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615 *ST美谷 更新日期:2025-10-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6-09-26│ 7.80│ 8375.84万│
├───────────┼───────────┼───────────┼───────────┤
│配股 │ 1998-02-19│ 5.80│ 7604.15万│
├───────────┼───────────┼───────────┼───────────┤
│配股 │ 2000-08-30│ 9.80│ 1.54亿│
├───────────┼───────────┼───────────┼───────────┤
│增发 │ 2015-09-28│ 8.30│ 14.8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1-16│ 8.01│ 3850.01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浙江连天美企业管理│ 69666.67│ ---│ 55.00│ ---│ 5587.2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广东奥若拉健康管理│ 3000.00│ ---│ 100.00│ ---│ -119.92│ 人民币│
│咨询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6-13 │
├──────┼────────────────────────────────────────┤
│关联方 │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空港领航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控股股东同为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事项 │
│ │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6日和2019年4月17│
│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下属│
│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额度的议案》,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担│
│ │保余额人民币100亿元的限额内,且在各子公司分别额度内,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 │
│ │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债务融│
│ │资等多种形式融资计划提供担保(包括超过本公司净资产50%以后的借款担保),其中为南 │
│ │京空港领航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领航”)预计担保额度为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 │
│ │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8日和2019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 │
│ │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预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
│ │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额度的公告》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在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和担保额度范围内,空港领航于2019年6月24日与银团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牵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溧水支行和中│
│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为贷款行的银团)签署《南京空港大通关基地建设项目人│
│ │民币7亿元银团贷款合同》(以下简称《银团贷款合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合领 │
│ │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领航”)、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京汉置业”)对该《银团贷款合同》所形成的债务为空港领航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 │额度为45,500万元,并签署了担保合同。股东方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投资有限公司按其35%的 │
│ │持股比例提供融资担保;股东方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南京市溧│
│ │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按其持股比例10%提供了《流动性资金支持函》, │
│ │未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 │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空港领航提供担保的公告》。 │
│ │ 现因空港领航经营发展所需,空港领航就上述银团贷款向银行申请办理展期手续,根据│
│ │银行要求,京汉置业拟继续按照上述《银团贷款合同》的原担保方式即为银团贷款的展期继│
│ │续提供保证担保。 │
│ │ 对上述京汉置业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支付担保费,不提供反担保,无其他│
│ │义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2、关联关系 │
│ │ 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7日、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第│
│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标的公│
│ │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向深圳市凯弦投│
│ │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弦投资”)出售公司持有的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
│ │股权、北京养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和蓬莱华录京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35%股权(以 │
│ │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京汉置业于2021年8月30日完成标的股权过户工商变更登记手 │
│ │续。因凯弦投资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同为奥园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 │的全资子公司,即凯弦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现京汉置业为凯弦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亦为公│
│ │司的关联方。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872549X1 │
│ │ 3、注册资本:35000万人民币 │
│ │ 4、法定代表人:吴陈 │
│ │ 5、成立日期:2000年12月1日 │
│ │ 6、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东街8号院1号楼802室 │
│ │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信息咨询;销售钢材、建筑材料、商品房。( │
│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公司 │
│ │ 1、公司名称:南京空港领航发展有限公司 │
│ │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联合领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联合领航资产管理有│
│ │限公司持有南京空港领航发展有限公司55%股权。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 1.72亿 22.02 75.03 2020-08-29
─────────────────────────────────────────────────
合计 1.72亿 22.02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奥园美谷科│广州奥美产│ 3.67亿│人民币 │--- │--- │质押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业投资有限│ │ │ │ │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广州奥美产│ 3.6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业投资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南京空港领│ 3.1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航发展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联合领航资│ 3.1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产管理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湖北金环绿│ 2.1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色纤维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田汉、李莉│ 2.1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襄阳国益国│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有资产经营│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湖北金环新│ 4779.4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湖北金环绿│ 3231.8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色纤维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湖北金环绿│ 3231.83万│人民币 │--- │--- │抵押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色纤维有限│ │ │ │ │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湖北金环绿│ 3107.1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色纤维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湖北金环绿│ 3107.18万│人民币 │--- │--- │抵押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色纤维有限│ │ │ │ │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湖北金环新│ 3038.77万│人民币 │--- │--- │抵押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 │ │ │
│公司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湖北金环新│ 3038.7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湖北金环新│ 2450.1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京汉置业及│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其子公司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京汉置业 │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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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
2025-09-26│重要合同
──────┴──────────────────────────────────
重要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预重整程序是为了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
重整可行性的程序。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襄阳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
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
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
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整或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
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
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后,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条第(九)项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因此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若重整失败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
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
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
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4.协议履约风险。
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已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
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以及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
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2025年4月23日,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园美谷”)和临时
管理人分别与产业投资人湖北九州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产业投资人天津信美通成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
重整投资协议》《投资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下同)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2025年4月25日晚,公司和临时管理人分别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代“外贸
信托-玄武3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吉
富启瑞天泽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燕园铭丰医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
创厚沣信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汉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襄阳市樊城区城市运
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
资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
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2025年9月24日,公司与临时管理人分别和前述8家重整投资人签署《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妥善处理和解决相关关联担保债务,避免奥园美谷因清偿该等债务而受损失,以最大限
度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推动预重整及重整顺利实施,经各方友好协商,拟对《重
整投资协议》项下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调整,并达成本补充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与湖北九州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九州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第一条重整投资方案
1.各方同意并确认,本次投资方案中的受让标的股份数量、受让标的股份价格及受让价款
调整为,乙方在本次投资中,受让标的股份数量为435930312股,受让标的股份价格为1.62元/
股,受让价款总计为706207105.44元。乙方最终受让股份数量以中登公司登记至乙方指定证券
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准。乙方在本次投资中受让标的股份的每股价格,不低于本补充协议签署日
前六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五十。
2.各方同意并确认,标的股份登记至乙方指定证券账户名下之日起即视为标的股份已按照
《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交割至乙方,本次投资实施完成。
3.各方同意并确认,为妥善处理和解决甲方关联担保债务事宜,推动预重整及重整顺利实
施,标的股份在登记至乙方指定证券账户后,其中75930312股,将根据重整计划中普通债权清
偿方案关于以股抵债部分的规定,用于向关联担保债务的债权人实施以股抵债清偿。在向关联
担保债务的债权人进行清偿时,乙方应提供及时且必要的配合,为免疑义,乙方配合向关联担
保债务的债权人清偿该等股票,不违反《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
4.各方同意并确认,根据调整后的重整投资方案,乙方支付重整投资款的付款安排调整如
下:
在襄阳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届时,监督方可通过邮件、电
话或电子通讯等方式向乙方发出缴款提醒通知),乙方应将重整投资款706207105.44元一次性
足额支付至监督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支付重整投资款的时间至迟不得晚于2025年12月31日
(含当日)。由于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将抵偿等额(仅指本金,不包括利息)投资款,因
此乙方在实际支付投资款时可扣除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即实际需支付的投资款为638887105.
44元。
──────┬──────────────────────────────────
2025-08-28│其他事项
──────┴──────────────────────────────────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
25年8月16日上午以电子通讯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下午以现场会议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满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
议,通过了如下决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
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2025-08-21│诉讼事项
──────┴──────────────────────────────────
1、本次案件所处的阶段:立案受理;
2、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被申请人;
3、案件涉案金额:约6000.65万元(诉讼)、约444.67万元(仲裁);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案件等情况进行
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期末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
为准;
5、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提示内容,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园美谷”)于近日收到杭州市上城区
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和应诉通知书,具体诉讼情况如下:
1、案由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受理法院: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案号:(2025)浙0102民初20470号
2、案件原告和被告
原告: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租赁”)被告一:湖北金环绿色
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绿纤”)、被告二:奥园美谷、被告三:奥园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奥园集团”)、被告四:广东奥若拉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若
拉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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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债权转移
──────┴──────────────────────────────────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收到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转让方”)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管”“受让方”)出具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暨催收通知
》((2025)民生信达粤03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与催收通知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达成的资产转让协议,转让方将其对下文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等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方。
现转让方及受让方共同以邮寄送达的方式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
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
算主体上述债权转让之事实。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义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即日起
向受让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
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
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
二、其他说明
1、根据《民事调解书》,民生银行已对上述债权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因该强制执行申请,存在公司所持子公司的股权被司法冻结和为该笔贷款提
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情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5)粤01
执1432号《执行裁定书》,该案终结执行程序。终结执行程序后,具备继续执行条件的,申请
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被司法冻结的银行账
户以及股权尚未解除。
2、本次债权转让事项导致债权人由民生银行变更为信达资管,并未改变公司及子公司对
相关债务的担保。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本次债权转让事项无需征得债务人同意,亦不需担保方
履行内部程序,原债权人民生银行已履行告知义务。
3、信达资管作为新债权人,有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未来是否会申请尚具有不确
定性,后续公司将与信达资管积极协商,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4、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
对公司本期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
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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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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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担保方);
3、涉案金额:约4,496.20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诉讼案件等情况
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期末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
结果为准;
5、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提示内容,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园美谷”)于近日收到杭州市上城区
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和应诉通知书,具体诉讼情况如下:
1、案由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受理法院: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案号:(2025)浙0102民初20478号
2、案件原告和被告
原告: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租赁”)被告一:湖北金环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新材料”)、被告二:奥园美谷、被告三:奥园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奥园集团”)、被告四:广东奥若拉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奥若拉健康”)。
3、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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