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608 阳光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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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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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 42167.80│ ---│ 50.00│ ---│ 89.80│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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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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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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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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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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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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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1)2022年7月,为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阳光新业地产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
│ │星泰”)与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合同》,│
│ │北京星泰拟向京基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年化利率3.5%, │
│ │北京星泰有权提前归还本金和利息。本借款为信用借款,北京星泰不向京基集团及其关联方│
│ │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2年7月16日的2022-L41号、2022-L42号公 │
│ │告)。 │
│ │ 截至2023年7月,公司剩余未归还本金人民币1.25亿元。 │
│ │ (2)2023年11月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北京星泰与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展期协 │
│ │议》,申请上述剩余未归还本金人民币1.25亿元借款展期,展期后的借款到期日为2024年1 │
│ │月14日,展期借款利率不变,利息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3年│
│ │10月27日的2023-L27号、2023-L29号、11月15日的2023-L31号公告)。 │
│ │ 截至2024年1月14日公司剩余未归还本金人民币87,207,916.67元。 │
│ │ (3)2024年1月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北京星泰与京基集团签署《统借统还借款│
│ │展期协议二》,申请上述剩余未归还本金人民币87,207,916.67元借款展期,展期后的借款 │
│ │到期日为2025年1月14日,展期借款利率不变,利息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详细情况请 │
│ │参见刊登于2024年1月16日的2024-L01号、2024-L02号、2月1日的2024-L05号公告)。 │
│ │ (4)为了保证日常经营的顺利开展,北京星泰拟与京基集团签署《统借统还借款展期 │
│ │协议三》,申请上述剩余未归还本金人民币87,207,916.67元借款展期,展期期限12个月, │
│ │展期后的借款到期日为2026年1月14日,展期借款利率维持不变,利息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 │
│ │计算。 │
│ │ (二)关联关系 │
│ │ 京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
│ │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
│ │ (四)关联关系说明 │
│ │ 京基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
│ │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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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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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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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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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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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1)2020年9月,为满足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
│ │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星泰”)业务发展及短期资金周转需│
│ │要,北京星泰与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合同│
│ │》,北京星泰向京基集团借款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年化利率5%。 │
│ │本借款为信用借款,北京星泰不向京基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详细情况│
│ │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8月27日的2020-L48号、2020-L51号、9月16日的2020-L59号公告)。 │
│ │ (2)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2022年9月、2023年11月及2024年1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同意北京星泰与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展期协议》、《借款展期协议二》、《借款展期协议三│
│ │》及《统借统还借款展期协议四》,北京星泰向京基集团申请上述1.7亿元人民币借款展期 │
│ │,展期后的借款到期日为2025年3月16日,展期借款利率不变,利息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 │
│ │算,偿还借款本金时一并偿还利息(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1年8月27日的2021-L35号、2│
│ │021-L37号、9月15日的2021-L41号、2022年8月30日的2022-L43号、2022-L45号、9月17日的│
│ │2022-L51号、2023年10月27日的2023-L27号、2023-L29号、11月15日的2023-L31号、2024年│
│ │1月16日的2024-L01号、2024-L02号、2月1日的2024-L05号公告)。 │
│ │ (3)为了保证日常经营的顺利开展,北京星泰拟与京基集团签署《统借统还借款展期 │
│ │协议五》,申请上述1.7亿元借款展期,展期期限12个月,展期后的借款到期日为2026年3月│
│ │16日,展期借款利率维持不变,利息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
│ │ (二)关联关系 │
│ │ 京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
│ │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
│ │ (四)关联关系说明 │
│ │ 京基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
│ │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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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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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京基一百物业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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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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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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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2022年9月,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深圳瑞 │
│ │和新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和”)、深圳瑞成新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深圳瑞成”)分别与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物业”)的分│
│ │支机构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京基一百物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物业服务中心”)│
│ │签署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中心就深圳瑞和、深圳瑞成所承租的深圳市深│
│ │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单元、6901-01E单元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等相关事宜 │
│ │,每月管理费用共计人民币35,845.44元(大写:叁万伍仟捌佰肆拾伍元肆角肆分),物业 │
│ │管理期限两年(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2年8月30日的2022-L43号、2022-L47号、9月17日│
│ │的2022-L51号公告)。 │
│ │ 目前该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已于2024年9月到期。 │
│ │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深圳瑞和、深圳瑞成拟分别与物业服务中心签订《物业管理│
│ │服务合同》补充协议一,月度管理费与原合同一致,物业管理期限自2024年9月20日起至202│
│ │6年9月19日。 │
│ │ (二)关联关系 │
│ │ 京基物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物业服务中心为京基物业的│
│ │分支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1、概况 │
│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下沙社区滨河路9289号下沙村京基滨河时代广场负二层│
│ │A区01 │
│ │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B座21层B-2102│
│ │、2105 │
│ │ 法定代表人:申柯 │
│ │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61016261W │
│ │ 主要股东:京基集团持有京基物业100%股权 │
│ │ 4、关联关系说明 │
│ │ 京基物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物业服务中心为京基物业的分支机构│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5、经查询,京基物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二)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京基一百物业服务中心 │
│ │ 1、概况 │
│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
│ │ 3、关联关系说明 │
│ │ 京基物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物业服务中心为京基物业的分支机构│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4、经查询,物业服务中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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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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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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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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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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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2022年9月,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深圳瑞 │
│ │和新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和”)、深圳瑞成新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深圳瑞成”)分别与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房地产”)│
│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承租深圳市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
│ │厦A座6901-01A单元、6901-01E单元作为公司总部办公场所,租赁房产建筑面积为1,120.17 │
│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两年,租金为人民币250元/㎡/月(建筑面积),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2│
│ │80,042.50元(大写:贰拾捌万零肆拾贰元伍角)(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2年8月30日的│
│ │2022-L43号、2022-L46号、9月17日的2022-L51号公告)。 │
│ │ 目前该租赁合同已于2024年9月到期。 │
│ │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深圳瑞和、深圳瑞成拟分别与京基房地产签订《租赁补充协│
│ │议一》(续租),续租面积、续租期租金与原合同一致,续租期限自2024年9月20日起至202│
│ │6年9月19日。 │
│ │ (二)关联关系 │
│ │ 京基房地产为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审议程序 │
│ │ 1、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 │
│ │通过了《关于拟续租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
│ │关于拟续租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家贤女士、熊伟先生、张志斐先生对│
│ │本议案回避表决。 │
│ │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京基集团、熊伟│
│ │先生、李云常先生将回避表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 │ 注册地: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7201 │
│ │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7201 │
│ │ 法定代表人:陈华 │
│ │ 注册资本:85,000万元人民币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033209 │
│ │ (四)关联关系说明 │
│ │ 京基房地产为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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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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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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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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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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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百纳新业商业管理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百纳新业")拟与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百纳"│
│ │)签署《装修补偿合同》。 │
│ │ 2012年6月京基百纳与深圳市沙井沙头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沙头公司")、深圳市 │
│ │嘉思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思公司",沙头公司、嘉思公司以下合称为"业主")签订租│
│ │赁合同,京基百纳承租业主开发的商业广场项目,租赁期限自2013年12月1日至2033年11月3│
│ │0日,租赁期满后,业主确保京基百纳再续租5年。京基百纳承租后即投入资金对该商业广场│
│ │项目进行装修改造,开办"沙井京基百纳广场"项目(下称"标的项目"),目前正在正常、合│
│ │法运营。现业主拟同意由百纳新业接替京基百纳成为该商业广场项目承租人,具体内容详见│
│ │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
│ │编号:2024-L40)。 │
│ │ 因京基百纳承租后即投入装修装潢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统称"装修")资金合计人民币31│
│ │7491134.40元,按租赁合同期限摊销折旧,截至2024年7月31日已摊销人民币196730749.39 │
│ │元,余额人民币120760385.01元尚待摊销。经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评估,本次拟承租项目运营和管理所涉改造和装修的市场价值总价为人民币114515056元。 │
│ │现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百纳新业向京基百纳补偿装修投入9700万元,三年内付清。 │
│ │ (二)关联关系 │
│ │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京基百纳为京基集团全资│
│ │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审议程序 │
│ │ 1、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
│ │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关联合同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 │议。 │
│ │ 2、2024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 │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关联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家贤女士、熊伟先生、张志斐│
│ │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
│ │ 3、注册地: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B座1101a │
│ │ 4、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B座1101a │
│ │ 5、法定代表人:陈华 │
│ │ 6、注册资本:人民币21028万元 │
│ │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6183387C │
│ │ 8、股权结构:京基集团持有京基百纳100%股权 │
│ │ 9、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商业运营管理、物业及设备的租赁业务;投资兴办实 │
│ │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策划;经济信息咨询;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
│ │专卖、专控商品及限制项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电脑、通讯产品、手机数码产品、│
│ │办公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办公耗材的购销;市场开办和经营管理(市场执照另行办理)│
│ │;开展儿童迷宫、儿童益智游戏、儿童手工制作、儿童电子游戏等儿童娱乐项目(具体项目│
│ │另行申办);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
│ │除外;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物│
│ │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二)历史沿革:京基百纳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专注于商业地产的投资、开发的公司│
│ │,能提供全面化、系统化、专业化经营管理服务。运营管理的商业项目面积超60万平米,旗│
│ │下主要商业地产项目包括KKMALL,KKTIME,KKONE,南山京基百纳广场等。 │
│ │ (三)财务状况:京基百纳(经审计)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558万元,实现净利润4│
│ │31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京基百纳(未经审计)总资产为349269万元,净资产为8898│
│ │7万元。 │
│ │ (四)关联关系:京基百纳系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经查询,京基百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向京基百纳支付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头村商业广场项目一至七│
│ │层整栋(包括地下室和夹层)面积约176295.50平方米的运营和管理所涉及的改造和装修费 │
│ │用。 │
│ │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百纳新业委托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本次拟承租的商业广场项│
│ │目一至七层整栋(包括地下室和夹层)面积约176295.50平方米的运营和管理所涉及的改造 │
│ │和装修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房地产估价报告》(估价报告编号:深国房评字第010419│
│ │12024050001号)(以下简称"估价报告")。根据《估价报告》,本次拟承租项目运营和管 │
│ │理所涉改造和装修的市场价值总价为人民币114515056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肆佰伍拾 │
│ │壹万伍仟零伍拾陆元整)。 │
│ │ 本次支付的装修补偿款为双方在上述评估基础上协商确定,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
│ │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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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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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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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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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资产管理规模,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 │资子公司深圳瑞和新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和”)拟与深圳市京基房地产│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房地产”)签署《委托租赁服务协议》,京基房地产拟委托│
│ │深圳瑞和整体为其持有的京基一百大厦(以下简称“标的物业”)的租赁招商及租户管理等│
│ │事务提供服务,每期服务费为人民币200万元(含税),以一个自然季度为一期。服务期限 │
│ │一年六个月,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 (二)关联关系 │
│ │ 京基房地产为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审议程序 │
│ │ 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 │
│ │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委托租赁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 │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4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
│ │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委托租赁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家贤女士、熊伟先│
│ │生、张志斐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此次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 │ 注册地: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7201 │
│ │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7201 │
│ │ 法定代表人:陈华 │
│ │ 注册资本:85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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