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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新发展(00062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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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620 盈新发展 更新日期:2026-09-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6-10-16│ 5.18│ 1.28亿│ ├───────────┼───────────┼───────────┼───────────┤ │配股 │ 1998-07-07│ 5.50│ 1.29亿│ ├───────────┼───────────┼───────────┼───────────┤ │增发 │ 2011-04-22│ 2.27│ 29.20亿│ ├───────────┼───────────┼───────────┼───────────┤ │增发 │ 2015-03-09│ 7.03│ 20.5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广东长兴半导体科技│ 52000.00│ ---│ 60.00│ ---│ 321.64│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湖南醴陵市马放塘棚│ 5.88亿│ 66.55万│ 5.92亿│ 100.73│ 4468.61万│ 2019-12-31│ │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 │ │ │ │ │ │ ├─────────┼──────┼─────┼─────┼─────┼─────┼──────┤ │宁夏银川火车站棚户│ 10.78亿│ ---│ 10.81亿│ 100.29│ 1909.59万│ 2017-12-31│ │区改造项目 │ │ │ │ │ │ │ ├─────────┼──────┼─────┼─────┼─────┼─────┼──────┤ │北京平谷区马坊镇B0│ 3.92亿│ ---│ 3.92亿│ 100.04│ 168.71万│ 2015-09-30│ │5-01、B05-02居住及│ │ │ │ │ │ │ │社会停车场库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09-11 │转让比例(%) │16.29 │ ├──────┼────────────────┼──────┼────────────────┤ │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 │转让股数(股)│9.57亿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6-03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西宁盈新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锡彭市政建设(江苏)有限公司 │ ├──────┼────────────────────────────────────────┤ │卖方 │北京盈新置地有限公司、北京运河长基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概述 │ │ │ 为贯彻落实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 │”)的战略布局,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综合实力及整体竞争力,公│ │ │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盈新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新置地”)、北京运河长基投资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运河长基”)、西宁盈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置业”)于近日与│ │ │锡彭市政建设(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彭建设”)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 │ │称“本合同”),盈新置地及运河长基拟向锡彭建设转让西宁置业100%股权(以下简称“目│ │ │标股权”)。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铜官窑国风乐园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 │沙铜官窑”)与锡彭建设等各方签署《债务转让协议》,由锡彭建设承接长沙铜官窑35330.│ │ │95万元债务。 │ │ │ 本次交易完成后,西宁置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公司委托的大华会计师│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西宁盈新置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6]0011│ │ │014427)及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 │ │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西宁盈新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 │ │报字(2026)第1063号),截至基准日2026年4月30日,西宁置业所有者权益-27878.17万元,│ │ │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6260.43万元。经各方友好协商,约定目标股权转让价款为10000万│ │ │元,以锡彭建设承接长沙铜官窑10000万元债务方式抵偿。 │ │ │ 各方协商一致确认: │ │ │ 乙方1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90%股权,对应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9000万元;乙方2转让 │ │ │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0%股权,对应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对价总 │ │ │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 │ │ 各方一致确认:甲方同意承接长沙铜官窑债务,以承接其中10000万元债务抵偿上述全 │ │ │部股权转让对价,甲方无需就本次股权转让向乙方另行支付现金。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交易金额(元)│1.49亿 │ ├──────┼────────────────┼──────┼────────────────┤ │币种 │港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28.50%(914163│标的类型 │股权 │ │ │620股股份)的股权 │ │ │ ├──────┼────────────────┴──────┴────────────────┤ │买方 │中国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新华联国际置地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近日,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 │ │联国际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置地”或“卖方”)拟与中国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中国农产品”或“买方”)签署《有关买卖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股份的协议》(│ │ │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拟将间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 │00472.HK,以下简称“新丝路文旅”)28.50%(914163620股股份)的股权进行出售,本次 │ │ │出售股份的总对价为港币149008670.06元。本次交易前,公司通过国际置地持有新丝路文旅│ │ │54.79%的股权,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间接持有新丝路文旅26.29%的股权,新丝路文旅将不│ │ │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次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7-23 │ ├──────┼────────────────────────────────────────┤ │关联方 │北京悦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 │ │ 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北京悦豪物│ │ │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豪物业”)签署《主服务协议》,悦豪物业向公司及控股子│ │ │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 │ 悦豪物业系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新丝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丝路控股”)间│ │ │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在悦豪物业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悦豪物业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赓宇先生、褚峰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 │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北京悦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悦豪物业系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新丝路控股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部分董事、高管│ │ │在悦豪物业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悦豪物业属于公司关联方,│ │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 8.97亿 15.27 74.74 2025-06-19 公司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2.01亿 3.43 17.13 2024-07-09 ───────────────────────────────────────────────── 合计 10.98亿 18.70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6-19 │质押股数(万股) │370.37 │ ├────────┼──────────────┼────────┼──────────────┤ │质押占所持股(%) │0.31 │质押占总股本(%) │0.06 │ ├────────┼──────────────┴────────┴──────────────┤ │股东名称 │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17 │质押截止日 │2033-06-16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7日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了370.3703万股给浙江稠州商业银│ │ │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6-19 │质押股数(万股) │4320.63 │ ├────────┼──────────────┼────────┼──────────────┤ │质押占所持股(%) │3.60 │质押占总股本(%) │0.74 │ ├────────┼──────────────┴────────┴──────────────┤ │股东名称 │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17 │质押截止日 │2033-06-16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7日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了4320.6297万股给浙江稠州商业 │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3-20 │质押股数(万股) │16413.74 │ ├────────┼──────────────┼────────┼──────────────┤ │质押占所持股(%) │13.68 │质押占总股本(%) │2.80 │ ├────────┼──────────────┴────────┴──────────────┤ │股东名称 │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18 │质押截止日 │2033-03-17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18日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了16413.7407万股给浙江稠州商业│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3-20 │质押股数(万股) │16304.26 │ ├────────┼──────────────┼────────┼──────────────┤ │质押占所持股(%) │13.59 │质押占总股本(%) │2.78 │ ├────────┼──────────────┴────────┴──────────────┤ │股东名称 │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18 │质押截止日 │2033-03-17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18日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了16304.2593万股给浙江稠州商业│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3-20 │质押股数(万股) │8695.74 │ ├────────┼──────────────┼────────┼──────────────┤ │质押占所持股(%) │7.25 │质押占总股本(%) │1.48 │ ├────────┼──────────────┴────────┴──────────────┤ │股东名称 │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长沙市望城区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27 │质押截止日 │2029-03-26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近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湖南天象盈新科│ │ │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新华联部分股份的告知函》、《中国证券登记结│ │ │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盈新科技”)将其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3-13 │质押股数(万股) │34327.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8.61 │质押占总股本(%) │5.85 │ ├────────┼──────────────┴────────┴──────────────┤ │股东名称 │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11 │质押截止日 │2033-03-10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11日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了34327.0万股给浙江稠州商业银 │ │ │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3-13 │质押股数(万股) │41413.74 │ ├────────┼──────────────┼────────┼──────────────┤ │质押占所持股(%) │34.51 │质押占总股本(%) │7.05 │ ├────────┼──────────────┴────────┴──────────────┤ │股东名称 │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长沙市望城区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27 │质押截止日 │2029-03-26 │ ├────────┼──────────────┼────────┼──────────────┤ │实际解押日 │2025-03-18 │解押股数(万股) │41413.74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11日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4327.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3月18日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2718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0-08 │质押股数(万股) │9259.26 │ ├────────┼──────────────┼────────┼──────────────┤ │质押占所持股(%) │7.72 │质押占总股本(%) │1.58 │ ├────────┼──────────────┴────────┴──────────────┤ │股东名称 │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长沙市望城区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27 │质押截止日 │2031-09-26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27日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了9259.2593万股给长沙市望城区 │ │ │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0-08 │质押股数(万股) │75740.74 │ ├────────┼──────────────┼────────┼──────────────┤ │质押占所持股(%) │63.12 │质押占总股本(%) │12.90 │ ├────────┼──────────────┴────────┴──────────────┤ │股东名称 │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长沙市望城区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27 │质押截止日 │2029-03-26 │ ├────────┼──────────────┼────────┼──────────────┤ │实际解押日 │2025-03-11 │解押股数(万股) │75740.74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27日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了75740.7407万股给长沙市望城区│ │ │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3月11日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4327.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北京铜官盈│海南盈新文│ 4.4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文化旅游│化旅游发展│ │ │ │ │担保 │ │ │ │发展股份有│有限公司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铜官盈│长沙铜官窑│ 2.8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文化旅游│国风乐园文│ │ │ │ │担保 │ │ │ │发展股份有│化旅游有限│ │ │ │ │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北京铜官盈│长沙铜官窑│ 2.0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文化旅游│国风乐园文│ │ │ │ │担保 │ │ │ │发展股份有│化旅游有限│ │ │ │ │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北京铜官盈│长沙铜官窑│ 1.7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文化旅游│国风乐园文│ │ │ │ │担保 │ │ │ │发展股份有│化旅游有限│ │ │ │ │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北京铜官盈│长沙铜官窑│ 1.2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文化旅游│国风乐园文│ │ │ │ │担保 │ │ │ │发展股份有│化旅游有限│ │ │ │ │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北京铜官盈│长沙铜官窑│ 8104.6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文化旅游│国风乐园文│ │ │ │ │担保 │ │ │ │发展股份有│化旅游有限│ │ │ │ │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北京铜官盈│长沙铜官窑│ 7223.2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文化旅游│国风乐园文│ │ │ │ │担保 │ │ │ │发展股份有│化旅游有限│ │ │ │ │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北京铜官盈│长沙铜官窑│ 6691.0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文化旅游│国风乐园文│ │ │ │ │担保 │ │ │ │发展股份有│化旅游有限│ │ │ │ │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北京铜官盈│长沙铜官窑│ 6193.1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文化旅游│国风乐园文│ │ │ │ │担保 │ │ │ │发展股份有│化旅游有限│ │ │ │ │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北京铜官盈│长沙铜官窑│ 4292.7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文化旅游│国风乐园文│ │ │ │ │担保 │ │ │ │发展股份有│化旅游有限│ │ │ │ │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北京铜官盈│长沙铜官窑│ 915.0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文化旅游│国风乐园文│ │ │ │ │担保 │ │ │ │发展股份有│化旅游有限│ │ │ │ │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北京铜官盈│广东长兴半│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文化旅游│导体科技有│ │ │ │ │担保 │ │ │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9-03│其他事项 ──────┴──────────────────────────────────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2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202 6年9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9月2日9:15-15:00。 ──────┬────────────────────────────────── 2026-08-25│其他事项 ──────┴────────────────────────────────── 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22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新科技”)《关于提出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盈新科技提出在公司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上增加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临时提案,提名李镐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该提案发出日,盈新科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0.44%,具备提出股东会临时提案的资 格,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李镐东先生(简历请详见附件) 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届满为止。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2026-08-25│其他事项 ──────┴────────────────────────────────── 2026年8月17日,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 定于2026年9月2日14:00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载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7)。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2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盈新科技”)《关于提出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 案》,盈新科技提出在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上增加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临时提案, 提名李镐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 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该提案发出日,盈新科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0.44%,具备提出股东会 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 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之外,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其他议案、股权登记日、召开 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均保持不变。现将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8-18│其他事项 ──────┴──────────────────────────────────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不一致的声明均属 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 断、确认、审核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 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2026-08-18│其他事项 ──────┴────────────────────────────────── 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 司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 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 保收益承诺的情况,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 情况。 ──────┬────────────────────────────────── 2026-08-1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8-18│其他事项 ──────┴────────────────────────────────── 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 作,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鉴于公司拟开展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进行了自查,公司现就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披露如下 :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二、对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晨山、总经理杨云峰、财 务总监赵斌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 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一、未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事件 你公司2023年7月26日收到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时,未 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 2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马晨山作为公司董事长、杨云峰作为总 经理、鲁炳波作为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 第五十一条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2022年度预计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未预 计净资产为负值,且未对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予以提示。上述行为违 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马晨山作为公司董 事长、杨云峰作为总经理、赵斌作为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 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 司及马晨山、杨云峰、鲁炳波、赵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 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当吸取教训,加强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 绝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 2026-08-18│其他事项 ──────┴────────────────────────────────── 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 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 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现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761544512股(含本数),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177931.38万元。本次发 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大幅增加。 基于上述情况,按照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的上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 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和前提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提请投 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 资者据此进行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为分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如下假 设: 1、假设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没有且可预见的未来也不会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1月底前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估计本次发行摊薄即期 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通过深交所的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 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77931.38万元(含本数),实际到 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批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份数量上限为1761544512股(含本数),若公司在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587181504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权激励、 股份回购等)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净利润增加净资产的影响,不考虑报告期回购注销或现金分红等其他因素导致减少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6、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7309.39万元和-123314.80万元。同时假设 三种情况: 假设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 行测算: (1)亏损,2026年度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5年度数据一致, 非经常性损益为0; (2)盈亏平衡,2026年度扣非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到盈亏平衡,非经常性损 益为0; (3)盈利,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非经常性损益为0。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 益)等的影响; 8、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2026-08-07│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长兴半导 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半导体”)因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拟向广东博创供应链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博创”)采购晶圆等产品。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广东博创 签署了《最高额连带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就上述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最高 额连带保证担保,最高担保货款本金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签订时起至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3年。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长兴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技九路2号2栋101室、201室、301室、501室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张治强 注册资本:6111.792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半导体集成电路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封装及测试设备研 发、生产、销售;提供集成电路设计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 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长兴半导体资产总额61736.30万元,负债总额42080.0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7372.5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0630.62万元),净资产19656.26万元 ;2025年度营业收入65372.20万元,利润总额7632.65万元,净利润6920.15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经审计),长兴半导体资产总额86723.47万元,负债总额59025.7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759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4160.43万元),净资产27697.69万元;2 026年1-3月营业收入23176.44万元,利润总额9257.98万元,净利润8038.99万元。 长兴半导体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广东博创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本次采购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保证担 保,最高担保货款本金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签订时起至主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满3年。保证范围为广东博创依据主合同向长兴半导体销售货物而产生的累计不 超过6000万元的货款本金,及对应的违约金、赔偿金、广东博创实现债权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 及其他应付款项。 ──────┬────────────────────────────────── 2026-07-23│重要合同 ──────┴──────────────────────────────────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北京悦豪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豪物业”)签署《主服务协议》,悦豪物业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悦豪物业系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新丝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丝路控股”)间接 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在悦豪物业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悦豪物业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赓宇先生、褚峰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悦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悦豪物业系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新丝路控股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在 悦豪物业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悦豪物业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2026-07-11│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预审计。 ──────┬────────────────────────────────── 2026-07-01│其他事项 ──────┴──────────────────────────────────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20 26年6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15:00。 ──────┬────────────────────────────────── 2026-06-1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简称:盈新JLC2 股票期权代码:037966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年6月9日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690万份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行权价格:1.66元/份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人数:40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工 作。 (七)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 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 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权之日起12 个月、24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 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 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 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 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有关规定 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 2026-06-10│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6-03│股权转让 ──────┴────────────────────────────────── 一、交易基本概述 为贯彻落实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的战略布局,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综合实力及整体竞争力,公司全 资子公司北京盈新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新置地”)、北京运河长基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运河长基”)、西宁盈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置业”)于近日与锡彭市政 建设(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彭建设”)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盈新置地及运河长基拟向锡彭建设转让西宁置业10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 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铜官窑国风乐园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铜官窑”)与 锡彭建设等各方签署《债务转让协议》,由锡彭建设承接长沙铜官窑35330.95万元债务。本次 交易完成后,西宁置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公司委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西宁盈新置业有限公司审计 报告》(大华审字[2026]0011014427)及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铜官盈 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西宁盈新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 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1063号),截至基准日2026年4月30日,西宁置业所有 者权益-27878.17万元,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6260.43万元。经各方友好协商,约定目标股 权转让价款为10000万元,以锡彭建设承接长沙铜官窑10000万元债务方式抵偿。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锡彭市政建设(江苏)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23025765589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成立日期:2014年6月6日 5、法定代表人:王娟 6、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绿都大道13号1幢1602室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 装修;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装卸搬运;市政设施管理;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物清洁服务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 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防腐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 消防技术服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信 号设备装置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城市绿化管理;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花卉种植 ;礼品花卉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生产专用 设备销售;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照明器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标准 化服务;网络设备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10、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锡彭建设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 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也不存在其他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 系。除此之外,锡彭建设与公司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上述关系。锡彭建设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 2026-05-12│其他事项 ──────┴────────────────────────────────── 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同意对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导 致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2162.50万份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2026年5月1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2162.50万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程序合规。本次注销的股票 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且不影响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 2026-04-29│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各项业务发展需要,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新增担 保额度(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 保证、股权质押、资产抵押等方式。同时,在股东会审议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 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包 含《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的全 部担保情形),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如每年发生数量众多、需要经常订立担保协议而难以就每份协 议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的,上市公司可以对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和7 0%以下的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的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前述担保 事项实际发生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 保额度。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 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 币3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合计预 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需经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被担保人工商信息、股权 关系、主要财务指标和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等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与贷款金融机构或企业就上述担保计划签订担保协议。上述合 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非金 融机构、自然人等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 准。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绝大部分担保事项为被担 保公司提供资产抵押后,公司再追加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 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被担保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担保和履约担保 ,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 2026-04-29│其他事项 ──────┴────────────────────────────────── 1、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2026年4月27日 2、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690万份 3、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66元/份 4、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人数:40人 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或“《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以2026年4月2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40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690万份。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1)激励工具: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价格: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部分)为1.66元/份。在满足行权条件 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 利。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不超过90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 计划时在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但 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2、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2026-04-29│其他事项 ──────┴────────────────────────────────── 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 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 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 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 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 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 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 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 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 2026-04-29│其他事项 ──────┴────────────────────────────────── 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同意对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导 致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2162.50万份进行注销。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原因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主要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 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的各项减值损失进行 计提。 2、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计提2025年度各项减值损失共计-892491018.11元(“负数”表示计提,“正数”表 示冲抵)。 3、公司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为明确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 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 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 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北京铜官 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以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为前提,以兼顾股东权益和公司可持续 发展为宗旨,在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实际需要、外部融资成本和融资环境 的前提下,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 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 据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进行分配。在公司盈利且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 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的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视具体情况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派。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除 此之外,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顺序 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在满足相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应当 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 之十,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 三十。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且超过五千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 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 意见; 2、资产负债率高于百分之七十; 3、当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4、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情况概述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1,173,093,919.64元,本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278,230,480.51元 ,加上公司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2,130,368,119.07元,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0 8,598,599.58元,实收股本为5,871,815,040.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 一。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 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形成的主要原因 公司及两家全资子公司于2023年度向法院申请并完成重整。根据公司及两家子公司重整计 划,公司以部分偿债资源对两家子公司的债务进行清偿,在母公司层面形成亏损;同时,在执 行重整计划过程中以剥离资产设立服务信托,信托项下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 按照重整计划对出表公司的担保债务进行清偿且放弃相关追偿权,导致母公司2023年度形成亏 损。虽然母公司2024年度产生的净利润已弥补一部分亏损,但202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负,报 告期末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 2026-04-29│其他事项 ──────┴────────────────────────────────── 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 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2026-04-08│其他事项 ──────┴────────────────────────────────── 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1)。公司股东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建”)拟于公告披 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4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0%)。 ──────┬────────────────────────────────── 2026-03-20│仲裁事项 ──────┴────────────────────────────────── 一、公司诉讼进展情况 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宁盈新置业 有限公司(更名前为“西宁新华联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置业”)于近日收到青海 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海省高院”)《民事判决书》﹝(2025)青民终19号﹞,青海 省高院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该案原二审被上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西宁市分行已申请将被上诉人变更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以 下简称“东方资产甘肃分公司”)与西宁新华联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新华联”) 、西宁置业就贷款偿还纠纷诉讼事项做出终审判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案件基本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30日、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12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2025-010、014 号)。 (二)判决情况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总金额合计45 415.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9%。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上述案件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尚需视一审判决第六项判决中西宁置业 最终需要或者实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金额以及西宁置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向西宁新华联追 偿的金额而综合确定,目前暂无法判断具体金额,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和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鉴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上述诉讼所涉及的债务主债务 人西宁新华联已经从上市公司体系剥离并置入信托,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而原告东方 资产甘肃分公司作为债权人已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盈新置地有限公司(更名前为“北京新华 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新置地”)管理人申报了债权,根据此前披露的《北京新华 联置地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盈新置地已为该笔债务预留了偿 债资源,东方资产甘肃分公司可按《重整计划》的约定从盈新置地获得债务清偿。如东方资产 甘肃分公司不向西宁置业进行追偿而是全部按《重整计划》向盈新置地领受偿债资源,因盈新 置地此前已进行过相应会计处理,则本案件可能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 注本次诉讼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 ──────┬────────────────────────────────── 2026-02-13│其他事项 ──────┴──────────────────────────────────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20 26年2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2月12日9:15-15:00。 ──────┬────────────────────────────────── 2026-01-31│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 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 ──────┬────────────────────────────────── 2026-01-28│收购兼并 ──────┴────────────────────────────────── 1、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 现金52000万元收购广东长兴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半导体”或“目标公司” )6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长兴半导体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取得有关部门批准。 3、本次交易存在资产估值、行业周期性及业绩波动、商誉减值、原材料供应稳定性、收 购整合等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七、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交易基本概述 为贯彻落实公司“文旅+科技”的战略布局,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及整体竞争力,北京铜官 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与海南兴煜投资有限公司(更名前为“广东长兴信息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煜投资”)、夏少杰及广东长兴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签署《 关于广东长兴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拟以自有及自 筹资金收购兴煜投资、夏少杰合计持有的长兴半导体6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 长兴半导体60%股权,长兴半导体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根据公司委托的评估机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广东长兴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 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5)第1106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长兴半导体 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人民币92650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在参考前述评估值的基础 上,确定60%目标股权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52000万元。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 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 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海南兴煜投资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7076BXP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成立日期:2021年8月17日 4、法定代表人:李小丽 5、注册资本:2295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滨湾路177号航天城产业服务中心众创空间A区三楼307 -HTCT-YQHC-009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 2026-01-2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2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3日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授 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东里甲16号院盈新发展大厦公司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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