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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实业(00062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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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622 *ST恒立 更新日期:2025-0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基金 │ 900.00│ ---│ ---│ 0.00│ ---│ 人民币│ ├─────────┼─────┼─────┼─────┼─────┼──────┼──────┤ │其他 │ ---│ ---│ ---│ 954.10│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4-08-27 │转让比例(%) │17.87 │ ├──────┼────────────────┼──────┼────────────────┤ │交易金额(元)│1.00亿 │转让价格(元)│1.32 │ ├──────┼────────────────┼──────┼────────────────┤ │转让股数(股)│7600.0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信托·厦诚31号单一资金信托 │ ├──────┼────────────────────────────────────────┤ │受让方 │湖南湘诚神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8-24 │交易金额(元)│15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新余锂想新能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整合,│ │ │结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拟与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智锂”│ │ │或“交易对方”)签署《关于新余锂想新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 │ │转让协议》),收购江西智锂持有的新余锂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锂想新能源”或│ │ │“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双方同意标的股权按照标的公司截│ │ │至交易基准日即2024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价。标的股权按照标的公司截至交易基 │ │ │准日即2024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价,预计不高于1,500万元。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10-10 │ ├──────┼────────────────────────────────────────┤ │关联方 │湖南湘诚神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满足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湘诚神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湘诚神州”)│ │ │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8个月,自湘诚神州根据借款协议│ │ │向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存入首笔借款之日起计算,借款利率为0%。 │ │ │ 2.本次借款的出借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公司本次接受无息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 │ │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因借│ │ │款利率为0%,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相应担保,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 │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4.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本次借款的出借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湘诚神州。 │ │ │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湘诚神州拟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不向公司收取任何借│ │ │款利息与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600.00万 17.87 --- 2017-08-11 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 1735.00万 4.08 57.17 2022-01-11 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 1000.00万 2.35 44.80 2023-09-28 司 ───────────────────────────────────────────────── 合计 1.03亿 24.30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3-09-28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4.80 │质押占总股本(%) │2.35 │ ├────────┼──────────────┴────────┴──────────────┤ │股东名称 │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林燕珊 │ ├────────┼──────────────┬────────┬──────────────┤ │质押起始日 │2023-09-2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9月26日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了1000.0万股给林燕珊 │ ├────────┼──────────────────────────────────────┤ │解押说明 │---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恒立实业发│岳阳恒立汽│ 2000.00万│人民币 │2020-09-21│2025-09-20│抵押、连│否 │是 │ │展集团股份│车零部件有│ │ │ │ │带责任担│ │ │ │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 │ │ │保 │ │ │ ├─────┼─────┼─────┼────┼─────┼─────┼────┼───┼───┤ │恒立实业发│岳阳恒立汽│ 1900.00万│人民币 │2023-09-15│2028-09-15│连带责任│否 │是 │ │展集团股份│车零部件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1-27│诉讼事项 ──────┴──────────────────────────────────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详见下文关于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较小。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近日,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立实业”)及全资子公 司岳阳恒立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零部件公司”)收到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岳阳楼区法院”)送达的《起诉状》《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有关案 件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案件一 原告:湖南方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驻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421号方圆商务 楼。 被告: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驻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枣子山路116号恒 立实业办公楼6楼。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退还合作诚意金5,500,000元,逾期退还合作诚意金产生的利息1,950, 000元,合计7,450,000元。利息暂计算至2024年11月16日,最终以5,500,000元欠款本金为基 数,按年利率12%,计算至支付全部本息之日止。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如有)等。 事实和理由: 当事双方于2021年12月6日签订《工程总承包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原 告拟参加被告组织的公开招投标活动并按招标规定支付了10,000,000元合作诚意金。意向协议 签订后,原告分别于2021年12月15日、16日分三次向被告支付了合作诚意金共计10,000,000元 。意向协议约定被告应当在公开中标结果的次日向原告退还全部诚意金,若逾期偿还,则以未 返还金额为基数,从诚意金到账之日起按12%年利率计算利息。2022年5月13日零部件公司公示 了中标结果,即被告应当于2022年5月14日退还全部合作诚意金。被告分别于2022年1月17日退 还3,000,000元、2022年1月25日退还1,000,000元、2022年6月22日退还500,000元,共计4,500 ,000元,尚欠付合作诚意金5,500,000元,已构成违约。 (二)案件二 原告一:湖南方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驻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421号方圆商 务楼。 原告二:湖南先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驻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曙光中路59号公交新村裙楼 3楼。 被告:岳阳恒立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驻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枣子山路116号 。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一支付欠付设计费459,246.15元,逾期付款违约金33,065.72元,合计 492,311.87元。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算至2024年11月24日,最终以欠款金额为基数,按1.5‰ 每日计算至支付全部欠款之日止。 2、判令被告向原告二支付欠付材料款和工程施工费37,925,448.5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1,1 60,188.90元;以上款项合计39,101,137.4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算至2024年11月24日,最 终以欠款金额为基数,按1.5‰每日计算至支付全部欠款之日止。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如有)等。 事实和理由: 2022年5月13日,原告一和原告二组成联合体,通过公开招投标并中标了被告的恒立实业 汽车零部件创新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工程项目。2022年6月12日,原告一和原告二与被告签订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一依约完成施工图 的设计工作;原告二于2022年8月30日正式进场施工并于2023年12月完成施工,2024年9月23日 项目竣工并验收。项目交付后,被告委托北京建标诚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中天华分公司对 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审定材料款和施工费的结算金额为82,557,840.54元。2024年8月28日,三 方已在建设工程结算审定签署表中盖章确认,目前各方尚未拿到正式的审计报告文件。根据承 包合同约定和审定后的结算金额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确认:(1)被告尚欠付设计费459,246 .15元;(2)被告已经支付材料款和施工费40,504,500元,尚欠付37,925,448.50元。根据合同 约定,被告已构成违约。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较小。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12-31│其他事项 ──────┴────────────────────────────────── 1.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 “保留意见”,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 2.拟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旭泰会 计”);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 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相关异议情况:因永拓会计自身现阶段业务繁忙,人员 配备不足,无法承接更多业务,而公司年审工作时间紧迫,基于上述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 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旭泰会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与永拓会计进行了友好沟通,永拓会计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公司审计 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 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2日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社区滨河大道9003号湖北大厦29南B 首席合伙人:谭旭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旭泰会计共有从业人员53人,合伙人数量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人。 旭泰会计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1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116.18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501万元)。上年度拥有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客户家数1家,挂牌公司审计业务客户家 数6家,审计的客户所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制造业、科学技术与服务业、建筑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旭泰会计职业风险基金累计计提343.89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00万元;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旭泰会计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 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旭泰会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行政监管措施0次,行 政处罚措施0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行政处 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谭旭明 1999年12月30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曾在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合伙人,并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负责人,2021年12月开始在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 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尹擎 2005年7月25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曾在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历任项目经理,2012年12月开始 在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 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凌辉 2006年4月27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20年8月开始在深 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挂牌公司审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近三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的情况。1人次曾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存 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 2024-10-18│对外担保 ──────┴──────────────────────────────────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立实业”)于2024年10月17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 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资金安排,为支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岳阳恒立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零部件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零部件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含本数),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打 包贷款、商业票据贴现、保函等各种贷款及融资业务。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 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而定。 (二)担保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零部件公司申请授信的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有资产抵押等,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零部件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额度的 担保。 (三)授权办理情况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的具 体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2024-10-10│重要合同 ──────┴────────────────────────────────── 一、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湘诚神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湘诚神州”)拟向 公司提供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8个月,自湘诚神州根据借款协议向公司 指定银行账户存入首笔借款之日起计算,借款利率为0%。 2.本次借款的出借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 司本次接受无息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因借款 利率为0%,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相应担保,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借款的出借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湘诚神州。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湘诚神州拟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不向公司收取任何借款 利息与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 2024-09-06│重要合同 ──────┴────────────────────────────────── 1.本次公司与合作方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是基于“同等优先、优势互补、平等互利 、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致力于在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方面建立长期、稳定、紧密的全面战 略合作伙伴关系。本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未涉及具体合作项目金额,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 和业务合作奠定基础,对公司当期业绩无影响。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签署《合作框架 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 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情况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赣锋锂业”)为进一步发挥各自在产业领域的专业与资源优势,共同推动新能源 产业发展,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同等优先、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在 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等相关领域开展全面合作,于近日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60) 法定代表人:李良彬 注册资本:201716.777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经济开发区龙腾路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货物进出口,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 池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2.与公司 关联关系: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赣锋锂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公司最近三年与赣锋锂业无类似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赣锋锂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信用状况良好,资产状况良好,经营情 况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订主体 甲方: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领域 1.在同等优先的原则下,双方在新能源电池材料方面开展供应链深度合作。 2.在同等优先的原则下,双方在电池液冷系统方面开展应用研究、产业化转化和供应链深 度合作。 3.在新能源锂电产业发展过程中,双方在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投资及项目运营方面 深度合作。 (三)沟通机制 1.双方在技术交流、合作对接等领域建立工作群并指派联络人,作为双方加强信息互通和 交流的平台。 2.双方定期通过会议、会晤等形式进行交流,内容包括技术交流与探讨、行业信息分享、 宏观政策分析等,以推动双方更好发展,并寻求合作契合点。 (四)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双方另行协商签订正式协议组织实施。 ──────┬────────────────────────────────── 2024-08-24│重要合同 ──────┴──────────────────────────────────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本次交易预 估金额判断,本次交易以及连续12个月内对外投资的累计交易金额均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本次交易预估金额,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虽然进行了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分析,但仍然可能面临市场、经营管 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以及资源整合未达预期效果的风险。本次交易尚需完成标 的公司审计,并取得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实施进度及能否获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整合 ,结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拟与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智锂” 或“交易对方”)签署《关于新余锂想新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 让协议》),收购江西智锂持有的新余锂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锂想新能源”或“标 的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双方同意标的股权按照标的公司截至交易 基准日即2024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价。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汽车零配件制造和新能源汽车电池材料委托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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