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612 焦作万方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6-09-09│ 6.80│ 2.11亿│
├───────────┼───────────┼───────────┼───────────┤
│配股 │ 2002-11-19│ 7.50│ 2.16亿│
├───────────┼───────────┼───────────┼───────────┤
│增发 │ 2013-04-10│ 10.64│ 17.4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2-17│ 2.47│ 7909.4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8-21│ 4.46│ 814.04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 45261.22│ ---│ ---│ 0.00│ 3285.31│ 人民币│
│司 │ │ │ │ │ │ │
├─────────┼─────┼─────┼─────┼─────┼──────┼──────┤
│前海期货有限公司 │ 17527.78│ ---│ ---│ 0.00│ 1095.24│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2×300MW热电机组建│ 10.76亿│ 2.67亿│ 21.27亿│ 83.49│ 4.77亿│ 2013-03-27│
│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70亿│ 6.70亿│ 6.70亿│ 100.00│ 1407.60万│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4-29 │交易金额(元)│319.17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99.437│标的类型 │股权 │
│ │5%股权、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发行股份 │ │ │
├──────┼────────────────┴──────┴────────────────┤
│买方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
│ │嘉控股有限公司、杭州延德实业有限公司、曼联(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象源供应链有限责任│
│ │公司、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
│ │19名交易对方 │
├──────┼────────────────────────────────────────┤
│卖方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嘉控股有限公司、杭州延德实│
│ │业有限公司、曼联(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陕西│
│ │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象源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
│ │公司、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19名交易对方、焦作万方铝业│
│ │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正才控│
│ │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嘉控股有限公司、杭州延德实业有限公司、曼联(杭州)企业管理│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厦门象源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阳光│
│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贸宝达润实业有限公司、芜湖信新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浙│
│ │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芜湖信新锦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芜湖长奥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区海峡合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元佑景清(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开曼铝业(三门峡│
│ │)有限公司99.4375%股权,交易作价为3,194,926.88万元。 │
│ │ 根据《关于的调整说明》,三门峡铝业以2025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由3,213,600│
│ │.00万元调减为3,209,734.70万元,调减金额为3,865.30万元;三门峡铝业99.4375%股权对 │
│ │应的交易作价由3,194,926.88万元调减为3,191,679.94万元。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股份5%以上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股份5%以上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浙江锦链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浙江锦链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1 │
├──────┼────────────────────────────────────────┤
│关联方 │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控股股东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同一法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盘活闲置资产,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
│ │子公司宁夏焦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焦万”)于2024年10月将7万吨闲置电解铝 │
│ │产能指标许可给关联方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创新材”)使用,为期一│
│ │年,并收取许可费。由于与宁创新材关于《电解铝产能指标合作协议》即将到期,且合约期│
│ │内双方合作顺利,因此宁夏焦万与宁创新材续签该协议。 │
│ │ 根据《电解铝产能指标合作协议》,交易价格:当月SMMA00铝(AL99.70)铝锭报价月 │
│ │均价为18,500元时,当月指标许可费按[500元/吨/年]÷12收取;当月SMMA00铝(AL99.70)│
│ │铝锭报价月均价在18,500元/吨基础上每上涨或下跌达到500元/吨(小于500元/吨不作调整 │
│ │),指标许可费同步增加或减少100元/吨/年,指标许可费最低为300元/吨/年。合作期限1 │
│ │年。预计全年许可费收入不超过1.5亿元。 │
│ │ 宁创新材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中曼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及浙江安晟控股有限公司│
│ │的控股股东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 │有关规定,宁创新材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 │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续签指标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
│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
│ │有限公司续签指标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喻旭春、戴祚、卓静洁、张晓峰│
│ │回避该议案的表决。本次交易额度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持│
│ │股5%以上股东宁波中曼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及浙江安晟控股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法人控制的企业│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 2.06亿 17.30 100.00 2023-05-24
心(有限合伙)
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 4622.00万 3.88 52.58 2021-06-24
司
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 2610.00万 2.19 41.97 2026-02-13
司
─────────────────────────────────────────────────
合计 2.79亿 23.37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2-10 │质押股数(万股) │61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81 │质押占总股本(%) │0.51 │
├────────┼──────────────┴────────┴──────────────┤
│股东名称 │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方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2-03 │质押截止日 │2027-02-03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2月03日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押了610.0万股给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 │
│ │司焦作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08 │质押占总股本(%) │0.84 │
├────────┼──────────────┴────────┴──────────────┤
│股东名称 │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26 │质押截止日 │2027-03-3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26日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押了1000.0万股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 │限公司焦作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1-28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08 │质押占总股本(%) │0.84 │
├────────┼──────────────┴────────┴──────────────┤
│股东名称 │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11-26 │质押截止日 │2027-03-3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26日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押了1000.0万股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 │限公司焦作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11│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
2026-07-01│其他事项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公司”)近期进行固定电话升级
,为保证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现将投资者热线电话号码、传
真号码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上述变更后的投资者热线电话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启用,传真号码自2026年7月10日起
正式启用。新号码启用后,原投资者热线电话、传真号码将不再使用。除上述变更外,公司通
讯地址、电子信箱和公司网址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由此给您带
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与公司沟通交流。
──────┬──────────────────────────────────
2026-05-15│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提案被否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2点30分。
(二)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
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
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上午9:15-下午15:00。
──────┬──────────────────────────────────
2026-04-29│其他事项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开曼铝
业(三门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峡铝业”或“标的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交易方案暨不构成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二)>的议案》等与本
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了调整。
一、本次重组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根据《关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开曼铝业(三门峡)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调整说明》,三门峡铝业以2025年4月30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由3213600.00万元调减为3209734.70万元,调减金额为3865.30万元;三
门峡铝业99.4375%股权对应的交易作价由3194926.88万元调减为3191679.94万元。交易对方取
得的股份数量根据交易对价相应进行调整。其他交易方案内容未发生调整。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事项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会作出重大资产重
组的决议后,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原交易方案重
大调整的,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重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及时公告相关文件。《〈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号》中提出了相关适用标准,具体如下:
“(一)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
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
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的;
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
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二十的;
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
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
完整性等;
调减或取消配套
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可以提出本次交易
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议意见,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本次交
易方案调整中,标的资产三门峡铝业99.4375%股权对应的交易对价由3194926.88万元调减为31
91679.94万元,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二
十,不构成方案的重大调整。
因此,上述交易方案调整事项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20
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
2026-04-29│其他事项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及4月
28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为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激
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具体情况如
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实施期间若有重大变化,可根据公司需求并严格按照规
定的审议流程调整方案。
三、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
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管理情况、个人履职、发展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并按公
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
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的发放以绩效评价为依据,并确定一定
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由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
2026-04-11│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3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2026-04-04│其他事项
──────┴──────────────────────────────────
1.本次大会未出现提案被否情形。
2.本次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3日(星期五)下午2点30分。
──────┬──────────────────────────────────
2026-03-1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召集方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3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
2026-03-14│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1、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
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该方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净利
润为1024917117.25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71123219.17元。根据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02491711.73元,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净
利润为968631507.44元。
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未来经营发展计划,以及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
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921993
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87464803.05元
(含税),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累计分红总额387464803.05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387464803.05元(含
税),占当期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0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若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
比例进行调整。
──────┬──────────────────────────────────
2026-02-13│股权质押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本公司持
股5%以上股东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方集团”)提交的《焦作市万方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告知函》,结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下发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变动明细》,获悉万方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
除质押业务。
──────┬──────────────────────────────────
2026-02-10│股权质押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本公司持
股5%以上股东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方集团”)《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股权质押告知函》,结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变动明细,获悉万方集
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
──────┬──────────────────────────────────
2026-01-29│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
──────┬──────────────────────────────────
2026-01-28│股权质押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本公司持
股5%以上股东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方集团”)《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股权质押告知函》,结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变动明细,获悉万方集
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
──────┬──────────────────────────────────
2026-01-2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
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且最长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保本型、低风险类或稳健性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等专业
理财机构的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投资产品等(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他衍
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预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10亿
元,其中:低风险类、稳健性型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剩余额度用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或存款类产品,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委托理财的项目都会经过严格的评估和筛选,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
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其中:低风险类、稳健性型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
3亿元,剩余额度用于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经财务总监及总经理审批
后财务部门具体实施业务。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授权管理层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拟在不影响
正常业务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以提高
公司资金投资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二)投资额度
公司预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其中:低风
险类、稳健性型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剩余额度用于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的
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亿元。
(三)投资方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较高、
流动性较好且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低风险类或稳健性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等专业理财机构的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投资产品等
(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也不得购
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他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五)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
2026-01-2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主要是为了降低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有效控制生产经营风险。保值品种主要有铝、氧化铝等
相关期货、期权品种。套期保值交易主要在国内期货交易所进行。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
《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
于2026年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套期保值最高开仓保证金额度最高不超过23150万元
,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上述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本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期货套期保值操作计划》。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
根据《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期货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关于开展期货保值业
务的相关规定,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4、套期保值交易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防
范措施,审慎执行套保操作。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概述
根据不同时间段期货、现货市场价格的表现和对公司经营利润所可能产生的不确定风险进
行实时跟踪和及时汇报,并制定相应的投资(交易)策略,及时控制经营风险、锁定经营利润
。总体交易策略如下:
备注:最大保值数量为当期最高持仓数量。由于各合约活跃度不同,为实现保值目标在某
个合约集中建仓保值,随后的调期移仓操作不重复计入年度保值额度占用,实物交割部分持仓
不占用本额度。
2.平仓
结合公司的生产与销售节奏、风险承受能力及对市场的基本判断。在合约开仓后,原则上
配合公司现货交易实现将所持头寸逐步平仓,如果确实出现足以影响商品价格长期走势的重大
变化,公司可以根据已开仓合约的情况,进行平仓操作,以锁定利润或避免亏损扩大。
3.资金准备
按照以上操作思路,若以保全年最高仓位计算,则需保证金: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任一时点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150万元,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业务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期货套期保值操作计划》。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期货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关于开展期货保值业
务的相关规定,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
2025-12-30│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大会未出现提案被否情形。
2.本次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下午2点30分。
(二)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
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
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9:15-下午15:00。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喻旭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0人,代表股份3201820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
.85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0人,代表股份3201820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564
%。
(八)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7人,代表股份27823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3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7人,代表股份27823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3
8%。
(九)董事9人出席本次大会;高级管理人员2人、律师2人列席本次大会。
──────┬──────────────────────────────────
2025-12-13│其他事项
──────┴──────────────────────────────────
1.本次大会未出现提案被否情形。
2.本次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下午2点30分。
(二)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
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
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上午9:15-下午15:00。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喻旭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12-1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
2025-11-28│股权质押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本公司持
股5%以上股东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方集团”)《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股权质押告知函》,结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变动明细,获悉万方集
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
──────┬──────────────────────────────────
2025-11-2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
2025-10-31│重要合同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盘活闲置资产,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宁夏焦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焦万”)于2024年10月将7万吨闲置电解铝产能
指标许可给关联方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创新材”)使用,为期一年,并
收取许可费。由于与宁创新材关于《电解铝产能指标合作协议》即将到期,且合约期内双方合
作顺利,因此宁夏焦万与宁创新材续签该协议。
根据《电解铝产能指标合作协议》,交易价格:当月SMMA00铝(AL99.70)铝锭报价月均
价为18500元时,当月指标许可费按[500元/吨/年]÷12收取;当月SMMA00铝(AL99.70)铝锭
报价月均价在18500元/吨基础上每上涨或下跌达到500元/吨(小于500元/吨不作调整),指标
许可费同步增加或减少100元/吨/年,指标许可费最低为300元/吨/年。合作期限1年。预计全
年许可费收入不超过1.5亿元。
宁创新材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中曼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及浙江安晟控股有限公司的
控股股东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宁创新材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续签指标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续签指标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喻旭春、戴祚、卓静洁、张晓峰回避该议案
的表决。本次交易额度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石空镇工业园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521694309204K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齐敏华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型合金铝板带箔产品、铝合金材料及制品、铝线材、铝导体材料
、铸造铝合金锭、精铝、纯铝、金属镁、铝、阳极碳素及副产品生产、销售;铝合金生产技术
咨询、推广服务;铝制品贸易;碳素制品贸易(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钭正刚。
历史沿革:2009年10月21日注册成立,从公司设立至今,控股股东均为: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
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宁创新材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37.71亿元,净利润3.81亿元,2024年末净资产12.69亿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4
1.34亿元,净利润为5.37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净资产为18.13亿元(未经审计)。关联关系
: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
波中曼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及浙江安晟控股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法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宁创新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情况正常。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7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原处于闲置状态,宁夏焦万与宁创新材拟续签的关联交易是基
于公司盘活闲置资产的需要,本次交易的许可费综合考虑公司复产7万吨闲置产能的支出及复
产后的经济效益,交易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基础
上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
2025-10-31│对外投资
──────┴──────────────────────────────────
一、投资项目概述
为贯彻国家“双碳”战略,充分发挥公司品牌优势和铝资源绿色低碳优势,降低吨铝碳排
放,提高企业盈利水平,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40
万吨再生铝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而具备生产再生变形铝合金、铸造铝
合金和铝深加工产品的能力。
本项目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如银行融资)进行投资,投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38亿
元,包括但不限于购置设备、改建厂房等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
况分期、分阶段实施项目建设。
2025年10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
再生铝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通知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焦作万方年产40万吨再生铝项目
2、实施主体: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4、项目主要产品:10万吨圆棒、7.5万吨合金锭(液)、2.5万吨压铸件、18万吨铝板带
、2万吨铜铝复合带等。
5、项目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约38亿元,其中建设投资约30亿元。
6、建设内容: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包括利旧或改建生产厂房,购置安装相关设备等。计划
分期利旧或改建以下车间,主要包括:利旧和新建组合圆铸锭车间、新建预处理车间、利旧合
金锭车间、新建扁铸锭车间、新建压铸车间、新建板带车间等厂房,并购置双室炉、熔炼炉、
保温炉、铸机、热轧、冷轧、除尘等设备,以生产圆棒、合金锭、压铸件、铝板带、铝铜复合
带等产品。
7、项目分期:项目计划分三期建设:
一期:建设10万吨圆棒、10万吨扁锭生产线;
二期:建设7.5万吨合金锭(液)、2.5万吨压铸件(120万件)和12万吨扁锭生产线;三
期:建设18万吨铝板带热轧和冷轧生产线、连续退火生产线、2万吨铜铝复合带生产线。
公司尚在履行政府备案等审批程序,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
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待完成相关手续后计划先开展建设一期项目中的5万吨圆棒项目,其余项
目建设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期、分阶段实施项目建设。
──────┬──────────────────────────────────
2025-10-14│其他事项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20
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张
晓峰女士(简历附后)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非独立董事简历如下:
张晓峰,女,1986年生,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
司人力资源部绩效与任职资格专员、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职务,现任杭州锦江集团有
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张晓峰女士除在宁波中曼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关联单位担任职务外,与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
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
事的情形。
──────┬──────────────────────────────────
2025-09-26│其他事项
──────┴──────────────────────────────────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
,职工董事一人。2025年9月,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原第十届董事会成员王益民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为保证公
司董事会席位的完整,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
中曼科技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张晓峰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张晓峰女士为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意提交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张晓峰,女,1986年生,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
司人力资源部绩效与任职资格专员、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职务,现任杭州锦江集团有
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张晓峰女士除在宁波中曼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关联单位担任职务外,与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
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
事的情形。
──────┬──────────────────────────────────
2025-09-26│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大会届次: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下午2点30分。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上午9:15-9
: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
,上午9:15-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
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
──────┬──────────────────────────────────
2025-09-20│增发发行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杭州锦江集团
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持有的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99.437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焦
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69号)。
深交所依照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本次交易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
定予以受理。
本次交易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以及通
过审核、获得同意注册决定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9-10│其他事项
──────┴──────────────────────────────────
1.本次大会未出现提案被否情形。
2.本次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9日(星期二)下午2点30分。
(二)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上午9:15-下午15:00。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喻旭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14人,代表股份1923972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
.13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2025-09-06│其他事项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与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出的公司第十届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喻旭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喻旭春先生当
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河南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喻旭春先生,除前述变更事项外,公司营
业执照记载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
2025-08-23│其他事项
──────┴──────────────────────────────────
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焦作万方铝业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
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了调整。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事项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会作出重大资产重
组的决议后,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原交易方案重
大调整的,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重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及时公告相关文件。《〈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号》中提出了相关适用标准。
“(一)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
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
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的;
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
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二十的;
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
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
完整性等;
调减或取消配套
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可以提出本次交易
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议意见,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本次交
易方案减少杭州景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交易对方,将杭州景秉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三门峡铝业0.5625%股权剔除出标的资产范围,且减少的交易标的的
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百分之
二十,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不构成方案的重大调整。本次交易方案取消募
集配套资金,不构成方案的重大调整。
因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事项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