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568 泸州老窖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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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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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4-02-21│ 5.83│ 1.24亿│
├───────────┼───────────┼───────────┼───────────┤
│配股 │ 1998-01-09│ 7.00│ 3.50亿│
├───────────┼───────────┼───────────┼───────────┤
│配股 │ 2002-11-11│ 8.00│ 2.84亿│
├───────────┼───────────┼───────────┼───────────┤
│增发 │ 2006-11-10│ 12.22│ 3.5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2-06-06│ 12.78│ 5149.06万│
├───────────┼───────────┼───────────┼───────────┤
│增发 │ 2017-08-10│ 48.00│ 29.5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29│ 92.71│ 6.3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25│ 89.47│ 3062.7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29│ 89.47│ 829.0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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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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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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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免 │ 54228.54│ ---│ ---│ 8700.10│ 128.2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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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银行 │ 5112.00│ ---│ ---│ 8504.78│ 520.70│ 人民币│
├─────────┼─────┼─────┼─────┼─────┼──────┼──────┤
│国泰海通 │ 1271.92│ ---│ ---│ 24201.73│ 506.41│ 人民币│
├─────────┼─────┼─────┼─────┼─────┼──────┼──────┤
│北化股份 │ 103.00│ ---│ ---│ 2817.53│ 6.2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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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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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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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酒工程技改项目(│ ---│ 9142.53万│ 36.18亿│ ---│ ---│ 2021-06-30│
│二期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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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系统智能化│ ---│ 4912.04万│ 2.47亿│ ---│ ---│ 2026-12-31│
│升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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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舣酿酒基地窖池密│ ---│ 0.00│ 1.20亿│ ---│ ---│ 2021-06-30│
│封装置购置项目 │ │ │ │ │ │ │
├─────────┼──────┼─────┼─────┼─────┼─────┼──────┤
│黄舣酿酒基地制曲配│ ---│ 0.00│ 4980.25万│ ---│ ---│ 2021-06-30│
│套设备购置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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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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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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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泸州老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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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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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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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第十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泸州老窖浓香国酒体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决定投资实施泸│
│ │州老窖浓香国酒体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2026年6月3日,公司通过公│
│ │开招标,确定项目二标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单位为“泸州老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老窖建安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
│ │有限公司”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且不根据其就承包工作│
│ │的分工而减免对发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 │
│ │ 因老窖建安公司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窖集团”│
│ │)的全资子公司泸州老窖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泸州市龙马潭区泸州老窖指挥中心南侧的泸州老窖浓香国酒│
│ │体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二)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34,522.58万元(含税)。 │
│ │ (三)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泸州老窖浓香国酒体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 │审议。 │
│ │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重组上市,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泸州老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 老窖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刘淼先生担任老窖集团董事长,老窖建安公司为│
│ │老窖集团全资子公司,上述关联人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人认定的相关规定,│
│ │故公司与老窖建安公司的建设工程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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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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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泸州三人炫酒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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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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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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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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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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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及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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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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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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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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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入或租出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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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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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及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9 │
├──────┼────────────────────────────────────────┤
│关联方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9 │
├──────┼────────────────────────────────────────┤
│关联方 │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及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9 │
├──────┼────────────────────────────────────────┤
│关联方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9 │
├──────┼────────────────────────────────────────┤
│关联方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入或租出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9 │
├──────┼────────────────────────────────────────┤
│关联方 │泸州三人炫酒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9 │
├──────┼────────────────────────────────────────┤
│关联方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9 │
├──────┼────────────────────────────────────────┤
│关联方 │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及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9 │
├──────┼────────────────────────────────────────┤
│关联方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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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
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71号泸州老窖指挥中心东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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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
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3日
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71号泸州老窖指挥中心东楼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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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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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第十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泸州老窖浓香国酒体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决定投资实施泸
州老窖浓香国酒体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2026年6月3日,公司通过公开
招标,确定项目二标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单位为“泸州老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老窖建安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且不根据其就承包工作的分工而
减免对发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
因老窖建安公司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窖集团”)
的全资子公司泸州老窖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泸州市龙马潭区泸州老窖指挥中心南
侧的泸州老窖浓香国酒体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泸州老窖浓香国酒体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关联交易的议
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泸州老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法定代表人:陈亮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9日注册地址:泸县福集镇办公地点:泸州市江阳区龙腾路中国银
行大楼10楼。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
专业承包;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
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
承包;隧道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
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水电通风空调安装;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
业承包、消防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
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水土保持、土地整理;沥青混凝土等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
矿物制品、建筑用金属制品、工具、建筑工程机械和钻探机械生产与销售;沥青混合料生产、
销售;施工劳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泸州老窖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老窖建安公司股份100%
。
实际控制人: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历史沿革:老窖建安公司前身为四川省泸县石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2006
年被泸州老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泸州老窖置业有限公司)及泸州老窖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现四川康润集团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收购100%股权,更名为泸州老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泸州老窖永盛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泸州老窖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公司
股权100%;2019年更名为四川康润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更名为泸州老窖建筑安
装工程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一期主要经营数据:
(二)关联关系说明
老窖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刘淼先生担任老窖集团董事长,老窖建安公司为老
窖集团全资子公司,上述关联人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人认定的相关规定,故公
司与老窖建安公司的建设工程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计量计价规范、技术资料、初步设计文件、地勘报告
、招标文件等确定工程控制价,经公开招标确定本工程中标单位及中标金额,根据关联方投标
文件中的《投标价格清单》,最终确定交易总金额为34522.58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工程总工期637日历天,主要包括一栋建筑的主体、地下车库(含附建人防工程)及设
备用房等多个部分,具体包含土建结构,幕墙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包括强电
系统、弱电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暖通系统、电梯工程等),总图工程(包括
初步设计文件中明确用地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及附属设施、道路及人行道、标线标牌、围墙围栏
、景观水池、室外排水沟等相关配套附属工程)等子项工程,以及东西侧、北侧挡墙加固工程
,东西侧、北侧道路下挖土石方工程,南侧与市政道路接驳,北侧与已建成区域道路接驳等。
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且不根据其就承包工作的分工而减免对发
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交易协议经各方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及盖章后成立,并自承包人向发包
人全额递交履约担保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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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股权回购
──────┴──────────────────────────────────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5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回
购价格为72.533元/股,涉及6名激励对象,回购资金总额为2937586.50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1471941963股减少至1471901463股。
根据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已对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
制性股票实施了回购注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
有6名激励对象因辞职、在对应考核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
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500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依据
鉴于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中期、2024年度、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
方案已分别于2022年8月26日、2023年8月28日、2024年8月23日、2025年1月24日、2025年8月8
日、2026年1月30日实施完毕,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予以调整,
调整后回购价格为72.533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资金总额为2937586.50元,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并减少
注册资本的事宜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6
)第0014000号)。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
2026-04-2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
和”);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时间: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
.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
,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本公司同行业(酒
、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
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
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
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
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
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孝东先生,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
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立华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个。
(3)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薛永东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个。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汪孝东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立华先生及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薛永东先
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
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8.5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4.50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44.00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
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承担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
,在2025年基础上适当增减变动,总体费用控制在132万元以内,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控制
在87万元以内,内控审计费用控制在45万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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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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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
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提请公司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上限
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中期分红授权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在符合上述前提条件、上限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并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后实施,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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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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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44.17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01,567,650.57元(含税)。
2.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500,464,836.32元(含
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78.48%。
3.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一、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于2026年4月27日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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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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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
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405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7)。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40500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40500元,公
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
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
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
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
2.申报材料: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
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联系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71号泸州老窖指挥中心董事会办公室。
4.电子邮箱:dsb@lzlj.com
5.联系电话:0830-2398826
6.邮政编码:646000
7.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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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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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中期、2024年度、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
方案已分别于2022年8月26日、2023年8月28日、2024年8月23日、2025年1月24日、2025年8月8
日、2026年1月30日实施完毕,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予以调整,
调整后回购价格为72.533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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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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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
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800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0.0019%。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后,公司将披露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敬
请投资者注意。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
《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800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0.0019%。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2.2021年12月2日,公司收到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泸州市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泸国资
考评〔2021〕62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年12月24日,公司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泸州老窖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拟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拟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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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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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42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6281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0.1333%。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后,公司将披露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敬
请投资者注意。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
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为42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6281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333%。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2.2021年12月2日,公司收到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泸州市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泸国资
考评〔2021〕62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年12月24日,公司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泸州老窖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拟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拟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6.2022年2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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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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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现有总股本14719419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8元(含税)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20亿元(含税)。
2.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一、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于2026年1月9日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中期利
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且符合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条件,故本
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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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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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15:30(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9:15—9:25,9:30
—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
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71号泸州老窖指挥中心东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淼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87人,代表股份9336452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4295%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3845832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1276%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66人,代表股份5490619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301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84人,代表股份1831285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4
4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37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65人,代表股份1830908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4387%。
8.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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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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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离任情况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应汉杰先生递交
的书面辞职报告。应汉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职务。应汉杰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应汉杰先生辞职后不在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应汉杰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
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
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及时补选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应汉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应汉杰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在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
司董事会对应汉杰先生履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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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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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15:30(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9:15—9:25,9:30—
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9:15至15:00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8.会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南
光路71号泸州老窖指挥中心东楼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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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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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54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回购
价格为73.891元/股,涉及3名激励对象,回购资金总额为704920.14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1471951503股减少至1471941963股。
根据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已对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
性股票实施了回购注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
有3名激励对象因岗位调动、辞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上述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54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占回购注销前公司
股份总数的0.001%。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依据
鉴于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中期、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分别于
2022年8月26日、2023年8月28日、2024年8月23日、2025年1月24日、2025年8月8日实施完毕,
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予以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为73.891元/股
。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资金总额为704920.14元,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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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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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
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因1名激励对象已
不在公司任职、2名激励对象在对应考核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当期个人绩效
考核系数为0.8),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540
股,回购资金总额为704920.14元。
具体情况如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中期、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分别于
2022年8月26日、2023年8月28日、2024年8月23日、2025年1月24日、2025年8月8日实施完毕,
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予以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为73.891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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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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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
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954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9)。本次回购注销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9540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9540元,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
完成公告。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
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
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同时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
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
2.申报材料: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
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
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3.联系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71号泸州老窖指挥中心董事会办公室。
4.电子邮箱:dsb@lzlj.com
5.联系电话:0830-2398826
6.邮政编码:646000
7.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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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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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
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4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900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0.0069%。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后,公司将披露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敬
请投资者注意。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
《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4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900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0.0069%。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1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2.2021年12月2日,公司收到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泸州市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泸国资
考评〔2021〕62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年12月24日,公司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泸州老窖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拟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拟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6.2022年2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2月22日。
7.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九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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