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526 学大教育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2-09-21│ 2.00│ 2000.00万│
├───────────┼───────────┼───────────┼───────────┤
│配股 │ 1994-10-17│ 3.24│ 4242.97万│
├───────────┼───────────┼───────────┼───────────┤
│增发 │ 2021-01-27│ 38.53│ 8.2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17│ 14.05│ 6128.6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19│ 14.05│ 1545.5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盐城瀛湾科新领航股│ ---│ ---│ 9.91│ ---│ 0.00│ 人民币│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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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网点建设项目 │ 2.34亿│ ---│ 3613.98万│ 100.00│ ---│ ---│
├─────────┼──────┼─────┼─────┼─────┼─────┼──────┤
│职业教育网点及全日│ 6937.64万│ ---│ 6937.64万│ 100.00│ ---│ ---│
│制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职业培训及学习力网│ 2226.42万│ ---│ 2226.42万│ 100.00│ ---│ ---│
│点建设项目 │ │ │ │ │ │ │
├─────────┼──────┼─────┼─────┼─────┼─────┼──────┤
│教学网点改造优化项│ 2.56亿│ ---│ 5983.70万│ 100.00│ ---│ ---│
│目 │ │ │ │ │ │ │
├─────────┼──────┼─────┼─────┼─────┼─────┼──────┤
│OMO在线教育平台建 │ 8540.95万│ ---│ ---│ ---│ ---│ ---│
│设项目 │ │ │ │ │ │ │
├─────────┼──────┼─────┼─────┼─────┼─────┼──────┤
│文化服务空间建设项│ 2176.49万│ ---│ 2176.49万│ 100.00│ ---│ ---│
│目 │ │ │ │ │ │ │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468.10万│ ---│ 468.10万│ 100.00│ ---│ ---│
├─────────┼──────┼─────┼─────┼─────┼─────┼──────┤
│偿还股东紫光卓远借│ 2.47亿│ ---│ 2.47亿│ 100.00│ ---│ ---│
│款 │ │ │ │ │ │ │
├─────────┼──────┼─────┼─────┼─────┼─────┼──────┤
│职业教育网点及全日│ ---│ ---│ 6937.64万│ 100.00│ ---│ ---│
│制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 │ 3.00亿│ ---│ 3.00亿│ 100.00│ ---│ ---│
├─────────┼──────┼─────┼─────┼─────┼─────┼──────┤
│珠海隆大股权收购 │ 2569.40万│ 1393.40万│ 2569.40万│ 100.00│ ---│ ---│
├─────────┼──────┼─────┼─────┼─────┼─────┼──────┤
│职业培训及学习力网│ ---│ ---│ 2226.42万│ 100.00│ ---│ ---│
│点建设项目 │ │ │ │ │ │ │
├─────────┼──────┼─────┼─────┼─────┼─────┼──────┤
│文化服务空间建设项│ ---│ ---│ 2176.49万│ 100.00│ ---│ ---│
│目 │ │ │ │ │ │ │
├─────────┼──────┼─────┼─────┼─────┼─────┼──────┤
│岳阳育盛股权收购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5995.27万│ 5995.27万│ 5995.27万│ 100.00│ ---│ ---│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 468.10万│ 100.00│ ---│ ---│
├─────────┼──────┼─────┼─────┼─────┼─────┼──────┤
│珠海隆大股权收购 │ ---│ 1393.40万│ 2569.40万│ 100.00│ ---│ ---│
├─────────┼──────┼─────┼─────┼─────┼─────┼──────┤
│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 103.34万│ 103.34万│ 103.34万│ 100.00│ ---│ ---│
│动资金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3.0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关联方商品、接受劳务、服务、│
│ │ │ │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廖春荣实际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关联方商品、接受劳务、服务、│
│ │ │ │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
│ │ │ │、租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廖春荣实际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
│ │ │ │、租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关联方商品、接受劳务、服务、│
│ │ │ │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廖春荣实际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关联方商品、接受劳务、服务、│
│ │ │ │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
│ │ │ │、租赁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廖春荣实际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
│ │ │ │、租赁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银润(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交易概述 │
│ │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展战略业务发展空间│
│ │,积极顺应国家新兴产业导向和打造高技能人才教育新场景,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学大信│
│ │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大信息")以新设合伙企业的方式,向专注EDA工具与半 │
│ │导体IP研发的江阴启芯领航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启芯领航""投资标的")进行增│
│ │资,预计新设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不超过人民币3610万元,向江阴启芯领航增资金额不超过│
│ │人民币3500万元,投资完成后预计持有江阴启芯领航股权6.4791%。其中,新设合伙企业及 │
│ │投资江阴启芯领航涉及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 │
│ │同新设合伙企业及对外投资的议案》,该议案事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廖春荣先生回避表决。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
│ │组上市,本次交易未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 │
│ │ 二、交易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名称:银润(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日 │
│ │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438号1幢7层02-2单元(名义楼层8层02-2单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475430XA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
│ │ 法定代表人:项丽琴 │
│ │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
│ │ 银润资本的实际控制人廖春荣先生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6.3.3条规定的情形,廖春荣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
│ │其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属于关联法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华澳(台州)科技有限公司 1244.90万 10.22 100.00 2026-07-29
天津安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498.00万 4.04 47.02 2024-10-11
天津晋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46.59万 2.02 41.13 2025-06-05
─────────────────────────────────────────────────
合计 1989.49万 16.28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7-29 │质押股数(万股) │16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2.85 │质押占总股本(%) │1.31 │
├────────┼──────────────┴────────┴──────────────┤
│股东名称 │华澳(台州)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7-2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7月27日华澳(台州)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160.0万股给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 │
│ │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7-29 │质押股数(万股) │4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2.13 │质押占总股本(%) │3.28 │
├────────┼──────────────┴────────┴──────────────┤
│股东名称 │华澳(台州)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1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16日浙江台州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质押了560.0万股给重庆国际信托股 │
│ │份有限公司; │
│ │2026年07月27日华澳(台州)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60.0万股并质押40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5-15 │质押股数(万股) │24.90 │
├────────┼──────────────┼────────┼──────────────┤
│质押占所持股(%) │2.00 │质押占总股本(%) │0.20 │
├────────┼──────────────┴────────┴──────────────┤
│股东名称 │华澳(台州)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1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13日华澳(台州)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24.9万股给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
│ │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质押股数(万股) │52.50 │
├────────┼──────────────┼────────┼──────────────┤
│质押占所持股(%) │4.22 │质押占总股本(%) │0.43 │
├────────┼──────────────┴────────┴──────────────┤
│股东名称 │华澳(台州)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2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25日浙江台州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质押了52.5万股给浙江农发小额贷款│
│ │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质押股数(万股) │157.50 │
├────────┼──────────────┼────────┼──────────────┤
│质押占所持股(%) │12.65 │质押占总股本(%) │1.29 │
├────────┼──────────────┴────────┴──────────────┤
│股东名称 │华澳(台州)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2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25日浙江台州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质押了157.5万股给浙江农发小额贷 │
│ │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7-18 │质押股数(万股) │56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4.98 │质押占总股本(%) │4.60 │
├────────┼──────────────┴────────┴──────────────┤
│股东名称 │华澳(台州)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1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7-27 │解押股数(万股) │56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16日浙江台州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质押了560.0万股给重庆国际信托股 │
│ │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7月27日华澳(台州)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6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6-05 │质押股数(万股) │246.59 │
├────────┼──────────────┼────────┼──────────────┤
│质押占所持股(%) │41.13 │质押占总股本(%) │2.02 │
├────────┼──────────────┴────────┴──────────────┤
│股东名称 │天津晋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府大道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0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03日天津晋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质押了246.5878万股给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 │司市府大道支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1-24 │质押股数(万股) │4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6.15 │质押占总股本(%) │3.66 │
├────────┼──────────────┴────────┴──────────────┤
│股东名称 │华澳(台州)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杭州宝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2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22日浙江台州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质押了450.0万股给杭州宝通典当有 │
│ │限责任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1-21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07 │质押占总股本(%) │1.63 │
├────────┼──────────────┴────────┴──────────────┤
│股东名称 │华澳(台州)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1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7-11 │解押股数(万股) │2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16日浙江台州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质押了200.0万股给浙江农发小额贷 │
│ │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11日浙江台州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1-21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07 │质押占总股本(%) │1.63 │
├────────┼──────────────┴────────┴──────────────┤
│股东名称 │华澳(台州)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1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7-11 │解押股数(万股) │2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17日浙江台州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质押了200.0万股给浙江农发小额贷 │
│ │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11日浙江台州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1-02 │质押股数(万股) │2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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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8.64 │质押占总股本(%) │1.88 │
├────────┼──────────────┴────────┴──────────────┤
│股东名称 │华澳(台州)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江依爱夫游戏装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2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8-22 │解押股数(万股) │232.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27日浙江台州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质押了232.0万股给浙江依爱夫游戏 │
│ │装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8月22日浙江台州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32.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0-08 │质押股数(万股) │49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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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7.02 │质押占总股本(%) │4.04 │
├────────┼──────────────┴────────┴──────────────┤
│股东名称 │天津安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2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26日天津安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质押了498.0万股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 │
│ │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学大(厦门│北京学大信│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教育科技│息技术集团│ │ │ │ │保证 │ │ │
│集团股份有│有限公司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学大(厦门│北京学大信│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教育科技│息技术集团│ │ │ │ │保证 │ │ │
│集团股份有│有限公司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学大(厦门│北京学大信│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否 │
│)教育科技│息技术集团│ │ │ │ │保证 │ │ │
│集团股份有│有限公司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学大(厦门│北京学大信│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教育科技│息技术集团│ │ │ │ │保证 │ │ │
│集团股份有│有限公司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学大(厦门│北京学大信│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教育科技│息技术集团│ │ │ │ │保证 │ │ │
│集团股份有│有限公司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学大(厦门│北京学大信│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教育科技│息技术集团│ │ │ │ │保证 │ │ │
│集团股份有│有限公司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学大(厦门│北京学大信│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教育科技│息技术集团│ │ │ │ │保证 │ │ │
│集团股份有│有限公司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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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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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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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
份质押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华澳(台州)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
押及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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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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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日(星期四)14:30起;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日9:15-9:259:3
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7月2日9: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5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樱辉科技中心4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4人,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37998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830%(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
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90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52%;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40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091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578%。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
总经理金鑫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
案:
1、“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议案3.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通过。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已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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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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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7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19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相应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2.04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
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鉴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应的16.47
万股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拟回购注销的12.04万股将与前述股东会批准的16.47万股(
共计28.51万股)一并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
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
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将
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邮件的方式申报,采取邮寄、邮件方式进行
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1、申报时间
自2026年7月3日起45日内,现场登记时间为每工作日9:30—11:30、14:30—17:30。2、申
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联系人:崔志勇
邮编:100020
联系电话:010-62628096
电子邮箱:ir@xueda.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
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
(2)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3)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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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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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
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价格为不高于人民币46.
50元/股(含),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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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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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
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价格为不高于人民币46.
50元/股(含),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6月1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
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最高成交价为27.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40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9996466.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回
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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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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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7月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6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樱辉科技中心4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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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
(一)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361人,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154.44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7%。
(二)限制性股票尚需经有关机构办理手续完毕后方可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届时公司将
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
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同意按规定为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的361名激励对象办理解
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事项,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4.44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7
%,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21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四)2023年6月22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3年7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3年7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
公告》。
(八)2024年2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九)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2024年5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一)2024年6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十二)2024年6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
的公告》。
(十三)2024年7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十四)2024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五)2024年8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六)2025年1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七)202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八)2025年6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十九)2025年7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二十)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
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十一)2025年9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二十二)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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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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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10人,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47.96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9%。
(二)限制性股票尚需经有关机构办理手续完毕后方可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届时公司将
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
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同意按规定为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的210名激励对象办理解
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事项,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7.96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9
%,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21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四)2023年6月22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3年7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3年7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
公告》。
(八)2024年2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九)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2024年5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一)2024年6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十二)2024年6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
的公告》。
(十三)2024年7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十四)2024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五)2024年8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六)2025年1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七)202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八)2025年6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十九)2025年7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二十)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
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十一)2025年9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二十二)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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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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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举独立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经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天津安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名,提名何少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何少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何少平先生不存在法律法规、监管规
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专业知识、履职能力与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何少平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何少平先生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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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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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公司股票近期持续下跌,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2026年5月15日-2026年6
月11日)收盘价跌幅累计已超过20%。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判
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3
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履行债务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2026年5月15日-2026年6月1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
累计已超过20%,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第二条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回购公司股份的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6.5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
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
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
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
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在回购价格不超过46.5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150537股,约占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1.76%;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
数量约为1075269股,约占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0.8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
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相应变化。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公司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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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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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总经理金鑫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金鑫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6月11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鉴于公司股票近期持续下跌,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2026年5月15日-2026年6
月1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已超过20%。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
价值的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
因素,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
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提议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且提议日期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具体实施方案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审议通过后执行。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
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能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3)回购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以回购实施
完成/回购期满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5)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金鑫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金鑫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产生相关增减持安排,其将严格
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规定,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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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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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情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7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1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符
合激励资格,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情况发
生变化的处理方式”之“二、激励对象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激励对象离职,且不存在
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获授且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
(二)回购注销价格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
激励计划另有约定之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对于需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情形,最终回
购价格=调整后的回购价格×(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议案之日的同期央行定
期存款利率×公告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距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议案之
日的天数/365天)。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于2024年6月28日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
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含当日)起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
当日)止,首次授予资金使用期限满二年不满三年,按二年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2.10%计算,
预留授予资金使用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按一年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1.50%计算。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最终回购价格=14.05×(1+2.10%×1056÷365)=14.91元/股(
小数点后两位向上取值)。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最终回购价格=14.05×(1+1.50%×718÷365)=14.47元/股(小
数点后两位向上取值)
(三)回购注销资金总额、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2.04万股,其中,首次
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14.91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14.47元/股,涉及资金总额为
1770876.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回购注销程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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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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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
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南京星纳赫源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69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05662%,本次权益变动后,南京星纳赫源持有公司6093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4.99995%。南京星纳赫源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南京星纳赫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
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京星纳赫源于2026年2月4日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整个
减持期间南京星纳赫源共计减持股份12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995%。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与此前已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均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与
比例,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背南京星纳赫源此前做出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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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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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起;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6年5月20日9: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樱辉科技中心4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2人,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39038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200%(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
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99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908%;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08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042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292%。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
总经理金鑫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
案:
1、“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议案6.00和10.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通过。
3、上述议案9.00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公司关联股东天津安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天
津晋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天津瑜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华澳(台州)科技有限
公司已回避表决,其合计所持股份30335832股不计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已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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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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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
份质押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华澳(台州)科技有限公司(原证券账户名称:“浙江台州椰林
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已于近日完成证券账户名称变更)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部分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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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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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事项概述
近年来,国家在教育领域政策不断出台,持续保持着对教育鼓励和扶持的态度,学大(厦
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应教育行业发展趋势,认真贯彻落实
相关政策的精神,在巩固原有业务及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持续拓展市场前景广阔且行业政策
鼓励的教育行业细分领域,落实个性化教育、职业教育、文化阅读、医教融合等业务,持续提
升公司竞争力,为社会提供更优质、更高品质的教育服务和产品,打造行业领先的综合性教育
集团。为了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对外投资及购买、出售股权(以下简称“交易”,关联交
易除外)的决策效率,公司和/或下属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拟申请在额度2.5亿元人民币总投资额
度范围内交易,快速布局和开展上述领域业务,其中单体交易额拟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交
易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体交易额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将另行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是对未来12个月内现金方式交易额度的授权,尚不构成关联交易。
如交易过程中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
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基本情况
1、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或下属并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
在本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组织实施交易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资
金和/或自筹资金,投资全资或控股、参股子公司,或对现有部分全资或控股、参股子公司进
行增资,购买、出售股权(投资范围:职业教育、个性化教育、全日制教育、职业培训、语言
类培训、艺术类培训、文化教育培训、教育数智化、文化阅读、医教融合等领域)。
2、交易单体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如单体投资或增资额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将另行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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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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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为未来十二个月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
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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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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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等审计
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
内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2024年度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12475.4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本公司所属行业为“教育”,该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
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
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
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
,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
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
,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
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
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
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忻,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7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冬梅,200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1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家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
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
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
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内控专项审
计等,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89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59万元,专项报告10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
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
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实际支付的审计费用
金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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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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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学大(厦门)教
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
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
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
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
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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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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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公司依据公司规模、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按照任职岗位的工资标准、结合业
绩考核办法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具体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
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如下:
1、适用对象
2、适用期限
3、薪酬标准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相关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绩效为导向,结合公司经营业
绩情况进行激励与发放,其中:
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其他董事无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在公
司或公司子公司任职的岗位领取职务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其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
的,按单项职务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取薪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
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
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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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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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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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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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8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拟购买安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面临投资风险;资金存放与使用风
险;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
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情况
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委托理财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本次委托理财将投资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券商、保险、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
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结构性存款、基金等金融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委托理财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6、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二、委托理财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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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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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2
月3日收到公司股东南京星纳赫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星纳赫源
”)的《减持意向函》。持本公司股份616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约5.06%)的股东南京
星纳赫源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15个交易日届满次日起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5日至202
6年6月4日)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结合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09305股(不超过本公司
总股本的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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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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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展战略业务发展空间
,积极顺应国家新兴产业导向和打造高技能人才教育新场景,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学大信息
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大信息”)以新设合伙企业的方式,向专注EDA工具与半导
体IP研发的江阴启芯领航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启芯领航”“投资标的”)进行增
资,预计新设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不超过人民币3610万元,向江阴启芯领航增资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3500万元,投资完成后预计持有江阴启芯领航股权6.4791%。其中,新设合伙企业及投资
江阴启芯领航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
新设合伙企业及对外投资的议案》,该议案事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关联董事廖春荣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
上市,本次交易未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
二、交易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名称:银润(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438号1幢7层02-2单元(名义楼层8层02-2单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475430X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项丽琴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银润资本的实际控制人廖春荣先生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6.3.3条规定的情形,廖春荣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其控
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属于关联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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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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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
致行动人浙江台州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的通知,经台州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其名
称由“浙江台州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变更为“华澳(台州)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
人由“廖春荣”变更为“廖鼎鑫”,该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换发的《营业
执照》。
一、变更后《营业执照》信息
企业名称:华澳(台州)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57700T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廖鼎鑫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开元小区18幢2单元502号(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
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工商变更事项仅为股东自身信息变化,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
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权结构及持股比例变化,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活动
不构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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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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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学大信息”)
拟以新增出资形式认购盐城瀛湾科新领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
)人民币550万元并成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交易完成后,学大信息担任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基金管理人为北京瀛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瀛湾”),基金认缴出资总
额为人民币5550万元,学大信息认缴出资额人民币550万元,占比9.91%。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
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瀛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4EHRC3R
成立时间:2021-08-27
注册资本:16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F座396
控股股东:北京瀛湾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王超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交易活动);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投资。(“1、未经有关
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
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瀛湾为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等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登记编号:P1072888。
关联关系说明:北京瀛湾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
一致行动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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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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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
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5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相应回购注
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6.47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16.47万股(最终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
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20
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
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
如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
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邮件的方式申报,采取邮寄、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
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自2025年9月17日起45日内,现场登记时间为每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樱辉科技中心学大教育总部。
联系人:崔志勇
邮编:100020
联系电话:010-62628096
电子邮箱:ir@xueda.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2)以邮寄方式申报
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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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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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14:30起;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
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樱辉科技中心4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56人,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53,851,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909%(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
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88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78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253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5,964,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129%。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兼总经理金鑫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
案:
1、“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议案2.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通过。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已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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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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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等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并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150人,注册会计师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404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2024年度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189880.
76万元2024年度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本公司所属行业为“教育”,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
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
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
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
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
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
案赔付总金额很小,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
、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5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忻,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7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冬梅,200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1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家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
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
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忻、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冬梅、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近三年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
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内控专项审
计等,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89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59万元,专项报告10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
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实际支付的审计费用金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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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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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14:30起;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
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9月1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5年9月10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樱辉科技中心4层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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