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610 西安旅游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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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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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产品 │ 10593.90│ ---│ ---│ 30537.75│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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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5894.39│ ---│ ---│ 5894.39│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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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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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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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饭店拆除重建项│ 3.10亿│ 1017.51万│ 3.41亿│ 110.15│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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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 │ 5000.00万│ ---│ 3041.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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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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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138.82万 13.26 49.90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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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138.82万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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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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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3-22 │质押股数(万股) │313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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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9.90 │质押占总股本(%) │1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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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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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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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3-02 │质押截止日 │2025-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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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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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3月02日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押了3138.817万股给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 │司 │
│ │2024年03月02日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押了3138.817万股给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 │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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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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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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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旅游股│迭部县扎尕│ 2.00亿│人民币 │--- │--- │--- │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那生态旅游│ │ │ │ │ │ │ │
│ │文化发展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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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旅游股│西安中旅国│ 8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际旅行社有│ │ │ │ │担保 │ │ │
│ │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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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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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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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所自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构成
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
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
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
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第2页共7页
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曹爱民;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
5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人。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业务收入47663.2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39834.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808.66万元。
2023年度为35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收费总额5852.20万
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
、牧、渔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
,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
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
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受
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波女士、项目质量复核人曹爱民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波女士和姚康波
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人员
简历后附)。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拟支付的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9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5万元,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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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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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股权分置改革项目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更换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项目保荐代表人的函》,根据函件内容:鉴于原股
权分置改革项目保荐代表人黄涛先生工作变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委派王新仪先生接替
黄涛先生担任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项目保荐代表人,履行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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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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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
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87,400,982.69元,实收股本236,747,9
01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3年度末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1年期初未分配利润为21,057.84万元,近年来,因人员流动受限导致公司酒店及
旅行社板块经营活动未正常运营,公司2021年和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
为:-7,306.83万元和-16,699.08万元;2023年度文旅复苏,公司酒店及旅行社板块业务正逐
步回暖中,但短期内取得的经营收入仍无法覆盖固定成本费用,导致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92.97万元,公司2021年至2023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9,398.88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187,400,982.69元,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
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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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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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二〇二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0462536.89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69281188.25元,报告期
末可供分配的净利润-121181348.64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一)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
(二)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由于母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190462536.89元,故2023年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同时,
考虑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计划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相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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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6│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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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磐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磐京稳赢6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磐京基金”)股份被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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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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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接到控股股东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关于将持有的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继续进行质押担保的告知函》,获悉其所持
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继续进行质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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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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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希格玛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细内容参
见公司2023年4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上的《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
1)。
近日,公司收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
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原指派张炜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年报项目提供审计服务。因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安排,张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2023年年报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现指派姚
康波先生替换张炜先生作为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工作。
二、相关人员基本信息
姚康波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20年3月取得中国注
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3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18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姚康波先生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
的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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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3│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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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
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发行
数量合计不超过71024370股(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将由董事会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
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Q1=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Q1为调整
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
,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
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
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
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
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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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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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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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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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
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
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
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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