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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发恒业(00063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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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631 顺发恒业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星星风电 │ 10137.77│ ---│ 65.00│ ---│ 0.00│ 人民币│ ├─────────┼─────┼─────┼─────┼─────┼──────┼──────┤ │德迦风电 │ 8727.39│ ---│ 100.00│ ---│ 0.00│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美哉美城项目 │ 9.87亿│ 0.00│ 9.79亿│ 99.26│ 2904.37万│ 2017-05-31│ ├─────────┼──────┼─────┼─────┼─────┼─────┼──────┤ │富春峰景项目 │ 4.50亿│ 0.00│ 4.50亿│ 100.00│ 1009.23万│ 2017-03-31│ ├─────────┼──────┼─────┼─────┼─────┼─────┼──────┤ │泽润园二期 │ 1.50亿│ 0.00│ 1.51亿│ 100.00│ 708.17万│ 2017-07-31│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03-31 │ ├──────┼────────────────────────────────────────┤ │关联方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2023年度,公司拟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下称“万向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 │ │框架协议》,万向财务公司将为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经中国│ │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的服务。 │ │ │ 2、万向财务公司是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单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 │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万向财务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 │易。 │ │ │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 │ │ │,关联董事陈军、王竞楠、王红民、盛树浩、王涛实施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 │ │股东大会表决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进行回避表决。│ │ │ 4、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万向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公司 │ │ │已制订《关于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维护公司及下│ │ │属子公司存款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 │ │ │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万向财务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22日,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受中国银行保险│ │ │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185000万元,其中:万向集团公司出资12│ │ │2254.17万元,占66.08%;万向钱潮股份公司出资32991.67万元,占17.83%;万向三农集团 │ │ │有限公司出资17729.16万元,占9.59%;德农种业股份公司出资12025万元,占6.50%。 │ │ │ 2、万向财务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2903006P;金融许可证编码 │ │ │:L0045H233010001;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弈琳;经营范围为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对成员 │ │ │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 │ │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 │ │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 │ │ │、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 │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 │ │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 │ │ 3、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万向财务公司 │ │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4、万向财务公司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万向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2319428.2│ │ │8万元,负债总额为2027813.24万元,其中,吸收存款余额2026245.82万元,发放贷款余额1│ │ │904676.22万元。2022年1-12月,万向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111.63万元,净利润31038.8│ │ │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 │ │ 1、公司在万向财务公司开设帐户,万向财务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经中国银 │ │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的服务。 │ │ │ 2、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账户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 │ │0亿元;2023年度,万向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0亿元 │ │ │。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3-07│其他事项 ──────┴──────────────────────────────────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 案》。公司于2020年4月1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于2020年5月27日披露了更正后的《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1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 民币4.03元/股的价格回购本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5% -10%,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121625958股,上限为243251916股。其中: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36487787股且不高于72975574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的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85138171股且不高于170276342股。 截至2021年3月23日,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7940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3%,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 20年4月27日至2021年3月23日。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3.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8元/ 股,已支付总金额563511112.78元;其中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拟用于出售的回 购股份数量379400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支付金额114696449.24元,拟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数量15000007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17%,支付金额44881466 3.54元(上述支付金额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已回购股 份的议案》,同意减持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股份37940084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56%)。截至2023年6月22日减持届满时,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际减持回购股份 数量为700000股。为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依法注销了剩 余37240084股。公司总股本由2432519168股减少为2395279084股,并于2023年8月2日披露了《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3)。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15000007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6.26%,均来源于2021年的回购股份。 ──────┬────────────────────────────────── 2023-11-17│其他事项 ──────┴──────────────────────────────────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11月6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以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11月7日在《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办理完成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2438438899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许小建 注册资本:贰拾叁亿玖仟伍佰贰拾柒万玖仟零捌拾肆元 成立日期:1993年7月2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向创新聚能城奔竞大道2828号3幢201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建 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充电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发 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 能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品牌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节能 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水资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3-09-29│其他事项 ──────┴──────────────────────────────────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9月8日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的议案》和《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以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9月9日 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2438438899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许小建 注册资本:贰拾叁亿玖仟伍佰贰拾柒万玖仟零捌拾肆元 成立日期:1993年7月2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向创新聚能城奔竞大道2828号3幢201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房 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机动车充电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发电技术服务 ;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 ;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品牌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3-09-09│其他事项 ──────┴────────────────────────────────── 一、选举董事长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许小建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担 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 》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作相应变更。 二、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因工作原因,王竞楠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仍在公司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潇潇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见附件),任期 自股东大会表决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 2。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内 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本次提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截止本公 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许小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潇潇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 2023-08-02│股权回购 ──────┴──────────────────────────────────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已回购股 份的议案》,同意公司计划于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6月22日期间,减持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股份,拟减持数量为379400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回购均价3.02 元/股)。 截至2023年6月22日,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实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回购股份数量为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成交最高价为3.70元/股,成交最低价 为3.66元/股,成交均价为3.68元/股,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为2573400元(未扣除交易费用); 尚余372400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回购股份未减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因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期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即20 20年6月29日)12个月后,依法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减持。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 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鉴于公司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股份尚余37240084股,公司对该部分回 购股份的用途进行了变更,由原计划“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拟用于出售”变更 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除此之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2023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和《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原计划“因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拟用于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即对37240084 股回购股份进行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432519168元变更 为2395279084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432519168股变更为2395279084股。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 注销手续。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完成后,公 司股份总数、股本结构相应发生变化。 ──────┬────────────────────────────────── 2023-07-18│股权回购 ──────┴────────────────────────────────── 一、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 对部分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原计划“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拟用于出售” 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本次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的回购股份数量为372400 84股。本次变更及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432519168元变更为2395279084元。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 通知各债权人。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2023年7月18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 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 债权人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3年7月18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2:00,13:3 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777号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571-82836581 传真号码:0571-82865050 电子邮箱:sfhy_000631@126.com 邮政编码:311215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 2023-07-01│其他事项 ──────┴──────────────────────────────────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王竞楠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 司总经理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竞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总经理的议案》,根据董事长陈军先生提名,同意聘任盛树浩先生为公司 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调整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 2023-07-01│股权回购 ──────┴────────────────────────────────── 公司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股份处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已回购股 份的议案》,同意公司计划于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6月22日期间,减持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股份,拟减持数量为379400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回购均价3.0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披露的《关于减持已回购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45)。 截至2023年6月22日,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实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回购股份数量为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成交最高价为3.70元/股,成交最低价 为3.66元/股,成交均价为3.68元/股,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为2573400元(未扣除交易费用); 尚余372400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回购股份未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减持已回购股份的实施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24)。 四、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和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因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期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即20 20年6月29日)12个月后,依法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减持。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 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鉴于公司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股份尚余37240084股,现拟对该部分回 购股份用途进行如下变更: 1、变更前用途: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拟用于出售。 2、变更后用途: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除此之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 2023-06-27│其他事项 ──────┴──────────────────────────────────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计划于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6月 22日期间,减持“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股份,拟减持数量为3794008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56%,回购均价3.0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在《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减持已回购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2-45)。 截至2023年6月22日,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实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回购股份数量为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成交最高价为3.70元/股,成交最低价 为3.66元/股,成交均价为3.68元/股,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为2573400元(未扣除交易费用)。 由于在减持期间内,公司股价长期低迷,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未对剩余的可用于 出售的37240084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3%)进行减持,该部分回购股份公司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行处理。 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既定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 2023-05-09│其他事项 ──────┴──────────────────────────────────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办公地址近日已由“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路1号盛世国际写字间3026室”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 北路777号”。变更后的最新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777号 邮政编码:311215 联系电话:0571-82860631 传真号码:0571-82865050 电子邮箱:sfhy_000631@126.com ──────┬────────────────────────────────── 2023-04-25│其他事项 ──────┴──────────────────────────────────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6)。 近日,公司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最新的《营业执照》信息 如下: 公司名称: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2438438899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陈军 成立日期:1993年7月2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向创新聚能城奔竞大道2828号3幢201室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 程施工;热力生产和供应;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究;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住房租赁;建筑装 饰材料销售;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场营销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广告制作 ;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品牌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供冷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3-03-31│重要合同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3年度,公司拟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下称“万向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 架协议》,万向财务公司将为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经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的服务。 2、万向财务公司是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单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万向财务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 关联董事陈军、王竞楠、王红民、盛树浩、王涛实施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 大会表决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进行回避表决。 4、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万向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公司已 制订《关于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维护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存款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万向财务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22日,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受中国银行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185000万元,其中:万向集团公司出资122254 .17万元,占66.08%;万向钱潮股份公司出资32991.67万元,占17.83%;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 司出资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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