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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发恒业(00063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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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631 顺发恒能 更新日期:2026-02-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6-11-07│ 6.98│ 1.06亿│ ├───────────┼───────────┼───────────┼───────────┤ │配股 │ 1998-06-23│ 9.00│ 5400.00万│ ├───────────┼───────────┼───────────┼───────────┤ │配股 │ 2000-06-05│ 9.00│ 1.66亿│ ├───────────┼───────────┼───────────┼───────────┤ │增发 │ 2009-02-28│ 2.17│ 15.98亿│ ├───────────┼───────────┼───────────┼───────────┤ │增发 │ 2016-05-19│ 6.01│ 15.8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顺发德能 │ 14272.00│ ---│ 51.00│ ---│ 0.00│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美哉美城项目 │ 9.87亿│ 0.00│ 9.79亿│ 99.26│ 2904.37万│ 2017-05-31│ ├─────────┼──────┼─────┼─────┼─────┼─────┼──────┤ │富春峰景项目 │ 4.50亿│ 0.00│ 4.50亿│ 100.00│ 1009.23万│ 2017-03-31│ ├─────────┼──────┼─────┼─────┼─────┼─────┼──────┤ │泽润园二期 │ 1.50亿│ 0.00│ 1.51亿│ 100.00│ 708.17万│ 2017-07-31│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6-03 │交易金额(元)│1.43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顺发德能(德清)电力有限公司51%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 ├──────┼────────────────────────────────────────┤ │卖方 │普星能(香港)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发恒能”)曾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第九 │ │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气电公司3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 │ │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顺发能城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浙江普星蓝天然气发电有限公│ │ │司收购其持有浙江普星德能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星德能”)30%股权。 │ │ │ 鉴于普星能量有限公司(股份简称:普星能量,股份代码:00090)间接持有普星德能1│ │ │00%股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述出售事项普星能量须遵守申报 │ │ │、公告及股东批准的规定。普星能量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上述出售事项未 │ │ │能于股东特別大会上获独立股东通过。 │ │ │ 2、公司本次向普星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星能”)收购其持有浙江普星 │ │ │德能然气发电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顺发德能(德清)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发德│ │ │能”)51%股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 │ │。因普星德能为外商投资企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需在浙江省当地商务管理部门完成相关备│ │ │案。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布局和安排,公司、普星能与普星德能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 │ │ │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4272万元向普星能收购其持有顺发德能51%股权。交易完成│ │ │后,顺发德能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在浙江省商务等主管部门的境外投资备案等相关工作以│ │ │及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注册变更登记手续。根据买卖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 │本次交易交割的先决条件已全部满足,买卖双方于2025年5月30日完成交割,公司已向普星 │ │ │能(香港)有限公司支付了相关股权购买价款。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19 │ ├──────┼────────────────────────────────────────┤ │关联方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2025年度,公司拟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下称“万向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 │ │框架协议》,万向财务公司将为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国家金│ │ │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业务范围内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服务。 │ │ │ 2、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 │ │ │关联董事陈利军、李爽、凌感、崔立国、裘亦文实施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赵子瑜、李历│ │ │兵(独立董事)、邵劭(独立董事)和郑刚(独立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 │ │ │决通过。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 │ │,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审查意见。 │ │ │ 3、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万向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公司 │ │ │制订了《关于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维护公司及下│ │ │属子公司存款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 │ │ │ 4、万向财务公司是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单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 │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万向财务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 │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已披露但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关联交易累│ │ │计金额为27,838.35万元(其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9,566.35万元,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 │ │为18,27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84%;本次交易中│ │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账户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占公司最│ │ │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04.35%;万向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 │ │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04.35│ │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 │ │ │决。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万向财务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22日,系经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设立的受国家金融│ │ │监督管理总局日常监管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185,000万元,其中:万向集团公司 │ │ │出资122,254.17万元,占66.08%;万向钱潮股份公司出资32,991.67万元,占17.83%;万向 │ │ │三农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7,729.16万元,占9.59%;德农种业股份公司出资12,025万元,占6.│ │ │50%。 │ │ │ 2、万向财务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2903006P;金融许可证编码 │ │ │:L0045H233010001;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弈琳;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可以经营下列部分 │ │ │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 │ │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 │ │、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 │ │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法律法规规定或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 │批准的其他业务。 │ │ │ 3、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万向财务公司 │ │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4、万向财务公司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万向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2,534,952│ │ │.64万元,负债总额为2,245,947.54万元,其中,吸收存款余额2,242,270.67万元,发放贷 │ │ │款余额1,851,806.69万元。2024年度,万向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655.60万元,净利润2│ │ │5,491.5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 └──────┴────────────────────────────────────────┘ ┌──────┬────────────────────────────────────────┐ │公告日期 │2025-03-25 │ ├──────┼────────────────────────────────────────┤ │关联方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小计 │ ├──────┼────────────────────────────────────────┤ │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5 │ ├──────┼────────────────────────────────────────┤ │关联方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小计 │ ├──────┼────────────────────────────────────────┤ │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5 │ ├──────┼────────────────────────────────────────┤ │关联方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小计 │ ├──────┼────────────────────────────────────────┤ │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5 │ ├──────┼────────────────────────────────────────┤ │关联方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小计 │ ├──────┼────────────────────────────────────────┤ │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5 │ ├──────┼────────────────────────────────────────┤ │关联方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小计 │ ├──────┼────────────────────────────────────────┤ │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5 │ ├──────┼────────────────────────────────────────┤ │关联方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小计 │ ├──────┼────────────────────────────────────────┤ │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5 │ ├──────┼────────────────────────────────────────┤ │关联方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小计 │ ├──────┼────────────────────────────────────────┤ │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5 │ ├──────┼────────────────────────────────────────┤ │关联方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小计 │ ├──────┼────────────────────────────────────────┤ │关联关系 │共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2-12│股权回购 ──────┴──────────────────────────────────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 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5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 限为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后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和2025年2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2)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13)。 截至2026年2月1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经届满,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有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于2025年12月6日披露了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此外公司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 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2月11日,在此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278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最 高成交价为4.4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7元/股,支付总金额382058234.98元(不含交易费 用)。截至2026年2月1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经届满,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 ──────┬────────────────────────────────── 2026-02-10│股权回购 ──────┴──────────────────────────────────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 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5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 限为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后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和2025年2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2)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 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6 278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8%,最高成交价为4.4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7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30533.4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2-31│其他事项 ──────┴──────────────────────────────────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因项目升级改造资产处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投资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海德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迦风电”)拟对浙江象山 县檀头山风电场进行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约7.2亿元。该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檀头 山岛,将风电场现有22.5MW装机规模扩容升级改造至90MW。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投资事项 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 次交易无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 2025-12-11│其他事项 ──────┴──────────────────────────────────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及内 控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汇所”或“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25)。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汇所原委派黄婵娟为项目合伙人、秦林林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虹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因中汇所内部工作调整原因,现委派陈达华、曾小金为签 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本次变更后, 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为陈达华和曾小金,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不变,仍为李虹。 二、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陈达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 司审计,2016年9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8家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小金,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 牌公司审计,2021年7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变更后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变更后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 2025-12-06│股权回购 ──────┴──────────────────────────────────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 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5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 限为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后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和2025年2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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