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576 甘化科工 更新日期:2025-07-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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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4-07-08│ 6.30│ 1.26亿│
├───────────┼───────────┼───────────┼───────────┤
│配股 │ 1996-08-07│ 6.50│ 1.72亿│
├───────────┼───────────┼───────────┼───────────┤
│配股 │ 1998-06-24│ 7.70│ 2.27亿│
├───────────┼───────────┼───────────┼───────────┤
│增发 │ 2013-04-22│ 6.78│ 7.9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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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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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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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 │ 0.00│ ---│ ---│ 0.00│ -0.0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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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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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沈阳含能45%股 │ 1.56亿│ 1.56亿│ 1.56亿│ 100.00│ 782.71万│ 2018-09-11│
│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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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中心酵母生物工│ 1.90亿│ 11.77万│ 4754.90万│ 100.00│ ---│ ---│
│程技改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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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力光电LED外延片 │ 6.00亿│ 0.00│ 6.00亿│ 100.00│ ---│ ---│
│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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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沈阳含能45%股 │ ---│ 1.56亿│ 1.56亿│ 100.00│ 782.71万│ 2018-09-11│
│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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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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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09 │
├──────┼────────────────────────────────────────┤
│关联方 │郝宏伟、三明超越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君合高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曾为公司副总经理及其全资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一、交易概述及业绩承诺情况 │
│ │ 1、交易概述 │
│ │ 2022年7月,公司通过受让股权方式以4,200万元对价取得郝宏伟先生持有的福建将乐卓│
│ │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卓越”)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沈阳非晶金属材料│
│ │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非晶”)35%的股权,之后公司与沈阳非晶及所有股东签订 │
│ │增资协议,约定公司向沈阳非晶投资6,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通过福建卓越间接持有 │
│ │沈阳非晶1,050万股权(对应持股比例23.33%),直接持有沈阳非晶1,500万股权(对应持股│
│ │比例33.33%),合计持有沈阳非晶2,550万股权(对应持股比例56.67%),取得沈阳非晶控 │
│ │制权。 │
│ │ 关联关系说明 │
│ │ 三明超越为郝宏伟先生全资控股公司,郝宏伟先生通过三明超越间接持有辽宁君合98% │
│ │的合伙份额,为辽宁君合实际控制人。郝宏伟先生曾为公司副总经理,于2024年11月8日因 │
│ │个人原因辞职。由于辞职时间未满12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
│ │的认定标准,郝宏伟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公司与三明超越及辽宁君合构成关联关系,因│
│ │此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
│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5、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郝宏伟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
│ │ 姓名郝宏伟 │
│ │ (2)三明超越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三明超越科技有限公司 │
│ │ (3)辽宁君合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辽宁君合高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4)经核查,郝宏伟先生、三明超越及辽宁君合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万 9.17 25.63 2025-03-12
─────────────────────────────────────────────────
合计 4000.00万 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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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10-31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37 │质押占总股本(%) │2.29 │
├────────┼──────────────┴────────┴──────────────┤
│股东名称 │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29日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1000.0万股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
│ │清支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8-17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37 │质押占总股本(%) │2.28 │
├────────┼──────────────┴────────┴──────────────┤
│股东名称 │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1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15日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1000.0万股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
│ │清支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2-06 │质押股数(万股) │10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64 │质押占总股本(%) │2.37 │
├────────┼──────────────┴────────┴──────────────┤
│股东名称 │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2-04 │质押截止日 │2024-12-04 │
├────────┼──────────────┼────────┼──────────────┤
│实际解押日 │2024-08-29 │解押股数(万股) │1050.00 │
├────────┼──────────────┴────────┴──────────────┤
│质押说明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德力西集团”)通知,获悉德力西集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提前购│
│ │回解除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4年08月29日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049.9999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1-17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0.75 │质押占总股本(%) │4.52 │
├────────┼──────────────┴────────┴──────────────┤
│股东名称 │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1-1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15日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2000.0万股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
│ │清支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12-06 │质押股数(万股) │10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68 │质押占总股本(%) │2.37 │
├────────┼──────────────┴────────┴──────────────┤
│股东名称 │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2-04 │质押截止日 │2024-12-04 │
├────────┼──────────────┼────────┼──────────────┤
│实际解押日 │2024-02-02 │解押股数(万股) │1050.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12月04日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1050.0万股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4年02月02日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0.0001万股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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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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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及业绩承诺情况
1、交易概述
2022年7月,公司通过受让股权方式以4200万元对价取得郝宏伟先生持有的福建将乐卓越
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卓越”)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沈阳非晶金属材料制造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非晶”)35%的股权,之后公司与沈阳非晶及所有股东签订增资协
议,约定公司向沈阳非晶投资6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通过福建卓越间接持有沈阳非晶10
50万股权(对应持股比例23.33%),直接持有沈阳非晶1500万股权(对应持股比例33.33%),
合计持有沈阳非晶2550万股权(对应持股比例56.67%),取得沈阳非晶控制权。
2、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郝宏伟先生签订的《关于福建将乐卓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郝宏伟先生承诺,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为利润保障期,在利润保障期内,沈阳非晶
累计实现保障期调整净利润不低于5100万元。
若未实现业绩承诺,则公司或福建卓越有权要求郝宏伟和/或三明超越以沈阳非晶的股权
无偿转让至公司和/或福建卓越进行补偿。
补偿股权数额=4200万元/X-35%
X=保障期调整净利润/5100万元*12000万元保障期调整净利润=实际扣非后净利润+研发费
用*(1-所得税税率)+国拨研发经费
补偿股权数额上限为郝宏伟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数。
二、业绩承诺实现及业绩承诺补偿暨关联交易情况
1、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业绩承诺期届满。
2、业绩承诺补偿情况
沈阳非晶在利润保障期内未达到业绩承诺要求。根据补偿股权数额公式计算,业绩承诺方
需将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所有股权转让给公司作为补偿。
因此,郝宏伟先生需将其通过三明超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明超越”)间接持有
的沈阳非晶1050万股权(对应持股比例23.33%)及通过辽宁君合高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辽宁君合”)间接持有的沈阳非晶264.6万股权(对应持股比例5.88%),合计
沈阳非晶1314.6万股权(对应持股比例29.21%)全部无偿转让给公司作为补偿。
3、业绩承诺补偿实现情况
公司已与郝宏伟先生就上述沈阳非晶业绩承诺实现及业绩承诺补偿情况确认一致,郝宏伟
先生同意将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沈阳非晶股权全部无偿转让给公司作为补偿。
据此,公司拟与三明超越及辽宁君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三明超越及辽宁君合分别
将所持有的沈阳非晶1050万元股权(对应持股比例23.33%)及264.6万元股权(对应持股比例5
.88%)无偿转让给公司。
4、关联关系说明
三明超越为郝宏伟先生全资控股公司,郝宏伟先生通过三明超越间接持有辽宁君合98%的
合伙份额,为辽宁君合实际控制人。郝宏伟先生曾为公司副总经理,于2024年11月8日因个人
原因辞职。由于辞职时间未满12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
标准,郝宏伟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公司与三明超越及辽宁君合构成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业
绩承诺补偿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
准。
5、关联方基本情况
(2)三明超越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三明超越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00万元
,总资产为人民币294.0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94.01万元。
(3)辽宁君合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辽宁君合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005万
元,总资产为人民币302.4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96.49万元。
(4)经核查,郝宏伟先生、三明超越及辽宁君合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沈阳非晶基本情况
经核查,沈阳非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沈阳非晶的主要财务数据
7、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向公司无偿转让的沈阳非晶股权外,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
人之间未发生其他达到审议及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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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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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
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用期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同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了财政
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
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
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46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48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3人。
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12253.4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10500.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619.61万元。
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6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批发和零售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教育(1)
,审计收费总额3933.6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上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涉及行政处罚,不影响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
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火旺,200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至2019年曾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开始再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6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剑云,201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连声柱,201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0年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
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除下表所列情形外,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派驻公司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等单位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
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
营层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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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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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支持主营业务发展,公司拟择机出售持有的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693,以下简称“锴威特”)股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行情
及公司实际情况办理相关股票出售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和实施具
体的交易方案以及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数量、交易方式等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
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目前也尚无确定
的交易对象,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来如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程序。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授权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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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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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
理财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
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将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固收
型和货币型基金等中低风险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
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详细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固收型和货币型基金等中低风险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全部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
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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