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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国投A(00056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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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563 陕国投A 更新日期:2026-0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2-06-02│ 2.00│ 10000.00万│ ├───────────┼───────────┼───────────┼───────────┤ │配股 │ 1997-12-11│ 5.00│ 1.83亿│ ├───────────┼───────────┼───────────┼───────────┤ │增发 │ 2012-04-11│ 9.65│ 21.05亿│ ├───────────┼───────────┼───────────┼───────────┤ │增发 │ 2015-11-24│ 9.68│ 31.67亿│ ├───────────┼───────────┼───────────┼───────────┤ │配股 │ 2018-07-17│ 2.60│ 22.41亿│ ├───────────┼───────────┼───────────┼───────────┤ │增发 │ 2022-11-25│ 3.06│ 34.9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航发控制 │ 10002.19│ ---│ ---│ 8187.69│ -519.83│ 人民币│ ├─────────┼─────┼─────┼─────┼─────┼──────┼──────┤ │湘电股份 │ 9000.61│ ---│ ---│ 6873.40│ 1099.49│ 人民币│ ├─────────┼─────┼─────┼─────┼─────┼──────┼──────┤ │赫美集团 │ 4788.96│ ---│ ---│ 3431.90│ -257.95│ 人民币│ ├─────────┼─────┼─────┼─────┼─────┼──────┼──────┤ │三角防务 │ 2099.97│ ---│ ---│ 1676.24│ 120.38│ 人民币│ ├─────────┼─────┼─────┼─────┼─────┼──────┼──────┤ │兆易创新 │ 1164.25│ ---│ ---│ 1872.64│ 292.00│ 人民币│ ├─────────┼─────┼─────┼─────┼─────┼──────┼──────┤ │柳工 │ 945.27│ ---│ ---│ 844.24│ -184.47│ 人民币│ ├─────────┼─────┼─────┼─────┼─────┼──────┼──────┤ │天地数码 │ 705.53│ ---│ ---│ 958.96│ 250.08│ 人民币│ ├─────────┼─────┼─────┼─────┼─────┼──────┼──────┤ │中船防务 │ 695.67│ ---│ ---│ 796.41│ 100.73│ 人民币│ ├─────────┼─────┼─────┼─────┼─────┼──────┼──────┤ │中国动力 │ 571.89│ ---│ ---│ 591.28│ 19.40│ 人民币│ ├─────────┼─────┼─────┼─────┼─────┼──────┼──────┤ │中科电气 │ 536.40│ ---│ ---│ 646.50│ 62.67│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资本金 │ 34.90亿│ 10.70亿│ 34.97亿│ 100.19│ 2.02亿│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国投”或“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收│ │ │到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银行”)发来的《长安银行增资扩股关于法人股│ │ │东认购股份的意向函》及相关附件,邀请公司参与长安银行本次增资。公司拟参与长安银行│ │ │本次增资,增资金额不超过8亿元,增资股份不超过2.09亿股。 │ │ │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 │ │的议案》。鉴于长安银行增资事项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复,且本次参与长安银行增资的投│ │ │资方尚未最终确定,其他投资方须披露的信息尚无法确定,且长安银行本次增资尚处于接触│ │ │投资者阶段并未向公众披露,我公司披露后可能会对长安银行此次增资投资人接洽及选定产│ │ │生影响。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公司办理了暂缓披露│ │ │的内部审批和登记程序。2025年12月31日,长安银行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 │ │意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39号),│ │ │同意长安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目前该事项暂缓披露原因已消除,公司决定│ │ │对前述事项予以披露。在暂缓披露期间,经公司自查,不存在相关信息内幕知情人利用该暂│ │ │缓披露的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 │ │ (二)构成关联交易 │ │ │ 由于赵忠琦先生现同时在陕国投与长安银行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 │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由于赵忠琦先生现同时在陕国投与长安银行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1-10│其他事项 ──────┴────────────────────────────────── 2025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92837.36万元,同比增长0.03%;实现营业利润191890.91万元 ,同比增长4.53%;实现利润总额191670.38万元,同比增长4.98%;实现净利润143864.19万元 ,同比增长5.7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548.53万元,同比 增长15.27%;基本每股收益0.2813元,同比增长5.71%。公司积极落实为实体经济让利的相关 政策,主动降低融资成本,营业收入总体保持平稳;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固有业务投资成 效进一步显现,风险防控成效良好,整体运行平稳。 ──────┬────────────────────────────────── 2026-01-06│对外投资 ──────┴────────────────────────────────── (一)基本情况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国投”或“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收到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银行”)发来的《长安银行增资扩股关于法人股东认 购股份的意向函》及相关附件,邀请公司参与长安银行本次增资。公司拟参与长安银行本次增 资,增资金额不超过8亿元,增资股份不超过2.09亿股。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 议案》。鉴于长安银行增资事项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复,且本次参与长安银行增资的投资方 尚未最终确定,其他投资方须披露的信息尚无法确定,且长安银行本次增资尚处于接触投资者 阶段并未向公众披露,我公司披露后可能会对长安银行此次增资投资人接洽及选定产生影响。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公司办理了暂缓披露的内部审批 和登记程序。2025年12月31日,长安银行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39号),同意长安银行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目前该事项暂缓披露原因已消除,公司决定对前述事项予以披 露。在暂缓披露期间,经公司自查,不存在相关信息内幕知情人利用该暂缓披露的信息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形。 (二)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赵忠琦先生现同时在陕国投与长安银行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 议案》,在审议和表决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赵忠琦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与长安银行在中国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签署了《关于长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 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3号1幢1单元10101室 4、法定代表人:张全明 5、注册资本:757688.3167万CNY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及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办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长安银行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8、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81.84%,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超 过20%,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人民政府。 9、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长安银行是在陕西省委、省政府主导下,在 合并重组省内原5家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基础上,引入陕西延长集团、陕西煤业集团、 陕西有色集团战略投资者,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 机构。2009年7月29日成立,总部设在西安。截至目前,长安银行注册资本金75.77亿元,下辖 1家总行营业部、10家分行、5家直属支行,机构网点总计260家,遍布陕西省内10个设区市和 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发起并控股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天水秦州长银村镇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陕西太白长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陇县长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 并实际控制陕西岐山长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长安银行2023年营收97.79亿元,2024年营 收94.61亿元,经营稳定。 10、最近一年财务指标:2024年末资产总额为5422.91亿元,净资产为354.13亿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94.61亿元,净利润为23.15亿元。 11、关联关系:由于赵忠琦先生现同时在陕国投与长安银行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12、长安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13、前十大股东情况 14、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2、2024年资本指标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计算,2023年及以前年度 资本指标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计算。15、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各方均以现金出资,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16、本次增资前后长安银行股权结构变化 截至2025年末,长安银行总股本为7576883167股,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81.84%,单 一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20%,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人民政府。根据长安银行定向 发行方案,本次定向发行不超过26.11亿股,发行后股份总数不超过101.88亿股。本次增资扩 股完成后,该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长安银行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 公司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经陕西省财政厅评估备案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长安银行每股净资产评估后为3.83元(已扣除永续债)。 ──────┬────────────────────────────────── 2025-11-27│其他事项 ──────┴────────────────────────────────── 2025年11月25日,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234号)。 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 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 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且以前述监管机构最终审批通过的方案为准。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 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 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0-28│其他事项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现将公司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993,597,307.50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5,416,418,562.68元 。 ──────┬────────────────────────────────── 2025-10-27│其他事项 ──────┴────────────────────────────────── 我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关于变更住所的批复》 (陕金监复〔2025〕258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同意我公司将住所变更为: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8号泰信大厦2层、5层、15-18层、20-27层。 公司将于近日搬迁至新办公地址。为便于投资者与公司沟通交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 ──────┬────────────────────────────────── 2025-10-20│其他事项 ──────┴──────────────────────────────────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 一、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坚持合规运营、稳健发展、有效防控风险。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和经营成果,基于财务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计提相应 的减值准备。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和方法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2024年审计调整及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13785.08万元,其中包括:应收款项 减值准备-2.31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644.50万元,贷款损失准备及应计利息减值准备7 382.71万元,债权投资及应计利息减值准备4962.56万元,预计负债9086.62万元。 ──────┬────────────────────────────────── 2025-10-11│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上午9:15至2025年10月10日下 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公司24楼2406会 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卫东。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 2025-09-23│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适应新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 内容如下: 一、将《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二、删除“第八章监事会”章节,明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一是删除原 章程“第八章监事会”以及其他章节涉及“监事会”“监事”的内容;二是将审计委员会相关 内容调整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首位,明确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及其他 职权;三是对审计委员会的运行机制作出细化规定。 三、调整股东会职权,修改股东会议事安排等相关内容。一是根据《公司法》删除股东会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职权,新增股东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可授权董事会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等条款;二是降低股东临时提案权的比例;三是补充股东授权委托 书应当载明的内容,明确应当有具体指示;四是将股东会表决通过比例由“半数以上”修改为 “过半数”;五是明确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四、调整董事会 职权,修改董事会议事安排等相关内容。一是根据监管文件规定,新增董事会“确定公司合规 管理目标,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履行洗钱风险管理职责 ,承担洗钱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等职权;二是将董事会表决通过比例由“半数以上”修改为 “过半数”,同时明确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三是将召开临时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修改为提前5个工作日。 ──────┬────────────────────────────────── 2025-09-2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上午9:15-9:25,9:3 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5年10月10日上午9:15至2025年10月10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本次股 东会的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5年9月26日(股权登记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公司24楼2406会议室。 ──────┬────────────────────────────────── 2025-08-27│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6月28日成立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截至2024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1名,注册会计师275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9名。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7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为3.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23亿元。2024年度为32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 计服务收费总额0.54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金融业,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 ,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 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 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 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事务所从业人员16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朝阳,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部门副经理, 2010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4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09年开始在希格玛执业 ,历任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合伙人,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 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提供 服务。项目质量复核人:李波,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为中 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1998年9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4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合伙人,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的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2024年度年报 审计提供服务。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朋佳,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经 理助理,201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14年开始在希格玛 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助理,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 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提供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系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99万元,其中财务 报表审计费79万元,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20万元,较上一期费用保持一致。 ──────┬────────────────────────────────── 2025-08-27│其他事项 ──────┴────────────────────────────────── (一)合作情况 经2022年12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报经2023年3月20日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开始聘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 构,审计费用90万元。 2024年8月,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报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 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99万元。 2025年3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 况进行评估,出具《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并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于2025年3月18日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一并对 外公告披露。在审计服务工作中,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规范;能够规范实施审计程序,积极、主动与公司治理层和管 理层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能够认真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了2024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 (二)拟续聘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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