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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恒运A(00053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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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531 穗恒运A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佛山恒运储能有限公│ 500.00│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广州综合能源有限公│ ---│ ---│ 2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广州恒运储能科技有│ ---│ ---│ 95.64│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潮南陇田400MWp渔光│ 9.96亿│ 9.45亿│ 9.45亿│ 94.85│ 0.00│ 2025-03-31│ │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 │ │ │ │ │ ├─────────┼──────┼─────┼─────┼─────┼─────┼──────┤ │潮阳和平150MW“渔 │ 3.50亿│ 3.50亿│ 3.50亿│ 100.00│ 0.00│ 2025-03-31│ │光互补”光伏发电项│ │ │ │ │ │ │ │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1-30 │ ├──────┼────────────────────────────────────────┤ │关联方 │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股东同属于同一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1.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本公司间接持股50%的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分布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 │(简称“分布式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恒运热能工程│ │ │建设有限公司分别持股35%、15%),财务资助方式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提供有息借款,借款金│ │ │额为人民币6465.28万元,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14年,借款按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 │ │以上贷款LPR利率(每年按最新LPR调整)计算利息,按季度支付利息。 │ │ │ 2.2024年1月29日,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董事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 │ │意公司向分布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6465.28万元。 │ │ │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 │ │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布式公司计划投资建设孚能线供热管道项目,总投资6465.28万 │ │ │元。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分布式公司的业务发展,解决其孚能线供热管道项目建设的资金困难│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分布式公司提供有息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465.28万元,借款期 │ │ │限为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14年,借款按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以上贷款LPR利率(每年按最新LP│ │ │R调整)计算利息,按季度支付利息。 │ │ │ 2.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 │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 │ 3.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 │ │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 │ │ │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被资助对象股东之一发展电力与本公司股东广州发展电力企业│ │ │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8.35%股份)同属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 │ │上市规则》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存生先生、陈跃先生回避表决。│ │ │本议案经9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通过。由于分布式公司2023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75.84%│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事项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相关方名称: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关联方,与本公司股东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8.35%股份│ │ │)同属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 │ │ │ 成立日期:1995/5/15 │ │ │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工程项目管理服│ │ │务;节能技术转让服务;能源管理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 │节能技术开发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批发;火力发电;水力发电;电力供应 │ └──────┴────────────────────────────────────────┘ ┌──────┬────────────────────────────────────────┐ │公告日期 │2023-12-05 │ ├──────┼────────────────────────────────────────┤ │关联方 │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其100%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3年12月4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穗开电业购买 │ │ │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长协电量的议案》,同意: │ │ │ 1.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开电业”)以年度双边协商的交易方式向公│ │ │司及下属公司购买不超过17.5亿千瓦时长协电量,总交易金额不超过9.4亿元(含税)。其 │ │ │中:1)以不低于广东省2024年年度中长期交易均价向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热电 │ │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电公司”)购买火电电能量不超过15亿千瓦时(具体以实际│ │ │结算为准);2)以不低于广东省2024年年度中长期交易均价(若广东省2024年年度中长期 │ │ │交易均价低于0.463元/千瓦时,则按0.463元/千瓦时)、环境溢价以不低于0.015元/千瓦时│ │ │,向控股公司广东江门恒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光公司”)及广东江门恒光二│ │ │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光二期”)购买绿电电能量不超过2.5亿千瓦时;分月 │ │ │分日分时曲线按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2024年度统调负荷典型参考曲线执行。(具体以实│ │ │际结算为准)。 │ │ │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按照程序办理本次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 │ │司购买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长期协商电量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谈判签署等。│ │ │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9.59%股份)持有广州│ │ │穗开电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关联董事许鸿生、肖立、周水良、刘贻俊、杨珂等回避表决,本议案经6名非关联董事投票 │ │ │表决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并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 │ │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未│ │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重组上市。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简称:穗开电业) │ │ │ 关联关系 │ │ │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公司39.59%股权,持有广州穗开│ │ │电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为│ │ │公司关联方。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0-31│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发出书面通知 ,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 人。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4-10-10│其他事项 ──────┴──────────────────────────────────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刘贻俊先生提交 的书面辞职报告。刘贻俊先生因工作变动,提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财务 负责人等职务。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刘贻俊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 董事会时生效,刘贻俊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刘贻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 刘贻俊先生本次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 作。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及相应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和财务负责人的聘 任工作。 感谢刘贻俊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 ──────┬────────────────────────────────── 2024-08-30│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信永中和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信永中和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 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公开招标,公司拟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 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 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 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 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曦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司徒慧强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梁肖林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审计费用为112.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及年报相 关的各类专项审计费为94.80万元,较2023年审计费用增加10.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18万 元,与上年持平。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均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服务期间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 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有效地 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信永中和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公开招标,公司拟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信永中和事务所、立信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 续相关配合工作。 ──────┬────────────────────────────────── 2024-08-30│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发出书面通知 ,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 人。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4-04-30│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 4月19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 ,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 2024-04-10│其他事项 ──────┴──────────────────────────────────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23实现净利润 为250482365.13元。本年度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5048236. 51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25434128.62元。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414013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 (含税)现金分红,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04140133.20元,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2031407202.46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 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相关说明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意见: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 了公司2024年经营、盈利、发展和资金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 以上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加网络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 ,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 2024-01-30│企业借贷 ──────┴────────────────────────────────── 1.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本公司间接持股50%的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分布式能源发展有限公 司(简称“分布式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恒运热能工程 建设有限公司分别持股35%、15%),财务资助方式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提供有息借款,借款金额 为人民币6465.28万元,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14年,借款按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以上 贷款LPR利率(每年按最新LPR调整)计算利息,按季度支付利息。 2.2024年1月29日,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董事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公司 向分布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6465.28万元。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布式公司计划投资建设孚能线供热管道项目,总投资6465.28万元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分布式公司的业务发展,解决其孚能线供热管道项目建设的资金困难,公 司拟以自有资金为分布式公司提供有息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465.28万元,借款期限为自 借款实际发放日起14年,借款按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以上贷款LPR利率(每年按最新LPR调整) 计算利息,按季度支付利息。 2.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3.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 资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被资助对象股东之一发展电力与本公司股东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有限公 司(持有本公司18.35%股份)同属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存生先生、陈跃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经9 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通过。由于分布式公司2023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75.84%,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事项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相关方名称: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关联方,与本公司股东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8.35%股份) 同属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 成立日期:1995/5/15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节能技术转让服务;能源管理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节能 技术开发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批发;火力发电;水力发电;电力供应 ──────┬────────────────────────────────── 2024-01-30│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3年8月30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广州恒 运东区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增资建设广州知识城恒运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向子公司广州恒运东区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简称:“东区气电公司”)增资8亿元,在广 州知识城建设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及配套公辅设施。东区气电公司注册 资金由8亿元增加到16亿元。资本金以外所需项目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鉴 于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东区气电公司40%股权,若股权出售事项成功,由各股东 按持股比例增资总共8亿元。 公司积极推进了项目的前期工作,但由于项目属地管理及今后安全生产管理等要求,需在 属地设立项目公司,因此需调整知识城气电项目的投资主体。 鉴于以上情况,2024年1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广州知识城恒运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投资主体及成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 1.调整广州知识城恒运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投资主体,投资主体由“公司控股的广州恒运 东区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调整为“公司新成立的100%控股子公司广州知识城恒运天然气热电 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同时将“公司向东区气电公司增资8亿元 ”调整为“公司出资8亿元,作为新设全资子公司广州知识城恒运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暂定 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的注册资本”。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按照程序办理本次投资建设广州知识城恒 运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及成立项目公司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种协议文件、证照办理 、资金安排并控制建设成本等。 本次调整广州知识城恒运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投资主体非新增投资,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出资。 关于广州知识城恒运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情况及公司投资该项目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 上市公司的影响等均未发生变化。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向子公司广州 恒运东区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增资建设广州知识城恒运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的公告》。公司指 定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 ──────┬────────────────────────────────── 2024-01-30│其他事项 ──────┴────────────────────────────────── 2024年1月29日,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4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2023年,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明确了独立董事的 任职职责与任免程序、履职方式、履职保障等方面内容,特别是对独立董事的任职家数及年度 现场办公时长等均提高要求,即要求独立董事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参与上市公司治理。 为适应新的形势,提升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和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参照其他 同行业、同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情况,并结合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 ,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目前的10万元/年(税前)调整至13万元(税前)/年。 本次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水平,该事项及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 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次月起执行。 ──────┬────────────────────────────────── 2024-01-30│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4年1月29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公司建 设聚丙烯装置项目的议案》。同意: 1.公司参与设立广州明珠高端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投 资建设广石化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3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合资项目(简称:“聚 丙烯装置项目”)。该项目报批总投资126649万元,项目资本金为报批总投资的30%,即广州 明珠高端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8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现金出资3800万元,持有其10% 股权;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工控”)以现金出资3800万元,持有其 10%股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以现金出资30400万元,持有其 80%股权。资本金以外所需项目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解决。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依照法规全面负责公司本次参与设立广州明珠高端 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种协议文件、证照办理、落实投入资金等。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无需报国资核准(备案);未构成关联交易 ,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3-12-27│其他事项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恒运企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3号),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219301948股股票。2023年12月2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 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的 总股本由822099384股增加至1041401332股,将于2023年12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的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电力”)的一致行动 人广州产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产投产业升级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产投证投基金”)参与本次认购。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发展电力持有股票数量不变,持 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4.48%;产投证投基金的持股数量由0股增加至8116883股,持股比例增加至 0.78%;发展电力和产投证投基金合计持股比例由18.35%下降至15.26%,被动稀释超过1%。 ──────┬────────────────────────────────── 2023-12-05│购销商品或劳务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12月4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穗开电业购买公 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长协电量的议案》,同意: 1.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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