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541 佛山照明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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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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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 12.65│ 6.6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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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3-10-06│ 10.23│ 1.9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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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1995-01-16│ 8.00│ 1.45亿│
├───────────┼───────────┼───────────┼───────────┤
│首发融资 │ 1995-07-01│ 6.02│ 2.80亿│
├───────────┼───────────┼───────────┼───────────┤
│增发 │ 2023-11-01│ 5.86│ 10.8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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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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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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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行 │ 15295.76│ ---│ ---│ 42101.15│ 1720.7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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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 │ 8301.45│ ---│ ---│ ---│ 95.7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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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工信 │ 150.00│ ---│ ---│ ---│ 0.8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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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科技 │ 130.70│ ---│ ---│ 267.69│ 75.0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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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展银行佛山分│ 50.00│ ---│ ---│ 50.00│ 11.03│ 人民币│
│行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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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泰汽车 │ 42.34│ ---│ ---│ 9.21│ 2.9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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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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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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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 3.65亿│ 2633.74万│ 6169.06万│ 17.21│ ---│ ---│
│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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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确定1 │ 1.16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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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确定2 │ 9083.75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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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 2.53亿│ 3106.32万│ 1.36亿│ 100.00│ ---│ ---│
│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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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路灯建设项目 │ 9179.52万│ 0.00│ 95.77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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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45亿│ 4122.06万│ 7426.55万│ 51.04│ ---│ 202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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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 2.40亿│ 1542.40万│ 4209.79万│ 17.53│ ---│ ---│
│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45亿│ 4122.06万│ 7426.55万│ 51.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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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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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9 │交易金额(元)│3.5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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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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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高州市国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49%认 │标的类型 │股权 │
│ │缴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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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广晟百千万高质量发展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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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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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为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金运作效率及效益,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星光电股份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以3.59万元的价格转让其全资│
│ │子公司高州市国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州国星”)49%认缴股权(对应出资额 │
│ │为1470万元)给广东广晟百千万高质量发展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 │称“百千万基金”),引入其作为战略投资者,即百千万基金向国星光电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 │3.59万元,并向高州国星认缴1470万元出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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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8-26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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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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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青岛易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 │标的类型 │股权 │
│ │以上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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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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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姜兆宁、刘达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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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智能照明业务的发展,做优做强做大智能照明业务,佛山电器照明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青岛易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来智能”│
│ │或“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姜兆宁、刘达平(以下简称“转让方”)签订了《股权收购意向│
│ │协议》,公司拟受让50%以上的目标公司股权(具体比例和转让方在尽调、审计及评估之后由│
│ │各方协商确定),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成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目标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
│ │表范围。 │
│ │ 意向协议签署后,公司与交易对方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并就本次股权收购事项进│
│ │行了多轮磋商。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对方通知,因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交易对方建议终止│
│ │意向协议约定事项的推进。经公司研究,决定终止意向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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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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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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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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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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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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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鉴于公司前期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财务公司”)的良好合 │
│ │作情况,同时为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收益,公司拟与广晟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
│ │议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
│ │ 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放在广晟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等│
│ │值17亿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广晟财务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等值20亿元人民币的│
│ │综合授信额度。广晟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以及其他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
│ │局广东监管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 │
│ │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伟东、黄悦先生回避表│
│ │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 │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3、由于公司与广晟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 │
│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广晟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
│ │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广晟财务公司是公司的关│
│ │联方。 │
└──────┴────────────────────────────────────────┘
┌──────┬────────────────────────────────────────┐
│公告日期 │2026-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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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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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4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4 │
├──────┼────────────────────────────────────────┤
│关联方 │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4 │
├──────┼────────────────────────────────────────┤
│关联方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4 │
├──────┼────────────────────────────────────────┤
│关联方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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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4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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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4 │
├──────┼────────────────────────────────────────┤
│关联方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4 │
├──────┼────────────────────────────────────────┤
│关联方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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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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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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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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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4 │
├──────┼────────────────────────────────────────┤
│关联方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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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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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4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4 │
├──────┼────────────────────────────────────────┤
│关联方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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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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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广晟百千万高质量发展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其有限合伙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为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金运作效率及效益,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星光电股份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以3.59万元的价格转让其全资│
│ │子公司高州市国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州国星”)49%认缴股权(对应出资额 │
│ │为1,470万元)给广东广晟百千万高质量发展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
│ │简称“百千万基金”),引入其作为战略投资者,即百千万基金向国星光电支付股权转让价│
│ │款3.59万元,并向高州国星认缴1,470万元出资额。 │
│ │ (二)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
│ │ 百千万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广东省广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资本公司”)│
│ │以及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广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广晟公司”)均为公司│
│ │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审议程序 │
│ │ 因2025年5月国星光电以零对价受让广晟资本公司持有的百千万基金1,120万元基金份额│
│ │对应的认缴权未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5月22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
│ │于控股子公司受让基金认缴出资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关联│
│ │交易最近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
│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
│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 │本次交易事项。 │
│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 │
│ │易事项,关联董事胡逢才先生、黄悦先生依法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 │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
│ │成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广东广晟百千万高质量发展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百千万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广晟资本公司以及深圳广晟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
│ │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百千万基金为公司关联方。 │
└──────┴────────────────────────────────────────┘
┌──────┬────────────────────────────────────────┐
│公告日期 │2025-10-18 │
├──────┼────────────────────────────────────────┤
│关联方 │广州晟丰饮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高明厂区生活配套设施,缓解现有饭堂就餐压力,提升员工就餐体验│
│ │和满意度,公司拟在高明厂区新增一个饭堂,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新│
│ │饭堂进行承包运营。 │
│ │ 2025年9月8日,公司分别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粤采易、电子招标系统(链捷│
│ │招)、公司官网等网站发布了《高明厂区新增饭堂及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承包项目招标│
│ │公告》,就高明厂区新增饭堂及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履行相│
│ │应开标、评审等程序后,拟确定广州晟丰饮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晟丰”)│
│ │为高明厂区新增饭堂承包项目的中标人。 │
│ │ (二)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
│ │ 广州晟丰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广州晟丰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 │ (三)审议程序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
│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形成,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
│ │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
│ │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
│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 │
│ │易事项,关联董事胡逢才先生、黄悦先生依法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 │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
│ │成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广州晟丰饮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明月一路9号广州凯旋华美达大酒店3楼302室(不可作厂房使 │
│ │用) │
│ │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文阳炳 │
│ │ 注册资本:2000万元 │
│ │ 成立日期:2023年4月13日 │
│ │ 经营范围: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化妆│
│ │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广告设计、代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技│
│ │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日用品批发;保健食品(│
│ │预包装)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农副产品销售;鲜肉批发;食│
│ │用农产品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 │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专业设计服务;鲜肉零售;企业形象策划;网络与 │
│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企业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酒店管理;平面设计;图文设计制作;未经加工│
│ │的坚果、干果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初级农产品收购;企业管理咨询;│
│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批发;日用品销售;网络技术服务;市场营销策│
│ │划;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餐饮管理;咨询策划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农作物种子经营;餐饮│
│ │服务;酒类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 │
│ │ 主要股东: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广州晟丰30%股权,通过其全资子公 │
│ │司广东省广晟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广州长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间接持有广州晟丰12.50%│
│ │、12.50%股权,合计持有广州晟丰55%股权。 │
│ │ 关联关系: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广州晟丰为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广州晟丰为公司的关联方。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佛山电器照│南宁燎旺车│ 6913.91万│人民币 │2022-04-25│2026-05-07│抵押 │否 │否 │
│明股份有限│灯股份有限│ │ │ │ │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柳州│ │ │ │ │ │ │ │
│ │桂格复煊科│ │ │ │ │ │ │ │
│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柳州桂格│ │ │ │ │ │ │ │
│ │光电科技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佛山电器照│南宁燎旺车│ 4904.00万│人民币 │2022-04-24│2026-05-10│抵押 │否 │否 │
│明股份有限│灯股份有限│ │ │ │ │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柳州│ │ │ │ │ │ │ │
│ │桂格复煊科│ │ │ │ │ │ │ │
│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柳州桂格│ │ │ │ │ │ │ │
│ │光电科技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佛山电器照│重庆桂诺光│ 2090.10万│人民币 │2025-06-23│2027-06-22│抵押 │否 │否 │
│明股份有限│电科技有限│ │ │ │ │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佛山电器照│浙江沪乐电│ 1995.24万│人民币 │2023-08-21│2028-08-20│抵押 │否 │否 │
│明股份有限│气设备制造│ │ │ │ │ │ │ │
│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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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其他事项
──────┴──────────────────────────────────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中证投服中心)是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的法定公益投保机构,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三十二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
征集条件。
2.征集人承诺,自征集日至审议征集议案的股东会决议公告前不转让所持股份。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征集人全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24690
714C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沽源路110弄15号(集中登记地)法定代表人:卢文道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05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面向投资者开展公益性宣传和教育;公益性持有证券等品种,以股东身份或证
券持有人身份行权;受投资者委托,提供调解等纠纷解决服务;为投资者提供公益性诉讼支持
及其相关工作;中国投资者网站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调查、监测投资者意愿和诉求,开
展战略研究与规划;代表投资者,向政府机构、监管部门反映诉求;中国证监会委托的其他业
务。
持股数量:110股
持股比例:0.0000072%
持股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征集表决权的提案中,温其东是征集人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
2026-07-3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2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8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7日;
B股股东应在2026年8月12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
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B股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22楼会议室。
──────┬──────────────────────────────────
2026-07-15│其他事项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
──────┬──────────────────────────────────
2026-05-09│其他事项
──────┴──────────────────────────────────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08日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年05月0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05月08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2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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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重要合同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公司前期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财
务公司”)的良好合作情况,同时为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收益,公司拟与广晟财务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放在广晟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等值
17亿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广晟财务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等值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
授信额度。广晟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以及其他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
监管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
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伟东、黄悦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
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由于公司与广晟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2楼
4、法定代表人:陈赟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9922万元
6、成立日期:2015年6月17日
7、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16H244010001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345448548L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主要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974%、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
份有限公司持股6.943%、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83%。
11、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广晟财务公司系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15年6月10日取
得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并于2015年6月17日正式开业
。2023年11月16日,取得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核发的最新金融许可证。广晟财
务公司整合集团内外金融资源,深入研究并开展资金集中、结算支付、贷款、固定收益类有价
证券投资等金融业务,为集团及成员单位提供全方位多品种、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为整个集团
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
12、主要财务数据
1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广晟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广晟财务公司是公司的关
联方。
1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广晟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协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限内,广晟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服务及其
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放在广晟财务公司的每日
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等值17亿元人民币,广晟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
度不超过等值20亿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
广晟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参考人民银行的基准存款利率以及至少不
低于公司可获得的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结算服务
广晟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按照规定收取的结算费用,应不高于公司可获得的国内
主要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用标准。
3、信贷服务
广晟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
率及费率,应参考人民银行的基准信贷利率以及不高于公司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
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4、其他金融服务
广晟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并且应不高于公司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及其
他金融机构取得同类服务费用水平。
──────┬──────────────────────────────────
2026-04-17│其他事项
──────┴──────────────────────────────────
1、交易目的:为了锁定出口业务经营利润,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拟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
汇衍生产品业务。
3、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金额累计不超过2.2亿美元,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
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最高额度。
4、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中,出口销售收入占公司总营收的比例为20.80%,出口业务销售
主要是以美元结算,而公司从报价、签订买卖合同到交货、收款又往往需要较长时间,且公司
进口业务较少,日常外汇收支不匹配,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经营业绩及
利润产生较大的影响。为了锁定出口业务经营利润,降低经—2—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
性,公司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
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
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
公司拟与具备相应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用于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各项
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
业务。
3、业务期间和业务规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
累计不超过2.2亿美元,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上述最高额度。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相关事宜并签署文件。
4、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
2026-04-17│其他事项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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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
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
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
2026-04-17│其他事项
──────┴──────────────────────────────────
本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
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额度不超过7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该额度可循
环使用,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同时,授权公司董事
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
银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
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
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全国性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
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并授权公
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文件、协议后执行。
4、实施额度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开展不超过7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
,即用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75亿元。在业务期
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在收取账款过程中,票据收取金额增加较快,同时,公司采购材
料金额相应增加,对外开具票据支付货款需求也同比增长。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
1、委托银行进行票据保管,鉴别票据的真伪,到期自动托收,纸票实现信息化等,提高
票据管理效率与规范性,降低票据管理成本与风险。
2、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有效利用公司
票据资产,平衡公司经营性资金收付,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
东权益最大化。
3、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集中管理,公司可掌握各子公司的票据资产情况,实现内部票据
统筹使用,提高融资灵活度,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
2026-04-17│银行授信
──────┴──────────────────────────────────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抵押担保概况
1、申请综合授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增信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银
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流动资金及非流动资金贷款(含并购贷款)、供应链金融等
。在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
28年6月30日。上述授信额度不含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
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金融机构
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本次向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手续。
2、抵押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燎旺车灯”)及其控股子公司
将以其持有的部分厂房及建筑物为燎旺车灯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抵押
担保,担保金额为2.79亿元。燎旺车灯及其控股子公司用于抵押担保的厂房及建筑物面积合计
14785.01平方米,账面价值合计1.82亿元,抵押金额3.29亿元。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沪乐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乐电气”)将以其持有
的部分厂房及建筑物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沪乐
电气用于抵押担保的厂房及建筑物面积合计15881.95平方米,账面价值463.40万元,抵押金额
31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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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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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08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30日
B股股东应在2026年04月27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
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B股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22楼会议室
──────┬──────────────────────────────────
2026-02-10│其他事项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2月0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年02月0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2月09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02月09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2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1-29│其他事项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同向下降50%以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
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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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0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2月0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04日
B股股东应在2026年01月30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
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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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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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
币自有闲置资金(不含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
使用,投资期限为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事项属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进行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了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风
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不含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增加
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不含募集资金
)购买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投资产品: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应当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低
风险委托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含募集资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不含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
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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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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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金运作效率及效益,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以3.59万元的价格转让其全资子公
司高州市国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州国星”)49%认缴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470
万元)给广东广晟百千万高质量发展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千
万基金”),引入其作为战略投资者,即百千万基金向国星光电支付股权转让价款3.59万元,
并向高州国星认缴1470万元出资额。
(二)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百千万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广东省广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资本公司”)以
及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广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广晟公司”)均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因2025年5月国星光电以零对价受让广晟资本公司持有的百千万基金1120万元基金份额对
应的认缴权未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5月22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
股子公司受让基金认缴出资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关联交易最
近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
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
易事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关联董事胡逢才先生、黄悦先生依法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
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广晟百千万高质量发展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广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余健驹)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额:伍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20日
主要经营场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三座404-405
目前各合伙人出资情况
历史沿革:百千万基金成立于2024年12月20日,是一家专注于产业投资与资本运作的有限
合伙企业。基金以推动广东省及周边地区产业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使命,致力于通过
多元化的投资策略,壮大县域、乡镇经济发展。
财务指标情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百千万基金总资产1142.15万元,净资产1142.15万
元。2025年1月-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15万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百千万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广晟资本公司以及深圳广晟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百
千万基金为公司关联方。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百千万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备案登记情况:百千万基
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A
ZZ04。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高州市国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其中国星光电已实缴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蔡启明
注册地址: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蒲康工业园5号厂房3楼、4楼(住所申报)
成立时间:2024年4月3日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及模组研发、制造与销售,主要产品为LED背光模组、LED
显示模组、LED照明模组等。
股权结构:国星光电持有100%股权。
经审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权属情况:高州国星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
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州国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
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以2025年6月30日作为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
高州国星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出具《拟转让高州市国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所涉及
的高州市国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5]第S437号);
其中,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1504.54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为1507.32万元。本次评估结论采
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拟转让的高州国星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507.32万元,评估增值约132.07
万元,增值率为9.60%。则:国星光电持有的高州国星49%股权(转让未实缴部分的出资权,未
实缴资本1470万元)的价值为:
(1507.32+(3000-1500))x49%-(3000x49%)=3.59(万元)。经国星光电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
,本次转让标的为高州国星尚未实缴的49%出资权,对应147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本次交易价
格以高州国星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预计交易对价为3.59万元。交易完成后,国星光电持有高
州国星51%股权,仍是高州国星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定价以在中国证监会完成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备案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报告结果作为作价依据,定价依
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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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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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08日下午15:00(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1
2月0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08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08日上午9:15至当
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2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余中民先生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7名董事、5名监事、4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
了本次股东会。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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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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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0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3日B股股东应在2025年11月28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
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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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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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9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
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3945人,其中
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4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
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
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
金额共计426.3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
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9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晓娟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中国
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具有20余年的证
券业务从业经验,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广
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
司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霄汉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以及香港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过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广
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夏玲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22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有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电器
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169.9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44.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2024年度审计费用16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收费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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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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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高明厂区生活配套设施,缓解现有饭堂就餐压力,提升员工就餐体验和
满意度,公司拟在高明厂区新增一个饭堂,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新饭堂
进行承包运营。
2025年9月8日,公司分别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粤采易、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
)、公司官网等网站发布了《高明厂区新增饭堂及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就高明厂区新增饭堂及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履行相应开标
、评审等程序后,拟确定广州晟丰饮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晟丰”)为高明厂
区新增饭堂承包项目的中标人。
(二)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广州晟丰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广州晟丰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
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形成,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关联董事胡逢才先生、黄悦先生依法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
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晟丰饮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明月一路9号广州凯旋华美达大酒店3楼302室(不可作厂房使用
)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阳炳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4月13日
经营范围: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化妆品
批发;化妆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广告设计、代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进
出口;货物进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日用品批发;保健食品(预包装
)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农副产品销售;鲜肉批发;食用农产品
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专业设计服务;鲜肉零售;企业形象策划;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
开发;企业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酒店管理;平面设计;图文设计制作;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
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初级农产品收购;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销售(除销
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批发;日用品销售;网络技术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食用农产品初加
工;餐饮管理;咨询策划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农作物种子经营;餐饮服务;酒类经营;第二
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
主要股东: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广州晟丰30%股权,通过其全资子公司
广东省广晟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广州长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间接持有广州晟丰12.50%、12
.50%股权,合计持有广州晟丰55%股权。
关联关系: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
资子公司,广州晟丰为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广州晟丰为公司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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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
025年9月29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2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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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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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
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4日;
其中,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该在2025年9月19日
(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B股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22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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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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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5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
,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席俪嘉女士、庄竣杰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陈新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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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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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智能照明业务的发展,做优做强做大智能照明业务,公司于2024年10
月28日与青岛易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姜兆宁、刘达平
(以下简称“转让方”)签订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公司拟受
让50%以上的目标公司股权(具体比例和转让方在尽调、审计及评估之后由各方协商确定)。详
细内容请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
二、交易进展
意向协议签署后,公司与交易对方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并就本次股权收购事项进行
了多轮磋商。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对方通知,因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交易对方建议终止意向
协议约定事项的推进。经公司研究,决定终止意向协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意向协议仅系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双方未签署正式的
股权收购协议。根据意向协议的约定,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交易各方均无需对本次交易的
终止承担任何责任。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的战略目标,通过内涵式发展与外延式并购双轮驱动的路径,
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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