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582 北部湾港 更新日期:2026-10-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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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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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0-01-10│ 1.00│ 200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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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1999-07-20│ 6.00│ 2.5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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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3-11-29│ 7.51│ 51.8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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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5-06-01│ 22.15│ 26.6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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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8-01-15│ 11.52│ 16.8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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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8-11-13│ 6.64│ 16.1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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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1-06-29│ 100.00│ 29.7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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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4-04-16│ 7.12│ 35.6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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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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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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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 │ 42.79│ ---│ ---│ 38.90│ -9.9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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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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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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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 19.82亿│ 2.22亿│ 9.00亿│ 45.39│ ---│ 2028-06-30│
│北暮作业区南4号南5│ │ │ │ │ │ │
│号泊位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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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 2.97亿│ 1100.00│ 2.99亿│ 100.45│-2859.45万│ 2026-06-30│
│北暮作业区南7号至 │ │ │ │ │ │ │
│南10号泊位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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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粮食输送改造│ 2.97亿│ 896.76万│ 3.00亿│ 100.83│ ---│ 2026-12-31│
│工程(六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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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借款 │ 9.91亿│ ---│ 9.91亿│ 10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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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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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10-12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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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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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恒港码头有限│标的类型 │股权 │
│ │公司100%股权、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 │ │
│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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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市港口建设投资有限责任│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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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市港口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部湾港股份有限│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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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部湾港”)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
│ │区恒港码头有限公司(简称“恒港码头”)100%股权。 │
│ │ 交易对方: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市港口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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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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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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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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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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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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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于近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拟对其 2017年作出的关联交易相关承诺予以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原承诺的内容 │
│ │ 2017年2月,公司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作出关于关联交易承诺内容如下: │
│ │ “1.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中,用水用电、泊位托管、为临港工业企业提供│
│ │港口作业服务系因客观原因限制无法避免的定价清晰公允的关联交易,除上述关联交易外,│
│ │本公司承诺其余关联交易当年度发生额占其前一年度净资产(合并口径)的比例不大于上年│
│ │度发生额占其前一年度净资产(合并口径)比例; │
│ │ 2.对于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
│ │原则定价,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上市公司履行其审议│
│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审议程序到位及定价公允,不因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
│ │益。” │
│ │ 二、拟变更后的承诺内容 │
│ │ 北部湾港集团拟变更后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内容如下: │
│ │ “本公司将进一步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承诺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
│ │的原则定价,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上市公司履行其审│
│ │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审议程序到位及定价公允,不会新增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
│ │公平的关联交易,不因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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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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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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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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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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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
│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与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涉及关联交易│
│ │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概述 │
│ │ 为完成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设计工作,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防城港三牙码头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三牙码头)开展了该项目的公开招投标,经评标确定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港规划设计院)、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设计院│
│ │)、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交通设计)组成的联合体为中标单位。三牙│
│ │码头拟与上述联合体签署《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设计合同》,合同总金额为2,798万 │
│ │元,联合体成员北港规划设计院承接的费用为1,219万元,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 1,219万元 │
│ │。 │
│ │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对方之一北港规划设计院为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西北│
│ │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
│ │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6.3.3规定的 │
│ │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
│ │ (三)审议程序 │
│ │ 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 │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与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涉 │
│ │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
│ │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
│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成员同意并发表相关意见。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因│
│ │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各单项交易情况和累计情况详见│
│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
│ │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规定的重大资│
│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无需征得其│
│ │他第三方同意,不存在相关法律障碍 │
│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交易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交易方概述 │
│ │ 关联方名称: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住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源街8号夏威夷城市广场21#楼201房 │
│ │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
│ │ 注册地:防城港市港口区桃源街8号夏威夷城市广场21#楼201房 │
│ │ 主要办公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桃源街8号夏威夷城市广场21#楼 201房 │
│ │ 法定代表人:谢浩 │
│ │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600768927524K │
│ │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 │安全评价业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 │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水资源管理;水文服务│
│ │;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土地整治服务;│
│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 │营活动) │
│ │ 主要股东: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1%、南宁市双洋嘉合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4%│
│ │、广西江湾资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广西长河启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 │(有限合伙)持股 10% │
│ │ 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北港规划设计院成立于2004年12月,2023年5 │
│ │月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收购广西纳海交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和运营权交割,于同月更名为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北港规划设计院主营勘察、设│
│ │计业务,经营状况无明显变化。 │
│ │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
│ │ 4.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
│ │ 本次交易对方北港规划设计院是公司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深│
│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 │ 5.资信状况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港规划设计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状况持续│
│ │正常,不存在履约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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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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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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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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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受关联人委托管理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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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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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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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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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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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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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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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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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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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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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入关联人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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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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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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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防城港北港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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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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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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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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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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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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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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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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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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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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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股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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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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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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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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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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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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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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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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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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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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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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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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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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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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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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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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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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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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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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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股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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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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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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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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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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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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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受关联人委托管理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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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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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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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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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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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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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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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入关联人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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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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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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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西北港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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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股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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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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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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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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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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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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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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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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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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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股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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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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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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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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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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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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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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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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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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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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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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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股100%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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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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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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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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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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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钦州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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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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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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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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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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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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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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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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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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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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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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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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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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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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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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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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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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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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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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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防城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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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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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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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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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北部湾港股│北部湾港钦│ 8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州码头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
│北部湾港股│广西自贸区│ 8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钦州港片区│ │ │ │ │担保 │ │ │
│ │金港码头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北部湾港股│北部湾港防│ 710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城港码头有│ │ │ │ │担保 │ │ │
│ │限公司 │ │ │ │ │ │ │ │
├─────┼─────┼─────┼────┼─────┼─────┼────┼───┼───┤
│北部湾港股│广西自贸区│ 7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钦州港片区│ │ │ │ │担保 │ │ │
│ │金港码头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北部湾港股│北部湾港防│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城港码头有│ │ │ │ │担保 │ │ │
│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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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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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于近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拟对其 2017年作出的关联交易相关承诺予以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承诺的内容
2017年2月,公司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作出关于关联交易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中,用水用电、泊位托管、为临港工业企业提供港
口作业服务系因客观原因限制无法避免的定价清晰公允的关联交易,除上述关联交易外,本公
司承诺其余关联交易当年度发生额占其前一年度净资产(合并口径)的比例不大于上年度发生
额占其前一年度净资产(合并口径)比例;
2.对于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定价,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上市公司履行其审议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审议程序到位及定价公允,不因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拟变更后的承诺内容
北部湾港集团拟变更后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内容如下:
“本公司将进一步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承诺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定价,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上市公司履行其审议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审议程序到位及定价公允,不会新增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不因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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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27日(星期二)15: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星期二)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
星期二)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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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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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为2026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6年10月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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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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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广西北
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和钦州市港口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恒
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6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
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但鉴于本次交易
的相关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暂不提交股
东会审议,待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
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依照法定程序召开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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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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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与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涉及关联交易
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完成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设计工作,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防城港三牙码头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三牙码头)开展了该项目的公开招投标,经评标确定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北港规划设计院)、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设计院)、广
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交通设计)组成的联合体为中标单位。三牙码头拟与
上述联合体签署《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设计合同》,合同总金额为2,798万元,联合体
成员北港规划设计院承接的费用为1,219万元,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 1,219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之一北港规划设计院为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西北港
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
)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6.3.3规定的关联关
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与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涉及关
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胡华平已回避表决
,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全体成员同意并发表相关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因适
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各单项交易情况和累计情况详见“六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无需征得其他第
三方同意,不存在相关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方概述
关联方名称: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住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源街8号夏威夷城市广场21#楼201房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注册地:防城港市港口区桃源街8号夏威夷城市广场21#楼201房
主要办公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桃源街8号夏威夷城市广场21#楼 201房
法定代表人:谢浩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600768927524K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安
全评价业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水资源管理;水文服务;水利相
关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土地整治服务;租赁服务(
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1%、南宁市双洋嘉合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4%、
广西江湾资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广西长河启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股 10%
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北港规划设计院成立于2004年12月,2023年5月
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收购广西纳海交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运
营权交割,于同月更名为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北港规划设计院主营勘察、设计业务
,经营状况无明显变化。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4.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本次交易对方北港规划设计院是公司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资信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港规划设计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状况持续正
常,不存在履约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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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二、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6年半年度。
2.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年1-6月实现净利润637761806.42
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7882719.8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7517898.17元后,截至报告
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8158937023.91元。
3.根据《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4年—2026年)》《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2-
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170844
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96332589.44元,占202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35.19%,占2026年1-6月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40.04%。
4.自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
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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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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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建设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6号至8号泊
位工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加速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及北部湾国际门户枢纽港的建设,提升钦州港码头散货处理能
力,满足临港企业日益增长的货物装卸需求,公司下属子公司北部湾港钦州码头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钦州码头)拟投资建设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6号至8号泊位工程,
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30.95亿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建设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6号至8号泊位工
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北部湾港钦州码头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北部湾港钦
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6号至8号泊位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30.95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本次投资建设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不需经过公司股东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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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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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等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15:30开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9:15—1
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20楼
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华平主持现场会议。
本次会议的各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130146178
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0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4人,代表股份4302566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935%。
(三)公司董事、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律师梁定君、黄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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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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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部湾港)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宁波远洋运输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洋)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认购价格为7.53元/股,认购
数量为72701852股,占宁波远洋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5%,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后向公司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认购金额为547444945.56元。
2.2026年4月2日,公司与宁波远洋就本次认购事宜签署了《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和《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与北
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远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获其董事会审议通过
,尚需有权国资审批单位批复、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
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本次认购宁
波远洋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还可能存在宁波远洋经营业绩
未达预期及二级市场波动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宁波远洋系浙江省内最大的集装箱班轮企业,于2022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证券代码:601022,证券简称:宁波远洋),主要从事国际、沿海及长江航线的航运业务、船
舶代理业务及干散货货运代理业务。本次宁波远洋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计划发行数量为1
45403704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11.11%,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3
元/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94889891.12元(含本数),募集资金主要投向集装箱
船舶购置项目和集装箱购置项目。
为积极响应国家“西部陆海新通道”战略部署及自治区“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发展建设
要求,深化港航领域产业链协同,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参与宁波远洋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
认购。
根据宁波远洋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以人民币7.53元/股的发行价格,认购其发行的72701
852股A股股票,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后向公司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认购金额为5474
44945.56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方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2幢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陈晓峰
5.注册资本:130863.3334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际班轮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
船舶运输;船舶拆除;船舶检验服务;技术进出口;保险代理业务;大陆与台湾间海上运输;
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国内船舶管理业务;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从事国际集装箱船、
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船舶租赁;船舶修理;船舶销售;无船承运业务;集装箱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为宁波远洋控股股东,浙江省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其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宁波远洋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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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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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
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
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
、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
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
.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
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及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
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李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签字注册会计师2:吕杰,2012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坚,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0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通过公开比质比价的方式,经评标小组评选报价结果,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23万
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3万元,以上两项审计费用较上
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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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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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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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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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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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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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赎回日:2026年2月13日
2.摘牌日:2026年3月3日
3.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北港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全部赎回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5号)文核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6月29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00亿元,期限
六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713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7月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北港转债”,债券代码“1270
39”。
(三)“北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7月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2022年1月5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6月28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
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四)“北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
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
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1月5日至20
27年6月28日。初始转股价格为8.35元/股。
1.2022年5月20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所持股份后的总股本17723930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4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北港转债”转股价格由8.35元/股调整为8.1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2022年5月2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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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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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5号)文核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6月29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00亿元,期限
六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713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7月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北港转债”,债券代码“1270
39”。
(三)“北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7月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2022年1月5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6月28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
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四)“北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
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
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1月5日至20
27年6月28日。初始转股价格为8.35元/股。
1.2022年5月20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所持股份后的总股本17723930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4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北港转债”转股价格由8.35元/股调整为8.1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2022年5月2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
2.2023年5月17日,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3元(含税)。根据《募集说
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北港转债”转股价格由8.17元
/股调整为8.0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5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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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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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审议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有关情况
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胡华平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
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董事长职位空缺,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经营管
理的正常开展,与会董事选举胡华平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变
更为胡华平。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情况
经与会董事选举及审议,同意胡华平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意孙凯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委员。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调整后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1.主任委员:胡华平
2.委员:胡华平、莫怒、汪国维、纪懿桓、孙凯、胡文晟(独立董事)、蒋雪娇(独立董
事)
3.投资评审工作组
(1)组长:莫怒
(2)工作组成员:企划部、法律合规部、财务部、工程技术部、生产业务部、科创信息
部、安全环保部的负责人
(二)提名委员会
1.主任委员:胡文晟(独立董事)
2.委员:胡华平、汪国维、胡文晟(独立董事)、蒋雪娇(独立董事)、杨清娟(独立董
事)
(三)审计委员会
1.主任委员:蒋雪娇(独立董事)
2.委员:胡华平、汪国维、胡文晟(独立董事)、蒋雪娇(独立董事)、杨清娟(独立董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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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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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等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15:30开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9:15—1
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B座18楼1
819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总经理莫怒主持现场会议。
本次会议的各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130043372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6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6人,代表股份3220266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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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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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增加,进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幅度触及1%的
整数倍。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5号)文核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6月29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00亿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713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7月23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北港转债”,债券代码“127039”。“北港转债”转股
期为2022年1月5日至2027年6月28日,目前转股价格为7.31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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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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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6年1月22日;2.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6年2月12日;3
.可转债赎回日:2026年2月13日;4.可转债赎回价格:101.13元/张(含息、含税);5.可
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账户):2026年2月26日;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年3月2日;7.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2月10日;8.可
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年2月13日;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10.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
:Z港转债;11.根据安排,截至2026年2月12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北港转债”将被强制赎回
,特提醒“北港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本次赎回完成后,“北港转债”将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摘牌。“北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北港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
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12.风险提示:截至2026年1月22日收市后,“北港转债”收盘价为133.900元/张。根据
赎回安排,截至2026年2月12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北港转债”将按照101.13元/张的价格
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北港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
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北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
司经理层负责后续“北港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司将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及《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北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00亿元,期限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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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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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建设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积极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实施,加快广西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大力推
进防城港大型化干散货码头建设,满足腹地及临港企业对铁矿石、铝土矿的运输需求,进一步
提高北部湾港综合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下属全资子公司防城港三牙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牙码头)拟投资建设防城港港30万吨
级码头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额约为114.03亿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建设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下属全资子公司防城港三牙码头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项目估算总投
资额约为114.03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本次投资建设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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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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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建设北部湾港北海港域铁山东港区沙尾作业区4号5号泊位工
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贯彻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满足北海市临港企业日益增长的散货运输需求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北海市沙尾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尾码头)拟在北海
港域铁山东港区沙尾作业区内建设2个20万吨级散货泊位,项目名称为北部湾港北海港域铁山
东港区沙尾作业区4号5号泊位工程(以下简称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42.12亿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建设北部湾港北海港域铁山东港区沙尾作业区4号5号泊位工程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北海市沙尾码头有限公司在北海港域铁山东港区沙尾
作业区内建设2个20万吨级散货泊位,估算总投资额为42.12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本次投资建设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不需经过公司股东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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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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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
29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6日
(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B座18楼1819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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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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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等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15:30开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B座18楼1
819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总经理莫怒主持现场会议。
本次会议的各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21人,代表股份1626785292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5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130043373
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7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8人,代表股份3263515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21%。
(三)公司董事、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律师梁定君、刘卓昀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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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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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凯为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补选第十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孙凯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任职生效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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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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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15: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
星期一)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B座18楼1819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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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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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增殖放流合同涉及关联交
易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完成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工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工作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港码头)开展了
该项目的公开招投标,经评标确定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港建司)为
中标单位。金港码头拟与中港建司签署《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工
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合同》,由中港建司提供服务,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1720.47万
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中港建司为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
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直接控制
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增殖放流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
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已经8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
事)投票表决通过。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成员同意并发表相关
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因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各单项交易情况
和累计情况详见“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无需征得其他第
三方同意,不存在相关法律障碍。
(一)关联交易方概述
关联方名称: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防城港市港口区祥湖路50号泛宇·
惠港新城11号楼
一、二层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注册地:防城港市港口区祥湖路50号泛宇·惠港新城11号楼一、二层
主要办公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祥湖路50号泛宇·惠港新城11号楼一、二层
法定代表人:王炼翃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6007322347772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
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机
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矿及
制品销售;建筑用石加工;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本次交易对方中港建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资信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港建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状况持续正常,不
存在履约障碍。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金港码头拟与中港建司签署《钦州港大榄坪
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工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
下:(一)合同主体
甲方(发包人):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乙方(承包人):防城港中港
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关联交易定价是按照中标价格作为定价
依据,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招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的
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定价不公允或因关联交易所导致利益转移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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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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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方防城港东湾港油码头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
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鉴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拟新增对外债务性融资不超过92.3
13亿元,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公司拟为防城港东
湾港油码头有限公司2026年度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1428.00万元,
实际担保额以最终签订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为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的
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本次担保事项中,被担保方防城港东湾港油码
头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的有效期内,全权审批与本次担保有关的具体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为上述控股子公司融资签署提供担保的合同等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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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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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实施背景
2020年4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2023年10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指引(试行)(2023修改)》。202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
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基础设施公募REITs
项目常态化发行的申报要求,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基础设施公募REITs正式迈入常态化发行
。2025年8月29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
金(REITs)常态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鼓励推荐铁路、港口、特高压输电等新资产类型
项目申报发行。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打造上市公司“双轮驱动”发展模
式,提升市值表现,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形成良性投融资循环,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北部湾港北海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码头)持有的、位于广
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的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1#、2#泊位(以下简称基础设施项目
或北暮1#、2#泊位)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公开募集北部湾港港口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
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申报、注册、发行工作。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开展港口
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相关工
作。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础设施公募REITs实施方案
(一)拟入池资产项目
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北海码头持有的北暮1#、2#泊位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
s的申报发行工作,具体包括5.8856公顷港池、333084.14平方米陆域面积(包括码头前沿、堆
场、堆场间道路等)及生产相关的设施设备。北暮1#、2#泊位于2012年7月投入运营,设计吨
级达150000吨(DWT),主要用于内外贸散杂货的装卸,为散装货物的运输提供了高效便捷的
服务,核心货种为镍矿、煤炭、焦炭和粮食类。
(二)交易结构
基础设施公募REITs拟实施“基础设施公募REITs-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公司-基础设施
项目”交易结构:
1.设立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由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设立基础设施公募R
EITs,本公司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参与
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战略配售。
2.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设立并管理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设施公募REITs认购资产支持证券的全部份额。
3.转让SPV公司股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设立后,收购由本公司成立的特殊目的载体SPV公
司100%股权。
4.转让项目公司股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收购SPV公司后,通过SPV公司受让取得项目公司
(即基础设施项目现产权人或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派生分立等方式形成的持有相应基础设施项
目的公司)100%股权,从而由基础设施公募REITs通过持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份额获得
基础设施项目的全部所有权。
(三)运营阶段
1.现金流分配的说明。项目公司的现金流通过支付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借款利息、股东分红
等方式支付或分配到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经过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及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逐层
分配后,最终向基础设施公募REITs投资人(含本公司)进行分配。
2.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基础设施公募REITs存续期间,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海码
头作为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管理机构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并定期收取运营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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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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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建设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内1号至5号
江海联运泊位工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贯彻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部署要求,建成与平陆运河相衔接的江海联运换
装港区,提升钦州港域集装箱运输综合服务能力,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广西钦州
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港码头)拟投资建设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
榄坪南作业区内1号至5号江海联运泊位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为94122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建设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内1号至5号江
海联运泊位工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子公司宏港码头投资建设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
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内1号至5号江海联运泊位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为94122万元。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投
资建设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经过公司股东
会批准。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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