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609 *ST中迪 更新日期:2026-09-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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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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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6-09-17│ 7.50│ 842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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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1998-09-01│ 8.00│ 1.4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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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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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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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微电子有限公│ 510.00│ ---│ 100.00│ ---│ -2.21│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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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天微电子有限公│ 0.00│ ---│ 70.00│ ---│ 112.65│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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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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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6 │转让比例(%) │2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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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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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7114.48万 │转让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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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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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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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1 │转让比例(%) │2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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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2.55亿 │转让价格(元)│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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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7114.48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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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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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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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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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8-01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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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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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天微电子有限公司49%的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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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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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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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目前,经各方协商一致,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公司关联方│
│ │深圳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微电子")持有的北京天微电子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北京天微"49%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为49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0元),收购价格 │
│ │为0元。若本次收购完成,公司将持有北京天微100%股权,北京天微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2026年7月31日,公司完成了上述收购北京天微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并已取得北京 │
│ │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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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7 │交易金额(元)│1532.3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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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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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成都和宸盈佳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标的类型 │股权 │
│ │伙)6%的有限合伙份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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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四川婳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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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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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6年5月9日,经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查询获悉,成渝金融法│
│ │院将于2026年6月1日10:00时起至2026年6月2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阿里│
│ │资产·司法”网络平台拍卖公司持有的成都和宸盈佳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和宸盈佳”)6%的有限合伙份额。本次司法拍卖的起拍价为15,253,420元。 │
│ │ 2026年6月2日,本次拍卖已结束,结果为由四川婳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1,532.34万元│
│ │价格竞得。 │
│ │ 目前,和宸盈佳6%的有限合伙份额的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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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29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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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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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西天微电子有限公司70%的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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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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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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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交易简要内容: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公司关联方深圳 │
│ │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微电子”)签订《股权赠与协议》,公司关联│
│ │方深圳天微电子拟将持有的广西天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天微”)70%的股权无 │
│ │偿、无条件赠与公司,公司无需支付对价,并不附带任何义务。在本次无偿赠与后,公司将│
│ │持有广西天微70%的股权,广西天微及其下属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目前,广西天微已经完成办理股东变更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26年5月28日收到 │
│ │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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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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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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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门洪达、张伟、深圳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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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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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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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概述 │
│ │ 为提高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根据经营发展│
│ │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门洪达、张伟,公司关联方深圳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深圳天微电子”)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天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 │西天微”)及其全资子公司东莞帝藏存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帝藏”)、东莞天│
│ │微先进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天微”)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保函、信用│
│ │证、银行承兑汇票、专项贷款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融资业务等事项在45,000万元范围内提供│
│ │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抵押担保等其他符合法│
│ │律法规要求的担保。本项担保授权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
│ │ 前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
│ │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管理层或子公司负责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事项,签署│
│ │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文件。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门洪达、张伟,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天微及│
│ │其全资子公司东莞帝藏、东莞天微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也无需公司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 │ 鉴于门洪达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公司实际│
│ │控制人、董事长门洪达持有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27.12%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张伟持有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27.12%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董│
│ │事长、经理;同时,深圳天微电子与本公司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门洪达、张伟控制下企业。│
│ │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
│ │交易。 │
│ │ 前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公司2026年度第四次独立董事专│
│ │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其它有关部门批准│
│ │。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门洪达,中国国籍,与张伟共同通过控制下企业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伙)持有本公司71,144,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3.77%的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 │
│ │任本公司董事长。 │
│ │ (二)张伟,中国国籍,与门洪达共同通过控制下企业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伙)持有本公司71,144,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3.77%的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 │
│ │任本公司董事。 │
│ │ (三)深圳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深圳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鉴于门洪达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公司实际│
│ │控制人、董事长门洪达持有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27.12%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张伟持有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27.12%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董│
│ │事长、经理;同时,深圳天微电子与本公司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门洪达、张伟控制下企业。│
│ │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
│ │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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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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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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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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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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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况 │
│ │ 为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 │下简称“天微投资”)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利率为在贷款 │
│ │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上浮10%,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 │ 鉴于天微投资持有公司71,14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7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 │故,本次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属于│
│ │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公司2026年度第三次独立│
│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门洪达先生、张伟先生在董事会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其它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 │
│ │ 鉴于天微投资持有公司71,14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7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 │故,本次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属于│
│ │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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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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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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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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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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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6年4月18日,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与关 │
│ │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经公司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 │
│ │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公司关联方深圳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深圳天微电子”)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 │
│ │ 2026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 │
│ │议公告》,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 │
│ │ 2026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 │
│ │展公告》,2026年5月22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
│ │新设立公司名称为北京天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微”),注册资本1,000万元 │
│ │。公司持有北京天微51%的股权,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持有北京天微49%的股权。 │
│ │ 目前,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拟收购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持有的北京天微49%的股 │
│ │权(对应认缴出资额为49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0元),收购价格为0元。若本次收购完成,公 │
│ │司将持有北京天微100%股权,北京天微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门洪达先生持有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27.12%的股权,│
│ │并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张伟先生持有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27.1│
│ │2%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董事长、经理;同时,深圳天微电子与本公司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门洪达先生、张伟先生控制下企业。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
│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
│ │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的提前提下,授权董事长或由其│
│ │授权他人办理与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
│ │及受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相关处理等,授权时间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
│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公司2026年度第三次独立│
│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门洪达先生、张伟先生在董事会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其它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深圳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与公司关联关系 │
│ │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门洪达先生持有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27.12%的股权,│
│ │并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张伟先生持有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27.1│
│ │2%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董事长、经理;同时,深圳天微电子与本公司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门洪达先生、张伟先生控制下企业。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
│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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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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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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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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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关联方的商品或接受关联方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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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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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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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西观在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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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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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关联方的商品或接受关联方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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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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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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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莞观在机器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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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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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关联方的商品或接受关联方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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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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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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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西观在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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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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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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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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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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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赫墨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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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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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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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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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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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健微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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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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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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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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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富微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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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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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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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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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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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下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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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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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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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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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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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
│ │ 为积极拓展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公司拟与公司关联方深圳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深圳天微电子”)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该控股子公司暂定名│
│ │为北京天微电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北京天 │
│ │微电子”),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公司出资510万元,占北京天微电子51%的股权,公司 │
│ │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出资490万元,占北京天微电子49%的股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签署投资合作协议。 │
│ │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门洪达先生持有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27.12%的股权,并担任该│
│ │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先生持有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27.12%的股权,并担│
│ │任该公司董事长、经理;同时,深圳天微电子与本公司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门洪达先生、张│
│ │伟先生控制下企业。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
│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他人办理与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包│
│ │括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办理公司设立,以及受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相│
│ │关处理等,授权时间为本次事项通过股东会审议后的12个月内。 │
│ │ 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公司2026年度第二次独立│
│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门洪达、张伟在董事会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本次交易│
│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其它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深圳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与公司关联关系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门洪达先生持有深圳天微电子27.12%的股权,并担任深圳天微电子副董│
│ │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先生持有深圳天微电子27.12%的股权,并担任深圳天微电子董事│
│ │长、经理;同时,深圳天微电子与本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门洪达先生、张伟先生控制下企│
│ │业。故,本次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 │属于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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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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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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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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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为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与公司关联方深圳市天微电子股│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微电子”)签订《股权赠与协议》,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
│ │子拟将持有的广西天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天微”)70%的股权无偿、无条件赠 │
│ │与公司,公司无需支付对价,并不附带任何义务。在本次无偿赠与后,公司将持有广西天微│
│ │70%的股权,广西天微及其下属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门洪达先生持有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27.12%的股权,并担任该│
│ │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先生持有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27.12%的股权,并担│
│ │任该公司董事长、经理;同时,深圳天微电子与本公司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门洪达先生、张│
│ │伟先生控制下企业。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
│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他人办理与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包│
│ │括签署《股权赠与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受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
│ │的相关处理等,授权时间为本次赠与通过股东会审议后的12个月内。 │
│ │ 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公司2026年度第二次独立│
│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门洪达先生、张伟先生在董事会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其它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深圳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门洪达先生持有深圳天微电子27.12%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
│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先生持有深圳天微电子27.12%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董事长、经理;同│
│ │时,深圳天微电子与本公司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门洪达先生、张伟先生控制下企业。故,本│
│ │次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属于关联交│
│ │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深圳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门洪达、张伟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下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担保事项概述 │
│ │ 公司拟与公司关联方深圳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微电子”)签订│
│ │《股权赠与协议》,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拟将持有的广西天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广西天微”)70%的股权无偿赠与本公司。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与本公司同为公司实 │
│ │际控制人门洪达先生、张伟先生控制下企业。 │
│ │ 截至目前,广西天微为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向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 │保,相关担保余额为5,100万元。在公司受赠广西天微股权后,将被动形成对关联方担保, │
│ │广西天微将继续为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相关担保的担保方式、担│
│ │保主债权、担保期限、担保范围保持不变。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门洪达先生、张伟先生为│
│ │深圳天微电子向广西天微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反担保。 │
│ │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门洪达先生持有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27.12%的股权,并担任公│
│ │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副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先生持有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27│
│ │.12%的股权,并担任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董事长、经理;同时,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
│ │子与本公司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门洪达先生、张伟先生控制下企业。故,根据《深圳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
│ │ 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公司2026年度第二次独立│
│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门洪达先生、张伟先生在董事会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其它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本次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基本情况 │
│ │ (一)本次关联担保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深圳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门洪达先生持有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27.12%的股权,并担任公│
│ │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副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先生持有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27│
│ │.12%的股权,并担任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董事长、经理;同时,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
│ │子与本公司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门洪达先生、张伟先生控制下企业。前述情况属于《深圳证│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6.3.3条第(二)、(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
│ │ 三、本次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反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基本情况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 │ 1、门洪达先生基本情况 │
│ │ (1)姓名:门洪达; │
│ │ (2)身份证号:220123**********; │
│ │ (3)门洪达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
│ │ 2、张伟先生基本情况 │
│ │ (1)姓名:张伟; │
│ │ (2)身份证号:320831**********; │
│ │ (3)张伟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
└──────┴────────────────────────────────────────┘
┌──────┬────────────────────────────────────────┐
│公告日期 │2026-02-10 │
├──────┼────────────────────────────────────────┤
│关联方 │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况 │
│ │ 为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 │下简称“天微投资”)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万元的财务资助,利率为在贷款市场 │
│ │报价利率基础上上浮10%,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 │ 鉴于天微投资持有公司71,14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7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 │故,本次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属于│
│ │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公司2026年度第一次独立│
│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其它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
│ │ 鉴于天微投资持有公司71,14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7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 │故,本次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 7114.48万 23.77 --- 2018-08-08
公司
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 2400.00万 8.02 33.73 2026-01-31
限合伙)
─────────────────────────────────────────────────
合计 9514.48万 31.79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1-31 │质押股数(万股) │24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3.73 │质押占总股本(%) │8.02 │
├────────┼──────────────┴────────┴──────────────┤
│股东名称 │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海南邦纳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29日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2400万股给海南邦纳国际商│
│ │贸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北京中迪投│重庆中美恒│ 3.44亿│人民币 │--- │--- │抵押、连│否 │否 │
│资股份有限│置业有限公│ │ │ │ │带责任担│ │ │
│公司 │司 │ │ │ │ │保、质押│ │ │
├─────┼─────┼─────┼────┼─────┼─────┼────┼───┼───┤
│北京中迪投│重庆中美恒│ 2.5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股份有限│置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北京中迪投│成都迈尔斯│ 1.2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股份有限│通房地产开│ │ │ │ │担保 │ │ │
│公司 │发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中迪投│达州绵石房│ 8285.43万│人民币 │--- │--- │抵押、质│否 │否 │
│资股份有限│地产开发有│ │ │ │ │押 │ │ │
│公司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中迪投│西藏智轩企│ 705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股份有限│业管理有限│ │ │ │ │担保、质│ │ │
│公司 │公司 │ │ │ │ │押 │ │ │
├─────┼─────┼─────┼────┼─────┼─────┼────┼───┼───┤
│北京中迪投│达州中鑫房│ 6565.2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股份有限│地产开发有│ │ │ │ │担保、抵│ │ │
│公司子公司│限公司 │ │ │ │ │押 │ │ │
├─────┼─────┼─────┼────┼─────┼─────┼────┼───┼───┤
│北京中迪投│深圳市天微│ 51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资股份有限│电子股份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中迪投│广西天微电│ 1309.1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股份有限│子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北京中迪投│贺州市小微│ 7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股份有限│企业融资担│ │ │ │ │担保 │ │ │
│公司 │保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中迪投│东莞帝藏存│ 515.1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股份有限│储技术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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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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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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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1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9日
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9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2日。
5、召集人: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门洪达先生。
7、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三区1号楼8层15室会议室。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9、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86名,代表股份95703281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额的31.9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7288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24.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1名,代表股份2281428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7.6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依法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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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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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概述
为提高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根据经营发展和
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门洪达、张伟,公司关联方深圳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圳天微电子”)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天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天微
”)及其全资子公司东莞帝藏存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帝藏”)、东莞天微先进显
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天微”)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
兑汇票、专项贷款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融资业务等事项在45,000万元范围内提供担保。担保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抵押担保等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
保。本项担保授权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前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公
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管理层或子公司负责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事项,签署与担
保相关的协议等文件。
公司实际控制人门洪达、张伟,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天微及其
全资子公司东莞帝藏、东莞天微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也无需公司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鉴于门洪达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公司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门洪达持有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27.12%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公
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张伟持有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27.12%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董事长、
经理;同时,深圳天微电子与本公司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门洪达、张伟控制下企业。故,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前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公司2026年度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其它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门洪达,中国国籍,与张伟共同通过控制下企业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本公司71,144,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3.77%的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任本公
司董事长。
(二)张伟,中国国籍,与门洪达共同通过控制下企业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本公司71,144,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3.77%的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任本公
司董事。
(三)深圳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门洪达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公司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门洪达持有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27.12%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公
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张伟持有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27.12%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董事长、
经理;同时,深圳天微电子与本公司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门洪达、张伟控制下企业。故,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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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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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
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本次担保事项概述
为提高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根据经营发展和
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天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天微”)及
其全资子公司东莞帝藏存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帝藏”)、东莞天微先进显示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天微”)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
万元(包括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本次担保额度适用于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
广西天微及其全资子公司东莞帝藏、东莞天微的担保,也包括前述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本次担
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专项贷款或开
展其他日常经营融资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抵
押担保等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
项,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管理层或子公司负责人在上述额度内确定具体授
信及担保事项,签署与借款及担保相关的协议等文件,并按照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会审批通过
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担保额度在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配。但在调配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前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其它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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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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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8月1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8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远程会议召开结合网络投票。
(1)现场、远程会议: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远程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远程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8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凡2026年8月12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依据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三区1号楼8层15室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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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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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人变更事项概述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11月签订《借款合
同》,共计向上海煜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煜赛”)借款1820万元。
2021年1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为公司借款事项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司以持有
的青岛康平高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平铁科”)股份中的1570.68万股,为前述
借款中的15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
2022年3月,四川省蜀工数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工数联”)与上海煜赛签
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上海煜赛对公司持有1820万元债权转让给蜀工数联。但上海煜赛
、蜀工数联未办理康平铁科质押股权的解除质押及新办手续。
2026年7月29日,公司收到蜀工数联出具的《债权转让通知书》,蜀工数联将对公司1820
万元债权转让给成都宽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宽显”)。公司该笔借款的债权人变
更为成都宽显,成都宽显将享有相应的担保权利。
公司后续将敦促各方办理相关股权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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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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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阶段:执行阶段;
2、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1185.11万元及相关利息;
4、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次执行事项,对公司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事项概述
1、诉讼阶段
2025年6月18日,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全
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达州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
中鑫”)收到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相关文件,达州市德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
佳建筑”)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达州中鑫提起诉讼。具体情况如下:德佳建筑作为承包
人与达州中鑫签订了《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德佳建筑负责承建达州中鑫“中迪·花熙
樾”房地产项目土石方工程,案涉工程全部竣工后,竣工结算总价为3378.11万元,德佳建筑
已收款2193万元,仍有1185.11万元未付。德佳建筑诉至法院。
基于德佳建筑陈述,提出下列诉求:
(1)依法判决达州中鑫向德佳建筑支付下欠工程款1185.11万元;
(2)依法判决达州中鑫向德佳建筑支付资金占用费,以1185.11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4年11月22日起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的利息
;
(3)依法判决德佳建筑在达州中鑫欠付工程款1185.11万元范围内对案涉建设工程的折价
或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依法判决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达州中鑫承担。
2、判决阶段
2025年12月25日,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5)川1702民
初6036号,具体判决如下:
(1)被告达州中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德佳建筑支付下欠工程款1185.11
万元,并承担资金利息。
(2)驳回德佳建筑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诉讼进展情况
2026年7月16日,公司收到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6)
川1702执3371号,具体内容如下:
(1)被执行人达州中鑫立即履行(2025)川1702民初603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2)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达州中鑫的银行存款1193.03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同价值的
其他财产,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达州中鑫的收入1193.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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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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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未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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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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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远程会议时间:2026年7月2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
2026年7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
2026年7月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远程会议结合网络投票。
3、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9日。
4、召集人: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门洪达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39名,代表股份97659679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额的32.6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712374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23.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33名,代表股份2642227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8.83%。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依法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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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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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事项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2024年4月26日,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全
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2023年9月,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
一局”)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美恒置业”)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建一局在《民事起诉状》中称,其于20
18年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建中美恒置业所属“两江
·中迪广场”商业项目。其主张“全部施工内容结算价款应为61073.03万元,停工前案涉工程
累计确认产值为45108.15万元,中美恒置业仅支付31677.15万元工程进度款及500万元复工准
备金,中美恒置业欠付28895.88万元”。还称,其在履行施工义务过程中,因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美恒置业拖欠工程款,导致涉案项目自2020年8月30日起全面停工。又称,停工后双方曾多
次就复工、前期工程款等事项进行了协商:中美恒置业向中建一局支付复工准备金、索赔等工
程款,并以“两江·中迪广场”商业项目C地块剩余房源折抵。但中美恒置业一直未办理索赔
款及抵房事项。基于中建一局陈述和合同约定,中建一局提出下列诉求,请求判令解除与中美
恒置业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请求判令中美恒置业支付欠付工程款28895.88万元;请
求判令中美恒置业支付拖欠工程进度款利息;请求判令中美恒置业支付工程款结算款利息;请
求判令中建一局对第二项诉讼请求金额范围内对涉案工程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
受偿权;判令中美恒置业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等全部诉讼费用。同
时,中建一局冻结了中美恒置业相关资产。
2024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
美恒置业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渝01民初738号],判
决结果如下,中美恒置业支付中建一局19504.17万元,该款分三次支付,第一笔款项6710.90
万元于2024年6月20日前支付,第二笔款项10705.61万元于2024年11月30日前支付,第三笔款
项2087.66万元于2025年4月30日前支付;如果中美恒置业逾期未足额支付第二笔款项达30日,
则剩余全部款项提前至清偿期,中建一局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认中建一局就两江
中迪广场项目工程折价、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在13655.01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驳回中
建一局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1.70万元,鉴定费188万元,保全费0.5万元,保全保险
费22.22万元,均由中建一局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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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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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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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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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变更
注册地址。原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1号院6号楼5层,变更后公司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三区1号楼8层15室。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前述变更注册地及修改《
公司章程》的事项。
前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年6月17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收到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
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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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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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工程款的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2023年9月,中国
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一局”)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公司全资子
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恒置业”)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中建一局在《民事起诉状》中称,其于2018年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签订了《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承建中美恒置业所属“两江·中迪广场”商业项目。其主张“全部施工内容
结算价款应为61,073.03万元,停工前案涉工程累计确认产值为45,108.15万元,中美恒置业仅
支付31,677.15万元工程进度款及500万元复工准备金,中美恒置业欠付28,895.88万元”。还
称,其在履行施工义务过程中,因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拖欠工程款,导致涉案项目自20
20年8月30日起全面停工。又称,停工后双方曾多次就复工、前期工程款等事项进行了协商:
中美恒置业向中建一局支付复工准备金、索赔等工程款,并以“两江·中迪广场”商业项目C
地块剩余房源折抵。但中美恒置业一直未办理索赔款及抵房事项。基于中建一局陈述和合同约
定,中建一局提出下列诉求,请求判令解除与中美恒置业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请求
判令中美恒置业支付欠付工程款28,895.88万元;请求判令中美恒置业支付拖欠工程进度款利
息;请求判令中美恒置业支付工程款结算款利息;请求判令中建一局对第二项诉讼请求金额范
围内对涉案工程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中美恒置业承担本案受理费
、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等全部诉讼费用。同时,中建一局冻结了中美恒置业相关资产
。
2024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
美恒置业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渝01民初738号],判
决结果如下,中美恒置业支付中建一局19,504.17万元,该款分三次支付,第一笔款项6,710.9
0万元于2024年6月20日前支付,第二笔款项10,705.61万元于2024年11月30日前支付,第三笔
款项2,087.66万元于2025年4月30日前支付;如果中美恒置业逾期未足额支付第二笔款项达30
日,则剩余全部款项提前至清偿期,中建一局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认中建一局就
两江中迪广场项目工程折价、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在13,655.01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驳回中建一局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1.70万元,鉴定费188万元,保全费0.5万元,保
全保险费22.22万元,均由中建一局负担。
2025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出具《执行裁定书》(2025)渝01执305号之一,主要内容如下,双方确认,中美恒置业已向
中建一局支付了6,700.16万元工程款;截至2025年3月30日,中美恒置业尚欠中建一局12,804.
01万元工程款;后续中美恒置业将按照下列方式继续向中建一局支付剩余工程款:于2025年4
月10日前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中建一局1,000万元;于2025年6月15日前以现金或等额资产形式支
付2,086.12万元;于2025年9月15日前支付2,000万元;于2025年12月15日前支付2,000万元;
于2026年3月15日前支付2,000万元;于2026年6月15日前结清剩余尾款3,717.88万元。如中美
恒置业按照上述约定付款的情形下,中建一局不得通过诉讼、上诉、上访等途径催款,且中建
一局同意对(2023)渝01民初738号《民事判决书》中中美恒置业可能承担的违约责任、逾期
利息、加倍利息等予以豁免。若中美恒置业未按照上述约定任意一期付款的情形下,中建一局
可恢复执行。经核实,中建一局已经收到第一期执行和解款。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执行和解为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并最终裁定,终结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2025)渝01执305号《执行通知书》的执行。
2026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
告》,2026年4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
行通知书》(2026)渝01执恢106号,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恢复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
美恒置业的执行。
2026年6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下属地块被司
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7月2日10:00时起至2026年7月3
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阿里资产·司法”网络平台拍卖公司全资子公司中
美恒置业下属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人和(原北部新区金山组团)组团C分区C35-1-1/05号宗地
及地上构、建筑物。本次司法拍卖的起拍价为622,518,960元。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拍卖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
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权属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
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尚欠中建一局工程款等共计11,012.87万元及相关
费用。
(二)关于本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工程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尚欠中建一局工程款等共计11,012
.87万元及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三年。鉴于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由公司、公
司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授权范围内,全权代表公司、子公司签署本次担保事项所必须的各项
法律文件。前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其它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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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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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7月0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0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7月0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远程会议召开结合网络投票。
(1)现场、远程会议: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远程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远程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凡2026年6月29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依据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三区1号楼8层15室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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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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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原公章使用年限较长,磨损程度较大
,已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现于2026年6月10日起启用新公章。新公章的公司名称不变,且
已在北京市公安局完成备案。
新公章自启用日起生效,原公章作废不再使用。原公章作废前使用的有关正常商务活动的
文字资料存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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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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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事项概况
为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天微投资”)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利率为在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基础上上浮10%,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鉴于天微投资持有公司71,14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7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故
,本次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属于关联
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公司2026年度第三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门洪达先生、张伟先生在董事会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本次
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其它有关部门批准。
二、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联关系
鉴于天微投资持有公司71,14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7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故
,本次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属于关联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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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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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4月18日,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与关联
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经公司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公司关联方深圳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天微电子”)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
2026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公告》,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
2026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
公告》,2026年5月22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新设
立公司名称为北京天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微”),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
持有北京天微51%的股权,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持有北京天微49%的股权。
目前,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拟收购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持有的北京天微49%的股权(
对应认缴出资额为49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0元),收购价格为0元。若本次收购完成,公司将持
有北京天微100%股权,北京天微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门洪达先生持有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27.12%的股权,并
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张伟先生持有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27.12%的
股权,并担任该公司董事长、经理;同时,深圳天微电子与本公司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门洪达
先生、张伟先生控制下企业。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的相
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的提前提下,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
权他人办理与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受
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相关处理等,授权时间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公司2026年度第三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门洪达先生、张伟先生在董事会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本次
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其它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联关系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门洪达先生持有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27.12%的股权,并
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张伟先生持有公司关联方深圳天微电子27.12%的
股权,并担任该公司董事长、经理;同时,深圳天微电子与本公司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门洪达
先生、张伟先生控制下企业。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的相
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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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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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6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远程会议召开结合网络投票。
(1)现场、远程会议: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远程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远程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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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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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天微电子有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深圳
分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设立分公司事宜不构成
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一、拟设立深圳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天微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3、营业场所:深圳
4、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信息最终以当地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拟设立分公司目的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充分配置公司资源,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布局,拟设立北京
天微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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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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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门洪达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前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选
举董事长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公告》。
2026年5月25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收到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
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门洪达先生,其他工商登记信息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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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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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远程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
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
2026年5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远程会议结合网络投票。
3、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
4、召集人: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门洪达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19名,代表股份99814082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额的33.3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名,代表股份711448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23.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8名,代表股份2866928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9.58%。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依法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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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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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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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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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迪投资”)对公司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
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债务的情况
2019年,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恒置业”)向重庆三
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以下简称“三峡银行”)申请总额为75000万元借款。三峡银
行在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间,共计向中美恒置业发放借款本金45952.85万元。同时,公司
、原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鸿富创”)、原公司实
际控制人吴珺、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禾邦”)、李勤、周婉为前述借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将其下属地块及在建工程为借款提供抵押担
保,公司子公司西藏智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智轩”)以其持有的中美恒置业
100%股权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安岳钦诚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岳地产”)以其下属房
产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此后,三峡银行就前述借款事项向成渝金融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
成渝金融法院判决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并支付罚息、复利,公司
、原公司控股股东润鸿富创、原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珺、中迪禾邦、李勤、周婉承担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责任。
2025年10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原公司控股股东润鸿富创所持公司7114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77%,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100%的股份于2025年10月17日10:00:00在阿里资产平台开展的“被执行人持有的北京中迪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71144800股股票(股票代码000609)”项目公开竞价中,由公司现控股股东深圳天
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254983100元竞得。该部分拍卖价款全部用于归还公司全资子
公司中美恒置业与三峡银行间债务。
原公司控股股东润鸿富创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责任,而
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享有254983100元的追偿债权。2026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人变更的公告》,2026年4月17日,公司收到
原公司控股股东润鸿富创发来的《债权转让通知书》,其将持有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
254983100元债权转让给成都盛坤汇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后,成都盛坤
汇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债权人。
(二)关于本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债务的正常履行,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
向成都盛坤汇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金额为25498310
0元,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鉴于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前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由公司、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授权范围内,全权代表公司、子
公司签署本次担保事项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前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其它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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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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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远程会议召开结合网络投票。
(1)现场、远程会议: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远程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远程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凡2026年5月18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依据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三区1号楼8层15室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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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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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远程会议时间:2026年4月28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8日,其中
: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8日9:15—9:25、9:30—11:3
0和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6年4月28日9:15—15:00的任
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远程会议结合网络投票。
3、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1日。
4、召集人: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董事长门洪达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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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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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带可持续
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
2、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
2026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2
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026年2月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同意变更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
立信中联,审计费用120万元。
3、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
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队伍从业经验丰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
经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
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聘请立信中联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在整个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行过程中,立信中联的计划安排合
理,各项工作认真负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的各项工作要求。
据此,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拟聘请其为本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根据审
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为120万元。
(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成立日
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
北区1-1-2205-1。
5、首席合伙人:邓超。
6、基本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立信中联合伙人数量52人、注册会计师数量281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6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经
审计的收入31810.8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546.9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596.51万元。2025年
度为34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服务收费总额3382.9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等。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独立性
立信中联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
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诚信记录
近三年立信中联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处理5次、自律惩戒3次
、纪律处分2次。
(五)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以立信中联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期
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在充分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本期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合计为120万元(含年报审计费用90万元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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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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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的
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417563663.46元,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为-759867267.31元;公司实收股本金
额为299265522元(公司股份总数为299265522股,股本金额为1元,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
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3、股本”),未弥补亏损金
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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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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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调动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作积极性,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益,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
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薪酬水平,特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工作会议审
议了《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津贴发放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发放
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
26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同时,公司全体董事回避了对《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津贴发
放方案的议案》的投票,该议案将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
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一)公司董事薪酬
1、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不再
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具体岗位薪酬标准执行,不再额
外领取董事津贴。
(3)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应勤勉尽责履行董事职责,原则上只领取董事固定津贴
。
目前,公司非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其中,公司非独立董事均不在公司兼任高
级管理人员,仅领取固定津贴,职工代表董事在公司担任其他非高管职务,按照所担任的具体
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按月度发放。独立董事履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
据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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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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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迪投资”)对公司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
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房地产业务集中在川渝地区,项目主要
包括在四川省达州市的由达州绵石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绵石”)开发的“中
迪·绥定府”住宅项目、达州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中鑫”)开发的“中
迪·花熙樾”住宅项目,在重庆市的由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恒置业”)
开发的“两江·中迪广场”商业项目。
2026年度,按照房地产行业惯例,公司各下属房地产项目公司需为商品房承购人的银行按
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担保期
限至商品房承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止。具体合作银行及其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实际签
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前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前述阶段性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授权达州绵石、达州中鑫、中美恒
置业,在前述阶段性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事项、签署各项法律文件。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政府
相关部门批准。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房地产项目公司为购买项目商品房的承购人的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具体的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承购人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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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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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截止2025年12月31
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相应
的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105.17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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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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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工作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417563663.46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53267732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59867267.31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598854412
.42元。
鉴于此,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不派发现金股利和股票股
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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