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633 合金投资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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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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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汇一智能科技有│ 525.00│ ---│ 35.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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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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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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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PPP项目 │ 7.00亿│ 265.04万│ 7.02亿│ 100.43│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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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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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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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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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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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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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
│ │ (一)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合金材料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合金”)为扩大合金材料业务规模并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拟向│
│ │控股股东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能源”)申请借款人民币2800万元,借款│
│ │期限12个月,借款利率为4.25%,无需提供抵押和担保。 │
│ │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汇能源持有公司20.74%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广汇能源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
│ │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 │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韩士发 │
│ │、李圣君回避了表决。 │
│ │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名称: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 │ 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6号 │
│ │ 法定代表人:韩士发 │
│ │ 注册资本:656575.5139万人民币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71296668XK │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 │: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采购代理服务;机械设备销│
│ │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
│ │售;金属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
│ │;五金产品零售;消防器材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 │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新兴能│
│ │源技术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
│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4.72%,实际控│
│ │制人为孙广信。 │
│ │ (二)历史沿革 │
│ │ 广汇能源创始于1994年,200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2年转型为专业化的能源开│
│ │发企业,是目前在国内外同时拥有“煤、油、气”三种资源的民营企业。 │
│ │ (三)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
│ │ 广汇能源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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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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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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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合金投│沈阳合金材│ 1624.06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资股份有限│料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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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合金投│辽宁菁星合│ 5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资股份有限│金材料有限│ │ │ │ │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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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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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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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白巨强先
生提交的退休申请,白巨强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退休后返
聘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顾问,为其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巨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行。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白巨强先生的退休申请在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白巨强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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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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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汇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汇一智能”)近日与新疆蓝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蓝茵”)签署
《车辆租赁合同》,租赁其100辆运输车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租赁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主要内容
1、车辆信息
1.1新疆蓝茵向汇一智能租出的100台车辆所有权属于新疆蓝茵,租赁车辆的具体信息以附
件《车辆租赁清单》为准。
1.2驾驶员由汇一智能雇佣担任,费用由汇一智能承担。
1.3新疆蓝茵保证车辆证照合法齐全,车辆状态良好,达到可运营状态。
2、租赁服务保证
2.1新疆蓝茵为汇一智能租赁车辆提供充换电服务,确保车辆及时补能。
2.2新疆蓝茵为汇一智能租赁车辆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确保车辆正常运营。
2.3租赁期间,新疆蓝茵应派专人协助汇一智能的工作,以便随时掌握车辆状态,及时对
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保障车辆运营。
3、租车期限
自2024年9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试运营期限3个月,根据试运行情况,汇一智能有权
单方决定是否继续租赁或调整租金。试运营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租赁。
4、租金、电费及付款方式
4.1汇一智能租赁车辆,主要用于白石湖(马朗)矿区至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新疆
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的煤炭倒短业务。以48趟运输量为基准,每车每月租金29500
元(大写贰万玖仟伍佰元整,含税)。在基准运量的基础上,如单车每增加一趟,考虑车辆折
旧和电池损耗等因素,租金增加300元/辆。新疆蓝茵于次月5日内出具车辆租金增值税专用发
票,汇一智能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新疆蓝茵支付租金。
如遇检修停产,车辆完整自然月无法运营,停运车辆,汇一智能按每月每车4500元支付租
金。
4.2新疆蓝茵支付汇一智能充换电服务费,按照每月双方核对、确认的用电量以每度电不
高于0.75元(含税价)结算,支付电费。
5、双方权利义务
5.1新疆蓝茵应保证提供的车辆具有合法的行驶手续,车辆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要求
,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及费用由新疆蓝茵全部承担。
5.2汇一智能租赁车辆将在淖毛湖地区开展运输,租赁车辆运营期间,汇一智能须遵守交
通法规安全行驶,保证车辆及人员安全。
5.3新疆蓝茵应承担车辆使用期内车辆的保险(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审验、
维修保养等费用。如因车辆自身原因发生任何意外及损失,责任均由新疆蓝茵承担。在租赁期
间,如因车辆保险问题给汇一智能造成损失,新疆蓝茵应承担赔偿责任。
5.4新疆蓝茵应确保车辆运营状态,并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因车辆无法及时充换电
或维修保养不当影响汇一智能使用,每停运一辆,按3000元/辆/天,减少租赁费用,新疆蓝茵
应及时更换车辆,汇一智能相应扣除停运期间的费用,新疆蓝茵更换后若仍不能保证汇一智能
使用的,汇一智能有权解除合同。
5.5新疆蓝茵有权随时对汇一智能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可对检查出车辆使用不当的合
理问题书面要求汇一智能及时组织整改。若汇一智能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新疆蓝茵有权解除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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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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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为公司2024年度
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此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历史沿革:大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大信所在全
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
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是我国最早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
经验。
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所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
。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业务规模: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
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
纪律处分1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
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郭春俊,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珊,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会锋,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多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近三年累计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2份,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6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较上一期没有
变化,系大信所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
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审计工作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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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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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汇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汇一智能”)近日与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公司(以下简称“湖汽长
沙”)签署《电动卡车销售合同》,向其购置50台电动卡车用于开展汇一智能运输业务,合同
总金额为人民币3745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
购置资产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7月25日
经营场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排头路31-1号
负责人:梁林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PQRQF0D
经营范围:在隶属企业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总公司: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汽车、汽车底盘、农用车、汽车及农用车零配件制造与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
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山东大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牛强劲牌GCV9401Z型自卸半挂车、4
25高顶充电超强(亿纬)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中国境内
4、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上述交易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情
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对方: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公司
2、交易标的:山东大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牛强劲牌GCV9401Z型自卸半挂车、425高
顶充电超强(亿纬)
3、交易价格:人民币3745万元
4、付款期限:由汇一智能选定的融资租赁公司在交(提)货后30天内直接支付至湖汽长
沙指定账户。
5、交付时间:湖汽长沙在收到首付款、融资机构同意向汇一智能放款的审批证明,以及
汇一智能委托融资机构直接放款至湖汽长沙账户的相关证明文件后30个自然日内发货。
6、生效条件约定:有权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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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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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2日召
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12月28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担
保总额不超过2750万元,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期限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3日登载在《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
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新疆汇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一
智能”“债务人”“承租人”)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750万元。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汇一智能与三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租赁”“债权
人”“出租人”)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及保证合同》,公司按照出资比例为汇一智能提供担
保,担保金额为1499.25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对汇一智能的担保预计额度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汇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11月2日
注册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工业园区广汇生活区办公楼5楼505、
506、507室
法定代表人:李建军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
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
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
;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停车
场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轮胎销售;电子过磅服务;二手车经纪;机
动车鉴定评估;集成电路设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汇一智能35%的股权,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湘疆科技
(新疆)有限公司持股25%;新疆志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新疆庄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持股15%。
3、信用情况:经查询,汇一智能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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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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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1、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汇一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汇一智能”)拟与新疆汇一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一新能源”)签
署《车辆租赁合同》,租赁其200辆运输车辆。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规定,本次租赁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合同主要内容
1、车辆信息
1.1汇一新能源向汇一智能租出的200台车辆所有权属于汇一新能源,租赁车辆的具体信息
以《车辆租赁清单》为准。
1.2驾驶员由汇一智能雇佣担任,费用由汇一智能承担。
1.3汇一新能源保证车辆证照合法齐全,车辆状态良好,达到可运营状态。
2、租赁服务保证
2.1汇一新能源为汇一智能租赁车辆提供充换电服务,确保车辆及时补能。
2.2汇一新能源为汇一智能租赁车辆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确保车辆正常运营。
2.3租赁期间,汇一新能源应派专人协助汇一智能的工作,以便随时掌握车辆状态,及时
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维持车辆运营状态。
3、租车期限
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日,试运营期限1个月,根据试运行情况,汇一智能有权单方
决定是否继续租赁或调整租金。试运营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租赁。
4、租金、电费及付款方式
4.1租金为每辆每月36000元(大写叁万陆仟元整,含税),汇一新能源按月结算金额并出
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汇一智能应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向汇一新能源付清上月租金。付款方式与
汇一智能上游单位保持一致。
4.2车辆充换电服务,电费按照0.41元/每度计算(含税)计提,汇一新能源负责提供的国
网实际充电数据及发票金额与汇一智能进行对账结算,双方确认无误后由汇一新能源出具税率
6%的充电服务费专用发票,汇一智能应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向汇一新能源付清上月电费。
4.3租赁期间,如遇到车辆运营状态或租赁配套服务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
租金和电费标准(车辆停运期间原则上不收取费用);经双方同意,原则上每3个月可调整一
次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双方不得随意调整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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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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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监事会选举李雯娟
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
李雯娟女士简历如下:
李雯娟女士,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
高级企业合规师。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券
从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及取得独立董事任职相关证明等。现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证券部部长。曾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部长助理、主管、副主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斯兰堡分行客户经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事业
部商务员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雯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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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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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总监的辞职情况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李建军
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建军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财务总监及第
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李建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且本次财务总监的辞职不会影响公
司规范运作和日常生产经营。
李建军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李建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
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财务总监的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工作要求,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
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其简历见附件。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孙刚先生简历
孙刚,男,197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
任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广汇国际天然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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