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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00056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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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568 泸州老窖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中国中免 │ 54228.54│ ---│ ---│ 11938.68│ 97.73│ 人民币│ ├─────────┼─────┼─────┼─────┼─────┼──────┼──────┤ │泸州银行 │ 5112.00│ ---│ ---│ 11201.84│ ---│ 人民币│ ├─────────┼─────┼─────┼─────┼─────┼──────┼──────┤ │国泰君安 │ 1271.92│ ---│ ---│ 16476.02│ 624.18│ 人民币│ ├─────────┼─────┼─────┼─────┼─────┼──────┼──────┤ │北化股份 │ 103.00│ ---│ ---│ 1479.12│ 7.82│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酿酒工程技改项目(│ ---│ 1.11亿│ 32.50亿│ ---│ ---│ 2021-06-30│ │二期工程) │ │ │ │ │ │ │ ├─────────┼──────┼─────┼─────┼─────┼─────┼──────┤ │信息管理系统智能化│ ---│ 1065.26万│ 9299.15万│ ---│ ---│ ---│ │升级建设项目 │ │ │ │ │ │ │ ├─────────┼──────┼─────┼─────┼─────┼─────┼──────┤ │黄舣酿酒基地窖池密│ ---│ 0.00│ 1.20亿│ ---│ ---│ 2021-06-30│ │封装置购置项目 │ │ │ │ │ │ │ ├─────────┼──────┼─────┼─────┼─────┼─────┼──────┤ │黄舣酿酒基地制曲配│ ---│ 0.00│ 4980.25万│ ---│ ---│ 2021-06-30│ │套设备购置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01│其他事项 ──────┴──────────────────────────────────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持有人: 根据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24年1月29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的《关于召开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 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通知》”)、2024年2月29日 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延期召开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延 期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受托 管理人”)召集本次会议,发行人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49062。 (三)证券简称:20老窖01。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2.发行规模:人民币15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4.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3.50%。 5.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0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16日。 6.付息日: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3月1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2024-03-07│其他事项 ──────┴────────────────────────────────── 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和国务院常务会议 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 心”的指导思想,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泸 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坚定战略规划自信,锚定公司发展目标 公司围绕“扬优势、补短板、提质量、壮实力、谋复兴”的发展思路制定了十四五“136 ”战略规划,即:一个发展目标,坚定重回中国白酒行业“前三”目标;三大发展原则,坚持 品牌引领,全力提升中国名酒品牌价值,坚持品质立基,全力打造世界名酒核心产区,坚持文 化铸魂,全力建设中华酒文化朝圣之地;“六位一体”泸州老窖,建设品牌泸州老窖、品质泸 州老窖、文化泸州老窖、创新泸州老窖、数智泸州老窖、和谐泸州老窖。十四五以来,公司坚 定执行“136”发展战略,打赢了扩产能、升品牌和强队伍等关键之战,已步入高质量发展阶 段。 国窖1573品牌在国内市场全面覆盖,海外市场全力扩张;泸州老窖品牌在粮仓市场筑垒精 耕,机会市场站稳渗透,名酒复兴捷报频传;重点销售区域拓展突破工程纵深推进,市场消费 进一步激活,市场占比进一步提升。在数智营销与品牌塑造,渠道深耕与公关赋能,线上拓展 与线下融合,海外布局与墙内开花的路径上更加清晰明朗,闯出了一条具有泸州老窖特色的良 性快速发展道路。十四五期间,公司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高达30.71%,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 营收219.43亿元,同比增长25.21%;实现归母净利润105.66亿元,同比增长28.58%,各项业绩 指标再创历史新高。未来,公司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在良性发展的基础上能跑多快跑多快 ”的原则,对标行业先进企业,对标主竞品,坚决“拼抢夺”,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向既 定目标迈进。 ──────┬────────────────────────────────── 2024-02-29│其他事项 ──────┴────────────────────────────────── 1.根据《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或“《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总 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做出的有效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 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 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持有人: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发行了泸州 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债券简称:“20老窖01”,发行规模为150000.00万元,截至本通知出具之日本期债券 存续规模为150000.00万元。根据募集说明书及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受托管理人”)就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于2024年1月29日发布了《关于召开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 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拟 于2024年3月1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发行人要求,由于发行人尚需就会议审议事项与债券 持有人进一步充分沟通,为保障本次会议就相关事项充分交流,更好地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决定将本次会议召开时间延期至2024年3月29日,债权登记日修改为2024年3月28日,原会议 通知保持不变,已提交报名回执及相关材料的持有人,无需重新提交材料,具体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49062 (三)证券简称:20老窖01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人民币15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4.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3.50% 5.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0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16日 6.付息日: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3月1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4年3月28日 (四)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10:00-12:00 (五)投票表决时间: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10:00-12:00 (六)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线上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用非现场形式于2024年3月29日上午10:00-12:00召开,通过电子 邮件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 2024-01-2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根据《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或“《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总 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做出的有效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 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 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持有人: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发行了泸州 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债券简称:“20老窖01”,发行规模为150000.00万元,截至本通知出具之日本期债券 存续规模为150000.00万元。根据募集说明书及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受托管理人”)拟召集泸州老窖股份有限 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人民币15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4.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3.50% 5.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0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16日 ──────┬────────────────────────────────── 2024-01-24│其他事项 ──────┴────────────────────────────────── 泸州老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三十八次 会议、第十届监事会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 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 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1526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15266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15266元,公 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 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 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 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 2.申报材料: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 ,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 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 3.联系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71号泸州老窖指挥中心董事会办公室。 4.电子邮箱:dsb@lzlj.com 5.联系电话:0830-2398826 6.邮政编码:646000 7.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4-01-24│股权回购 ──────┴──────────────────────────────────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三十八 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 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规定, 因3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15266股,回购资金总额为1301289.11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716150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32.4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现金分红金额为4773919306.54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 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该方案已于2022年8月26 日实施完毕。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719877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42.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现金分红金额为6219148324.03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 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该方案已于2023年8月28 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进行调整。 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92.71-3.244-4.225=85.241(元/股 )。 ──────┬────────────────────────────────── 2023-12-15│其他事项 ──────┴──────────────────────────────────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窖集团”)《关于拟增持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告知及承诺函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老窖集团计划通过 全资子公司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舵公司”),于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不超过25000万元。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老窖集团全资子公司金舵公司。 2.计划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老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8108838 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9%;金舵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 3.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 的信心。 2.本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不超过25000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及对 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 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特定身份。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所需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承诺事项:老窖集团及金舵公司承诺在增持期间、法定期限内及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 前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老窖集团承诺自2023年8月25日起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名下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详细参见《关于控股股东自愿承诺特定期间 不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2)。 ──────┬────────────────────────────────── 2023-11-30│其他事项 ──────┴────────────────────────────────── 根据《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分别于2023年10月 19日、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3日和2023年11月15日披露了《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22泸窖01”回售实施办法暨调整票面利率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2泸窖01”回售实施办法暨调整票面利率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2泸窖01”回售实施办法暨调整票面利率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和《泸州老窖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22泸窖01”再次实施回售的公告》。22泸窖01的债券持有人可在回售登记期内( 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6日及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1日)选择将其所持有的22 泸窖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1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3年 12月4日(因2023年12月2日遇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2泸窖01两次回售登记期有 效回售申报数量15000000张,回售金额1500000000元,剩余未回售债券数量为0张。 ──────┬────────────────────────────────── 2023-06-14│其他事项 ──────┴──────────────────────────────────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三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负责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具体 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了更好地拓展境外市场,公司先后在香港和美国设立了控股子公司,开展进出口业务。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境外业务 的汇率风险,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一)业务品种 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业务。 (二)业务期限 购买的外汇套期保值品种的期限尽可能与公司外汇风险敞口的期限相同或相近,且不能超 过外汇风险敞口的期限。 (三)业务规模 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超过等 值5亿人民币,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如果实际操 作过程中的总金额超出上述额度,则需要重新提请董事会审议。 (七)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审议程序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涉及关联 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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