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租赁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郑坚雄先生、董事磨莉女士和│
│ │董事刘勇先生因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任职而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以4票同意,0 │
│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项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 │
│ │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
│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 │ 1.基本情况: │
│ │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7号; │
│ │ 法定代表人:曾郴湘; │
│ │ 注册资本:199049.35万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45956816K │
│ │ 主营业务:商业服务等。 │
│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轻工集团2023年12月末总资产2260936.77万元,净资产1400859.47│
│ │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2127728.04万元,净利润77998.0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
│ │计)。 │
│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轻工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轻工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 │
│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司与轻工集团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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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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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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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浪奇│广州奇化有│ 3500.00万│人民币 │2018-06-25│2021-06-25│连带责任│是 │否 │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限公司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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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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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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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其他应收
款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其他应收款核销的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决定对部分无法
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合计5055664958.90元依规予以核销。
二、本次其他应收款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共计5055664958.90元。本次核销前,公司已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
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要求,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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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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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和《2025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
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表决,上述董事、监事薪酬(津贴)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
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
独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鉴于公司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了重
要贡献,经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独立董事的
工作量和专业性,公司董事会决定将独立董事津贴由税前6万元人民币/年调整为税前8万元人
民币/年,即2025年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人民币/人。
2.监事
(1)非独立监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
事薪酬。
(2)独立监事:鉴于公司独立监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了重
要贡献,经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独立监事的
工作量,公司监事会决定将独立监事津贴由税前2.5万元人民币/年调整为税前3.5万元人民币/
年,即2025年独立监事津贴为3.5万元人民币/人。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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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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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本次主要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2.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单日最
高余额上限为3亿元),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进行
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属于本金保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
品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导致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4.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相关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
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可循环进行
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3亿元),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内,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本次
主要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相关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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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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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控股公司,下同)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5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的背景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10.5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本次授信具体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借款、承兑汇票、保函、
信用证等各类业务。授信额度不等于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
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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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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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为规避和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
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
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糖食品”)拟投入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继续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投资种类限于与华糖食品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
品种。
2、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相关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技术风
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华糖
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有关情况如下:
一、前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2024年4月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使用期货工具对公司产品原料进行套期保值,决议有效期至下一年度套期保值业
务相关议案审批前。2024年度,华糖食品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了价格波动对
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子公司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交易,主要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
规避和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正常生产经
营的影响。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范围: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限于与华糖食品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品种。
3、持仓量:总量不超过40000吨。
4、拟投入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根据具体使用情况灵活调拨。
5、套期保值的期间:华糖食品拟投入套期保值保证金金额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决议有效期届满后,如遇决议事项未作调整的情况时,为保
障子公司能正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确定下一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相关议
案审批前。
6、交易方式:郑州商品交易所挂牌上市的白糖期货及白糖期权。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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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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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度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月2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0万元—11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500万元—1
00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股—0.06元/股。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正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报告期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
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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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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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
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68元/股(含),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
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2025年1月23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数量为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93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2.9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37964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
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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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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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2)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
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3)回购价格:不超过3.68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数量: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835468461股。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
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68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总数量约为2717.39万股,约占公司总
股本的1.48%;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68元/股进
行测算,回购总数量约为1358.7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
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种类:公司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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