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632 ST三木 更新日期:2026-09-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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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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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6-11-05│ 5.00│ 7010.46万│
├───────────┼───────────┼───────────┼───────────┤
│配股 │ 1998-09-08│ 7.00│ 1.18亿│
├───────────┼───────────┼───────────┼───────────┤
│配股 │ 2001-02-09│ 12.00│ 1.4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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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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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 2000.00│ ---│ ---│ 0.00│ -32.09│ 人民币│
├─────────┼─────┼─────┼─────┼─────┼──────┼──────┤
│赛力斯 │ 1788.04│ ---│ ---│ 0.00│ -493.20│ 人民币│
├─────────┼─────┼─────┼─────┼─────┼──────┼──────┤
│欧菲光 │ 1019.53│ ---│ ---│ 0.00│ 34.04│ 人民币│
├─────────┼─────┼─────┼─────┼─────┼──────┼──────┤
│诺德基金浦江970号 │ 1000.00│ ---│ ---│ 0.00│ -24.61│ 人民币│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 │ │ │ │ │
├─────────┼─────┼─────┼─────┼─────┼──────┼──────┤
│格科微 │ 192.01│ ---│ ---│ 0.00│ 50.3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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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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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1 │交易金额(元)│2410.6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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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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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济安支路1号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 │
│ │三木誉海大厦(三木中心)共计75套│ │ │
│ │办公房地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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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福州保税港国利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福建三木滨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滨江建设发展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滨江”)拟将名下持有位于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济安支路1号三 │
│ │木誉海大厦(三木中心)共计75套办公房地产(评估价值2410.68万元)出售给福州保税港 │
│ │国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利集团”),本次交易价格为2410.68万元,系根据评估机│
│ │构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确定。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新鸿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公司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新鸿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公司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福建省森泰然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公司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福建省森泰然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公司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03 │
├──────┼────────────────────────────────────────┤
│关联方 │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营运公司”)为支持公司发展,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拟对公司提供│
│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200万元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不超过6%,借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时间及│
│ │实际借款金额计算,该额度有效期为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总金额范围内可 │
│ │循环使用。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
│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国资营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 │本次借款展期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 │
│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
│ │事朱敏先生、蔡钦铭先生、翁齐财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本次交│
│ │易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届时公司控股股东国资营运│
│ │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
│ │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国资营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 │
│ │国资营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 │
└──────┴────────────────────────────────────────┘
┌──────┬────────────────────────────────────────┐
│公告日期 │2025-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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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州保税港国利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总裁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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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出售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资产流动性,公司全资子公司三木滨│
│ │江拟将名下持有位于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济安支路1号三木誉海大厦(三木中心)共计75 │
│ │套办公房地产以现金方式出售给国利集团。根据福建正德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
│ │,交易标的评估价值为2,410.68万元,经双方协商同意,交易标的转让价款确定为2,410.68│
│ │万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将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
│ │ (二)关联关系 │
│ │ 公司总裁林向辉先生同时担任国利集团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国利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审议情况 │
│ │ 202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
│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 │
│ │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进一步盘活公司现│
│ │有资产,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资产流动性,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
│ │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四)其他事项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经│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 4199.54万 9.02 100.00 2023-05-25
公司
─────────────────────────────────────────────────
合计 4199.54万 9.02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集│ 6.80亿│人民币 │--- │--- │抵押、质│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团股份有限│ │ │ │ │押、连带│ │ │
│公司 │公司 │ │ │ │ │责任担保│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集│ 4.95亿│人民币 │--- │--- │抵押、连│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团股份有限│ │ │ │ │带责任担│ │ │
│公司 │公司 │ │ │ │ │保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集│ 3.61亿│人民币 │--- │--- │抵押、质│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团股份有限│ │ │ │ │押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市长乐│ 1.74亿│人民币 │--- │--- │抵押、连│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区三木置业│ │ │ │ │带责任担│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保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集│ 1.50亿│人民币 │--- │--- │抵押、连│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团股份有限│ │ │ │ │带责任担│ │ │
│公司 │公司 │ │ │ │ │保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集│ 1.32亿│人民币 │--- │--- │抵押、连│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团股份有限│ │ │ │ │带责任担│ │ │
│公司 │公司 │ │ │ │ │保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轻工进│ 1.3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集│ 1.11亿│人民币 │--- │--- │抵押、连│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团股份有限│ │ │ │ │带责任担│ │ │
│公司 │公司 │ │ │ │ │保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建│ 1.08亿│人民币 │--- │--- │抵押、连│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设发展有限│ │ │ │ │带责任担│ │ │
│公司 │公司 │ │ │ │ │保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集│ 1.00亿│人民币 │--- │--- │抵押、连│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团股份有限│ │ │ │ │带责任担│ │ │
│公司 │公司 │ │ │ │ │保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建│ 9594.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设发展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轻工进│ 9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轻工进│ 9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轻工进│ 9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建│ 8997.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设发展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建│ 7000.00万│人民币 │--- │--- │抵押、连│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设发展有限│ │ │ │ │带责任担│ │ │
│公司 │公司 │ │ │ │ │保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建│ 7000.00万│人民币 │--- │--- │抵押、连│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设发展有限│ │ │ │ │带责任担│ │ │
│公司 │公司 │ │ │ │ │保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建│ 699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设发展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集│ 622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团股份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建│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设发展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轻工进│ 5500.00万│人民币 │--- │--- │抵押、连│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出口有限公│ │ │ │ │带责任担│ │ │
│公司 │司 │ │ │ │ │保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集│ 547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团股份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轻工进│ 539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青岛森城鑫│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投资有限责│ │ │ │ │担保 │ │ │
│公司 │任公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轻工进│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轻工进│ 497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建│ 4900.00万│人民币 │--- │--- │抵押、连│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设发展有限│ │ │ │ │带责任担│ │ │
│公司 │公司 │ │ │ │ │保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轻工进│ 461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集│ 4500.00万│人民币 │--- │--- │抵押、连│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团股份有限│ │ │ │ │带责任担│ │ │
│公司 │公司 │ │ │ │ │保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轻工进│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建│ 37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设发展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武夷山│ 3730.00万│人民币 │--- │--- │抵押、连│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三木实业有│ │ │ │ │带责任担│ │ │
│公司 │限公司 │ │ │ │ │保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集│ 3500.00万│人民币 │--- │--- │抵押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团股份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轻工进│ 3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轻工进│ 3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集│ 3000.00万│人民币 │--- │--- │抵押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团股份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集│ 299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团股份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轻工进│ 2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轻工进│ 2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建│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设发展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轻工进│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集│ 1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团股份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建│ 166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设发展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建│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设发展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华信实│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华信实│ 1450.00万│人民币 │--- │--- │抵押、连│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带责任担│ │ │
│公司 │ │ │ │ │ │保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轻工进│ 1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建│ 1300.00万│人民币 │--- │--- │抵押、连│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设发展有限│ │ │ │ │带责任担│ │ │
│公司 │公司 │ │ │ │ │保 │ │ │
├─────┼─────┼─────┼────┼─────┼─────┼────┼───┼───┤
│福建三木集│森成鑫(厦│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门)进出口│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达城森│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实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达鑫隆│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实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达源笙│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贸易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锦森贸│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易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华信实│ 1000.00万│人民币 │--- │--- │抵押、质│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押、连带│ │ │
│公司 │ │ │ │ │ │责任担保│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建│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设发展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常兴茂│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贸易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轻工进│ 99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锦森贸│ 98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易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轻工进│ 960.00万│人民币 │--- │--- │抵押、连│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出口有限公│ │ │ │ │带责任担│ │ │
│公司 │司 │ │ │ │ │保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常兴茂│ 93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贸易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达城森│ 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实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达鑫隆│ 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实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锦森贸│ 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易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常兴茂│ 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贸易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建│ 7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设发展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集│ 700.00万│人民币 │--- │--- │抵押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团股份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轻工进│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达源笙│ 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贸易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达鑫隆│ 28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实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长沙黄兴南│ 21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路步行商业│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街物业管理│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轻工进│ 0.0000│人民币 │--- │--- │抵押、连│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出口有限公│ │ │ │ │带责任担│ │ │
│公司 │司 │ │ │ │ │保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常兴茂│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贸易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建│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设发展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集│ 0.0000│人民币 │--- │--- │抵押 │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团股份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建│ 0.0000│人民币 │--- │--- │抵押、连│是 │否 │
│团股份有限│设发展有限│ │ │ │ │带责任担│ │ │
│公司 │公司 │ │ │ │ │保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建│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设发展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轻工进│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建│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设发展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建│ 0.0000│人民币 │--- │--- │抵押、连│是 │否 │
│团股份有限│设发展有限│ │ │ │ │带责任担│ │ │
│公司 │公司 │ │ │ │ │保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轻工进│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建│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设发展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轻工进│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轻工进│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常兴茂│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贸易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锦森贸│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易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达鑫隆│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实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建│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设发展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华信实│ 0.0000│人民币 │--- │--- │抵押、连│是 │否 │
│团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带责任担│ │ │
│公司 │ │ │ │ │ │保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华信实│ 0.0000│人民币 │--- │--- │抵押、连│是 │否 │
│团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带责任担│ │ │
│公司 │ │ │ │ │ │保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达源笙│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贸易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达城森│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实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达鑫隆│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实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锦森贸│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易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常兴茂│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贸易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建三木建│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设发展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轻工进│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轻工进│ 0.0000│人民币 │--- │--- │质押、连│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出口有限公│ │ │ │ │带责任担│ │ │
│公司 │司 │ │ │ │ │保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锦森贸│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易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达源笙│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贸易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达城森│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实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福建三木集│福州达鑫隆│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实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9-02│其他事项
──────┴──────────────────────────────────
1.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具有不确定性,存在报名期内未能招募到合格重整投资人、重整投
资人未按期签订投资协议等可能。
2.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或“法院”)同意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三木集团”或“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
申请,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
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3.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4.
1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4.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
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推动公司回归
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4.18条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终
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2026年8月28日,福州中院同意对三木集团启动预重整,并指定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告《关于法院同意
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切
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规定,将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公开招募和遴选三木集团的
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本次招募”)。现就本次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三木集团成立于1992年10月24日,于1996年1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为
000632,注册资本为46551.957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州市开发区君竹路162号。
──────┬──────────────────────────────────
2026-09-02│诉讼事项
──────┴──────────────────────────────────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暂计约6155.65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诉讼最终结果和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福州分行”)就与福建三
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木集团”)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建设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建发”)、福州市长乐区三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乐三木
置业”)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近日收到法院
送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本案将于2026年10月9日开庭审理,案
号为(2026)闽0103民初9032号。现将相关案件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
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一: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二:福州市长乐区三木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三: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判令三木建发偿还借款本金60800000.00元;
(2)判令三木建发支付利息685688.88元、违约金60800.00元(暂计至2026年7月15日)
,自2026年7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计
算;
(3)判令三木集团对三木建发上述第(1)项、第(2)项、第(5)项债务在最高债权本
金人民币6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原告为实现债权、担
保权利等所发生费用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判令长乐三木置业对三木建发上述第(1)项、第(2)项、第(5)项债务在最高债
权本金人民币6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原告为实现债权
、担保权利等所发生费用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判决确认原告对三木建发在原告处账号为43010076801000003187的账户中80万元资
金及其孳息享有优先受偿权,有权划扣该质押款项;
(6)判令三木建发向原告支付律师费10000元;
(7)本案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等)由被
告承担。
3、本次诉讼的背景情况
浦发银行福州分行于《民事起诉状》中主张如下:
2026年1月14日、2026年1月19日及2026年3月19日,浦发银行福州分行与三木建发先后签
订三份《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及相应补充合同,约定借款金额合计60800000.00元(详见公司
于2026年1月10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
2026年1月12日,公司及长乐三木置业分别与浦发银行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三木建发在《融资额度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连带责
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实现债权、
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2026年3月19日,三木建发与浦发银行福州分行签订《保证金质押合同》,以三木建发在
浦发银行福州分行处账号为43010076801000003187的账户中80万元资金及其孳息为前述债务提
供质押担保。
上述合同签订后,浦发银行福州分行依约发放了贷款(向三木建发发放6080万元贷款,三
木建发提供80万元保证金质押)。因三木建发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浦发银行福州分行宣布案
涉贷款提前到期并于2026年7月17日向三木建发发出《提前到期通知书》,随后向福州市台江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金
额约为8376.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43%。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
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
2026-09-01│其他事项
──────┴──────────────────────────────────
1.2026年8月28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同意福建三木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集团”或“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清算组担任三木集团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公司已于2026年8
月29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
02)。
2.福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预重整程序
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
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预重整失败,或后续正式重整失败,公司将存
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3.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4.
1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4.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
经营和财务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5.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
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于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6年5月25日起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现将债权申报通知的相关内容
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三木集团债权人请于2026年9月30日(含当日)前,根据《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
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以下简称《债权申报指引》)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
金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网络申报形式,债权人请通过网络申报系统(链接https://lawporter.
com,项目编号2635000001)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附件范本,请登录上述债权
申报网址查阅和下载。为提高债权申报和审核的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各位债权人在
进行申报前,务必仔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规范并及时向临时管理人
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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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债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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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出现部分债务逾期情况,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务逾期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逾期利息催收通知书》,根据公司于
2025年9月8日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已依据相关合同约定,履行了发放贷款的义务。截至2026年8月24日,公司在该合同项下
已逾期的利息(含罚息、复利)为4797975元。现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此发函要求公
司履行合同义务,立即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偿已逾期的利息(含罚息、复利)4797
975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上述债务逾期事项,将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承担违约金、罚息等额外费用的风险,增加公司
财务费用并产生一定的财务风险,加剧公司现金流紧张状况。同时,将对公司征信及市场声誉
造成负面影响,影响公司的融资能力。公司将持续与债权人积极协商,争取就债务解决方案达
成一致,妥善处理上述债务逾期事项。
由于债务逾期事项,公司或将面临诉讼、仲裁等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债务逾期事项
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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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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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6年8月28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或“法院”)作出(202
6)闽01破申387号《通知书》,同意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集团”或“
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2.福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预重整程序
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
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3.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4.
1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4.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
经营和财务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2026)闽01破申387号《通知书》,福州中院
经审查,同意公司先行启动预重整工作,并由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作为预重整阶
段临时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工作。临时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并参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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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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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
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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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2│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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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暂计约760.72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诉讼最终结果和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管”)就与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木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映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三木映秀”)之间的合同纠纷,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近日
收到法院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及《应诉通知书》。本案将于2026年10月22日开庭
审理,案号为(2026)浙0102民初18701号。现将相关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福建三木映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三木集团、三木映秀共同向原告支付债权管理服务费共7,279,638.89元(
具体组成明细如下:①自2025年6月20日(含)起至2025年9月19日(不含)期间,按年费率2.
6%计算的债权管理服务费2,372,572.22元;②自2025年6月20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期间按2.4%
/年计算的上浮部分债权管理服务费2,190,066.67元;③暂未收取的上浮部分债权管理服务费2
,717,000.00元);
(2)请求判令三木集团、三木映秀共同向原告支付债权管理服务费逾期支付的违约金(
以逾期支付的债权管理服务费为基数,自2026年3月20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至付清之日
止,暂计至2026年6月18日为327,583.75元);
(3)请求判令三木集团、三木映秀共同向原告支付律师费15,000元、财产保全保险费2,4
39.11元;
(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各被告承担;
3、本次诉讼的背景情况
据《民事起诉状》:
2023年9月15日,浙商资管、公司、案外人浙江浙商信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信资产”)签署《合作协议》,约定浙信资产作为信托计划委托人,委托渤海国际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发起设立“渤海信托·2023金雀190号资产服务信托”并
认购相应份额;在满足约定前提条件下,渤海信托向公司发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600万元的
信托贷款(含本金及利息、实现债权费用等,统称“标的债权”),浙商资管为公司提供债务
管理服务,并有权按2.6%/年收取债权管理服务费。
2023年9月22日,基于上述《合作协议》,浙商资管与公司、三木映秀签署了《债权管理
服务协议》《债权管理服务费协议》,对债权管理服务费的标准、上浮情形及逾期支付的违约
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约定。
2024年6月28日、2024年8月、2025年1月27日、2025年9月17日,浙商资管与公司、三木映
秀先后签订多份《债权管理服务费协议》补充协议。根据浙商资管与公司、三木映秀于2025年
9月17日签订的《确认协议书》及《债权管理服务费协议之补充协议四》,明确约定:如公司
、三木映秀未在2026年3月20日前结清自2025年6月20日起至收购日的债权管理费,则浙商资管
不予免除公司、三木映秀在原有协议项下的上浮部分管理费及违约责任。
2025年9月,渤海信托拟将其持有的“渤海信托·2023金雀190号资产服务信托”项下对公
司及三木映秀享有的标的债权协议转让给浙信资产,标的债权剩余本金为人民币36,100万元(
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91)。
2026年5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三木映秀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6-48),披露公司收到浙商资管《债务催收暨告知函》:因公司未按约于2026年3月
20日前结清债权管理服务费,浙商资管要求公司立即支付按2.6%/年计算的剩余服务费2,372,5
72.22元、按上浮费率2.4%/年计算的服务费2,190,066.67元及暂未收取的上浮部分服务费2,71
7,000.00元(合计7,279,638.89元),并保留宣布标的债权提前到期、处置抵押物及质押物等
救济权利。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支付上述款项。
上述《债权管理服务费协议之补充协议四》签署后,公司及三木映秀未按约定向浙商资管
结清债权管理服务费,浙商资管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金
额约为8,376.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43%。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
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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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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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
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三木置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乐三木置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申请17390万
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8个月,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长乐三木置业名下锦麟
苑项目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授信品种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类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供应链金融、
贸易融资、债务重组、贷款展期、调整还款计划、借新还旧等。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
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担保方式、具体担保条件(包括通过提供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下房产
、土地或其它不动产等作为抵押、提供权利质押以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等担保方式)以实际签
订合同为准。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6年6月2日和2026年6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6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总计
划担保额度为56565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
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0065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
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65000万元,担保额度在同类担保对象间可以调剂使用,实际担保
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
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司2026-59号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公司为长乐三木置业提供
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7500万元,此前已使用0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17390万元后,其剩余
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1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6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
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
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
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
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6年度担保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情况。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被担保方长乐三木置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经对其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担保风险处于可控
范围之内,且提供担保所取得的融资全部用于经营,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担保风
险可控;本次为长乐三木置业提供保证、抵押担保,是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
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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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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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3日
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3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6、主持人:朱敏董事长;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2人,代表股份415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8930%。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1人,代表股份405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1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2人,代表股份415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0.8930%。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林
晖、陈璐新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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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8│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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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2026年7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
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2026年7月累计
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2026年7月内累
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376.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超过10%。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31
.89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845.02万元。前
述累计诉讼案件中,多数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
房地产领域常见纠纷类型。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事项,公司将通过积极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维护合法
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
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
案件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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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8│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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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暂计约2113.44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止本公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诉讼最终结果和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福州分行”)就与福建三
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木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进出口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轻工”)、陈健、廖星华之间的信用证纠纷,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公司于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传票及应诉通知书。本案将于2026年9月8日开庭审理
,案号为(2026)闽0103民初8453号。现将相关案件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
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一: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被告二: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陈健
被告四:廖星华
2、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1)判令福州轻工立即向原告浦发银行福州分行支付信用证敞口金额21126431.62元并支
付罚息(罚息按《开立信用证业务协议书》约定标准,自垫付之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判令福州轻工就案涉信用证项下全部债务提前到期并立即清偿;
(3)判令公司对福州轻工上述债务在债权本金最高余额22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实现
担保权利和债权等费用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判令陈健、廖星华对福州轻工上述债务在债权本金最高余额2200万元及利息、违约
金、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等费用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判令福州轻工承担律师费8000元;
(6)本案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申请费、公告费、鉴定费等)由被告承担
;
(7)标的总额:21134431.62元(暂计至2026年7月15日)。
3、本次诉讼的背景情况
2026年1月12日,浦发银行福州分行与福州轻工签订《融资额度协议》(编号:BC2025122
400000509),约定融资额度金额为220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2月24
日。
2026年1月12日、13日,公司、陈健、廖星华分别与浦发银行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
合同》,约定在债权本金最高余额22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费用等范围
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披露的《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已经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6年3月2日,浦发银行福州分行与福州轻工签订《开立信用证业务协议书》(编号:43
012026280118),开证金额为人民币27712875元,保证金比例为24.394%(金额7098519元),
同时双方签订了《保证金质押合同》。次日,浦发银行福州分行依约开立信用证。
2026年7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77),披露福州轻工因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金融借
款合同纠纷被提起诉讼。因福州轻工涉及重大诉讼,浦发银行福州分行于2026年7月17日向福
州轻工发出《补足保证金通知书》,要求其于2026年7月24日前将信用证项下保证金补足至100
%。福州轻工至今未依约补充保证金,浦发银行福州分行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金
额约为8376.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43%。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
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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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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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
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
1、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木集团”)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
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轻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9720万元授
信额度(敞口额度不超过9720万元),授信期限1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三木集团向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放流动资金借款270
万元,期限1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常兴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常兴茂”)、
福州锦森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锦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福建沁园春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沁园春”)以名下水岸君山150个车位提供抵押担保。
3、三木集团向福建平潭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放流动资金借款270万元,期限
1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达鑫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达鑫隆”)、福州达源笙
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达源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福建沁园春以名下水岸君
山150个车位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授信品种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类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供应链金融、
贸易融资、债务重组、贷款展期、调整还款计划、借新还旧等。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
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担保方式、具体担保条件(包括通过提供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下房产
、土地或其它不动产等作为抵押、提供权利质押以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等担保方式)以实际签
订合同为准。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6年6月2日和2026年6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6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总计
划担保额度为56565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
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0065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
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65000万元,担保额度在同类担保对象间可以调剂使用,实际担保
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
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司2026-59号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公司本次计划担保额度为
193000万元,目前实际已使用163139万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540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
的担保额度为29321万元;公司为福州轻工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25000万元,实际已使用867
28万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9720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285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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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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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合计约7780.04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止本公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诉讼最终结果和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木集团”)及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建发”)于近日收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
》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获悉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
银行福州分行”)分别就与公司、三木建发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提起了诉讼,将于2026年8月17日开庭审理,案号分别为(2026)闽0102民初9710号和(2026
)闽0102民初9719号。现将相关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一:三木集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26)闽0102民初9710号)1、
诉讼当事人
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一: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
被告二: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抵押人,以下简称“华信实业”)
被告三:长沙三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抵押人,以下简称“长沙三兆”)
2、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1)判令三木集团偿还借款本金700万元及利息(暂计至2026年6月5日为70866.10元,并
请求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判令原告有权就华信实业、长沙三兆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分别
在最高债权额908万元、280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3)判令三木集团支付律师费14000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4)标的总额:7084866.10元。
3、本次诉讼的背景情况
2026年2月,三木集团与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本金7
00万元。该笔贷款由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长沙三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以其名下房产提
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因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利息,原告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7日披露的《关
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已经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案件二:三木建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26)闽0102民初9719号)1、
诉讼当事人
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一: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借款人)
被告二:上海元福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抵押人,以下简称“上海元福”)被告三:福建
沃野房地产有限公司(抵押人,以下简称“沃野地产”)
被告四: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抵押人)
被告五:长沙三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抵押人)
被告六: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
2、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1)判令三木建发立即偿还借款本金7000万元及利息(暂计至2026年6月5日为687548.48
元,并请求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判令原告有权就各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分别在相应最高
债权额范围内(上海元福1.09亿元、沃野地产8400万元、华信实业8400万元、长沙三兆1.08亿
元)享有优先受偿权;
(3)判令三木集团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28000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3、本次诉讼的背景情况
2026年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三木建发与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签订三份《人民币流动资金贷
款合同》,合计借款本金7000万元。该笔贷款由上海元福、沃野地产、华信实业、长沙三兆分
别以其名下房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三木建发未能按期
支付利息,原告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7日披露的《关
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已经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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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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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8月13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8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8月0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08月0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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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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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
公司南平世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世茂新纪元”、“项目公司”)在预留项
目后续运营资金后,按照持股及权益比例向各股东方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包括现金及存货资
产),其中:南平世茂新纪元为福建武夷山三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夷山三木实业”
)提供不超过4730万元的借款(包括现金及存货资产),为上海瀚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瀚恺”)、福建旺佳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旺佳信”)分别提供不超过46
20万元、1650万元的借款(包括现金及存货资产),借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2年,借款利息以实际占用天数按协议约定利率计算,且不低于同期市场化融资利率水平。
2、鉴于南平世茂新纪元向上海瀚恺、福建旺佳信提供的财务资助即将到期(2026年8月21
日到期),公司同意将上述财务资助期限延续2年,对上海瀚恺、福建旺佳信的财务资助总额
(含已出借尚未偿还的金额)分别不超过4620万元、1650万元,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市场化融
资利率水平。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3、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为
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一)财务资助及延长期限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平世茂新纪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武夷山三木实业与上海瀚恺、福建旺佳
信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武夷山三木实业持有南平世茂新纪元43%股权,上海瀚恺持有南平世
茂新纪元42%股权,福建旺佳信持有南平世茂新纪元15%股权。南平世茂新纪元负责南平云澜项
目的开发建设。
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
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按照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南平世茂新纪元拟
在预留项目后续运营资金后,按照持股及权益比例向各股东方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包括现金
及存货资产),其中:南平世茂新纪元为武夷山三木实业提供不超过4730万元的借款(包括现
金及存货资产),为上海瀚恺、福建旺佳信分别提供不超过4620万元、1650万元的借款(包括
现金及存货资产)。
鉴于南平世茂新纪元向上海瀚恺、福建旺佳信提供的财务资助即将到期(2026年8月21日
到期),南平世茂新纪元已预留项目后续的运营资金,在不影响其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
,拟延长为上海瀚恺、福建旺佳信提供借款的期限,延长借款期限2年(2026年8月22日至2028
年8月21日),其他条件均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二)延长财务资助期限审批情况
本次延长提供财务资助期限不会影响项目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延长财务资助期限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
资产重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公司延长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借款期限,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同意,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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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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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收到应诉通知书及传票,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暂计人民币4886.34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诉讼最终结果和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本次债务逾期及诉讼事项,公司控股子公
司主要银行账户已被冻结,可能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5、由于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年5月25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详见2026年5月23日公司2026-53号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木集团”)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进
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公司”)因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
“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并于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案号:(2026)闽0103民初6866号
)及《传票》。现将相关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一: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被告二: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陈健
被告四:廖星华
被告五:宋欢
2、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轻工公司偿还原告流动资金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利息、罚息和复利
(暂计至2026年6月30日止,尚欠的利息、罚息及复利为人民币10500元,此后实际发生利息、
罚息、复利应按编号为ZX26030002050548《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约定标准计至实际清偿之
日止。
(2)请求判令轻工公司偿还原告流动资金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利息、罚息和复利
(暂计至2026年6月30日止,尚欠的利息、罚息及复利为人民币10500元,此后实际发生利息、
罚息、复利应按编号为ZX26030002041994《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约定标准计至实际清偿之
日止。
(3)请求判令轻工公司偿还原告流动资金贷款本金人民币907万元及利息、罚息和复利(
暂计至2026年6月30日止,尚欠的利息、罚息及复利为人民币9523.5元,此后实际发生利息、
罚息、复利应按编号为ZX26030002050633《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约定标准计至实际清偿之
日止。
(4)请求判令轻工公司偿还原告垫付的到期汇票票款人民币9699816.47元,并赔偿垫款
罚息(暂计至2026年6月30日止,尚欠的罚息为63048.8元,罚息以实际垫付的票款金额为基数
,应按编号为公承兑字第ZX25120001849640号《银行承兑协议》约定的每日万分之五标准,自
垫付之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5)请求判令轻工公司向原告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并支付罚息
(罚息以实际垫付的票款金额为基数,按编号为公承兑字第ZX26040002088470号《银行承兑协
议》约定的每日万分之五标准,自垫付发生之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6)请求确认原告对轻工公司开立于原告处的保证金账户(账号:724813316)内的保证
金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等款项享有质权,并有权扣划该质押款项,且就扣划所得的款项对编号
为公承兑字第ZX26040002088470号《银行承兑协议》项下全部债权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7)请求判令轻工公司承担律师代理费人民币43000元。
(8)请求判令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廖星华、陈健、宋欢对上述第1、2、3、4、5
、7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9)请求判令五被告共同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公告费等原告为实现
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
二、本次诉讼的背景情况及债务逾期说明
1、本次诉讼所涉授信及担保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89),
其中涉及为控股子公司轻工公司向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申请7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授信期限为1年。该担保事项在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内,并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2、债务逾期及诉讼过程
因轻工公司未能按期偿还上述授信项下的贷款本息,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于2026年6月17日
就其中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垫款向公司发出《授信逾期通知书》,公司已于2026年6月24日披露
了《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暨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71),涉及垫款本金969
.98万元及相应利息。
此后,轻工公司仍未能偿还上述授信项下的剩余到期债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民生银行
主张(含其宣布6月29日提前到期)贷款本息合计金额为人民币4886.34万元(相关逾期情况详
见公司2026-76号公告)。民生银行福州分行遂就上述全部逾期债务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
财产保全。公司作为担保方被列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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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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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
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
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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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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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2026年6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
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2026年6月累计
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2026年6月内累
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220.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超过10%。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36.
89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683.63万元。前述
累计诉讼案件中,多数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房
地产领域常见纠纷类型。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事项,公司将通过积极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维护合法
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
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
案件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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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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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上午9:15~9:25,9
: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主持人:朱敏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三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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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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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收到传票,将于2026年7月9日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人民币49481104元(含货款、违约金及律师费等);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诉讼最终结果
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本次诉讼涉及的财产保全措施,
将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和日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5、由于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年5月25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木集团”)于近日收到福建省云霄县
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闽0622民初1763号传票,福建云霄圣城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云霄圣城”)就与三木集团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向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现将相关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福建云霄圣城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编号为SMJT-SC20260106RU-1、SMJT-SC20260106RU-2、SMJT-SC
20260106RU-3的《购销合同》;
(2)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货款人民币41065920.00元;
(3)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8213184.00元;
(4)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律师代理费人民币202000.00元;
(5)本案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
二、本次诉讼的背景情况
2026年1月12日,公司与云霄圣城签订三份《购销合同》(编号:SMJT-SC20260106RU-1、
SMJT-SC20260106RU-2、SMJT-SC20260106RU-3),约定云霄圣城向公司购买天然橡胶与合成橡
胶的混合物共计2822.4吨,总价款人民币41065920.00元。近期,双方就合同履行事宜产生争
议。云霄圣城向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三、本次诉讼的财产保全情况
近日,云霄圣城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公司名下银行账户金额49481104元,如银
行资金不足请求查封公司名下不动产。目前,法院已根据云霄圣城申请,作出(2026)闽0622
民初1763号《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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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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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尚未确定开庭日期;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2413236.04美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2413236.04美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
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5年4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理赔之日止,暂计至2
026年5月31日为人民币554937.2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止本公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诉讼最终结果和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木集团”)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进
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公司”)就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信保福建分公司”)之间的保证保险合同纠纷,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
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6)闽0102民初7681号)。现将相关案
件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被告: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
2、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保险金2413236.04美元;
(2)判令被告以2413236.04美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支付自2025年4月21日起至实际理赔之日止的利息(暂计至2026年5月31日为人民币55
4937.20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本次诉讼的背景情况
2022年7月21日,轻工公司向被告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保险”,保险单号CH00056
3,有效期为2022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续保后,轻工公司就买方HKWIRSHONHEITTRADEC
OLTD(以下简称“WIR公司”)申请信用限额,被告分别于2023年5月6日、2023年7月10日批准
了200万美元及300万美元的信用限额。
2023年4月至2023年7月5日期间,轻工公司与WIR公司陆续签订28批货物的《销售合同》,
合计金额5351280美元,均已向被告投保。货物到港提货后,WIR公司自2023年7月起拖欠货款
。轻工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向被告发出《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可能损失通知书》并根据被告指示
自行追讨,其后正式发起索赔申请。被告以“所出口的货物系轻工公司代理且存在关联交易”
为由拒绝理赔。
轻工公司认为,WIR公司拖欠货款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被告拒赔缺乏依据
,已构成违约,遂提起本案诉讼。
三、本次诉讼的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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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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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2026年5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
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2026年5月累计
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2026年5月内累
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121.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超过10%。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92.
88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529.04万元。前述
累计诉讼案件中,多数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房
地产领域常见纠纷类型。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事项,公司将通过积极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维护合法
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
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
案件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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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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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收到传票,将于2026年7月2日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合计约5016.69万元及相应违约金(暂计至起诉日);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止本公告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诉讼最终结果
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木集团”)于近日收到福建省东山
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山法院”)送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原告东山
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投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开投商贸”)、东山开投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山开投”)就与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向东山法院提起诉讼。现将相关案件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案件一:案号(2026)闽0626民初1218号
(1)原告: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投商贸有限公司
(2)被告: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二:案号(2026)闽0626民初1219号
(1)原告:东山开投集团有限公司
(2)被告: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一)诉状1:案号(2026)闽0626民初1218号(原告: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投商贸有
限公司)
(1)判令公司支付两份《销售合同》(编号:KTSM-SMJT20251202MEG-1、KTSM-SMJT2025
1202MEG-2)项下余欠货款合计人民币37208000.00元;(2)判令公司以余欠货款为基数,按
日0.05%的标准,支付自2026年4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至2026年5
月6日为669744.00元);
(3)判令公司偿付原告为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271850.00元以及诉讼保全费、
保全保险费(其中诉讼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数额待后明确);
(4)判令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二)诉状2:案号(2026)闽0626民初1219号(原告:东山开投集团有限公司)
(1)判令公司支付《销售合同》(编号:KTJI-SMJT20260114MEG)项下余欠货款人民币1
1875500.00元;
(2)判令公司以余欠货款为基数,按日0.05%的标准,支付自2026年5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
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3)判令公司偿付原告为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141800.00元以及诉讼保全费、
保全保险费(其中诉讼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数额待后明确);
(4)判令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3、本次诉讼的背景情况
公司与东山开投商贸、东山开投分别于2025年12月2日、2026年1月14日签订多份《销售合
同》,约定公司向其购买乙二醇产品,付款规则:合同签订支付10%预付款,剩余90%货款约定
固定期限付清;违约条款:逾期付款按日0.05%计收违约金并承担守约方律师费、保全费、保
全保险费等维权开支。原告已按合同约定完成货物交付,但公司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分
别为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30日前)付清剩余货款,构成违约,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次诉讼法院暂未开庭审理,公司将积极应对,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金
额约为8121.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32%。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
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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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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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
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
1、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三木建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申请1500万元授信额度
(敞口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授信期限1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常兴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常兴茂”)向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申请1500万元授信额度(敞口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
授信期限1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轻工”)向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55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年,由公司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公司名下位于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群众东路93号一层至六层、九层至十
七层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4、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
13000万元授信额度(敞口额度不超过13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上述授信品种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类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海外代付、售
后回租、直接租赁、供应链金融、债务重组、贷款展期、调整还款计划、借新还旧、保理、办
理理财、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及对外投标、出口商业发票融资等。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
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担保方式、具体担保条件(包括通过提供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下房产
、土地或其它不动产等作为抵押、提供权利质押以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等担保方式)以实际签
订合同为准。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5年5月16日和2025年6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5年公司总计
划担保额度为569650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
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90650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79000万元,担保额度在同类担保对象间可以调剂使用,
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
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司2025-40号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公司为三木建发提供的计
划担保额度为106150万元(调剂后),目前实际已使用70924万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150
0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33726万元;公司为福州常兴茂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50
00万元,实际已使用2830万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1500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
为670万元;公司为福州轻工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25000万元,实际已使用86728万元,本次
担保实施使用额度18500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977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5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
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
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
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
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5年度担保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情况。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被担保方三木建发、福州常兴茂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福州轻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均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其经营状况良好,财务
结构健康,经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提供
担保所取得的融资全部用于经营,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
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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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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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被担保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2、担保额度:2026年度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565650万元,其中:包括公司对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额度。
3、2026年度计划担保额度在还款后,额度可继续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565650万元。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逾期担保金额(本金及利息)为1325.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9%。
5、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
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
、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融资需求,结合既往历年的担保情况
,2026年度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56565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0065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65000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被担保对象与金融机
构协商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
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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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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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18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6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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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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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
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
1、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93),涉及以下担保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
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建发”)向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5000万
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3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三木建发向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62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
期限为3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公司以名下泉州煌星大厦房产及车位提供抵押
担保。
(1)现三木建发向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对上述5000万元授信额度项下的
借款办理展期,展期业务额度合计700万元,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2)现三木建发向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对上述6200万元授信额度项下的
借款办理展期,展期业务额度合计4900万元,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及公司以名下泉州煌星大厦房产及车位提供抵押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锦森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锦森”)向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申请1500万元授信额度(品种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类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
兑汇票、信用证、海外代付、售后回租、直接租赁、供应链金融、债务重组、贷款展期、调整
还款计划、借新还旧、保理、办理理财、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及对外投标等,敞口额度不超过15
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达源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达源笙”)向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申请1500万元授信额度(品种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类流动资金借款、银
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海外代付、售后回租、直接租赁、供应链金融、债务重组、贷款展期、
调整还款计划、借新还旧、保理、办理理财、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及对外投标等,敞口额度不超
过15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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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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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上午9:15~9:25,9
: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主持人:朱敏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三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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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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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
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7),涉及以下担保事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轻
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轻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12000万
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为2年。现福州轻工对该12000万元授信额度项下的出
口押汇借款申请办理展期,出口押汇展期业务额度为5390万元,展期期限不超过3个月,公司
对上述出口押汇展期业务额度539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担保方式、具体担保条件(包括通
过提供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下房产、土地或其它不动产等作为抵押、提供权利质押以及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等担保方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5年5月16日和2025年6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5年公司总计
划担保额度为569650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
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90650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79000万元,担保额度在同类担保对象间可以调剂使用,
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
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司2025-40号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公司为福州轻工提供的计
划担保额度为125000万元,实际已使用90168万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5390万元后,其剩
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2944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5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
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
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
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
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5年度担保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情况。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被担保方福州轻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系
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其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结构健康,经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
综合分析,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提供担保所取得的融资全部用于经营,公司能够通
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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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债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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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漳州地区国资企业的多笔合同
款项已陆续到期,因公司未能按约支付相关款项及交货,出现部分债务逾期和部分银行账户被
冻结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福建云霄圣城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同逾期情况
因经营需要,公司与福建云霄圣城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霄圣城”)签订
的3笔购销合同(合同编号:SMJT-SC20260106RU-1、SMJT-SC20260106RU-2、SMJT-SC20260106
RU-3)于近期到期,涉及合同总金额4106.59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能按约交货,
货物金额为4106.59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霄圣城尚未就前述逾期交货事项提起诉讼。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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