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531 穗恒运A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广东肇庆怀集恒运光│ 1765.80│ ---│ 95.00│ ---│ ---│ 人民币│
│伏能源有限公司 │ │ │ │ │ │ │
├─────────┼─────┼─────┼─────┼─────┼──────┼──────┤
│现代氢能科技(广州│ 1170.00│ ---│ 45.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广州恒运电力工程技│ ---│ ---│ 51.00│ ---│ ---│ 人民币│
│术有限公司 │ │ │ │ │ │ │
├─────────┼─────┼─────┼─────┼─────┼──────┼──────┤
│广州恒运新能源有限│ ---│ ---│ 100.00│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怀集恒运能源有限公│ ---│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3-08-31 │交易金额(元)│8.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广州恒运东区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广州恒运东区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2023年8月30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广州 │
│ │恒运东区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增资建设广州知识城恒运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同意│
│ │: │
│ │ 1、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向子公司广州恒运东区天然气热 │
│ │电有限公司(简称:“东区气电公司”)增资8亿元,在广州知识城建设2×460MW级燃气蒸 │
│ │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及配套公辅设施。东区气电公司注册资金由8亿元增加到16亿元。 │
│ │资本金以外所需项目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鉴于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交易│
│ │方式出售东区气电公司40%股权。若股权出售事项成功,由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增资总共8亿元│
│ │。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1-30 │
├──────┼────────────────────────────────────────┤
│关联方 │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股东同属于同一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1.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本公司间接持股50%的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分布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 │(简称“分布式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恒运热能工程│
│ │建设有限公司分别持股35%、15%),财务资助方式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提供有息借款,借款金│
│ │额为人民币6465.28万元,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14年,借款按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
│ │以上贷款LPR利率(每年按最新LPR调整)计算利息,按季度支付利息。 │
│ │ 2.2024年1月29日,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董事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
│ │意公司向分布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6465.28万元。 │
│ │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
│ │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布式公司计划投资建设孚能线供热管道项目,总投资6465.28万 │
│ │元。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分布式公司的业务发展,解决其孚能线供热管道项目建设的资金困难│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分布式公司提供有息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465.28万元,借款期 │
│ │限为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14年,借款按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以上贷款LPR利率(每年按最新LP│
│ │R调整)计算利息,按季度支付利息。 │
│ │ 2.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
│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 │ 3.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
│ │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 │
│ │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被资助对象股东之一发展电力与本公司股东广州发展电力企业│
│ │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8.35%股份)同属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
│ │上市规则》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存生先生、陈跃先生回避表决。│
│ │本议案经9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通过。由于分布式公司2023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75.84%│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事项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相关方名称: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关联方,与本公司股东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8.35%股份│
│ │)同属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 │
│ │ 成立日期:1995/5/15 │
│ │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工程项目管理服│
│ │务;节能技术转让服务;能源管理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 │节能技术开发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批发;火力发电;水力发电;电力供应 │
└──────┴────────────────────────────────────────┘
┌──────┬────────────────────────────────────────┐
│公告日期 │2023-12-05 │
├──────┼────────────────────────────────────────┤
│关联方 │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其100%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3年12月4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穗开电业购买 │
│ │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长协电量的议案》,同意: │
│ │ 1.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开电业”)以年度双边协商的交易方式向公│
│ │司及下属公司购买不超过17.5亿千瓦时长协电量,总交易金额不超过9.4亿元(含税)。其 │
│ │中:1)以不低于广东省2024年年度中长期交易均价向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热电 │
│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电公司”)购买火电电能量不超过15亿千瓦时(具体以实际│
│ │结算为准);2)以不低于广东省2024年年度中长期交易均价(若广东省2024年年度中长期 │
│ │交易均价低于0.463元/千瓦时,则按0.463元/千瓦时)、环境溢价以不低于0.015元/千瓦时│
│ │,向控股公司广东江门恒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光公司”)及广东江门恒光二│
│ │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光二期”)购买绿电电能量不超过2.5亿千瓦时;分月 │
│ │分日分时曲线按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2024年度统调负荷典型参考曲线执行。(具体以实│
│ │际结算为准)。 │
│ │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按照程序办理本次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
│ │司购买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长期协商电量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谈判签署等。│
│ │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9.59%股份)持有广州│
│ │穗开电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关联董事许鸿生、肖立、周水良、刘贻俊、杨珂等回避表决,本议案经6名非关联董事投票 │
│ │表决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并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
│ │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未│
│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重组上市。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简称:穗开电业) │
│ │ 关联关系 │
│ │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公司39.59%股权,持有广州穗开│
│ │电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为│
│ │公司关联方。 │
└──────┴────────────────────────────────────────┘
┌──────┬────────────────────────────────────────┐
│公告日期 │2023-11-11 │
├──────┼────────────────────────────────────────┤
│关联方 │广州产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受同一主体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发发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近日,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州产投私募证券投│
│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证投公司”)发来认购意向函,产投证投公司拟通过│
│ │其管理的基金出资不超过2.48亿元人民币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
│ │ 2023年11月10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拟│
│ │参与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产投证投公司通过其管理的│
│ │基金出资不超过2.48亿元人民币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截至目前双方尚│
│ │未签署相关股份认购协议。 │
│ │ 产投证投公司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有限公司受同一主体广州│
│ │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 │》的相关规定,产投证投公司管理的基金认购完成后将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州发展电力企│
│ │业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该事项交易对方产投证投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
│ │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由于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并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已回│
│ │避表决,本议案经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
│ │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上│
│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 │
│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最终的发行对象及其认购金额将根据全部投资者的申购报│
│ │价情况按照相关规则确定,详见公司后续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披露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上│
│ │市公告书》。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广州产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产投证投公司) │
│ │ 关联关系 │
│ │ 广州产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发展电力企│
│ │业有限公司受同一主体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产投证投公司管理的基金认购完成后将成为公司│
│ │第二大股东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其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
│ │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7-22 │
├──────┼────────────────────────────────────────┤
│关联方 │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
│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许鸿生先生、肖立先生│
│ │、周水良先生、刘贻俊先生、杨珂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
│ │发表了独立意见。 │
│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 │
│ │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
│ │能否取得审核通过及获准注册,以及获批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 │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情况 │
│ │ 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在内│
│ │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46629815股(含本数)A股股票,不超过本│
│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 │
│ │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 │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本 │
│ │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
│ │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
│ │ 2022年7月5日,公司与能源集团签订《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高新区现│
│ │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能源集团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
│ │票的认购比例不低于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上限的39.59%,且不高于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
│ │数量上限的60%。 │
│ │ 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
│ │称"《注册办法》")等文件,该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审核、信息披露等相关事│
│ │项进行了修订;根据《注册办法》等法规规定,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
│ │由150000.00万元调减为135090.00万元。 │
│ │ 调整后,2023年7月21日,公司与能源集团签订《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 │
│ │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能源集团对本次│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比例不低于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数 │
│ │量上限的39.59%,且不高于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数量上限的60%。 │
│ │ 截至公告日,能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9.59%,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 │ (二)关联关系 │
│ │ 能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9.5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能源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
│ │交易。 │
│ │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发行人(甲方):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认购人(乙方):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 第一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股份认购协议》的法律依据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
│ │ 第二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股份认购协议》中所称的"中国证监会核准"修改为"深交 │
│ │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将《股份认购协议》中所称"非公开发行"修改为"│
│ │向特定对象发行"。 │
│ │ 第三条乙方已完全知悉甲方本次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并拟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 │部分股票,乙方同意按照《股份认购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的约定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部分股│
│ │票。 │
│ │ 第四条其他 │
│ │ 1.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成立,与│
│ │《股份认购协议》同时生效。 │
│ │ 2.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事项,以《股份认购协议》中约定的内容为准;本补充协议与《│
│ │股份认购协议》中相关条款、表述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1-30│企业借贷
──────┴──────────────────────────────────
1.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本公司间接持股50%的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分布式能源发展有限公
司(简称“分布式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恒运热能工程
建设有限公司分别持股35%、15%),财务资助方式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提供有息借款,借款金额
为人民币6465.28万元,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14年,借款按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以上
贷款LPR利率(每年按最新LPR调整)计算利息,按季度支付利息。
2.2024年1月29日,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董事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公司
向分布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6465.28万元。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布式公司计划投资建设孚能线供热管道项目,总投资6465.28万元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分布式公司的业务发展,解决其孚能线供热管道项目建设的资金困难,公
司拟以自有资金为分布式公司提供有息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465.28万元,借款期限为自
借款实际发放日起14年,借款按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以上贷款LPR利率(每年按最新LPR调整)
计算利息,按季度支付利息。
2.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3.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
资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被资助对象股东之一发展电力与本公司股东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有限公
司(持有本公司18.35%股份)同属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存生先生、陈跃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经9
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通过。由于分布式公司2023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75.84%,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事项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相关方名称: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关联方,与本公司股东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8.35%股份)
同属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
成立日期:1995/5/15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节能技术转让服务;能源管理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节能
技术开发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批发;火力发电;水力发电;电力供应
──────┬──────────────────────────────────
2024-01-30│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3年8月30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广州恒
运东区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增资建设广州知识城恒运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向子公司广州恒运东区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简称:“东区气电公司”)增资8亿元,在广
州知识城建设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及配套公辅设施。东区气电公司注册
资金由8亿元增加到16亿元。资本金以外所需项目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鉴
于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东区气电公司40%股权,若股权出售事项成功,由各股东
按持股比例增资总共8亿元。
公司积极推进了项目的前期工作,但由于项目属地管理及今后安全生产管理等要求,需在
属地设立项目公司,因此需调整知识城气电项目的投资主体。
鉴于以上情况,2024年1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广州知识城恒运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投资主体及成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
1.调整广州知识城恒运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投资主体,投资主体由“公司控股的广州恒运
东区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调整为“公司新成立的100%控股子公司广州知识城恒运天然气热电
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同时将“公司向东区气电公司增资8亿元
”调整为“公司出资8亿元,作为新设全资子公司广州知识城恒运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暂定
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的注册资本”。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按照程序办理本次投资建设广州知识城恒
运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及成立项目公司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种协议文件、证照办理
、资金安排并控制建设成本等。
本次调整广州知识城恒运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投资主体非新增投资,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出资。
关于广州知识城恒运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情况及公司投资该项目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
上市公司的影响等均未发生变化。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向子公司广州
恒运东区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增资建设广州知识城恒运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的公告》。公司指
定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
──────┬──────────────────────────────────
2024-01-30│其他事项
──────┴──────────────────────────────────
2024年1月29日,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4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2023年,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明确了独立董事的
任职职责与任免程序、履职方式、履职保障等方面内容,特别是对独立董事的任职家数及年度
现场办公时长等均提高要求,即要求独立董事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参与上市公司治理。
为适应新的形势,提升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和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参照其他
同行业、同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情况,并结合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
,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目前的10万元/年(税前)调整至13万元(税前)/年。
本次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水平,该事项及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
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次月起执行。
──────┬──────────────────────────────────
2024-01-30│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4年1月29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公司建
设聚丙烯装置项目的议案》。同意:
1.公司参与设立广州明珠高端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投
资建设广石化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3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合资项目(简称:“聚
丙烯装置项目”)。该项目报批总投资126649万元,项目资本金为报批总投资的30%,即广州
明珠高端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8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现金出资3800万元,持有其10%
股权;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工控”)以现金出资3800万元,持有其
10%股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以现金出资30400万元,持有其
80%股权。资本金以外所需项目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解决。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依照法规全面负责公司本次参与设立广州明珠高端
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种协议文件、证照办理、落实投入资金等。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无需报国资核准(备案);未构成关联交易
,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