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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园美谷(00061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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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615 *ST美谷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6-09-26│ 7.80│ 8375.84万│ ├───────────┼───────────┼───────────┼───────────┤ │配股 │ 1998-02-19│ 5.80│ 7604.15万│ ├───────────┼───────────┼───────────┼───────────┤ │配股 │ 2000-08-30│ 9.80│ 1.54亿│ ├───────────┼───────────┼───────────┼───────────┤ │增发 │ 2015-09-28│ 8.30│ 14.8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1-16│ 8.01│ 3850.01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浙江连天美企业管理│ 69666.67│ ---│ 55.00│ ---│ 5587.2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广东奥若拉健康管理│ 3000.00│ ---│ 100.00│ ---│ -119.92│ 人民币│ │咨询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6-13 │ ├──────┼────────────────────────────────────────┤ │关联方 │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空港领航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控股股东同为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事项 │ │ │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6日和2019年4月17│ │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下属│ │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额度的议案》,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担│ │ │保余额人民币100亿元的限额内,且在各子公司分别额度内,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 │ │ │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债务融│ │ │资等多种形式融资计划提供担保(包括超过本公司净资产50%以后的借款担保),其中为南 │ │ │京空港领航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领航”)预计担保额度为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 │ │ │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8日和2019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 │ │ │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预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 │ │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额度的公告》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在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和担保额度范围内,空港领航于2019年6月24日与银团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牵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溧水支行和中│ │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为贷款行的银团)签署《南京空港大通关基地建设项目人│ │ │民币7亿元银团贷款合同》(以下简称《银团贷款合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合领 │ │ │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领航”)、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京汉置业”)对该《银团贷款合同》所形成的债务为空港领航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 │额度为45,500万元,并签署了担保合同。股东方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投资有限公司按其35%的 │ │ │持股比例提供融资担保;股东方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南京市溧│ │ │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按其持股比例10%提供了《流动性资金支持函》, │ │ │未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 │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空港领航提供担保的公告》。 │ │ │ 现因空港领航经营发展所需,空港领航就上述银团贷款向银行申请办理展期手续,根据│ │ │银行要求,京汉置业拟继续按照上述《银团贷款合同》的原担保方式即为银团贷款的展期继│ │ │续提供保证担保。 │ │ │ 对上述京汉置业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支付担保费,不提供反担保,无其他│ │ │义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2、关联关系 │ │ │ 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7日、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第│ │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标的公│ │ │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向深圳市凯弦投│ │ │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弦投资”)出售公司持有的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 │ │股权、北京养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和蓬莱华录京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35%股权(以 │ │ │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京汉置业于2021年8月30日完成标的股权过户工商变更登记手 │ │ │续。因凯弦投资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同为奥园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 │的全资子公司,即凯弦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现京汉置业为凯弦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亦为公│ │ │司的关联方。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872549X1 │ │ │ 3、注册资本:35000万人民币 │ │ │ 4、法定代表人:吴陈 │ │ │ 5、成立日期:2000年12月1日 │ │ │ 6、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东街8号院1号楼802室 │ │ │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信息咨询;销售钢材、建筑材料、商品房。( │ │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公司 │ │ │ 1、公司名称:南京空港领航发展有限公司 │ │ │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联合领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联合领航资产管理有│ │ │限公司持有南京空港领航发展有限公司55%股权。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 1.72亿 22.02 75.03 2020-08-29 ───────────────────────────────────────────────── 合计 1.72亿 22.02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奥园美谷科│广州奥美产│ 3.67亿│人民币 │--- │--- │质押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业投资有限│ │ │ │ │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广州奥美产│ 3.6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业投资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南京空港领│ 3.1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航发展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湖北金环绿│ 2.1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色纤维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田汉、李莉│ 2.1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襄阳国益国│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有资产经营│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湖北金环新│ 4779.4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湖北金环绿│ 3231.83万│人民币 │--- │--- │抵押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色纤维有限│ │ │ │ │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湖北金环绿│ 3231.8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色纤维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湖北金环绿│ 3107.1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色纤维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湖北金环绿│ 3107.18万│人民币 │--- │--- │抵押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色纤维有限│ │ │ │ │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湖北金环新│ 3038.77万│人民币 │--- │--- │抵押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 │ │ │ │公司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湖北金环新│ 3038.7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湖北金环新│ 2450.1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京汉置业及│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其子公司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奥园美谷科│京汉置业 │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6-13│对外担保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6日 和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额度的议案》,授权本公司董事 会在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100亿元的限额内,且在各子公司分别额度内,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直 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 债务融资等多种形式融资计划提供担保(包括超过本公司净资产50%以后的借款担保),其中 为南京空港领航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领航”)预计担保额度为8亿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8日和2019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 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预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 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额度的公告》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在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和担保额度范围内,空港领航于2019年6月24日与银团(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牵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溧水支行和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为贷款行的银团)签署《南京空港大通关基地建设项目人民币7 亿元银团贷款合同》(以下简称《银团贷款合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合领航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领航”)、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 )对该《银团贷款合同》所形成的债务为空港领航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45500 万元,并签署了担保合同。股东方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投资有限公司按其35%的持股比例提供融 资担保;股东方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按其持股比例10%提供了《流动性资金支持函》,未提供担保。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空港 领航提供担保的公告》。现因空港领航经营发展所需,空港领航就上述银团贷款向银行申请办 理展期手续,根据银行要求,京汉置业拟继续按照上述《银团贷款合同》的原担保方式即为银 团贷款的展期继续提供保证担保。 对上述京汉置业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支付担保费,不提供反担保,无其他义 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关联关系 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7日、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标的公司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向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弦投资”)出售公司持有的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北 京养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和蓬莱华录京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35%股权(以下简称“重 大资产重组”),京汉置业于2021年8月30日完成标的股权过户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因凯弦投 资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同为奥园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即凯弦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现京汉置业为凯弦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亦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872549X1 3、注册资本:350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吴陈 5、成立日期:2000年12月1日 6、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东街8号院1号楼802室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信息咨询;销售钢材、建筑材料、商品房。(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说明: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京汉置业为失信被执行人。主 要因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案和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诉讼案,具体诉讼情 况详见公司披露的诉讼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中的重大诉讼章节内容。 ──────┬────────────────────────────────── 2025-06-10│其他事项 ──────┴──────────────────────────────────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3019)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2025年4 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 :鄂处罚字〔2025〕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 告》。 2025年6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6号),现将相关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当事人: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胡冉、林斌、陈志斌、冷阳、马军。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有关规定,我局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奥园美谷)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 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胡冉、林斌的要 求,2025年5月7日我局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林斌及胡冉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 、审理终结。 ──────┬────────────────────────────────── 2025-06-06│其他事项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5日(星期四)下午15:30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5年6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8号 3、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涛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9日 7、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53人,代表股份180811412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698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7199911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2.5431%;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251人,代表股份88123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50%。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52人 ,代表股份88128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5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5-05-28│仲裁事项 ──────┴──────────────────────────────────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美谷”,“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出具的(2025)粤01执1432号《执行裁定书》。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执行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奥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产投”)与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开展并购贷款融资业务。公司对前述 并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将持有的21,600万元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广 东奥若拉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坐落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惠一路36号401房产为 前述并购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奥美产投持有的浙江连天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5%股权、广州奥 悦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奥美产投100%股权、广州奥慧美医疗美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的浙江连天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2%股权为前述并购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民生银行曾起诉奥美产投和相关担保方,为了及时化解诉讼风险,避免潜在诉累,奥美产 投、相关担保方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调解协议》,法院对此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和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 《关于签署<调解协议>的公告》和《关于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因奥美产投未能按期清偿《民事调解书》的债务,导致出现相关债务逾期的情形,民生银 行广州分行因此向广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支付《民事调解书》项下的款项,暂计365,69 9,876.88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2月6日、2月15日和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银 行账户及控股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和 《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 二、《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因被执行人未清偿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百五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 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广东奥若拉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名下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惠一路36号40 1房。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25-05-21│对外担保 ──────┴──────────────────────────────────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 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债务存在 违约且被金融机构申请强制执行、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100%,且合并报表外单位存在债务违约涉诉被强制执行,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基本情况概述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6日和2019年4月17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下属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额度的议案》,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担保余额 人民币100亿元的限额内,且在各子公司分别额度内,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 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债务融资等多种形 式融资计划提供担保(包括超过本公司净资产50%以后的借款担保),其中为南京空港领航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领航”)预计担保额度为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 年3月28日和2019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预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 保额度的公告》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在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和担保额度范围内,空港领航于2019年6月24日与银团(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牵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溧水支行和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为贷款行的银团)签署《南京空港大通关基地建设项目人民币7 亿元银团贷款合同》(以下简称《银团贷款合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合领航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领航”)、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银团贷款合同》所 形成的债务为空港领航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45500万元,并签署了担保合同。 股东方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投资有限公司按其35%的持股比例提供融资担保;股东方南京溧水经 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按其 持股比例10%提供了《流动性资金支持函》,未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空港领航提供担保的公告》。 现因空港领航经营发展所需,空港领航拟就上述银团贷款向银行申请办理展期手续,公司 及联合领航拟为本次贷款展期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45500万元,且以 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空港领航其他股东方拟按照《银团贷款合同》的原担保方式继续提供 担保,具体以其实际审批程序为准。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银行贷款展期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联合领 航为空港领航就上述贷款展期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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