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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国投A(00056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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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563 陕国投A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2-06-02│ 2.00│ 10000.00万│ ├───────────┼───────────┼───────────┼───────────┤ │配股 │ 1997-12-11│ 5.00│ 1.83亿│ ├───────────┼───────────┼───────────┼───────────┤ │增发 │ 2012-04-11│ 9.65│ 21.05亿│ ├───────────┼───────────┼───────────┼───────────┤ │增发 │ 2015-11-24│ 9.68│ 31.67亿│ ├───────────┼───────────┼───────────┼───────────┤ │配股 │ 2018-07-17│ 2.60│ 22.41亿│ ├───────────┼───────────┼───────────┼───────────┤ │增发 │ 2022-11-25│ 3.06│ 34.9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航发控制 │ 10002.19│ ---│ ---│ 8187.69│ -519.83│ 人民币│ ├─────────┼─────┼─────┼─────┼─────┼──────┼──────┤ │湘电股份 │ 9000.61│ ---│ ---│ 6873.40│ 1099.49│ 人民币│ ├─────────┼─────┼─────┼─────┼─────┼──────┼──────┤ │赫美集团 │ 4788.96│ ---│ ---│ 3431.90│ -257.95│ 人民币│ ├─────────┼─────┼─────┼─────┼─────┼──────┼──────┤ │三角防务 │ 2099.97│ ---│ ---│ 1676.24│ 120.38│ 人民币│ ├─────────┼─────┼─────┼─────┼─────┼──────┼──────┤ │兆易创新 │ 1164.25│ ---│ ---│ 1872.64│ 292.00│ 人民币│ ├─────────┼─────┼─────┼─────┼─────┼──────┼──────┤ │柳工 │ 945.27│ ---│ ---│ 844.24│ -184.47│ 人民币│ ├─────────┼─────┼─────┼─────┼─────┼──────┼──────┤ │天地数码 │ 705.53│ ---│ ---│ 958.96│ 250.08│ 人民币│ ├─────────┼─────┼─────┼─────┼─────┼──────┼──────┤ │中船防务 │ 695.67│ ---│ ---│ 796.41│ 100.73│ 人民币│ ├─────────┼─────┼─────┼─────┼─────┼──────┼──────┤ │中国动力 │ 571.89│ ---│ ---│ 591.28│ 19.40│ 人民币│ ├─────────┼─────┼─────┼─────┼─────┼──────┼──────┤ │中科电气 │ 536.40│ ---│ ---│ 646.50│ 62.67│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资本金 │ 34.90亿│ 10.70亿│ 34.97亿│ 100.19│ 2.02亿│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8-27│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6月28日成立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截至2024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1名,注册会计师275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9名。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7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为3.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23亿元。2024年度为32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 计服务收费总额0.54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金融业,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 ,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 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 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 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事务所从业人员16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朝阳,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部门副经理, 2010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4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09年开始在希格玛执业 ,历任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合伙人,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 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提供 服务。项目质量复核人:李波,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为中 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1998年9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4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合伙人,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的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2024年度年报 审计提供服务。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朋佳,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经 理助理,201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14年开始在希格玛 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助理,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 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提供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系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99万元,其中财务 报表审计费79万元,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20万元,较上一期费用保持一致。 ──────┬────────────────────────────────── 2025-08-27│其他事项 ──────┴────────────────────────────────── (一)合作情况 经2022年12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报经2023年3月20日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开始聘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 构,审计费用90万元。 2024年8月,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报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 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99万元。 2025年3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 况进行评估,出具《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并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于2025年3月18日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一并对 外公告披露。在审计服务工作中,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规范;能够规范实施审计程序,积极、主动与公司治理层和管 理层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能够认真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了2024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 (二)拟续聘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第三十一 条规定“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包括该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成员单位)原则上 不超过5年。......”和第三十四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一经中标,有效期限最长为5年。在中 标有效期内,金融企业续聘同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可以不再招标,按本办法规定的决策程序续 聘”。 为保持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建议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99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79万元,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20万元。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6月28日成立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截至2024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1名,注册会计师275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9名。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7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为3.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23亿元。2024年度为32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 计服务收费总额0.54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金融业,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 ,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 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 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 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事务所从业人员16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朝阳,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部门副经理, 2010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4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09年开始在希格玛执业 ,历任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合伙人,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 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提供 服务。项目质量复核人:李波,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为中 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1998年9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4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合伙人,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的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2024年度年报 审计提供服务。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朋佳,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经 理助理,201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14年开始在希格玛 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助理,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 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提供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 月25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特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2025-08-27│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以现场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临时召集人王晓芳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 2025-08-27│其他事项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现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度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723,158,519.87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5,247,745,246.47元 。 ──────┬────────────────────────────────── 2025-07-21│其他事项 ──────┴────────────────────────────────── 2025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36680.12万元,同比降低2.95%;实现营业利润96872.54万 元,同比增长5.81%;实现利润总额96764.02万元,同比增长5.80%;实现净利润72560.94万元 ,同比增长5.7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346.65万元,同比 增长7.10%;基本每股收益0.1419元,同比增长5.74%。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主要是公司进一步加大主业转型创新力度,调整业务结构,提 升质效,同时有效防控风险确保稳健运营。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678983.30万元,较期初增长5.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1835742.30万元,较期初增长2.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3.59元,较期初 增长2.57%。 ──────┬────────────────────────────────── 2025-04-02│其他事项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通讯线路调整对投资者联系电话进 行了变更,原投资者联系电话(029)81870262不再使用,(029)85790607保持不变。 变更后的投资者联系电话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除上述变更外,公司电子邮箱、 传真、联系地址等保持不变,请广大投资者留意以上变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欢迎 广大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与公司沟通交流。 ──────┬────────────────────────────────── 2025-03-18│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为1361053080.2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4888759022. 48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经营状况,综合考虑2024年度的盈利水平及财务状况,为了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给广大股 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董事会拟对上述利润作如下分配: 1.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36105308.03元; 2.提取5%的信托赔偿准备金68052654.01元; 3.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9898629.16元; 4.以总股本5113970358股为基数,2024年半年度已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三季度已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 2025-03-03│其他事项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 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现将公司最近 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 2025-03-03│其他事项 ──────┴────────────────────────────────── 在当前全球格局复杂多变、国内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和行业变革持续深化的背景下,信托行 业转型持续深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做好科技 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2025年1月,国务院转发金融 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函〔2025〕 14号),对信托提出强监管、防风险和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要求,明确到2029年,信托业风险得 到有效管控,业务转型有序推进,机构经营更加稳健,法律制度进一步健全,全过程监管持续 加强,信托业高质量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到2035年,基本形成坚守定位、治理完善、经营稳健 、服务专业、监管有效的信托业新格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政策要求,提升公司服务实体能力、增强风险抗御能力、 推动高质量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制定了2025年至2027年资本管理及使用规划,在加强风 险管理、强化净资本约束的基础上,综合考量经营战略、业务发展、风险管理等维度,明确了 资本管理目标、资本补充机制和资本使用要求,为公司深化转型,走出特色化、差异化、高质 化的发展道路,提供资本保障。 ──────┬────────────────────────────────── 2025-03-03│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经过认真的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条件。 以上议案,已经2025年2月28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特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 2025-03-03│其他事项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发行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 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公告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者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 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 2025-03-03│其他事项 ──────┴──────────────────────────────────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另外,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有权国资监管 主体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等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批准,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 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 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 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的资格应符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相关规定。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以下价格孰高者:(1)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按“进 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 0个交易日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交易总 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 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在 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 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 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前述发行底价。若国家法律 、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公司将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38亿元(含本数,下同),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 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商 确定。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 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 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有新的规定,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 量届时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 ──────┬────────────────────────────────── 2025-03-03│其他事项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对即期回 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113,970,358股,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1,534,191,107股,募集 资金总额不超过38亿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增加。 ──────┬────────────────────────────────── 2025-01-15│其他事项 ──────┴──────────────────────────────────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坚持合规运营、稳健发展、有效防控风险,但受市场等因素影响,个别项目出现流 动性压力等风险,基于财务稳健性,本公司在积极稳妥化解相关风险的过程中对持有的金融资 产计提减值准备。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和方法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减值损失。 (二)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2024年四季度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10895.27万元,其中包括:应收款项减值准备1. 61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67.21万元,贷款损失准备及应计利息减值准备2545.95万元, 债权投资及应计利息减值准备-2546.80万元,预计负债11167.73万元。 相关项目抵(质)押资产等正在处置、清收,取得的收入将及时冲回减值准备并增加公司 该期利润。 ──────┬────────────────────────────────── 2025-01-02│对外投资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资本市场一级和二级市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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