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631 顺发恒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6-11-07│ 6.98│ 1.06亿│
├───────────┼───────────┼───────────┼───────────┤
│配股 │ 1998-06-23│ 9.00│ 5400.00万│
├───────────┼───────────┼───────────┼───────────┤
│配股 │ 2000-06-05│ 9.00│ 1.66亿│
├───────────┼───────────┼───────────┼───────────┤
│增发 │ 2009-02-28│ 2.17│ 15.98亿│
├───────────┼───────────┼───────────┼───────────┤
│增发 │ 2016-05-19│ 6.01│ 15.8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顺发德能 │ 14272.00│ ---│ 51.00│ ---│ 0.00│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美哉美城项目 │ 9.87亿│ 0.00│ 9.79亿│ 99.26│ 2904.37万│ 2017-05-31│
├─────────┼──────┼─────┼─────┼─────┼─────┼──────┤
│富春峰景项目 │ 4.50亿│ 0.00│ 4.50亿│ 100.00│ 1009.23万│ 2017-03-31│
├─────────┼──────┼─────┼─────┼─────┼─────┼──────┤
│泽润园二期 │ 1.50亿│ 0.00│ 1.51亿│ 100.00│ 708.17万│ 2017-07-31│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7-02 │交易金额(元)│4395.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顺发德能(德清)电力有限公司19%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
├──────┼────────────────────────────────────────┤
│卖方 │普星能(香港)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根据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发恒能")发展需要,公司拟分别收 │
│ │购顺发德能(德清)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发德能")、浙江普星京兴然气发电有限公│
│ │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普星京兴")。公司与相关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人│
│ │民币11334万元向普星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星能")(4395万元)、浙江普星 │
│ │蓝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星蓝天")(6,939万元)分别收购其持有顺发德能19%│
│ │股权、30%股权;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4686万元向普星兴(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星 │
│ │兴")收购其持有普星京兴100%股权。交易完成后,顺发德能、普星京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 │
│ │司。 │
│ │ 鉴于普星能量有限公司(股份简称:普星能量,股份代码:00090)间接持有顺发德能4│
│ │9%股权、普星京兴100%股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本次出售事项普│
│ │星能量须遵守申报、公告及股东批准的规定。2026年6月30日普星能量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
│ │表决批准了本次出售事项。 │
│ │ 2026年6月30日、7月1日,顺发德能、普星京兴分别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公告日期 │2026-07-02 │交易金额(元)│6939.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顺发德能(德清)电力有限公司30%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
├──────┼────────────────────────────────────────┤
│卖方 │浙江普星蓝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根据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发恒能")发展需要,公司拟分别收 │
│ │购顺发德能(德清)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发德能")、浙江普星京兴然气发电有限公│
│ │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普星京兴")。公司与相关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人│
│ │民币11334万元向普星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星能")(4395万元)、浙江普星 │
│ │蓝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星蓝天")(6,939万元)分别收购其持有顺发德能19%│
│ │股权、30%股权;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4686万元向普星兴(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星 │
│ │兴")收购其持有普星京兴100%股权。交易完成后,顺发德能、普星京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 │
│ │司。 │
│ │ 鉴于普星能量有限公司(股份简称:普星能量,股份代码:00090)间接持有顺发德能4│
│ │9%股权、普星京兴100%股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本次出售事项普│
│ │星能量须遵守申报、公告及股东批准的规定。2026年6月30日普星能量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
│ │表决批准了本次出售事项。 │
│ │ 2026年6月30日、7月1日,顺发德能、普星京兴分别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公告日期 │2026-07-02 │交易金额(元)│1.47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江普星京兴然气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
├──────┼────────────────────────────────────────┤
│卖方 │普星兴(香港)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根据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发恒能")发展需要,公司拟分别收 │
│ │购顺发德能(德清)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发德能")、浙江普星京兴然气发电有限公│
│ │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普星京兴")。公司与相关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人│
│ │民币11334万元向普星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星能")(4395万元)、浙江普星 │
│ │蓝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星蓝天")(6,939万元)分别收购其持有顺发德能19%│
│ │股权、30%股权;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4686万元向普星兴(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星 │
│ │兴")收购其持有普星京兴100%股权。交易完成后,顺发德能、普星京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 │
│ │司。 │
│ │ 鉴于普星能量有限公司(股份简称:普星能量,股份代码:00090)间接持有顺发德能4│
│ │9%股权、普星京兴100%股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本次出售事项普│
│ │星能量须遵守申报、公告及股东批准的规定。2026年6月30日普星能量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
│ │表决批准了本次出售事项。 │
│ │ 2026年6月30日、7月1日,顺发德能、普星京兴分别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公告日期 │2026-06-27 │交易金额(元)│1.02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浙江东海德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宁波象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卖方 │浙江东海德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高效推进新建项目落地实施,提升整体资产运营效能与综合发展实力,德迦风电通过增资扩│
│ │股方式引入投资者宁波象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象能”)、宁波象荣资本投资│
│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象荣”)。本次引入投资者,可依托投资方产业资源及平台│
│ │优势,与公司现有业务协同赋能,加速项目规划落地、提质增效。近日,公司与上述投资方│
│ │签署了《关于浙江东海德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经三方协商一致,以2025年8 │
│ │月31日为基准日,以对徳迦风电的评估值13360.44万元作为投前估值,宁波象能以现金方式│
│ │出资10216.81万元、宁波象荣以现金方式出资2619.69万元。增资完成后,德迦风电注册资 │
│ │本由6000.00万元增至11764.71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为:顺发恒能持有51%、宁波象能持有│
│ │39%、宁波象荣持有10%。 │
└──────┴────────────────────────────────────────┘
┌──────┬────────────────┬──────┬────────────────┐
│公告日期 │2026-06-27 │交易金额(元)│2619.69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浙江东海德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宁波象荣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浙江东海德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高效推进新建项目落地实施,提升整体资产运营效能与综合发展实力,德迦风电通过增资扩│
│ │股方式引入投资者宁波象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象能”)、宁波象荣资本投资│
│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象荣”)。本次引入投资者,可依托投资方产业资源及平台│
│ │优势,与公司现有业务协同赋能,加速项目规划落地、提质增效。近日,公司与上述投资方│
│ │签署了《关于浙江东海德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经三方协商一致,以2025年8 │
│ │月31日为基准日,以对徳迦风电的评估值13360.44万元作为投前估值,宁波象能以现金方式│
│ │出资10216.81万元、宁波象荣以现金方式出资2619.69万元。增资完成后,德迦风电注册资 │
│ │本由6000.00万元增至11764.71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为:顺发恒能持有51%、宁波象能持有│
│ │39%、宁波象荣持有10%。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交易金额(元)│2.05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17座光伏电站和运维系统的资产组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买方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
├──────┼────────────────────────────────────────┤
│卖方 │普星聚能股份公司、杭州普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根据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发恒能”)战略发展布局和安排,公司与│
│ │普星聚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普星聚能”)及其全资孙公司杭州普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杭州普星”)签署了《光伏电站收购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其收购17座光伏│
│ │电站和运维系统的资产组,本次资产转让不含税价格为人民币18,100万元,增值税税率13% │
│ │,税额人民币2,353万元,价税合计人民币20,453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3-07 │交易金额(元)│2.34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储能产品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买方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
├──────┼────────────────────────────────────────┤
│卖方 │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万向一二三股份公 │
│ │司(以下简称“万向一二三”)采购储能产品,并签署《采购框架合同》,预计关联交易含│
│ │税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35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06%。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小计 │
├──────┼────────────────────────────────────────┤
│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小计 │
├──────┼────────────────────────────────────────┤
│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从关联方接受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小计 │
├──────┼────────────────────────────────────────┤
│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小计 │
├──────┼────────────────────────────────────────┤
│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小计 │
├──────┼────────────────────────────────────────┤
│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小计 │
├──────┼────────────────────────────────────────┤
│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小计 │
├──────┼────────────────────────────────────────┤
│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从关联方接受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小计 │
├──────┼────────────────────────────────────────┤
│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小计 │
├──────┼────────────────────────────────────────┤
│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小计 │
├──────┼────────────────────────────────────────┤
│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普星能(香港)有限公司、浙江普星蓝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普星兴(香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根据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发恒能”)发展需要,公司拟分 │
│ │别收购顺发德能(德清)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发德能”)、浙江普星京兴然气发电│
│ │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普星京兴”)。公司与相关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自│
│ │有资金人民币11,334万元向普星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星能”)、浙江普星蓝│
│ │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星蓝天”)分别收购其持有顺发德能19%股权、30%股权│
│ │;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4,686万元向普星兴(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星兴”)收购其│
│ │持有普星京兴100%股权。交易完成后,顺发德能、普星京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2、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顺发│
│ │德能49%股权、普星京兴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利军、李爽、凌感、崔 │
│ │立国、裘亦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赵子瑜、李历兵(独立董事)、邵劭(独立董事)和郑│
│ │刚(独立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2026年│
│ │度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
│ │,并发表审查意见。同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
│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审查意见。 │
│ │ 3、因普星能、普星蓝天、普星兴与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
│ │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
│ │东将回避表决。 │
│ │ 4、公司实际控制人鲁伟鼎先生间接持有普星能量有限公司(股份简称:普星能量,股 │
│ │份代码:00090)65.42%股权,普星能量在本次交易前间接持有顺发德能49%股权、普星京兴│
│ │100%股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遵守申报│
│ │、公告及股东批准的规定。普星能量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顺发德能49%股权 │
│ │、出售普星京兴100%股权之关联交易事项,该出售事项仍需取得普星能量非关联股东批准。│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普星能 │
│ │ 1、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普星能(香港)有限公司 │
│ │ 控股股东均为万向集团公司,且受同一最终控制人鲁伟鼎先生控制。 │
│ │ (二)普星蓝天 │
│ │ 1、基本信息 │
│ │ 企业名称:浙江普星蓝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
│ │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受同一最终控制人鲁伟鼎先生控制 │
│ │ (三)普星兴 │
│ │ 1、基本信息 │
│ │ 企业名称:普星兴(香港)有限公司 │
│ │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均为万向集团公司,且受同一最终控制人鲁伟鼎先生控│
│ │制。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普星聚能股份公司、杭州普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根据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发恒能”)战略发展布局和安排 │
│ │,公司与普星聚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普星聚能”)及其全资孙公司杭州普星能源科技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普星”)签署了《光伏电站收购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其收购│
│ │17座光伏电站和运维系统的资产组,本次资产转让不含税价格为人民币18,100万元,增值税│
│ │税率13%,税额人民币2,353万元,价税合计人民币20,453万元。 │
│ │ 2、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普星│
│ │聚能股份公司光伏电站资产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利军、李爽、凌感、崔立国│
│ │、裘亦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赵子瑜、李历兵(独立董事)、邵劭(独立董事)和郑刚(│
│ │独立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
│ │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2026年度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
│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审查意见。同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2026年│
│ │度第二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审查 │
│ │意见。 │
│ │ 3、因普星聚能与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 │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 │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普星聚能股份公司 │
│ │ 控股股东均为万向集团公司,且受同一最终控制人鲁伟鼎先生控制。 │
│ │ (二)杭州普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控股股东均为万向集团公司,且受同一最终控制人鲁伟鼎先生控制。 │
└──────┴────────────────────────────────────────┘
┌──────┬────────────────────────────────────────┐
│公告日期 │2026-03-07 │
├──────┼────────────────────────────────────────┤
│关联方 │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万向一二三股份公 │
│ │司(以下简称“万向一二三”)采购储能产品,并签署《采购框架合同》,预计关联交易含│
│ │税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35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06%。 │
│ │ 2、2026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设备 │
│ │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利军、李爽、凌感、崔立国、裘亦文回避表决,非关│
│ │联董事赵子瑜、李历兵(独立董事)、邵劭(独立董事)和郑刚(独立董事)以4票赞成,0│
│ │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2026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
│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同日,公司│
│ │召开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
│ │上述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 │
│ │ 3、因万向一二三与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 │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 │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 │
│ │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均为万向集团公司,且受同一最终控制人鲁伟鼎先生控│
│ │制。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11│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进行
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
──────┬──────────────────────────────────
2026-06-27│增资
──────┴──────────────────────────────────
一、交易概况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发恒能”)子公司浙江东海德迦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迦风电”)投资建设的浙江象山县檀头山风电场升级改造项目已正式开
工建设,项目总投资约7.2亿元。该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檀头山岛,将风电场现有22.
5MW装机规模扩容升级改造至90MW,项目具体信息详见刊登于2025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浙江象山县檀头山风电场升级改造暨资产处置的公告》。
为高效推进新建项目落地实施,提升整体资产运营效能与综合发展实力,德迦风电通过增
资扩股方式引入投资者宁波象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象能”)、宁波象荣资本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象荣”)。本次引入投资者,可依托投资方产业资源及平台
优势,与公司现有业务协同赋能,加速项目规划落地、提质增效。近日,公司与上述投资方签
署了《关于浙江东海德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经三方协商一致,以2025年8月31
日为基准日,以对徳迦风电的评估值13360.44万元作为投前估值,宁波象能以现金方式出资10
216.81万元、宁波象荣以现金方式出资2619.69万元。增资完成后,德迦风电注册资本由6000.
00万元增至11764.71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为:顺发恒能持有51%、宁波象能持有39%、宁波象
荣持有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
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公司经
营层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宁波象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
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管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风力发电
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
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
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洋能发电机组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
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4、股权结构:宁波象山海洋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二)宁波象荣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
租赁经营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停车场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
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农业机械服务;五金产品批发;金属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橡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4、股权结构:象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100%持股
──────┬──────────────────────────────────
2026-06-27│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
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777号3楼会议室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4.召集人:顺发恒能股份公司第十届董事会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盛树浩先生6.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6-25│对外投资
──────┴──────────────────────────────────
一、投资概述
1、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建设河南新乡储能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2.05亿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项目在公司经营层决策权限内,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新乡储能项目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拟在河南省新乡市建设储能电站,规模100MW/200MW
h,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站电池系统及功率变换系统均采用户外集装箱布置方案
。
3、投资估算及效益估算
项目总投资额约2.05亿元,本项目投运后接受电网系统调度,参与调峰等辅助服务,可提
高区域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消纳能力,税后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06%(仅为预测数据
,不构成业绩承诺)。
4、项目建设期
建设期约5个月,项目立项、备案、环评等全部前期手续均已办理完成,项目已启动开工
建设工作。
5、资金安排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2026-06-1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6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2026-06-11│对外投资
──────┴──────────────────────────────────
重要内容提示:
1、基于战略发展需要,顺发恒能股份公司拟投资建设800MW级燃机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
36亿元。
2、本项目尚需获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赋码、核准,存在不确定性。且本项目为新
建项目,可能会受环保指标、土地获取进度、工程建设进度、设备采购进度等因素影响,导致
项目投资计划变更,收益达不到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1、基于战略发展需要,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建设800MW级燃机
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36亿元。
2、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80
0MW级燃机项目的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
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具体项目实施工
作。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800MW级燃机项目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拟在浙江省湖州市内建设2套800MW级燃气轮机组成的燃气
—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该机组拟定出力2×730MW,年设计利用小时数约4000小时,年发电量约
58.4亿千瓦时(kWh)。项目主要采用高效联合循环发电技术,以天然气为主要燃料,实现清
洁、高效电力生产,满足区域电力负荷增长需求,助力能源结构优化。
3、投资估算及效益估算
项目总投资约36亿元。主要收入为电价收入及容量电费收入。年均发电量按超40亿kwh测
算,预计项目年均收入约29.3亿元,项目内部收益率IRR为7.59%(数据仅初步测算)。
4、项目建设期
建设期约四年,自项目获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时起算。
5、资金安排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
2026-05-20│其他事项
──────┴──────────────────────────────────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
长、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的议案》,董事会选举盛树浩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
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换发了营业执照,本次变更
后公司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盛树浩
注册资本:2300000085元
成立日期:1993年7月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建
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充电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发
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
能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品牌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节能
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水资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5-15│其他事项
──────┴──────────────────────────────────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事务董事暨确定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
举盛树浩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二、关于调整战略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盛树浩先生担任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成员,并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止。
──────┬──────────────────────────────────
2026-05-15│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
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777号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顺发恒能股份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经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推举,本次会议由裘亦文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4-21│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
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777号3楼会议室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4.召集人:顺发恒能股份公司第十届董事会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利军先生6.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3-31│重要合同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6年度,公司拟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下称“万向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
架协议》,万向财务公司将为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国家金融监
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业务范围内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服务。
2、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万向财务
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利军、李爽、凌感、崔立国、裘亦文
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赵子瑜、李历兵(独立董事)、邵劭(独立董事)和郑刚(独立董事)
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2026年度第二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审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审查意见。
3、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万向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公司制
订了《关于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维护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存款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4、万向财务公司是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
制人控制的关联单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万向财务公司与本公司
构成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账户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02.33%;万向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
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的102.33%,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
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万向财务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22日,系经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设立的受国家金融监
督管理总局日常监管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185000万元,其中:万向集团公司出资12
2254.17万元,占66.08%;万向钱潮股份公司出资32991.67万元,占17.83%;
──────┬──────────────────────────────────
2026-03-31│收购兼并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发恒能”)发展需要,公司拟分别
收购顺发德能(德清)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发德能”)、浙江普星京兴然气发电有限
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普星京兴”)。公司与相关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
人民币11334万元向普星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星能”)、浙江普星蓝天然气发
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星蓝天”)分别收购其持有顺发德能19%股权、30%股权;以自有资
金人民币14686万元向普星兴(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星兴”)收购其持有普星京兴1
00%股权。交易完成后,顺发德能、普星京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顺发德
能49%股权、普星京兴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利军、李爽、凌感、崔立国
、裘亦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赵子瑜、李历兵(独立董事)、邵劭(独立董事)和郑刚(独
立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2026年度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审查意见。同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
二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审查意见。
3、因普星能、普星蓝天、普星兴与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
表决。
4、公司实际控制人鲁伟鼎先生间接持有普星能量有限公司(股份简称:普星能量,股份
代码:00090)65.42%股权,普星能量在本次交易前间接持有顺发德能49%股权、普星京兴100%
股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遵守申报、公告
及股东批准的规定。普星能量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顺发德能49%股权、出售普
星京兴100%股权之关联交易事项,该出售事项仍需取得普星能量非关联股东批准。
(一)普星能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普星能(香港)有限公司
商业登记证号码:39514238
董事:袁烽
成立日期:2008年6月26日
通讯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大新金融中心40楼经营范围:电力电量和蒸汽的生
产、销售,电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由普星能量有限公司100%持股
实际控制人:鲁伟鼎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均为万向集团公司,且受同一最终控制人鲁伟鼎先生控制。
3、普星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执行人情况。
(二)普星蓝天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浙江普星蓝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682250474
法定代表人:祝和铁
注册资本:1717.14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贺家塘181-1号经营范围:电力电量和蒸汽的生
产、销售,电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由普星天(香港)有限公司100%持股实际控制人:鲁伟鼎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受同一最终控制人鲁伟鼎先生控制
3、普星蓝天不存在被列为失信执行人情况
──────┬──────────────────────────────────
2026-03-31│收购兼并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发恒能”)战略发展布局和安排,
公司与普星聚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普星聚能”)及其全资孙公司杭州普星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杭州普星”)签署了《光伏电站收购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其收购17座光
伏电站和运维系统的资产组,本次资产转让不含税价格为人民币18100万元,增值税税率13%,
税额人民币2353万元,价税合计人民币20453万元。
2、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普星聚
能股份公司光伏电站资产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利军、李爽、凌感、崔立国、裘
亦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赵子瑜、李历兵(独立董事)、邵劭(独立董事)和郑刚(独立董
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2026年度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审查意见。同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
二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审查意见。
3、因普星聚能与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情形,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
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普星聚能股份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0256570E
法定代表人:刘志刚
注册资本:35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沪青平公路9390号1幢一层-A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
能源技术研发;软件开发;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
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
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
气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
备租赁;充电控制设备租赁;蓄电池租赁;特种设备出租;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主要股东:万向集团公司持股57.1429%,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42.8571%。
实际控制人:鲁伟鼎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均为万向集团公司,且受同一最终控制人鲁伟鼎先生控制。
3、普星聚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二)杭州普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MA2H2EUQ97
法定代表人:刘志刚
注册资本:18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20年02月2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二路855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合同能源管理;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电
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
危险废物经营);(国家限制类、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除外)(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
理措施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普星聚能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鲁伟鼎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均为万向集团公司,且受同一最终控制人鲁伟鼎先生控制。
4、杭州普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普星聚能所持有的位于浙江、江苏、上海、湖北、安徽、河南、河北、广
西、重庆等地的16个光伏电站及杭州普星持有的位于杭州的1个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共计67.01
MW)和运维系统。
2、标的资产权属状况
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
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情况
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6)00
2288号,审计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经审计净资产价值18097.31万元。
根据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顺发恒能股份公司拟收购资产所涉及
的十七座光伏电站资产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合中和评报字(2026)第6036号),本
次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18981.81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目标电站基本情况
目标电站包括17个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67.01MW。项目位于浙江、江苏、上海
、湖北、安徽、河南、河北、广西、重庆等地。
2、收购标的
收购标的资产包括:
2.1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变压器等发电设备;
2.2屋顶/土地使用权/租赁权(附租赁合同及权属证明);
2.3项目备案/核准文件、并网协议、能源管理合同等全部权属及运营文件;
2.4其他与电站运营相关的智慧运维系统、其他附属设施及资料。
3、转让价款支付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顺发恒能分别向普星聚能、杭州普星支付首笔转让价款
,分别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2000.00万元。在办理完全部目标电站的收购、变更等手续及
资料移交后10个工作日内,顺发恒能支付剩余转让价款,即人民币7503.70万元、949.30万元
。
──────┬──────────────────────────────────
2026-03-31│其他事项
──────┴──────────────────────────────────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为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4、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支付
其报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批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8人
──────┬──────────────────────────────────
2026-03-31│其他事项
──────┴──────────────────────────────────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
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提议,在综
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后,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薪酬构成,按照不同的职务等因素确定,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个人年度薪酬福利总额为60万元/年(税前)-200万元/年(税前)
,具体如下:
1、基本工资:基本薪酬是年度基本收入。根据公司所承担的责任、经营规模和所在地区
公司年均工资、本企业平均工资等因素综合确定。基本工资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依据岗位绩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薪酬分配政策等因素综
合评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绩效评价,为有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绩效薪酬可以在月度、季度、年度结束
后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并可确定不低于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
效评价后结算支付,多退少补。
3、同时担任多个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按其在公司担任的最高职务领取薪酬。
──────┬──────────────────────────────────
2026-03-31│其他事项
──────┴──────────────────────────────────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
决,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
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提议,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
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后,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
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二、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026年度的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含税),按
月平均发放,独立董事为公司事项所发生的差旅费等按公司规定据实报销。
(二)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实行年薪制,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不领取
董事津贴。
同时兼任公司内部其他职务的董事,实行年薪制,根据其在公司具体任职管理岗位职责确
定薪酬,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发放,不领取董事津贴。
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
承担。
──────┬──────────────────────────────────
2026-03-31│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批准。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为58977135.5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707676.6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17916
4006.60元,累计可供分配的合并未分配利润为2226433465.50元。
2025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7076766.5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707676.66元
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55202077.36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460571167.25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条规定,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母公司年末
可供分配利润1460571167.25元为利润分配依据。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结合目前公司良好的
财务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下阶段发展资金的前提下,经公司提议,公司董事会提出如
下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最新总股本230000008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现金分红总金额为34500001.2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
度分配;公司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2026-03-3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3-07│购销商品或劳务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万向一
二三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万向一二三”)采购储能产品,并签署《采购框架合同》,预
计关联交易含税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35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06%。
2、2026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设备资
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利军、李爽、凌感、崔立国、裘亦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
事赵子瑜、李历兵(独立董事)、邵劭(独立董事)和郑刚(独立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表决通过。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2026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同日,公司召开审计委
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
发表审核意见。
3、因万向一二三与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3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二路855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
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输
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由万向集
团公司持股63.13%
实际控制人:鲁伟鼎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均为万向集团公司,且受同一最终控制人鲁伟鼎先生
控制。
4、万向一二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执行人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乙方: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
1、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价格:
2、采购订单
双方同意本合同以采购订单的形式执行,订单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方可生效,对双方产生约
束力。具体每次采购的产品数量、单价、金额、结算方式、付款条件、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
以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向乙方所发的《采购订单》为准。
3、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经双方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在满足电池舱
技术规范书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前提下,公司在规定截止时间收到6家公司的报价,其中万向一
二三为公司关联方,其他5家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关联方的第三方。综合考虑价格、性能要求、
运维服务等因素,选择价格最低的万向一二三进行采购,预计关联交易含税总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23350.00万元。
──────┬──────────────────────────────────
2026-03-05│其他事项
──────┴──────────────────────────────────
1、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存放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9
5278999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2395279084股)的3.98%。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由2395279084股变为2300000085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注销事宜于2026年3月3日办理完成。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2025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
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
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4.9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后12个月内。
截至2026年2月1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经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
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278999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3.98%,最高成交价为4.4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7元/股,支付总金额382058234.98元
(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1日、2025年2月22日、2026年2月12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
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
-13)和《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2025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
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注销事宜于2026年3月3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6-02-12│股权回购
──────┴──────────────────────────────────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
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5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
限为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后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和2025年2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2)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13)。
截至2026年2月1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经届满,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有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于2025年12月6日披露了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此外公司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
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2月11日,在此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278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最
高成交价为4.4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7元/股,支付总金额382058234.98元(不含交易费
用)。截至2026年2月1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经届满,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
──────┬──────────────────────────────────
2026-02-10│股权回购
──────┴──────────────────────────────────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
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5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
限为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后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和2025年2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2)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
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6
278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8%,最高成交价为4.4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7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30533.4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2-31│其他事项
──────┴──────────────────────────────────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因项目升级改造资产处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投资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海德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迦风电”)拟对浙江象山
县檀头山风电场进行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约7.2亿元。该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檀头
山岛,将风电场现有22.5MW装机规模扩容升级改造至90MW。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投资事项
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
次交易无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
2025-12-11│其他事项
──────┴──────────────────────────────────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及内
控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汇所”或“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25)。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汇所原委派黄婵娟为项目合伙人、秦林林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虹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因中汇所内部工作调整原因,现委派陈达华、曾小金为签
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本次变更后,
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为陈达华和曾小金,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不变,仍为李虹。
二、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陈达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
司审计,2016年9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8家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小金,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
牌公司审计,2021年7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变更后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变更后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
2025-12-06│股权回购
──────┴──────────────────────────────────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
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5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
限为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后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和2025年2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2)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
2025年12月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800
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3%,回购最高成交价3.40元/股,最低成交价3.32元/股,成交总
金额266.8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回购方案
。
──────┬──────────────────────────────────
2025-09-17│其他事项
──────┴──────────────────────────────────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并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2025年9月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
求,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
案》。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12)。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5.20元/股的价格回购本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数量不低于28,000,000股且不高于55,311,76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15
%-2.2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拟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
2022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3日)。
截至2022年9月1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55,311,694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2.31%,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2年6月7日至2022
年9月15日。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4.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40元/股,已支付总金额2
20,123,133.01元。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总数量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数量上
限,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
方案已实施完毕,并于2022年9月1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4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55,311,694股,占公司当前股本
的2.31%,均来源于公司在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9月15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
司股票。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认购和非交易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员工持
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顺发恒能股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
户号码为089949****。
2、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实际共
计认购持股计划份额117,260,791.28份,每份份额为1元,共计缴纳认购资金117,260,791.28
元,对应认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55,311,694股。实际认购规模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情况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以上认购
情况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顺发恒能股份公司员工持股计
划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10781号)。
3、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5年9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55,311,694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9月15日过户
至“顺发恒能股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2.12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55,311,69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31%。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6个月,自公司
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
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各年度具体解锁
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的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
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
2025-09-12│其他事项
──────┴──────────────────────────────────
一、本次子公司减资情况概述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发恒能”)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后减资的议案》。基于
战略转型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顺发能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发能城”)现已退出传统房
地产开发业务,其资产规模超过近期实际经营需要,为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先以顺发能城的14
.50亿元人民币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由23.00亿元人民币增加为37.50亿元人民币),然后
再对顺发能城减资22.50亿元人民币。完成后,顺发能城注册资本变更为15.00亿元人民币,公
司仍持有顺发能城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后减资的公告》。
二、子公司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顺发能城已完成减资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营业执照》,主要登记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顺发能城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向创新聚能城奔竞大道2828号3幢2
03室
成立日期:1997年3月10日
注册资本:1,500,0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利军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房
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充电销售;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
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
节能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究;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物业管理;不动产租赁;建筑装饰
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场营销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
代理;广告发布;品牌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实业投资;装饰装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及持股比例:顺发恒能持股100%。
──────┬──────────────────────────────────
2025-09-09│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
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裘亦文(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
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经审查,裘亦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资格和
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裘亦文将担任职工代表董事,不再担任非独立董事,并与公司其他董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裘亦文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
2025-08-30│其他事项
──────┴──────────────────────────────────
1、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为:顺发恒能
2、证券简称启用时间:2025年9月1日
3、证券代码“000631”保持不变,公司全称保持不变。
一、公司证券简称变更情况说明
根据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7月3日召开的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全
称由“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变更为“顺发恒能股份公司”,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并取得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26)。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证券简称由“顺发恒业”变更为“顺发恒能”,证券代码
及公司全称保持不变。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