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554 泰山石油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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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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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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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公司的分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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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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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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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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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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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一控股股东的企业的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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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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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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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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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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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一控股股东的企业的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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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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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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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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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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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一控股股东的企业的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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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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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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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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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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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公司的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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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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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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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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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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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
,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竟价交易方式
回购部分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切实维护投资者利
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具体包括: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
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8.99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的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
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宜,自公
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将用于注
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2.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按照回购价格上限8.99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
股份数量约为278.09万股—389.32万股,约占公司于本公告日已发行总股本的0.58%—0.81%。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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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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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十一届董事
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会议、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2025年度投资计划具体如下:
一、2025年度投资计划概述
为强化投资经营管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
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投资计划,计划投资总额约为5975万元。
二、计划主体情况
本投资计划投资及实施主体包括公司本部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山东京鲁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肥城绿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青岛华孚石油有限公司。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落实公司投资项目的实施,增强
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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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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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持续改善和加强市值管理,
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质量
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明确思路目标,践行“1234”战略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
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胜利油田、九江石化和对CCUS团队重要指示精神,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力落实“1234”发展实践,着力实现全面领先战略,高质量
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1”个根本目的:提升客户服务广度和质量,解决员工急难愁盼问题,增进民生福祉,
促进客户、员工双满意。
“2”个增长曲线:端牢能源饭碗,巩固拓展油气“第一增长曲线”;加快转型发展,开
启新业务、新能源“第二增长曲线”。
“3”个发展根基:夯实筑牢从严治企根基;夯实筑牢主责主业、攻坚创效根基;夯实筑
牢守正创新、转型发展根基。
“4”个发展思路:锚定“综合能源+综合服务+数字经济”发展方向,坚持“油是基础、
气是重点、氢电是趋势、服务是未来”的发展思路。
二、端牢能源饭碗,持续深耕主责主业
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33万元,同期增长185%。下一步,公司将继
续锚定成品油经营主线,动态优化营销策略,持续完善客户分级维护体系,积极打造“平台+
营销+客户+服务+管理”的营销运营平台,紧跟客户多元、易变、深层需求,丰富营销场景,
做细服务管理,落实“车生态”“家生活”服务场景定位,完善“大营销”体系,强化以客户
为中心,打造“线上+线下、站内+站外、有形+无形”的立体营销模式,持续推动企业经营高
质量发展。形成定位清晰、创新引领、融合开放、质效并举的产业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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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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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公司2025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
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按照在公司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
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
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
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
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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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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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
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
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为一年,年度审计费
用为88万元。(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灿,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1家上市
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朱晓东,注册会计师,2001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5家上市
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琦,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近三年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投入的专业
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88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人民
币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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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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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807933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8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出现股权激励行
权、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329469.15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2401909.9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2024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7653679.91元。截至2024
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3590964.7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43
11867.80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4年年末,实际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590964.75元。公司的财务状况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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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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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924228.4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028304.64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87455270.35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
配利润为244794319.86元。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2024年上半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
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4807933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9615866.36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6.77%,占当期期末
可供分配利润的5.13%,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充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
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在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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