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625 长安汽车 更新日期:2026-10-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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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7.39│ 10.57亿│
├───────────┼───────────┼───────────┼───────────┤
│增发 │ ---│ 9.74│ 34.46亿│
├───────────┼───────────┼───────────┼───────────┤
│首发融资 │ 1996-10-16│ 2.03│ 5.85亿│
├───────────┼───────────┼───────────┼───────────┤
│首发融资 │ 1997-05-23│ 6.36│ 7.49亿│
├───────────┼───────────┼───────────┼───────────┤
│增发 │ 2016-09-09│ 14.31│ 19.83亿│
├───────────┼───────────┼───────────┼───────────┤
│增发 │ 2020-09-23│ 10.70│ 59.8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2-22│ 6.66│ 5.0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19│ 9.93│ 1.7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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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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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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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泰克 │ 7997.00│ ---│ ---│ 9818.95│ 1821.9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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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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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 16.05亿│ ---│ 16.28亿│ 101.38│ ---│ ---│
│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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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系列五期、NE1系列│ 14.16亿│ ---│ 10.39亿│ 100.59│ 23.65亿│ ---│
│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
│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 1.15亿│ ---│ 8342.63万│ 101.10│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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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569生产线建设项 │ 1.56亿│ ---│ 9616.70万│ 102.10│ 2.05亿│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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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 25.00亿│ 3566.27万│ 14.30亿│ 100.41│ 1.70亿│ ---│
│司调整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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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8.00亿│ ---│ 18.00亿│ 100.00│ ---│ ---│
├─────────┼──────┼─────┼─────┼─────┼─────┼──────┤
│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 ---│ ---│ 16.28亿│ 101.38│ ---│ ---│
│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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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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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8 │转让比例(%) │1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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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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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4.11亿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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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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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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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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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8-01 │交易金额(元)│6.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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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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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重庆长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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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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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重庆长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为推动智能化战略落地,加快技术及产品研发,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长安汽车"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长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科技")拟│
│ │开展增资扩股。长安汽车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与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国长安汽车")、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致集团")共同参与本次增资│
│ │。 │
│ │ 长安汽车、中国长安汽车、辰致集团拟与长安科技签署《关于重庆长安科技有限责任公│
│ │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本次长安科技增资扩股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其│
│ │中,长安汽车拟增资6亿元,最终持有75%股权;中国长安汽车拟增资21亿元,最终持有22% │
│ │股权;辰致集团拟增资3亿元,最终持有3%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长安科技注册资本将增 │
│ │至人民币13亿元(最终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长安科技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
│ │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
│ │ 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全资 │
│ │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终止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其中,《关于终止向全资│
│ │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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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8-01 │交易金额(元)│21.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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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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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重庆长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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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重庆长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为推动智能化战略落地,加快技术及产品研发,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长安汽车"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长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科技")拟│
│ │开展增资扩股。长安汽车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与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国长安汽车")、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致集团")共同参与本次增资│
│ │。 │
│ │ 长安汽车、中国长安汽车、辰致集团拟与长安科技签署《关于重庆长安科技有限责任公│
│ │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本次长安科技增资扩股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其│
│ │中,长安汽车拟增资6亿元,最终持有75%股权;中国长安汽车拟增资21亿元,最终持有22% │
│ │股权;辰致集团拟增资3亿元,最终持有3%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长安科技注册资本将增 │
│ │至人民币13亿元(最终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长安科技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
│ │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
│ │ 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全资 │
│ │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终止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其中,《关于终止向全资│
│ │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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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8-01 │交易金额(元)│3.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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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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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重庆长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重庆长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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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为推动智能化战略落地,加快技术及产品研发,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长安汽车"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长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科技")拟│
│ │开展增资扩股。长安汽车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与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国长安汽车")、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致集团")共同参与本次增资│
│ │。 │
│ │ 长安汽车、中国长安汽车、辰致集团拟与长安科技签署《关于重庆长安科技有限责任公│
│ │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本次长安科技增资扩股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其│
│ │中,长安汽车拟增资6亿元,最终持有75%股权;中国长安汽车拟增资21亿元,最终持有22% │
│ │股权;辰致集团拟增资3亿元,最终持有3%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长安科技注册资本将增 │
│ │至人民币13亿元(最终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长安科技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
│ │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
│ │ 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全资 │
│ │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终止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其中,《关于终止向全资│
│ │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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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5 │交易金额(元)│31.22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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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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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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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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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增资扩股企业:深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 │ (二)投资方:长安汽车、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集团”)、招│
│ │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投资”)共3家投资方。除上述外的深蓝汽车其 │
│ │他现有股东不参与本次增资。 │
│ │ (三)增资金额及方式 │
│ │ 深蓝汽车本次增资扩股金额合计61.22亿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804.8787万元,由 │
│ │人民币32810.8278万元增至人民币46615.7065万元。其中: │
│ │ 1.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增资31.22亿元,│
│ │包括20.79亿元自有资金以及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为长安汽车持有的深蓝S05车型、G318车型│
│ │的相关专利权、专有技术、软件著作权等,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3月31日,评估价值为10.43│
│ │亿元。 │
│ │ 2.渝富集团以现金方式增资2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 │ 3.招银投资以现金方式增资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交易金额(元)│25.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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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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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深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增资扩股企业:深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 │ (二)投资方:长安汽车、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集团”)、招│
│ │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投资”)共3家投资方。除上述外的深蓝汽车其 │
│ │他现有股东不参与本次增资。 │
│ │ (三)增资金额及方式 │
│ │ 深蓝汽车本次增资扩股金额合计61.22亿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804.8787万元,由 │
│ │人民币32810.8278万元增至人民币46615.7065万元。其中: │
│ │ 1.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增资31.22亿元,│
│ │包括20.79亿元自有资金以及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为长安汽车持有的深蓝S05车型、G318车型│
│ │的相关专利权、专有技术、软件著作权等,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3月31日,评估价值为10.43│
│ │亿元。 │
│ │ 2.渝富集团以现金方式增资2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 │ 3.招银投资以现金方式增资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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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5 │交易金额(元)│5.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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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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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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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招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 │深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增资扩股企业:深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 │ (二)投资方:长安汽车、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集团”)、招│
│ │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投资”)共3家投资方。除上述外的深蓝汽车其 │
│ │他现有股东不参与本次增资。 │
│ │ (三)增资金额及方式 │
│ │ 深蓝汽车本次增资扩股金额合计61.22亿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804.8787万元,由 │
│ │人民币32810.8278万元增至人民币46615.7065万元。其中: │
│ │ 1.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增资31.22亿元,│
│ │包括20.79亿元自有资金以及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为长安汽车持有的深蓝S05车型、G318车型│
│ │的相关专利权、专有技术、软件著作权等,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3月31日,评估价值为10.43│
│ │亿元。 │
│ │ 2.渝富集团以现金方式增资2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 │ 3.招银投资以现金方式增资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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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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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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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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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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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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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之间接控股股东中国│
│ │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安”)就“固态电池技术研究”“新能源汽车关│
│ │键技术研究及整车集成应用”项目拟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6.5亿元。针对上述委托贷款事项 │
│ │,公司拟与中国长安、中国工商银行签署《对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贷款金额6.5亿元, │
│ │贷款期限24个月,贷款利率以定价基准加利差确定,其中定价基准为合同生效日前一工作日│
│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利差为减81个基点(一个│
│ │基点为0.01%),本贷款自实际提款之日起计息。 │
│ │ (二)构成关联交易 │
│ │ 中国长安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审议表决情况 │
│ │ 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 │
│ │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赵非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参│
│ │加会议的7名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
│ │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 │ 2.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建新东路260号 │
│ │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4.法定代表人:朱华荣 │
│ │ 5.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EPY98C4R │
│ │ 7.经营范围:汽车整车及零部件、汽车销售、金融及物流服务、摩托车等,并着力打 │
│ │造智能汽车机器人、飞行汽车。(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8.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中国长安100%股权, │
│ │为中国长安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9.历史沿革:中国长安系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由中国兵器装备 │
│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装备集团”)通过存续分立方式,于2025年7月27日新设成 │
│ │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其设立旨在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世界一│
│ │流汽车集团。 │
│ │ 10.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中国长安成立至今刚满一年,故无“最近三年”的业│
│ │务发展状况可供披露。中国长安系通过存续分立方式新设,旨在专业化运营原兵器装备集团│
│ │旗下的全部汽车业务板块。自成立之日起,即承继了包括整车研发制造、零部件生产、汽车│
│ │销售等在内的完整汽车产业体系与业务基础。 │
│ │ 11.最近一年财务概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长安经审计的合并资产总额3,200亿│
│ │元,净资产1,100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013亿元,净利润43.7亿元 │
│ │ 12.关联关系说明:中国长安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13.经查│
│ │询,中国长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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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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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之间接控股股东中国│
│ │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安”)就“智能汽车安全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能│
│ │力建设”“芯片国产化”“智驾端到端1.0”“新能源商用车的关键技术研究及整车集成应 │
│ │用”项目拟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9亿元。针对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公司拟与中国长安、中国 │
│ │工商银行签署《对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贷款金额9亿元,贷款期限24个月,贷款利率以 │
│ │定价基准加利差确定,其中定价基准为合同生效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 │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利差为减81个基点(一个基点为0.01%),本贷款自实 │
│ │际提款之日起计息。 │
│ │ (二)构成关联交易 │
│ │ 中国长安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审议表决情况 │
│ │ 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间接控股股 │
│ │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赵非先生、贾立山先生、邓威先生│
│ │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4名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 │
│ │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中国长安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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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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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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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或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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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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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阿维塔(重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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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或承租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重庆长线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或承租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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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方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或承租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或承租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南方英特空调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或承租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四川宁江山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或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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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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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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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辰致(重庆)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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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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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或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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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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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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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或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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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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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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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辰致(重庆)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或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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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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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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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由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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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或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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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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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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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或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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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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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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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华中马瑞利汽车照明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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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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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或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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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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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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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梧桐车联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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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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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或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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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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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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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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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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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或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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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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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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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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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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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或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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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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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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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时代长安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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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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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或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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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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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采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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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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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或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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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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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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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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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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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或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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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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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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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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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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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或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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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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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云南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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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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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或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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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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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江苏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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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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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或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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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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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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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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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合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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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或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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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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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重庆万友致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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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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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或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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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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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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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玛斯特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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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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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或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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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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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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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贵州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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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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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或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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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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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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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万友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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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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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或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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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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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重庆万友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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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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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或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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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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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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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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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6日,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收到
朱华荣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华荣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
不再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朱华荣先生继续担任中
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安汽车”)党委书记、董事长,从集团层面统筹
旗下汽车业务的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
朱华荣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工作的
正常运行,其辞职申请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华荣先生持有公
司A股股票526164股,其所持股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朱华荣先生在任职期间,领导推动长安汽车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推进新能源“香
格里拉”、智能化“北斗天枢”、全球化“海纳百川”战略布局,打造阿维塔、深蓝、启源等
品牌,推动公司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董事会对朱
华荣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和《关
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董事会选举赵非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不再担任公司总裁。在董
事会未聘任董事会秘书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会聘任叶沛先生为公司总裁
,不再担任公司常务执行副总裁,聘任杨大勇先生为公司常务执行副总裁,不再担任公司执行
副总裁,聘任邓承浩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以上人员简历见附件,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调整旨在充分发挥中国长安汽车作为专业化汽车产业集团“定战略、配资源、促协同
、控风险、强激励”的作用,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机制、聚焦全球化经营,推动上市
公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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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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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详细内容见2026年10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6-83)。2026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A股14107471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3%,以下简称“中国长安汽车”)提交的
《关于增加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中国长安汽车提议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该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
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中国长安汽车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符合上述规定
,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
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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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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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安汽车”)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2026年5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长安汽车2026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
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朱育勤女士作为项目合伙人
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因朱育勤女士工作发生调整,现指派王红娜女士担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
册会计师。
二、本次变更人员基本信息
王红娜,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
执业。
王红娜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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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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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定于2026年10月29日以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股东会的召集
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9日下午3: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0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
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2日。
B股股东应在2026年10月19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
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2026年10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1号金融城2号T2栋长安汽车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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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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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之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长
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安”)就“固态电池技术研究”“新能源汽车关键技
术研究及整车集成应用”项目拟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6.5亿元。针对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公司
拟与中国长安、中国工商银行签署《对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贷款金额6.5亿元,贷款期限2
4个月,贷款利率以定价基准加利差确定,其中定价基准为合同生效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利差为减81个基点(一个基点为0.01%
),本贷款自实际提款之日起计息。
(二)构成关联交易
中国长安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向
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赵非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
议的7名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建新东路260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法定代表人:朱华荣
5.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EPY98C4R
7.经营范围:汽车整车及零部件、汽车销售、金融及物流服务、摩托车等,并着力打造
智能汽车机器人、飞行汽车。(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中国长安100%股权,为
中国长安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9.历史沿革:中国长安系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由中国兵器装备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装备集团”)通过存续分立方式,于2025年7月27日新设成立的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其设立旨在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世界一流汽车
集团。
10.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中国长安成立至今刚满一年,故无“最近三年”的业务
发展状况可供披露。中国长安系通过存续分立方式新设,旨在专业化运营原兵器装备集团旗下
的全部汽车业务板块。自成立之日起,即承继了包括整车研发制造、零部件生产、汽车销售等
在内的完整汽车产业体系与业务基础。
11.最近一年财务概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长安经审计的合并资产总额3,200亿元
,净资产1,100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013亿元,净利润43.7亿元
12.关联关系说明:中国长安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13.经查询
,中国长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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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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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KlausZyciora(克劳斯·齐乔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长安全球设计中心总经理职
务(2026年10月7日生效),任长安汽车全球首席高管顾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KlausZycior
a(克劳斯·齐乔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对KlausZyciora(克劳斯·齐乔拉
)先生在任职公司副总裁期间的勤勉尽责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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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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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收到公司工会委员会《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决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耀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简历如下:
王耀华女士,1976年出生,汉族,江苏人,大学本科,政工师。现任长安汽车职工董事,
工会副主席,工会办公室主任。曾任长安汽车研究总院综合管理处副处长、党支部书记,公司
办公室文秘机要处处长,党群工作部宣传文化处处长,江北发动机工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新动力工厂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截至目前,王耀华女士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165500股。
王耀华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耀华女士将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
2026-09-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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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2025年12月29日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
终止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9月17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9:15-15:00。
2.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两江大道226号长安汽车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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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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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定于2026年9月17日以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7日下午3: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
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9日。
B股股东应在2026年9月4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
会。
7.出席对象:
(1)于2026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两江大道226号长安汽车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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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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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任期内的董事,其中,在中国长安汽车集团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
公司2026年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
理(常务执行副总裁、执行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事
会秘书,及公司董事会聘任或确认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含独立董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
日止;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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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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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6年1-6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
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对截止2026年6月30日的
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等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
计提减值准备456126456.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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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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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彭陶
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执行副总裁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另有任用)。公司董事
会对彭陶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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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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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
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均相同,本次发行的股份同股同权,与发行人已经发行的相同种类的股份
具有相同权利,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2、按照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将超过每股人民币1元的票
面金额,属于溢价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3、发行人股东会已审议通
过本次发行新股的种类、数额、价格等事项,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
2、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
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之如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
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
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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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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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之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长
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安”)就“智能汽车安全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能力建
设”“芯片国产化”“智驾端到端1.0”“新能源商用车的关键技术研究及整车集成应用”项
目拟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9亿元。针对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公司拟与中国长安、中国工商银行
签署《对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贷款金额9亿元,贷款期限24个月,贷款利率以定价基准加
利差确定,其中定价基准为合同生效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LPR),利差为减81个基点(一个基点为0.01%),本贷款自实际提款之日起计
息。
(二)构成关联交易
中国长安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
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赵非先生、贾立山先生、邓威先生对该
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4名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
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说明:中国长安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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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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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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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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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原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共18564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02%。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已于2026年6月12日办理完成公司本次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次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912924112股减少至9912905548股。
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并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细内容见2026年
3月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已于2026年6月12日办理完成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7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A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2.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16日,公司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
3.2021年1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
〕652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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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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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5月22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
2.召开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两江大道辅路长安科技园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东会主持人:董事长朱华荣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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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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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定于2026年5月22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
股东会拟于2026年6月30日前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择期召开,董事会授权董事
长决定年度股东会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由董事长确定,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下午2: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2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
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
B股股东应在2026年5月12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
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两江大道辅路长安科技园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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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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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公司本次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
要行业涉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家。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提取及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育勤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顾欣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姚玉平
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
4.审计收费
立信审计服务收费是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
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授
权公司管理层,以不高于420万元目标预算(含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与事务所洽谈
,最终费用以公司采购定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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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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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安汽车”)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
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不
再继续提取。公司法定盈余公积期初累计金额为4957043030.00元,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
2025年度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初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4715874684
6.13元,加上202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4807448035.38元,扣除2024年度与2025年中期实施现金
分红合计人民币3418076157.12元,2025年末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48548118724.39元。根据
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3.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为充分回报股东,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6年4月8日总
股本99129241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15元(含税),公司合计
拟派送现金人民币1139986272.8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包括2025年中期利润分
配方案已分配的现金红利495704303.00元)总额为1635690575.88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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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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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召开第九董事会第五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份、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用于减少
注册资本。公司本次回购A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
,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7.16元/股。公司本次回购B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不
超过人民币6亿元,回购B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6.17港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5日、2026年3月3日、2026年4月3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关于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28)。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
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2026年4月1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情况如下:
回购A股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02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0.21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10.0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30196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B股股份810536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81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为4.00港币/股,最低价为3.95港币/股,成交总金额为3220822.56港币(不含交易费用),折
合人民币2822761.10元(按2026年4月10日港币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87641折算)。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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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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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代码:148147.SZ
(三)债券简称:22长安K1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
券(第一期);
2.债券期限: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3.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债券余额10亿元;
4.票面利率:3.00%;
5.起息日及付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2年12月20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3年
至2027年间每年的12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
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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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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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拟向特定对象中国
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安汽车”)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与中国长安汽车签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
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方案
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
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中国长安汽车发行股票。
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
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及发行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67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股票
数量为553256302股,其他内容保持不变。2026年3月19日,长安汽车与中国长安汽车签署了《
补充协议》。(二)构成关联交易
中国长安汽车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引,
中国长安汽车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
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
立董事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上述议案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华荣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年7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EPY98C4R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自有资
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
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支付
结算、个人理财服务)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
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二手车经纪;电动
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
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电动机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摩托车及
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机
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国内
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
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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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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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3月19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9:15-15:00。
2.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1号金融城2号T2栋长安汽车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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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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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19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1856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
减少18564股,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2.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B股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合计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合计约
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0.97%至1.9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12)。按照回购A股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回购B股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按照2026年2月26日港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88484折算
约合6.78亿港元,具体金额以实际购汇为准),按照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预计回购A
股股份数量8159万股,回购B股股份数量10990万股,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回购股份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
关证明文件。书面材料提交方式如下:
1.书面材料寄送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1号金融城2号T2栋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提交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5月3日。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3.联系人:倪尔科、揭中华
4.联系电话:023-67594008
“22长安K1”的受托管理人将按照相关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发出关于召开
“22长安K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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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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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测算,是
以分析主要财务指标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的变动为主要目的,是基于特定假设前提的测
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公司经营业
绩及财务数据以相应定期报告等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24]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
相关主体的承诺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条件
1.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6年6月前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
断,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准入条件、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
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553256302股(该发行数量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526700.00
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按2025年1-9月相关数据年化后测算分别为407362.16万元、269106.78万元。假设2026年
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
照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较2025年下滑10%;(2)与2025年一致;(3)较2025年增加
10%(上述假设分析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并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
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7.未考虑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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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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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五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
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6-1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26年3月11日)登
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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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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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五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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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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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7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A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2.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16日,公司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
3.2021年1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
〕652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年2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
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
励计划修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5.2021年2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6.2021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
于向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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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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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以套期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交易品种:外汇。
交易工具:远期结售汇。
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交易金额: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额度为11.2亿美元、10亿日元、2.45亿欧元、0.5亿英镑、
28.61亿墨西哥比索、1610亿卢布、150亿泰铢。公司下属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
权利金不超过20亿人民币。期限为自本议案经此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的交
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2.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3.风险提示:业务开展
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银行违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下属子公司计划与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做投机性交易,以正
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套期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
率波动风险,且计划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最高不超过年度收付汇预算的70%,不会影
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交易金额:公司下属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为11.2亿美元、10亿日元、
2.45亿欧元、0.5亿英镑、28.61亿墨西哥比索、1610亿卢布、150亿泰铢。公司下属子公
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20亿人民币。期限为自本议案经此次董事会批准之日
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下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未来购汇或结汇的
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购汇或结汇业
务,从而锁定当期购汇或结汇的成本及收入。
4.交易期限:鉴于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本公
司财务负责人审批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方案,授权本公司财务负责人、下属子
公司总经理签署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此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
个月内。
5.资金来源: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可行性分析: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基于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规避风险、
防范风险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
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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