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622 恒立实业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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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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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 900.00│ ---│ ---│ 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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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 ---│ 954.1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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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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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600.00万 17.87 --- 2017-08-11
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 1735.00万 4.08 57.17 2022-01-11
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 1000.00万 2.35 44.80 2023-09-28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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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3亿 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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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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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9-28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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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4.80 │质押占总股本(%) │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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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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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林燕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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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9-26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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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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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9月26日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了1000.0万股给林燕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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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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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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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实业发│岳阳恒立汽│ 2000.00万│人民币 │2020-09-21│2025-09-20│连带责任│否 │否 │
│展集团股份│车零部件有│ │ │ │ │担保、抵│ │ │
│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 │ │ │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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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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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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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3月29日起,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地址由
“岳阳市经济开发区岳阳大道东279号四化大厦第7楼”搬迁至“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枣
子山路116号”。
除上述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均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
秘书办公室的联系地址同步变更为“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枣子山路116号”。
公司最新联系方式如下:
1.办公地址: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枣子山路116号
2.投资者联系电话:0730-8245282
3.电子邮箱:yyhl@public.yy.h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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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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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因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六项议案《关于续聘财
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未获得通过,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管规则的相关要求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情况的说明
永拓会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已按期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首席合伙人:吕江
永拓会计是一家现代咨询服务机构,1993年经国家审计署批准成立,是全国审计系统第一
家加入国际会计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经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永拓会计成为尼克夏国际成员所。2007年,经香港政府批准,永拓会计在香港成立永
拓富信(香港)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底完成由有限责任公司向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是全国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40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金融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军
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2019年,永拓会计通过香港FRC财务汇报局认证
,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审计许可。
永拓会计现有从业人员2000多人,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104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
6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6人。永拓会计上年度业务收入总
额3756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19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756万元)。上年度拥有的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客户家数为33家,挂牌公司审计业务客户家数为173家,审计的客户所涉及的
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
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
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永拓会计职业风险基金累计计提3008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
00万元;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永拓会计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
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永拓会计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永拓会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行政监管措施8
次,行政处罚措施1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
、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姚家福,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执业。2015年6月
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研创应用材料(赣州)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翰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潮庭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等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驰远,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6年。2018年1月至2020年11
月先后在中审众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21年3月开始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任高级经理,先后为华腾、研创、翰博、图敏等公司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
作。
(3)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惠子,现担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复核人,中国注册会
计师,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工作11年。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1月成
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新三板挂牌及年报审计业务,2021年12月加入永拓会计师
事务所并为多家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近三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
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永拓会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
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永拓会计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
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遵循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上市公司协商确定年度审计收费。
预计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50万元,审计费用与2022年度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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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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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下降至5%以下;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
和持续经营。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揭阳市
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萃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2023年10月20日,中萃公司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0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235%;2023年11月20日,中萃公司因与相关方的合同纠纷,被浙江省淳安
县人民法院通过竞价交易司法强制执行减持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截至本公告日
,中萃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261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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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2│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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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日,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系统数据查询,发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揭阳
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萃公司”)所持公司股票有新增轮候冻结情形,公司
未收到中萃公司关于股份变动情况的相关告知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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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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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7日,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系统信息提示,公司通过登记公司系统数据查
询,获悉持股5%以上股东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萃公司”)所持公司股
份有新增证券质押及冻结情形;公司立即与中萃公司电话沟通并要求其核实相关情况。同日,
公司收到中萃公司出具的《股份质押告知函》,获悉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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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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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2日,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系统数据查询,获悉公司股东深圳市傲盛霞实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盛霞”)所持公司股份有新增冻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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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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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全资子公司岳阳恒立汽车零
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零部件公司”)建设汽车零部件创新产业基地项目等各项工作
的顺利进行,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或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计划在2023年度为零
部件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或银行贷款,下同)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计划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担保金额约为1394.95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
计净资产的7.18%,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4.2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
公司同意2023年度为零部件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金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39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存量担保额度(经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2020年9月16日召开的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2000万元
,2023年拟新增担保额度(金额)1900万元,以保障零部件公司项目建设所需部分资金。具体
担保金额、授信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及贷款用途等以银行与公司最终签订的书面文件
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总裁或财务总监根据零部件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需要,
在不超过3900万元总额度范围内,决定零部件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和提供担保的机构、金额、期
限、担保方式等具体事宜;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总裁或财务总监及零部件公司法人代表签
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保函、融资等)有关的合
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由公司为零部件
公司提供的不超过1900万元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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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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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实业”或“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
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
变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1),公司股东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萃公司”)因与相关方的合同纠纷,2023年6月1日被法院强制执行减持了持有的恒立实
业股份281万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现对上述公告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2023年6月14日,公司就有关问题通过电话及函件问询中萃公司,中萃公司于当日回函。
据中萃公司回函明确表示:上述中萃公司持有的281万股恒立实业股份减持,系执行法院松阳
县法院直接在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中萃公司未有减持恒立实业股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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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9│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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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8日,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系统信息提示,公司通过登记公司系统数据查
询,发现公司第二大股东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萃公司”)所持公司股
票有新增轮候冻结情形,公司未收到股东方关于股份变动情况的相关告知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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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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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和内控审
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永拓会计”)为公
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情况的说明
永拓会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已按期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首席合伙人:吕江
永拓会计是一家现代咨询服务机构,1993年经国家审计署批准成立,是全国审计系统第一
家加入国际会计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经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永拓会计成为尼克夏国际成员所。2007年,经香港政府批准,永拓会计在香港成立永
拓富信(香港)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底完成由有限责任公司向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是全国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40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金融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军
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2019年,永拓会计通过香港FRC财务汇报局认证
,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审计许可。
永拓会计现有从业人员2000多人,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104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
6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6人。永拓会计上年度业务收入总
额3756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19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756万元)。上年度拥有的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客户家数为33家,挂牌公司审计业务客户家数为173家,审计的客户所涉及的
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
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
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永拓会计职业风险基金累计计提3008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
00万元;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永拓会计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
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永拓会计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永拓会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行政监管措施8次,行政
处罚措施1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刑事处罚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行政处罚4次
、监督管理措施17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冠伟,2001年开始执业。2009年9月开始至今在永
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
(2)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玉超,2005年7月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8年4
月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先后为深圳市维度统计咨询股
份有限公司、东莞三润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万方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金刚玻璃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
(3)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惠子,现担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复核人,中国注册会
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1月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
新三板挂牌及年报审计业务,2021年12月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并为多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近三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
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永拓会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
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永拓会计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
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遵循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上市公司协商确定年度审计收费。
预计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50万元,审计费用与2022年度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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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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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3256049.30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256049.30元。由于以前年度累计亏损-415214376.8
2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8470426.12元,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
条件,故2022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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