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570 苏常柴A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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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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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4-03-15│ 3.90│ 1.56亿│
├───────────┼───────────┼───────────┼───────────┤
│配股 │ 1995-12-01│ 4.00│ 1.44亿│
├───────────┼───────────┼───────────┼───────────┤
│首发融资 │ 1996-08-27│ 5.34│ 5.02亿│
├───────────┼───────────┼───────────┼───────────┤
│配股 │ 2000-03-03│ 9.00│ 1.95亿│
├───────────┼───────────┼───────────┼───────────┤
│增发 │ 2021-06-07│ 4.40│ 6.2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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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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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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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行 │ 4278.60│ ---│ ---│ 24336.00│ 501.7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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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汽车 │ 4178.40│ ---│ ---│ 42194.00│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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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高科 │ 2000.13│ ---│ ---│ 1660.07│ 503.0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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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测科技 │ 720.00│ ---│ ---│ 5692.32│ 1591.4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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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燃气 │ 16.07│ ---│ ---│ 21.62│ -7.8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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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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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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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发动机及铸造搬│ 5.48亿│ 2.34亿│ 5.58亿│ 101.88│-6000.61万│ ---│
│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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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 8733.29万│ 584.08万│ 1343.28万│ 18.40│ 0.00│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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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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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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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信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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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常柴”)全资子公司常州厚生投资有限 │
│ │公司(以下简称“厚生投资”)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5000万元参与设立远致常投星宇(│
│ │常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致常投星宇”),聚焦新能源汽车及│
│ │新能源上下游产业链,包括但不局限于装备、材料以及零部件等。远致常投星宇总规模100,│
│ │000万元。 │
│ │ 2、厚生投资为常柴的全资子公司,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 │
│ │为常柴的控股股东,常州信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辉私募”)为投资集团│
│ │的全资子公司,投资集团、信辉私募为常柴和厚生投资的关联人,且投资集团、信辉私募同│
│ │为此次投资的参与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投资集团 │
│ │ 1、基本情况 │
│ │ 名称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是常柴的控股股东,与常柴、厚生投资构成关联关系 │
│ │ (二)信辉私募 │
│ │ 1、基本情况 │
│ │ 名称常州信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是常柴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与常柴、厚生投资构成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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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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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信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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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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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柴”)拟以常州厚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厚生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万元与控股股东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投资集团”)、常州信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辉私募”)共同发起设立│
│ │常州常投信辉一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辉一号基金”),投资于先进│
│ │制造项目,重点聚焦高端制造、智能农机、新能源、新动力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 │信辉一号基金总规模7000万元。 │
│ │ 2、厚生投资为常柴的全资子公司,投资集团为常柴的控股股东,信辉私募为投资集团 │
│ │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
│ │章程》的规定,投资集团、信辉私募为常柴和厚生投资的关联人,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3、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了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董事会以同意7票、弃 │
│ │权0票、反对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
│ │资基金的议案》。关联董事沈喆、谈洁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
│ │ 此项交易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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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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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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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柴股份有│常州常柴厚│ 2000.00万│人民币 │2021-05-07│2022-05-07│连带责任│是 │否 │
│限公司 │生农业装备│ │ │ │ │保证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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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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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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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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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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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
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董事会十届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
报规划。
上述规划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
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
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
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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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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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董事会十届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本公司2026年度
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分别为60万元、13.5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
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
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公司属于制造业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10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
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
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
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
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鲁霞女士,2017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鹏程先生,2019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2家
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世权先生,2014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
为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
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说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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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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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董事会十届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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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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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董事会十届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度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
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减值测试,合计计提减值准备24,861,5
14.32元、转回减值准备972,402.23元、确认减值损失23,889,112.09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用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
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
组别,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
账龄组合等,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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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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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3日,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就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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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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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为公司提供2025年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
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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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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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及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江苏银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0.3309元(含税)现金红利。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持有江苏银行2340万股股票,按上述分配方
案,公司应获得共计774.306万元现金红利,计入投资收益。近日,公司收到了上述全部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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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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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风险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
元;
3.特别风险提示:受市场、政策、流动性、信用、操作等因素影响,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的原则为选取风险低、流动性好
、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风险投资的规定。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四)实施方
式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
策权。
(五)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六)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召开了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以9票赞
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流动性好
、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办理
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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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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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2025年5月8日分别召开了董事
会十届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
日、2025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12)、《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兴华发来的《关于变更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本次变更前,中兴华指派的签字会计师为汪军、潘大亮,现拟变更为汪军、李鹏程。原签
字注册会计师潘大亮先生因内部工作安排调整,为更好的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兴华
指派李鹏程先生接替潘大亮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情况
李鹏程,2019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
中兴华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李鹏程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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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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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14:30。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上午9:15-9:25、9:
30-11:30和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的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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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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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张新先生的书面辞
任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张新先生申请辞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
员职务(张新先生的原定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新先
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张新先生辞任报
告自送达董事会起生效。张新先生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
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产生影响。
张新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公司董事会谨向张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十五届职工代
表大会第一次联席会议,免去卢仲贵、刘怡职工监事职务,选举蔡维暄女士(简历附后)担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第十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其他董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经核实,蔡维暄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
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张新先生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障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5年
12月22日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同意补选谈洁女士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
蔡维暄,女,1986年9月出生,福建莆田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历任常柴股份有限公
司政治部组织干事、编辑、中层助理、副部长,团委负责人、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办公室
副主任,现任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政治部部长兼办公室副主任,工会委员。
蔡维暄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蔡维暄女士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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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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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常柴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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